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招标公告(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通信信息中心2025)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通信信息中心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通信信息中心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项目第2包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通信信息中心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项目第2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或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jycg.hubei.gov.cn/jyxx/zfcg/cggg/)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获取招标文件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EZC-2024-ZX0240-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16578
3、项目名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通信信息中心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项目第2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372.37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372.37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2月25日至2025年03月03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或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jycg.hubei.gov.cn/jyxx/zfcg/cggg/)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获取招标文件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
3、方式:
点击本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dzcg.hubeigp.gov.cn/assets/page/registerUser/register_g.html?cloudid=100,注册咨询联系电话:027-86620931;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02月2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http://sso.hubeigp.gov.cn/checkLogin?sourceURL=http%3A%2F%2Fdzcg.hubeigp.gov.cn%2Flogon&cloudid=100)。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是; 2.资金来源:省级财政性资金;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4.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方式:(1)登录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我的质疑”→“提出质疑”,然后按操作提示进行操作;(2)线下提交《质疑函》。质疑联系人:刘泽辉;电话:027-86620895;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中北路与徐东大街交汇处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1507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通信信息中心
地址: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
联系方式:027-83460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
联系方式:027-866208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玲
电话:027-86620827
相关下载
EZC-2024-ZX0240-02-02-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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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合同
湖北省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16578项目编号:EZC-2024-ZX0240/02项目名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通信信息中心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项目招标内容:数据资源管理及数据工程服务采购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通信信息中心集中采购机构: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2025年全流程电子化V4.4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一、总则8二、招标文件10三、投标文件12四、开标与评标15五、中标与合同17六、询问与质疑18七、政府采购政策19八、其它20第三章采购需求21一、采购清单21二、概述及简介22三、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22四、技术要求22五、商务要求23第四章资格审查24一、资格审查方法24二、资格审查程序24三、资格审查标准24第五章评标办法26一、评标方法26二、评标程序26三、评标标准29第六章合同文本格式(参考)31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36目录37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38一、资格审查对照表38二、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的材料38三、未与有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采购活动的声明函40四、未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声明函40五、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函40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提供的资料41七、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49八、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49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50一、符合性审查对照表50二、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51三、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52四、商务评分对照表53五、技术评分对照表54六、投标书55七、开标一览表56八、投标报价明细表56九、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57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58十一、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简历表59十二、项目班子成员情况表60十三、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表61十四、节能、环保、创新产品明细清单及证明材料62十五、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应当提供的材料63十六、投标货物(或服务)介绍,项目建设(服务)方案63十七、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63第1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通信信息中心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项目第2包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或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EZC-2024-ZX0240/02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4-165783.项目名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通信信息中心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项目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人民币1372.37万元6.最高限价:人民币1372.37万元7.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9.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二、投标人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6.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2.地点: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或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采购公告(http://jycg.hubei.gov.cn/jyxx/zfcg/cggg/)3.方式: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下载招标文件,并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点击项目参加(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点击项目参加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当是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注册网站:http://dzcg.hubeigp.gov.cn/assets/page/registerUser/register_g.html?cloudid=100,注册咨询联系电话:027-86620931。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3.地点: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http://sso.hubeigp.gov.cn/checkLogin?sourceURL=http%3A%2F%2Fdzcg.hubeigp.gov.cn%2Flogon&cloudid=100)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是否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是2.采购人预算级次:省级预算单位3.采购活动中应当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通信信息中心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428号联系方式:刘咏琪,027-834600392.集中采购机构信息名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联系方式:王玲;027-8662082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咏琪电话:027-83460039第2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一、总则3.1监管部门采购人预算级次的同级财政部门(中央预算单位同级财政部门为财政部,省级预算单位同级财政部门为省财政厅,其它预算级次单位同级财政部门依此类推)4.1项目属性服务5.3资格预审未进行 6分支机构电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行业省级分支机构参加的,应当获得总公司授权。10.1投标费用集中采购机构不向投标人收取任何费用。11.2采购信息获取应当自行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和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上获取12.2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yptpic/gyssc.zip12.3电子采购平台咨询如有问题,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48小时前咨询电子采购平台12.4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QQ群:463671735,966545752电话:027-86620931二、招标文件14.1实物样品不提供 15.1项目演示不进行 17.1澄清或修改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当自行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关注更正公告并下载澄清或修改的内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不再书面通知。18.1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三、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数量 1 份(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投标数据文件)23备选方案不允许24.1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120日历日四、开标与评标29.2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间:无特殊情况,30分钟内密码输入:5次机会(若忘记密码,在5次输入机会未使用完前可使用密码找回功能找回密码)五、中标和合同35.2中标通知书获取方式自行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下载打印38合同融资(政采贷)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d/homepage六、询问及质疑39.2询问联系方式采购人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文件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开评标及中标后事项联系方式:027-8662084640.3质疑联系方式联系人:杨镇榕 电话:027-86620820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1507室1、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不包括本数。2、若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第一章 投标邀请”和此表的内容为准。1、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所述的采购项目。2.基本定义2.1“电子采购平台”是指: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https://dzcg.hubeigp.gov.cn/)。2.2“采购人”: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3“集中采购机构”是指: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2.4“投标人”是指:通过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的,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应当在电子采购平台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2.5“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采购人确认中标的投标人。2.6“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招标文件未规定采购进口产品的,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招标文件规定可采购进口产品的,不得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加投标竞争。3.监管部门3.1监管部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跨区域联合采购项目,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相同的,集中采购机构所在地的财政部门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不同的,由预算级次最高的财政部门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4.项目属性4.1项目属性: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5.投标人资格要求5.1应当符合“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规定。5.2联合体(1)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接受或要求联合体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任意一方办理参加项目的相关手续(其他方不得再重复办理相关手续),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负主要责任。5.3资格预审: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分支机构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分支机构以自己名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与招标投标事项有关的所有来往函电、文书使用的语言文字均为简体中文。