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医疗废物处置招标公告(云南省中医医院2025)



云南省中医医院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招取项目(2024JH151)(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云南省中医医院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招取项目(2024JH151)(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3-25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5-G3-00327-YCZB-0014
项目名称:云南省中医医院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招取项目(2024JH151)(三次)
预算金额(万元):437.2335
最高限价(万元):437.2335
采购需求: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医疗废物收运及处置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服务期限为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1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2.2.1按照“根据《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2.2.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执行。2.2.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2.2.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1)云南省中医医院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招取项目(2024JH151)(三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 3.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括:HW01医疗废物,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3.2投标人如自行运输,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委托运输,须提供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委托运输协议。3.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失信信息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进行查询,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投标人当前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时,其投标将被否决。);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2-27 06:00至2025-03-07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yc.html或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②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3-25 09: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开评标室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云南省中医医院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招取项目(2024JH151)(三次):保证金金额:35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不限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3-25 09:30 其他:1.投标文件的递交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如:无法解密、网络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浏览器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3.开户信息开户名: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账号:8719 0345 1810 102 0100026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中医医院
地址:昆明市光华街120号
联系方式:0871-636444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
联系方式:0871-64153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秀群、郝宏飞、包海燕、后俊、张韵
电 话:0871-6415331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云南省中医医院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招取项目(2024JH151)(三次)

品目

采购单位
云南省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
云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27日 14: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2月27日至2025年03月07日每日上午:06: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25日 09:30

开标地点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开评标室1

预算金额
¥437.2335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秀群、郝宏飞、包海燕、后俊、张韵

项目联系电话
0871-64153311

采购单位
云南省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昆明市光华街1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1-63644496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1-64153311

附件:

附件1
云南省中医医院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招取项目(2024JH151)(三次)招标文件-政采云(发布稿)2.27.doc

云南省政府采购云南省中医医院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招取项目(2024JH151)(三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0848-2441ZC210149/YNZC2025-G3-00327-YCZB-0014采购人:云南省中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二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一、总则71.项目概况72.合格的投标人73.投标费用8二、招标文件84.招标文件的构成85.招标文件的澄清96.招标文件的修改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7.投标文件编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8.投标文件的构成109.投标报价1010.投标保证金10★11.投标有效期1112.投标文件的签署11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1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114.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11五、开标与评标1215.开标1216.评标1217.投标文件的澄清1318.评标过程的保密13六、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1319.定标1320.中标通知14七、合同签订1421.合同签订方式1422.合同书不可分割之部分1423.履约担保14八、其他事项1424.质疑和投诉1425.采购代理服务费15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5第三章合同基本格式及主要条款17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3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25(一)投标函25(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7(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8(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29(五)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0(六)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0(七)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0(八)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0(九)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十)投标保证金31(十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31(十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1(十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承诺书。32(十四)投标人无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书面声明函33(十五)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34(十六)廉洁承诺书36(十七)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37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38(一)开标一览表38(二)投标分项报价表39(三)商务条款偏离表40(四)政府采购相关政策41(五)类似项目业绩表(如有)47(六)人员配置48(1)人员配置表48(2)人员团队简历表49(七)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50(八)医疗设备数据信息保密承诺书52三、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54(一)技术规格偏离表54(二)服务方案55(三)医疗废物运输方案55(四)项目实施方案55(五)管理制度及措施55(六)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55第五章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56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68一、项目需求一览表69二、服务要求70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72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云南省中医医院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招取项目(2024JH151)(三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3-25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0848-2441ZC210149/YNZC2025-G3-00327-YCZB-00141.2项目名称:云南省中医医院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招取项目(2024JH151)(三次)1.3预算金额:437.2335万元;1.4最高限价:437.2335万元;1.5采购需求:标段号序号项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是否进口采购预算单价(元)采购预算金额(元)11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招取1项否4,372,335.004,372,335.00注:★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投标人须对所投标段内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1.