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应急体系规划编制招标公告(山西省应急管理厅2025)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竞争性磋商山西省“十五五”应急体系规划编制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山西省“十五五”应急体系规划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7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JDZB-JC-FW-2025002/1499002025CCS00100(二)项目名称:山西省“十五五”应急体系规划编制(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整小写:¥1600000.00元(五)采购需求:结合国家“十五五”应急体系规划和山西省相关政策法规,编制符合山西省实际情况的“十五五”应急体系规划。(六)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8月。(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获取采购文件(一)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 2025年3月3日,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三)方式:拟参与竞争性磋商的磋商人(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四)凡有意参加磋商的磋商人(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应用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在【待申请】标签页下,找到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填写供应商信息,勾选意向标项,完成后点击[提交]。3.弹窗提示“提交成功”后,在【获取采购文件-已申请】标签页显示“已获取”状态。4.请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一)截止时间:2025年3月7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二)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纸质响应文件远程解密完成后于当日送达至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盛锦国际A座13层五、开启(一)时间:2025年3月7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二)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纸质响应文件远程解密完成后于当日送达至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盛锦国际A座13层(三)备注:1.磋商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后使用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2.纸质响应文件3份请在响应文件远程解密完成后当日送达。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采购平台系统。(二)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完成,开启时间前完成递交(上传),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报价;磋商人自行承担责任。(三)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名 称: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地 址:太原市迎泽区五一路36号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联系方式:米高阳0351-6819717(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盛锦国际A座13层联系方式:安欣娇、闫晓娟、韩爱清 0351-7221787、0351-3693369公司邮箱:SXJDHXKJ@163.com(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安欣娇、闫晓娟、韩爱清电 话:0351-7221787、0351-3693369(四)备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完成信息成为正式供应商。 附件信息:

JDZB-JC-FW-2025002-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十五五”应急体系规划编制 .docx146.4K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山西省“十五五”应急体系规划编制项目编号:JDZB-JC-FW-2025002/1499002025CCS00100采购人: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代理机构: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五年二月目录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1第二部分磋商人须知前附表4第三部分磋商人须知9一、总则9二、磋商文件11三、响应文件12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4五、磋商采购程序14六、签订合同19七、服务费19八、保密和披露20九、询问和质疑20第四部分采购需求23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24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26第七部分合同草案32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38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结合国家“十五五”应急体系规划和山西省相关政策法规,编制符合山西省实际情况的“十五五”应急体系规划。山西省“十五五”应急体系规划编制的潜在供应商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电子文件,并于2025年3月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JDZB-JC-FW-2025002/1499002025CCS00100(二)项目名称:山西省“十五五”应急体系规划编制(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四)预算金额: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整小写:¥1600000.00元(五)采购需求:结合国家“十五五”应急体系规划和山西省相关政策法规,编制符合山西省实际情况的“十五五”应急体系规划。(六)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8月。(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获取采购文件(一)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3日,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二)地点: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三)方式:拟参与竞争性磋商的磋商人(供应商),在报名期限内,应通过山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下载采购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四)凡有意参加磋商的磋商人(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1.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应用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在【待申请】标签页下,找到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2.填写供应商信息,勾选意向标项,完成后点击[提交]。3.弹窗提示“提交成功”后,在【获取采购文件-已申请】标签页显示“已获取”状态。4.请于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一)截止时间:2025年3月7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二)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纸质响应文件远程解密完成后于当日送达至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盛锦国际A座13层五、开启(一)时间:2025年3月7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二)地点: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纸质响应文件远程解密完成后于当日送达至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盛锦国际A座13层(三)备注:1.磋商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后使用数字证书(CA)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2.纸质响应文件3份请在响应文件远程解密完成后当日送达。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一)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山西省政府采购平台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山西省政府采购采购平台系统。(二)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完成,开启时间前完成递交(上传),开启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报价;磋商人自行承担责任。(三)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名称: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地址:太原市迎泽区五一路36号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联系方式:米高阳0351-6819717(二)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盛锦国际A座13层联系方式:安欣娇、闫晓娟、韩爱清0351-7221787、0351-3693369公司邮箱:SXJDHXKJ@163.com(三)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安欣娇、闫晓娟、韩爱清电话:0351-7221787、0351-3693369(四)备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并完成信息成为正式供应商。第二部分磋商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磋商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磋商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2.以下内容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八部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磋商人代表的证明(格式见第八部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4.响应函(格式见第八部分)5.本项目所需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按照本部分序号1“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本项目无需提供)6.保证金的交纳情况提供磋商人保证金交纳回单或回执。(扫描件)7.本项目所需的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本部分序号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说明:1.第2项提供各项《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一份。2.本项目将根据磋商人提供的上述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见第五部分。3响应文件(商务服务文件)(一)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格式(二)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对技术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三)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服务材料/文件同类合同案例 配套服务技术方案等(四)报价一览表(格式见第八部分)说明:涉及相关要求的内容见本文件第四部分相对应内容。