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底盘类结构制作招标公告(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2
招标人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
招标代理机构
/
1.4
项目名称
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底盘类结构制作(中转平台)
1.5
项目编号
ZPMC(CX)-ZB2024-10-370
1.6
专业类别
R其他: 劳务分包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招标方 长兴分公司 厂区内建设规模: / 其他: /
2.2a
招标范围
此项目为长兴分公司底盘类结构劳务分包的招标。该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后撑杆的检测试验、人工、财务、管理及服务等其他全部费用。(根据具体项目,适当修改或调整)
2.2b
包件划分
本项目1包件,确定4家中标单位,第一中标候选人承接20%-30%任务量,第二中标候选人承接18%-25%左右任务量.第三中标候选人承接18%-25%左右任务量第四中标候选人承接10%-20%左右任务量。 第二、三、四中标单位须接受中标价,若第二候选人不接受中标价,则顺位询问第三候选人,以此类推。若接受中标价的单位不满足四家,则只确定三家单位中标,第一中标候选人承接30%-40%任务量,第二中标候选人承接20%-30%左右任务量.第三中标候选人承接20-30%左右任务量。若接受中标价单位不满足三家,第一中标候选人承接50%-60%任务量,第二中标候选人承接30%-40%左右任务量。招标人将结合评标委员会建议,确定招标结果,同时招标人保留废标权利。具体信息:包件1: / ;包件2: / ;......
2.2c
工期
计划工期: 1年 2025年3月20日计划开工日期: 以招标方下达订单为准。
2.3
施工地点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厂区内
2.4
质量标准/目标
以招标文件为准
2.5
质保期及质量保证金
R质保期:6个月,质量保证金:中标金额的3%。
2.6
付款方式
(1)在工程全部完工且验收合格后(质量完工证明)招标方支付的 97%;(2)余款3%待质保期满半后且未出现任何非人为质量问题,90日内一次性付清。按项目,根据实际吨位进行结算。
3.1.1
资质要求
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专业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 求: /
3.1.2
财务要求
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体业绩要求
相关成功有效业绩
3.1.4
信誉要求
良好的商业信誉;
3.1.5
主要人员要求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1 人,资格要求: / ;技术负责人: 1 人,资格要求: / ;质量负责人: 1 人,资格要求: / ;安全负责人: 1 人,资格要求: / ;要求总人数42人以上(冷作10人、焊工10人、打磨工10人、其他12人),冷作、电焊和起重100%持证上岗。在岗要求:不允许有退休返聘人员。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1 人,资格要求: / ;技术负责人: 1 人,资格要求: / ;质量负责人: 1 人,资格要求: / ;安全负责人: 1 人,资格要求: / ;要求总人数35人以上(冷作9人、焊工10人、打磨工9人、其他7人),冷作、电焊和起重100%持证上岗。在岗要求:不允许有退休返聘人员。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1 人,资格要求: / ;技术负责人: 1 人,资格要求: / ;质量负责人: 1 人,资格要求: / ;安全负责人: 1 人,资格要求: / ;要求总人数35人以上(冷作9人、焊工10人、打磨工9人、其他7人),冷作、电焊和起重100%持证上岗。在岗要求:不允许有退休返聘人员。第四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1 人,资格要求: / ;技术负责人: 1 人,资格要求: / ;质量负责人: 1 人,资格要求: / ;安全负责人: 1 人,资格要求: / ;要求总人数28人以上(冷作7人、焊工8人、打磨工7人、其他6人),冷作、电焊和起重100%持证上岗。在岗要求:不允许有退休返聘人员。
3.1.6
主要机具要求
设备1、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数量 / 台;设备2、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数量 / 台;设备3、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数量 / 台;.......;
3.1.9
行政许可资质要求
?无□有,要求:
3.1.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无□有,要求:
3.1.12
其他要求
?无□有,要求: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R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3.5
是否兼投兼中
□是R否,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 (具体数量)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推荐中标候选人或选择中标人的方法)
4.1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4.3
资格审查资料中近年年份要求
2021年-2023年
5.2
报名截止时间
以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设置时间为准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以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设置时间为准
7a
踏勘现场
R不组织□组织
7b
投标预备会
R不召开□召开, 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8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R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9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亮亮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凤滨路666号(振华重工2#门)电话:18001940212邮箱:lilianglinag@zpmc.com联系人:张广祥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凤滨路666号(振华重工2#门)电话:181163829230邮箱:zhangguangxiang@zpmc.com
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的上海振华重工-长兴分公司底盘类结构制作(中转平台)分包项目(招标编号:ZPMC(CX)-ZB2024-10-370),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 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人)名称
企 业 性 质
项目联系人及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传 真
通 信 地 址
邮 政 编 码
报名单位(签章):
备注:以上《投标报名表》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填写,若由于投标方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准 确造成的一切后果,招标方一概不负责。
上海振华重工劳务分包招标-第2章投标人须知.doc (1).pdf
上海振华重工劳务分包招标-第2章投标人须知-附件.doc
上海振华重工劳务分包招标-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0.doc
上海振华重工专业分包招标-第1章招标公告.doc.pdf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页)①招标人根据《范本》编制项目招标文件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原则上应直接引用,招标人应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对其进行补充或修改。投标人须知正文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工程施工分包采购管理办法》等企业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包件施工劳务分包进行招标。1.1.2本招标包件招标人: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1.3本包件招标代理机构: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1.4本招标包件名称: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1.5本包件建设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2招标包件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本招标包件的资金已落实。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目标和安全目标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3.2本包件的计划工期: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1.3.3本包件的质量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本包件的安全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包件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2)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3)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4)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5)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6)主要机具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7)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1.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3投标人不得与本包件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包件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包件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6)为本包件的监理人;(7)为本包件的代建人;(8)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9)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0)与本包件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1)为本包件“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的运营机构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12)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4.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5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预备会1.10.1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本章第2.2款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过“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1.11.1投标人在中标后不得分包,也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包件。1.12响应和偏差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文件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否决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1)施工方案(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和现场管理机构不够完善;(2)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1)对于本章第1.12.3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2)对于本章第1.12.3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1.12.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施工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规范;(8)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9)投标文件格式;(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统称为“补遗书”,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通过“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投标人应实时关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出的澄清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过“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3.2投标人应实时关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出的修改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4招标文件的异议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招标人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逾期提出的,招标人可不予受理。