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1.7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中医医院光华院区、云南省中医医院滇池院区(用户指定地点)。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1.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1.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2.2.1按照“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2.2.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执行。2.2.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2.2.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云南省中医医院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招取项目(2024JH151)(三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括:HW01医疗废物,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3.2投标人如自行运输,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委托运输,须提供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委托运输协议。3.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失信信息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进行查询,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投标人当前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时,其投标将被否决。);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2月27日起至2025年03月07日,每天上午06:00-12:00,下午12:00-23:59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线上获取。(3)方式: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nyc.html或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②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4)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03-2509:30(北京时间)。(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云南省中医医院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招取项目(2024JH151)(三次):保证金金额:350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不限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3-2509:301.投标文件的递交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如:无法解密、网络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浏览器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注: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投标文件未上传或已上传但未按规定的操作流程及时间要求进行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转载本公告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3.开户信息开户名: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账号:87190345181010201000262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云南省中医医院地址:昆明市光华街120号联系电话:(姚老师)0871-6361449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联系方式:0871-64153311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杨秀群、郝宏飞、包海燕、后俊、张韵、樊艳瑾电话:0871-64153311传真:0871-64105031邮政编码:6501064.监督部门联系方式云南省财政厅监督电话:0871-639560995.技术支持政采云有限公司咨询服务电话:400-881-7190云南CA服务电话:4006727666云南壹证通服务电话:400004062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 列 内 容1.1采 购 人云南省中医医院1.2采购代理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1.3项目名称云南省中医医院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招取项目(2024JH151)(三次)1.4项目编号0848-2441ZC210149/YNZC2025-G3-00327-YCZB-00141.5合同履行期限及服务地点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地点:云南省中医医院光华院区、云南省中医医院滇池院区(用户指定地点)。1.6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价:437.2335万元/3年。本项目最高限价:437.2335万元/3年。报价超过采购预算价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第2条”。5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10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元);(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划出,并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不限,其它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转账、电汇凭证、网银备注栏内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3)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提交时间前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其有效期应不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实际完成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时间为准,未按时到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交付人和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4)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提交的注意事项:提交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开 户 名: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招商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账 号:8719 0345 1810 102 01000262联 系 人:张勤联系电话:0871-6415313711★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天12.1投标文件签署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单位电子签章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需要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注:自然人投标的,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以投标自然人电子签名代替。13.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03-25 09:30(北京时间)13.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客户端投标17.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25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标准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规定,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按服务类收费标准下浮20%计算,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1.1.一、总则1.1.1.1.项目概况1.1采购人: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采购代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项目编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合同履行期限及服务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2.合格的投标人2.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2.1.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2.1.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2.1.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1.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2.2.1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括:HW01医疗废物,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2.2.2投标人如自行运输,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委托运输,须提供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委托运输协议。