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钛氧化球团矿招标公告(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2025)



2025年3月1期朝阳钢铁高钛氧化球团矿采购公告

2025年3月1期朝阳钢铁高钛氧化球团矿采购公告

1.
采购
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5年3月1期朝阳钢铁高钛氧化球团矿(AGCYGTHHD250221192244)采购人为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中心机关,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单轮谈判。

2.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年3月1期朝阳钢铁高钛氧化球团矿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直接采购
2.3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新入围供应商业绩要求提供:冶金企业业绩合同+发票;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4
能力要求:单体设备年产能30万吨以上。
其他要求:详见附件4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
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24日13时00分至2025年02月26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 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0元,售后不退。

5.
响应
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26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购人:
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中心机关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星办事处大董屯村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张太
联系人:
白群策

电话:
13842110369
电话:
0412-6736791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736658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 8:00-17:00

9.
其他事项


2025年02月24日
公章Epoint

附件:

物料清单附件.pdf
附件2:球团矿供应商准入要素.pdf
附件3:APTQ CLT009-23含钛氧化球团矿采购技术条件.pdf
异议受理条件作出如下要求.pdf
附件1:高钛合同范本 - 新.pdf
附件4:供应商投标说明-2025年1月17日新版.pdf

物料清单序物料编码物料名称物料短描述物料长描述规格型号图号材质商品品牌质量标准采购数量计量单位最高投标限价(元)交货地/交货港交货期需用单位备注1A0001760朝阳用高钛氧化球团矿叶类:含钛球团矿;执行APTQCLT009-23标准7000.0吨无辽宁省朝阳市:2025-03-01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原物料描述:CMPR/CYSteel609009(11-03)A基本要素基本要素基本要素基本要素基本要素基本要素基本要素基本要素基本要素基本要素基本要素基本要素提升要素提升要素物料组描述/品种名称品种级别准入评审方式最低注册资金要求(万元)认证要求认证要求认证要求供货业绩企业类型许可证/认证/经营证明产品验证评审方式供方适宜数量制造设备要求其他专业化要求物料组描述/品种名称品种级别准入评审方式最低注册资金要求(万元)ISO9000质量认证ISO14000环境认证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供货业绩供应商准入要素表企业类型许可证/认证/经营证明产品验证评审方式供方适宜数量制造设备要求其他专业化要求高钛氧化球团矿球团资料评审+现场评审+产品验证评审5000不要求不要求不要求冶金企业供货业绩生产企业不要求试验6单体设备年产能30万吨以上不要求中钛氧化球团矿球团资料评审+现场评审+产品验证评审5000不要求不要求不要求冶金企业供货业绩生产企业不要求试验6单体设备年产能30万吨以上不要求低钛氧化球团矿球团资料评审+现场评审+产品验证评审5000不要求不要求不要求冶金企业供货业绩生产企业不要求试验6单体设备年产能30万吨以上不要求朝阳钢铁有限公司技术条件APTQCLT009-23代替APTQCLT009-22含钛氧化球团矿采购技术条件2023-10-20发布,2023-11-01实施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发布APTQCLT009-23前言本技术条件代替APTQCLT009-22《含钛氧化球团矿采购技术条件》。本技术条件与APTQCLT009-2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TFe由61.00%调整为62.00%本技术条件由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制造管理中心提出。本技术条件由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制造管理中心归口。本技术条件主要起草人:吴优刘继朝齐曼于朋胡德顺宋利平宋文杰本技术条件历次发布情况:CYPTQLT018-17、CYPTQLT018-17a、CYPTQLT018-19、CYPTQLT009-20、APTQCLT009-21、APTQCLT009-222APTQCLT009-23含钛氧化球团矿采购技术条件范围本技术条件规定了含钛氧化球团矿采购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本技术条件适用于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炼铁厂使用的含钛氧化球团矿。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2007.7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粒度测定方法-手工筛分法GB/T6730.61铁矿石碳和硫含量的测定高频燃烧红外吸收法GB/T10322.1铁矿石取样和制样方法GB/T13240高炉用铁球团矿自由膨胀指数的测定GB/T13242铁矿石低温粉化试验静态还原后使用冷转鼓的方法GB/T14201高炉和直接还原用铁球团矿抗压强度的测定YB/T5166烧结矿和球团矿-转鼓强度的测定方法QASB003酸性铁球团矿QASBH001.1矿物原料球团矿、烧结矿手工取样方法QASBH001.5矿物原料制样方法QASBH300.1铁矿石全铁含量的测定三氯化钛—重铬酸钾滴定法QASBH300.2铁矿石氧化亚铁含量的测定重铬酸钾滴定法和电位滴定法QASBH302.15含铁物料铁、硅、钙、镁、铝、钛、锰含量的测定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LG/TS-011-01第六章矿粉质材料的化学分析二氧化硅量的测定混合熔融-硅钼蓝光度法3APTQCLT009-233技术要求3.1含钛氧化球团矿的指标、试验方法应符合表1的规定。表1项目项目技术要求技术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项目项目高钛氧化球团矿中钛氧化球团矿低钛氧化球团矿试验方法SiO2,%≤6.00≤6.00≤7.00Q/ASBH302.15LG/TS-011-01TiO2,%>2.00~4.00>1.00~2.00≤1.00QASBH302.15化学成分TFe,%≥62.00≥62.00≥62.00Q/ASBH300.1Q/ASBH302.15FeO,%≤2.50≤2.50≤2.50QASBH300.2S,%≤0.05≤0.05≤0.05GB/T6730.61Zn,%≤0.020≤0.020≤0.020GB/T6730.53Q/ASBH302.15转鼓指数(+6.3mm),%≥90.0≥90.0≥90.0YB/T5166抗磨指数(-0.5mm),%≤6.0≤6.0≤6.0YB/T5166物理性能抗压强度,(N/个球)≥2200≥2200≥2200GB/T14201筛分指数(-5mm),%≤5.0≤5.0≤5.0YB/T5166Q/ASB003粒度(8mm~25mm),%≥80.0≥80.0≥80.0GB/T2007.7低温还原粉化指数(RDI),%(+3.15mm)≥85.0≥85.0≥85.0GB/T13242冶金性能还原膨胀指数(RSI),%≤16.0≤16.0≤16.0GB/T13240冶金性能低温还原粉化指数(RDI),%(+6.3mm)≥75.0≥75.0≥75.0GB/T13242冶金性能低温还原粉化指数(RDI),%(-0.5mm)≤10.0≤10.0≤10.0GB/T13242复验必检项目:TFe、SiO2、TiO2、FeO、S、Zn、抗压强度复验必检项目:TFe、SiO2、TiO2、FeO、S、Zn、抗压强度复验必检项目:TFe、SiO2、TiO2、FeO、S、Zn、抗压强度复验必检项目:TFe、SiO2、TiO2、FeO、S、Zn、抗压强度复验必检项目:TFe、SiO2、TiO2、FeO、S、Zn、抗压强度复验必检项目:TFe、SiO2、TiO2、FeO、S、Zn、抗压强度表2杂质含量标准品名杂质不大于,%杂质不大于,%检验方法Pb0.10GB/T6730.54Sn0.08GB/T6730.55As0.04GB/T6730.67含钛氧化球团矿Cu0.06GB/T6730.36K2O+Na2O0.25GB/T6730.49Ni0.06GB/T6730.39Cr0.08GB/T6730.30注:抽检注:抽检注:抽检注:抽检3.2外观:不得带有杂物。检验规则4.1含钛氧化球团矿的检验由供方的质量监督部门负责进行,检验合格方可出厂。4.2含钛氧化球团矿抽样按GB/T10322.1、Q/ASBH001.1的规定进行,制样按Q/ASBH001.5的APTQCLT009-23规定进行的规定进行,检验方法按表3.1的规定执行。5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5.1包装散装。5.2标志按车标明含钛氧化球团矿名称。5.3质量证明书每批交货的产品必须附证明该批质量符合标准规定的质量证明书。填写证明书字迹应清除,证明书上应注明:供方名称、需方名称、产品名称、批号、批重、理化指标检验结果、发货日期、执行的产品标准编号。5异议受理条件作出如下要求:1、供方提供的异议批次出厂产品(以质保书为准)合格;2、异议批次之前供料(连续7天或7个批次内)异议元素(成分项)指标合格率≥60%;3、检验偏差:朝阳钢铁出具的检验结果与质量标准(采购技术条件)差值的绝对值在下表(主元素±1.0%,其他元素检验偏差2倍、具体情况由朝阳钢铁制造管理中心裁定)(详见附表1、附表2)范围以外,或供方提供的出厂质量证明与朝阳钢铁检验结果差值的绝对值超出3倍检验偏差,或合同明确规定。同时满足上述三点可受理异议以球团为例球团主元素TFe,其他元素为主元素以外的元素。球团转鼓技术条件≥90%(设为A)、筛分≤5(设为B)朝阳钢铁检验值转鼓(设为C)筛分(设为D)当|C-A|>1.4%具备受理条件;当|D-E|>0.8%具备受理条件。或供方供方出厂质量证明转鼓(设为F),当|F-A|>4.2%具备受理条件;供方出厂质量证明筛分(设为G),当|G-D|>2.4%具备受理条件。球团TFe技术条件设为H,朝阳钢铁检验结果设为I,当|H-I|>1%具备受理条件;球团FeO技术条件为J,朝阳钢铁检验结果设为K,FeO检验偏差0.25%(设为L),当|J-K|>2L具备受理条件。或供方出厂质量证明球团TFe(设为M),当|M-I|>3%具备受理条件;供方出厂质量证明球团FeO(设为N),当|N-K|>3L具备受理条件。出卖人:出卖人:出卖人:出卖人:签订地点:朝阳签订地点:朝阳签订地点:朝阳签订地点:朝阳签订地点:朝阳合同编号:合同编号:合同编号:合同编号:合同编号:买受人: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买受人: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买受人: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买受人: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签订日期:XXXX签订日期:XXXX签订日期:XXXX签订日期:XXXX签订日期:XXXX采购订单号/框架协议号:采购订单号/框架协议号:采购订单号/框架协议号:采购订单号/框架协议号:采购订单号/框架协议号: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格及交(提)货时间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格及交(提)货时间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格及交(提)货时间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格及交(提)货时间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格及交(提)货时间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格及交(提)货时间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格及交(提)货时间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格及交(提)货时间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格及交(提)货时间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格及交(提)货时间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格及交(提)货时间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格及交(提)货时间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格及交(提)货时间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格及交(提)货时间标的名称质量标准生产厂家商标牌号计量数量数量单价(元/计量单位)总金额(元)交(提)货时间及数量交(提)货时间及数量交(提)货时间及数量交(提)货时间及数量交(提)货时间及数量交(提)货时间及数量交(提)货时间及数量1/7月2/8月2/8月3/9月4/10月5/11月6/12月朝阳用高钛氧化球团矿吨XXXXXXXXXXXXXXXX朝阳用高钛氧化球团矿吨XXXXXXXXXXXXXXXX合计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XXXX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XXXX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XXXX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XXXX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XXXX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XXXX不含税包干价(一票制)税率:13%不含税包干价(一票制)税率:13%不含税包干价(一票制)税率:13%不含税包干价(一票制)税率:13%不含税包干价(一票制)税率:13%不含税包干价(一票制)税率:13%不含税包干价(一票制)税率:13%不含税包干价(一票制)税率:13%第二条质量标准:执行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含钛氧化球团矿采购技术条件APTQCLT009-23。第二条质量标准:执行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含钛氧化球团矿采购技术条件APTQCLT009-23。第二条质量标准:执行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含钛氧化球团矿采购技术条件APTQCLT009-23。第二条质量标准:执行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含钛氧化球团矿采购技术条件APTQCLT009-23。第二条质量标准:执行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含钛氧化球团矿采购技术条件APTQCLT009-23。第二条质量标准:执行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含钛氧化球团矿采购技术条件APTQCLT009-23。第二条质量标准:执行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含钛氧化球团矿采购技术条件APTQCLT009-23。第二条质量标准:执行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含钛氧化球团矿采购技术条件APTQCLT009-23。第二条质量标准:执行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含钛氧化球团矿采购技术条件APTQCLT009-23。第二条质量标准:执行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含钛氧化球团矿采购技术条件APTQCLT009-23。第二条质量标准:执行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含钛氧化球团矿采购技术条件APTQCLT009-23。第二条质量标准:执行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含钛氧化球团矿采购技术条件APTQCLT009-23。第二条质量标准:执行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含钛氧化球团矿采购技术条件APTQCLT009-23。第二条质量标准:执行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含钛氧化球团矿采购技术条件APTQCLT009-23。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1)若TFe=62.00%,不进行考核,按当期价格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TFe>62.00%,比62.00%每升高0.01%在上述62.00%价格基础上加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TFe<62.00%,比62.00%每降低0.01%在上述62%价格基础上降0.3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若SiO2>6.00%,比6.00%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3)若0<TiO2≤2.00%,比0.00%每降低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2.00%<TiO2≤4.00%,不进行考核;若TiO2>4.00%,比4.00%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4)若S>0.05%,比0.05%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5)若2.50%<FeO≤3.50%,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2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FeO>3.50%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4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累计扣款。(6)若0.020%<Zn≤0.030%,比0.02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0.5元/吨;若0.030%<Zn≤0.050%,比0.03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2.5元/吨;若0.050%<Zn≤0.100%,比0.05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5.0元/吨;若Zn>0.100%,不予结算;降价累计计算。(7)物理性能指标:若2000N/个球≤抗压强度<2200N/个球,扣款10元/吨;1800N/个球≤抗压强度<2000N/个球,扣款20元/吨;抗压强度<1800N/个球,若具备返厂条件则返厂处理,若不具备返厂条件则按如下让步接收扣款,当1600N/个球≤抗压强度<1800N/个球,扣款30元/吨,当1400N/个球≤抗压强度<1600N/个球,扣款40元/吨,当1200N/个球≤抗压强度<1400N/个球,扣款50元/吨,分段累加扣款。抗压强度<1200N/个球不予结算。(8)若转鼓指数<90%,扣款10元/吨,若转鼓指数<85%时,扣款25元/吨;(9)若5%<筛分指数≤6%时,扣款10元/吨,不合格比例每增加1%加扣2元/吨,不足1%按1%计,超过15%具备返厂条件返厂,不具备返厂则直接扣款50元/吨。(10)冶金性能指标和杂质元素作为抽检考核项目,根据朝阳钢铁炼铁厂或制造管理中心出具的抽检不合格报告,对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指标扣款10元/吨。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买卖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特殊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合同标的物投入使用后30日内。