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能源管理服务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招标公告(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2025)



项目概况 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能源管理服务 JSZC-321192-CSDL-G2025-000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3-20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192-CSDL-G2025-0001
项目名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能源管理服务
预算金额:3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70万元,该限价为一年的价格,合同期十年,合同一年一签。
采购需求:

对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能源管理服务项目采购进行采购,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十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所有供应商。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
方式:“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3-2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将后缀名为“.kedt”的投标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 --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查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2.本项目支持和适用支持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的政策。
3.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和查看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是否有更正公告。
4.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规定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
客服热线:0519-86722803、0519-86722805
5.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精神,自2023年9月18日起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发布采购公告的政府采购项目,CA锁为意源(方正)CA锁。(办理指南地址: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
镇江地区意源(方正)线下办理方式: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7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CA窗口
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 联系电话:400-608-6099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
单位地址:镇江新区大港街道兴港西路2号
联系人:周波
联系电话:15952881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镇江市润州区谷阳路6号远洋香奈河畔一期27幢404室
联系人:王灏
联系电话:18605114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灏
电话:18605114862

镇江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pdf

JSZC-321192-CSDL-G2025-0001采购文件.doc

镇江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用承诺书为维护规范有序的政府采购秩序,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在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能源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名称)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一、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提醒采购人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适宜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告知采购人向财政部门陈述理由、作出说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严格执行价格扣除政策。二、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书面答复。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开展的投诉处理或监督检查,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三、不与供应商或采购人恶意串通;不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不非法干预采购评审活动;严格执行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规定;不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四、本公司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评审过程中不发表诱导性语言,不干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的评审工作,对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严格保密。五、接受依法产生的中标(成交)结果,提醒、协助采购人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有正当理由最多不得超过30日,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出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1192-CSDL-G2025-0001项目名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能源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月26日招标文件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部分采购需求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项目概况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能源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20日9:00(北京时间)前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192-CSDL-G2025-0001。项目名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能源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370万元。该价格为一年的价格,合同期十年,合同一年一签。最高限价:370万元,该限价为一年的价格,合同期十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需求:对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能源管理服务项目采购进行采购,详细内容及要求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十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投标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面向所有供应商。(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登录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首页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2)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3)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3月6日24:00。2.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各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的下载,逾期可能会造成招标文件无法下载以及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情形,由此导致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3.采购文件获取费用: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0日9:00(北京时间),在截止时间后送达及上传至“苏采云”系统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将被拒收。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线上地点:将后缀名为“.kedt”的投标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五、投标文件开启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3月20日9:00(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开启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进入系统“开标大厅”。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4.不见面交易相关要求和说明如下:(1)不见面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2)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进入系统“开标大厅”参与开标过程;(3)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异议回复、唱标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的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解密限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之间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或用错、故意不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网上招投标平台运行无故障。(5)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现场查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2.本项目支持和适用支持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的政策。3.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和查看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是否有更正公告。4.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规定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客服热线:0519-86722803、0519-867228055.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精神,自2023年9月18日起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发布采购公告的政府采购项目,CA锁为意源(方正)CA锁。(办理指南地址: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镇江地区意源(方正)线下办理方式: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7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CA窗口工作日办公时间:9:00-12:00、13:30-17:30联系电话:400-608-6099八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地址: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联系方式:1595288118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1期27幢404室联系方式:18605114862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灏电话:18605114862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月26日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事项本项目规定1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的币种为人民币。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各报价表格式报价。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应包括本次招标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已支付或将支付的所有费用(含税费)。最低投标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中标价即为合同签约价。如出现报价前后不一致的,将按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5项规定进行修正。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本项目报价按《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报优惠率,且不得超过该收费标准,否则作无效磋商响应文件处理。报价表上的价格为含税报价,包括人员费用、设备费、工具以及所需缴纳的任何规费、利润、税费、加班费、高温费、管理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合同价不随预期的市场价格的涨跌、汇率的变动、国家与地**府政策发生变化而调整和变更。2转包及分包项目依法不得转包本项目不同意分包。3开标前答疑会不组织4现场踏勘不统一组织5演示无6样品不要求提供。