4保证金金额本项目要求提交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大写:壹万陆仟元整;小写:¥16000.00元。该保证金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须在汇款/转账凭单用途栏中写明项目编号)。单位名称 : 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街支行账 号 : 3519 0256 3610 401(保证金的提交、退还规定,请详细阅读磋商人须知)5响应有效期90个日历天(自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日起计算)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如涉及的话)1.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2.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所投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3.采购项目中如含有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项目中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4.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文件,对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5.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依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三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给予15%的扣除。6.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磋商:依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价格给予15%的扣除。7. 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提供磋商联合体各方的资格。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8.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要求:(1)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2)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9.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要求: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7现场勘查(磋商前答疑会)无8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本项目采购需求及合同草案条款。9响应文件提供正本1份、副本2份(注:与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电子文件保持一致。)远程解密完成后当日将纸质文件送达至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盛锦国际A座13层。(如邮寄须采用顺丰邮寄,联系人:安欣娇、闫晓娟、韩爱清,电话:0351-7221787)第三部分磋商人须知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二)定义1.“采购人”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2.“代理机构”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的执行机构,即“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磋商人”指符合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受邀请获得磋商文件参加磋商,并向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最后报价的供应商。4.“货物”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5.“服务”指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和应当履行的承诺和义务。6.“电子印章”指可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正确读取印章信息的电子印章(电子印章包含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自然人电子印章)。7.本文件规定按日计算期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8.本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含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含本数。9.本须知中单独对货物所描述的要求,只针对涉及采购货物。(三)合格的磋商人1.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及/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2.磋商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持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件的供应商。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规定,有能力提供磋商采购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提供的材料详见磋商人须知前附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次磋商是否允许由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身份共同参加磋商,详见磋商人须知前附表。(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本部分3.3条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磋商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磋商。(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磋商协议格式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四)竞争性磋商费用1.磋商人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五)通知的告知及获取1.通知的告知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以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所有已获取了磋商文件的磋商人及潜在供应商,磋商人及潜在供应商也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更正公告中查看本项目是否发布更正公告。2.通知的获取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磋商人及潜在供应商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获取,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获取。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六)保证金1.本项目是否要求磋商人提交保证金,及要求磋商人应提交的保证金金额详见磋商人须知前附表。2.磋商人须在响应文件解密之前将本项目的保证金从自己的存款账户交纳到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专用存款账户上。(1)磋商人在交付保证金时需在备注或附言中填写项目编号。(2)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提交的保证金金额不足的,其响应文件无效。3.保证金的退还(1)磋商人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代理机构自收到磋商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保证金,但因磋商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2)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代理机构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查看到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已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相关信息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4)因重大变故采购人取消采购任务的,代理机构在终止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供应商已交纳的保证金。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磋商文件(七)磋商文件的内容1.磋商文件由下列八部分内容组成: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第二部分磋商人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磋商人须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第六部分评定成交标准第七部分合同草案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2.磋商文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要求详见磋商人须知前附表。3.代理机构将对磋商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截止时间为磋商当日;查询内容为信用中国网的失信名单记录情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情况;查询结果予以记录,查询证据存档,查询后存在问题的对响应文件做无效响应处理。4.除非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情况,磋商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代理机构所有。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代理机构解释为准。6.磋商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代理机构将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解释。(八)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人均具有约束作用。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磋商人;不足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响应文件(九)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磋商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服务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磋商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持与原文一致,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十)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响应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服务文件、报价一览表。2.响应文件要求内容详见磋商人须知前附表,有格式的详见本磋商文件第八部分。(十一)磋商报价1.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均被视为已经包含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管理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磋商人自行承担。2.磋商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磋商人报出的总价为提供服务至交付的价格。3.磋商人必须整包进行报价,不得拆包分项报价。4.本次磋商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5.任何超出磋商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货物、服务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磋商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6.