2.2.3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失信信息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进行查询,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投标人当前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时,其投标将被否决。);2.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2.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4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2.1-2.3项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5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1.3.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3.2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二、招标文件1.2.1.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本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基本格式及主要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评标程序及评审办法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4.2根据本须知第5条和第6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2.2.5.招标文件的澄清5.1投标人应认真核查招标文件,如有疑问的,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截止时间前以在线不署名提交要求采购人澄清,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澄清要求不予接受。所有获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数字证书(CA)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通过在线方式进行不署名提问。5.2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及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通知每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逾期提交的的疑问问题将不予回答。1.2.3.6.招标文件的修改6.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6.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否则,后果自负。6.4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招标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1.3.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3.1.7.投标文件编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7.2用非中文版印刷的产品说明书、技术资料等,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7.3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一律用公制。7.4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详见“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必须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满足任何一条将导致投标无效。(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1.3.2.8.投标文件的构成8.1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格式的,请按照附件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由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及技术标部分组成。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三、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8.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1.3.3.9.投标报价9.1报价应为一次性人民币含税价(元),须报服务期内的所有费用包干价,包括人工费、清运费、差旅费、住宿费、管理费、利润、保险、税收、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有相关费用。投标报价应为人民币报价,其他货币报价为无效报价。9.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标明拟提供服务的总价,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标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投标人没有填入价格的部分在项目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部分费用已包括在其单价和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不得由此向采购人进行索赔。9.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9.4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9.5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9.6投标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报价,否则一经查实,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9.7投标人不得将整个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只投其中一种或几种服务),否则该投标无效,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3.4.10.投标保证金10.1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前附表。10.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即人民币,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划出,并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不限,其它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转账、电汇凭证、网银备注栏内必须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10.3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提交时间前到达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账户,其有效期应不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实际到帐的时间为准,未按时到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的交付人和投标人的名称必须一致,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0.4保证金退还:(1)以转账、电汇、网银方式缴纳的保证金,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投标人打款账户;(2)以支票、汇票及本票等票据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经财务查账确认后以网银对公转账的方式退还到投标人开户账户;(3)以银行保函或者保证保险方式缴纳的保证金由投标人自行联系出函机构进行退还。(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使用单位签订了合同,交纳了中标服务费五个工作日后退还。(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后退还。10.5下列任何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书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费用的;(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的。1.3.5.★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11.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可征得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确认。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但不得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1.3.6.12.投标文件的签署12.1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单位电子签章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需要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注:自然人投标的,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字以投标自然人电子签名代替。12.2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在修改错漏处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公章。1.4.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4.1.1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3.1投标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需要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13.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1.4.2.14.投标文件修改和撤回14.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14.2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政采云平台规定进行编制和递交。14.3根据本须知第10.5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5.五、开标与评标1.5.1.15.开标15.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网上开标。15.2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停止开标。