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或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当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相关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单位,应当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保密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不得泄露参加政府采购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性的相关采购信息。10.费用承担10.1投标费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不论最终结果如何,投标人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费用。11.采购信息11.1政府采购活动中的公示、公告、澄清、更正等采购信息依法在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同步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官网发布。11.2采购信息获取: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渠道获取项目采购信息,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取项目采购信息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电子采购平台12.1电子采购平台客户端运行环境应当满足以下要求,否则可能会出错,影响其投标:(1)操作系统:Windows7及以上版本;(2)浏览器:360浏览器、InternetExplorer11、10;(3)办公软件:MicrosoftOffice2007-2016完整版、WPSOffice2019个人版、WPSOffice企业版;(4)PDF软件推荐:平台自带PDF软件(软件路径:C:\Windows\winaip);(5)电子采购平台所有插件应当为最新版。12.2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平台的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平台操作等事项详见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其下载网址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电子采购平台咨询:投标人应当充分考虑到网上电子投标可能会发生的各种问题和风险,特别是投标文件签署、提交等问题,无特殊情况,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咨询集中采购机构或电子采购平台。任何问题和风险使投标人投标内容发生变化或利益受损或投标失败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4电子采购平台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招标文件13.招标文件组成13.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Word格式)和招标数据文件(Excel格式)两部分共同构成。(采用电子版文件压缩包ZIP格式提供)13.2招标文件(Word格式)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资格审查第五章评标办法第六章合同文本格式(参考)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13.3招标数据文件(Excel格式)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封面第二部分投标(报价)一览表(含明细)第三部分评审对照表第四部分评分对照表14.实物样品14.1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是否提供样品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要求提供样品的,样品的具体要求及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14.3样品退还:未中标的投标人应当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联系采购人取回样品;中标人提供的样品,采购人将按照规定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样品的制作、提交及退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项目演示15.1一般不得要求投标人进行项目演示,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进行项目演示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是否进行项目演示及演示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2进行远程线上演示的,投标人应当提前自行准备好演示的软硬配置环境和网络环境,做好演示的各项准备工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演示或者演示效果不理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3进行现场演示的,演示人员不得超过3人,演示现场只提供HDMI接口电视一台,其他设备和网络环境自备。15.4项目演示顺序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顺序(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依次演示,演示的评审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16.合同分包16.1允许或要求中标后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合同分包的,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16.2拟中标后合同分包的,应当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16.3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6.4招标文件未载明合同分包的,不得进行合同分包,否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6.5政府采购项目严禁转包行为,否则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17.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17.1澄清或修改: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潜在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内容。1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应当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8.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18.1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潜在投标人参加的,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参加。18.2现场考察获取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数据、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潜在投标人利用的客观资料,采购人对潜在投标人依此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8.3开标前答疑会涉及招标文件内容有澄清、修改的,以发布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18.4潜在投标人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当自行承担参加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3、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组成19.1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PDF格式)和投标数据文件(PDF格式)两部分共同构成。19.2投标文件(PDF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19.3投标数据文件(PDF格式)包括以下内容:第一部分封面第二部分投标(报价)一览表(含明细)第三部分评审对照表第四部分评分对照表20.投标文件编制20.1招标项目划分采购包的,投标人应就所投采购包分别编制投标文件。20.2投标文件(PDF格式)应当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先编写成Word格式文件,再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转换成PDF格式。具体要求如下:(1)投标文件页面纸张大小使用A4规格,所提供的资料应当为清晰影印件;(2)投标文件应当编写详细目录,目录应当能够链接到投标文件对应章节内容,且具有文档结构图;(3)投标文件页码应当连续,内容详尽、易于理解和审查;(4)投标文件转换成PDF格式后也应当满足上述要求,若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0.3投标数据文件(PDF格式)应当先按照招标数据文件(Excel格式)的格式、内容及填写要求进行编写,并确保已充分含盖了招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含明细)》、《评审对照表》、《评分对照表》的内容,再通过电子采购平台转换成PDF格式。20.4为了保证电子采购平台处理效率,投标人在保证扫描件清晰可辨认(若无法辨认影响评审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的情况下,应当尽量降低扫描分辨率,输出为JPG文件格式(以文字为主的扫描件,建议最高200DPI;以图片为主且颜色丰富的扫描件,建议最高300DPI)。同时应当尽可能降低投标文件的大小,小容量投标文件提交上传更快捷、差错发生几率少。20.5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全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21.投标文件数量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22.投标报价22.1应当按照“第三章采购需求”规定的货物(或服务)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完成本项目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含税费、保险等),并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22.2应当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缺、漏项或只投其中部分内容,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2.3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3.备选方案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4.投标有效期24.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4.2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同意或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限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修改其他投标内容;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其投标文件在有效期满后将失效。25.投标文件签署25.1投标人应当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含投标文件和投标数据文件)需要加盖公章的部位加盖公章(电子公章),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部位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加盖法定代表人电子人名章;电子章与相应的实物章、签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5.2投标文件(PDF格式):投标人应当用带电子签章功能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使用文件签章菜单的“标书签章”功能将编制好的Word格式的投标文件(若有签名和盖章的资料,应当先将其扫描件编入Word格式文件中)转换为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25.3投标数据文件(PDF格式):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采购平台的文件签章菜单的“数据签章”功能将填写完毕的投标数据文件(Excel格式)转换为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25.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都应当在投标文件上加盖公章或电子公章。25.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6.投标文件加密与提交26.1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一章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前在电子采购平台上提交投标文件,并按照电子采购平台提示,设置投标文件加密密码。投标人应当牢记投标文件加密密码并严格保密,该密码将用于解密其投标文件。因忘记密码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2投标人应当充分评估集中同时投标带来的网络影响,尽量避开投标高峰时间,错峰进行电子投标。电子采购平台收到投标文件后,将向其出具电子签收回执。26.3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以电子采购平台显示为准,系统以收到投标人发出的提交指令时间作为其提交投标文件时间。超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集中采购机构拒收投标文件。26.4投标人应当将电子采购平台上未加密且盖章的投标文件下载妥善保存,以便启动应急开标程序时使用。27.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27.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7.2投标截止后,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28.投标无效情形2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并及时上报监管部门),其投标无效:(1)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文件创建标识码”(是指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创建日期、所有者和计算机名等信息)、“文件制作机器码”(是指MAC地址、CPU码、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一致等情形。28.2符合“第四章资格审查”和“第五章评标办法”中“无效投标处理”情形的。4、开标与评标29.开标程序29.1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当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项目(或采购包)完成项目签到工作;(2)在“第一章投标邀请”约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互联网在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公开组织开标工作;(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采购平台,进入项目“开标大厅”,按时参加项目开标工作,并实时关注开标直播情况,按照工作人员提示进行相关操作。29.2投标文件解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到后,工作人员启动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及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29.3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9.2”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非因电子采购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停止解密后,在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情况下,已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项目应当按照规定作废标处理。29.4工作人员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组织开标、唱标,形成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应当及时关注开标过程,认真核实开标结果并在开标一览表上签署确认(用CA数字证书中的电子印章进行签署)。未在规定时间内(一般10分钟内)对开标一览表签署确认的,将视同其认可开标结果。29.5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工作人员当场对疑义作出答复。疑义与答复应当通过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互动窗口中在线进行。29.6特殊情况的处置(1)因电子采购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采购人将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也可按照本章“30.