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用燃料 煤炭招标公告(中粮贸易有限公司2025)
20250219佳木斯经营部竞价采购-中粮贸易有限公司东北大区佳木斯经营部取暖用燃料(煤炭)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标号:XJ-2502-53540 项目标名:20250219佳木斯经营部竞价采购-中粮贸易有限公司东北大区佳木斯经营部取暖用燃料(煤炭)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采购类型:
交货(实施)地点和交货(完工)时间:按实际订单地址交货
报名截止时间:2025-02-27 10: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5-03-02 10:00
开标时间:2025-03-02 10:00
采购内容:详细内容请查看项目信息。
标的编码
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10100101000012
煤炭
低位发热量≥5600卡/克
吨
20
二、供应商须登录中粮贸易阳光采购平台参加采购活动。具体步骤请参照本网站首页“使用帮助”。 联 系 人: 潘宏志
三、费用
采购文件售价:0人民币人民币/份;投标保证金:0人民币人民币。因财务到账需一至两天时间确认,请投标人尽早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费,以免耽误您正常参标。
四、开标地点:在线开标
五、联系人:潘宏志,联系方式:手机:15245410355 电话: 邮箱:panhongzhi@cofco.com
1.信访举报电话:010-80985483。 2.举报范围: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问题的检举控告。
佳木斯经营部
2025-02-24 13:19
附件清单:
附件:中粮贸易有限公司东北大区佳木斯经营部取暖用燃料(煤炭)采购项目.doc
中粮贸易有限公司东北大区佳木斯经营部取暖用燃料(煤炭)采购项目竞价采购文件采购人:中粮贸易有限公司东北大区佳木斯经营部2025年2月目录第一章竞价采购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5第三章评审办法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1第五章采购需求18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201.第一章竞价采购公告中粮贸易有限公司东北大区佳木斯经营部取暖用燃料(煤炭)采购项目中粮贸易有限公司东北大区佳木斯经营部取暖用燃料(煤炭)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招募供应商参加竞价采购活动。1.1.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中粮贸易有限公司东北大区佳木斯经营部取暖用燃料(煤炭)采购项目1.2采购人:中粮贸易有限公司东北大区佳木斯经营部(以下简称“佳木斯经营部”)1.3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1.4采购项目概况:佳木斯经营部中粮贸易(绥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取暖用煤炭20吨1.5投标需要不少于3家投标人。1.2.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佳木斯经营部中粮贸易(绥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取暖用煤炭20吨。2.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预计2025年2月28日前开始入库,具体时间按照粮库提供的《到货计划通知单》为准。2.3交货地点:标包经营部使用单位送货地址数量(吨)材质热值(≥kcal/kg )供货期运输方式1佳木斯中粮贸易(绥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平安路103号,403乡道与绥福路交叉口东120米。北大荒集团黑龙江绥滨农场有限公司20煤炭56002月28日开始入库汽运各库送货地址如上,如采购人确有需要,将按照分库和租赁库点的实际需求地点供货,因分库、租赁库运距不同与该合同主体粮库到货地点的运距不同产生运费差异的,需签订合同补充协议重新确定合同价格,补充协议价格调整仅限于运费调整。2.4质量要求煤炭指标名称单位要求数值低位发热量卡/克≥5600含硫量%<0.3干燥无灰尘挥发份%>35全水分%≤11焦渣特性型1/4粒度mm0-30磷P%<0.01灰分Ad%≤212.5验收要求2.5.1数量验收(1)进货数量计划以买方《到货计划通知单》为准,实际数量以买方最终进货数量为准。(2)卖方运到的煤炭由买卖双方共同负责数量的验收,并以买方库内电子汽车衡实际检斤数量作为结算数量的依据,卖方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如未及时提出,则视为无异议。2.5.2质量验收(1)按照每批《到货计划通知单》数量,煤炭到达交付地点后,买方应首先对煤炭的品种、规格、质量、外观等进行验收。每一批到货后,由双方共同多点取样,买方送到指定的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以检验报告所列各项指标作为结算依据。入库第一批次用煤炭验收合格后,后续的批次也应是同批次或质量高于上批次的煤炭。(2)卖方交付的煤炭种类和质量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如经双方共同对煤炭取样送检,其最终检验结果达不到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允许有一次换货的机会,卖方在买方指定期限内换货后仍达不到规定的煤炭质量标准时,买方有权拒收并解除本合同,且无需返还卖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3)在卖方发货前,买方有权随时到发货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抽检,卖方应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方便。(4)拒收货物由卖方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3.供应商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1)资质要求: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有提供采购货物和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具有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资格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与竞价采购活动。(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提供近一年(2022年度至2023年度)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生物质供货经验(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及开具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其他要求:①未被中粮集团、中粮各专业化公司列入黑名单或惩戒名单,被列入专业化公司黑名单的不得提供报价(只要专业化公司列入黑名单,其他专业化公司均不可报价);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采购项目。③允许个人参与投标,如个人投标则不需要提供以上要求材料。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4.