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地形测量招标公告(南通新实实业有限公司2025)


招标人:南通新实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南通新实实业有限公司
大件码头水域水下地形测量项目比选采购文件
受南通新实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决定就大件码头水域水下地形测量项目实施比选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大件码头水域水下地形测量项目
二、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本项目报价单价不高于60000元(含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
项目需求说明:
本项目采购的主要内容包括:1、码头前沿水下地形测量,测量范围码头上下游各100米,外侧400米,比例尺为1:1000;全年每季度测量1次,共计4次。2、对码头进行沉降观测,全年测量2次。详细工程量见第2.1。

四、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参加比选,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应具备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5、近3年内(从2022年01月01日至截标时间)供应商具有至少1个已完成码头沉降及水深测量项目业绩。

五、
比选采购报价须知
1、报价:包含施工人员工资、劳护费用、企业利润、国家税金、质保等,作为一名有经验的投标人所应考虑到的各种因素、风险及所需的全部费用。
2、供应商所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不符合比选文件要求,视作投标无效。
3、报价表须按附件中提供的报价表格式填写,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在备注栏中注明。
4、供应商随意、恶意报价,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
报价注意事项
1、比选响应文件共壹份。
2、投标供应商按比选响应文件组成顺序编写响应文件,并牢固装订成册;
    3、比选响应文件应统一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密封后,应在密封袋上明确标注询价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供应商全称及日期,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
比选结束时间
纸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2月27日16:0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地点:南通新实实业有限公司

八、
成交原则、方式
成交原则:
1、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中标;
2、报价为综合单价,不得将项目拆分或选择性报价;
3、成交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采购需求:详见比选文件附件。
成交方式:按项目成交,在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九、
联系人:
采购人:南通新实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尹  ,联系电话:15262722886 ;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11)大件码头水域水下地形测量项目技术要求(202502-01).pdf