应急开标程序”规定启动应急开标程序;(2)“电子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是指:系统服务器等硬件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使用系统;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等出现错误,无法进行正常操作;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出现断电、断网事故;其他无法保证开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30.应急开标程序30.1开标过程中若出现“电子采购平台系统故障”时,可以在采购人代表的监督下,启动应急开标程序。30.2应急开标程序如下:(1)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所有投标人,启动应急开标程序;(2)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在40分钟内通过电子邮件(接收投标文件邮箱:(pbps2c@hbggzy.cn)提交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上下载的盖章且未加密的文件),投标文件应与电子采购平台上提交的文件内容一致(在非应急开标期间集中采购机构将不接受、不处理通过电子邮件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提交的文件未按照要求进行编制、签署、盖章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3)提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后,工作人员及时下载投标文件并将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录入系统;录入完成后形成开标结果并通过邮件回复各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当通过邮件及时确认开标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一般10分钟内)确认的,视同其认可开标结果;(4)开标结束。30.3截止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应当按照规定作废标处理。30.4开标、评标均以电子邮件提交的投标文件为准。31.资格审查31.1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的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资格是否合格。31.2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投标人可在中标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资格审查情况。32.评标委员会32.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招标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加评标,本章31.3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及以上单数。32.2评标委员会中的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2.3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32.4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32.5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中标人;(5)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3.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5、中标与合同34.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照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确定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的方式确定中标人。35.中标公告35.1集中采购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规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公告的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5.2中标通知书获取方式:中标结果公告后,采购人和中标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获取。35.3未中标的投标人可在中标公告质疑有效期内按照公告中的联系方式获知本单位的评标得分与排序。36.合同签订36.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要素应当与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投标文件等相关内容一致。36.2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7.合同变更37.1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37.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7.3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过错的,各自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38.合同融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采贷):为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若有融资需求,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登录“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平台,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其提供融资服务。6、询问与质疑39.询问39.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招标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或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电子采购平台,依法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9.2询问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0.质疑40.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40.2质疑提出方式:(1)登录电子采购平台,点击“我的质疑”→“提出质疑”,然后按提示进行操作;(2)线下提交质疑函。质疑受理时间以签收质疑函时间为准。40.3质疑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0.4质疑函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的内容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http://download.ccgp.gov.cn/2018/zhiyihanfanben.zip)的格式提交。40.5投标人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内容及方式进行质疑的,集中采购机构有权不予受理。7、政府采购政策41.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落实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42.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措施42.1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应当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规定执行强制(品目清单中标“★”的产品)和优先采购。项目若涉及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第五章评标办法”。42.2支持国产和进口产品审批: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采购人应当按照《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规定执行(进口产品审批制,科研院所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项目若涉及采购进口产品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42.3预留采购份额及价格评审优惠: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号)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对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进行价格评审优惠。项目若涉及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和“第三章采购需求”;项目若涉及价格扣除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评标办法”。8、其它43.重大违法记录43.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43.2较大数额罚款的认定:根据《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43.3按照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5〕150号)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做出的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43.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44.适用法律44.1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44.2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5.解释权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所有。第3章采购需求说明:“★”号标注的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应当满足或优于,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采购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要求/备注产品属性所属行业一、数据资源管理系统1.1数据资源管理系统1套服务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1.2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开发服务1项服务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二、数据安全系统及服务2.1数据安全分类分级系统1套服务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2.2数据动态脱敏系统1套服务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2.3数据水印系统1套服务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2.4数据库漏洞扫描系统1套服务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2.5数据库综合安全防护系统1套服务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2.6数据分类分级服务1项服务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2.7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服务1项服务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三、项目规范编制服务3.1项目规范编制服务1项服务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四、数据工程实施服务4.1数据汇聚清洗1项服务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4.2数据质量提升1项服务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4.3数据仓库建设1项服务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4.4数据资源目录实施1项服务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4.5数据指标体系构建1项服务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4.6数据服务实施1项服务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4.7数据分析建模1项服务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18个月质保服务期采购人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3 年其他要求投标人对本项目中所投相关产品技术要求须满足《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29-35号)文中的指标,所投产品通过安全可靠测评。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2、概述及简介(一)平台定位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定位于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数据大脑”,是省厅实现行业监管和服务职能的统一平台,是交通运输行业政务信息化体系的龙头应用,是省厅跨部门、跨层级、跨地区、跨领域互联互通的数据中枢。平台定位于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中心、综合交通运输指挥调度中心、综合交通运输决策支持中枢、综合交通运输数据资源枢纽,为省厅提供“可感知、可决策、可指挥、可服务”四大能力,为省交通运输厅提供一个“看数”、“统数”、“用数”、“管数”平台。(1)“可感知”:在公路、水路、道路运输、综合执法四个分平台基础上,最大化汇聚全省交通行业数据资源,形成对全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运载工具、客货运输、工程建设等涉及的各要素运行现状全面掌握的能力。(2)“可决策”:可基于汇聚的四个分平台海量数据资源,利用统计方法、大数据分析、可视化方法等多种分析方法,展现各领域的发展规律、发展态势、经济运行、建设效果等,为省交通运输厅规划编制、政策制定、行业治理、市场监管等提供数据支撑。(3)“可指挥”:为省交通运输厅处理突发事件、重大交通保障等提供一体化的物理场所和集成化的指挥调度应用。(4)“可服务”:面向省交通运输厅领导、机关处室、厅直单位等工作人员,提供数据报送、信息查询、地图调阅、报告生成等服务,提升业务部门人员工作效率和质量。(二)建设目标基于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及直属单位已建和在建业务系统,建成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为综合交通运输运行监测和协调调度提供便捷有效的手段。通过与公安、文旅等相关部门的系统对接,实现跨部门、跨区域、跨领域的资源共享和协调联动。具体达到以下目标:(1)显著提升日常运行与监测能力整合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等交通行业数据资源,实现对全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运输装备、运力运量等总体运行动态的实时掌握,以数字化、图形化、全景化的方式展现综合交通运输整体运行情况、运行态势与发展水平,综合交通的交通流量、基础设施和运行环境监测能力全面提升。(2)提升跨区域跨业务信息沟通与业务协同能力实现省厅、厅直单位、各市州交通局与交通行业内各业务领域的运行信息共享与业务联动,实现各级各部门开展协调指挥,实现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气象、旅游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业务联动。配合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平台建设,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平台提供交通基础设施数据,为将来基于城市公共基础设施进行交通相关应用奠定基础。系统建成后,厅本级现有系统及直属单位信息系统与本系统接通率将达到90%,数据服务能力显著提升,通过本系统为行业内各处室、厅直单位、市州交通运输局提供数据共享服务能力提升30%以上。(3)突发事件协调指挥能力增强聚焦重点时期、重点区域、专项行动、特殊运输、突发事件等专题领域,打造集动态监测、规律挖掘、态势分析于一体决策支持中枢,为交通运输厅领导、业务处室领导及工作人员政策制定、规划编制、行业监管、运输服务等提供数据支撑。打造平战结合、联动协调、在线指挥的应急指挥体系,提高管理部门在综合交通突发事件的响应速度、指挥调度和处置效率,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通过综合各类信息和资源,为突发事件指挥和救援提供决策参考;为基于运行状态信息、监测预警信息、预案信息、处置案例信息、相关知识文献信息等多信息源的综合统计分析、公众交通信息服务、协调管理与决策、后评价与预案优化等业务功能实现提供强有力的信息化支撑工具,实现对全省交通运输各类突发事件的可视、可测、可控、可调度、可指挥。系统建成后,将可接入各类视频监控终端10万路级,借助融合通信系统及辅助决策系统,将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时间缩短6小时以上,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时间缩短3小时以上,较大突发事件及一般突发事件处置时间缩短1-2小时,可显著降低事故发生后的次生灾害所带来的经济损失。(4)显著提升各业务处室工作效率实现省厅及各业务中心业务系统的对接和数据融合,打通业务流程,根据各处室及业务中心的职能,打造功能全面、职能明晰的业务系统,实现业务监测实时化、信息采集上报自动化,最大化减少人工干预,使各处室业务工作效率明显提升。(三)建设内容本平台建设“一个监测中心、三个支撑系统、十三个应用场景、一个移动应用”。依托本次工程建设可以实现:1.