15.3开标程序:(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2)开标:顺序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采购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人须使用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30分钟内完成对电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3)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5分钟内投标人还未进行解密的,代理机构可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未预留联系方式或预留联系方式无效,导致代理机构无法联系到投标人进行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4)开标会议结束。15.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异议,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在线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并记录在案。1.5.2.16.评标16.1资格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第五章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6.2评标由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在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并由相关部门监督。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16.3评标原则:依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合法、保密”原则;16.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评标方法。16.5评标过程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第五章“评标方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16.6评标应当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评标委员会成员和与评标活动有关的人员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评审工作纪律,不得向外界泄露评审情况。★1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6.8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5.3.17.投标文件的澄清17.1评标委员会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7.2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5.4.18.评标过程的保密18.1投标文件开启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8.2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采购人及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更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否则一经核实,其投标文件将被宣布为废标,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六、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1.6.1.19.定标19.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19.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顺序确定中标人。1.6.2.20.中标通知2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20.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1.7.七、合同签订1.7.1.21.合同签订方式21.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1.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1.3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7.2.22.合同书不可分割之部分22.1招标文件;22.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22.3中标通知书;22.4合同书附件。1.7.3.23.履约担保23.1如招标文件有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履约担保的金额及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23.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1.8.八、其他事项1.8.1.24.质疑和投诉24.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受理质疑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4.2投标人提供的质疑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投标人提供的质疑函(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原件。24.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4.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事项,并依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答复导致中标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相关情况书面报财政部门备案。24.5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8.2.25.采购代理服务费25.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计算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25.2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25.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最后一页。1.8.3.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6.1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26.2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公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公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公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6.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合同基本格式及主要条款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项目内 容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3年。2服务地点云南省中医医院光华院区、云南省中医医院滇池院区(用户指定地点)。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支付每年服务费,费用一年一付。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说明:合同格式仅供参考,以中标人与采购人最终实际签订合同为准,但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项目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云南省财政厅制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单位章)名称: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云南省中医医院委托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云南省中医医院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招取项目(2024JH151)(三次)”的公开招标结果,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内容:1.服务名称、供货商、技术服务内容、服务年限、总价1.1.1产品名称:1.2.2供货商:1.3.3技术服务内容及要求:2.服务期限3.合同总价款: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整,小写:¥元。(含税)4.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5.售后服务及要求6.技术培训及维护服务7.履约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返还8.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支付每年服务费,费用一年一付。9.违约责任10.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1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自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14.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确认的传真件、函件、采购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和其他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本合同附件是其不可分割之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合同书及附件;2.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3.中标人投标文件(响应文件);16.附件名称(如有请务必填写)以下无正文甲方(公章/合同章)名称;云南省中医医院地址:昆明市五华区光华街120号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0871-63614496签订日期:乙方(公章/合同章)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云南省中医医院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招取项目(2024JH151)(三次)投标文件项目编号:0848-2441ZC210149/YNZC2025-G3-00327-YCZB-0014投标人:(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年月日1.8.4.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格式1.8.5.(一)投标函致: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我方仔细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和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总报价(大写)元,人民币(¥),在(合同履行期限)完成服务。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7、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9、我公司理解并完全接受本文件全部内容,并承诺参与投标后,不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任何疑问。10、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天内有效。