采购文件的获取4.1如供应商具备上述资格要求且对本项目感兴趣,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中粮贸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cteps.cofco.com:8021/)下载获取竞价采购文件。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阳光采购平台为准,供应商需在中粮贸易阳光采购平台提交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6.联系方式6.1联系人联系人:左丽竹电话:13009778555邮箱:zuolizhu@cofco.com6.2监督联系方式信访举报电话:010-80985483。举报范围: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问题的检举控告。监督单位:东北大区战略与运营管理部。监督电话:赵喜民,13843633218。2025年2月19日2.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1日2澄清发出的形式通过中粮贸易阳光采购平台3供应商确认收到采购文件补充文件所有潜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有义务自行查询确认,无需回复确认。4其他要求1.本次采购货物的税率为13%。2.对于本次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根据粮库实际需求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减少。5响应文件有效期210日 6响应保证金☑是,响应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转账响应保证金的金额:应注明所投标包名称(包XX),用途应备注为“包XX响应保证金”。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方式:采用银行电汇、转账,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前汇出到达下列采购人指定账户:包号保证金金额(万元)开户行开户名称银行账号0.05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鹤岗市分行营业部中粮贸易(鹤岗)粮食储运有限公司2032304990 0100000014 931响应保证金应从供应商单位账户(汇款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提交,以个人、供应商分公司、供应商子公司等账户提交,保证金账户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的,不符合要求,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为确保在规定截止时间前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供应商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并及时核实,否则该风险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对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7响应文件副本份数及电子版要求响应文件电子版本1份,电子版为纸质盖章版文件的扫描件。8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以阳光采购平台为准9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是10开启程序开启顺序:随机顺序11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的情形供应商不足的数量要求;3家12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价评标法13履约保证金£不要求递交R要求递交履约担保的形式:电汇转账至合同主体粮库账户,以合同签订为准。履约担保的金额:签订合同金额的10%。递交时间: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14关联关系供应商应自行承诺: 与本公司有关联关系的法人,未参与本次项目同一包号的竞价采购活动。 如后期检查发现存在关联关系供应商共同参加同一包号的竞价采购,将该供应商永久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已经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给予合同估算价格 20%的处罚。关联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述,关联关系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15报价、供货要求1.本次采购报价针对本次各粮库采购量进行报价;中标后,供应商持中标通知书与实际使用采购物资的采购人所属各粮库签订合同。2.如果所有供应商的报价都超出了采购方所能承受的投资规模或预算,则采购方有权对本次采购的计划量进行裁减以满足生产所需为主,以及有权拒绝所有供应商的竞争并宣布此次竞价采购程序无效,并组织重新竞价采购,对此,采购方均无责任和义务承担供应商的相关费用,但原供应商可无偿获得新的采购文件;3.本次成交单位需按照成交单价对本次采购量进行供货16 其他1.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供应商不得授权其分、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单位与采购人进行合同签订。2.如不同投标供应商出现同一IP 查阅项目或递交响应文件等事宜,供应商应于采购人通知后24小时内提供自证材料。采购人判断为正当理由后,将对该供应商继续进行评审,否则将对该供应商按照废标处理,且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未尽事宜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第三章评审办法3.1.1.评分办法和说明1.1供应商资格检查1.1.1评审小组会根据《供应商资格检查表》的内容和标准,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检查。1.1.2资格检查的对象是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评审小组只就响应文件中所载明的情况进行检查。1.1.3资格检查的结果是“合格”或“不合格”,只有逐条通过《供应商资格检查表》各项检查的响应文件方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检查表评审项目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合格/不合格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合格/不合格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生物质供货经验(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及开具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合格/不合格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合格/不合格其他要求:①未被中粮集团、中粮各专业化公司列入黑名单或惩戒名单,被列入专业化公司黑名单的不得向相应专业化公司提供报价;(提供承诺函)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提供承诺函)③允许个人参与投标,如个人投标则不需要提供以上要求材料。合格/不合格响应保证金合格/不合格结论合格/不合格1.2评审办法1.2.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法,能满足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通过供应商资格检查,报价最低为成交候选。