7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8项目属性与核心产品服务类9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标的:能源管理服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0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1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推进完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融资服务功能,促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镇江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镇江市中心支行联合印发《关于转发〈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采购项目中标人如有融资需求,可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说明融资需求,由采购人在录入合同时标注融资需求后,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无抵押、低利率授信申请。办理流程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网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咨询电话:镇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0511-80909958。12特别说明/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能源管理服务项目采购。2.定义招标文件中下列术语应解释为: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2.2“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即: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4“货物”系指本招标文件所述采购标的涉及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即: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能源管理服务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用到的各种工具等。2.5“服务”系指本招标文件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服务包括检验外送服务以及其它属于检验外送服务范围内的工作,服务亦包括招标文件中特别描述的其它形式的服务。3.采购方式3.1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评分法。3.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3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名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39800元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按苏招协[2022]002号文代理招标收费标准下浮70%执行。磋商代理费用收款信息:收款单位: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款账号:3211020201010000007252开户银行: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门支行4.3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5.政策功能5.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5.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5.1.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5.1.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5.1.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1.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6%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1.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5.1.5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5.1.6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2强制采购信息安全产品信息安全产品指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5.3支持绿色发展5.3.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5.3.2本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参考《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需求标准。5.3.3纳入政府采购管理的装修、修缮等项目,鼓励参考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财办库〔2023〕52号)规定的需求标准。5.3.4采购人采购数据中心相关设备、运维服务,按照《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实施相关采购活动。5.4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采购项目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政府采购合同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请查阅“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5.5支持创新发展5.5.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重点推广应用、首台(套)重大装备、重点领域首版次软件的自主创新产品。5.6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5.6.1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和符合条件的破产重整企业,切实保障企业公平竞争,平等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二、招标文件6.招标文件组成6.1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拟签订的合同文本(4)采购需求(5)评标办法和标准(6)投标文件(格式)6.2投标人获取本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本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6.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标的所在地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签订和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联系项目联系人。7.2按照权责相一致原则,投标人提出的对于招标文件主要商务、技术指标的相关澄清、修改要求,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并视情况作出澄清或修改的决定。7.3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要求。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平台”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的组成部分。7.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系统中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及时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7.5如澄清或修改公告有重新发布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三、投标文件8.编制投标文件的工具8.1投标人须按苏采云平台要求编制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9.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10.投标文件的构成10.1投标文件分为资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10.2资格部分系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文件。10.2商务部分系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10.3技术部分系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0.4具体填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11.投标文件的编制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1.2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请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规定的格式进行填写并提交到对应位置,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11.3如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相关资料,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文件编排混乱、文字表达不清或上传资料内容模糊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合法、真实、可靠。13.投标保证金13.1本项目不收投标保证金。14.投标有效期14.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文件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内有效。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投标有效期的约定。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5.1投标人应通过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合成、电子签章及加密打包。16.投标文件的提交16.1投标文件提交16.1.1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响应文件编制软件或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提交成功后系统将发送投标回执。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时间为准。16.1.2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16.1.3提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提交操作。16.1.4提交完成后至解密前,投标人不能对加密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数字认证证书进行更新、续费,否则可能引起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等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6.1.5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6.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酌情延长提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推迟的提交截止时间将在系统中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平台”上发布公告。投标人应及时自行登录系统查看相应内容。17.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1在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7.2投标人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的,应当使用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重新制作并提交。17.3在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或撤回。17.4在提交截止时间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五、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18.2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做好充分准备,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准时参加开标。18.3投标人不足3家,不进入解密程序。18.4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发出解密的指令,投标人自行实施解密,限定在主持人发布解密指令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时间不得小于15分钟)。解密时,投标人必须使用与制作投标文件时同一数字认证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否则解密将会失败。18.5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规定时间未解密或解密失败或无法正常打开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部分投标人投标文件未解密或解密失败的,程序可以继续进行。若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不进入后续程序。18.6本项目在限定的解密时间内,只要有任一家投标人解密成功,即视为电子交易平台运行无故障。18.7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全部完成后,按投标文件解密成功顺序向所有投标人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18.8电子交易平台自动记录开标过程,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确认开标结果。18.9投标人代表如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主持人发布确认指令后3分钟内线上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处理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8.10投标人须配合开标工作,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投标人资格审查19.1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后续程序。