云南省职工文体活动场地招标公告(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2025)
云南谦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文山州人民医院总院职工文体活动场地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文山州人民医院总院职工文体活动场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2-10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SZC2024-C2-00008-YNQH-0001
项目名称:文山州人民医院总院职工文体活动场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84
最高限价(万元):82.36109
采购需求:文山州人民医院总院职工文体活动场地建设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备注: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1)文山州人民医院总院职工文体活动场地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3%;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若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有在建项目的,一律取消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1-27 06:00至2024-12-04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磋商或谈判)者,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供应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办理云南壹证通CA。CA办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投标全流程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2)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之后进入政采云平台,登录企业账号与CA进行绑定,凭CA进行项目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3)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磋商或谈判)资格。(4)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CA)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2-10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4-12-10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凤凰路华宇印象丽水湾6幢02号云南谦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文山州人民医院
地址:文山市腾龙北路
联系方式:0876-2140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谦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凤凰路华宇印象丽水湾6幢02号
联系方式:0876-2198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俊、刘成晨、阳庆谦
电 话:0876-219807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文山州人民医院总院职工文体活动场地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文山州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24日 13:3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04日每日上午:06: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12月10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凤凰路华宇印象丽水湾6幢02号云南谦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
预算金额
¥8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蒋俊、刘成晨、阳庆谦
项目联系电话
0876-2198077
采购单位
文山州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文山市腾龙北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6-2140421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谦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文山市凤凰路华宇印象丽水湾6幢0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6-2198077
附件:
附件1
文山州人民医院总院职工文体活动场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2024.11.26.docx
附件2
文山新州医院多功能球场建设项目(2).zip
附件3
工程量清单_文山新州医院多功能球场建设(2024.11.25).pdf
采购文件审核意见表1项目名称文山州人民医院总院职工文体活动场地项目2项目编号WSZC2024-C2-00008-YNQH-00013采购单位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4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谦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谈判 询价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6采购单位审核意见采购单位审核人签字:采购单位(公章):年 月 日备注采购单位无其他意见,请填写“已审核,同意发布。”,并加盖公章或骑缝章。文山州人民医院总院职工文体活动场地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WSZC2024-C2-00008-YNQH-0001采购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盖章)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谦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四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2第二章磋商须知8一、总则16二、磋商文件18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9四、提交响应文件22五、磋商23六、成交结果24第三章合同样式及主要条款29第四章采购需求36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38第六章评审办法60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文山州人民医院总院职工文体活动场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文山州人民医院总院职工文体活动场地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WSZC2024-C2-00008-YNQH-0001;2、项目名称:文山州人民医院总院职工文体活动场地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840000.00元;5、最高限价(人民币):823610.09元;6、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 (元)最高限价(元)备注1文山州人民医院总院职工文体活动场地项目1项840000.00823610.09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注: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供应商必须对整个标段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报价,具体要求等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7、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并通过验收;8、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环保验收标准及采购人使用需求,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结束后对供应商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备注: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3.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若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有在建项目的,一律取消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04日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磋商或谈判)者,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供应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办理云南壹证通CA。CA办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投标全流程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2)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之后进入政采云平台,登录企业账号与CA进行绑定,凭CA进行项目报名并免费下载采购文件。(3)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磋商或谈判)资格。(4)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CA)问题可咨询云南壹证通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4.售价:人民币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云南谦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凤凰路华宇印象丽水湾6幢02号会议室)3、网上递交: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后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五、开启1、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云南谦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凤凰路华宇印象丽水湾6幢02号会议室)3、开启方式: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或现场解密方式开启。3.1、供应商应熟悉“政府采购云平台”相关投标程序,应提前(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在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并按“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中的提示完成采购活动。3.2、到现场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建议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携带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CA)、具有摄像头及话筒的笔记本电脑至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地点参与投标。现场开标地址:云南谦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文山市凤凰路华宇印象丽水湾6幢02号会议室)。3.