报价最低应指明预计总价,和后面报价表一致。1.2.2本次竞价采购采用多轮竞价报价,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响应报价为第一轮报价。最后报价轮次暂定两轮,评审小组现场可根据报价情况增加报价轮次。1.2.3评审程序:根据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检查,只有通过资格检查的供应商才能进行报价。1.2.4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报价表合计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计不一致的,以各分项报价的合计累计数为准;(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响应报价的算术错误修正不改变评审依据的响应总报价。当修正后的总报价高于原响应报价时,视同供应商响应报价错误产生少漏计费用,签订合同时由供应商承担,如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无法承受少漏计费用,可以将响应报价作为异常低价处理;当修正后的总报价低于原响应报价时,签订合同时以修正后的报价为准。3.2.2.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确定最低报价作为成交的唯一依据。3.3.3.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审查采购人保留按照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的排名顺序审查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候选供应商的规模、人员、货源保证能力、运输能力、业绩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如果审查通过,将最低报价的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审核该包每家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采购人将对下一个候选供应商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3.4.4.确定成交供应商4.1根据审查结果确定:每包具体成交供应商情况以现场评审小组综合评审确认。4.2实际合作量根据实际业务合作情况确定。3.5.5.成交通知书在评审报告和确定成交的供应商经批准确认后,采购人应在中粮贸易阳光采购平台立即发出《成交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各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最终供货量由合同甲方(买方)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煤炭购销合同甲方(买方):中粮****公司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市区/县乙方(卖方):签订日期: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守。第一条合同标的1.品名:煤炭(以下称煤炭或货物);2.产地:。第二条质量标准1.检验执行最新煤炭质量国家检验标准,各项质量指标见下表:标包1至标包3(生物质指标)煤炭指标名称单位要求数值低位发热量卡/克≥5600含硫量%<0.3干燥无灰尘挥发份%>35全水分%≤11焦渣特性型1/4粒度mm0-30磷P%<0.01灰分Ad%≤212.除以上质量指标之外,本合同所述煤炭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地方其他相关质量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其他指定标准。上述标准规定不一致的,应以更高和更严格的标准为准。3.退货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三条数量及价格1.数量暂定:吨;本合同货物数量及结算数量按吨计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具体采购数量及批次交付数量以甲方出具的书面《到货计划通知单》为准,即甲方根据生产需求,将煤炭计划以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方式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严格按照通知及本合同要求送货及交货。本合同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交付数量为准。2.单价:含税元/吨(不含税单价元/吨、税率13%),本合同单价、结算单价及结算总价精确到分,此价格含运费、税金等货物运至约定交付地点所包含的所有费用,其中运费为¥元/吨;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要求乙方交货至甲方分库或甲方外租库,因至分库、租赁库的运距与至本合同约定的交付地点的运距不同,而产生运费差异的,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对相应数量的货物单价进行调整,但该价格的调整仅限于运费调整。3.暂定总价:万元(大写人民币:),本合同单价、结算单价及结算总价精确到分,最终结算总价以甲方实际收到并验收合格的货物数量乘以单价计算为准。第四条货物交付1.交付时间:以甲方出具的书面《到货计划通知单》载明的时间为准。2.交付地点:甲方位于【**省/自治区**市***区(县)***村(镇)***公司院内】;如甲方需乙方交货至其他地点,甲方将以书面《到货计划通知单》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通知载明的地点进行交付。3.收货联系人信息:联系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4.运输采用公路发运方式。5.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运输方式和交付地点,按甲方出具的《到货计划通知单》所列数量均衡交货。6.乙方应在货物到达7日之前,将发货日期、发站、发货人、车数、装车数量、车皮号码(车牌号码)、、煤炭质量检验报告等信息资料,以本合同约定的方式发送至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7.乙方将货物运输至交付地点以前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到达甲方库内之后的费用(卸车费、检斤费、短运费)由甲方承担。8.批次交付的数量超出《到货计划通知单》载明数量的部分,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等。第五条货物验收1.数量验收(1)进货数量计划以买方《到货计划通知单》为准,实际数量以买方最终进货数量为准。(2)卖方运到的煤炭由买卖双方共同负责数量的验收,并以买方库内电子汽车衡实际检斤数量作为结算数量的依据,卖方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如未及时提出,则视为无异议。2.质量验收(1)按照每批《到货计划通知单》数量,煤炭到达交付地点后,买方先对煤炭的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并由双方共同多点取样,由买方送到指定的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以检验报告所列各项指标作为结算依据。入库第一批次用煤炭验收合格后,后续的批次也应是同批次或质量高于上批次的煤炭。