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1)若TFe=62.00%,不进行考核,按当期价格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TFe>62.00%,比62.00%每升高0.01%在上述62.00%价格基础上加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TFe<62.00%,比62.00%每降低0.01%在上述62%价格基础上降0.3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若SiO2>6.00%,比6.00%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3)若0<TiO2≤2.00%,比0.00%每降低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2.00%<TiO2≤4.00%,不进行考核;若TiO2>4.00%,比4.00%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4)若S>0.05%,比0.05%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5)若2.50%<FeO≤3.50%,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2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FeO>3.50%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4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累计扣款。(6)若0.020%<Zn≤0.030%,比0.02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0.5元/吨;若0.030%<Zn≤0.050%,比0.03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2.5元/吨;若0.050%<Zn≤0.100%,比0.05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5.0元/吨;若Zn>0.100%,不予结算;降价累计计算。(7)物理性能指标:若2000N/个球≤抗压强度<2200N/个球,扣款10元/吨;1800N/个球≤抗压强度<2000N/个球,扣款20元/吨;抗压强度<1800N/个球,若具备返厂条件则返厂处理,若不具备返厂条件则按如下让步接收扣款,当1600N/个球≤抗压强度<1800N/个球,扣款30元/吨,当1400N/个球≤抗压强度<1600N/个球,扣款40元/吨,当1200N/个球≤抗压强度<1400N/个球,扣款50元/吨,分段累加扣款。抗压强度<1200N/个球不予结算。(8)若转鼓指数<90%,扣款10元/吨,若转鼓指数<85%时,扣款25元/吨;(9)若5%<筛分指数≤6%时,扣款10元/吨,不合格比例每增加1%加扣2元/吨,不足1%按1%计,超过15%具备返厂条件返厂,不具备返厂则直接扣款50元/吨。(10)冶金性能指标和杂质元素作为抽检考核项目,根据朝阳钢铁炼铁厂或制造管理中心出具的抽检不合格报告,对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指标扣款10元/吨。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买卖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特殊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合同标的物投入使用后30日内。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1)若TFe=62.00%,不进行考核,按当期价格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TFe>62.00%,比62.00%每升高0.01%在上述62.00%价格基础上加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TFe<62.00%,比62.00%每降低0.01%在上述62%价格基础上降0.3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若SiO2>6.00%,比6.00%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3)若0<TiO2≤2.00%,比0.00%每降低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2.00%<TiO2≤4.00%,不进行考核;若TiO2>4.00%,比4.00%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4)若S>0.05%,比0.05%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5)若2.50%<FeO≤3.50%,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2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FeO>3.50%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4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累计扣款。(6)若0.020%<Zn≤0.030%,比0.02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0.5元/吨;若0.030%<Zn≤0.050%,比0.03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2.5元/吨;若0.050%<Zn≤0.100%,比0.05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5.0元/吨;若Zn>0.100%,不予结算;降价累计计算。(7)物理性能指标:若2000N/个球≤抗压强度<2200N/个球,扣款10元/吨;1800N/个球≤抗压强度<2000N/个球,扣款20元/吨;抗压强度<1800N/个球,若具备返厂条件则返厂处理,若不具备返厂条件则按如下让步接收扣款,当1600N/个球≤抗压强度<1800N/个球,扣款30元/吨,当1400N/个球≤抗压强度<1600N/个球,扣款40元/吨,当1200N/个球≤抗压强度<1400N/个球,扣款50元/吨,分段累加扣款。抗压强度<1200N/个球不予结算。(8)若转鼓指数<90%,扣款10元/吨,若转鼓指数<85%时,扣款25元/吨;(9)若5%<筛分指数≤6%时,扣款10元/吨,不合格比例每增加1%加扣2元/吨,不足1%按1%计,超过15%具备返厂条件返厂,不具备返厂则直接扣款50元/吨。(10)冶金性能指标和杂质元素作为抽检考核项目,根据朝阳钢铁炼铁厂或制造管理中心出具的抽检不合格报告,对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指标扣款10元/吨。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买卖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特殊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合同标的物投入使用后30日内。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1)若TFe=62.00%,不进行考核,按当期价格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TFe>62.00%,比62.00%每升高0.01%在上述62.00%价格基础上加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TFe<62.00%,比62.00%每降低0.01%在上述62%价格基础上降0.3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若SiO2>6.00%,比6.00%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3)若0<TiO2≤2.00%,比0.00%每降低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2.00%<TiO2≤4.00%,不进行考核;若TiO2>4.00%,比4.00%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4)若S>0.05%,比0.05%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5)若2.50%<FeO≤3.50%,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2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FeO>3.50%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4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累计扣款。(6)若0.020%<Zn≤0.030%,比0.02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0.5元/吨;若0.030%<Zn≤0.050%,比0.03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2.5元/吨;若0.050%<Zn≤0.100%,比0.05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5.0元/吨;若Zn>0.100%,不予结算;降价累计计算。(7)物理性能指标:若2000N/个球≤抗压强度<2200N/个球,扣款10元/吨;1800N/个球≤抗压强度<2000N/个球,扣款20元/吨;抗压强度<1800N/个球,若具备返厂条件则返厂处理,若不具备返厂条件则按如下让步接收扣款,当1600N/个球≤抗压强度<1800N/个球,扣款30元/吨,当1400N/个球≤抗压强度<1600N/个球,扣款40元/吨,当1200N/个球≤抗压强度<1400N/个球,扣款50元/吨,分段累加扣款。抗压强度<1200N/个球不予结算。(8)若转鼓指数<90%,扣款10元/吨,若转鼓指数<85%时,扣款25元/吨;(9)若5%<筛分指数≤6%时,扣款10元/吨,不合格比例每增加1%加扣2元/吨,不足1%按1%计,超过15%具备返厂条件返厂,不具备返厂则直接扣款50元/吨。(10)冶金性能指标和杂质元素作为抽检考核项目,根据朝阳钢铁炼铁厂或制造管理中心出具的抽检不合格报告,对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指标扣款10元/吨。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买卖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特殊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合同标的物投入使用后30日内。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1)若TFe=62.00%,不进行考核,按当期价格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TFe>62.00%,比62.00%每升高0.01%在上述62.00%价格基础上加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TFe<62.00%,比62.00%每降低0.01%在上述62%价格基础上降0.3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若SiO2>6.00%,比6.00%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3)若0<TiO2≤2.00%,比0.00%每降低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2.00%<TiO2≤4.00%,不进行考核;若TiO2>4.00%,比4.00%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4)若S>0.05%,比0.05%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5)若2.50%<FeO≤3.50%,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2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FeO>3.50%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4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累计扣款。(6)若0.020%<Zn≤0.030%,比0.02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0.5元/吨;若0.030%<Zn≤0.050%,比0.03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2.5元/吨;若0.050%<Zn≤0.100%,比0.05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5.0元/吨;若Zn>0.100%,不予结算;降价累计计算。(7)物理性能指标:若2000N/个球≤抗压强度<2200N/个球,扣款10元/吨;1800N/个球≤抗压强度<2000N/个球,扣款20元/吨;抗压强度<1800N/个球,若具备返厂条件则返厂处理,若不具备返厂条件则按如下让步接收扣款,当1600N/个球≤抗压强度<1800N/个球,扣款30元/吨,当1400N/个球≤抗压强度<1600N/个球,扣款40元/吨,当1200N/个球≤抗压强度<1400N/个球,扣款50元/吨,分段累加扣款。抗压强度<1200N/个球不予结算。(8)若转鼓指数<90%,扣款10元/吨,若转鼓指数<85%时,扣款25元/吨;(9)若5%<筛分指数≤6%时,扣款10元/吨,不合格比例每增加1%加扣2元/吨,不足1%按1%计,超过15%具备返厂条件返厂,不具备返厂则直接扣款50元/吨。(10)冶金性能指标和杂质元素作为抽检考核项目,根据朝阳钢铁炼铁厂或制造管理中心出具的抽检不合格报告,对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指标扣款10元/吨。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买卖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特殊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合同标的物投入使用后30日内。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1)若TFe=62.00%,不进行考核,按当期价格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TFe>62.00%,比62.00%每升高0.01%在上述62.00%价格基础上加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TFe<62.00%,比62.00%每降低0.01%在上述62%价格基础上降0.3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若SiO2>6.00%,比6.00%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3)若0<TiO2≤2.00%,比0.00%每降低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2.00%<TiO2≤4.00%,不进行考核;若TiO2>4.00%,比4.00%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4)若S>0.05%,比0.05%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5)若2.50%<FeO≤3.50%,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2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FeO>3.50%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4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累计扣款。(6)若0.020%<Zn≤0.030%,比0.02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0.5元/吨;若0.030%<Zn≤0.050%,比0.03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2.5元/吨;若0.050%<Zn≤0.100%,比0.05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5.0元/吨;若Zn>0.100%,不予结算;降价累计计算。(7)物理性能指标:若2000N/个球≤抗压强度<2200N/个球,扣款10元/吨;1800N/个球≤抗压强度<2000N/个球,扣款20元/吨;抗压强度<1800N/个球,若具备返厂条件则返厂处理,若不具备返厂条件则按如下让步接收扣款,当1600N/个球≤抗压强度<1800N/个球,扣款30元/吨,当1400N/个球≤抗压强度<1600N/个球,扣款40元/吨,当1200N/个球≤抗压强度<1400N/个球,扣款50元/吨,分段累加扣款。抗压强度<1200N/个球不予结算。(8)若转鼓指数<90%,扣款10元/吨,若转鼓指数<85%时,扣款25元/吨;(9)若5%<筛分指数≤6%时,扣款10元/吨,不合格比例每增加1%加扣2元/吨,不足1%按1%计,超过15%具备返厂条件返厂,不具备返厂则直接扣款50元/吨。(10)冶金性能指标和杂质元素作为抽检考核项目,根据朝阳钢铁炼铁厂或制造管理中心出具的抽检不合格报告,对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指标扣款10元/吨。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买卖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特殊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合同标的物投入使用后30日内。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1)若TFe=62.00%,不进行考核,按当期价格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TFe>62.00%,比62.00%每升高0.01%在上述62.00%价格基础上加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TFe<62.00%,比62.00%每降低0.01%在上述62%价格基础上降0.3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若SiO2>6.00%,比6.00%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3)若0<TiO2≤2.00%,比0.00%每降低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2.00%<TiO2≤4.00%,不进行考核;若TiO2>4.00%,比4.00%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4)若S>0.05%,比0.05%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5)若2.50%<FeO≤3.50%,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2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FeO>3.50%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4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累计扣款。(6)若0.020%<Zn≤0.030%,比0.02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0.5元/吨;若0.030%<Zn≤0.050%,比0.03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2.5元/吨;若0.050%<Zn≤0.100%,比0.05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5.0元/吨;若Zn>0.100%,不予结算;降价累计计算。(7)物理性能指标:若2000N/个球≤抗压强度<2200N/个球,扣款10元/吨;1800N/个球≤抗压强度<2000N/个球,扣款20元/吨;抗压强度<1800N/个球,若具备返厂条件则返厂处理,若不具备返厂条件则按如下让步接收扣款,当1600N/个球≤抗压强度<1800N/个球,扣款30元/吨,当1400N/个球≤抗压强度<1600N/个球,扣款40元/吨,当1200N/个球≤抗压强度<1400N/个球,扣款50元/吨,分段累加扣款。抗压强度<1200N/个球不予结算。(8)若转鼓指数<90%,扣款10元/吨,若转鼓指数<85%时,扣款25元/吨;(9)若5%<筛分指数≤6%时,扣款10元/吨,不合格比例每增加1%加扣2元/吨,不足1%按1%计,超过15%具备返厂条件返厂,不具备返厂则直接扣款50元/吨。(10)冶金性能指标和杂质元素作为抽检考核项目,根据朝阳钢铁炼铁厂或制造管理中心出具的抽检不合格报告,对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指标扣款10元/吨。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买卖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特殊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合同标的物投入使用后30日内。