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响应文件后,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开标大厅,使用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3.4、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致使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或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本项目电子响应文件编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需进行磋商及二次报价程序,供应商应自有场地配置有音视频通话(带摄像头及话筒的电脑)功能的相应设备及稳定网络环境,解密文件后30分钟按“政府采购云平台”中的提示进行磋商及二次报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八、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地址:文山市腾龙北路联系方式:0876-214042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谦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文山市凤凰路华宇印象丽水湾6幢02号联系方式:0876-21980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蒋俊、刘成晨、阳庆谦电话:0876-2198077第二章磋商须知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2采购人采购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地址:文山市腾龙北路联系人:冯新然联系电话:0876-21404211.3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谦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文山市凤凰路华宇印象丽水湾6幢02号联系人:蒋俊、刘成晨、阳庆谦联系电话:0876-21980771.4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文山州人民医院总院职工文体活动场地项目项目编号: 2.1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3.1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具体要求等详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3.2计划工期、施工地点及质量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4.1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3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 □接受6.1现场考察不组织7.1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 1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时间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若有问题需要澄清,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5日前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在线上方式提出询问(不署名),招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1.2竞争性磋商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询问联系人:蒋俊、刘成晨、阳庆谦联系电话:0876-219807711.3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同时发布澄清、修改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供应商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响应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网上电子文件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电子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该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及时查看有关该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内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1.5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时间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后,应在收到澄清、修改后24小时内以网上电子文件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修改。11.6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服务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13.1语言文字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4.1计量单位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7.1磋商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8.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20.4备品备件□不包含在磋商报价中包含在磋商报价中20.9报价货币人民币2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四、响应文件提交”;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四、响应文件提交”。21.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24.2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从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24.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8.1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等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5%(具体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28.2质量保修金合同价款的3%。(具体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29.1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的工程收费标准计算后下浮20%向成交人收取(计算基准价为成交金额)。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1关于中小企业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31.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1.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31.1.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31.1.4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中小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1.1.5本项目针对中小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1.1.6中标、成交单位享受《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注: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31.2关于监狱企业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31.2.1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1.2.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1.2.3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1.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适用于本项目:■适用 □不适用。31.2.1 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1.2.2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1.2.3 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2.1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捌拾贰万叁仟陆佰壹拾元玖分(¥823610.09元),磋商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作废标处理。33特别说明(1)因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不一致,因此,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报价部分时,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为准。(2)商务标报价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成交)总价(扉)要求“编制人:(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处,须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造价工程师章(若造价工程师非本单位人员的,须附委托协议并附于响应文件商务标部分中),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由相关部门批准,云南谦浩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1.2本项目采购人: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3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4本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2.1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采购内容及计划工期、施工地点及质量要求3.1采购内容: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2计划工期、施工地点及质量要求: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资格要求4.1资格要求: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结束后对供应商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时间: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结束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信用信息查询的网页截图打印出来随项目备案资料一起留存。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仅为本项目使用。4.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3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不接受。4.4如供应商为满足资格要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4.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6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项目建设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4.7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磋商费用无论是否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6.现场考察6.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7.磋商前答疑会7.1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磋商前答疑会。