11、(其他补充说明)。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1.8.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彩色)。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1.8.7.(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公司名义参加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签字):性别:年龄:部门:职务:身份证号码: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注:1.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彩色),如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并参与相关活动,则不需要办理授权。如有被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上述文件,则必须按本格式规定填报并提交授权书,否则被授权的代理人将不被认可。2.本项目要求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后提供授权代表由投标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其他单位代缴社保的证明材料不予认可。1.8.8.(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企业名称:2企业地址:3所有资质:4电话联系人5传真电子邮箱6注册地注册年份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附营业执照复印件)8主营范围:1、 2、 3、 4、 …9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1、附投标人简介(包括投标人固定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技术能力等)。2、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8.9.(五)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4)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5)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8.10.(六)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8.11.(七)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8.12.(八)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8.13.(九)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加盖电子公章)。1.8.14.(十)投标保证金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8.15.(十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括:HW01医疗废物,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8.16.(十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自行运输,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委托运输,须提供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委托运输协议(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1.8.17.(十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承诺书。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电子公章)。投标人自行编制,格式自拟。1.8.18.(十四)投标人无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书面声明函一、下述公司负责人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如无则本项填写“无”)1.2.3.……(可自行添加)二、我公司与下述公司存在直接控股关系:(如无则本项填写“无”)1.2.3.……(可自行添加)三、我公司与下述公司存在直接管理关系:(如无则本项填写“无”)1.2.3.……(可自行添加)我单位郑重声明: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供应商未参加_(项目名称)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可查。特此声明。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1、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直接控股关系,是指单位或个人股东的直接控股关系;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3、直接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直接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1.8.19.(十五)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投标:(一)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六)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请投标人出具是否存在上述情形的承诺函(内容自拟),并按照格式填写《投标人在职人员情况表》相关内容。如出现上述情形的,将向财政部门报告,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投标人在职人员情况表序号姓名性别职务身份证号123…注:1、投标人须如实填写公司所有在职人员。★2、评标委员会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在职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所提供的在职人员存在重复的,相关投标均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8.20.(十六)廉洁承诺书承诺书(投标人)本企业参与项目的投标人,现作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2、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4、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云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上述行为,本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8.21.(十七)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或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投标人自行编制,格式自定。1.8.22.二、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1.8.23.(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元)大写:小写:每年服务价格(元)大写:小写: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实施地点投标保证金(元)其他承诺或声明注:1.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每年服务价格=投标总价/3。3.此表中的投标总价即为最终报价,不允许有任何调整,如有价格折扣,应在投标声明中列出,开标时一并予以公布,未在本表中列出的价格折扣一律不予认可。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8.24.(二)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序号服务内容数量单价(元)总价(元)备注12合计(人民币元)注:1、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中“采购标的物清单”中的采购服务,按顺序逐项报价并填报此表,不得缺项漏项或任意合并项目报价;不得删除或修改本表要求填报的内容,否则评委将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2、如果不提供详细投标分项报价表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8.25.(三)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商务条款招标文件的条款要求投标文件对应承诺正偏离/响应/负偏离备注1合同履行期限2项目实施地点3付款方式4质量要求5……678注:1.如果不提供商务条款偏离表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中相应的商务条款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技术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做出了响应,并申明与本采购文件所要求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3.各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本表。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1.8.26.(四)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若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根据制造商情况如实出具声明函。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结果公告公开中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3.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营业收入金额或资产总额不实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4.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所属行业,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出具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填写错误或所属行业填写错误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5.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附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节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加盖电子公章):日期:年月日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不提供本函,视为自愿放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减。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监狱企业证明材料(若有)附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扫描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8.27.(五)类似项目业绩表(如有)序号项目名称业主名称承担范围合同金额(万元)服务期限12345注:附证明材料扫描件(证明材料为有效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的,不予认可,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1.8.28.