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1)若TFe=62.00%,不进行考核,按当期价格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TFe>62.00%,比62.00%每升高0.01%在上述62.00%价格基础上加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TFe<62.00%,比62.00%每降低0.01%在上述62%价格基础上降0.3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若SiO2>6.00%,比6.00%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3)若0<TiO2≤2.00%,比0.00%每降低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2.00%<TiO2≤4.00%,不进行考核;若TiO2>4.00%,比4.00%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4)若S>0.05%,比0.05%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5)若2.50%<FeO≤3.50%,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2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FeO>3.50%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4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累计扣款。(6)若0.020%<Zn≤0.030%,比0.02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0.5元/吨;若0.030%<Zn≤0.050%,比0.03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2.5元/吨;若0.050%<Zn≤0.100%,比0.05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5.0元/吨;若Zn>0.100%,不予结算;降价累计计算。(7)物理性能指标:若2000N/个球≤抗压强度<2200N/个球,扣款10元/吨;1800N/个球≤抗压强度<2000N/个球,扣款20元/吨;抗压强度<1800N/个球,若具备返厂条件则返厂处理,若不具备返厂条件则按如下让步接收扣款,当1600N/个球≤抗压强度<1800N/个球,扣款30元/吨,当1400N/个球≤抗压强度<1600N/个球,扣款40元/吨,当1200N/个球≤抗压强度<1400N/个球,扣款50元/吨,分段累加扣款。抗压强度<1200N/个球不予结算。(8)若转鼓指数<90%,扣款10元/吨,若转鼓指数<85%时,扣款25元/吨;(9)若5%<筛分指数≤6%时,扣款10元/吨,不合格比例每增加1%加扣2元/吨,不足1%按1%计,超过15%具备返厂条件返厂,不具备返厂则直接扣款50元/吨。(10)冶金性能指标和杂质元素作为抽检考核项目,根据朝阳钢铁炼铁厂或制造管理中心出具的抽检不合格报告,对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指标扣款10元/吨。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买卖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特殊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合同标的物投入使用后30日内。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1)若TFe=62.00%,不进行考核,按当期价格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TFe>62.00%,比62.00%每升高0.01%在上述62.00%价格基础上加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TFe<62.00%,比62.00%每降低0.01%在上述62%价格基础上降0.3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若SiO2>6.00%,比6.00%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3)若0<TiO2≤2.00%,比0.00%每降低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2.00%<TiO2≤4.00%,不进行考核;若TiO2>4.00%,比4.00%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4)若S>0.05%,比0.05%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5)若2.50%<FeO≤3.50%,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2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FeO>3.50%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4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累计扣款。(6)若0.020%<Zn≤0.030%,比0.02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0.5元/吨;若0.030%<Zn≤0.050%,比0.03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2.5元/吨;若0.050%<Zn≤0.100%,比0.05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5.0元/吨;若Zn>0.100%,不予结算;降价累计计算。(7)物理性能指标:若2000N/个球≤抗压强度<2200N/个球,扣款10元/吨;1800N/个球≤抗压强度<2000N/个球,扣款20元/吨;抗压强度<1800N/个球,若具备返厂条件则返厂处理,若不具备返厂条件则按如下让步接收扣款,当1600N/个球≤抗压强度<1800N/个球,扣款30元/吨,当1400N/个球≤抗压强度<1600N/个球,扣款40元/吨,当1200N/个球≤抗压强度<1400N/个球,扣款50元/吨,分段累加扣款。抗压强度<1200N/个球不予结算。(8)若转鼓指数<90%,扣款10元/吨,若转鼓指数<85%时,扣款25元/吨;(9)若5%<筛分指数≤6%时,扣款10元/吨,不合格比例每增加1%加扣2元/吨,不足1%按1%计,超过15%具备返厂条件返厂,不具备返厂则直接扣款50元/吨。(10)冶金性能指标和杂质元素作为抽检考核项目,根据朝阳钢铁炼铁厂或制造管理中心出具的抽检不合格报告,对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指标扣款10元/吨。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买卖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特殊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合同标的物投入使用后30日内。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1)若TFe=62.00%,不进行考核,按当期价格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TFe>62.00%,比62.00%每升高0.01%在上述62.00%价格基础上加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TFe<62.00%,比62.00%每降低0.01%在上述62%价格基础上降0.3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若SiO2>6.00%,比6.00%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3)若0<TiO2≤2.00%,比0.00%每降低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2.00%<TiO2≤4.00%,不进行考核;若TiO2>4.00%,比4.00%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4)若S>0.05%,比0.05%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5)若2.50%<FeO≤3.50%,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2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FeO>3.50%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4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累计扣款。(6)若0.020%<Zn≤0.030%,比0.02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0.5元/吨;若0.030%<Zn≤0.050%,比0.03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2.5元/吨;若0.050%<Zn≤0.100%,比0.05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5.0元/吨;若Zn>0.100%,不予结算;降价累计计算。(7)物理性能指标:若2000N/个球≤抗压强度<2200N/个球,扣款10元/吨;1800N/个球≤抗压强度<2000N/个球,扣款20元/吨;抗压强度<1800N/个球,若具备返厂条件则返厂处理,若不具备返厂条件则按如下让步接收扣款,当1600N/个球≤抗压强度<1800N/个球,扣款30元/吨,当1400N/个球≤抗压强度<1600N/个球,扣款40元/吨,当1200N/个球≤抗压强度<1400N/个球,扣款50元/吨,分段累加扣款。抗压强度<1200N/个球不予结算。(8)若转鼓指数<90%,扣款10元/吨,若转鼓指数<85%时,扣款25元/吨;(9)若5%<筛分指数≤6%时,扣款10元/吨,不合格比例每增加1%加扣2元/吨,不足1%按1%计,超过15%具备返厂条件返厂,不具备返厂则直接扣款50元/吨。(10)冶金性能指标和杂质元素作为抽检考核项目,根据朝阳钢铁炼铁厂或制造管理中心出具的抽检不合格报告,对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指标扣款10元/吨。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买卖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特殊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合同标的物投入使用后30日内。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1)若TFe=62.00%,不进行考核,按当期价格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TFe>62.00%,比62.00%每升高0.01%在上述62.00%价格基础上加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TFe<62.00%,比62.00%每降低0.01%在上述62%价格基础上降0.3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若SiO2>6.00%,比6.00%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3)若0<TiO2≤2.00%,比0.00%每降低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2.00%<TiO2≤4.00%,不进行考核;若TiO2>4.00%,比4.00%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4)若S>0.05%,比0.05%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5)若2.50%<FeO≤3.50%,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2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FeO>3.50%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4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累计扣款。(6)若0.020%<Zn≤0.030%,比0.02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0.5元/吨;若0.030%<Zn≤0.050%,比0.03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2.5元/吨;若0.050%<Zn≤0.100%,比0.05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5.0元/吨;若Zn>0.100%,不予结算;降价累计计算。(7)物理性能指标:若2000N/个球≤抗压强度<2200N/个球,扣款10元/吨;1800N/个球≤抗压强度<2000N/个球,扣款20元/吨;抗压强度<1800N/个球,若具备返厂条件则返厂处理,若不具备返厂条件则按如下让步接收扣款,当1600N/个球≤抗压强度<1800N/个球,扣款30元/吨,当1400N/个球≤抗压强度<1600N/个球,扣款40元/吨,当1200N/个球≤抗压强度<1400N/个球,扣款50元/吨,分段累加扣款。抗压强度<1200N/个球不予结算。(8)若转鼓指数<90%,扣款10元/吨,若转鼓指数<85%时,扣款25元/吨;(9)若5%<筛分指数≤6%时,扣款10元/吨,不合格比例每增加1%加扣2元/吨,不足1%按1%计,超过15%具备返厂条件返厂,不具备返厂则直接扣款50元/吨。(10)冶金性能指标和杂质元素作为抽检考核项目,根据朝阳钢铁炼铁厂或制造管理中心出具的抽检不合格报告,对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指标扣款10元/吨。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买卖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特殊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合同标的物投入使用后30日内。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1)若TFe=62.00%,不进行考核,按当期价格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TFe>62.00%,比62.00%每升高0.01%在上述62.00%价格基础上加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TFe<62.00%,比62.00%每降低0.01%在上述62%价格基础上降0.3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若SiO2>6.00%,比6.00%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3)若0<TiO2≤2.00%,比0.00%每降低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2.00%<TiO2≤4.00%,不进行考核;若TiO2>4.00%,比4.00%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4)若S>0.05%,比0.05%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5)若2.50%<FeO≤3.50%,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2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FeO>3.50%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4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累计扣款。(6)若0.020%<Zn≤0.030%,比0.02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0.5元/吨;若0.030%<Zn≤0.050%,比0.03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2.5元/吨;若0.050%<Zn≤0.100%,比0.05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5.0元/吨;若Zn>0.100%,不予结算;降价累计计算。(7)物理性能指标:若2000N/个球≤抗压强度<2200N/个球,扣款10元/吨;1800N/个球≤抗压强度<2000N/个球,扣款20元/吨;抗压强度<1800N/个球,若具备返厂条件则返厂处理,若不具备返厂条件则按如下让步接收扣款,当1600N/个球≤抗压强度<1800N/个球,扣款30元/吨,当1400N/个球≤抗压强度<1600N/个球,扣款40元/吨,当1200N/个球≤抗压强度<1400N/个球,扣款50元/吨,分段累加扣款。抗压强度<1200N/个球不予结算。(8)若转鼓指数<90%,扣款10元/吨,若转鼓指数<85%时,扣款25元/吨;(9)若5%<筛分指数≤6%时,扣款10元/吨,不合格比例每增加1%加扣2元/吨,不足1%按1%计,超过15%具备返厂条件返厂,不具备返厂则直接扣款50元/吨。(10)冶金性能指标和杂质元素作为抽检考核项目,根据朝阳钢铁炼铁厂或制造管理中心出具的抽检不合格报告,对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指标扣款10元/吨。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买卖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特殊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合同标的物投入使用后30日内。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1)若TFe=62.00%,不进行考核,按当期价格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TFe>62.00%,比62.00%每升高0.01%在上述62.00%价格基础上加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TFe<62.00%,比62.00%每降低0.01%在上述62%价格基础上降0.3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若SiO2>6.00%,比6.00%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3)若0<TiO2≤2.00%,比0.00%每降低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2.00%<TiO2≤4.00%,不进行考核;若TiO2>4.00%,比4.00%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4)若S>0.05%,比0.05%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5)若2.50%<FeO≤3.50%,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2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FeO>3.50%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4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累计扣款。(6)若0.020%<Zn≤0.030%,比0.02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0.5元/吨;若0.030%<Zn≤0.050%,比0.03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2.5元/吨;若0.050%<Zn≤0.100%,比0.05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5.0元/吨;若Zn>0.100%,不予结算;降价累计计算。(7)物理性能指标:若2000N/个球≤抗压强度<2200N/个球,扣款10元/吨;1800N/个球≤抗压强度<2000N/个球,扣款20元/吨;抗压强度<1800N/个球,若具备返厂条件则返厂处理,若不具备返厂条件则按如下让步接收扣款,当1600N/个球≤抗压强度<1800N/个球,扣款30元/吨,当1400N/个球≤抗压强度<1600N/个球,扣款40元/吨,当1200N/个球≤抗压强度<1400N/个球,扣款50元/吨,分段累加扣款。抗压强度<1200N/个球不予结算。(8)若转鼓指数<90%,扣款10元/吨,若转鼓指数<85%时,扣款25元/吨;(9)若5%<筛分指数≤6%时,扣款10元/吨,不合格比例每增加1%加扣2元/吨,不足1%按1%计,超过15%具备返厂条件返厂,不具备返厂则直接扣款50元/吨。(10)冶金性能指标和杂质元素作为抽检考核项目,根据朝阳钢铁炼铁厂或制造管理中心出具的抽检不合格报告,对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指标扣款10元/吨。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买卖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特殊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合同标的物投入使用后30日内。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1)若TFe=62.00%,不进行考核,按当期价格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TFe>62.00%,比62.00%每升高0.01%在上述62.00%价格基础上加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TFe<62.00%,比62.00%每降低0.01%在上述62%价格基础上降0.3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2)若SiO2>6.00%,比6.00%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3)若0<TiO2≤2.00%,比0.00%每降低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2.00%<TiO2≤4.00%,不进行考核;若TiO2>4.00%,比4.00%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0.