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子脱硝剂招标公告(城发环保能源(淮阳)有限公司2025)



城发环保能源(淮阳)有限公司高分子脱硝剂三次谈判采购公告

城发环保能源(淮阳)有限公司

高分子脱硝剂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

城发环保能源(淮阳)有限公司

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

城发环保能源(淮阳)有限公司



城发环保能源(淮阳)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城发环保能源(淮阳)有限公司

高分子脱硝剂三次谈判采购

进行

询价采购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

城发环保能源(淮阳)有限公司

高分子脱硝剂三次

谈判采购

2.2

项目编号:

M4101000065000785190

2.3

实施地点:淮阳

2.4

采购范围:

高分子脱硝剂

2.5

服务期限

/

工期要求:附件

2.6

其他要求



2.6.1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相关质量要求。

2.7

标段划分: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企业要求

(如:独立法人

/

独立民事主体)

3.1.2

资质要求

/

相关行政许可

(如:安全许可证、制造许可证、资质证书等级)

3.1.3

项目负责人要求

(如:执业资格、职称、从业年限、从业资格、社保缴纳等)

3.2

业绩要求(若需):

3.2.1

项目负责人业绩

(如:时间范围、金额大小、项目个数、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3.2.2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如:时间范围、金额大小、项目个数、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

注意:是否容许个人业绩与企业业绩重复计算,需说明。

3.3

财务要求(若需):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财产没有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提供本企业近三年(

20xx



20xx



20xx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的复印件。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信誉要求:

3.4.1

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

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且企业单位负责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个人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查询单位负责人(输入查询对象姓名及身份证号)。

3.4.3

企业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通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

http://www.gsxt.gov.cn/

)查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4

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网站(

http://www.ccgp.gov.cn/cr/list

)查

询。

3.4.5

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



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网站(

https://www.zybtp.com/sxztgs/index.jhtml

)【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3.4.6

其他:

注:

(1)

前述



未列入



包括

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2)

供应商符合本章

“3.4

信誉要求



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

3.4.2

条款至

3.4.5

条款)进行

核实查询、打印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若在开标当天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

无效响应处理

。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



注(

2





情况的除外。

(5)

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

5

其他要求

3.5.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自行承诺)

4.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5



2



25

日至

2025



3



3

日,凭企业身份

CA

数字证书登陆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s://www.zybtp.com

)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

4.2

本项目采购文件费用:

0

元人民币

/

份,售后不退。(具体收费要求,自行拟定,如收款账户等)

4.3

企业

CA

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的提交。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5



3



3



10



30

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

/

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

CA

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file

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采用



远程不见面



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



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



,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

(推荐值:

30



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

CA

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8.

联系方式





人:

城发环保能源(淮阳)有限公司





人:庞工联系电话:

15896619372

技术联系人:尚工电话:

18625742114

城发环保能源(淮阳)有限公司

2025



2



25



查看附件:

