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审评工作质量委托评价服务招标公告(河北省药品审评中心2025)


河北省药品审评中心关于审评工作质量委托评价服务比选公告 2025年02月25日 发布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估审评工作质量,河北省药品审评中心拟开展本单位2025年度药品、化妆品办结事项的审评质量外部评价工作。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报名参加比选,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名称:审评工作质量委托评价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BYS-2025N03。
三、项目内容:
根据河北省药品审评中心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对中心2025年度药品、化妆品办结事项进行审评工作质量评价,分析审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出具评价意见,提交审评工作质量评价报告。
四、项目数量:250件
五、比选单位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参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比选材料要求
参选单位应提供加盖公章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文件提交内容主要包括单位相关资质、报价单等。
七、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将相应资质文件及报价清单加盖公章送至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C座1222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八、其他事宜:
本项目比选公告在河北省药品审评中心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名 称:河北省药品审评中心
联系人:耿昊
联系方式:0311-67305215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C座1222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审评工作质量委托评价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