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成交的保证。(十二)响应文件填写说明1.磋商人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否则,磋商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2.磋商文件有固定格式要求的须按第八部分提供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3.报价一览表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格式统一填写。4.磋商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提交资料不清晰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磋商人承担。(十三)响应有效期1.本项目响应有效期详见磋商人须知前附表。(十四)响应文件的签署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条规定。2.磋商人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中,须在“盖章”、“印章”、“公章”“签章”等处盖电子印章。3.上传至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成册的响应文件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响应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四、响应文件的提交(十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磋商人须在规定时间对响应文件进行上传并解密,如遇到外部环境原因而造成解密失败的,磋商人须将解密失败的相关截图及备份文件发送至第一部分载明的邮箱,并按照载明的联系方式告知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进行异常处理。2.代理机构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或自行决定延长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的,采购人和磋商人受提交截止日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十六)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1.磋商人在响应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磋商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五、磋商采购程序(十七)成立磋商小组1.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组建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2.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完成具体的磋商评审事务,提出经磋商小组签字的书面磋商评审报告。3.磋商活动的组织工作由代理机构负责。4.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评审的方式进行,依据上传至系统的响应文件及远程方式进行磋商,因不可抗因素导致业务执行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时,代理机构将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磋商。系统不能及时恢复正常时,代理机构将封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或重新进行磋商。(十八)响应文件的审查顺序1.在磋商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随机顺序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十九)响应文件审查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审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第五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2.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对每个磋商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3.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书面提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电子印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二十)审查中遵循的原则1.审查中,磋商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响应无效:(1)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保证金的;(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规定预算金额的;(5)磋商有效期不足的;(6)服务商资质、服务能力、服务质量、服务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8)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2.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误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磋商小组将要求磋商人按上述原则调整确认,磋商人确认后的报价对磋商人具有约束力,如果磋商人不予确认,其响应无效。3.未通过资格性审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须及时告知有关磋商人。4.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5.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磋商人提供的服务的主要内容、服务方案和交货(服务)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磋商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二十一)磋商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磋商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人平等的磋商机会。2.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供应商随机顺序进行。3.磋商内容包括服务的服务范围及标准、服务方案、价格等采购需求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5.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在系统内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6.磋商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7.磋商过程中,磋商人的所有承诺、补充文件以及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需要加盖电子印章在系统内进行提交。(二十二)最后报价1.磋商结束后,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磋商人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进行,最后报价是磋商人响应文件有效的组成部分。2.磋商文件已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3.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磋商人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磋商人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4.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退出磋商时加盖电子印章在系统内提出。23.综合评审23.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3.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应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中规定的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进行。(二十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2.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3.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二十五)评审复核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的;(5)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6)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在磋商过程中发现磋商人有下列情形的,磋商小组应认定其响应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1)有恶意串通的;(2)有妨碍其他磋商人的竞争行为的;(3)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磋商人的合法权益的;(4)不同磋商人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5)不同磋商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6)不同磋商人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为同一人;(7)不同磋商人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磋商报价呈规律性差异;(8)不同磋商人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9)不同磋商人的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二十六)磋商保密1.在磋商期间,有关人员对磋商情况以及在磋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2.磋商结束后,参与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二十七)关于磋商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磋商人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磋商人承担。(二十八)采购项目终止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及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项目终止磋商后,磋商小组应做出书面报告,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3.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代理机构应当终止采购活动,通知所有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送本级财政部门。六、签订合同(二十九)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在系统中自行下载)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1)本次磋商采用发布公告的形式邀请磋商人的,磋商人可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查看结果公告,或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查看结果公告;(2)本次磋商采取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的,磋商人可登录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查看结果公告;(3)成交供应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中自行下载打印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磋商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5.本文件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七、服务费(三十)服务费1.本次竞争性磋商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磋商人成交后,应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的服务标准计算,该成交服务费已包含并不限于采购代理的所有费用,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服务费,方可领取成交通知书。