异议与答复应通过“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书面形式进行。本处所称异议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招标人提出的质疑。2.4.2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构成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人将按照本章第2.2款、第2.3款规定办理。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投标保证金;(4)施工方案;(5)现场管理机构;(6)资格审查资料;(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8)其他资料。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3.2投标报价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本包件招标采用工程量固化清单,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或发布澄清、修改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投标人填写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及总额价,即可完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编制,确定投标报价。投标人未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其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额价中,招标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严禁投标人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若出现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固化内容不一致的情况,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报价应一致,如果报价金额不一致时,其投标将被否决。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包件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本包件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5投标人在投标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应符合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费的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6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3.2.7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以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用银行或担保机构保函的,应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采用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的,申请开立电子投标保函前,投标人需在交建云商平台开通“交建保”应用。电子投标保函开立成功/失败反馈时间为一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需提前申请开立电子投标保函,若因电子投标保函开立影响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申请开立电子投标保函需支付手续费。电子投标保函手续费发票,联系电子投标保函联系人开具。采用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的,绝对免赔率为0.00%,保险期间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投标保证金及活期利息的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人员、设备等要求。3.5.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表格内容填写资格审查表,并按各资格审查表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近3年”除有特别说明外,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的3年,如投标截止日为2023年12月1日,则近3年是指2020年12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其他情况依此类推。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具体时间要求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投标人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主要人员”的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拟投入本包件的主要机具表”的证明材料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7除合同条款约定的特殊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不允许更换。3.5.8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从工程支付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超过10%签约合同价的金额作为违约金。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制作(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提供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3)投标文件中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均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应以附件形式直接导入,未标示“复印件”的证明资料均应直接制作生成。(4)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应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据文件格式一致。(5)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6)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使用CA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7)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中的帮助文档。3.7.4投标人中标后向招标人另行提供与投标时相同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加密投标人应当按照本章第3.7.3项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时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并提示。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选择所投包件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递交时间以系统通过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投标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将拒收。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2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直接进行撤回操作。4.3.3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按本章第4.3.2项的规定撤回投标文件,再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5.1.2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包件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5.1.3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包件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5.2开标程序5.2.1主持人将按照本章第5.1.1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下列程序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主持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的递交情况;(4)公布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5)投标人根据提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6)读取已解密的投标文件的内容;(7)公布投标人名称、包件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生成开标记录;(8)开标结束。5.2.2在本章第5.2.1(6)目规定的时间内,非因“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已解密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个的,招标失败;已解密的投标文件不少于三个,开标继续进行。5.3开标异议5.3.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当场对异议作出答复,并记入开标记录。异议与答复以书面形式进行。5.3.2投标人异议成立的,招标人将及时采取纠正措施,或者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确认;投标人异议不成立的,招标人将当场给予解释说明。5.4特殊情况的处置5.4.1因“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投标的,招标人视情况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5.4.2因“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无法正常开标的,招标人将暂停开标,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5.4.3“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系统故障是指下列情形:(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出现断电、断网事故;(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提出回避:(1)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有近亲属关系;(2)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或退休人员;(3)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标活动公正性;(4)在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活动中有过违法违规行为、曾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合同授予7.1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7.2评标结果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答复应当通过“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书面形式进行。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4定标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5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通过“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6中标结果公告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同时,招标人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不得少于3日。公告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和中标价。7.7履约保证金7.7.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签约合同价的10%。7.7.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7.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签订合同7.8.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且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8.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7.8.3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及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5投诉8.5.1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5.2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按照本章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3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应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进行。