20.评标委员会组成20.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一)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二)技术复杂;(三)社会影响较大。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情形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1.投标人符合性审查21.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7项规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进入详细评审环节。21.2投标文件澄清21.2.1投标人应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以书面形式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1.2.2投标人的澄清应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入“澄清事项”模块进行。21.3开标至评标结束期间,投标人应保持系统在线,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2.无效投标的情形22.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有效签章的;(2)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要求供应商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6)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7)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或失实资料的;(8)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自同一台电脑;(9)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11)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2)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13)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串通投标的情形23.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4.投标文件详细评审24.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第8项规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和价格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5.评标过程的保密25.1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标建议等方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参加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25.2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26.废标的情形26.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确定结果27.确定中标人27.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27.2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相关规定执行。七、授予合同28.中标通知书28.1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编制发布采购结果公告。28.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29.履约保证金29.1☑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应提交政府采购合同金额XX%的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应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险保单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支持和鼓励中标供应商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省财政厅已上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平台可通过域名www.jsdzbh.com直接访问,也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30.签订合同30.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2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0.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30.4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予以公告。30.5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0.6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八、询问、质疑、投诉31.询问31.1供应商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2.质疑32.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以上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2.2供应商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质疑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如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阻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32.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提出质疑,采购人负责处理和答复涉及采购需求的质疑内容。32.4集中采购接受质疑函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质疑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质疑渠道”。分散采购接受质疑函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32.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3.投诉33.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所属预算级次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33.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33.3投诉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投诉指引”。九、诚实信用和解释权34.诚实信用34.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4.2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将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站公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处理。34.3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34.4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34.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息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及登记等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6〕50号)等文件精神,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资格审查时对参加本项目的各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www.jscredit.gov.cn),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资格审查结束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为打印或网页截图。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6.适用法律及约束力36.1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和约束。36.2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37.解释权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外,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十、苏采云操作其他补充事项38.苏采云系统要求38.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获取采购文件、提交响应文件、评审和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响应文件开启方式为不见面开启。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采购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8.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意源CA联系人:邵娟,联系电话:13655287962,400-608-6099),“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CA全省通用。客户端工具及供应商操作手册可至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38.3供应商如确定参加采购活动,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准时参加项目磋商。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519-86722803、0519-86722805。38.3.1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38.3.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将后缀名为“.kedt”的响应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38.3.3“开标大厅”:开启当日,供应商不必抵达开启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进入系统参与开启过程,配备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开启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38.4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请供应商在开启时准备好制作标书的电脑或者已经安装过苏采云系统控件的电脑,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开标大厅,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需要同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开启评审失败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38.5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系统供下载的最新版本操作手册,系统操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第三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甲方: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客户代码:乙方:合同编号:甲方委托乙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托管模式,在满足甲方病区、门诊、住院楼及公共区域的舒适以及相关各项要求的前提下,乙方自行投资开展综合节能改造,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项目概况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始建于1951年,是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公立医院。医院占地面积35000㎡,建筑面积27699.2㎡,核定床位400张,实际开放352张床位。能源/资源基准单价:综合电单价0.616元/kW·h、水单价3.41元/t二、服务内容序号项目明细1供水、供能现有所有建筑的中央空调、生活热水、照明灯具、用电设备、日常用水2日常操作中央空调主机(含冷水机组、空气源热泵)、水泵(含空调水泵、生活热水泵)、冷却塔设施日常操作3采暖机房设备的日常操作4生活热水系统机房的日常操作5水泵房及主管网日常巡查与操作6制冷机房日常巡检与操作7系统及设备维护保养(维护保养标准不低于医院现有执行标准)冷水机组、空气源热泵、风冷热泵、多联机、精密空调、冷却塔等空调、制冷所有相关设备维护保养8输配系统包括冷冻泵、冷却泵、生活热水泵的维护保养和日常清洗9水质管理,包括中央空调冷却水、冷冻水水质处理10空调末端维保(空调水系统)、风系统(建筑物内所有排风系统),包括末端风机盘管、新风机等的定期清洗、消毒和日常维护,以及空调系统(包含末端漏水)的应急维修及吊顶恢复。11维修包含所有空调系统相关及乙方所投的其他设备及设施的人工与材料费用。(不包含医院组织的改造所需更换部分,但在医院更换更新改造后的空调系统维修仍由乙方负责)12运维人员现场运维人员不低于4人,执行24小时值班制,符合国家薪酬政策。负责托管范围内设备的运行、维护、应急抢修及日常节能管理13分体式空调负责维修分体式空调,不包含分体式空调到寿命时整体更换更新及非能源公司原因造成的整体更换更新。14手术室、ICU、PCR机房1.日常巡检与操作,温湿度满足手术室标准;2.所有净化机组的维护、保养、维修;3.初中高效过滤器的定期更换15灯具中标人应将院区内所有灯具更换为LED节能灯具(现使用中的LED灯具可不做更换),并负责全院照明灯具的免费维修、更换。16节水负责日常自来水供应,节约用水管理,管道漏水的应急抢修17费用结算结算全院电费、水费,支付中央空调系统维保费用及运营人员工资,并满足医院日常管理要求。18满意度调查每季度接受临床、科室、主管部门的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调查结果与服务考核相关。19其他在完成日常运维台账的基础上,负责医院评级评审材料及上级查检相关台帐制作,服从医院实际运行管理要求,接受医院及上级部门管理及安全检查等工作。2.