请响应人在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点。八、保密和披露(三十一)保密1.磋商人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三十二)披露1.代理机构有权将磋商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2.在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或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磋商人/成交供应商同意即可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必须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磋商人/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九、询问和质疑(三十三)询问和质疑的接收方式1.磋商人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磋商过程、采购结果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代理机构口头提出询问。2.磋商人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进行口头询问的,可按第一部分磋商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地址向采购人口头提出询问。3.磋商人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磋商过程、采购结果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向代理机构当面递交纸质询问函或质疑函。4.磋商人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进行书面询问或质疑的,须向代理机构当面递交纸质询问函或质疑函,代理机构向询问或质疑供应商出具《供应商询问/质疑告知函》,供应商持《供应商询问/质疑告知函》向采购人递交询问函或质疑函。(三十四)书面询问的资料要求及答复1.磋商人书面询问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4)询问函原件2.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书面询问的,由采购人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做出书面答复。3.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磋商过程、采购结果书面询问的,由集采购机构在法律规定时限内做出书面答复。(三十五)书面质疑的资料要求及答复1.磋商人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对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质疑供应商质疑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包括: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法定代表人质疑时不提供此项内容);(3)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4)质疑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间的证明材料;(5)质疑函原件。3.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4.磋商人对磋商文件(除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磋商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代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5.磋商人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综合评分细则提出质疑的,采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时限对供应商的质疑做出处理和答复。6.质疑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4)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5)质疑答复人名称;(6)答复质疑的日期。7.质疑供应商撤回质疑的,代理机构、采购人终止质疑处理。8.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磋商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质疑答复导致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结合国家“十五五”应急体系规划和山西省相关政策法规,编制符合山西省实际情况的“十五五”应急体系规划。二、商务要求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起至2026年8月。2、服务地点:太原市迎泽区五一路36号山西省应急管理厅。3、付款条件:分两次付款,合同签订后付款50%,规划编制完成正式印发后付款50%。三、技术服务要求1、规划编制前期相关调研课题编写;2、收集相关资料,开展部门内和部门外实地调研;3、规划的编制,含各个阶段文本的编写、调研、征求意见和修改、专家论证、解读等工作;4、规划编制档案整理,包括规划编制过程的文字描述、图片和影音记录等资料的整理。5、其它与规划编制相关的工作。四、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41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45条、《政府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二十四条等规定编制项目履约验收标准等进行验收。第五部分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一、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多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以上证明材料须符合要求、有效、完整。否则,响应无效。7磋商人代表的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内容齐全。8响应函《响应函》内容齐全,电子印章符合要求。9保证金的交纳情况提供磋商人保证金交纳回单(或回执)。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我公司财务提供的保证金交纳的账号和磋商人开户行证明的账号相同(如有不同,需开户行做出书面说明)。任意一项证明文件扫描件清晰。(一)说明:1.资格检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磋商资格,且不允许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补正。2.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通知,大力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本次磋商采用“承诺+信用管理”的政府采购准入管理制度,简化政府采购资格性审查,采购人在线承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二、三、四、五项的规定要求后参与采购活动,不再按项目提供证明材料。3.磋商人提供的其他材料,不作为资格检查的内容。第六部分评定和成交标准一、符合性检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检查的内容及标准序号内容标准1响应文件的报价所有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磋商人投报多包的,应对每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报价一览表。不接受可选择的报价。不接受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2采购需求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商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报价处理。对照本文件第四部分中“技术服务要求”内容和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进行审查,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做无效报价处理。(一)说明:1.符合性检查的内容,经磋商小组共同认定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导致响应无效。2.审查时,对特殊情况的处理磋商小组要遵循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磋商人须知第20条规定的原则。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一)进口货物评审标准采购货物未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采购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特别注明“进口产品”字样的,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如果有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国产产品参与,应当按照公平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二)国家强制产品评审标准采购货物中如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以及便器、水嘴等”,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提供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无效。(三)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四)企业性质评审标准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供应商或所提供的货物满足下述要求并经磋商小组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依据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应当对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按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晋财购〔2022〕6号文件,对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小型或微型企业只有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评标价格给予15%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享受价格折扣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企业货物/承担的工程/服务明细表》。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评审价格给予15%的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联合体企业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如本项目为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应当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评标价格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评审标准4.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附件),享受评审价格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4.3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五)本项目涉及创新产品、创新服务的评审标准1.投报产品或服务属于《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中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在评审时,享受投报产品6%的价格折扣。2.投报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山西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推荐清单》,并填写《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明细表》。3.创新产品或创新服务的价格折扣政策可与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叠加。