8.质疑8.1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通过在线上方式及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8.2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8.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和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的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5供应商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8.6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8.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质疑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8.8供应商对评审过程、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会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8.9接收质疑函的方式:网络线上方式(“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9.投诉9.1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二、磋商文件10.磋商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的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三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评审办法1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询问、澄清、修改11.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如有疑问的,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到询问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1.2磋商文件询问联系方式: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3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11.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通过在线方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11.5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后,应在收到澄清、修改后24小时内以在线方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修改。11.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服务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本项目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7实质性变动服务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不得对涉及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2.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四章《采购需求》)和商务条件后,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写响应文件。12.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是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必须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13.语言文字13.1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14.计量单位14.1响应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15.响应文件的组成15.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并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填写。15.2资格证明文件:按本章4.1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及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证明文件。15.3报价及商务部分(一)报价一览表(二)磋商申请函(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四)供应商基本信息表(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六)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七)商务条款偏离表(八)类似项目业绩列表(九)依法享受价格优惠政策相关证明材料(十)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15.4技术部分(一)施工方案(二)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三)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四)工期承诺和保证措施(五)施工进度计划(六)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七)施工主要工序16.响应文件的格式要求16.1供应商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写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17.响应文件有效期17.1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17.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在线方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文件中所有内容及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18.磋商保证金缴纳及退还18.1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20.报价和报价货币20.1本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报价,具体报价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拦标价)公布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金额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按无效响应处理。20.2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执行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采购要求的竞争性报价,该报价应符合市场行情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是完成磋商文件施工范围、合同条款、设计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工期等各项内容的全部,包含但不仅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施工范围内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安装)、企业管理费、措施项目费、进出场费、建设场地准备、临时设施费、保险费、其它项目费、政策性文件规费、利润、税收、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有明示及暗示风险的一切费用,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一切工作。不论这些价格是否包括在磋商报价中,采购人视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已包括在内。即应是完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范围及合同条款上所列项目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供应商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及一般设计变更等诸多因素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供应商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施工、安装限制、机械设备进场及材料运输的特殊性、装卸限制及影响磋商报价的其他要素,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成交人在合同完成后报送已完成项目结算审计资料,结算审计以成交人第一轮报价所报的响应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审计,在审计后的结算价基础上乘以(1-本合同约定优惠率),即得到该工程审计结算价(应支付实际工程款)。合同约定优惠率=(第一轮报价-第二轮报价)/第一轮报价。20.3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供应商必须对所参加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完整唯一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20.4本次项目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即综合单价)。20.5备品备件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0.6最后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密封递交。若已递交的最后报价中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补充和修正,但不得改变响应文件中实质性内容。20.7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20.8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采购人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可能提出的侵犯其所有权、知识产权、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相关权利的起诉。20.9报价货币为人民币。四、提交响应文件2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1.1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递交,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响应文件的签章、加密及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22.响应文件的提交22.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2.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23.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23.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3.2供应商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磋商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五、磋商24.磋商小组24.1磋商小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24.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3人或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应当推选组长。24.3磋商小组成员人数及名单在磋商结束之前保密。24.4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磋商现场,对磋商工作实施监督。24.5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不得再继续参加磋商。