服务要求(1)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其所投入设备的维修以及更换的一切费用;对于非乙方投资设备的维保,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日常维修、维护;对于非乙方投资设备非乙方原因造成的中央空调系统设备损坏(如寿命到期或者不可抗力导致)仍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包含但不限于末端清洗药剂、末端电机、电容、金属软管、风滤网、过滤器、润滑油、垫片、阀门等)。乙方的运维服务范围还包含医院所有现有的分体空调、热泵机组等。(2)每年在供冷前,对中央空调水系统(包括冷却水系统、冷冻水系统)管道进行防腐、除藻、清洗、消毒、加药,延长管道使用寿命,确保冷凝器制冷换热效率正常。清洗完成后,乙方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水质检测报告》,冷却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所有指标应符合GB/129044-2012。对冷却塔的电机、电器及传动部件等进行检查、更换,确保运行平稳。(由院方推荐水处理公司,确保清洗质量。)(3)中央空调末端维保包括:空调水系统、风系统(含建筑物内所有排风系统)、新风系统、电系统的维护、修理工作。在空调换季前,对空调水管进行清洗、换水、拆洗各个过滤器,清洗冷却塔积水盘、风机盘管积水盘,冲洗冷凝水管,包括对冷水机组蒸发器的通缸清洗,确保制冷换热效率,保证空调水路通畅。末端设备风机盘管每两个月至少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清洗所有滤网,并根据空调使用情况或院感防控要求,增加维护保养频次。(4)每年对膨胀水箱进行清洗,每年夏、冬两季运行前对中央空调水质要进行水质置换(一般在5月和10月进行)。(5)对所有带有过滤器的水泵原则上每年要检查和清洗一次,特别是经冷却塔管道过滤器的检查和清洗必须要做。按照班组日常使用对所有冷热水泵(生活类)要进行每月置换,确保合理使用。(6)对所有管件、管道、阀门地面设备有腐蚀现象应主动联系对其进行防腐油漆处理,并对上述全部保温进行负责,确保保温效果和美观。(7)新风系统、风机盘管每年至少要自行检查、清洗一至两次。每年,乙方必须聘用第三方专业公司对新风系统、空调系统(包括风机盘管等)、手术室净化系统等全面清洗一次,并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报告》和《竣工报告》(院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公司,确保清洗质量)。(8)生活热水水箱每年至少要检查、清洗一次,并对内部结构进行检查并附有详细说明和照片,确保安全。(9)乙方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托管事宜,建立专业管理团队提供服务。乙方管理团队成员应当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管理团队成员名册、相应的资质资格证书应提交采购人备案,并根据采购人对机房的管理的要求认真落实相关事宜。(10)乙方的人员需遵守医院相关制度规定和院感防控的等一系列要求。(11)每月定期向院方管理部门提供日常和节假日运维人员值班表及保养计划时间表。(12)提供运维人员定期岗位培训计划和安全生产教育计划,新上岗维保人员需经过公司培训合格以及院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安排工作。需接受院方管理部门的监督及检查,对于院方管理部门认定服务态度恶劣、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的人员,院方管理部门有权要求该人员调离本项目服务范围。(13)由于医疗卫生机构用能的特殊性,所有用能设备系统以及智能监测管控系统的全部主动管控权由采购人合理管控,乙方须在采购人认可的情况下对用能设备进行合理提醒协助管控。托管期间,乙方有义务对采购人给予提供的公物财产要合理使用,如人为造成的损失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未经过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停止水、电、气的供应,不得随意关闭灯具、办公等设备,不得随意降低项目用水压力等参数。(14)乙方负责机房内的所有压力容器和其他法定检验,并配合检验部门要求做好相关事宜(取得运行资质)及所有的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等检验并取得相关机构的检验合格证和拆装到位,确保所有设备在安全期限范围内安全平稳运行。(15)乙方负责空调机房内的所有设备、设施、管道以及办公区域和地面等的更新、维修、清洁、消毒卫生工作,包括机房外公共区域,每日对地面卫生进行清洁一次,每周对设备进行至少清洁一次,每月对机房内所有设备、管件和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等进行清洁一次并有详细的清洁、消毒记录。(16)中标人应将院区内所有灯具更换为LED节能灯具(现使用中的LED灯具可不做更换),并负责全院照明灯具的免费维修、更换。(17)乙方负责生活用冷、热水的主管道巡检、应急抢修。(18)乙方若发现有私自拆、改、破坏能源系统的行为时,及时上报采购人,并马上采取措施制止,若严重威胁到能源系统的可暂停服务。(19)乙方应对能源使用、设备维保进行检查和监督,制止能源浪费行为。(20)乙方投资的设备、工程等在合同期内的维保及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21)因乙方未按期缴纳电费、水费,导致采购人断电、断水事故或造成其他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但不可抗力或采购人有违约行为的除外。(22)乙方负责运维人员的安全管理,在合同履行期内,因乙方原因出现的安全(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23)乙方不得将该服务转包(手术室净化机组维保、水质处理、中央空调风系统清洗消毒等需要专业公司完成的除外)(24)维护所需备件和材料应为原装零备件和材料,对维护、维修所需要的重要设备和配件(如变频板、通讯板、电动阀及其他重要配件)要求为提供一定数量的备货,备件品种与数量应能满足维保的需要,确保中央空调系统一般故障能在24小时内修复。(25)乙方负责医院中央空调系统(首端-末端,包括水系统、风系统)、热泵机组、精密空调、手术室机房净化机组、ICU净化机组、PRC净化机组的维护保养,并承担配件、耗材、人工等维修费用。(26)凡属本项目维护保养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所需材料由乙方供应。维修费用实行总包价,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3.能源供应标准供冷时间5月10日~10月15日(参考时间)供冷条件(供冷时间段)室外最高气温连续5天>26℃或2天>29℃或当天>31℃开始供冷室外最高气温连续5天<24℃或2天<23℃或当天<21℃停止供冷梅雨季节、天气闷热等特殊情况不受气温限制,根据采购人需求制冷供热时间11月1日~次年3月31日(参考时间)供热时间(供热时间段)室外最低气温连续5天<15℃或2天<14℃或当天<11℃开始供热室外最低气温连续5天>15℃或2天>14℃或当天>11℃停止供热如遇急冷空气影响导致气温骤降等特殊情况,根据采购人需求增加应急设备供热。空调标准室内温度:供冷不高于26℃,供热不低于20℃(手术室、ICU、血透室等除外),病房新风系统运行正常。生活热水标准全年供应,非病房区域24小时供应,病房区域24小时定量供应,手术室生活热水单独供应。热水温度满足国家标准。照明标准照明亮度标准满足国家规范考虑医院行业特殊性,实际服务时间服从医院工作实际需要,由医院统一安排。三、能源服务费年限及计费方式1.服务合同期限运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共10年(合同一年一签),自合同签订日起算。2.付款方式(1)年能源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2)双方签订合同后,医院收到乙方的有效票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合同款的10%,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3)合同生效后,次月付款,以月作为付款周期,每个周期的能源服务费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乙方提前10日向医院出具对应金额的正式票据,甲方于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上月的能源服务费。(4)合同期内,医院产生的的电费、水费由乙方进行支付。医院配合乙方完成全院电费缴纳及开票第三方协议、水表过户事项(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照供电局、供水公司以及医院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电费、水费,保障医院用电、用水及时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缴费,否则视为根本违约。3.调价机制(1)近年来能源价格波动较大,从公平公正的角度考虑,采用以实际浮动调价方式。托管期间因国家政策原因,能源、资源单价涨跌幅在5%范围内由乙方承担涨跌幅的能源费;能源、资源单价跌幅超过5%,则由乙方按季按实退还甲方超出5%部分的能源、资源费;若能源、资源单价涨幅超出5%,则由甲方按季按实支付乙方超出5%部分的能源、资源费。能源、资源费结算基准单价以2023年1-12月份均价为基准,基准电单价:0.616元/kW·h;基准水单价3.41元/t,并以此作为调价核算基准价。(2)当用能设备功率增减累计少于50kW,不予调价;当设备功率增减达到或超过50kW,对增减部分的设备进行单独挂表,按照该设备的实际用能情况对能源服务费进行增加或者减少。(3)合同能源全托管范围包含医院招标前的现状内所有区域及所有设备,具体清单在签订合同前由双方共同完成现有建筑、设备、设施及其他相关内容交接,交接清单由双方签字确认。(4)合同能源托管实施后,医院新增面积按用房性质,由双方依照招、投标文件、合同及其他相关材料共同协商,达到一致后增补价格。(5)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乙双方考虑到国家对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的调整以及物价调整等因素,可按照上年政策性工资调整比例予以调整,并签订补充协议。(6)合同能源管理调价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方可执行。四、节能目标4.1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托管期间的年节能量与基准期能源用量之比应达到乙方承诺的%(节能率)。4.2如果在托管期间需要进行中期评估或托管结束时进行节能效果评估,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或双方协商评估。节能效果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五、甲方权利与义务5.1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电费缴纳及开票第三方协议、水表过户手续,实际每月产生的电费、水费由乙方承担并直接支付给电力公司、水务集团,发票抬头为乙方。为了便于管理及核算项目节能量,能源过户时双方应确定各计量仪表的过户数量、覆盖范围、计量底数及仪表编码等。5.2甲方应与乙方协商做好原设备操作人员工作安排,由甲乙双方共同管理相关人员。5.3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协助、配合第三方机构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在托管期间积极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对托管项目进行核查和监督,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5.4甲方应切实履行节能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用能单位和用能场所的管控,强化日常考核和监督检查,形成合理用能、节约用能的良好环境。5.5有新增/减设备或用能区域变更的需提前向乙方提供增/减设备或变更情况的书面记录。5.6甲方应将与托管项目有关的其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提前告知乙方并书面提交给乙方5.7甲方应协助乙方向有关政府机构或者组织申请与项目相关的补助、奖励或其他可适用的优惠政策,甲乙双方可以约定分成比例,以奖补资金继续推进实施节能技改项目。5.8甲方应为乙方的管理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必要的场所、通讯、水电以及合理调整办公、设备试运行等便利。5.9甲方应组织有关用能岗位的人员学习能源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并切实遵守;应配合乙方落实合同约定的用能系统设备开关策略及能源供应标准。六、乙方权利与义务6.1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和完善能源管理和使用规章制度,并组织甲方有关用能岗位的人员学习落实,同时定期对能源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制止能源浪费行为。6.2乙方投资的设备、工程等在合同期内的维保及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应定期向甲方提供设备维保记录。6.3乙方应在完成所投资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后,向甲方派驻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接受专业培训,以使其能承担相应的操作和设施维护要求。6.4乙方若发现有私自拆、改、破坏能源系统的行为应及时上报甲方,并马上采取措施制止,若严重威胁到能源系统的可暂停服务。6.5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而采取断水、断电、断供冷供热等断供行为,因乙方未缴纳能源费用、乙方实施改造等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断水、断电、断天然气事故或造成其他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但不可抗力的除外。6.6乙方应负责本方人员的安全管理,在合同履行期内,因乙方原因出现的安全(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承担。6.7乙方管理人员进人甲方的相关场所,应当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的维修维护管理等项工作,应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必须要甲方停止相关工作时,乙方应提前通报甲方的负责人,协调安排好相应的工作。6.8乙方应协助、配合第三方机构或者甲方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七、违约责任7.1甲方违约责任(1)如甲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托管费用经乙方催告后仍不支付时,按照拖延支付的金额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7.2乙方违约责任(1)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托管期间的年节能量与能源基准之比应达到乙方承诺的节能率。如有3年的节能率未达到承诺的节能率、且前期总平均节能率也未达承诺的节能率(改造中的项目第1年不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所投设备设施等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得据此主张任何款项或费用,并且必须配合办理各项移交和手续办理。(2)如乙方根本违约或连续两年年度满意度调查不合格,甲方有权解单方面解除合同。(3)如乙方未遵守本合同附件及其他条款约定,导致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额向甲方赔偿。(4)因乙方未按期缴纳电费、水费,导致甲方断电、断水事故或造成其他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但不可抗力或甲方有违约行为的除外。八、考核标准1、考核周期:乙方出具季度和年度《能源网运行报告》,甲方接收报告后进行季度考核,在下一年度1月进行年度考核。