(六)人员配置投标人自行编写。1.8.29.(1)人员配置表项目负责人姓名学历业务专业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称电话E-mail项目组人员姓名学历业务专业职务职称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投入时间(人月)注:1、此表可扩展,内容投标人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调整进行填写3、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职称证(如有)、相关资格证书(如有)及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1.8.30.(2)人员团队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和专业外语水平技术职称执业资格执业证书编号执业年限主要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限、单位名称、从事的工作内容、职务、所获荣誉、证明人、证明人联系电话)近五年内业绩情况序号项目名称委托单位名称服务起止时间工作内容备注1234注:1、人员团队需分别填写此表。2、后附项目组成员身份证、学历证、《劳动合同》、职称证(如有)、相关资格证书(如有)及近一年内任意3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1.8.31.(七)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云南省中医医院:我方,就参加或受委托参加贵院(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等采购活动,郑重做出以下承诺:一、严守法纪、恪守诚信(一)我方承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的政策,以及(相关的集中采购文件)之规定,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公平的交易环境。(二)我方承诺遵守《云南省中医医院违规企业“黑名单”管理规定》。(三)我方承诺不向采购我方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的医疗机构管理人员、采购人员以及其他相关医务人员给予回扣、红包或其他医药商业贿赂。(四)我方承诺,不实施虚开虚受增值税发票及其他形式虚构服务套现洗钱行为。(五)我方承诺,不利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垄断地位或市场支配地位,操纵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价格和供应牟取暴利。不针对不同群体、不同渠道制定实施明显不合理的差异化定价。二、履行合同、配合监管(一)我方承诺,具有履行协议必须具备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供应能力,除我方不可抗因素造成供应困难外,保证在采购周期按照中标(挂网)价格及时足量供应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满足临床需求。(二)我方承诺,遵循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法定原则定价,将价格与成本、供求合理匹配,保持不同品规、不同区域之间价格平衡,维护价格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因第三方实施垄断、操纵市场或要素成本剧烈变化等情形被动提高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价格的,我方承诺在上述情形终止后,及时纠正价格。(三)我方承诺,及时、全面、完整、规范申报失信信息,不漏报,不瞒报,不推诿。三、违约担责,接受处置(一)我方承诺,如我方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购销中存在违背已承诺事项的,我方愿意接受贵院作出的违规企业及“黑名单”评级结果及管理措施。(二)我方承诺,严格管理员工(含雇佣关系,以及劳务派遣、购买服务、委托代理等关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如果我方员工在药品、医用耗材、医疗设备购销中出现回扣、红包或其他医药商业贿赂行为,我方承诺承担失信违约责任,接受贵院作出的违规企业及“黑名单”评级结果及管理措施。(三)我方承诺,主动维护良好信用,必要时采取切实措施修复信用。承诺企业(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年月日1.8.32.(八)医疗设备数据信息保密承诺书云南省中医医院:我方,就参加贵院项目采购活动,所投如下医疗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会涉及读取、存储、分析贵院患者检查、治疗、用药、用械等医疗卫生业务数据信息。序号设备名称(注册证/备案证名称)注册证(备案证)数量投标单价型号生产厂家备注为确保医院医疗卫生网络、数据及信息安全,根据国家网络、数据及信息保密法规,我方作出如下承诺:一、在设备验收、使用、维修、维护过程中对涉及贵医院的涉密信息保密我方承诺:(一)对医院提交的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样品、范本、计算机程序或其他形式的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二)对医院原业务系统的系统结构、系统原代码、系统帐号及口令、数据库内容、业务核心数据及业务流程、各业务系统相关数据信息以及其他专有信息,做好保密工作。(三)从贵医院获得所有保密信息,仅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知识产权及解释权。(四)涉及贵医院的保密信息,我方只用于正常的业务工作,不将保密信息用于其它任何目的。并对保密信息采取合理的措施,以保证保密信息不被泄露,此种措施与贵医院所采取的措施相当。(五)严格要求参与医疗设备验收、维修、维护工作工作人员及我方其他任何参与贵医院合作业务事项开展的人员遵守保密法规,不向第三方披露保密信息,不依据保密信息向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议。(六)时刻加强医疗设备验收、维修、维护工作人员的保密法规培训,确保在日常的正常工作中的保密信息不泄密。(七)在医疗设备和配套的医疗软件需要接入医院网络或与医院业务软件对接时,按流程向医院申请,经批准后接入,需要业务软件授权的,取得厂商授权后接入,不擅自接入或破解软件接入,对违反要求造成医院损失的,由我方承担。(八)我方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雇员或顾问)在安装,维护,运行期间未经医院书面同意,禁止将医疗设备或医疗软件接入互联网;禁止通过互联网远程控制监测医疗设备或医疗软件,对违反的,我方接受处罚,造成贵医院损失的,由我方承担。二、因工作需要,我方仅向有知悉必要的本方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雇员或顾问)披露贵医院保密信息,并要求保密。如发现未经授权人员使用保密信息,及时制止采取补救措施,产生的后果由我方承担。相关情况立即通知贵医院,共同协商,最大程度避免泄密事件发生及扩展。三、未经贵医院事先书面批准,我方不直接或间接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式把保密信息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披露、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者公开。四、接受贵院或贵院委托的具备资质的第三方针对医疗设备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的检查及评估,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及时整改网络及数据安全风险漏洞,确保医疗设备的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五、不复制或仿造贵院的保密信息,医疗设备采集到的数据存放在医院,不擅自收集、存储、传输、交换医疗设备采集的数据,不将相关数据传递至院外或公开发布。六、在贵院第一次向我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之日后起直至该保密信息合法公开时止的期间内,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该保密信息。七、我方配合贵院接受各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检查及监管。如我方违反保密法规而泄密,给贵医院造成损失,自愿承担赔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接受贵医院向上级行政监管部门报告。八、严格遵守国家和行业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遵循满足业务正常使用的最小化权限原则,对医疗设备及配套的软件、数据库、访问端口、账号密码、接入网络等参数进行配置(含升级)时,需向医院信息管理部门发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进行配置(如配置涉及到关键参数,需逐一向医院说明)。在完成配置后,需将配置信息移交给医院信息管理部门和医疗设备管理部门各一份。九、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自愿承担给贵医院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和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评估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上述损失、费用经贵医院出具相关损失/费用凭证后,我方均无条件认可。承诺单位法人签字:承诺单位签章:日期:1.8.33.三、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1.8.34.(一)技术规格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投标文件对应响应正偏离/响应/负偏离技术支持资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备注投标人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日期:年月日注:1.如果不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服务的具体参数值,不得复制招标文件的参数填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为负偏离。3.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中的服务要求,逐条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若不如实填写、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4.投标人应将支持该项服务要求响应的技术支持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标注在“技术支持资料索引(页码及条目号等)”一栏中。1.8.35.(二)服务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写。1.8.36.(三)医疗废物运输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写。1.8.37.(四)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自行编写。1.8.38.(五)管理制度及措施投标人自行编写。1.8.39.(六)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8.40第五章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资格审查评审标准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2021年度至今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须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加盖电子公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括:HW01医疗废物,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自行运输,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如委托运输,须提供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委托运输协议(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信用状况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失信信息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进行查询,评标时由相关工作人员统一提供给项目评标委员会,投标人当前存在失信被执行情况时,其投标将被否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加盖电子公章)。