24.6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单位,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4.7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8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4.9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开始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磋商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24.10磋商小组发现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审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报告。24.1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并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参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六、成交结果25.成交单位的确定25.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5.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单位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25.3采购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成交单位解释未成交原因和退回响应文件。26.成交通知书26.1成交单位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6.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成交单位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27.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单位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单位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7.3除采购人与成交单位在合同中另行商定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成交单位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分包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数额的,成交单位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7.4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单位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27.5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单位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6成交单位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单位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单位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8.履约保证金、质量保修金28.1履约保证金: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交单位应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递交的金额及形式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8.2质量保修金: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9.采购代理服务费29.1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30.磋商文件编制依据30.1本磋商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编制,解释权属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3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31.1关于中小企业:31.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1.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1.1.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31.1.4依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31.1.5本项目针对中小企业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1.1.6中标、成交单位享受《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1.2关于监狱企业:31.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31.2.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1.2.3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1.3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1.2.1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1.2.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1.2.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2.招标控制价:32.1人民币大写:捌拾贰万叁仟陆佰壹拾元玖分(¥823610.09元),磋商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作废标处理。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33.特别说明特别说明: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 容1(1)、计划工期:合同生效后6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并通过验收;(2)、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说明:合同格式仅供参考,具体以甲乙签订合同为准。仅供参考,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合同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云南省财政厅制合同书样式1.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友好协商的,签署本合同。2.甲方承诺,根据合同要求,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乙方承诺,根据合同要求,按时完成合同约定事项的建设实施。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暂估价),按工程量据实结算,最终结算价格以医院最终审定为准。结算方式:结算审计以承包人第一轮报价所报的响应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进行审计,在审计后的结算价基础上乘以(1-本合同约定优惠率),即得到该工程审计结算价(应支付实际工程款)。合同约定优惠率=(第一轮报价-第二轮报价)/第一轮报价,即合同约定优惠率。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即综合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甲方(采购人公章) 名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 话:乙方(磋商申请人公章)名 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委托代理人: 电 话:开户银行:账 号:第四章采购需求文山州人民医院总院职工文体活动场地项目采购需求一、工程建设材料的采购由供应商负责完成,供应商必须按工程量清单、施工图施工。所有材料的生产厂家、品牌、型号、数量、单价,材料采购清单和有关资料,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环保标准。二、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的有关工程施工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国家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标准》的规定标准,且一次性验收合格通过竣工备案并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交付采购人。三、安全施工要求:供应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按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定执行,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保证施工安全,所有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四、供应商工作要求:1.供应商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必须从技术、项目进度、技术人员保障、施工安全、文明施工、项目实施制度、质量把关等方面按照质量体系、磋商文件规定、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合同要求执行;2.供应商严格执行施工规范、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3.供应商应保护采购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采购人提交的图纸等任何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索赔;4.在施工中如有因供应商单方面的原因所产生的工程量增加、变更等情况,由此产生的工程费用增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施工中未经采购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主体结构及承重结构;6.施工过程中须按国家相关标准施工,由于施工带来的施工方人员管理、机械使用由供应商自行解决,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和不承担任何义务。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供应商的施工人员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将移交相关职能机构和部门进行处理。五、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另附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招标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交有关资料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有证明材料真实准确。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1.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4.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将于开标结束后对供应商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2.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若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有在建项目的,一律取消参与本项目的所有活动;二、报价及商务部分格式1: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磋商报价(单位:元)小写:大写:计划工期施工地点项目经理姓名:证书编号:备 注:注:1、表中“磋商报价”应与“磋商申请函”中“磋商报价”一致。