9.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自下载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0.2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约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件:附件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附件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附件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附件四、确认通知;附件五、开标记录表;附件六、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七、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附件八、中标通知书;附件九、中标结果通知书;附件十、异议函;附件十一、异议答复函;附表一: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编号:(招标人名称):经过仔细阅读(项目名称)(包件名称)(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1.……2.…………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备注:投标人要求招标人澄清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时,适用于本格式。附表二:招标文件澄清通知招标文件澄清通知编号:各投标人:经研究,对(项目名称)(包件名称)(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1.……2.…………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澄清时,适用本格式。招标人可根据需要将附表二与附表三内容合并发出。附表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招标文件修改通知编号:各投标人:经研究,对(项目名称)(包件名称)(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1.……2.…………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备注: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修改时,适用本格式。附表四: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投标文件递交签收凭证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包件名称) (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文件是否加密附表五: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包件名称)(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目标安全目标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最高投标限价(元)开标过程需记录的其他事项招标人代表:主持人:监标人:附表六: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包件名称)(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将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通过“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提交给本评标委员会。1、......2、......(项目名称)(包件名称)(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招标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表七: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投标文件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编号:(项目名称)(包件名称)(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招标评标委员会:投标文件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表八: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招标编号:(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包件名称)(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目标:。安全目标:。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姓名)。技术负责人:(姓名)。安全负责人:(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分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随附的投标文件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如果有),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特此通知。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表九: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包件名称)(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方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附表十:异议函异议函编号:(招标人名称):我方已研究(看到)你方发出的(项目名称)(包件名称)(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公示),现对下列问题提出异议,请予以解释:1.……2.……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备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要求招标人解释的,适用本格式。附表十一:异议答复函异议答复函编号:(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名称):你方提出的有关(项目名称)(包件名称)(专业类别名称)劳务分包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公示)的异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1.……2.…………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3.3质量目标《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制造技术规范》(Q/CCCC ZB004-2020)1.3.4安全目标0安全事故,0环保事故、无员工职业健康问题1.4.3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近三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1.4.4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信用评价符合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第3.3款规定 / (补充要求)1.10.2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的时间召开投标预备会之日 3 日前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10 日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要求的其他资料: 廉洁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投标单位碳披露报告 备注: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第9章投标文件格式上传电子文档,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3.2.1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增值税率:þ13% ¨9% ¨6% ¨0%¨其他: 3.2.1工程量清单的填写方式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填写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随招标文件一同下载。3.2.3报价方式□单价R总价3.2.5安全生产费 / 3.2.7最高投标限价R无□有,最高投标限价为 3.2.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90 日3.4.1投标保证金□不提交R提交(1)递交截止时间:同本包件投标截止时间(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8万元(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指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账户名称: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长兴支行 账 号:03311510040014059 □银行保函□担保机构保函□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R保险公司保证保险,购买方式见附件1□其他:_______ (4)其他要求: 3.4.3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利息计息标准: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以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及其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其他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届满时自动失效,无需退还。3.4.4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无;R有;其他情形:(1)投标人串通投标的。(2)涉及业绩造假等不诚信行为。(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5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R无□有,具体要求: 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时间要求: 2021-2023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的业绩应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补充要求)。3.5.4投标人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3.5.5主要人员的证明材料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3.5.6拟投入本包件的机具的证明材料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4另行提供的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份数: / ,中标人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投标时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一致。若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R否□是,退还安排: 。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5.2.1解密时间招标人发出解密提示后 / 分钟内(招标人应充分考虑包件数和投标人数量,合理设置解密时间,该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人数: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 4 人;专家确定方式:□从 分包商 专家库随机抽取。R从 分包商 专家库直接确定。6.3.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不超过 4 个7.4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R否7.7.1履约保证金□不提交R提交,(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_合同金额5%(现金)/合同金额10%(保函)_(2)履约保证金的形式:R现金(电汇、银行转账、汇票、支票)采用现金形式的,招标人指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账户名称: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长兴支行 账 号: 03311510040014059 税号:91310000607206953DR银行保函R担保机构保函£交建云商-交建保平台电子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R其他:_______8.5.1监督部门监督部门: 纪委工作机构(党委巡察办公室)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A座28楼 电话: 021-31191531 邮箱: jwss@zpmc.com 邮政编码: 10.2招标代理服务费R本次招标没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有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合同的约定,本包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 ;支付方式: ; 支付时间: 。10.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允许使用招标人的网络进行投标,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不合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ZF202407 版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ZF202406版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另页)