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4)若S>0.05%,比0.05%每升高0.01%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1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5)若2.50%<FeO≤3.50%,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2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若FeO>3.50%在当期价格基础上降价4元/吨结算(小数点后保留两位),累计扣款。(6)若0.020%<Zn≤0.030%,比0.02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0.5元/吨;若0.030%<Zn≤0.050%,比0.03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2.5元/吨;若0.050%<Zn≤0.100%,比0.050%每大于0.001%,在单价基础上降价5.0元/吨;若Zn>0.100%,不予结算;降价累计计算。(7)物理性能指标:若2000N/个球≤抗压强度<2200N/个球,扣款10元/吨;1800N/个球≤抗压强度<2000N/个球,扣款20元/吨;抗压强度<1800N/个球,若具备返厂条件则返厂处理,若不具备返厂条件则按如下让步接收扣款,当1600N/个球≤抗压强度<1800N/个球,扣款30元/吨,当1400N/个球≤抗压强度<1600N/个球,扣款40元/吨,当1200N/个球≤抗压强度<1400N/个球,扣款50元/吨,分段累加扣款。抗压强度<1200N/个球不予结算。(8)若转鼓指数<90%,扣款10元/吨,若转鼓指数<85%时,扣款25元/吨;(9)若5%<筛分指数≤6%时,扣款10元/吨,不合格比例每增加1%加扣2元/吨,不足1%按1%计,超过15%具备返厂条件返厂,不具备返厂则直接扣款50元/吨。(10)冶金性能指标和杂质元素作为抽检考核项目,根据朝阳钢铁炼铁厂或制造管理中心出具的抽检不合格报告,对未达到要求的每项指标扣款10元/吨。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买卖双方有特殊约定的按特殊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按合同标的物投入使用后30日内。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敞车散装,清净车底,不混杂物。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敞车散装,清净车底,不混杂物。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敞车散装,清净车底,不混杂物。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敞车散装,清净车底,不混杂物。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敞车散装,清净车底,不混杂物。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敞车散装,清净车底,不混杂物。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敞车散装,清净车底,不混杂物。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敞车散装,清净车底,不混杂物。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敞车散装,清净车底,不混杂物。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敞车散装,清净车底,不混杂物。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敞车散装,清净车底,不混杂物。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敞车散装,清净车底,不混杂物。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敞车散装,清净车底,不混杂物。第四条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敞车散装,清净车底,不混杂物。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第六条交(提)货地点、方式: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厂内料场交货。收货单位,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第六条交(提)货地点、方式: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厂内料场交货。收货单位,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第六条交(提)货地点、方式: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厂内料场交货。收货单位,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第六条交(提)货地点、方式: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厂内料场交货。收货单位,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第六条交(提)货地点、方式: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厂内料场交货。收货单位,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第六条交(提)货地点、方式: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厂内料场交货。收货单位,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第六条交(提)货地点、方式: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厂内料场交货。收货单位,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第六条交(提)货地点、方式: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厂内料场交货。收货单位,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第六条交(提)货地点、方式: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厂内料场交货。收货单位,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第六条交(提)货地点、方式: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厂内料场交货。收货单位,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第六条交(提)货地点、方式: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厂内料场交货。收货单位,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第六条交(提)货地点、方式: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厂内料场交货。收货单位,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第六条交(提)货地点、方式: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厂内料场交货。收货单位,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第六条交(提)货地点、方式: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厂内料场交货。收货单位,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汽运货物由出卖人负责运输(要求国6及以上,建议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并负责卸车及球团矿聚堆,一切费用包含在单价内;也可以铁路运输(铁路运输已制票时间为准)。出卖人应严格遵守《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遵守国家公路运输相关规定及买受人所属各单位规章制度及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服从买受人管理人员的指挥,保持买受人厂区卫生清洁。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汽运货物由出卖人负责运输(要求国6及以上,建议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并负责卸车及球团矿聚堆,一切费用包含在单价内;也可以铁路运输(铁路运输已制票时间为准)。出卖人应严格遵守《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遵守国家公路运输相关规定及买受人所属各单位规章制度及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服从买受人管理人员的指挥,保持买受人厂区卫生清洁。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汽运货物由出卖人负责运输(要求国6及以上,建议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并负责卸车及球团矿聚堆,一切费用包含在单价内;也可以铁路运输(铁路运输已制票时间为准)。出卖人应严格遵守《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遵守国家公路运输相关规定及买受人所属各单位规章制度及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服从买受人管理人员的指挥,保持买受人厂区卫生清洁。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汽运货物由出卖人负责运输(要求国6及以上,建议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并负责卸车及球团矿聚堆,一切费用包含在单价内;也可以铁路运输(铁路运输已制票时间为准)。出卖人应严格遵守《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遵守国家公路运输相关规定及买受人所属各单位规章制度及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服从买受人管理人员的指挥,保持买受人厂区卫生清洁。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汽运货物由出卖人负责运输(要求国6及以上,建议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并负责卸车及球团矿聚堆,一切费用包含在单价内;也可以铁路运输(铁路运输已制票时间为准)。出卖人应严格遵守《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遵守国家公路运输相关规定及买受人所属各单位规章制度及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服从买受人管理人员的指挥,保持买受人厂区卫生清洁。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汽运货物由出卖人负责运输(要求国6及以上,建议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并负责卸车及球团矿聚堆,一切费用包含在单价内;也可以铁路运输(铁路运输已制票时间为准)。出卖人应严格遵守《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遵守国家公路运输相关规定及买受人所属各单位规章制度及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服从买受人管理人员的指挥,保持买受人厂区卫生清洁。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汽运货物由出卖人负责运输(要求国6及以上,建议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并负责卸车及球团矿聚堆,一切费用包含在单价内;也可以铁路运输(铁路运输已制票时间为准)。出卖人应严格遵守《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遵守国家公路运输相关规定及买受人所属各单位规章制度及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服从买受人管理人员的指挥,保持买受人厂区卫生清洁。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汽运货物由出卖人负责运输(要求国6及以上,建议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并负责卸车及球团矿聚堆,一切费用包含在单价内;也可以铁路运输(铁路运输已制票时间为准)。出卖人应严格遵守《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遵守国家公路运输相关规定及买受人所属各单位规章制度及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服从买受人管理人员的指挥,保持买受人厂区卫生清洁。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汽运货物由出卖人负责运输(要求国6及以上,建议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并负责卸车及球团矿聚堆,一切费用包含在单价内;也可以铁路运输(铁路运输已制票时间为准)。出卖人应严格遵守《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遵守国家公路运输相关规定及买受人所属各单位规章制度及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服从买受人管理人员的指挥,保持买受人厂区卫生清洁。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汽运货物由出卖人负责运输(要求国6及以上,建议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并负责卸车及球团矿聚堆,一切费用包含在单价内;也可以铁路运输(铁路运输已制票时间为准)。出卖人应严格遵守《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遵守国家公路运输相关规定及买受人所属各单位规章制度及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服从买受人管理人员的指挥,保持买受人厂区卫生清洁。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汽运货物由出卖人负责运输(要求国6及以上,建议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并负责卸车及球团矿聚堆,一切费用包含在单价内;也可以铁路运输(铁路运输已制票时间为准)。出卖人应严格遵守《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遵守国家公路运输相关规定及买受人所属各单位规章制度及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服从买受人管理人员的指挥,保持买受人厂区卫生清洁。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汽运货物由出卖人负责运输(要求国6及以上,建议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并负责卸车及球团矿聚堆,一切费用包含在单价内;也可以铁路运输(铁路运输已制票时间为准)。出卖人应严格遵守《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遵守国家公路运输相关规定及买受人所属各单位规章制度及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服从买受人管理人员的指挥,保持买受人厂区卫生清洁。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汽运货物由出卖人负责运输(要求国6及以上,建议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并负责卸车及球团矿聚堆,一切费用包含在单价内;也可以铁路运输(铁路运输已制票时间为准)。出卖人应严格遵守《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遵守国家公路运输相关规定及买受人所属各单位规章制度及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服从买受人管理人员的指挥,保持买受人厂区卫生清洁。第七条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承担:汽运货物由出卖人负责运输(要求国6及以上,建议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并负责卸车及球团矿聚堆,一切费用包含在单价内;也可以铁路运输(铁路运输已制票时间为准)。出卖人应严格遵守《辽宁省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遵守国家公路运输相关规定及买受人所属各单位规章制度及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的有关规定,服从买受人管理人员的指挥,保持买受人厂区卫生清洁。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买受人计量、质量验收结果为准。若出现异议,由买受人通知出卖人,出卖人三日内来人处理,具体处理流程按朝阳钢铁异议管理办法执行。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买受人计量、质量验收结果为准。若出现异议,由买受人通知出卖人,出卖人三日内来人处理,具体处理流程按朝阳钢铁异议管理办法执行。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买受人计量、质量验收结果为准。若出现异议,由买受人通知出卖人,出卖人三日内来人处理,具体处理流程按朝阳钢铁异议管理办法执行。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买受人计量、质量验收结果为准。若出现异议,由买受人通知出卖人,出卖人三日内来人处理,具体处理流程按朝阳钢铁异议管理办法执行。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买受人计量、质量验收结果为准。若出现异议,由买受人通知出卖人,出卖人三日内来人处理,具体处理流程按朝阳钢铁异议管理办法执行。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买受人计量、质量验收结果为准。若出现异议,由买受人通知出卖人,出卖人三日内来人处理,具体处理流程按朝阳钢铁异议管理办法执行。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买受人计量、质量验收结果为准。若出现异议,由买受人通知出卖人,出卖人三日内来人处理,具体处理流程按朝阳钢铁异议管理办法执行。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买受人计量、质量验收结果为准。若出现异议,由买受人通知出卖人,出卖人三日内来人处理,具体处理流程按朝阳钢铁异议管理办法执行。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买受人计量、质量验收结果为准。若出现异议,由买受人通知出卖人,出卖人三日内来人处理,具体处理流程按朝阳钢铁异议管理办法执行。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买受人计量、质量验收结果为准。若出现异议,由买受人通知出卖人,出卖人三日内来人处理,具体处理流程按朝阳钢铁异议管理办法执行。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买受人计量、质量验收结果为准。若出现异议,由买受人通知出卖人,出卖人三日内来人处理,具体处理流程按朝阳钢铁异议管理办法执行。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买受人计量、质量验收结果为准。若出现异议,由买受人通知出卖人,出卖人三日内来人处理,具体处理流程按朝阳钢铁异议管理办法执行。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买受人计量、质量验收结果为准。若出现异议,由买受人通知出卖人,出卖人三日内来人处理,具体处理流程按朝阳钢铁异议管理办法执行。第八条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按买受人计量、质量验收结果为准。若出现异议,由买受人通知出卖人,出卖人三日内来人处理,具体处理流程按朝阳钢铁异议管理办法执行。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验收合格后,凭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加工储运中心出具的签证及计量化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按批次干量结算。挂账后以现汇方式承付货款,每月不超过3次。在本合同签订前,该付款政策已通过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使出卖人(收款方)充分知悉并同意接受该政策要求。