一个监测中心建设省综合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中心,为交通运行监测、会商、调度管理提供场所和智慧化的运行监测、辅助决策和调度管理系统。2.三个支撑系统建设综合交通数据资源系统,汇聚公路、水路、道路运输、综合执法等交通行业内外相关数据,形成基础数据库、标准资源库、地理信息库、主题数据库、专题数据库、指标数据库等。建设应用支撑系统,为应用系统提供支撑工具,包括基础开发框架、统一门户系统、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地理信息系统、融合通信系统、短信服务系统。建设视频管理系统,集成交通行业内外视频资源,实现视频资源的查看、回访、上墙、对外服务等功能。3.十三个应用场景为厅综合管理及12个业务处室建设运行监测管理场景,包括综合交通业务场景、行政审批及执法管理场景、交通规划管理场景、投资计划管理场景、安全监督管理场景、科技信息管理场景、建设市场管理场景、工程建设管理场景、高速公路管理场景、普通公路管理场景、港航海事管理场景、客货运输管理场景、运输保障管理场景。4.一个移动应用建设移动应用APP,为全省交通职工提供移动监测应用和信息上报系统;开发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为公众提供出行服务。5.项目规范体系结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综合交通运输标准体系(2022年)》(交办科技〔2022〕52号)对现存规范《交通运输信息化标准体系表(2019年)》进行修编,包括《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数据元规范》、《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数据接入规范》、《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数据处理规范》、《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信息资源目录规范》、《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数据质量规范》、《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信息资源分类分级规范》、《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数据共享交换技术规范》、《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空间数据管理规范》、《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数据运维规范》。6.信息安全及密码应用体系租赁省政务云网络安全服务,符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第三级的网要求,并建设一套满足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第三级的密码应用体系。7.运维保障体系建设一套符合省厅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运行维护要求的运维保障体系,包括运维模式、运维团队配置要求及运维管理制度。8.外部数据接入接入交通行业内外部数据,实现多源数据融合与分析,为交通行业规划和突发事件调度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四)采购内容1、数据资源管理系统(1)数据资源管理系统(2)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开发服务2、数据安全系统及服务(1)数据安全分类分级系统(2)数据动态脱敏系统(3)数据水印系统(4)数据库漏洞扫描系统(5)数据库综合安全防护系统(6)数据分类分级服务(7)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服务3、项目规范编制服务(1)项目规范编制服务4、数据工程实施服务(1)数据汇聚清洗(2)数据质量提升(3)数据仓库建设(4)数据资源目录实施(5)数据指标体系构建(6)数据服务实施(7)数据分析建模3、执行的相关标准、规范采购标的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序号名称标号或文号1《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GB/T9385-20082《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8567-20063《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技术安全评估准则第2部分:安全功能组件》GB/T18336.2-20154《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GB/T2887-20115《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T17859-19996《交通运输电子政务网络及业务应用系统建设技术指南 (试行)》厅函科教〔2008〕164 号7《湖北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与管理规范》DB42/T461-20088《湖北省电子政务信息资源交换体系总体设计规范》DB42/T460-20089《湖北省电子政务公共基础信息数据库管理与应用规范》DB42/T453-200810《湖北省电子政务编码与应用规范》DB42/T500-200811《交通运输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1部分:总体框架》JT/T747.1-202012《交通运输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2部分:技术要求》JT/T747.2-202013《交通运输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3部分:核心元数据》JT/T747.3-202014《交通运输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4部分:公路水路信息资源分类》JT/T747.4-202015《交通运输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5部分:标识符编码规则》JT/T747.5-202016《交通运输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6部分:技术管理要求》JT/T747.6-202017《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第1部分:总则》JT/T697.1-201318《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第3部分:港口信息基础数据元》JT/T697.3-201319《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第4部分:航道信息信息基础数据元》JT/T697.4-201320《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第5部分:船舶信息基础数据元》JT/T697.5-201321《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第6部分:船员信息基础数据元》JT/T697.6-201422《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第8部分:水路运输信息基础数据元》JT/T697.8-201423《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第9部分:建设项目信息基础数据元》JT/T697.9-201624《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第10部分:交通统计信息基础数据元》JT/T697.10-201625《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第11部分:船舶检验信息基础数据元》JT/T697.11-201526《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第12部分:船载客货信息基础数据元》JT/T697.12-201627《电子政务术语》GB/T25647-201028《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2229《内河航道信息交换标准》JTS/T184-202130《计算机场地安全要求》GB/T9361-201131《水运工程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JTS/T198-1-201932《水运工程设计信息模型应用标准》JTS/T198-2-201933《水运工程施工信息模型应用标准》JTS/T198-3-201934《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35《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25070-201936《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2037《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B/T39786-202138《基于SM2密码算法的证书认证系统密码及其相关安全技术规范》GM/T0034-201439《安全认证网关产品规范》GM/T0026-201440《数字证书认证系统密码协议规范》GM/T0014-202341《密码模块安全要求》GM/T0028-201442《公路工程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JTG/T2420-202143《公路桥梁结构监测技术规范》JT/T1037-202244《交通运输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3部分:核心元数据》JT/T747.3-202045《交通运输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4部分:公路水路信息资 源分类》JT/T747.4-202046《交通运输信息资源目录体系第5部分:标识符编码规则》JT/T747.5-202047《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第7部分:道路运输信息基础数据元》JT/T697.7-202248《交通信息基础数据元第2部分:公路信息基础数据元》JT/T697.2-201449《交通运输法规管理信息数据元》JT/T1057-201650《交通运输执法管理信息数据元》JT/T1075-201651《交通运输安全应急资源数据元第1部分:公路》JT/T1140.1-201752《公路网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互联技术规范第1部分:总则》GB/T28059.1-202353《公路网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互联技术规范第2部分:视频格式与编码》GB/T28059.2-202354《公路网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互联技术规范第3部分:接口与通信控制协议》GB/T28059.3-202355《公路网图像信息管理系统平台互联技术规范第 4 部分:用户及设备管理》GB/T28059.4-202356《公路地理信息数据采集与质量控制》GB/T28788-201257《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2258《公共安全视频监控数字视音频编解码技术要求》GB/T25724-20174、技术要求说明:标注有“△”号的条款,为“第五章评标办法“中技术评分标准对应的评审内容。序号名称功能及技术参数评分 点△一、数据资源 管理系统1.1数据资源 管理系统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围绕省交通运输厅的数据的采、存、管、 通、用等生产加工利用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模块:1、数据分析系统基础软件: 共 6 个节点。基于容器技术构建, 涵盖 Kubernetes、DMETL、S3、Hadoop、Hive、HBase、Hudi、 Presto、Trino、Kafka、Spark、Flink、Notebook、ClickHouse、 ElasticSearch 、Redis等技术全栈,满足各类应用场景对数据平台的 需求。包括数据存储、离线计算、实时计算、集群管理、机 器学习等功能。2、数据治理管理: 用于实现数据接入后,通过数据治理管控 对数据进行统一的处理和管控,并需要结合基础数据库、行 业主题库和业务应用的建设需求,对数据进行加工融合,满 足不同场景的数据需求。主要包括数据标准管理、数据清理、 数据标准化、数据模型管理、数据检查、数据关联管理、数 据标识管理、数据融合管理、数据血缘管理、数据质量管理 等功能。3、数据资产管理: 支持数据地图,实现数据台账导出,能展 示数据从接入、治理、编目、对外应用支撑;支持元数据管 理,实现元数据的管理、数据模型管理、元数据检索;支持 主数据管理,将多源异构应用系统和计算引擎的主数据通过统一的采集机制采集到系统中集中管理。4、数据安全管控: 实现分级脱敏管理、加密存储管理、数据 权限管理。5、数据指标系统: 提供指标标准定义、指标体系构建、指标 加工和数据绑定、指标智能感知监测、指标共享和开放等指 标体系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运行管理。包括指标体系管理、指 标仓库、指标智能、指标监测、系统管理功能。6、数据可视化系统: 构建大数据能力平台的价值联动视图全 景,展现应用成效及协作关系,对数据资产进行全链路可视 化呈现;基于业务流程、数据、模型等开展一系列仿真应用、 假设建模,通过用户画像、数据地图等组织方式开展关联分 析和风控分析等;提供成熟的可视化工具,满足自定义需求 的快速数据封装和输出展现。包括可视化分析工具、BI 多维 分析、即席查询、模板管理、内容管理、智能仪表盘等功能。△1.2数据资源 管理系统 开发服务依托数据资源管理系统软件进行定制化开发,主要包括数据 汇聚接入、数据共享系统融合升级、知识图谱等模块。1、数据汇聚接入: 数据汇聚接入实现湖北省交通运输厅内部 数据、外部门数据等全域交通相关数据的采集汇聚,并利用 数据转换、任务管理、数据对账等功能和技术手段,解决交 通数据在集中汇聚时面临的分散孤立、源头多样、跨网传输 等问题,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交通数据资源的汇聚集中、统 一标准化处理和数据资源湖构建提供数据支撑。数据汇聚方 式包括批量数据接入、实时数据接入,以及在线填报等。支 持数据源管理、数据探查、数据接入管理、断点续传、解密 解压、数据填报、数据对账。2、数据共享服务融合升级: 基于交通厅共享交换系统融合升 级,增加数据服务门户、数据集市管理、级联管理、服务开 发、数据服务、服务运维管理功能。(1)数据服务门户系统对数据资产进行统一管控和查看,让 使用者知道有哪些数据可用,让管理者知道有哪些属于可管, 通过门户建设实现资源目录展示及统计、资源综合检索定位、 资源申请审核、调用、查询、下载,资源订阅、缺失资源申 请。(2)数据集市管理:在数据资源调研以及认领的事项清单的 基础上,通过对结构化数据资源和非结构化资源进行信息分 类、标识符编目、元数据录入等步骤,形成信息资源登记目 录、信息资源服务目录和本地事项目录。(3)级联管理:针对数据资源目录,包括目录级联、服务级 联、标准级联、纵向级联、横向级联。(4)服务开发:实现服务开发、接口编排、服务弹性伸缩等 功能。(5)数据服务:实现数据查询、数据推送、数据下载、数据 汇聚、数据填报等服务功能。(6)服务运维管理:实现租户管理、角色管理、类目管理、 服务统计、网关管理、运维管理等功能。3、知识图谱: 知识图谱能够对现实世界中的实体、实体类型、 属性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进行建模,底层以图数据库的图模 型存储和关联业务数据,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建模灵活性。 利用对现有的各类业务数据进行实体识别、属性识别,以及 数据标签的分析,建立实体属性链接集成,形成知识图谱数 据集,达到从各类监测指标中建立关联的目的。知识图谱主 要用于应用系统的分析决策、展示视窗中,将用户关注的监 测指标建立关联,便于关联分析和集中展示。△二、数据安全系统及服务2.1数据安全 分类分级 系统数据安全分类分级系统支持虚拟化部署,扫描速率峰值≥ 60000 单元格/s,≥16 个数据库实例;支持常见关系型数据 库,支持国产数据库;支持主流后关系型数 据库、NoSQL 数据库等。支持通过 IP 及 IP 段、端口及端口段 进行自动扫描数据库资产发现数据库资产;支持以不同的分 类分级标准维度对数据库资产概览展示,包括:数据库资产 名称、所属组织、表总数、字段总数、敏感表比例、数据库 容量统计信息、分类分级信息统计等;支持分类分级扫描任 务设置,可选择一个或多个资产、不同分类分级标准、样本 数、匹配率、全量或增量扫描、任务执行方式(手动、定时 或周期),生成分类分级结果清单;支持按不同行业标准展 示分类分级任务扫描结果,包括:数据库资产信息、表类别、 表级别、字段类别、字段级别、敏感类型、确认状态等;支 持对分类分级清单的校正,包括:表类别、表级别、敏感类 型、字段类别、字段级别进行订正修改; 支持资产拓扑配置: 业务系统配置、物理逻辑区域配置、组织机构配置等△2.2数据动态 脱敏系统支持虚拟化部署或旁路部署,吞吐量≥6000条SQL/秒;支持多种数据源,包括常见关系型数据库,支持国产数据库;支持主流后关系型数据库、NoSQL数据库等。支持自动获取源库中数据定义语言DDL内容;支持灵活的敏感数据规则组自定义管理;支持在一个字段或一列数据中自动发现并识别出所有敏感数据所属的敏感数据类型;支持多种脱敏算法,包括不限于遮盖、映射、随机、替换、可逆、可逆还原、屏蔽、加密、截断等;支持导入数据字典信息;支持黑、白名单过滤功能;支持通过脱敏代理服务方式直接针对返回结果进行脱敏。△2.3数据水印 系统支持虚拟化部署,静态水印峰值处理能力:≥40万单元格/秒;支持IPv4、IPv6双栈协议连接数据源,多种类型数据库,支持国产数据库,支持非结构化数据,包括不限于CSV、Excel、TXT等;支持图形化操作创建、修改、删除水印任务和水印策略,同时支持自定义水印任务和水印策略的创建,支持嵌入不可见字符、数字水印等;支持库到库、库到文件的嵌入水印操作;支持不依赖主键嵌入水印和水印溯源;支持嵌入在原始数据中的水印不可去除,且能够提供完整的版权证据支持对疑似泄露数据文件或数据表,直接上传到数据水印系统,一键溯源,自动化展示出溯源结果,生成溯源报告。△2.4数据库漏 洞扫描系 统支持≥16个数据库实例;支持多种类型数据库,支持国产数据库扫描;支持对网络内的数据库进行探测,采集被探测到的数据库的IP、端口、类型、版本等信息;支持基于IP段和端口范围配置探测任务;支持探测结果的查询展现;支持将探测到的数据库补全信息后添加到资产列表中,实现数据库资产的自动发现识别;支持自动扫描;支持弱口令扫描,可导入自定义字典进行管理弱口令扫描;支持提供任务报告、统计报告、对比报告并对发现的数据库漏洞按数据库类型、漏洞风险等级、漏洞类型等维度的图表分析。△2.5数据库综 合安全防 护系统数据库综合安全防护系统峰值事件处理能力不低于 20000 条 语句/秒;支持传统关系型数据库、主流分布式数据库、内存 数据库、国产化数据库的安全审计;支持对 IP、访问工具进 行行为基线学习,实时监测、展示陌生 IP、陌生工具及行为 详情,并可通过配置异常行为通知到指定的管理用户;支持 数据库操作类、表、视图、索引、存储过程等各种对象的所 有 SQL 操作审计以及阻断;支持通过部署agent 实现 javaweb 环境 100%准确关联;支持B/S 业务系统三层关联阻断;支持 B/S 三层架构下的真实用户名关联配置;已阻断行为支持审批放行;支持 Hadoop 架构下的数据仓库 HIVE 的防护;支持多 种自定义安全防护策略;支持系统内置敏感数据类型,可自 动发现业务环境中数据库对象中包含敏感数据类型,进行敏 感数据级别的定义;支持敏感数据自定义,支持同步敏感数 据扫描结果中的敏感数据,支持自定义敏感规则;基于大数 据全文检索技术,检索效率高达亿条数据秒级响应,快速定 位相应的审计内容;支持基于时间、风险级别、保护对象、操作类型、客户端 IP、客户端进程、数据库账户、应用账户、 规则类型、规则名、规则组名、记录编号、关键字等条件的 审计查询;支持分析报表和合规报表,支持源 IP、账号、操 作类型、客户端进程工具、时间等纬度生成报表,支持自定 义报表。