追究期不跨季,季度服务期满5日内未提书面异议的视为考核合格。2、服务与质量并重原则。乙方按照服务标准、乙方义务的要求,由甲方后勤保障科按照附件1:《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服务质量考核表》和附件2:《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人员考核表》负责考核。3、改造完成后,每年度考核一次节能率。如果不能实现乙方承诺的节能率,节能率每下降1%,扣除1%合同金额。并以此类推。如有3年的节能率未达到承诺的节能率、且前期总平均节能率也未达承诺的节能率(改造中的项目第1年不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所投设备设施等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得据此主张任何款项或费用,并且必须配合办理各项移交和手续办理。”4、每月累计接到三次投诉,经核实确实存在过失的,采购人向中标人提出书面警告一次,中标人需立即作出整改,同时扣除中标人当月结算费用的5‰。5、如发生甲方向乙方提出书面警告二次后,乙方仍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6、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未达到服务标准,乙方不承担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协助甲方消除不良情况:①未经乙方同意改变空调系统或能源系统;②设备试运行期间或管网冲洗期间;③能源、水、电的数量和质量不能得到保证;④发生不可抗力。九、争议解决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十、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3份,合同应在甲方、乙方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货物和服务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由甲方与乙方直接进行处理。3、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甲方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未尽事宜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十二、合同附件甲乙双方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增加《节能改造清单》、《维护保养清单》、《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质量考核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管理人员考核表》等附件内容。甲 方 单 位:乙 方 单 位:地 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 话:电 话:开 户 行:开 户 行:税 号:税 号:账 号:签订时间:年 月 日账 号:签订时间:年 月 日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医院简介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始建于1951年,是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公立医院。医院占地面积35000㎡,建筑面积27699.2㎡,核定床位400张,实际开放352张床位。医院设有临床、医技科室20多个,承办大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拥有128层CT、1.5T核磁共振、乳腺钼靶、奥林巴斯290胃肠镜,STORZ3D腹腔镜等大中型医疗设备,万元以上设备约300余台(套)。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医院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由中标人为医院进行建筑节能改造及空调系统相关运营维保工作(含中央空调系统、手术室空调净化系统、分体空调),并支付全院电费、水费、中央空调系统运营人员薪酬、中央空调系统维保费用。2.托管范围内现有建筑托管范围内现有建筑示意如下图所示:锁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经开区分院Zhenjiangfirstpeople'shospitalbranch总平面图体食检停车场行政楼北行政楼堂中港楼设备污水处理站停车场住院楼放射科发热中实验室医保中心路门诊楼急诊中停车场兴港西路门诊楼6007㎡,共4层;住院楼15041㎡,共6层,局部8层。住院楼、门诊楼(包含急诊)使用中央空调系统,制冷使用冷水机组+蓄冰机组,供暖及热水使用电锅炉,经板式换热器交换提供采暖及生活热水,机房位于设备楼二楼;体检中心使用中央空调系统,冷热源使用空气源热泵机组,机房位于体检中心楼顶;住院楼的磁共振使用空气源热泵机组和精密空调冷凝器,CT室使用精密空调冷凝器,机房位于住院楼东北角。手术室、ICU使用净化空调,冷热源使用空气源热泵机组,机房位于住院楼楼顶;妇产科、血透室、设备楼区域,冷热源使用空气源热泵机组,机房位于住院楼楼顶;核酸实验室使用多联式净化空调,主机位于核酸实验室楼顶;行政楼、食堂、发热门诊、设备楼值班室、门卫岗亭及部分值班室、诊室使用分体式空调。3.医院主要功能分布如下:医院楼栋空调系统分布序号功能面积(m2)使用时间空调系统类型1门诊57008:00~18:00(工作时段使用)中央空调系统2急诊30024小时供能中央空调系统3住院楼中央空调使用面积:1250024h供能中央空调系统手术室、ICU:120024h供能天加机组血透室:430妇产科:100024h供能清华同方机组4设备楼办公区2008:00~18:00(工作时段使用)设备层30024h供能7台分体空调5体检中心8008:00~18:00(工作时段使用)风冷热泵空调6行政楼24008:00~18:00(工作时段使用)分体空调7食堂4338:00~18:00(工作时段使用)分体空调4.主要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参数数量使用年份1蓄冰机组IHC298-7438RT/298RT;303kW/278kW12006年2基载机组YESEYEYS45CKE400RT;252kW12006年3冷冻水泵DF G250-400B/4/75Q=466m³/h;H=39.5m;P=75kW22005年4基载冷冻水泵DF G200-315(II)/4/45Q=300m³/h;H=32m;P=45kW22005年5冷却水泵DF G200-315(I)A/4/46Q=368m³/h;H=27.5m;P=45kW32006年6蓄冰泵DF G200-250(I)/4/30Q=400m³/h;H=20m;P=30kW22005年7空调蓄热泵DF G80-200/4/5.5Q=50m³/h;H=20m;P=5.5kW32005年8供热泵DF G100-315/4/15Q=120m³/h;H=29m;P=15kW31台2005年2台2021年9生活热水蓄热泵DF G40-125/2/1.1Q=12.5m³/h;H=21m;P=1.5kW12020年10DF G40-125/2/1.1Q=6.3m³/h;H=20m;P=1.1kW12018年11生活热水循环泵DF G25-100/2/0.37Q=3m³/h;H=12.5m;P=0.37kW21台2005年1台2019年12生活热水供水泵DF G40-160/2/2.2Q=20m³/h;H=26m;P=3kW22019年13冷却塔HLT-(D)400Q=400m³/h;P=11kW22017年14电锅炉/690kW22006年15热水锅炉/270kW12006年16蓄冰槽/245m³12006年17生活热水箱/32m³12006年18板式换热器/2737kW12006年19生活热水板换/450kW12006年20软水机/3T22006年21生活热水供水泵DF G40-200(i)/2/5.5Q=16.3m³/h;H=48.5m;P=5.5kW12006年22空气源热泵机组清华同方FS-L-R-60制冷量66kW;制热量68kW;功率21.5kW32010年妇产、血透23空气源热泵机组天加TCA401XH制冷量130kW;制热量140kW;功率39kW32017年手术室24空气源热泵机组欧贝YJR-65RM制冷量65kW;制热量70kW;功率22.4kW32019年体检中心25模块式风冷冷水(热泵机组)特灵空调CXAJ0655B1NSBRA制冷量65kW;制热量69kW12015年放射科核磁共振26精密空调广东欧科EKCU05A风量:6900m³/h32015年放射科27空气源热泵机组山东维克制冷量68kW;制热量72.5kW;功率22kW22021年PCR实验室5、分体空调及风机盘管数量分体空调及风盘数量序号位置数量(台)总计1行政楼411202急诊33门诊楼204住院楼155设备楼86东部门卫17食堂48电器设备维修间29钢板房110实验室周围/东411发热门诊1612污水处理站/西213南部门卫3风机盘管数量序号位置数量(台)总计1门诊、急诊、住院楼569569二、采购标的总表1.服务类标的:序号服务类标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服务要求简述备注1合同能源管理年10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医院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由中标人对医院进行节能诊断设计、施工改造、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投融资及中央空调系统相关运营维保工作,并支付全院水、电全部的能源费用以及运维人员薪酬、维修、保养费用等。医院按月度支付服务费用,月付款金额为中标价÷12,调价部分金额双方另行核算三、服务内容及要求1.服务内容序号项目明细1供水、供能现有所有建筑的中央空调、生活热水、照明灯具、用电设备、日常用水等2日常操作中央空调主机(含冷水机组、空气源热泵)、水泵(含空调水泵、生活热水泵)、冷却塔设施日常操作3采暖机房设备的日常操作4生活热水系统机房的日常操作5水泵房及主管网日常巡查与操作6制冷机房日常巡检与操作7系统及设备维护保养(维护保养标准不低于医院现有执行标准)冷水机组、空气源热泵、风冷热泵、多联机、精密空调、冷却塔等空调、制冷所有相关设备维护保养8输配系统包括冷冻泵、冷却泵、生活热水泵的维护保养和日常清洗9水质管理,包括中央空调冷却水、冷冻水水质处理10中央空调末端维保,包括:空调水系统、风系统(含建筑物内所有排风系统)、新风系统、电系统的维护、修理工作。包括末端风机盘管、新风机等的定期清洗、消毒和日常维护,以及空调系统(包含末端漏水)的应急维修及吊顶恢复。11维修包含所有空调系统相关及投标人所投的其他设备及设施的人工与材料费用。(不包含医院组织的改造所需更换部分,但在医院更换更新改造后的空调系统维修仍由中标人负责)12运维人员现场运维人员不低于4人,执行24小时值班制,符合国家薪酬政策。负责托管范围内设备的运行、维护、应急抢修及日常节能管理13分体式空调负责维修分体式空调,不包含分体式空调到寿命时整体更换更新及非能源公司原因造成的整体更换更新。14手术室、ICU、PCR机房1.日常巡检与操作,温湿度满足手术室标准;2.所有净化机组的维护、保养、维修;3.初中高效过滤器的定期更换15灯具中标人应将院区内所有灯具更换为LED节能灯具(现使用中的LED灯具可不做更换),并负责全院照明灯具的免费维修、更换。16节水负责日常自来水供应,节约用水管理,管道漏水的应急抢修17费用结算结算全院电费、水费,支付中央空调系统维保费用及运营人员工资,并满足医院日常管理要求。18满意度调查每季度接受临床、科室、主管部门的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调查结果与服务考核相关。19其他在完成日常运维台账的基础上,负责医院评级评审材料及上级查检相关台帐制作,服从医院实际运行管理要求,接受医院及上级部门管理及安全检查等工作。2.服务要求2.1合同期内,投标人负责其所投入的设备的维修以及更换的一切费用;对于非投标人投资设备的维保,投标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日常维修、维护;对于非投标人投资的托管范围内的设备损坏(除寿命到期或者不可抗力)仍由投标人负责免费维修(包含但不限于末端清洗药剂、末端电机、电容、金属软管、风滤网、过滤器、润滑油、垫片、部分阀门等)。投标人的运维服务范围还包含医院所有现有的分体空调、热泵机组、托管的机房等。2.2每年在供冷前,对中央空调水系统(包括冷却水系统、冷冻水系统)管道进行防腐、除藻、清洗、消毒、加药,延长管道使用寿命,确保冷凝器制冷换热效率正常。清洗完成后,投标人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水质检测报告》,冷却水中不得检出嗜肺军团菌,所有指标应符合GB/129044-2012。对冷却塔的电机、电器及传动部件等进行检查、更换,确保运行平稳。(由院方推荐水处理公司,确保清洗质量。)2.3中央空调末端维保包括:空调水系统、风系统(含建筑物内所有排风系统)、新风系统、电系统的维护、修理工作。在空调换季前,对空调水管进行清洗、换水、拆洗各个过滤器,清洗冷却塔积水盘、风机盘管积水盘,冲洗冷凝水管,包括对冷水机组蒸发器的通缸清洗,确保制冷换热效率,保证空调水路通畅。末端设备风机盘管每两个月至少进行一次维护保养,清洗所有滤网,并根据空调使用情况或院感防控要求,增加维护保养频次。2.4每年对膨胀水箱进行清洗,每年夏、冬两季运行前对中央空调水质要进行水质置换(一般在5月和10月进行)。2.5对所有带有过滤器的水泵原则上每年要检查和清洗一次,特别是经冷却塔管道过滤器的检查和清洗必须要做。按照班组日常使用对所有冷热水泵(生活类)要进行每月置换,确保合理使用。2.6对所有管件、管道、阀门地面设备有腐蚀现象应主动联系对其进行防腐油漆处理,并对上述全部保温进行负责,确保保温效果和美观。2.7新风系统、风机盘管每年至少要自行检查、清洗一至两次。每年,中标人必须聘用第三方专业公司对新风系统、空调系统(包括风机盘管等)、手术室净化系统等全面清洗一次,并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报告》和《竣工报告》(院方认可的第三方检测公司,确保清洗质量)。2.8生活热水水箱每年至少要检查、清洗一次,并对内部结构进行检查并附有详细说明和照片,确保安全。2.9中标人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托管事宜,建立专业管理团队提供服务。中标人管理团队成员应当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管理团队成员名册、相应的资质资格证书应提交采购人备案,并根据采购人对机房的管理的要求认真落实相关事宜。2.10中标人的人员需遵守医院相关制度规定和院感防控的等一系列要求。2.11每月定期向院方管理部门提供日常和节假日运维人员值班表及保养计划时间表。2.12提供运维人员定期岗位培训计划和安全生产教育计划,新上岗维保人员需经过公司培训合格以及院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安排工作。需接受院方管理部门的监督及检查,对于院方管理部门认定服务态度恶劣、责任心不强、技术不过关的人员,院方管理部门有权要求该人员调离本项目服务范围。2.13由于医疗卫生机构用能的特殊性,所有用能设备系统以及智能监测管控系统的全部主动管控权由采购人合理管控,中标人须在采购人认可的情况下对用能设备进行合理提醒协助管控。托管期间,中标人有义务对采购人给予提供的公物财产要合理使用,如人为造成的损失则由投标人负责赔偿,未经过采购人允许,不得随意停止水、电、气的供应,不得随意关闭灯具、办公等设备,不得随意降低项目用水压力等参数。2.14中标人负责机房内的所有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等的法定检验。并配合检验部门要求做好相关事宜(取得运行资质)及所有的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等检验并取得相关机构的检验合格证和拆装到位,确保所有设备在安全期限范围内安全平稳运行。2.15中标人负责空调机房内的所有设备、设施、管道以及办公区域和地面等的更新、维修、清洁、消毒卫生工作,包括机房外公共区域,每日对地面卫生进行清洁一次,每周对设备进行至少清洁一次,每月对机房内所有设备、管件和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等进行清洁一次并有详细的清洁、消毒记录。2.16中标人应将院区内所有灯具更换为LED节能灯具(现使用中的LED灯具可不做更换),并负责全院照明灯具的免费维修、更换。2.17中标人负责生活用冷、热水的主管道巡检,节约用水管理,管道漏水的应急抢修。2.18中标人若发现有私自拆、改、破坏能源系统的行为时,及时上报采购人,并马上采取措施制止,若严重威胁到能源系统的可暂停服务。2.19中标人应对能源使用、设备维保进行检查和监督,制止能源浪费行为。2.20中标人投资的设备、工程等在合同期内的维保及质量问题由中标人负责。