合同税率为13%。如税率发生调整,按国家现行税率执行。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验收合格后,凭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加工储运中心出具的签证及计量化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按批次干量结算。挂账后以现汇方式承付货款,每月不超过3次。在本合同签订前,该付款政策已通过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使出卖人(收款方)充分知悉并同意接受该政策要求。合同税率为13%。如税率发生调整,按国家现行税率执行。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验收合格后,凭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加工储运中心出具的签证及计量化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按批次干量结算。挂账后以现汇方式承付货款,每月不超过3次。在本合同签订前,该付款政策已通过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使出卖人(收款方)充分知悉并同意接受该政策要求。合同税率为13%。如税率发生调整,按国家现行税率执行。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验收合格后,凭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加工储运中心出具的签证及计量化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按批次干量结算。挂账后以现汇方式承付货款,每月不超过3次。在本合同签订前,该付款政策已通过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使出卖人(收款方)充分知悉并同意接受该政策要求。合同税率为13%。如税率发生调整,按国家现行税率执行。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验收合格后,凭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加工储运中心出具的签证及计量化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按批次干量结算。挂账后以现汇方式承付货款,每月不超过3次。在本合同签订前,该付款政策已通过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使出卖人(收款方)充分知悉并同意接受该政策要求。合同税率为13%。如税率发生调整,按国家现行税率执行。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验收合格后,凭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加工储运中心出具的签证及计量化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按批次干量结算。挂账后以现汇方式承付货款,每月不超过3次。在本合同签订前,该付款政策已通过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使出卖人(收款方)充分知悉并同意接受该政策要求。合同税率为13%。如税率发生调整,按国家现行税率执行。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验收合格后,凭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加工储运中心出具的签证及计量化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按批次干量结算。挂账后以现汇方式承付货款,每月不超过3次。在本合同签订前,该付款政策已通过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使出卖人(收款方)充分知悉并同意接受该政策要求。合同税率为13%。如税率发生调整,按国家现行税率执行。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验收合格后,凭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加工储运中心出具的签证及计量化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按批次干量结算。挂账后以现汇方式承付货款,每月不超过3次。在本合同签订前,该付款政策已通过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使出卖人(收款方)充分知悉并同意接受该政策要求。合同税率为13%。如税率发生调整,按国家现行税率执行。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验收合格后,凭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加工储运中心出具的签证及计量化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按批次干量结算。挂账后以现汇方式承付货款,每月不超过3次。在本合同签订前,该付款政策已通过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使出卖人(收款方)充分知悉并同意接受该政策要求。合同税率为13%。如税率发生调整,按国家现行税率执行。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验收合格后,凭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加工储运中心出具的签证及计量化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按批次干量结算。挂账后以现汇方式承付货款,每月不超过3次。在本合同签订前,该付款政策已通过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使出卖人(收款方)充分知悉并同意接受该政策要求。合同税率为13%。如税率发生调整,按国家现行税率执行。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验收合格后,凭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加工储运中心出具的签证及计量化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按批次干量结算。挂账后以现汇方式承付货款,每月不超过3次。在本合同签订前,该付款政策已通过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使出卖人(收款方)充分知悉并同意接受该政策要求。合同税率为13%。如税率发生调整,按国家现行税率执行。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验收合格后,凭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加工储运中心出具的签证及计量化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按批次干量结算。挂账后以现汇方式承付货款,每月不超过3次。在本合同签订前,该付款政策已通过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使出卖人(收款方)充分知悉并同意接受该政策要求。合同税率为13%。如税率发生调整,按国家现行税率执行。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验收合格后,凭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加工储运中心出具的签证及计量化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按批次干量结算。挂账后以现汇方式承付货款,每月不超过3次。在本合同签订前,该付款政策已通过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使出卖人(收款方)充分知悉并同意接受该政策要求。合同税率为13%。如税率发生调整,按国家现行税率执行。第九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货到验收合格后,凭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加工储运中心出具的签证及计量化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单按批次干量结算。挂账后以现汇方式承付货款,每月不超过3次。在本合同签订前,该付款政策已通过鞍钢集团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使出卖人(收款方)充分知悉并同意接受该政策要求。合同税率为13%。如税率发生调整,按国家现行税率执行。第十条违约责任:1.买卖双方不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约定,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原因要出具相关证明),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如到达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买受人有权退货(或扣款)和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4.所交付的产品必须是本厂生产产品,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不是本厂生产产品,则取消合格供方资格、终止合同,并扣罚本次合同的履约保证金。5.如出卖人人员偷盗、损毁甲方财产,按《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盗窃案件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出卖人进行考核,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更换上述人员,赔偿买受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人合作、中标资格,终止与其发生任何业务往来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买卖双方不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约定,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原因要出具相关证明),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如到达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买受人有权退货(或扣款)和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4.所交付的产品必须是本厂生产产品,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不是本厂生产产品,则取消合格供方资格、终止合同,并扣罚本次合同的履约保证金。5.如出卖人人员偷盗、损毁甲方财产,按《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盗窃案件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出卖人进行考核,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更换上述人员,赔偿买受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人合作、中标资格,终止与其发生任何业务往来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买卖双方不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约定,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原因要出具相关证明),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如到达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买受人有权退货(或扣款)和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4.所交付的产品必须是本厂生产产品,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不是本厂生产产品,则取消合格供方资格、终止合同,并扣罚本次合同的履约保证金。5.如出卖人人员偷盗、损毁甲方财产,按《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盗窃案件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出卖人进行考核,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更换上述人员,赔偿买受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人合作、中标资格,终止与其发生任何业务往来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买卖双方不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约定,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原因要出具相关证明),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如到达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买受人有权退货(或扣款)和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4.所交付的产品必须是本厂生产产品,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不是本厂生产产品,则取消合格供方资格、终止合同,并扣罚本次合同的履约保证金。5.如出卖人人员偷盗、损毁甲方财产,按《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盗窃案件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出卖人进行考核,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更换上述人员,赔偿买受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人合作、中标资格,终止与其发生任何业务往来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买卖双方不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约定,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原因要出具相关证明),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如到达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买受人有权退货(或扣款)和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4.所交付的产品必须是本厂生产产品,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不是本厂生产产品,则取消合格供方资格、终止合同,并扣罚本次合同的履约保证金。5.如出卖人人员偷盗、损毁甲方财产,按《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盗窃案件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出卖人进行考核,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更换上述人员,赔偿买受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人合作、中标资格,终止与其发生任何业务往来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买卖双方不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约定,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原因要出具相关证明),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如到达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买受人有权退货(或扣款)和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4.所交付的产品必须是本厂生产产品,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不是本厂生产产品,则取消合格供方资格、终止合同,并扣罚本次合同的履约保证金。5.如出卖人人员偷盗、损毁甲方财产,按《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盗窃案件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出卖人进行考核,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更换上述人员,赔偿买受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人合作、中标资格,终止与其发生任何业务往来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买卖双方不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约定,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原因要出具相关证明),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如到达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买受人有权退货(或扣款)和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4.所交付的产品必须是本厂生产产品,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不是本厂生产产品,则取消合格供方资格、终止合同,并扣罚本次合同的履约保证金。5.如出卖人人员偷盗、损毁甲方财产,按《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盗窃案件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出卖人进行考核,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更换上述人员,赔偿买受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人合作、中标资格,终止与其发生任何业务往来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买卖双方不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约定,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原因要出具相关证明),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如到达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买受人有权退货(或扣款)和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4.所交付的产品必须是本厂生产产品,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不是本厂生产产品,则取消合格供方资格、终止合同,并扣罚本次合同的履约保证金。5.如出卖人人员偷盗、损毁甲方财产,按《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盗窃案件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出卖人进行考核,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更换上述人员,赔偿买受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人合作、中标资格,终止与其发生任何业务往来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买卖双方不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约定,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原因要出具相关证明),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如到达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买受人有权退货(或扣款)和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4.所交付的产品必须是本厂生产产品,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不是本厂生产产品,则取消合格供方资格、终止合同,并扣罚本次合同的履约保证金。5.