南通新实实业有限公司大件码头水域水下地形测量项目技术要求编写:初审:审核:批准:2025年2月19日一、项目及采购范围概况1.1项目概况根据南通海事局、交通局、引航中心相关职能部门要求,依据大件码头原水深设计,应每季度对码头进行水域水下地形测量、每半年进行码头沉降观测以及码头流量观测工作。1.2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的主要内容包括:1、码头前沿水下地形测量,测量范围码头上下游各100米,外侧400米,比例尺为1:1000;全年每季度测量1次,共计4次。2、对码头进行沉降观测,全年测量2次。详细工程量见第2.1。1.3工期本项目预计2025年3月15日开始,2025年12月31日结束。实际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不变;若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验收提前等情况,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无条件服从总工期变更的安排。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定总价。二、采购工作量2.1施工工作量2.1.1供应商负责大件码头水域水下地形测量:测量时间为2025年一、二、三、四季度,共四次。2.1.2供应商负责大件码头沉降观测:每半年测量一次(2025年的6月、12月)。2.1.3供应商负责每季度末将水下地形测量结果报告、每半年将水深图各六份(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交付采购人。2.1.4采购人有权利在确保安全、质量的前提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上述施工工作量进行优化调整,总费用保持不变。2.2材料及工器具划分2.2.1供应商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由供应商负责自理。2.2.2采购人提供的材料:采购人不提供任何材料。2.2.3供应商提供的工器具、机械:(包含但不限于)所有检测仪器、检测用船、劳护用品、交通食宿等。2.2.4采购人提供的工器具、机械:采购人不提供任何工器具、机械。2.3配合工作划分2.3.1供应商需提供的配合工作:根据项目需要提供配合工作。2.3.2采购人提供的配合工作:配合供应商做好施工人员的培训、入厂工作。三、技术要求3.1施工技术及质量要求3.1.1大件码头水域水下地形测量。码头前沿水下地形测量,测量范围码头上下游各100米,外侧400米,比例尺为1:1000,坐标系: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系统吴淞高程和当地理论最低潮面。3.1.2大件码头沉降观测。沉降观测方案:码头长度90米,码头前后沿各布设4个沉降观测点,共8个沉降观测点,采用不锈钢标志。每半年测量一次,采用二等水准测量,基准点利用电厂四号仓库内靖吕30水准点,工作基本点两个,建在厂区南边稳定不易破坏的地方;水准线路从厂区基本点到码头沉降观测点。3.1.3供应商随时接受采购人关于水文技术咨询服务。3.1.4供应商应遵守国家、行业以及采购人的各项标准、管理制度,无条件执行采购人各项安全文明生产要求。3.1.5必须在海事局办理好水上施工许可证并发布航行通告,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如有费用产生,由供应商承担)。3.2安全文明生产技术要求供应商应遵守国家、行业以及采购人的各项标准、管理制度,无条件执行采购人各项安全文明生产要求。3.2.1严格执行采购人《安全文明生产考核实施细则》、《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生产)管理制度》、《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办法》等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3.2.2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各项管理制度,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作业,并随时接受安监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3.2.3因供应商人员违反国家、行业及采购人的规定,所造成的人身、设备安全事故,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后果。3.2.4采购人对供应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有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时,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人员提出相关处罚。3.2.5供应商对其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负责,并保证其现场施工人员有完成承包工作的安全知识和能力。3.2.6特种作业人员应符合规定,持证上岗,定期进行体检和考试核证;所有人员名单、体检情况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应交需求部门安监人员处备案。3.2.7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所有人员应接受采购人安监部门的培训,学习采购人的施工管理文件。施工过程中,所有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采购人的管理。3.2.8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由于施工人员违章造成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由供应商负责。3.2.9施工中服从采购人工作联系人的管理,严禁误碰、误动运行设备。3.2.10供应商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安全用具需有检验合格标记,并在合格期内。3.2.11服从采购人调度、管理、监督,发现供应商施工人员在生产区域内有影响安全的行为和现象时,采购人有权纠正和制止,必要时,可以中止其施工作业。3.2.12供应商为施工作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配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投入。3.2.13供应商应负责工作现场的卫生文明生产,工作现场应整洁干净。3.2.14遵守采购人文明生产规定,不得损坏、移动、污染电厂公用设施。3.2.15供应商施工人员使用生产区域的电源、水源、气源、建筑物等,需在采购人工作联系人的指导下使用,禁止私接、乱搭现象和损坏固定设施。3.2.16供应商需根据本技术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编写详细的施工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经采购人审批后实施。3.3环境保护要求3.3.1总的要求3.3.1.1供应商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及地方环境保护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此:(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6)《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7)《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8)《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9)《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10)《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11)《南通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南通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3.3.1.2供应商需要遵守的采购人环保管理制度、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此:(1)《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环保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3)《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标准》。(4)《水务管理办法》。(5)《生产环境管理规范》。(6)《固体废物管理规范》。(7)《厂界噪音控制管理规范》。(8)《危险废物管理办法》。