(六)本项目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评审标准本文件列出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要求的,需填写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承诺函,承诺商品包装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符合《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七)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三、无效磋商的情形未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为无效磋商。四、成交标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对价格、商务、服务、技术等主要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得分(具体评分见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得分最高的磋商人为成交供应商或成交第一候选供应商。综合评分法细则(1)评审方式:综合评分法序号类型评分标准分值权重1报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响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响应报价)×10%×1000~10商务服务部分:90序号类型评分标准分值权重1商务部分1、业绩(14分)同类项目合同案例以提供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近五年(2020年1月-2025年1月)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或项目任务书关键页等作为证明。每有一项省级及以上应急管理规划编制业绩的得3分,最多得9分;每有一项省级以下应急管理规划编制业绩的得1分,最多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0~142服务2、服务部分(76分)0~762.1服务1、方案研究思路和内容(26分)提供方案研究思路和内容的得基本分16分;方案优秀、描述详细、技术成熟、可操作性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情况。研究内容全面条理、结构清晰,在研究要求的基础上对研究范围和深度作了延伸、拓展,在重点领域具备较强的创新性,得10分; 方案一般、描述相对详细、技术相对成熟、可操作性不能够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情况。研究内容相对条理、结构相对清晰,在研究要求的基础上对研究范围和深度作了延伸、拓展,在重点领域具备良好的创新性,得6分;方案较差、描述不全面、技术不成熟、可操作性无法满足采购人实际情况。研究内容全面条理性差、结构不清晰,在研究要求的基础上未对研究范围和深度作了延伸、拓展,在重点领域不具备较强的创新性,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0~262.2服务2、方案研究方法(15分)提供方案研究方法的得基本分10分;研究方法科学性优秀、适用性及创新性优秀,在项目要求的基础上研究结构、内容安排合理性优秀,能充分满足用户需求得5分;研究方法科学性一般、适用性及创新性一般,项目要求的基础上对研究结构、内容安排合理性一般,部分满足用户需求得3分;研究方法科学性较差、适用性及创新性较差,在项目要求的基础上研究结构、内容安排合理性较差,不能满足用户需求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152.3服务3、方案预期成果的前瞻性、实用性、创新性和操作性(10分)提供方案预期成果的前瞻性、实用性、创新性和操作性得5分;方案预期成果前瞻性、实用性、创新性和操作性优秀得5分;方案预期成果前瞻性、实用性、创新性和操作性一般得3分;方案预期成果前瞻性、实用性、创新性和操作性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102.4服务4、方案组人员配置(10分)规划编制项目组负责人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对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组其他成员进行综合评审:配备成员科学合理,相关人员熟悉应急管理政策理论和规划编制研究工作的得5分,配备成员较合理,相关人员对应急管理政策理论和规划编制研究工作较熟悉的得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0~102.5服务5、时间进度安排(5分)有实施时间进度安排且科学合理的根据供应商的响应程度分别得5分、2分、1分,未提供不得分。0~52.6服务6、服务承诺措施(10分)提供服务承诺措施得6分;能够提供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且提供优质服务,方案优秀得4分;方案一般得2分;方案较差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0~10注:采购文件内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第七部分合同草案山西省“十五五”应急体系规划编制合同课题名称:委托方(甲方):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受托方(乙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印制202X年山西省“十五五”应急体系规划编制合同甲方(购买主体):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地址:乙方(承接主体):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项目名称)达成如下合同,以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二)项目内容:二、服务项目及要求(一)提交规划编制工作成果形式:(二)规划编制成果验收方法:(三)验收时间和地点:三、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含税价)。四、付款方式(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分两次付款,合同签订后付款50%,规划编制完成正式印发后付款50%。(二)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名称:开户银行:账号:行号:五、绩效评价六、项目验收(一)验收内容:(二)结果应用1.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或规划质量达不到验收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协议,并追回已支付款项。2.未按要求,提出创新点或研究成果不具备前瞻性、创新性和实用性的,将扣除合同金额的10%。七、甲乙双方权责(一)乙方应积极主动联系甲方,随时沟通、商讨规划相关事宜,及时汇报规划编制进度,根据规划编制需求开展调研、召开研讨会等。(二)甲方在有条件提供却未能及时、完整提供乙方研究所需材料时,应对规划编制延迟或成果质量降低承担责任。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二)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九、知识产权(一)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授权,其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人,没有任何侵权,若乙方所作的研究成果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受保护的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若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并追究责任。(三)本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归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所有。十、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十一、保密条款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二)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三)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四)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至相关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五)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十二、不可抗力(一)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10日内向对方提供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均发生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不可抗力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十三、争议解决当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其他(一)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执份,乙方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名称: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络人:联络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第八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磋商人提交响应文件须知1、磋商人按照本部分的顺序编排响应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服务文件),编排中涉及格式资料的,应按照本部分提供的内容和格式(所有表格的格式可扩展)填写提交。2、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及所附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准确的和完整的。3、按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的材料,如有调整,内容及签署必须完整、有效,且没有本文件不可接受的条件。4、项目未进行分包采购的,包号填写为“1”或“一”或“/”。响应文件封面及目录格式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磋商人单位名称:(单位电子印章)二〇年月日目录资格证明文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页码(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页码(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七)磋商人代表的证明…………………………………………………(八)响应函…………………………………………(九)本项目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十)保证金的交纳情况…………………………………………(十一)联合体磋商协议(若有)………………………………商务技术文件(一)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页码(二)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三)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文件……………(四)报价一览表………………………………………………………………………………资格证明文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磋商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扫描件)(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磋商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本磋商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人资格要求。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磋商人:(单位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磋商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本磋商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有效的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无不良记录的资信证明等文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人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磋商人:(单位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磋商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本磋商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磋商前严格依法缴纳税收和给单位职工缴纳社会保障金,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人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磋商人:(单位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本磋商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开标前查询了本公司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信用信息,其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均为0记录;查询了本公司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为0记录。