(2)卖方交付的煤炭种类和质量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如经双方共同对煤炭取样送检,其最终检验结果达不到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允许有一次换货的机会,卖方在买方指定期限内换货后仍达不到规定的煤炭质量标准时,买方有权拒收并解除本合同,且无需返还卖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3)在卖方发货前,买方有权随时到发货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抽检,卖方应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方便。(4)拒收货物由卖方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第六条履约保证金及货款支付1.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本合同暂定总价的10%向甲方交纳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大写人民币:)。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终止时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双方签订《结算协议》后7日内,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直接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时,必须写明具体合同号和“履约保证金”字样。乙方未按前述要求写明的,则其所付所有款项的用途均以甲方认定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作为本合同或其他合同项下应付的履约保证金、货款、费用或用于清偿其他债务)。2.支付方式: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根据《到货计划通知单》及时完成批次供货,甲方(粮库)根据法定资质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及乙方提供该批次甲方认定可收货煤炭数量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货款结算。按批次结算,以每批次到货实际检斤数量为一个付款批次,乙方完成前述付款条件15日内,甲方支付该批次全额货款。业务结束且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双方签订《结算协议》后7日内退回该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3.本合同项下款项支付均采用银行转账方式,账户信息:(1)甲方指定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2)乙方指定账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第七条货物所有权约定1.乙方必须保证对交货的生物质享有合法所有权,并保证无任何第三方对此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否则乙方需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应责任。2.货物所有权自乙方交货给甲方时转移至甲方。第八条违约责任1.在乙方不存在违约的情况下,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的,应按照1年期LPR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货款的利息。2.乙方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含税,下同)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乙方足额付清全部履约保证金之日止。乙方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超过3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3.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即未按甲方出具的《到货计划通知单》载明的数量和时间交货,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提供货物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时间超过3日或逾期提供货物超过30吨,甲方有权拒收并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无需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履约保证金,此外乙方还需赔偿甲方全部损失。4.如乙方交付的第一批次生物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的约定执行;如第二批次货物仍不符合约定质量标准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无需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履约保证金,此外乙方还需赔偿甲方全部损失。5.如乙方对其交付的货物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者任何第三方对该货物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无需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履约保证金,此外乙方还需赔偿甲方全部损失。6.乙方保证具备实施并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所需法定及甲方指定资质条件,并保证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的相关资质证照、授权文件等均为真实有效;否则,乙方应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并按照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还需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无需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履约保证金。7.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整改至合格,且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无需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履约保证金,此外乙方还需赔偿甲方全部损失。8.对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有权在乙方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以及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9.在本合同中,逾期违约金、合同解除违约金、扣收履约保证金等违约责任可同时并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同时承担上述违约责任。10.双方确认,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等是综合考虑合同签署目的、当地市场情况及双方合同签署前后投入等各项成本,以及甲方可得利益等因素自愿协商得出,乙方自愿放弃向仲裁机构或法院以任何理由申请降低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的权利。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维护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取证、公告、公证及诉讼、保全、诉讼保全责任保险、律师费等合理支出。