2.21因中标人未按期缴纳电费、水费,导致采购人断电、断水事故或造成其他损失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但不可抗力或采购人有违约行为的除外。2.22中标人负责运维人员的安全管理,在合同履行期内,因中标人原因出现的安全(工伤)事故由中标人负责承担。2.23中标人不得将该服务转包(手术室净化机组维保、水质处理、中央空调风系统清洗消毒等需要专业公司完成的除外)。2.24维护所需备件和材料应为原装零备件和材料,对维护、维修所需要的重要设备和配件(如变频板、通讯板、电动阀及其他重要配件)要求为提供一定数量的备货,备件品种与数量应能满足维保的需要,确保中央空调系统一般故障能在24小时内修复。2.25中标人负责医院中央空调系统(首端-末端,包括水系统、风系统)、热泵机组、精密空调、手术室机房净化机组、ICU净化机组、PRC净化机组的维护保养,并承担配件、耗材、人工等维修费用。2.26凡属本项目维护保养范围内的设施设备所需材料由投标人供应。维修费用实行总包价,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四、改造内容及要求★1.节能改造内容本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托管模式,在满足医院住院楼、门诊、急诊、行政楼等建筑的舒适性和功能性等相关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自行投资开展综合节能改造,改造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序号改造项改造内容改造要求备注1制冷系统1、拆除现有蓄冰机组,住院楼更换为变频螺杆式(或磁悬浮)机组;原有冷水机组可作为备用机组保留。2、门诊楼可选空气源热泵机组供冷暖,或与住院楼共同使用制冷机组,但需电动阀远程控制。3、急诊(包括门诊检验科、急诊CT)更换为空气源热泵机组单组独供冷暖1、住院楼总制冷量应不小于1800kW;2、门诊楼总制冷量应不小于840kW;3、急诊总制冷量应不小于70kW;4、满足各供冷区域,供冷设备的相互备份;5、噪音控制,低于国家相关噪音控制标准。必选2供暖系统1、拆除现有的2台690kW电锅炉,更换为空气源热泵机组;2、新增一台功率≧350kW电锅炉做为应急备用辅助热源,应对极寒天气或空气源热泵故障影响1、住院楼总制热量应不小于1300kW;2、门诊楼总制热量应不小于660kW;3、急诊总制热量应不小于60kW;4、满足各供暖区域,供暖设备的相互备份;5、噪音控制,低于国家相关噪音控制标准。必选3生活热水系统保留现有270kW电热水锅炉,作为备用热源。新增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作为日常使用主机1、24h供应;免费定量供应;2、日产水量应满足30t;3、生活热水标准为50±5℃,4、提供计算依据,并设计热水机组及系统,增加末端热水智能刷卡系统设计;5、应设置备份热源,不间断供应热水。6、噪音控制,低于国家噪音控制标准。必选4手术室、ICU净化空调及妇产科空调系统1、手术室、ICU增加1组空气源热泵机组,并入现有手术室、ICU空调系统,确保主机出水温度达到降温除湿要求;2、更换妇产科现有空气源热泵机组1、手术室、ICU增加1组空气源热泵机组,制冷量≥60kW,机组制冷出水温度≤6℃,满足手术室温湿度要求。2、合同期内,视设备使用状态,投标人承诺免费更换手术室原有天加机组。3、更换妇产科空调,制冷量应不小于198kW,制热量应不小于204kW4、各机组应具备备份冷热源。5、噪音控制,低于国家相关噪音控制标准。必选5循环水泵对现有2014年以前的水泵进行更换1、水泵应可实现变频控制;2、可实现能管平台的监测和远程控制。必选6冷却塔冷却塔填料改造、冷却塔电机改造,对现有布水系统改造1、冷却塔散热效果良好,冷却塔进出水温度差≥5℃;2、冷却塔电机应可实现变频控制;3、布水系统均匀分布。必选7机房改造1、对机房现有管路进行改造布置;2、对蓄热水箱进行改造1、机房内设备及管路合理布置,制冷系统实现高效机房标准;2、根据系统需求量,重新计算水箱所需容量并进行改造。3、噪音控制,低于国家相关噪音控制标准。必选8智慧管理平台建设后勤智慧化综合管理平台1、应可实现能源管理数字化、智慧化、可视化,应具备能耗监测系统、智能化群控系统功能;2、应具备兼容子系统的能力,并免费开放端口。如:物业管理、医用气体、医废运行及管理信息模块等;3、10年期内免费对软件升级维护;4、监控中心的装修、改造5、大屏(运营中心主屏:4*2,共8块65寸LCD拼接屏)必选9照明系统灯具LED改造1、应将院区内所有灯具更换为LED节能灯具(现使用中的LED灯具可不做更换)2、负责全院照明灯具的免费维修、更换,及节能管理;3、公共区域及无人诊室、办公室等采用智能控制措施,智能化控制照明灯具。必选10分体空调分体空调节能控制加装分体空调节能控制器,可实现温度过高、过低调节和人离自动关停等功能。必选11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建太阳能热水系统新建太阳能热水系统,利用可再生资源制取卫生热水,补充院内部分卫生热水需求。铺设面积≥100m2。可选12太阳能路灯院区内增设部分路灯增设太阳能路灯不少于15盏,改善院区的夜间照明,太阳能板不小于70W,LED光源不小于60W,锂电池不小于60AH。可选13幕墙玻璃幕墙玻璃隔热节能门诊楼南立面、住院楼东西两侧玻璃贴膜隔热、节能可选14电开水炉电开水炉节能替换医院共有15台电开水炉,替换为节能可加热净水机。可选备注:★(1)合同期满后,中标人所投设备设施、软件和对应的产品手册、使用说明等以及能耗监控系统、医院智慧后勤运营指挥中心的产权归医院所有,且中标人不得据此主张任何款项或费用,并且必须配合办理各项移交和手续办理。(2)如有改造范围外的增减需获得医院的书面认可。★2.设计与施工要求(1)由中标人自行组织进行现场实际情况调研,并根据现场调研情况,按照采购人设定的建设目标,因地制宜的进行系统二次设计,选择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技术或产品。(2)节能改造须在不影响采购人所有秩序的前提下进行;如发生影响秩序的改造作业,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随时停工。(3)中标人应提出关于施工管理的措施及意见,包括安全、消防、治安保卫、场地清洁、绿化保护、现场管理等。特别应考虑施工期间安全问题,避免影响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中标人进场后,应加强管理,做好安全、文明施工。★3.改造要求(1)需要对原有主要耗能设备进行分项计量,使得项目节能效果可计量、可监测、可考核;(2)需要对主要耗能设备的能耗接入智慧后勤能源管理平台,可通过该平台对各设备的能效指标进行实时分析、监测,并由专人进行管理维护。(3)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完成改造,达到“空调系统改造施工规范要求”,相关标准参照:《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16)。★4.技术要求4.1节能措施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要求以及工艺、设备等相关标准的规定。产品设计及设备安装应符合相关各项标准,特别是《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20)及《公共机构能源托管规程》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4446-2023规定。4.2项目的技术改造不能影响原设备的使用,并保证项目运行的安全性、可靠性。5.设备要求使用先进、节能的设备替换原有设备的实施项目,保证新投入设备必须要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证明文件,满足采购人正常使用。6.验收标准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参照相关标准规范执行的要求和标准进行)7.运行维护(1)中标人应设专门的服务管理部门,快速响应要求,投标文件中应列出具体响应方式及保障措施。(2)项目中改造、加装或更换的设备设施的质保,在托管期内均由中标人负责。8.合同支付和结算方式8.1付款方式(1)合同金额以中标人合同中列明的年能源服务费为支付基准。合同生效后次月付款,以月作为付款周期,每个周期的能源服务费金额=年能源服务费÷12。(2)双方签订合同后,医院收到中标人的有效票据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首年合同款的10%。(3)后续医院于每月15号前,向中标人支付上月的能源服务费。(扣除已支付的预付款费用)8.2合同期内,医院产生的的电费、水费由中标人进行支付。医院配合中标人完成全院电费缴纳及开票第三方协议、水表过户事项(过户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必须按照供电局、供水公司以及医院的要求,及时、足额缴纳电费、水费,保障医院用电、用水及时供应,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缴费,否则视为根本违约。9.运营人员中标人至少派驻经采购人认可的4名运营人员接管采购人中央空调系统运营及维保工作,配备相应的工程师,按国家有关政策支付其薪酬和相关各项待遇(包括社保等)。如需减少运营人员配置必需取得采购人书面同意,且满足采购人的各项运营需求。接管后,运营人员所发生的所有风险由中标人承担。五、技术服务要求1.建设综合能源服务体系中标人应充分理解本次综合能源全托管服务项目内容,打造完善的综合能源服务体系。除满足相应的节能技术改造外,应详细描述节能考核制度、节能监督制度、节能培训体系等;并充分描述如何运用平台和能源专家团队实现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管理节能体系。2.服务要求2.1供应时间:供冷时间5月10日~10月15日(参考时间)供冷条件(供冷时间段)室外最高气温连续5天>26℃或2天>29℃或当天>31℃开始供冷室外最高气温连续5天<24℃或2天<23℃或当天<21℃停止供冷梅雨季节、天气闷热等特殊情况不受气温限制,根据采购人需求制冷供热时间11月1日~次年3月31日(参考时间)供热时间(供热时间段)室外最低气温连续5天<15℃或2天<14℃或当天<11℃开始供热室外最低气温连续5天>15℃或2天>14℃或当天>11℃停止供热如遇急冷空气影响导致气温骤降等特殊情况,根据采购人需求增加应急设备供热。空调标准室内温度:供冷不高于26℃,供热不低于20℃(手术室、ICU、血透室等除外),病房新风系统运行正常。生活热水标准全年供应,非病房区域24小时供应,病房区域24小时定量供应,手术室生活热水单独供应。热水温度满足国家标准。照明标准照明亮度标准满足国家规范考虑医院行业特殊性,实际服务时间服从医院工作实际需要,由医院统一安排。2.2服务标准2.2.1服务管理2.2.1.1投标人负责医院采购需求中服务内容清单中的所有工作,服从医院监管。2.2.1.2投标人应制定完备的中央空调系统、生活热水系统、手术室机房等的运行管理章程,配备足够的技术人员,按照医院运营要求,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2.2.1.3中标人负责所有水系统主管网巡查工作,及时发现漏水点、维修。如中标人巡查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则漏水水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2.1.4中标人负责全院日常的节能降耗管理,制定节能管理措施,采用技术手段,避免长明灯、长流水等现象的发生。2.2.2维保管理2.2.2.1中标人应按照医院采购需求,接管医院中央空调系统、空调水系统、风系统(含建筑物内所有排风系统)、热泵机组、精密空调、手术室机房净化机组、ICU净化机组、PRC净化机组的维护保养运营及维保服务。维保服务范围包括空调主机、水泵、阀门、冷却塔、末端等所有内容等。2.2.2.2中标人应确保中央空调稳定供应,遇到故障或紧急情况时,中标人应15分钟内到达现场,4小时内解决问题(如有延期,需向医院说明原因)。2.2.2.3中标人应配备合理的应急抢修人员,发生空调末端漏水等紧急情况时,应3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控制漏水范围,不能影响到医院正常的诊疗秩序。2.2.2.4中标人应按照医院中央空调系统管理要求,按季度提供保养及维护计划,按月度提供设备保养巡检记录,日常保养维护、巡检记录。2.2.2.5中标人应提供本次合同管理范围内各类保障设备运行故障的应急预案,以确保在项目实施期间医院24小时保障的需求。3.调价机制3.1近年来能源价格波动较大,从公平公正的角度考虑,采用以实际浮动调价方式。托管期间因国家政策原因,能源、资源单价涨跌幅在5%范围内由乙方承担涨跌幅的能源费;能源、资源单价跌幅超过5%,则由乙方按季按实退还甲方超出5%部分的能源、资源费;若能源、资源单价涨幅超出5%,则由甲方按季按实支付乙方超出5%部分的能源、资源费。能源、资源费结算基准单价以2023年1-12月份均价为基准,基准电单价:0.616元/kW·h;基准水单价3.41元/t,并以此作为调价核算基准价。3.2当用能设备功率增减累计少于50kW,不予调价;当设备功率增减达到或超过50kW,对增减部分的设备进行单独挂表,按照该设备的实际用能情况对能源服务费进行增加或者减少。3.3合同能源全托管范围包含医院招标前的现状内所有区域及所有设备,具体清单在签订合同前由双方共同完成现有建筑、设备、设施及其他相关内容交接,交接清单由双方签字确认。3.4合同能源托管实施后,医院新增面积按用房性质,由双方依照招、投标文件、合同及其他相关材料共同协商,达到一致后增补价格。3.5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甲乙双方考虑到国家对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缴纳基数的调整以及物价调整等因素,可按照上年政策性工资调整比例予以调整,并签订补充协议。3.6合同能源管理调价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方可执行。4.合同能源管理能耗数据及年度平均支出4.12021-2023三年平均能耗数据碳排放指标能源名称年消耗单位折标准煤系数单位当量值tce量电力4894100kw*h0.1229kgce/kwh595.99水79289t0.4857kgce/t38.51合计////634.504.2系统维修、维保费用保养项目金额(万元/年)服务范围备注中央空调设备维护保养8.0冷却塔、电锅炉、制冷主机、阀门、水泵等杭州华源制冰机维护保养3.2制冰机南京大工热泵机组维护保养3.63台热泵机组、3台精密空调南京大工中央空调水处理3.5中央空调水管道防腐除藻南京天杰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服务7.8空调风道、风机盘管、新风系统、手术室净化机组、分体空调等清洗、消毒无锡荣鼎手术室、ICU、PCR实验室设备层设备维保7.1设备维保无锡康华能源系统维修配件费用12.7中央空调及供水系统(首端—末端)零星维修、配件;手术室、ICU、PCR实验室更换滤网及维修费杭州华源南京大工无锡康华外委维修合计45.9保养项目金额(万元/年)服务范围备注中央空调设备维护保养8.0冷却塔、电锅炉、制冷主机、阀门、水泵等杭州华源制冰机维护保养3.2制冰机南京大工热泵机组维护保养3.63台热泵机组、3台精密空调南京大工中央空调水处理3.5中央空调水管道防腐除藻南京天杰中央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服务7.8空调风道、风机盘管、新风系统、手术室净化机组、分体空调等清洗、消毒无锡荣鼎手术室、ICU、PCR实验室设备层设备维保7.1设备维保无锡康华能源系统维修配件费用12.7中央空调及供水系统(首端—末端)零星维修、配件;手术室、ICU、PCR实验室更换滤网及维修费杭州华源南京大工无锡康华外委维修合计45.94.32021-2023三年平均支出数据(万元)医院平均能源费用支出基准类型支出备注水费(元)270640平均用水量79289t/年,用水平均单价3.41元/t电费(元)2835000平均用电量4894100kw*h/年,用电基准单价0.58元/kw*h人员工资(元)200700维修成本(元)459000合计(元)37653405.原有设备设施拆除原有设备、设施及材料拆除由中标人负责,拆除后放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交由采购人保管,所有拆除的设备所有权属于采购人,由采购人按照固定资产报废规定进行集中处理。六、节能目标1.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托管期间的年节能量(节约的用电量+用水量)与能源基准(2021~2023年水电用量平均值)之比应达到15%(节能率)或以上,如果不能实现,则视为投标人根本违约。2.如果在托管期间需要进行中期评估或托管结束时进行节能效果评估,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节能效果评估和能源审计原则上由同一个机构进行,该项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七、考核标准1.考核周期:中标人出具季度和年度能源运行报告,甲方接收报告后进行季度考核,在下一年度1月进行年度考核。2.服务与质量并重原则。