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及《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工程施工分包采购管
理办法》等企业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包件专业分包进行招标。
1.2 本招标包件招标人: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3 本包件招标代理机构: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4 本招标包件名称: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5 招标项目编号: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6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包件划分: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工期: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3 交货/施工地点: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4 质量标准: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5 质量保质期及质量保证金: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2.6 付款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 资质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2 财务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文件 ZF202406版 招标公告
3.1.3 业绩要求:近 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 1 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
义:
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
②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
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
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
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
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具体业绩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4 信誉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5 主要人员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6 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7 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 14001\45001
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3.1.8 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
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
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3.1.9 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见招标公
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3.1.11 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由招标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是否通
过资格预审。
3.1.12 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
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3.1 项和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
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
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
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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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董监高关联关系的;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
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其他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
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被列入中交集团、我公司(含下属单位、分公司、事业部等单位)黑名
单(重点关注名单)系统的投标人,禁止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招标人的招
标活动;
(18)被列入中交集团管控名单的投标人,管控期内不得参与对应层级及下属
招标人的招标活动;
(19)列入中交集团范围内的 D级分包商;
(20)法律法规或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5 除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规定,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
中的全部包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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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资格审查资料
4.1 资格审查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
按照本公告第 3.1 款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评标委员会审
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4.2 所有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
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4.3 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公告第 3.1 款规
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投标人现场考察投
标人的技术实力、设备配置等以证明投标人拥有足够完成本项目的履约能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代理商需同时提供自身及源头厂家);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 1);
(5)近 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
(6)近 3年的财务报表或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7)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8)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 14001\45001
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9)近 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
全事故的情况;
(10)近 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
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1)近 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
业病的情况;
(13)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14)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等提供授权证书。制造商对授权贸易商经销产
品质量责任承担的说明书(授权书已包含可免)。市场通用商品无授权贸易商货源
渠道说明及正品承诺书。(本项要求仅适用于代理商、经销商、服务商)
(15)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附件 2)。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中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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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https://sra.iccec.cn/index)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 CA数字证书。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完成投
标报名并按本章第 4.3款要求上传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
式的资格审查资料的提交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款及第六章相关规定。
5.3凡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者,在接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标书的短信
通知后,可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
可直接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
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4.1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分包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分包
商、上级分包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5.4.2 在网平级单位分包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
后报名参与。
5.4.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
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书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使用 CA数
字证书加密、上传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分包电
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拒收。
6.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
与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7.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按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
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8. 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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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前附表。
10.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告知、情形认定、惩戒措施等见附件 3。
备注:“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包件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
该包件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将予以记录,该记
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包件招标文件的依据。
附件: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贸易安全管理告知书
附件3、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告知书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底盘类结构制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