如出卖人人员偷盗、损毁甲方财产,按《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盗窃案件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出卖人进行考核,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更换上述人员,赔偿买受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人合作、中标资格,终止与其发生任何业务往来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买卖双方不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约定,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原因要出具相关证明),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如到达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买受人有权退货(或扣款)和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4.所交付的产品必须是本厂生产产品,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不是本厂生产产品,则取消合格供方资格、终止合同,并扣罚本次合同的履约保证金。5.如出卖人人员偷盗、损毁甲方财产,按《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盗窃案件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出卖人进行考核,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更换上述人员,赔偿买受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人合作、中标资格,终止与其发生任何业务往来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买卖双方不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约定,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原因要出具相关证明),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如到达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买受人有权退货(或扣款)和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4.所交付的产品必须是本厂生产产品,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不是本厂生产产品,则取消合格供方资格、终止合同,并扣罚本次合同的履约保证金。5.如出卖人人员偷盗、损毁甲方财产,按《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盗窃案件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出卖人进行考核,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更换上述人员,赔偿买受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人合作、中标资格,终止与其发生任何业务往来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买卖双方不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约定,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原因要出具相关证明),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如到达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买受人有权退货(或扣款)和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4.所交付的产品必须是本厂生产产品,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不是本厂生产产品,则取消合格供方资格、终止合同,并扣罚本次合同的履约保证金。5.如出卖人人员偷盗、损毁甲方财产,按《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盗窃案件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出卖人进行考核,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更换上述人员,赔偿买受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人合作、中标资格,终止与其发生任何业务往来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买卖双方不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约定,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原因要出具相关证明),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如到达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买受人有权退货(或扣款)和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4.所交付的产品必须是本厂生产产品,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不是本厂生产产品,则取消合格供方资格、终止合同,并扣罚本次合同的履约保证金。5.如出卖人人员偷盗、损毁甲方财产,按《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盗窃案件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出卖人进行考核,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更换上述人员,赔偿买受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人合作、中标资格,终止与其发生任何业务往来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买卖双方不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约定,应当赔偿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不可抗力原因要出具相关证明),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如到达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买受人有权退货(或扣款)和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4.所交付的产品必须是本厂生产产品,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不是本厂生产产品,则取消合格供方资格、终止合同,并扣罚本次合同的履约保证金。5.如出卖人人员偷盗、损毁甲方财产,按《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盗窃案件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出卖人进行考核,并有权要求出卖人更换上述人员,赔偿买受人因此造成的损失,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人合作、中标资格,终止与其发生任何业务往来且不承担任何责任。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签订地(朝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签订地(朝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签订地(朝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签订地(朝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签订地(朝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签订地(朝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签订地(朝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签订地(朝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签订地(朝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签订地(朝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签订地(朝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签订地(朝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签订地(朝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协商不成的,应向合同签订地(朝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本合同自2024年XX月XX日起生效。交货期:2024年XX月XX日至2024年XX月XX日。第十二条本合同自2024年XX月XX日起生效。交货期:2024年XX月XX日至2024年XX月XX日。第十二条本合同自2024年XX月XX日起生效。交货期:2024年XX月XX日至2024年XX月XX日。第十二条本合同自2024年XX月XX日起生效。交货期:2024年XX月XX日至2024年XX月XX日。第十二条本合同自2024年XX月XX日起生效。交货期:2024年XX月XX日至2024年XX月XX日。第十二条本合同自2024年XX月XX日起生效。交货期:2024年XX月XX日至2024年XX月XX日。第十二条本合同自2024年XX月XX日起生效。交货期:2024年XX月XX日至2024年XX月XX日。第十二条本合同自2024年XX月XX日起生效。交货期:2024年XX月XX日至2024年XX月XX日。第十二条本合同自2024年XX月XX日起生效。交货期:2024年XX月XX日至2024年XX月XX日。第十二条本合同自2024年XX月XX日起生效。交货期:2024年XX月XX日至2024年XX月XX日。第十二条本合同自2024年XX月XX日起生效。交货期:2024年XX月XX日至2024年XX月XX日。第十二条本合同自2024年XX月XX日起生效。交货期:2024年XX月XX日至2024年XX月XX日。第十二条本合同自2024年XX月XX日起生效。交货期:2024年XX月XX日至2024年XX月XX日。第十二条本合同自2024年XX月XX日起生效。交货期:2024年XX月XX日至2024年XX月XX日。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1.按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出卖人累计合同执行率完成100%一110%即为履约,否则视为未履约(买受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合同数量为扣除水份后的干量,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低于100%时,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超出110%时,超出110%部分不结算。2.出卖人按买受人通知发货,买受人可以根据内部生产情况调整订货数量,出卖人应接受订货数量的调整。3.合同签订后因出卖人原因终止供货或质量上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立即终止合同,买受人可全部扣留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出卖人合格供方资格。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按期发货对买受人造成损失,出卖人负责赔偿。4.出卖人应遵守朝阳钢铁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管理规定。运输过程中重要注意防潮、防雨、散料必须采取防飘散、防尘等环保措施,如出卖人违反朝阳钢铁公司环保规定,买受人有权对出卖人进行处罚。5.廉洁条款:在合同签订前后或履行过程中,如出卖方存在贿赂收买受方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买受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方的合作方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并按双方签订的《廉洁诚信合作协议》执行。6.出卖人进出鞍山钢铁各单位管理区域内,要严格遵守鞍钢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服从买受人相关单位(部门)的指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开展业务活动。7、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任何条款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寻求相应的损害赔偿。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1.按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出卖人累计合同执行率完成100%一110%即为履约,否则视为未履约(买受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合同数量为扣除水份后的干量,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低于100%时,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超出110%时,超出110%部分不结算。2.出卖人按买受人通知发货,买受人可以根据内部生产情况调整订货数量,出卖人应接受订货数量的调整。3.合同签订后因出卖人原因终止供货或质量上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立即终止合同,买受人可全部扣留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出卖人合格供方资格。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按期发货对买受人造成损失,出卖人负责赔偿。4.出卖人应遵守朝阳钢铁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管理规定。运输过程中重要注意防潮、防雨、散料必须采取防飘散、防尘等环保措施,如出卖人违反朝阳钢铁公司环保规定,买受人有权对出卖人进行处罚。5.廉洁条款:在合同签订前后或履行过程中,如出卖方存在贿赂收买受方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买受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方的合作方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并按双方签订的《廉洁诚信合作协议》执行。6.出卖人进出鞍山钢铁各单位管理区域内,要严格遵守鞍钢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服从买受人相关单位(部门)的指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开展业务活动。7、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任何条款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寻求相应的损害赔偿。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1.按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出卖人累计合同执行率完成100%一110%即为履约,否则视为未履约(买受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合同数量为扣除水份后的干量,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低于100%时,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超出110%时,超出110%部分不结算。2.出卖人按买受人通知发货,买受人可以根据内部生产情况调整订货数量,出卖人应接受订货数量的调整。3.合同签订后因出卖人原因终止供货或质量上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立即终止合同,买受人可全部扣留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出卖人合格供方资格。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按期发货对买受人造成损失,出卖人负责赔偿。4.出卖人应遵守朝阳钢铁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管理规定。运输过程中重要注意防潮、防雨、散料必须采取防飘散、防尘等环保措施,如出卖人违反朝阳钢铁公司环保规定,买受人有权对出卖人进行处罚。5.廉洁条款:在合同签订前后或履行过程中,如出卖方存在贿赂收买受方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买受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方的合作方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并按双方签订的《廉洁诚信合作协议》执行。6.出卖人进出鞍山钢铁各单位管理区域内,要严格遵守鞍钢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服从买受人相关单位(部门)的指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开展业务活动。7、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任何条款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寻求相应的损害赔偿。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1.按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出卖人累计合同执行率完成100%一110%即为履约,否则视为未履约(买受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合同数量为扣除水份后的干量,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低于100%时,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超出110%时,超出110%部分不结算。2.出卖人按买受人通知发货,买受人可以根据内部生产情况调整订货数量,出卖人应接受订货数量的调整。3.合同签订后因出卖人原因终止供货或质量上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立即终止合同,买受人可全部扣留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出卖人合格供方资格。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按期发货对买受人造成损失,出卖人负责赔偿。4.出卖人应遵守朝阳钢铁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管理规定。运输过程中重要注意防潮、防雨、散料必须采取防飘散、防尘等环保措施,如出卖人违反朝阳钢铁公司环保规定,买受人有权对出卖人进行处罚。5.廉洁条款:在合同签订前后或履行过程中,如出卖方存在贿赂收买受方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买受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方的合作方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并按双方签订的《廉洁诚信合作协议》执行。6.出卖人进出鞍山钢铁各单位管理区域内,要严格遵守鞍钢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服从买受人相关单位(部门)的指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开展业务活动。7、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任何条款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寻求相应的损害赔偿。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1.按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出卖人累计合同执行率完成100%一110%即为履约,否则视为未履约(买受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合同数量为扣除水份后的干量,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低于100%时,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超出110%时,超出110%部分不结算。2.出卖人按买受人通知发货,买受人可以根据内部生产情况调整订货数量,出卖人应接受订货数量的调整。3.合同签订后因出卖人原因终止供货或质量上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立即终止合同,买受人可全部扣留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出卖人合格供方资格。