第九条合同的解除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已履行部分有效。第十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政策变化、洪水、海啸、风暴、火灾、地震、暴动、戒严、战争、瘟疫、公共卫生事件。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当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10日内,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证明。2.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遭遇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连续超过14天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履行合同。如14天内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月**日。2.合同附件(《到货计划通知单》《结算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东北大区采购燃料的经营部备案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1.联系方式和地址:(1)甲方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①;手机:;微信:;电子邮箱:;联系人:②;手机:;微信:;电子邮箱:;(2)乙方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①;手机:;微信:;电子邮箱:;联系人:②;手机:;微信:;电子邮箱:。2.合同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第十三条争议解决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案件,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为免歧义,双方明确: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本条款的效力。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经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可以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2.如无特别说明,本合同所称“年”“月”“日”、“天”均为自然年、月、日,所称“工作日”均不包含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本合同中涉及期限、期间计算的,均包含其中的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其中起始日均不计入相应期限或期间,截止时间均为相应期限或期间届满当日的24时。3.如乙方将本合同用于生物质采购、发运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由乙方承担一切不利后果,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下为签章处,无正文)甲方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廉政建设协议甲方:乙方:为加强廉政建设,促进友好合作,规范双方的履约行为和各项活动,共同抵制商业贿赂、腐败、不正当竞争等违反合作精神的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相关规定,以上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协议如下:一、双方的责任和义务1.严格执行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则规范和有关廉洁从业的政策规定。2.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违反有关规章制度。3.甲乙双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另一方索要和收受回扣、好处费,不得参与对方内部经营活动,私自获得利益。4.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正当的业务交往,不得接受对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及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贵重物品等,任何个人不得在对方报销应由自己支付的费用。5.甲乙双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处理业务有影响的宴请、娱乐活动和外出旅游等。6.甲乙双方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对方工作人员就合同费用、安全事故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7.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不得从事与乙方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有偿中介活动等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职的经济活动,以及其他可能侵害公共利益、公司利益的行为。8.甲乙双方应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严格监督考核,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规违纪行为。9.某一方发现对方工作人员有违反廉政规定和上述条款的行为,及时提醒对方予以纠正,必要时,可向对方单位领导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违反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报复。二、违约责任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条款,按管理权限,由甲方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条款,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取消乙方合作资格;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甲方有权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书并相互监督。一方不履行协议的,另一方有权利和义务进行举报。4.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争议,一方有权向对方的上级主管部门和执纪部门反映情况,并要求帮助解决争议。三、本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与主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四、本协议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主合同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满为止。五、本协议经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方:乙方:(盖章)(盖章)甲方举报电话:乙方举报电话:到货计划通知单单号:致:(乙方)根据编号为:的《合同》,现我司通知贵司按以下计划供应:序号交付数量(吨)交付地点交付时间其 他1 年 月 日前2 年 月 日前请贵公司按约及时供货。