3.3.2具体要求3.3.2.1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采购人所在地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3.3.2.2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和监理方要求,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测和检查。承包方应对其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以及本合同约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承担赔偿责任。3.3.2.3供应商在制订施工方案和组织措施时应当同步考虑环境和资源保护,包括水土资源保护、噪声、固体废弃物处理、污水和废气处理、粉尘和扬尘控制、道路污染防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卫生防疫、禁止有害材料、节能减排以及不可再生资源的循环使用等因素。3.3.2.4供应商应当做好施工场地(现场)范围内各项工程的开挖支护、截水、降水、灌浆、衬砌、挡护结构及排水等工程防护措施。施工场地(现场)内所有边坡应当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防治和保持措施。承包方采用的降水方案应当充分考虑对地下水的保护和合理使用,如果国家和(或)地方人民政府有特别规定的,承包方应当遵守有关规定。承包方还应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保持施工场地(现场)始终处于良好的排水状态,防止降雨径流对施工场地(现场)的冲刷。3.3.2.5供应商应当确保其所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和其他材料都是绿色环保产品,列入国家强制认证产品名录的,还应当是通过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供应商不得在任何临时和永久性工程中使用任何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对人体有害的任何材料(如放射性材料、石棉制品等)和方法,同时也不得在永久性工程中使用政府虽未明令禁止但会给居住或使用人带来不适感觉或味觉的任何材料和添加剂等;供应商应在其施工环保措施计划中明确防止误用的保证措施;供应商违背此项约定的责任和后果全部由供应商承担。3.3.2.6供应商应为防止进出场的车辆的遗洒和轮胎夹带物等污染周边和公共道路等行为制定并落实必要的措施,这类措施应至少包括在现场出入口设立冲刷池、对现场道路做硬化处理和采用密闭车厢或者对车厢进行必要的覆盖等等。3.3.2.7供应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建立相应的过滤、分离、分解或沉淀等处理系统,不得让有害物质(如燃料、油料、化学品、酸等,以及超过剂量的有害气体和尘埃、污水、泥土或水、弃渣等)污染施工场地(现场)及其周边环境。承包方施工工序、工作时间安排和施工设备的配置应当充分考虑降低噪声和照明等对施工场地(现场)周边生产和生活的影响,并满足国家和地**府有关规定的要求。3.3.2.8供应商在施工所在地环保部门空气质量异常管控期间,应停止防腐油漆、外立面涂料涂装、燃油及酸碱接卸等作业,应停止煤炭、炉渣、沙石和土方、渣土、建筑垃圾、等运输散装物料运输,应停止基础开挖、道路开挖、路面整修、建筑物拆除、构筑物拆除、土方作业、混凝土搅拌、园林绿化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施工工地每日洒水降尘4-8次。3.3.2.9供应商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作业、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厂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3.3.2.10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必须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合法处置,不得违法混装出厂,不得转交无资质的单位处置,采购人有权对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去向进行检查,发现非法运输、处置的,将追究承包方的责任,并终止合同的执行。3.3.2.11供应商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必须符合采购人当地的环保排放要求。3.3.2.12供应商应将涉及环境保护的费用列入报价,承当相关环境保护责任。四、供应商及施工人员要求4.1供应商要求4.1.1具备海洋测绘相关工作经验。4.1.2有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等组织机构;有完善的岗位安全责任制,有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或办法。4.1.3能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保障经费,并能效投入。4.1.4分包(1)本工程供应商若将部分工作分包其它单位,必须得到采购人书面认可,若未经采购人认可擅自分包其它单位,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情节追究一切损失。(2)本工程若供应商得到采购人认可后,可以分包,则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同时能够满足本项目的要求,分包单位严禁再次分包。(3)本工程若供应商得到采购人认可进行分包,则供应商承担本项目全部责任,如设备、施工质量、安全、现场管理等与本工程相关的一切事项。五、进度及人员配置要求5.1进度要求5.1.1本项目预计2025年3月15日开始实施,2025年12月31日完工,确保在工期内完成项目。5.1.2供应商必须根据进度要求编制施工进度计划。5.1.3供应商必须根据施工情况及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5.2人员配置要求5.2.1现场配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测绘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资格或注册测绘师资格。六、质保期无。七、考核条款7.1采购人按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进行施工质量、安全、文明生产、环保、工期进行考核。7.2凡在施工中因供应商原因发生不安全事件时,经调查人员认定责任由供应商负责的,除需按电厂制度进行考核外,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应由供应商承担。若造成采购人损失,损失的费用仍由供应商承担,同时供应商还应承担其它相关责任。7.3供应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如有违章、违规行为,如属一类违章则由供应商立即给予清退更换,对其余违章行为由供应商负责向采购人报告并申请对违章者重新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返还上岗证,给一次违章记录;同样人员发生第二次违章,采购人要求供应商对该违章者作清退处理,禁止存在习惯性违章行为的人员在采购人的任何项目施工。7.4对供应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违章、违规行为进行处罚的,按采购人有关规章进行处理。7.5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总工期内完成项目,每逾期一天,在工程结算时扣除每天合同金额的110%(即:合同价税总价÷总工期×110%)。八、资料移交的情况8.1供应商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档案管理规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档案数字化实施办法》提供相关技术资料、过程资料、竣工资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以便采购人保存留档。8.2投标人应于项目结束后提交施工安装等整套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一式六份并提供电子版本,(图纸为AutoCAD文件,方案及交底为Word文件)。8.2资料移交清单:竣工图纸及项目竣工总结报告。九、工程量清单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工艺要求材料说明结算方式1大件码头水域水下地形测量项目1项总价包定,不做调整十、供应商专项资格条件建议10.1资格要求建议:供应商应具备海洋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十一、业绩要求建议11.1近3年内(从2022年01月01日至截标时间)供应商具有至少1个已完成码头沉降及水深测量项目业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下地形测量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