△2.6数据分类 分级服务按照用户单位和所属行业监管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行业属性 提供对数据资产梳理和分类分级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以业务为导向,全面发现和整理数据库及数据资产;2、敏感数据识别和标识, 捕获元数据信息、智能解析数据类 型与含义、自动发现数据内部关系;3、梳理元数据并进行数据分类分级, 通过数据分类分级系统 的导入,实现数据字典整理、数据关系梳理、数据分级分类、 数据地图可视化;5、输出详细的数据资产分析报告, 可结合用户自身业务特性 进行自定义报表,对敏感数据作全面的分析交付物:《数据资产清单》、《数据资产分类分级清单》、 《敏感数据资产分析报告》等。△2.7数据安全 风险评估 服务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行业监管的数据安全评估要求,以 及既定的评估范围和目标,对数据资产进行安全评估,发现 资产的安全风险,主要内容如下:1、全面进行数据库漏洞扫描和分析,包括数据库资产探测、数据库漏洞扫描、弱口令检测、漏洞展示;2、人工分析数据库应用安全漏洞, 输出详细的脆弱性分析报 告;3、整合数据资产报告、脆弱性分析报告、数据安全管理规范 形成多维度、全面的数据安全分析报告,并结合用户当前数 据安全架构形成针对性的数据安全加固建议。交付物:《数据目录清单》、《数据脆弱性汇总表》、《数 据安全威胁识别表》、《数据安全防护措施确认清单》、《数 据安全风险处理计划》、《数据安全残余风险记录》、《数 据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数据安全整改方案》等。△三、项目规范编制服务3.1项目规范 编制项目规范体系建设的总体原则是“有标贯标,多标择优,无 标制定”,尽可能采用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同时考虑本 项目建设要求,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征得省交通运输厅 同意的前提下,对规范进行优化、完善,甚至可以局部采用 企业软件开发标准。对于没有现行规范的,需要根据“省交 通运输厅主导,各系统业务部门配合”的原则,根据本项目 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经过规定的评审流程之后形成本项目 或者本行业特有的项目规范。修订如下规范:《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数据元规范》、《湖 北省综合交通运输数据接入规范》、《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 数据处理规范》、《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信息资源目录规范》、 《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数据质量规范》、《湖北省综合交通 运输信息资源分类分级规范》、《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数据 共享交换技术规范》、《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空间数据管理 规范》、《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数据运维规范》, 并根据需 要编制符合湖北交通行业信息化需求的其他规范文件。△四、数据工程 实施服务4.1数据汇聚 清洗基于省厅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基础开展服务,主要接入省厅在 用系统数据、以及公路、水路、道路、执法4类系统数据, 部委回流数据,公安交管、文化和旅游、气象等委办局数据, 铁路、民航、邮政业务、快递业务信息等业务数据,以及互 联网数据采购数据,包括气象数据和实时路况数据。通过统 一汇聚,将源数据集中存储至原始库。利用数据抽取、消息 服务、数据交换等技术手段,解决省交通运输厅信息资源在 集中汇聚时面临的分散孤立、源头多样、跨网传输等问题, 为数据资源的汇聚集中、统一标准化处理和信息资源池构建 提供源数据支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交通厅内部数据资源汇聚清洗: 接入内容包括计划投资相 关系统、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相关系统、安全监管相关系统、 行政许可相关数据、行业许可相关系统相关数据;工作内容 包括接入调研、数据接入、数据清洗、数据转换、数据加载 实施服务等。2、公路信息平台数据汇聚清洗:接入内容包括公路基础信息、 路网运行监测数据、公路安全生产数据、应急事件数据、养 护管理信息、公路项目投资信息、公路运输审批信息、路政 执法案件信息、大件运输许可信息、重点运输车辆动态信息; 工作内容包括接入调研、数据接入、数据清洗、数据转换、数据加载实施服务等。3、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数据资源汇聚清洗: 接入内容包括 港航基础设施数据、船舶基础信息、船员基本信息、船企业基础信息、船载客货基础信息、水上建设项目数据、船舶业 务动态数据、行政许可数据、水运统计数据、感知数据、港 口危货信息;工作内容包括接入调研、数据梳理、数据抽取、数据清洗、数据转换、数据加载实施服务等。4、道路运输数据汇聚清洗: 接入内容包括经营业务、从业人员等数据;工作内容包括接入调研、数据接入、数据清洗、 数据转换、数据加载实施服务等。5、执法平台数据汇聚清洗:接入内容包括治超执法业务数据;工作内容包括接入调研、数据接入、数据清洗、数据转换、数据加载实施服务等。6、交通运输部数据汇聚清洗:接入内容包括水运相关数据、 公路相关数据、危货道路运输安全监管数据、综合交通运输 运行协调和应急指挥数据;工作内容包括接入调研、数据接 入、数据清洗、数据转换、数据加载实施服务等。7、长江航务管理局数据汇聚清洗: 接入内容包括水运相关数据;工作内容包括接入调研、数据接入、数据清洗、数据转换、数据加载实施服务等。8、省内其他委办局数据汇聚清洗:接入内容包括公安交管部门数据、应急管理部门数据、省气象局数据、省统一身份认证数据、文化和旅游厅、省政务大数据能力平台数据、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数据、“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省数公基平台数据;工作内容包括接入调研、数据接入、数据清洗、数据转换、数据加载实施服务等。△4.2数据质量 提升数据质量提升主要包括数据质量监控、数据质量问题处理、 数据质量评价、数据质量报告、数据质量对外服务。1、数据质量监控: 包括源系统关键数据稽核、关键库表稽核、 处理过程检查、数据质量规则配置、数据实体检查、告警管理等工作;2、数据质量问题处理:通过数据质量监控、数据质量评估、 手工提交等方式生成数据质量问题,对问题处理的结果进行 评估,对共性的、普遍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进行归纳,形成 问题处理案例,存入数据质量知识库中,用于后续质量问题 的参照和质量管理工作的改进。3、数据质量评价: 识别和评价质量问题与相关指标,编制数 据评估报告。4、数据质量报告: 对各业务应用系统核心数据及关键库表稽 核、日常监控以及数据质量评估等过程累积的各种信息进行 汇总、梳理、统计和分析,形成统计报告。5、数据质量对外服务: 提供数据质量问题和数据质量统计两 类查询,数据质量问题交互包括数据质量问题提交和数据质 量问题流转功能。△4.3数据仓库 建设1、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的《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数据分 类分级指南》相关文件要求, 做好数据的分类分级实施工作, 并配套数据安全访问管控工具和管理制度。2、原始数据层实施: 实现从“多源+多元+异构”的源数据到 精细化数据仓库的过程。重点是进行数据调研,理清数据现 状,针对不同的数据制定不同的接入方式、数据集成同步规 则,做好数据模型的设计和分域划分,结合分层分域特征对 数据表的名称进行设计规划,做好对应数据血缘信息梳理和 配置。原始数据层主要汇聚交通基础数据、交通运行数据、地理信息数据、动态感知数据、应急管理数据等相关数据。3、数据明细层实施: 站在业务的视角,从业务完整性角度重 新组织数据,进行数据质量分析、数据清洗、数据抽取、数 据检查等流程,建设一套覆盖全域、全行业的数据体系,对 业务数据进行重新组织和标准化处理。提取 ODS 层数据,进 行维度退化等处理,构建基础信息、业务数据、动态感知、地理信息等明细数据模型。4、主题数据层实施: 基于数据明细层清洗、维度退化、脱敏 后的明细数据,按照业务主题进行加工和使用,形成各主题 的轻度汇总、聚合宽表,建成主题数据层。主题数据层各主 题域数据模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航公路交通业务领域、道路运输业务领域、城市交通业务领域、水路交通业务领域、综合管理业务领域、行政许可业务领域、应急指挥业务领域、综合执法业务领域、市场信用业务领域、安全生产业务领域、 规划统计业务领域等数据模型设计。5、专题数据层: 依据部门专题业务需求,按照维度建模等原 则建立,主要面向部门级业务,并且只面向某个特定的主题。 针对综合交通运输监测管理需求进行专题数据模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重点时期监测专题、重点区域监测专题、安全生产专题、综合执法专题、信用管理专题等。△4.4数据资源 目录实施通过目录梳理和编目、目录注册、目录查询、目录发布和目 录维护等环节,建立和维护省交通厅信息化数据和服务资源 目录。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信息资源目录规划: 制定信息资源目录的总体规划,制定 规划时要征集用户需求,在运行过程中根据用户需求调整总 体规划。2、信息资源目录梳理和编制: 根据交通运输部印发的《交通 运输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 从业务分类、管理对象、 行为主题、信息类别、资源提供方、来源系统分类等维度对信息进行分类,梳理和编制信息资源目录。△4.5数据指标 体系构建依据数据汇聚成果,构建一套标准的、可伸缩的、广泛适用 的多源数据融合的综合交通业务指标体系。包括但不限于:1、交通运输行业主要宏观指标: 包括但不限于固定资产投资 额、营业性旅客运输量、营业性货物运输量、城市客运量、高速公路通行数据、港口货物吞吐量、普通国省道交调数据、 运输工具;2、公路指标体系: 包括但不限于高速公路、普通国道、全国 公路基本排名情况、公路行政等级、公路技术等级、公路路 面类型、公路桥梁数量比重、公路隧道数量、公路密度及通达情况、公路运输量、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交通量;3、水路指标体系: 包括但不限于水路运输交通设施指标、港 口吞吐量指标、水路运输生产指标、港口码头泊位统计、船 闸统计指标开发、港航固定资产投资指标、全省水路运输船 舶拥有量、全省内河港口货物吞吐量;4、交通设施及运输路线拥有量指标: 包括但不限于运输线路 长度、营运汽车拥有量、客运轮渡/出租汽车、铁路机车拥有 量、营业性民用运输轮驳船拥有量、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5、运输服务质量指标: 包括但不限于分类指标信息、指标阶 段信息、评价信息、基础信息;6、交通安全评价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基本信息、评价类型、 评价对象、评价内容、指标分类、评价隐患、评价信息。△4.6数据服务 实施基于数据中心提供的从业人员、经营业户、营运车辆、船舶、 公路、航道、港口等基础数据,进行数据服务封装,挂载在数据资源目录,可以以任何形式提供给数据需求方。包括以下内容:标准代码集服务、从业人员信息服务、业户信息服务、班线信息服务、车辆信息服务、场站信息服务、船舶基本信息服务、港口基本信息服务、航道基本信息服务、公路基本信息服务、工程基本信息服务。平台除与省厅直单位共享数据外,还需与以下平台实现数据按需共享:交通运输部数据资源共享平台、长江航道管理数据平台、湖北省政务大数据能力平台、湖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省数公基平台。△4.7数据分析 建模利用数据资源管理系统中关于数据标签及数据探索的相关功 能,实现不同监测业务之间的数据分析功能。建立不少于以 下几类模型:1、从业人员画像模型: 根据从业企业、人员、载具等的基本 信息、运营情况、监管情况、处罚情况等企业信息,抽象出 标签化的画像模型,利用图表的方式全范围展现主体信息。2、高速公路全网模型: 过多源数据融合建模,形成统一路网、 路档信息和数据规整,在此基础上形成不同主题的融合参数, 如道路运行主题、安全防控主题等,并可进行实时预警,如拥堵预警、车辆预警、道路安全预警等。3、多源数据融合路况计算模型: 以互联网企业提供的实时路 况数据为主,以门架流水数据、事件检测数据、人工报送数 据等数据作为补充,建立多源数据融合路况计算模型;4、车辆定位估算模型: 利用高速公路 ETC 门架、卡口等数据 建立车辆定位模型;5、可变限速计算模型: 建立可变限速计算模型,通过对应用 系统中公路基础设施状况、路网运行态势、气象环境等监测 内容,分析计算得出具体路段的安全驾驶速度。△五、总体技术要求5.1项目理解投标人提供对本项目的理解,包括但不限于湖北省交通行业 数据治理现状及存在问题、需求分析、重难点分析、与其他 系统数据对接方案。△5.2总体设计投标人提供的数据资源管理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 背景、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总体架构、项目边界、数据治理 方案、应用场景等内容。△5.3实施方案需提供本项目的完整详细的实施方案,实施工作安排合理, 实施团队组织保障得力,有完备的软件开发方案和项目管理 方案(进度控制、质量保证、风险控制等),并提供针对本 项目实施的重难点分析及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5.4对交通行 业信息化 的理解需围绕以下两个问题阐述其对本项目的理解:1、本项目需要接入公路信息平台、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平台、 长江航务管理局、省内其他委办局数据,分别说明可以接入 哪些业务数据支撑本项目并说明对接形式。2、结合本项目接入的各业务系统数据, 对来自不同渠道的相 同数据,如何进行融合,实现一数一源的数据治理,结合投 标人实施过的案例具体说明。3、本平台需与交通运输部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对接, 描述部省平台对接方案、联动场景。△六、技术服务6.1信息安全投标人提供技术服务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须承诺做到以下几 点:(1)开发环境遵守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标准,实行访问控 制与权限管理,采用加密技术保护数据,定期安全审计与漏 洞修复和应急响应计划,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信息安全。 (2)技术运维人员保证遵守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3)技术运维人员保证不向外泄漏任何业务及相关数据。(4)技术运维人员保证不向外泄漏任何保密的资料。5、商务要求说明:标注有“△”号的条款,为“第五章评标办法”中商务评分标准对应的评审内容。序号商务条款具体内容评分 点△1★项目服务 地点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通信信息中心或采购人指定地点2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当包含完成本次招标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物耗、工具、设备、 保险、调研、咨询、验收、评审、培训、变更、税金等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3★资金支付3.1合同款支付:按合同条款支付。43.2本项目款项支付方式按湖北省财政厅相关规定直接从国库支付,中标人认可采购人按约定的付款时间向湖北省财政厅提出了资金支付申请,则视同采购人已履行了合同付款义务。53.3中标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发票。6★交付标准 和方法4.1交付标准: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投标人的方案应达到或优于本招标文件要求,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交付时参数应至少满足投标人投标文件参数,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交付。74.2项目工期要求:本项目建设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8个月,其中关键时间节点为:①合同签订9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软件系统的深化设计以及所有硬件设备供货安装;②建设周期为签订合同之日起18个月完成所有内容,并在规定工期内需满足政策以及上级部门规定且需要修改及更正的软件功能需求。84.3验收方案:中标人完成工作内容后向采购人提验收申请,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项目进入质保期。交付成果应确保通过等保测评、第三方软件测评。(1)交工验收。中标人完成项目开发且自验合格后,向采购人提交交工验收申请。采购人收到交工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报告。若交工验收不合格,中标人应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整改期不顺延工期。(2)试运行期。项目交工验收合格进入180天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中标人需完成本项目缺陷修复并提交工作清单。(3)竣工验收。试运行期满,通过采购人组织的第三方测评合格后,中标人可提交竣工申请,采购人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并签署竣工验收报告。(4)质保期。通过竣工验收后,项目进入售后质保期。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相关验收费用除第三方软件测评、等保、密评费用之外由中标人承担。9质保(服务) 范围和要求5.1本项目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除外购服务数据外,中标人须对合同范围内所有软硬件进行免费维护、升级,数据工程服务持续推进,确保系统正常运行;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后开始计算。△105.2竣工验收之后,中标人须提供驻场服务3年,派驻软件工程驻场售后服务人员至少2人,驻场工程师必须具备3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中级以上资格证书。115.3在质保期内,如发生系统运行故障,或出现瑕疵与缺陷,中标人须6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12小时内解决问题。125.5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组织培训工作,提供培训计划、大纲、课程、目标等相关资料,直至达到培训目标。13★违约责任6.1 由于中标人原因不能按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日,向采购人支付已收款项的 1‰违约金,支付的罚金总额度将 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10%。