淮阳项目2025年高分子脱硝技术规格书.docx

淮阳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5年度高分子脱硝剂采购技术规格书城发环保能源(淮阳)有限公司1总则1.1本技术规格书适用于周口市淮阳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高分子脱硝剂供应服务,提出了高分子脱硝剂运输服务等基本要求。1.2本技术规范书所提及的要求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地详述有关法律、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但投标人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质量等强制性法律、标准和规范要求。1.3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1.4本技术规范书将作为合同的技术附件,经双方确认后,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5在合同签定后,招标人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具体内容双方共同商定。1.6投标人在投标阶段的文件在合同执行期间继续有效。1.7投标人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承诺的事项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守。1.8本技术规范书中带有★的条款为强制性条款,不能偏离,投标人如有任何偏离则作废标处理。2项目概况2.1项目概述2.1.1项目名称:周口市淮阳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高分子脱硝剂供应、运输服务项目。2.1.2项目地址:周口市淮阳静脉产业园2.1.3项目概况: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天,配置1条800吨/日的机械式炉排炉垃圾焚烧线。2.1.4供货时间及预估用量序号项目名称耗材名称供货时间要求预估用量(吨)1淮阳项目高分子脱硝剂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603供货、服务、保险与安全、健康、环保要求★3.1投标人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高分子脱硝剂供货、运输、到货取样、在招标人指定卸货场所卸货,做好受管制化学品按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备案等工作,上述责任范围伴随的一切安全、环保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3.2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3.2.1脱硝剂的供货要求(1)本技术规范书所列的高分子脱硝剂数量均为暂定的供货数量,结算时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超出暂定数量范围的供货按照商务合同约定执行。招标人不排除因工艺方案改变、生产计划改变、垃圾量减少等因素导致的高分子脱硝剂供应减少甚至取消的风险,此风险由投标人负担。(2)供货状态为袋装,每袋装量以招标方实际通知为准。(3)高分子胺类物关键成份的还原脱硝剂,简称高分子脱硝剂。该脱硝剂在高温(850-1050℃)条件下,可对烟气中的氮氧化物直接进行选择性还原,从而实现烟气脱硝。在常温常压条件下,高分子脱硝剂呈现为固体粉状物或颗粒状物质,在氨逃逸(24小时均值)≤8mg/Nm3(标态,干基、11%O2)的前提下,能满足氮氧化物(24小时均值)≤80mg/Nm3(标态,干基、11%O2)的排放要求,焚烧炉80%—100%负荷工况下脱硝剂消耗≤2kg/吨垃圾。(吨入炉垃圾)3.2.2高分子脱硝剂质量标准:序号项 目单位指 标备 注1材质成分尿素(50~80%)、纯碱(5~20%)活性炭(0.5~1.2%)、其他活性组分18%等2堆积比>0.98g/cm³3水分<0.8%4性状粉颗粒(0.1~3mm)5流动性良好6包装 吨包袋注:以上6项指标中任何一项不合格,即产品不合格。3.3投标人负责将高分子脱硝剂送到招标人仓库或厂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并配合招标人清点到货数量。投标人负责卸料点的环境卫生,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3.4招标人安排专人对到货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进行核对。投标人卸货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并自行负责配备相关卸货及拉运的设备。投标人的装卸工作人员及监护人员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3.5质量验收:以投标人随货提供合格证及检测报告为参考,招标人对每次到货的高分子脱硝剂进行不定期外检化验。检测取样应在招标人和投标人双方共同见证下进行,投标人负责配合招标人进行取样工作。3.6重量的验收:投标人将合同标的送达指定地点后,按招标人指定的衡器进行称重,供需双方派员监磅,称重码单应记载毛重、皮重、净重并且由双方监磅人员共同签字认可,该码单记载之净重即为招标人收到合同标的的实际数量,应为双方用于合同价格结算的数量。3.7投标人运输高分子脱硝剂车辆及人员需有合法资质证件;进入招标人范围内作业的一切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或者外委单位人员均需购买有意外伤害险及工伤保险,并备案至招标人处。3.8投标人需做好充分、详细的紧急情况送货预案,如遇冰雪雨冻等自然灾害天气和交通、环保管控、疫情及法定假期等情况时,投标人应提前备货、送货,确保及时到货,满足正常生产需要。3.9投标人供货期间,不得出现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供货或供货不足,影响正常生产运营情况,一经出现,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相应损失。3.10风险承担:在投标人于招标人指定地点卸货后将货物交付给招标人并由招标人出具收货单之前,货物的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交付之后的风险由招标人承担。4质量保证与试验4.1高分子脱硝剂应以技术先进、成熟可靠、安全耐用为基本原则。在每次供货时,投标人均需提供完备的高分子脱硝剂检测报告和质量保证证书,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4.2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满足招标人安全、可靠运行的要求,并对高分子脱硝剂的制造、供货、试验、装袋、发运、现场卸料等过程全面负责。★为保证供货的及时,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应急措施。4.3投标人应对高分子脱硝剂进行必要的工厂检验。4.4异议4.4.1如果投标人对招标人的质量检验结果持有异议并认为需要重新检验时,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共同派员重新取样封存并送招标人所在地技术监督部门的质检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双方同意最终以该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合同价格结算依据,送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4.4.2投标人对质量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的期限为:在招标人告知投标人质量检验结果后24h内以正式书面形式提出;否则,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异议。5技术资料5.1投标人提供资料内容与供货要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生产要求。5.2随货提交的质保文件5.2.1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的生产厂家质量检验报告。5.2.2合格证。6交货进度6.1交货时间、要求满足现场使用及库存情况6.1.1供货期限:供货时间暂定自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首次供货时间均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6.1.2所有高分子脱硝剂均不是一次性交货,根据招标人现场的需要与要求按批次供货,具体以招标人通知的数量和时间为准。招标人将提前2天通知投标人,投标人须在48小时内将保质保量的高分子脱硝剂和相关品质报告送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并负责高分子脱硝剂的装卸工作。6.1.3招标人现场高分子脱硝剂储存条件见下表,表中的数据为储存罐的最大容积,为了方便投标人送货,并满足招标人因维持生产需要保证现场有一定存量,原则上投标人高分子脱硝剂的单次最少送货量不少于“现场最大储存量的50%”,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序号项目名称现场最大储存量(m³)1淮阳项目356.1.3具体交货时间根据现场情况可能调整,如推迟交货,招标人提前2天通知。如需提前,双方协商解决。7外购7.1投标人未经招标人的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产品进行分包。7.2招标人对投标人外购的确认,并不能豁免投标人应负的责任。8考核8.1出现延迟送货,影响招标人生产使用的,视情况严重程度进行罚款:8.1.1延迟1天以内(含1天),罚款人民币3000元;8.1.2延迟1-2天(含2天),罚款人民币10000元;8.1.3延迟2-3天(含3天),罚款人民币20000元;8.1.4延迟3天以上,罚款人民币30000元。8.2焚烧炉80%—100%负荷工况下脱硝剂消耗≤2kg/吨垃圾。(吨入炉垃圾)脱硝剂单耗超出部分按照合同单价进行折算扣除。8.3出现卸料过程中污染现场并未能及时完成卫生恢复,罚款2000元。8.4工作人员在招标人厂区范围内吸烟、进入厂房内不带安全帽,按500元/人次进行罚款,拒不整改的,加倍考核。8.5若发现高分子脱硝剂明显造假,如掺杂质等恶劣行为,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责;8.6若产品品质不合格,造成招标人损失,该损失由投标人负责赔偿。8.7工作人员发生其他违反招标人安全文明卫生管理规定的,按招标人的《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执行奖惩。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分子脱硝剂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