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加盖电子公章)。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资格审查程序: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资格审查前附表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个的,不予评标。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 审 内 容评 审 标 准7.1.4符合性评审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授权委托书(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电子公章);(2)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电子公章);(3)按规定格式填写;投标报价(1)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投报两个或多个报价的;投标文件签署、盖章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的;投标文件格式(1)原则上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的;(2)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内容满足招标文件招标范围的要求;合同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合同履行期限的要求;实质性条款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标注★号条款内容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7.2综合评审标准1)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1+F2+F3其中:F1、F2、F3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3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2)评分因素权重投标报价F1:20分。技术部分F2:60分。商务部分F3:20分。3)投标报价得分F1(满分20分)a.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人不得将整个项目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只投其中一种或几种服务),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b.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注: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扣减额投标报价的10%,用扣除后的最终价格参与评审。单位同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能扣减一次。4)技术部分得分F2(满分60分)1.服务要求指标响应招标文件的程度(满分12分);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中“二、服务要求”,的条款进行评分,全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12分,否则不得分。2.服务方案(满分12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分,至少包括:(1)废物处置的原则;(2)日常医疗废物处置;(3)紧急情况下医疗废物处置;(4)医疗废物交接(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及最终去向等);每缺1项扣3分;每有1项不满足项目实际情况的扣1分;不具备专业性的扣1分;不具备可行性的扣1分;3.医疗废物运输方案(满分15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医疗废物运输方案进行评分,至少包括:(1)运送服务计划;(2)运送流程;(3)车辆人员安排;(4)废物接受及运送程序;(5)运输环境保障方案;每缺1项扣3分;每有1项不满足项目实际情况的扣1分;不具备专业性的扣1分;不具备可行性的扣1分;4.项目实施方案(满分9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分,至少包括:(1)医疗废物处置保障措施;(2)应急预案;(3)医疗废物收集人员培训;每缺1项扣3分;每有1项不满足项目实际情况的扣1分;不具备专业性的扣1分;不具备可行性的扣1分;5.管理制度及措施(满分12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管理制度及措施进行评分,至少包括:(1)项目管理制度;(2)医疗废物暂存地管理制度;(3)保障措施;(4)违约责任;每缺1项扣3分;每有1项不满足项目实际情况的扣1分;不具备专业性的扣1分;不具备可行性的扣1分;5)商务部分得分F3(满分20分)1.业绩评审评分(满分8分):供应商具有近三年(2021年至今)医疗废物处置项目业绩证明文件,每提供一项得1分,分数加满为止。注:证明材料为有效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扫描件,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的,不予认可,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人员配置(满分12分);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配置进行评分,至少包括:(1)人员管理制度;(2)人员岗位职责;(3)人员团队结构;(4)问责制度;每缺1项扣3分;每有1项不满足项目实际情况的扣1分;不具备专业性的扣1分;不具备可行性的扣1分;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1.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2.评审机构2.1评标由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五人以上单数,在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并由相关部门监督。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组长,但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2.2采购人委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的,要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授权代表外,采购人可以委派纪检监察等相关人员进入评审现场,对评审工作实施监督。3.评标原则3.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人。3.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3.3评标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标的依据。4.评标纪律4.1评标专家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2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4.3评标内容和评标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4.4评标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标意见、评标记录和评标结论,一律不得向外传和泄露;4.5任何属于投标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资料,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4.6所有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标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任何人不得私自复制和保留;4.7评标期间,评标人员不得随意外出;4.8评标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人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评标委员会统一组织;4.9评标期间,未经允许,除所有与会人员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标和采访评标工作;4.10评标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5.评标目的评标工作的目的: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是否相符;是否已提供了必备的资料,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评标程序和评标办法推荐出合格的中标候选人。6.评标程序评标只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按: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综合评分——评标报告的程序进行。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少于3名中标候选人,并编写评标报告。7.1评审要求7.1.1在综合评分之前,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7.1.2在需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7.1.3资格评审: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前附表的规定,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未通过资格评审的投标人将不进入符合性评审。7.1.4符合性评审,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进行评审,以确定投标人是否符合要求。未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人将不进入综合评分。7.1.5详细评审:7.1.5.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见评标方法前附表。7.1.5.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对投标人的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对其他需要借助专业知识评判的主观评分项,应当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公正评分。7.1.5.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7.1.5.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7.1.5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7.1.5.5价格部分(F1)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报价计算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价格部分得分。