146.2 因中标人交付产品不合格导致的合同解除,中标人应当退还采购人已支付全部款项。如中标人交付内容不符合采购人要求或相关质量标准,或因质量瑕疵(如系统崩溃) 导致系统瘫痪、信息泄露等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中标人应当无偿对交付内容进行修复直至事故消失,并承担事故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156.3 若中标人将合同任务转包,采购人将有权终止合同。166.4 因中标人所提供的成果未通过验收,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或整改后仍未通过验收的。176.5 除不可抗拒力(如战争、天灾等)外,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终止的,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另一方损失的, 违约方还应就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186.6 其他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19拟派项目班 子成员7.1投标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1)具备高级职称(计算机、电子信息、通信工程);(2)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207.2投标人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1)具备高级职称(计算机、电子信息、通信工程);(2)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217.3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外,投标人需配备至少20人的项目团队,需提供证书情况如下:(1)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2)系统分析师证书;(3)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4)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5)网络规划设计师;(6)信息安全类技术认证(CISP/CISSP)资格证书;(7)软件评测师证书;(8)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9)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10)软件过程能力评估师。△22投标人实力8.1投标人具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238.2投标人具备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DSMM)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248.3投标人具有GB/T37973-2019大数据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58.4投标人具备:(1)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软件安全开发);(2)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信息系统安全集成);(3)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证书(CS);(4)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运行维护证书。△268.5投标人具有本项目所需基础软件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27类似业绩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独立承揽的类似项目业绩。△28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10.1 中标人向采购人交付的系统(包括源码、程序、文件、 文档资料),所有权和版权均属采购人,中标人在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公开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反编译、出售、出租或许可他人使用其相关的程序、文件、源码和反编译等。2910.2 中标人保证对采购人交付的源代码、程序、相关文档等所有资料均享有合法权利,不得使用未开源或有版权限制的功能,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确保采购人在使用目标产品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其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版权)的指控、诉讼及索赔。30保密条款11.1未经许可,任何一方禁止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项目有关信息。3111.2中标人不得在本地留存本项目任何数据。3211.3保密义务应在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3311.4 任何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34★其他要求12.1投标人对本项目中所投相关产品技术要求须满足《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29-35号)文中的指标,所投产品通过安全可靠测评。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3512.2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通信信息中心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项目(3个包),每个投标人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承诺函》(格式附后)。附件:承诺函(参考格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投标单位全称)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并对该项目的(包号)进行投标,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投标资料。我公司保证不会出现虚假材料,一切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另外,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中“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包”的规则,我公司郑重承诺:如我公司在本项目评审过程中出现在了多个包评分排名第一的情况,则自愿只保留中标金额相比最大的一个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自动放弃该项目其他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单位全称(公章):日期:第4章资格审查1、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即满足“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为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2、资格审查程序1.资格审查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根据“第一章投标邀请”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按本章“三、资格审查标准”所列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审查标准要求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信用信息核查2.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投标人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2.2资格审查当日应当核查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集中采购机构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核查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信用记录,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2.4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在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在评标时应当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3.资格审查结果3.1资格审查小组应当根据资格审查的情况,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并形成资格审查报告。3.2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应当予以废标。3、资格审查标准序号审查内容11.1法人、其他组织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仅限中国公民);1.2应当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1.3应当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1.4应当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1.5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2应当提供“未与有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采购活动的声明函”。3应当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声明函”。4应当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函”。5应当提供满足“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6应当提供满足“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 “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第5章评标办法1、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并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评标程序1.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三、评标标准”中“1.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文件澄清2.1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2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是其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章后提交。2.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6)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节第2.3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3.商务技术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审,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本章“三、评标标准”中“2.商务评分”和“3.技术评分”的内容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价。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评分时只对联合体主体进行评审。4.报价评审4.1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在电子采购平台上以书面形式加盖电子印提交),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2价格扣除:(1)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对小微企业中的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投标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含节能环保、创新产品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监狱企业未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监狱企业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小微企业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得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优惠。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3)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评审时不再进行价格扣除。4.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计算方法详见本章评分标准中“4.报价评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5.计分办法及复核5.1评标过程中,各项分值一般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标得分应当为商务评分、技术评分、报价评分之和。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5.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5.3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对各投标人评标得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6.相同品牌处理原则6.1单一产品采购(或非单一产品采购中的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以投票方式确定一家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6.2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一个核心产品(采购清单中作“与核心产品相同〈或同一〉品牌”实质性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核心产品),并以“核心产品”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审时按照前款规定处理。7.评标报告7.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果排序按照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7.2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结果,按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形成评标报告。7.3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名,对自己的评审意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8.应予废标的情形8.1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8.2废标后,采购人应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9.停止评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评标标准1.符合性审查序号审查内容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明细表》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投标总报价超过项目(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 1.报价内容存在缺项、漏项的;1.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1.工期(服务期限)、质保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投标有效期不足的;1.电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行业省级分支机构参加,未获得总公司授权的;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1.所投货物是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招标文件中注明已办理进口产品审核的除外); 1.1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1.1未提供所投货物(或服务)的参数值或功能表述,或未对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商务要求逐项说明响应偏离情况的;1.1投标人有招标文件第二章28.1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的; 1.1未提供《符合性审查对照表》、《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商务评分对照表》、《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技术评分对照表》的;1.1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1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的。2.商务评分(30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因素来源2.1售后服务及培训3(1)投标人提供售后及培训方案,包含:①技术培训方案、②售后服务方案,得1分;(2)投标人在采购人要求的售后服务期的基础上,承诺每增加1年售后服务期的加1分,最多得2分。