甲方(盖章):年月日到货计划通知单回执致:(甲方)我司已收到上述单号:的《到货计划通知单》,并将按此单所明确事项及时供货。乙方(盖章):年月日5.第五章采购需求6.东北大区生物质采购技术需求书1、采购量、货期及运输方式标包经营部使用单位送货地址数量(吨)材质热值(≥kcal/kg )供货期运输方式包1佳木斯中粮贸易(绥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平安路103号,403乡道与绥福路交叉口东120米。北大荒集团黑龙江绥滨农场有限公司20煤炭56002月28日开始入库汽运2、质量标准煤炭指标名称单位要求数值低位发热量卡/克≥5600含硫量%<0.3干燥无灰尘挥发份%>35全水分%≤11焦渣特性型1/4粒度mm0-30磷P%<0.01灰分Ad%≤213、验收要求(一)数量验收1.进货数量计划以买方《到货计划通知单》为准,实际数量以买方最终进货数量为准。2.卖方运到的煤炭由买卖双方共同负责数量的验收,并以买方库内电子汽车衡实际检斤数量作为结算数量的依据,卖方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如未及时提出,则视为无异议。(二)质量验收1.按照每批《到货计划通知单》数量,煤炭到达交付地点后,买方应首先对煤炭的品种、规格、质量、外观等进行验收。每一批到货后,由双方共同多点取样,买方送到指定的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以检验报告所列各项指标作为结算依据。入库第一批次用煤炭验收合格后,后续的批次也应是同批次或质量高于上批次的煤炭。2.卖方交付的煤炭种类和质量必须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如经双方共同对煤炭取样送检,其最终检验结果达不到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允许有一次换货的机会,卖方在买方指定期限内换货后仍达不到规定的煤炭质量标准时,买方有权拒收并解除本合同,且无需返还卖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3.在卖方发货前,买方有权随时到发货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抽检,卖方应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方便。4.拒收货物由卖方自行处理,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四、服务能力要求有垫款能力,有支付合同总价款人民币10%的履约保证金的能力。7.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项目名称)(标包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年月日目录一、响应函二、授权委托书三、响应保证金四、报价表五、资格审查资料六、2021年以来煤炭供货业绩七、响应方案八、其他资料7.1.—、响应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标包号)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大写)(¥)的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提供本项目相应标包需求时间段生物质供货,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授权委托书(如有);(3)响应保证金;(4)报价表;(5)资格审查资料;(6)响应方案;………响应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函为准。3.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一章“竞价采购公告”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7.(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地址:电子邮箱:电话:年月日7.2.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竞价采购项目(标包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竞价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7.3.三、响应保证金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保证金转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4.四、报价表项目名称:标包号:例如:采购内容使用单位送货地址数量(吨)单价预计总价1中粮贸易(绥滨)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平安路103号,403乡道与绥福路交叉口东120米。北大荒集团黑龙江绥滨农场有限公司20注:(1)请各供应商在中粮贸易阳光采购平台系统中填报每吨含税单价,请勿填报总价。(2)以人民币进行报价。供应商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报价明细单序号企业名称供货地点煤炭到货单价总价需求量(吨)货物价格运费1234567注:供应商应在报价明细单中列明标包中粮库的生物质需求量及到货单价。7.5.五、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1.供应商营业执照;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提供近一年(2022年度至2023年度)财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生物质供货经验(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及开具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其他要求:①未被中粮集团、中粮各专业化公司列入黑名单或惩戒名单,被列入专业化公司黑名单的不得提供报价(只要专业化公司列入黑名单,其他专业化公司均不可报价);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采购项目;③允许个人参与投标,如个人投标则不需要提供以上要求材料。(二)其他承诺致:采购人名称本单位郑重承诺:1.未被中粮集团、中粮各专业化公司列入黑名单或惩戒名单,被列入专业化公司黑名单的不得向相应专业化公司提供报价;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如后期采购人检查发现存在与我方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共同参与同一项目的,我单位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处罚:(1)被列入永久惩戒名单(黑名单);(2)已经成交的,取消其成交资格;(3)已经签订合同的,给予合同估算价格20%的处罚。3.本单位郑重承诺,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我单位不存在下列情形:(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单位盖章)年月日7.6.六、2021年1月1日以来煤炭供货业绩注:供应商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7.7.七、响应方案(一)煤炭质量标准或技术指标的详细描述注:应在此部分详细说明煤炭的主产地、质量等级、技术指标等标准。(二)合作渠道情况(3)供货能力情况(4)运输能力情况(5)配合程度情况7.8.八、其他资料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取暖用燃料 煤炭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