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2:磋商申请函致:(采购人名称)我方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供应商(单位名称)参加磋商,并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磋商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我方投标报价(大写)元,人民币(¥)。2、我方已详细审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我方完全理解磋商文件相关要求,并承担对磋商文件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3、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提交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第17.1条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届满之日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磋商文件中关于没收磋商保证金的规定。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的行为。7、如我方成交:(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保证金。(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质量责任。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9、(其他补充说明)。我单位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方式进行报价,按工程量清单要求及格式填写报价;2.后附造价委托协议(若造价工程师非本单位人员的,须附委托协议并附于响应文件商务标部分中)。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4:供应商基本信息表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金: 邮政编码:公司成立日期: 企业网站网址(如有):企业电话:通讯地址:公司简介:经营范围:公司拥有资质证书: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5: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注:在响应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格式6: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以本单位名义响应。代理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或电子签章)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或签名或签章)日期:年月日附: 委托代理人姓名:职 务:居民身份证号码:详 细 地 址:电 话:注:在响应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格式7:商务条款偏离表供应商须逐条对应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商务条款,认真填写该表。商务条款是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有关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的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的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序号商务条款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1计划工期2施工地点3……4……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表格填写说明:1.供应商根据应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填写本表格,若无偏离,则勾选A项,签字盖章即可。若有偏离,则勾选B项,按表格要求及实际情况填写后,签字盖章。2.表格中“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要求”在填写时应注明该条款在磋商文件的页码及条款号。3.表格中“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请供应商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4.本表格中内容与响应文件其余部分不一致的,以本表格为准。5.填表示例:(有偏离情况的)A.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的商务要求,所有商务要求均无偏离,成交后我公司将严格遵照执行。B.我公司已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的商务要求,除下述条款有偏离外,其余条款我公司均予以认可,成交后将严格遵照执行。格式8:类似项目业绩列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人或建设方或业主方合同金额(元)联系人电话签订时间注: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近三年业绩列表及相对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的扫描件)或业主证明材料等。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业绩内容的,不予认可。2、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拓展本表。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格式9:依法享受价格优惠政策相关证明材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按需提供)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写明确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投标人须根据投标人的情况如实出具声明函。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2.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金额或资产总额不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3.投标人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小企业划型填写错误或所属行业填写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4、本采购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列的建筑业。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需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按需提供)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10: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请自拟格式。1、磋商文件中所涉及的相关资料及证明文件或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三、技术部分(1)施工技术方案(2)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3)项目管理人员配置(4)工期承诺和保证措施(5)施工进度计划(6)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7)施工主要工序(8)施工机械投入注:以上无固定格式,供应商根据评审办法自行拟定第六章评审办法评审方法前附表条款号评 审 内 容评 审 标 准2.1.1资格审查标准资格要求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第4.1项规定2.1.2符合性审查磋商有效期符合第二章《磋商须知》第17.1项规定2.1.2符合性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1.2符合性审查磋商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未出现缺项、漏项,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报价2.1.2符合性审查其它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不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1)磋商总得分计算公式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1+F2+F3其中:①F1、F2、F3分别为报价评分、技术评分、商务评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评分因素权重投标报价 F1:20分。技术部分 F2:75分。商务部分 F3:5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报价评分F1(满分20分)报价得分按照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20注: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扣除后的报价作为评标价参与评审。即:评审价=最后磋商报价×(1-3%)。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技术部分评分F2(满分75分) (1)施工方案评审(满分25分)①施工技术方案(10分)第一个档次(10分):施工技术方案各阶段流程安排合理,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工艺流程及措施内容详细合理,投资管控内容详细完整,对施工具有指导性的;第二个档次(8分):施工技术方案各阶段流程安排合理,满足工艺流程及措施内容详细,投资管控内容完整的;第三个档次(6分):施工技术方案各阶段流程安排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工艺流程及措施内容详细;第四个档次(4分):施工技术方案各阶段流程安排少部分满足采购人需求,工艺流程及措施内容有一定欠缺的;第五个档次(2分):施工技术方案各阶段流程安排不合理,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工艺流程及措施内容有缺漏的。②施工总体部署(5分)第一个档次(5分):总体部署计划内容详细合理贴切项目,管理工作协调内容详细明确的;第二个档次(4分):总体部署计划内容贴切项目,管理工作协调内容详细的;第三个档次(3分):总体部署计划内容合理,管理工作协调内容基本明确的;第四个档次(2分):总体部署计划内容基本合理贴切项目,管理工作协调内容基本明确的;第五个档次(1分):总体部署计划内容不合理贴切项目,管理工作协调内容不明确的;③施工现场组织流程规划(5分)第一个档次(5分):施工现场组织流程规划内容完善有详细的规划流程图或描述内容的;第二个档次(4分):施工现场组织流程规划内容基本完善有规划流程图或描述内容的;第三个档次(3分):施工现场组织流程规划内容基本完善有描述内容的;第四个档次(2分):施工现场组织流程规划内容有一定缺陷的;第五个档次(1分):施工现场组织流程规划内容有明显缺陷及遗漏的;④文明施工方案(5分)第一个档次(5分):安全、文明施工及市容、环保、消防等的保证措施等。内容整体全面、有结合项目经验进行描述、提出的解决措施及方案对项目切实有推进作用,完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第二个档次(4分):安全、文明施工及市容、环保、消防等的保证措施等。内容整体全面、有结合项目经验进行描述、提出的解决措施及方案对项目切实有推进作用,满足采购人要求的;第三个档次(3分):安全、文明施工及市容、环保、消防等的保证措施等。内容基本全面、部分内容结合项目经验进行描述、提出解决措施及方案,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的;第四个档次(2分):安全、文明施工及市容、环保、消防等的保证措施等。内容不全面、部分内容有结合项目经验进行描述、提出解决措施及方案,部分满足采购人要求的;第五个档次(1分):安全、文明施工及市容、环保、消防等的保证措施等。