本项最多得3分。商务要求 52.2拟派项目班子成员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1)具备高级职称(计算机、电子信息、通信工程)的,提供职称证书得0.5分。(2)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满足得0.5分,不满足不得分。(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全不得分)商务要求7.12.31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1)具备高级职称(计算机、电子信息、通信工程)的,提供职称证书得0.5分。(2)具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满足得0.5分,不满足不得分。(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人员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资料不全不得分)商务要求7.22.44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外,投标人需配备至少20人的项目团队,需提供证书情况如下:(1)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2)系统分析师证书;(3)系统架构设计师证书;(4)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5)网络规划设计师;(6)信息安全类技术认证(CISP/CISSP)资格证书;(7)软件评测师证书;(8)数据库系统工程师证书;(9)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10)软件过程能力评估师。投标人配备的团队人员每提供一类证书得0.4分,最多得4分,同一人员具有不同类别证书或多个人员具有同一类别证书,不重复计分。(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人的在职员工,须提供人员清单、劳动合同、身份证扫描件、相关证书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商务要求7.32.5投标人实力1投标人具有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DCMM)等级证书,证书等级为三级且在有效期内的得0.5分;证书等级为四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商务要求8.12.61投标人具有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DSMM)证书,证书等级为三级且在有效期内的得0.5分;证书等级为四级及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商务要求8.22.72投标人具有GB/T37973-2019大数据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以上每提供1项得0.5分,最多得2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商务要求8.32.84投标人具有:(1)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软件安全开发):证书等级为二级的得0.5分,证书等级为一级的得1分;(2)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信息系统安全集成):证书等级为二级的得0.5分,证书等级为一级的得1分;(3)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评估证书(CS);证书等级为四级的得0.5分,证书等级为五级的得1分;(4)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ITSS)-运行维护证书:证书等级为二级的得0.5分,证书等级为一级的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供的证书在有效期内)商务要求8.42.93投标人具有本项目所需基础软件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其中内容方向包括:(1)数据资源管理;(2)数据安全;(3)数据底座;(4)数据算法;(5)数据模型。每提供1类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且证书著作权人与投标人一致,得0.6分,最多得3分。同类证书不重复计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商务要求8.52.10合同业绩10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2月1日至今)独立承揽的类似项目业绩,项目业绩合同内容中包含数据资源管理或数据治理等内容,否则不得分,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10分。(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商务要求93.技术评分(60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因素 来源3.1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开发服务6数据资源管理系统开发服务,内容包括:(1)数据汇聚接入;(2)数据系统融合升级,提供数据集市管理服务;(3)知识图谱等模块;(4)数据可视化分析。每满足一项得1.5分,最多得6分。(提供以上每项内容的功能设计、功能说明和UI设计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技术要求1.23.2数据安全4.5数据安全服务方案,内容包括:(1)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2)数据安全风险评估;(3)数据安全应急处置方案。每满足一项得1.5分,最多得4.5分。(提供以上每项内容的功能设计、功能说明和UI设计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技术要求2.1、2.73.3项目规范编制4项目规范编制方案内容包括:(1)项目规范编制计划;(2)项目规范大纲。每满足一项得2分,最多得4分。(提供以上每项内容的功能设计、功能说明和UI设计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技术要求3.13.4数据汇聚清洗5数据汇聚清洗实施方案,内容包括:(1)数据需求;(2)数据接入;(3)数据清洗:(4)数据转换;(5)数据加载。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提供以上每项内容的功能设计、功能说明和UI设计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技术要求4.13.5数据质量提升4数据质量提升方案,内容包括:(1)数据质量监控、数据质量问题处理;(2)数据质量评价;(3)数据质量报告;(4)数据质量对外服务。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以上每项内容的功能设计、功能说明和UI设计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技术要求4.23.6数据仓库建设4数据仓库建设实施方案,内容包括:(1)原始数据层;(2)数据明细层;(3)主题数据层:(4)专题数据层。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多得4分。(提供以上每项内容的功能设计、功能说明和UI设计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技术要求4.33.7数据资源目录实施3数据资源目录实施方案,内容包括:(1)信息资源目录规划;(2)信息资源目录梳理和编制。每满足一项得1.5分,最多得3分。(提供以上每项内容的功能设计、功能说明和UI设计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技术要求4.43.8数据指标体系构建6数据指标体系构建实施方案,内容包括:(1)交通运输行业主要宏观指标;(2)公路指标体系;(3)水路指标体系;(4)交通设施及运输路线拥有量指标;(5)运输服务质量指标;(6)交通安全评价指标。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多得6分。(提供以上每项内容的功能设计、功能说明和UI设计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技术要求4.53.9数据服务实施4.5数据服务实施方案,内容包括:(1)数据服务系统构建;(2)数据服务流程;(3)数据安全管理。每满足一项得1.5分,最多得4.5分。(提供以上每项内容的功能设计、功能说明和UI设计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技术要求4.63.10数据分析建模5数据分析建模内容包括:(1)从业人员画像模型设计;(2)高速公路全网模型设计;(3)多源数据融合路况计算模型;(4)车辆定位估算模型;(5)可变限速计算模型。每满足一项得1分,最多得5分。(提供以上每项内容的功能设计、功能说明和UI设计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技术要求4.73.11项目理解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湖北省交通行业数据治理的理解进行评审,内容包括:(1)结合采购需求,对湖北省交通行业业务系统现状、数据资源、应用支撑现状及存在问题、重难点进行分析;(2)项目建设目标分析;(3)项目需求分析。每提供一项内容得1分,最多得3分。技术要求5.13.12总体设计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数据资源管理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1)总体架构;(2)数据架构、网络架构;(3)项目边界;(4)数据治理方案。每提供一项内容得1分,最多得4分。技术要求5.23.13实施方案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内容包括:(1)实施工作安排;(2)实施团队组织保障;(3)软件开发方案;(4)项目管理方案(进度控制、质量保证、风险控制等)。每提供一项内容得1分,最多得4分。技术要求5.33.14对交通行业信息化的理解3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针对交通行业信息化的理解进行评审,内容包括:(1)公路信息平台、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平台、长江航务管理局、省内其他委办局数据接入业务支撑及对接形式;(2)对来自不同渠道的相同数据的融合方案;(3)与交通运输部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对接方案、联动场景。每提供一项内容得1分,最多得3分。技术要求5.44.报价评分(10分)序号评审因素分值评分标准4.报价评审10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值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分第6章合同文本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数据资源管理及数据工程服务甲方: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通信信息中心乙方:签订日期:年 月 日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编号为420000-2024-16578号的项目招标结果、乙方报价文件及该项目中标通知书,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如下条款:一、总则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公平原则各自履行己方的权利和义务。2.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编号为420000-2024-16578的项目招标文件;2)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项目数据资源管理及数据工程服务乙方中标的投标文件及成交通知书;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一致同意签署的变更文件;4)本项目《建设方案》、《深化设计》。3.双方同意在出现合同理解上的歧义时,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变更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顺序解释。4.乙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甲方提供合格且符合甲方需求的服务(货物)。5.甲方保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办理乙方到期应付合同款的支付手续。二、合同标的1.本合同标的为“湖北省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项目数据资源管理及数据工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设计、软件开发、测试、调试、培训、验收、质保期保障等全部内容。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湖北交通数据资源管理及数据工程服务,包括:数据资源管理系统、数据安全系统及服务、项目规范编制服务、数据工程实施服务、与其他政务系统对接等。具体清单见附件。3.乙方依照合同约定完成软件开发、部署并向甲方提供服务,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视为完成交付。4.软件部分交付成果要求:(1)项目定制开发源代码及部署代码;(2)项目文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系统需求规格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接口设计说明书》、《系统部署维护手册》、《用户使用手册》、《测试报告》、培训文档(包括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培训记录)、《系统试运行报告》、《项目工作总结报告》。三、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2.合同总价包括了服务(货物)的设计、开发、部署、调试、测试、试运行、验收、培训、技术服务、质保期保障服务等的全部含税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或不可预见费用,甲方无须向乙方另外支付任何费用。3.付款方式:1)合同签署后,本项目财政资金下达后,可以启动支付手续。乙方人员及施工设备进驻并通过甲方验收后,甲方支付第一期合同款项,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元,大写:XXX元);项目通过交工验收后,甲方支付第二期合同款项,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元,大写:XXX元);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甲方支付第三期合同款项,合同总金额的25%(即人民币元,大写:XXX元);三年质保期满后,甲方支付第四期合同款项,合同总金额的5%(即人民币元,大写:XXX元)。2)甲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应提供以下文件,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对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发票、付款申请书。如因乙方提供的付款资料有误等非甲方原因给甲方造成的风险和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甲方将保留进一步提起法律诉讼之权利。4.甲方支付乙方的费用汇至乙方指定账户。5.甲方发票信息(1)抬头: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通信信息中心(2)税号:(3)单位地址/电话:(4)开户行及账号:6.乙方账户信息户名:开户行:账号:四、项目实施地点及验收1.本项目实施地点为:1)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通信信息中心;2)甲方指定地点。2.项目工期要求:①合同签订3个月内完成所有软件系统的深化设计;②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完成所有建设内容并通过交工验收,并在规定工期内满足政策以及上级部门规定且需要修改及更正的软件功能需求;③交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运行期,时间为6个月。试运行期满后,进行竣工验收。3.项目验收方案乙方完成工作内容后向甲方提验收申请,交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项目进入质保期。交付成果应确保通过等保测评、第三方软件测评。(1)交工验收。乙方完成项目开发且自验合格后,向甲方提交交工验收申请。甲方收到交工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交工验收并签署交工验收报告。若交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整改期不顺延工期。(2)试运行期。项目交工验收合格进入180天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间乙方需完成本项目缺陷修复并提交工作清单。(3)竣工验收。试运行期满,通过甲方组织的第三方测评合格后,乙方可提交竣工申请,甲方收到竣工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竣工验收并签署竣工验收报告。(4)质保期。通过竣工验收后,项目进入售后质保期。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相关验收费用除第三方软件测评、等保、密评费用之外由乙方承担。五、权利与义务1.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为项目指定项目监理单位的权利。2)甲方有对乙方项目架构人员提出撤换要求的权利。3)甲方有对乙方提交的项目有关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批准的权利。4)甲方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人员对乙方在项目实施现场进行的各项工作子以必要配合。5)甲方应按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工作。6)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条件及时问向乙方支付合同款。2.