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按期发货对买受人造成损失,出卖人负责赔偿。4.出卖人应遵守朝阳钢铁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管理规定。运输过程中重要注意防潮、防雨、散料必须采取防飘散、防尘等环保措施,如出卖人违反朝阳钢铁公司环保规定,买受人有权对出卖人进行处罚。5.廉洁条款:在合同签订前后或履行过程中,如出卖方存在贿赂收买受方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买受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方的合作方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并按双方签订的《廉洁诚信合作协议》执行。6.出卖人进出鞍山钢铁各单位管理区域内,要严格遵守鞍钢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服从买受人相关单位(部门)的指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开展业务活动。7、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任何条款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寻求相应的损害赔偿。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1.按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出卖人累计合同执行率完成100%一110%即为履约,否则视为未履约(买受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合同数量为扣除水份后的干量,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低于100%时,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超出110%时,超出110%部分不结算。2.出卖人按买受人通知发货,买受人可以根据内部生产情况调整订货数量,出卖人应接受订货数量的调整。3.合同签订后因出卖人原因终止供货或质量上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立即终止合同,买受人可全部扣留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出卖人合格供方资格。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按期发货对买受人造成损失,出卖人负责赔偿。4.出卖人应遵守朝阳钢铁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管理规定。运输过程中重要注意防潮、防雨、散料必须采取防飘散、防尘等环保措施,如出卖人违反朝阳钢铁公司环保规定,买受人有权对出卖人进行处罚。5.廉洁条款:在合同签订前后或履行过程中,如出卖方存在贿赂收买受方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买受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方的合作方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并按双方签订的《廉洁诚信合作协议》执行。6.出卖人进出鞍山钢铁各单位管理区域内,要严格遵守鞍钢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服从买受人相关单位(部门)的指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开展业务活动。7、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任何条款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寻求相应的损害赔偿。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1.按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出卖人累计合同执行率完成100%一110%即为履约,否则视为未履约(买受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合同数量为扣除水份后的干量,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低于100%时,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超出110%时,超出110%部分不结算。2.出卖人按买受人通知发货,买受人可以根据内部生产情况调整订货数量,出卖人应接受订货数量的调整。3.合同签订后因出卖人原因终止供货或质量上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立即终止合同,买受人可全部扣留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出卖人合格供方资格。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按期发货对买受人造成损失,出卖人负责赔偿。4.出卖人应遵守朝阳钢铁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管理规定。运输过程中重要注意防潮、防雨、散料必须采取防飘散、防尘等环保措施,如出卖人违反朝阳钢铁公司环保规定,买受人有权对出卖人进行处罚。5.廉洁条款:在合同签订前后或履行过程中,如出卖方存在贿赂收买受方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买受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方的合作方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并按双方签订的《廉洁诚信合作协议》执行。6.出卖人进出鞍山钢铁各单位管理区域内,要严格遵守鞍钢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服从买受人相关单位(部门)的指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开展业务活动。7、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任何条款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寻求相应的损害赔偿。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1.按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出卖人累计合同执行率完成100%一110%即为履约,否则视为未履约(买受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合同数量为扣除水份后的干量,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低于100%时,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超出110%时,超出110%部分不结算。2.出卖人按买受人通知发货,买受人可以根据内部生产情况调整订货数量,出卖人应接受订货数量的调整。3.合同签订后因出卖人原因终止供货或质量上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立即终止合同,买受人可全部扣留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出卖人合格供方资格。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按期发货对买受人造成损失,出卖人负责赔偿。4.出卖人应遵守朝阳钢铁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管理规定。运输过程中重要注意防潮、防雨、散料必须采取防飘散、防尘等环保措施,如出卖人违反朝阳钢铁公司环保规定,买受人有权对出卖人进行处罚。5.廉洁条款:在合同签订前后或履行过程中,如出卖方存在贿赂收买受方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买受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方的合作方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并按双方签订的《廉洁诚信合作协议》执行。6.出卖人进出鞍山钢铁各单位管理区域内,要严格遵守鞍钢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服从买受人相关单位(部门)的指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开展业务活动。7、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任何条款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寻求相应的损害赔偿。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1.按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出卖人累计合同执行率完成100%一110%即为履约,否则视为未履约(买受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合同数量为扣除水份后的干量,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低于100%时,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超出110%时,超出110%部分不结算。2.出卖人按买受人通知发货,买受人可以根据内部生产情况调整订货数量,出卖人应接受订货数量的调整。3.合同签订后因出卖人原因终止供货或质量上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立即终止合同,买受人可全部扣留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出卖人合格供方资格。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按期发货对买受人造成损失,出卖人负责赔偿。4.出卖人应遵守朝阳钢铁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管理规定。运输过程中重要注意防潮、防雨、散料必须采取防飘散、防尘等环保措施,如出卖人违反朝阳钢铁公司环保规定,买受人有权对出卖人进行处罚。5.廉洁条款:在合同签订前后或履行过程中,如出卖方存在贿赂收买受方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买受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方的合作方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并按双方签订的《廉洁诚信合作协议》执行。6.出卖人进出鞍山钢铁各单位管理区域内,要严格遵守鞍钢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服从买受人相关单位(部门)的指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开展业务活动。7、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任何条款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寻求相应的损害赔偿。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1.按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出卖人累计合同执行率完成100%一110%即为履约,否则视为未履约(买受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合同数量为扣除水份后的干量,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低于100%时,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超出110%时,超出110%部分不结算。2.出卖人按买受人通知发货,买受人可以根据内部生产情况调整订货数量,出卖人应接受订货数量的调整。3.合同签订后因出卖人原因终止供货或质量上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立即终止合同,买受人可全部扣留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出卖人合格供方资格。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按期发货对买受人造成损失,出卖人负责赔偿。4.出卖人应遵守朝阳钢铁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管理规定。运输过程中重要注意防潮、防雨、散料必须采取防飘散、防尘等环保措施,如出卖人违反朝阳钢铁公司环保规定,买受人有权对出卖人进行处罚。5.廉洁条款:在合同签订前后或履行过程中,如出卖方存在贿赂收买受方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买受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方的合作方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并按双方签订的《廉洁诚信合作协议》执行。6.出卖人进出鞍山钢铁各单位管理区域内,要严格遵守鞍钢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服从买受人相关单位(部门)的指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开展业务活动。7、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任何条款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寻求相应的损害赔偿。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1.按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出卖人累计合同执行率完成100%一110%即为履约,否则视为未履约(买受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合同数量为扣除水份后的干量,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低于100%时,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超出110%时,超出110%部分不结算。2.出卖人按买受人通知发货,买受人可以根据内部生产情况调整订货数量,出卖人应接受订货数量的调整。3.合同签订后因出卖人原因终止供货或质量上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立即终止合同,买受人可全部扣留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出卖人合格供方资格。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按期发货对买受人造成损失,出卖人负责赔偿。4.出卖人应遵守朝阳钢铁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管理规定。运输过程中重要注意防潮、防雨、散料必须采取防飘散、防尘等环保措施,如出卖人违反朝阳钢铁公司环保规定,买受人有权对出卖人进行处罚。5.廉洁条款:在合同签订前后或履行过程中,如出卖方存在贿赂收买受方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买受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方的合作方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并按双方签订的《廉洁诚信合作协议》执行。6.出卖人进出鞍山钢铁各单位管理区域内,要严格遵守鞍钢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服从买受人相关单位(部门)的指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开展业务活动。7、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任何条款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寻求相应的损害赔偿。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1.按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出卖人累计合同执行率完成100%一110%即为履约,否则视为未履约(买受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合同数量为扣除水份后的干量,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低于100%时,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超出110%时,超出110%部分不结算。2.出卖人按买受人通知发货,买受人可以根据内部生产情况调整订货数量,出卖人应接受订货数量的调整。3.合同签订后因出卖人原因终止供货或质量上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立即终止合同,买受人可全部扣留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出卖人合格供方资格。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按期发货对买受人造成损失,出卖人负责赔偿。4.出卖人应遵守朝阳钢铁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管理规定。运输过程中重要注意防潮、防雨、散料必须采取防飘散、防尘等环保措施,如出卖人违反朝阳钢铁公司环保规定,买受人有权对出卖人进行处罚。5.廉洁条款:在合同签订前后或履行过程中,如出卖方存在贿赂收买受方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买受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方的合作方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并按双方签订的《廉洁诚信合作协议》执行。6.出卖人进出鞍山钢铁各单位管理区域内,要严格遵守鞍钢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服从买受人相关单位(部门)的指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开展业务活动。7、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任何条款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寻求相应的损害赔偿。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1.按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出卖人累计合同执行率完成100%一110%即为履约,否则视为未履约(买受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合同数量为扣除水份后的干量,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低于100%时,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超出110%时,超出110%部分不结算。2.出卖人按买受人通知发货,买受人可以根据内部生产情况调整订货数量,出卖人应接受订货数量的调整。3.合同签订后因出卖人原因终止供货或质量上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立即终止合同,买受人可全部扣留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出卖人合格供方资格。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按期发货对买受人造成损失,出卖人负责赔偿。4.出卖人应遵守朝阳钢铁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管理规定。运输过程中重要注意防潮、防雨、散料必须采取防飘散、防尘等环保措施,如出卖人违反朝阳钢铁公司环保规定,买受人有权对出卖人进行处罚。5.廉洁条款:在合同签订前后或履行过程中,如出卖方存在贿赂收买受方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买受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方的合作方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并按双方签订的《廉洁诚信合作协议》执行。6.出卖人进出鞍山钢铁各单位管理区域内,要严格遵守鞍钢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服从买受人相关单位(部门)的指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开展业务活动。7、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任何条款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寻求相应的损害赔偿。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1.