内容有缺漏或与项目无关、没有结合项目经验进行描述,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技术部分评分F2(满分75分) (2)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评审(满分15分)①质量承诺内容(5分)第一个档次(5分):质量管理目标详细合理,质量管理责任划分明确有详细的责任架构划分,质量控制程序内容详细明确,承诺内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第二个档次(3分):质量管理目标合理,质量管理责任划分明确,质量控制程序内容详细明确,承诺内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第三个档次(2分):质量管理目标合理,质量管理责任划分基本明确,质量控制程序内容详细,承诺内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第四个档次(1分):质量管理目标基本合理,质量管理责任划分有一定欠缺,质量控制程序内容明确,承诺内容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②质量保证措施(5分)第一个档次(5分):质量保证措施体系流程内容详细完善,各项指标设定明确合理,质量管理制度内容详细具体,施工各阶段控制内容分布清晰合理的;第二个档次(3分):质量保证措施体系流程内容完善,各项指标设定合理,质量管理制度内容完善,施工各阶段控制内容分布基本合理的;第三个档次(1分):质量保证措施体系流程内容基本完善,各项指标设定基本合理,质量管理制度内容基本完善,施工各阶段控制内容分布合理的③质量违约责任承诺(5分)第一个档次(5分):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内容具体详细,有明确的违约金额,且违约金额设定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第二个档次(3分):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内容具体,有明确的违约金额的;第三个档次(1分):质量违约责任承诺内容有一定欠缺,违约金额不明确的。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技术部分评分F2(满分75分) (3)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评审(满分7分)①项目管理人员配置(4分)第一个档次(4分):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实际配置且合理,人员配置数量高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第二个档次(3分):项目管理人员对工程实际配置且合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第三个档次(2分):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合理,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第四个档次(1分):项目管理人员配置基本合理,基本能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②项目管理人员分工(3分)第一个档次(3分):项目管理人员分工详细明确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详细具体的岗位职责内容的;第二个档次(2分):项目管理人员分工明确基本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有具体的岗位职责内容的;第三个档次(1分):项目管理人员分工基本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岗位职责内容有一定欠缺的。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技术部分评分F2(满分75分) (4)工期承诺和保证措施评审(满分10分)①工期承诺承诺(3分)第一个档次(3分):工期承诺提前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第二个档次(2分):工期承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第三个档次(1分):工期承诺滞后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②工期承诺保证体系(2分)第一个档次(2分):具有详细工期承诺保证体系,且提供具体的体系框架内容的;第二个档次(1分):具有工期承诺保证体系,提供具体的体系框架内容不全面的。③工期承诺保证措施(2分)第一个档次(2分):工期承诺保证措施详细具体,管理措施划分清晰的,对工程具有指导性的;第二个档次(1分):工期承诺保证措施不具体,管理措施划分不明确的。④工期承诺违约承诺(3分)第一个档次(3分):违约承诺内容详细具体,有明确的违约金额,且违约金额设定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第二个档次(2分):违约承诺内容具体,有明确的违约金额的。第三个档次(1分):违约承诺内容具体,没有明确的违约金额的。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技术部分评分F2(满分75分) (5)施工进度计划评审(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按工期安排,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清晰、合理,并能指导施工的;第二个档次(4分):施工进度计划符合工期要求,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清晰、合理的;第三个档次(3分):施工进度计划符合工期要求,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较为合理的;第四个档次(2分):施工进度计划符合工期要求,工序搭配逻辑关系和关键线路基本合理的;第五个档次(1分):施工进度计划中工序搭配逻辑关系有错误,关键线路不明确有错误的。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技术部分评分F2(满分75分) (6)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评审(满分5分)第一个档次(5分):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能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且主材有详细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的;第二个档次(4分):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呼应,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且主材有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的;第三个档次(3分):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基本呼应,能基本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基本合理,且主材有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的;第四个档次(2分):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较差,基本满足施工需要但有一定欠缺,调配投入计划较差,且主材部分有规格型号、生产厂家的;第五个档次(1分):劳动力安排和材料投入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不能呼应;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技术部分评分F2(满分75分) (7)施工主要工序评审(满分8分)第一个档次(8分):施工主要工序阐述明细、全面、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得当,且对本次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深入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合理、经济、安全的解决方案和可行保证措施的;第二个档次(6分):施工主要工序有阐述合理,主要工种施工方法基本得当,且对本次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明确的表述,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合理的解决方案,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第三个档次(4分):施工主要工序阐述基本合理,有主要工种施工方法,且对本次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一定了解,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第四个档次(2分):施工主要工序阐述基本合理,对本次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一定了解,对施工重点、难点有建议,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第五个档次(1分):施工主要工序阐述较差,对本次项目的关键技术、工艺有了解较差,对施工重点、难点建议不合理,解决方案和保证措施不可行的。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5)商务部分评分F3(满分5分) 企业类似业绩评审(满分5分)近三年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1分,加至满分为止。注: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指合同扫描件(包括: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签章页等),若合同中无法体现要求内容的,可提供网上公示截图或中标(或成交)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计分。1、评审原则及方法1.1评审原则: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该供应商不得再继续参加磋商。1.2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和方法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2、资格审查、实质性评审、详细评审2.1资格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详见《评审方法前附表》),有一项不符合的,该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2磋商小组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评审方法》2.1实质性评审标准规定的内容,对供应商响应文件中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资格,未通过实质性评审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2.3磋商小组各成员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最终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评审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每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3、磋商及最后报价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申请人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服务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3.3有助于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供应商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磋商小组对磋商申请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3.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在规定的时间统一密封递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其磋商保证金按规定的时间予以退还。4、评审及统分原则4.1磋商小组成员要依法独立审查,并对审查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4.2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4.3供应商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推荐成交候选人及确定成交人5.1磋商小组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5.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单位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6、竞争性磋商的保密性6.1评审结束后,至确定成交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比较、推荐成交候选人意见有关的内容,任何人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6.2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起到确定成交人之日止,供应商不得与参加磋商的有关人员私下接触。在磋商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推荐方面向参与磋商的有关人员施加任何影响,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职工文体活动场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