中标人按照服务标准、中标人义务的要求,由采购人后勤保障科按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服务质量考核表》负责考核。3.每月累计接到三次投诉,经核实确实存在过失的,采购人向中标人提出书面警告一次,中标人需立即作出整改,同时扣除中标人当月结算费用的5‰。4.如发生采购人向中标人提出书面警告二次后,中标人仍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5.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托管期间的年节能量与能源基准之比应达到中标人承诺的节能率。每年度考核一次,如果不能实现,节能率每下降1%,扣除年度合同金额1%。并以此类推。如有3年的节能率未达到承诺的节能率、且前期总平均节能率也未达承诺的节能率(改造中的项目第1年不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所投设备设施等所有权归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得据此主张任何款项或费用,并且必须配合办理各项移交和手续办理。运维服务质量项目考核表项目考核内容分值得分基础工作(10分)班组架构完整分工明确,现场卫生整洁、良好2 服务方领导重视,关注现场工作主动与用户沟通联系2 现场记录台账真实、详细:总结完整详实2 员工职业素养高,业务熟练,责任心强无违规违纪现象2 员工著装统一,态度端正,服务热情,能吃苦耐劳2 制度建设(20分)机房设施良好,管理制度上墙,现场执行到位5 班组业务学习、技能培训会议,记录详尽真实5 安全管理落实到位,有巡视有记录等资料5 主动沟通,调查访谈有记录、有反馈5 服务(50分)空调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及时,执行操作规范,设备运行正常,设备完好率≥98%。10 报修响应时间≤30分钟,维修合格率98%,质量技术熟练,态度热情10 协助用户开展节能降耗工作,无能源浪费现象5 主动配合用户做好宣传工作,积极落实、响应用户的参观接待、学习交流等活动5 满意度≥90%20 节能效果(20分)供能效果符合项目合同要求20加分项在用户重大活动中保障有力,成绩突出或为用户争得荣誉以及排除险情隐患、避免损失的1~5 注:1.经双方认定,由于服务方的原因造成有效投诉的,罚款200元/次;2.月度考核低于合格分85分,每少1分扣200元,3000元封顶。3.年度考核分在85分以下,由服务方作出书面检查并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处罚5000元。当连续两年满意度﹤70分时,院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4.排除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避免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用户酌情给予一定的加分奖励。第五部分评标办法和标准1.采购代理机构职责1.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六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2.评标委员会职责2.1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评标注意事项3.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3.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3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3.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5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1)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2)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3)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4)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5)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6)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7)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3.6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3.7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4.评标过程的保密4.1评标开始后,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以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4.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标建议等方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参加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4.3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采购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采购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5.报价前后不一致的处理原则5.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规定排序在先的原则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须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确认应当以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6.投标人资格审查6.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如下:序号审查要素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或资格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投标函或资格承诺函。(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http://http://credit.jiangsu.gov.cn/)的查询结果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所有供应商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7.投标人符合性审查7.1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是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序号审查要素审查内容1投标文件有效性投标响应文件签署、盖章(承诺函、报价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是否超过最高限价。未发现属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响应文件内容完整性、齐全性。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2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8.商务和技术评估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项目技术评估商务评估价格评估分值54分31分15分(1)技术评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1.1节能诊断投标人提供详细的节能诊断分析,含综合能耗分析、中央空调设备能效分析、系统运行分析。方案完整、具体、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方案切实可行的加1分;方案贴近采购人实际情况的加1分。3分1.2必选项改造方案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针对该项目“1.节能改造内容”中制冷系统、供暖系统、生活热水系统等10项必选改造内容,必须逐条响应,提供完整技术方案和所投主要设备的选型、技术指标、参数等方案。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技术参数及相关认证,对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认证进行评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基准分10分;2、不满足采购要求的视为负偏离,每有一项不响应必选项的,在第1条评分基础上扣1分,基准分扣完为止;3、本项最多得10分。注:技术参数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可以是该项规定的证明材料(如果有),也可以使用生产厂家官方网站截图或产品白皮书或第三方机构检验报告或其他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原厂公章)。经评委审核证明材料有效,视为满足;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中内容与所填报指标不一致的,该指标按不满足处理。10分1.3可选项改造方案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提供针对该项目“节能改造内容”中:1、太阳能热水系统;2、太阳能路灯;3、幕墙玻璃;4、节能开水器等四项可选改造内容的完整技术方案。每承诺实施一项,且方案完整、具体、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无方案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4分1.4承诺节能率承诺实现节能率在16%>节能率≥15%得0.5分,承诺实现节能率在17%>节能率≥16%得1分,承诺实现节能率在18%>节能率≥17%得2分,承诺实现节能率≥18%得3分,最高3分。年节能率 = 年节能量(节约的水电量换算成标煤)与能源基准(2021~2023年水电耗量平均值换算成标煤)之比。注:电力折算标煤系数0.1229kgce/kW·h、水折算标煤系数0.4857kgce/t,投标人需出具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分1.5运维服务方案1投标人提供符合本项目的中央空调主机、锅炉、风冷热泵、空气源热泵等系统设备的运行维护保养方案。方案完整、具体、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方案切实可行的加1分;方案贴近采购人实际情况的加1分。4分1.6运维服务方案2投标人提供符合本项目的中央空调输配、管路系统的维护保养方案、水质管理方案、系统清洗方案、空调末端维保方案,包括风机盘管和新风机的定期清洗维修。方案完整、具体、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方案切实可行的加1分;方案贴近采购人实际情况的加1分。4分1.7运维服务方案3投标人提供符合本项目的日常运维及节能管理相关措施方案。方案完整、具体、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方案切实可行的加1分;方案贴近采购人实际情况的加1分。3分1.8标准化机房建设投标人提供符合本项目实际的标准化机房建设方案,提供机组布置设计方案、机房现有管路改造设计方案等,制冷机房改造后达到高效机房标准。方案完整、具体、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方案切实可行的加1分;方案贴近采购人实际情况的加1分。3分1.9后勤智慧化管理平台方案投标人提供符合本项目的后勤智慧化综合管理平台解决方案和监控中心装修改造方案。方案完整、具体、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方案切实可行的加1分;方案贴近采购人实际情况的加1分。4分1.10远程监测、控制投标人提供后勤管理远程监测、控制、智能化解决方案。方案完整、具体、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方案切实可行的加0.5分;方案贴近采购人实际情况的加0.5分。2分1.11应急管理方案投标人提供符合本项目的能源管理服务应急管理预案。方案完整、具体、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方案切实可行的加0.5分;方案贴近采购人实际情况的加0.5分。2分1.12施工组织方案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对本项目的实施进度计划措施完整详实、科学合理、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和安全性。方案完整、具体、满足采购需求的得2分;方案切实可行的加2分;方案贴近采购人实际情况的加2分。6分1.13设备投入方案及质量保证投标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配件、外购件的选用(包括但不限于是否符合采购需求)清单,以及质量保证方案。方案完整、具体、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方案切实可行的加1分;方案贴近采购人实际情况的加1分。3分1.14节约用水方案根据国家推进节水型社会的导向,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节约用水方案。方案完整、具体、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方案切实可行的加1分;方案贴近采购人实际情况的加1分。3分(二)商务评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2.1体系认证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没有不得分。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3分2.2综合实力1.投标人具有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制冷空调),类别等级为A类I级得3分,A类II级得2分,A类III级得1分;或拥有集中空调系统维修安装服务企业资质证书,一级得3分,二级得2分,三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多3分。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原件扫描件。2.投标人具有集中式空调设备维修安装运行企业能力等级证书或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登记证书或集中式空调设备维修安装运行企业能力登记证书或其他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认证证书或售后服务证书的,每有1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原件扫描件。3.投标人具有能源管理或能耗监管相关范围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每有1件得1分,最多得2分。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原件扫描件。9分2.3成功案例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实施的类似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业绩的,每有1个业绩得2分,最高得6分。注:1、投标人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协议扫描件,以及项目甲方出具的项目正常运行的相关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未提供的不得分。