按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出卖人累计合同执行率完成100%一110%即为履约,否则视为未履约(买受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合同数量为扣除水份后的干量,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低于100%时,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超出110%时,超出110%部分不结算。2.出卖人按买受人通知发货,买受人可以根据内部生产情况调整订货数量,出卖人应接受订货数量的调整。3.合同签订后因出卖人原因终止供货或质量上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立即终止合同,买受人可全部扣留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出卖人合格供方资格。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按期发货对买受人造成损失,出卖人负责赔偿。4.出卖人应遵守朝阳钢铁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管理规定。运输过程中重要注意防潮、防雨、散料必须采取防飘散、防尘等环保措施,如出卖人违反朝阳钢铁公司环保规定,买受人有权对出卖人进行处罚。5.廉洁条款:在合同签订前后或履行过程中,如出卖方存在贿赂收买受方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买受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方的合作方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并按双方签订的《廉洁诚信合作协议》执行。6.出卖人进出鞍山钢铁各单位管理区域内,要严格遵守鞍钢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服从买受人相关单位(部门)的指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开展业务活动。7、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任何条款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寻求相应的损害赔偿。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1.按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出卖人累计合同执行率完成100%一110%即为履约,否则视为未履约(买受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合同数量为扣除水份后的干量,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低于100%时,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超出110%时,超出110%部分不结算。2.出卖人按买受人通知发货,买受人可以根据内部生产情况调整订货数量,出卖人应接受订货数量的调整。3.合同签订后因出卖人原因终止供货或质量上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立即终止合同,买受人可全部扣留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出卖人合格供方资格。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按期发货对买受人造成损失,出卖人负责赔偿。4.出卖人应遵守朝阳钢铁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管理规定。运输过程中重要注意防潮、防雨、散料必须采取防飘散、防尘等环保措施,如出卖人违反朝阳钢铁公司环保规定,买受人有权对出卖人进行处罚。5.廉洁条款:在合同签订前后或履行过程中,如出卖方存在贿赂收买受方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买受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方的合作方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并按双方签订的《廉洁诚信合作协议》执行。6.出卖人进出鞍山钢铁各单位管理区域内,要严格遵守鞍钢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服从买受人相关单位(部门)的指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开展业务活动。7、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任何条款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寻求相应的损害赔偿。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1.按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出卖人累计合同执行率完成100%一110%即为履约,否则视为未履约(买受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合同数量为扣除水份后的干量,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低于100%时,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超出110%时,超出110%部分不结算。2.出卖人按买受人通知发货,买受人可以根据内部生产情况调整订货数量,出卖人应接受订货数量的调整。3.合同签订后因出卖人原因终止供货或质量上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立即终止合同,买受人可全部扣留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出卖人合格供方资格。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按期发货对买受人造成损失,出卖人负责赔偿。4.出卖人应遵守朝阳钢铁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管理规定。运输过程中重要注意防潮、防雨、散料必须采取防飘散、防尘等环保措施,如出卖人违反朝阳钢铁公司环保规定,买受人有权对出卖人进行处罚。5.廉洁条款:在合同签订前后或履行过程中,如出卖方存在贿赂收买受方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买受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方的合作方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并按双方签订的《廉洁诚信合作协议》执行。6.出卖人进出鞍山钢铁各单位管理区域内,要严格遵守鞍钢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服从买受人相关单位(部门)的指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开展业务活动。7、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任何条款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寻求相应的损害赔偿。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1.按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出卖人累计合同执行率完成100%一110%即为履约,否则视为未履约(买受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合同数量为扣除水份后的干量,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低于100%时,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超出110%时,超出110%部分不结算。2.出卖人按买受人通知发货,买受人可以根据内部生产情况调整订货数量,出卖人应接受订货数量的调整。3.合同签订后因出卖人原因终止供货或质量上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立即终止合同,买受人可全部扣留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出卖人合格供方资格。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按期发货对买受人造成损失,出卖人负责赔偿。4.出卖人应遵守朝阳钢铁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管理规定。运输过程中重要注意防潮、防雨、散料必须采取防飘散、防尘等环保措施,如出卖人违反朝阳钢铁公司环保规定,买受人有权对出卖人进行处罚。5.廉洁条款:在合同签订前后或履行过程中,如出卖方存在贿赂收买受方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买受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方的合作方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并按双方签订的《廉洁诚信合作协议》执行。6.出卖人进出鞍山钢铁各单位管理区域内,要严格遵守鞍钢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服从买受人相关单位(部门)的指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开展业务活动。7、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任何条款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寻求相应的损害赔偿。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1.按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出卖人累计合同执行率完成100%一110%即为履约,否则视为未履约(买受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合同数量为扣除水份后的干量,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低于100%时,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超出110%时,超出110%部分不结算。2.出卖人按买受人通知发货,买受人可以根据内部生产情况调整订货数量,出卖人应接受订货数量的调整。3.合同签订后因出卖人原因终止供货或质量上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立即终止合同,买受人可全部扣留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出卖人合格供方资格。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按期发货对买受人造成损失,出卖人负责赔偿。4.出卖人应遵守朝阳钢铁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管理规定。运输过程中重要注意防潮、防雨、散料必须采取防飘散、防尘等环保措施,如出卖人违反朝阳钢铁公司环保规定,买受人有权对出卖人进行处罚。5.廉洁条款:在合同签订前后或履行过程中,如出卖方存在贿赂收买受方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买受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方的合作方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并按双方签订的《廉洁诚信合作协议》执行。6.出卖人进出鞍山钢铁各单位管理区域内,要严格遵守鞍钢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服从买受人相关单位(部门)的指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开展业务活动。7、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任何条款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寻求相应的损害赔偿。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1.按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出卖人累计合同执行率完成100%一110%即为履约,否则视为未履约(买受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合同数量为扣除水份后的干量,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低于100%时,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超出110%时,超出110%部分不结算。2.出卖人按买受人通知发货,买受人可以根据内部生产情况调整订货数量,出卖人应接受订货数量的调整。3.合同签订后因出卖人原因终止供货或质量上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立即终止合同,买受人可全部扣留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出卖人合格供方资格。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按期发货对买受人造成损失,出卖人负责赔偿。4.出卖人应遵守朝阳钢铁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管理规定。运输过程中重要注意防潮、防雨、散料必须采取防飘散、防尘等环保措施,如出卖人违反朝阳钢铁公司环保规定,买受人有权对出卖人进行处罚。5.廉洁条款:在合同签订前后或履行过程中,如出卖方存在贿赂收买受方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买受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方的合作方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并按双方签订的《廉洁诚信合作协议》执行。6.出卖人进出鞍山钢铁各单位管理区域内,要严格遵守鞍钢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服从买受人相关单位(部门)的指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开展业务活动。7、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任何条款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寻求相应的损害赔偿。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1.按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出卖人累计合同执行率完成100%一110%即为履约,否则视为未履约(买受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合同数量为扣除水份后的干量,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低于100%时,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超出110%时,超出110%部分不结算。2.出卖人按买受人通知发货,买受人可以根据内部生产情况调整订货数量,出卖人应接受订货数量的调整。3.合同签订后因出卖人原因终止供货或质量上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立即终止合同,买受人可全部扣留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出卖人合格供方资格。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按期发货对买受人造成损失,出卖人负责赔偿。4.出卖人应遵守朝阳钢铁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管理规定。运输过程中重要注意防潮、防雨、散料必须采取防飘散、防尘等环保措施,如出卖人违反朝阳钢铁公司环保规定,买受人有权对出卖人进行处罚。5.廉洁条款:在合同签订前后或履行过程中,如出卖方存在贿赂收买受方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买受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方的合作方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并按双方签订的《廉洁诚信合作协议》执行。6.出卖人进出鞍山钢铁各单位管理区域内,要严格遵守鞍钢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服从买受人相关单位(部门)的指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开展业务活动。7、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任何条款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寻求相应的损害赔偿。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1.按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出卖人累计合同执行率完成100%一110%即为履约,否则视为未履约(买受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合同数量为扣除水份后的干量,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低于100%时,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超出110%时,超出110%部分不结算。2.出卖人按买受人通知发货,买受人可以根据内部生产情况调整订货数量,出卖人应接受订货数量的调整。3.合同签订后因出卖人原因终止供货或质量上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立即终止合同,买受人可全部扣留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出卖人合格供方资格。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按期发货对买受人造成损失,出卖人负责赔偿。4.出卖人应遵守朝阳钢铁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管理规定。运输过程中重要注意防潮、防雨、散料必须采取防飘散、防尘等环保措施,如出卖人违反朝阳钢铁公司环保规定,买受人有权对出卖人进行处罚。5.廉洁条款:在合同签订前后或履行过程中,如出卖方存在贿赂收买受方相关人员,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或实施商业欺诈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行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买受方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取消出卖方的合作方资格并终止与其的任何业务往来,并按双方签订的《廉洁诚信合作协议》执行。6.出卖人进出鞍山钢铁各单位管理区域内,要严格遵守鞍钢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服从买受人相关单位(部门)的指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开展业务活动。7、未经对方同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任何条款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方,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寻求相应的损害赔偿。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1.按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合同履约保证金,出卖人累计合同执行率完成100%一110%即为履约,否则视为未履约(买受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除外),合同数量为扣除水份后的干量,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低于100%时,全额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期内累计合同执行率超出110%时,超出110%部分不结算。2.出卖人按买受人通知发货,买受人可以根据内部生产情况调整订货数量,出卖人应接受订货数量的调整。3.合同签订后因出卖人原因终止供货或质量上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立即终止合同,买受人可全部扣留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出卖人合格供方资格。出卖人未按买受人要求按期发货对买受人造成损失,出卖人负责赔偿。4.出卖人应遵守朝阳钢铁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管理规定。运输过程中重要注意防潮、防雨、散料必须采取防飘散、防尘等环保措施,如出卖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钛氧化球团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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