技术部分(F2)和商务部分(F3)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得分为该项因素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所有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7.1.5.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1.6投标文件的澄清7.1.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7.1.6.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并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1.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7.1.7.评标结果7.1.7.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7.1.7.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7.1.7.3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要停止评标工作并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活动;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串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7.2综合评分对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按以下方法进行综合评分。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公式计算出各投标人的总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低排列,依次类推。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中间插入法确定分数,具体分值如下:评标总得分F1+F2+……+F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其中F值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汇总得分的算术平均值。8.统分原则8.1评委应首先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写出书面意见并按招标文件规定分值评分。8.2除投标报价得分(F1)外,其余部分由各评委自主评分并签字确认。8.3统分原则:计算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该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8.4统分办法:各项评分因素得分的总和即为投标人最后得分。9.评标结果9.1评标委员会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9.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单位。9.3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11.1关于中小企业11.1.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1.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1.1.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1.1.4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后附),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1.1.5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针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1.2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1.2.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11.2.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11.2.3本项目针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1.3关于监狱企业:11.3.1依照(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1.3.2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11.3.3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11.3.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1.4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11.4.1供应商提供经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或环保产品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方可获得加分。11.4.2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其中以“★”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11.4.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11.4.4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1.4.5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11.4.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116.55.195.54:8001/#/homePage)查阅、下载。认证机构名录如若以现行最新规定为准。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1.8.40.1.一、项目需求一览表(一)采购标的物清单标段号序号★是否进口项目名称数量计量单位采购预算单价(元)采购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11否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招取1项4,372,335.004,372,335.004,372,335.00(二)采购标的物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说明:1.请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中的服务要求,逐条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若不如实填写、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内所有服务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漏,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1.8.40.2.二、服务要求1、采购内容序号拟采购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预算控制价(元)预算小计金额(元)1两院区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招取项14,372,335.004,372,335.002、资金来源:保障服务部当年医疗废物处置预算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支付每年服务费,费用一年一付。四、清运地点:云南省中医医院光华院区、云南省中医医院滇池院区五、服务要求及标准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医疗废物收运及处置等工作。2.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并达到如下要求: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医疗废物分类与包装标识要求,装卸、搬运医疗废物容器(如包装袋、利器盒等)、周转箱(桶)的正确操作流程;在运送途中一旦发生医疗废物外溢、散落等应急情况时,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运送人员在作业过程中,须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风险登记的不同,采取适宜、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3.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使用有明显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车辆。医疗废物专用车辆应当达到防渗漏、防遗撒以及其他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使用后,应当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场所内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医疗废物运送路线应尽量避开人口密集区域和交通拥堵道路,车辆行驶时应锁闭车厢门,不得丢失、遗撒和打开包装取出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装载至乙方运输工具后,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4.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双方工作人员必须共同认真做好医疗废物交接工作,规范填写电子及纸质《危险废物转移联单》。5.中标人须制订应急预防措施,运输、处置过程中因发生泄露、遗失、扩散等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6.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处置危险废弃物的专业标准和技术规程进行转移交接、运输和处置,并严格完善交接登记手续。7.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处置合同后,由中标人报相关环境保护部门备案。8.中标人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招标人产生的医疗废物收集做到日产日清,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处置对接工作,并积极响应、完成招标人要求的临时工作。9.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提供足够数量的周转容器,对重复使用的医废垃圾桶每次使用后,进行严格清洗消毒。注:(1)最高投标限价详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招标公告)部分“1.5采购需求”中最高限价。如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投标。1.8.40.3.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国家计委关于印发《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类型费幸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0以上0.01%0.01%0.01%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l.0%=1万元(500-100)万元×0.7%=2.8万元(1000-500)万元×0.55%=2.75万元(5000-1000)万元×0.35%=14万元(6000-5000)万元×0.2%=2万元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废物处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