2、投标人提供上述类似合同业绩中近24个月以来的满意度调查打分或评价资料(按月度、季度或年度提供均可),不满足的不得分。3、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盖有单位公章或相关负责部门章,否则不得分。4、时间以合同中服务期限开始之日计算,如无明确开始之日则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6分2.4改造施工人员1.项目经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安装工程类)或高级能源管理师证得2分,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得1分。最多得3分。2.技术负责人: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得高级工程师的得2分,中级工程师的得1分。注:以上所有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须提供近半年(至少1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5分2.5诊断设计人员节能公司具有诊断设计能力:(1)项目组成员中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暖通工程专业)的1分;(2)项目组成员中具备给排水或电气高级工程师的得1分。本项目最高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注:以上所有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须提供近半年(至少1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2分2.6运维管理人员项目运维团队中具有压力容器、制冷工、机电一体化、水暖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0.5分,最多得2分。注:以上所有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须提供近半年(至少1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2分2.7软件人员供应商具备软件工程师,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2分。注:以上所有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须提供近半年(至少1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2分2.8节能环保供应商所投产品(维修部分的灯具、空调等)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公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或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清单所在页面扫描件(网址 http://www.ccgp.gov.cn/jnhb/jnhbqd/) ,每有1 种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2分(三)价格评估序号评审因素评审细则分值3.1投标报价第一步:最终报价在采购预算价格及最高限价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中标。第二步:在所有有效报价中选择报价最低确定为基准报价。第三步:将所有有效报价与基准报价相比较:等于基准报价的得1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最终报价得分=(基准报价/报价)×15%×100注:根据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提供,对其价格给予10%的调减,以调减后的价格计算价格分。《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格式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有效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5分9.相同品牌产品的处理原则9.1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本项目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10.允许修改评标结果的情形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11.推荐中标候选人11.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1192-CSDL-G2025-0001项目名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能源管理服务项目采购投标人(公章):年月日一、资格部分(一)投标函致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关于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能源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JSZC-321192-CSDL-G2025-0001)的投标邀请,我方已完全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据此函,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服务)的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承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合同义务,并承担责任(如有偏离,在投标文件中另作说明)。3.我方已详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书面修改通知(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不明及误解的权利。4.我方已详读全部投标文件,保证提供的投标文件及所有材料的完整、真实、合法、有效性并对其负责,承诺在评审期间,如评标委员会对我方提出澄清要求,将及时作出响应,否则自行承担后果。5.我方同意从规定的招标日期起遵循本招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7.我方知道如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向贵方提出质疑,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承诺:我方如果有上述行为,将无条件承担贵方相关的调查论证费用。8.我方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偏离情况见偏离说明(如果有)。10.遵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11.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扫描件(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者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本部分(六)资格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填写下述表格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本部分(六)资格承诺函)一公司基本信息1公司名称2注册资金3公司地址4从业人数5法定代表人6开户银行7账号8项目联系人9联系电话二公司财务状况(一)2023年度财务状况1营业收入(万):2利润总额(万)3年末“固定资产合计”(万)4年末“流动资产”余额(万)5年末“短期负债”余额(万)6年末“长期负债”余额(万)7年末“资产总计”余额(万)8年末“货币资金”余额(万)三投标人其他信息(一)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及等级:(二)公司2021年度后获得的荣誉及表彰情况四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专业设备一览表 序号品牌、型号及主要参数配置简述购置年份价格数量用途123…五提供本项目服务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本部分(六)资格承诺函)。(六)资格承诺函致: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参与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能源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192-CSDL-G2025-0001)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我方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投标(响应)供应商(全称并盖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删减的承诺事项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如删去本承诺函第3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兹证明(姓名)同志,性别,居民身份证号,在我单位任职务,系我单位主要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电话:单位全称: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注: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响应活动的仅需填写本身份证明。2.投标人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能够对外代表其从事民事活动的主要负责人,视同法定代表人。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就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分院能源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SZC-321192-CSDL-G2025-0001)项目的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含合同签订)。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手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附: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其他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证明材料: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材料附后)投标的,须填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委托书。四、价格部分(一)开标一览表单位名称(公章):项目总报价元(注:本项目报价应为一年价格)项目工期/服务期十年,合同一年一签注:1.“项目总报价”包括本次招标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已支付或将支付的所有费用;2.投标人必须据实填写此表,报价所含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一致;3.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自行拟定五、技术部分(与评分标准对应)六、商务部分(一)投标人资质荣誉(二)经验项目名称项目类型简要描述项目金额(万元)范围实施期限业主意见项目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注:成功案例除填写上表外,还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三)项目负责人能力注:1、项目负责人具有资格证书的,应在本栏目提交相关证书扫描件。姓名近5年工作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证书名称专业资格联系电话曾担任项目主要负责人的项目姓名近5年工作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证书名称专业资格联系电话曾担任项目主要负责人的项目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属违约行为。3、项目负责人需提供近半年(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四)项目实施成员能力(施工人员)序号姓名身份证号人员类别技术证书、级别相关工作经验备注注:1、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属违约行为。3、列入上表人员需提供近半年(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4、列入上表人员具有相关证书、工作经验的,应在本栏目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项目实施成员能力(运维人员)序号姓名身份证号人员类别技术证书、级别相关工作经验备注注:1、行数不够,请自行添加。2、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须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属违约行为。3、列入上表人员需提供近半年(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4、列入上表人员具有相关证书、工作经验的,应在本栏目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七、其他部分(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本声明函中“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内容,必须且只能选择其中之一填写。3.供应商应当根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认真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所能提供的其他文件告供应商书中标(成交)供应商:恭喜您成功中标(成交),为我市采购人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我省已推出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贷款业务,特此告知如下:如您在中标(成交)后遇到资金困难,确有贷款意向,请及时与采购人沟通协调。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说明需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意向,提醒采购人在“苏采云”系统中公示政府采购合同时勾选融资标识,随后将有相关银行为您提供无抵押低息融资便利。具体业务流程可登录“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paying.html)查看并办理。如您需要帮助,请致电镇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电话:0511-80909958。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镇江市财政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能源管理服务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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