如上述承诺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承诺磋商人:(单位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六)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信用承诺书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本磋商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依据磋商文件相关规定,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证件号为:,基本开户行为:(账户号码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本项目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人资格要求。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特此承诺磋商人:(单位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七)磋商人代表的证明格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职务:系(磋商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磋商人:(单位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磋商人住址)的(磋商人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磋商人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生效,特此声明附磋商人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磋商人:(单位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八)响应函格式响应函山西君度宏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磋商人名称)授权(磋商人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我方对比下内容作出完全响应: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最后报价、磋商文件要求及合同约定完成项目。2.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有效期90个日历天内(自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日起计算)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成交,响应有效期延长至合同履约完毕。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和本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4.我方承诺提供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我方承诺响应文件封面加盖电子印章后,响应文件其他内容均视为具有法律效力。5.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6.我方完全理解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7.我方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8.我方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服务要求。9.我方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10.我方对磋商小组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磋商人中,确定参加磋商的磋商人没有任何异议。11.我方对贵方在本次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的公告或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我方会及时查看获取。若因线路故障等其他原因导致通知延迟获取或无法获取,责任由我方自负。12.我方如果在响应文件解密后规定的响应有效期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3.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5.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我方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16.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草案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所有有关本次磋商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电话:磋商人代表姓名:磋商人:(单位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九)保证金的交纳情况提供磋商人保证金交纳回单或回执;(扫描件)(十)联合体磋商注意事项(如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如不是联合体投标,此项填写“无”或非联合体申明)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均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本项目有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联合体各方的同类资质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采购活动。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磋商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磋商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联合磋商协议书》联合磋商各方: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为响应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项目(项目名称、磋商编号)的磋商活动,各方经协商,就联合进行磋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磋商,并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磋商过程中,主办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磋商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成交并签订合同,则联合磋商各方将共同履行对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磋商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磋商而提供的货物和相关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磋商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五、本协议提交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后,联合磋商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单位电子印章):乙方(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20年月日20年月日商务服务文件(1)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的响应情况格式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服务明细表包号/序号服务内容小、微企业服务价格总价残疾人福利单位服务价格总价小微企业价格合计: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合计:说明:磋商人如实填写表格,无相应内容可填的,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或用“/”来表示。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包号:______)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单位电子印章):日期:注: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代理机构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认证证书编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1.本文件未列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磋商人可投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或其范围以外的产品。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正版软件承诺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正版软件承诺本磋商人现参与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本公司承诺投报的计算机产品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报的硬件产品内的预装软件为正版软件。如上述声明不真实,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特此声明磋商人:(盖章)磋商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年月日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格式(若有的话,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明细表包号产品名称制造商产品型号产品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1.投报“品目清单”中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将给予适当加分2.认证证书附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书)。磋商人:(盖章)磋商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年月日(二)对采购需求的响应内容(格式)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对商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商务条款响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人名称:包号序号磋商文件商务要求响应文件的对应响应说 明磋商人:(盖章)磋商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年月日对技术服务要求的响应内容格式自拟(三)磋商文件要求或磋商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服务材料/文件同类合同案例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列表使用单位项目名称合同金额联系人联系电话备注同类项目合同案例以提供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近五年(2020年1月-2025年1月)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或项目任务书关键页等作为证明,配套服务技术方案等(内容自拟)(四)报价一览表格式(以包为单位分别填写)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合同履行期限1第 包 报价总金额(元)大写: (小写: )注:供应商可自拟格式附件分项报价。磋商人:(单位电子印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急体系规划编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