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按经审批同意的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实施并要求甲方给予必要配合的权利;2)乙方有按约及时收取项目款项的权利;3)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检查,若项目存在监理单位,乙方应接受甲方指派的监理单位开展的项目监理工作;4)乙方应在甲方及项目主要实施地点的相关工作规程下开展项目实施工作;5)乙方进行项目实施前,应充分调研项目有关情况,结合项目需求编写详细设计方案,提交监理方、甲方审批;6)乙方应为其派出的项目有关人员投保必要的险种,如其派出人员因项目实施受伤或发生意外事故,由乙方负担所有责任;7)项目实施须在不影响甲方相应业务工作正常开展的情况下进行;8)若因乙方原因需更换项目实施架构人员,乙方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进行更换;若因甲方书面提出对乙方项目实施架构人员的撤换要求,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按甲方要求撤换相应人员并补充称职的人员。六、争端的解决1.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和乙方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交监理人协调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当事人双方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服从其裁决。2.在争议的协商、调解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承担合同约定的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七、质保服务1.本项目质保期3年,质保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后开始计算;2.质保期内,本项目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硬件产品3年原厂质保,软件产品提供3年技术服务和免费升级服务,确保系统正常运行;3.竣工验收之后,乙方须提供驻场服务3年,派驻维护工程驻场售后服务人员至少2人,提供5*8小时驻场技术服务,驻场工程师必须具备3年以上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中级以上资格证书。4.在质保期内,如发生系统运行故障,或出现瑕疵与缺陷,乙方须6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12小时内解决问题。5.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组织培训工作,提供培训计划、大纲、课程、目标等相关资料,直至达到培训目标。八、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完成建设任务时,应立即以传真、文本形式等书面通知甲方,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以延期交付服务成果。若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交付的,每逾期一天按照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服务)、软件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否则,因前述原因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九、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在遭遇自身无法控制的不可抗力情况下,无法执行本合同的条款或条件时,任何一方均无须对另一方负责。双方约定本合同的不可抗力因素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因素。2.遭受上述不可抗力事由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不可抗拒力事件后,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能力所及范围内,尽最大努力来消除、减轻和补救因不能完成或延迟完成所造成的后果。3.这种情况下,倘若服务工作必须暂缓进行,其完成时间则应在不可抗力事件消失后由双方协商延长合理的时间。十、保密、知识产权及源代码1.本项目如涉及秘密资料,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湖北省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复制和拷贝任何资料和数据,也不得向第三方透漏任何信息,涉密人员要签订保密承诺书。2.本项目定制开发知识产权归甲方和乙方双方所有。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以外的项目。3.乙方就本项目如有采购的软件,应取得完整的终身授权。软件开发企业自有的或者第三方所有的软件知识产权仍归原权利人。乙方就本项目定制开发的软件,应向甲方提供全部源代码和系统开发过程文档及所有相关资料,甲方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可以组织对软件进行修改,无限制使用该软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使用本系统中涉及的资料(包括程序源代码、项目文档等)进行二次开发。十一、其他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内容可应任何一方的要求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以书面协议形式进行变更。3.本合同及其附件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全称):通信地址: 邮 编: 电 话:开 户 行:账 号: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人:(签名):盖 章: 签约日期: 乙方(全称):通信地址:邮 编:电 话:开 户 行:账 号: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人(签名):盖 章:签约日期: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湖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采购计划备案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内容:投标人(公章):20XX年XX月目录(应当包括但不限于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的内容,编制的详细目录应当能够链接到文件对应章节内容,且具有文档结构图。设置方法:在Word中设置相应章节的段落大纲级别;查看方法:打开Word视图中的“导航窗格”后能看到各章节)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页码1、资格审查对照表………………………………………………………………………页码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的材料…………………页码2.1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页码2.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页码2.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页码2.4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页码2.5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页码3、未与有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采购活动的声明函………………………页码………………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页码1、符合性审查对照表……………………………………………………………………页码2、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页码3、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说明表……………………………………………………………页码4、商务评分对照表………………………………………………………………………页码5、技术评分对照表………………………………………………………………………页码6、投标书…………………………………………………………………………………页码7、开标一览表……………………………………………………………………………页码………………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资格审查对照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投标文件对应页码序号审查内容……………说明:1、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中“三、资格审查标准”逐项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进行响应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在“投标文件响应的内容”栏中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应将对应响应内容的页码(多页的,起码和止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页码”栏中。未提供准确页码或对应内容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公章):日期: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的材料2.1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按投标人自身实际情况自行编写)(1)企业法人(包括合伙企业)或分支机构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事业单位法人应当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当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个体工商户应当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自然人应当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2.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可不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具有合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2.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结合项目采购需求和自身实际自行编写)2.4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可不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未受到过全国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作出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满的除外)等行政处罚决定;3.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2.5国家对生产和销售相关产品或提供相关服务有专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提供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行政许可的证明材料。(自行编写)3、未与有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采购活动的声明函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未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含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4、未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服务的声明函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未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项目除外);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5、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声明函(可不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本公司参加贵中心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郑重声明如下: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公章):日期: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应当提供的资料(若有,根据项目要求选择提供)6.1联合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应当提供,非联合体不用提供)(甲公司名称)_(以下简称甲方)(乙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多家企业的以甲、乙、丙、丁……描述)以上各方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现就有关事宜订立协议如下:1.(甲方)为联合体主体,其他各方为联合体成员。2.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办理投标事宜,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共同承担相应责任。3.联合体分工:(甲方)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负责的工作为:;(乙方)承担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负责的工作为:;……4.若中标,联合体成员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本协议应当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主体负主要责任。5.其他:……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若未中标,自本次投标有效期结束后自行失效;若中标,自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副本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各执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签订日期:6.2分包意向协议书(拟中标后合同分包的应当提供,未分包的不用提供)(甲公司名称)_(以下简称甲方)(乙公司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多家企业的以甲、乙、丙、丁……描述)甲方就(项目名称)与其他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分包意向协议:1.在本次投标有效期内,其他各方同意甲方代理投标事宜。2.其他各方合同金额及负责的工作:乙方承担的分包合同金额为项目采购合同金额的%,负责的工作为:。……3.各方责任和义务:(1)其他方按甲方的要求,负责提供分包负责工作量的相关资料;(包括资质、报价、技术文件等资料);(2)甲方负责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除其他方应当提供的资料外的所有资料,并组织、汇编投标文件、参与投标;甲方未经其他方同意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其他方所提供的报价;(3)若中标,其他方应当各自承担全部分包内容的工作量,并对所承担工作的质量、工期向甲方负责;甲方不得将其他方各自负责的工作量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另外的供应商。4.若中标,甲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负责,同时本协议应当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5.其他:……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若未中标,自本次投标有效期结束后自行失效;若中标,自项目合同书规定的期限之后自行失效。7.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份,甲方与其他方各执份;副本一式份,甲方与其他方各执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签订日期:6.3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条件的可选择提供,专门面向或部分预留给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承担预留份额的应当选择提供)6.3-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与代理商或投标人无关);应当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应当明确每个标的的生产企业类型及相关数据),否则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投标人(公章):日期:6.3-2: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应当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应当明确每个标的的承接企业类型及相关数据),否则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当由联合体各方盖章。投标人(公章):日期:6.3-3: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产品,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产品,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1、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注册商标(与代理商或投标人无关);应当严格按上述格式及内容进行填写(应当明确每个标的的生产企业类型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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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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