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招标公告(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2025)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 | 其他建筑工程
项目概况
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H(采)202503
项目名称: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750000
最高限价(元):375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75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需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视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特定资质要求:3.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3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以上两条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如为联合体,必须为(3.1)和(3.2)条两者联合,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符合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的第(3.2)条。浙江省外企业须在中标结果发出后五天内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3.4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必须具备B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不接受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3.6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一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3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湖州市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中心2号楼2楼开标区开标室261-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十、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5、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huzhou.gov.cn/)“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6.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 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 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浔镇人瑞路38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3019887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2-30198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浔镇朝阳路北侧联谊新村1号综合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魏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3130980
质疑联系人:仰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2-313098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
传真:
联系人:孙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302673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终稿-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doc251.6K
南林春晓.pdf53.7K
吴越嘉苑.pdf42.2K
西江月.pdf16.5K
终稿-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doc
南林春晓.pdf
吴越嘉苑.pdf
西江月.pdf
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财政审批编号:[2025]71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项目编号:ZJJH(采)202503项目名称: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采购人: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盖章)代理机构: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03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07第三章供应商须知…………………………………………………29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42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5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61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为电子磋商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磋商项目编号:ZJJH(采)202503二、磋商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 1项375375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视为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质要求:3.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3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以上两条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如为联合体,必须为(3.1)和(3.2)条两者联合,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符合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的第(3.2)条。浙江省外企业须在中标结果发出后五天内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3.4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必须具备B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不接受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3.6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一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四、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点之前(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2、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5年3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2.3提倡供应商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顺丰,快递单上请注明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名称);邮寄地址为: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浔镇朝阳路北侧联谊新村1号综合楼3楼),收件人:魏先生,电话:0572-3130980)。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7日下午17:00时前,拒绝到付(邮寄时,请备注工作日配送,各供应商应时刻关注物流信息,显示签收时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予以确认),供应商须留足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当天解密,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未提供或因供应商问题造成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http://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并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磋商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具体的响应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7、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等)。七、磋商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大屏幕。八、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9点30分整九、响应地点: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响应(电子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十、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5、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huzhou.gov.cn/)“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6.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十一、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2-3019887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魏先生联系电话:0572-3130980质疑函接收人:仰女士联系电话:0572-3130980地址:南浔镇朝阳路北侧联谊新村1号综合楼3楼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联系人:孙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2-30267311.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23.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编号:ZJJH(采)202503二、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三、采购项目: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四、最高限价:375万元五、项目概况:(一)项目范围工程名称: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建设地点:南浔镇(西江月、南林春晓、吴越嘉苑)装修范围:包括室内的装饰、家具家电、运动器材、电器设备、智能化设备、厨房设备等其他设施设备;涉及的工程包括墙面、地面、天花板、照明、空调、给排水、弱电、消防、拆除改造、广告布置等。功能布局:(1)南林春晓服务中心面积约503.44平方米,共一层。功能区域须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大厅、康复训练、文体区、便民服务区、心理咨询室、影音室、阅览书画区、棋牌室、茶水间、厨房间、助餐区、助浴室、康养服务室、洗衣房、卫生间。(2)吴越嘉苑服务中心面积约268.59平方米,共一层。功能区域须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大厅、阅览书画区、活动区、文体区、便民服务区、棋牌室、办公室、影音室、备餐区、助餐区、茶水间、卫生间。(3)西江月服务中心面积约513.58平方米,共一层。功能区域须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大厅、便民服务区、阅览区、书画区、文体区、康复训练区、心理咨询室、康养服务室、影音室、棋牌室、茶水间、洗衣房、厨房间、助餐区、卫生间。(四)工程要求1.施工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法规要求,确保安全、耐用、环保。2.项目管理:施工方需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合同要求执行,确保工期和质量等各项指标。六、安全文明施工1、供应商应准时响应采购人组织的集中现场勘察,充分了解现场施工条件和施工内容,和采购人进行沟通,对有异议的地方全部以书面方式反馈给采购人。2、供应商应承诺在采购人规定的工期内开工(以采购人下达开工令为准),并按要求在规定日期内竣工。供应商应充分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如因施工期间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失,成交供应商将按原价赔偿。3、供应商报价中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等费用,该报价是指完成该工程的所有相关费用及利润。供应商应制定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施工培训,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4、供应商应仔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建设的需要,统一服从业主及监理的现场管理,并对进场的周边已施工好和原有的建筑设施加以保护,并做好与其他施工配合,以保证本工程的顺利完工;在施工期间落实人员打扫施工区域内环境卫生,确保不污染路面,做到道路整洁。因车辆进出或对现有道路、房屋、管道、绿化等所有设施的损坏、修复而发生的一切费用都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若不能及时修复或未达到原质量标准通过验收的,则由采购人安排其他单位进行修复,所产生的费用由本工程成交供应商承担,具体产生的工程量费用计量由监理计控。施工组织时尽可能考虑本项目的专业性,制定相关的施工技术方案,供应商可在勘察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将这笔费用综合考虑在响应报价中,不再单独计价。七、工程建设标准1、本条所列的技术规范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最低技术标准规范,供应商可选择高于本章所列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企业技术标准,但供应商需提供所采用的企业技术标准高于本条所列技术标准规范的相关证明材料。2、本工程所用的规范与合同条件、图纸的规定和要求是一致的,应互相对照阅读和使用。如果规范与图纸中有明显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到规范中任何条款的叙述中没有明显的规定,都应认为指的是采用监理工程师可以接受的建筑工程中的习惯做法。规范执行中,某些条文如有不明确的,其解释权应属于监理工程师,但须符合合同条件中的相应规定。各分项分部工程均应严格按图纸的规定和要求,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对图纸的任何变更,均应报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批准。本工程执行国家及本省、市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以及有关条例、实施办法等。当适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几种标准与规范出现意义不明或不一致时,应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就此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指令。除非本规范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1)本工程建设标准。(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规范。(3)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委的标准和规范。其他国家官方、团体或协会颁布的标准和规范。八、商务要求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施工通过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日期由采购人确定)质量目标合格缺陷责任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付款方式▲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及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制定如以下付款方式: 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日内支付预付款,即合同金额的4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5%,工程的整体资料移交采购人,经采购人对整体资料复核完整后支付至合同款的100%,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以采购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为准。乙方根据甲方每期的支付金额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经采购人对整体资料复核完整后支付至合同款的100%,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以采购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为准。乙方根据甲方每期的支付金额提供正规税务发票。注:若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九、其他要求:1、本次磋商,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安全防护、卫生环保、文明施工、二次进场等费用,该费用列入相应措施费,综合考虑在响应报价中。2、施工所需用水、用电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接出,费用综合考虑在响应报价中。3、成交供应商的雇员及设备的保险等保险取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若因自身原因给周边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其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第三章供应商须知3.1.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2编号磋商文件编号:ZJJH(采)202503财政审批编号:[2025]71号3磋商内容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4项目实施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5答疑和澄清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6响应文件的制作1、响应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不做强制性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2.1 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2.2 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供应商如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的,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加密提供;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均按未提供处理;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示结束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再向采购人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包括最终报价文件)三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相一致。7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9:30(北京时间)8响应文件提交商截止时间及地点:本次磋商将于2025年3月10日9点30分截止,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 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大屏幕。实施,供应商无需派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席磋商会议。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磋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7日下午17:00 时前,拒绝到付,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被拒收。邮寄地址为: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浔镇朝阳路北侧联谊新村1号综合楼3楼],联系电话:0572-3130980,(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顺丰,邮寄时,请备注工作日配送,各供应商应时刻关注物流信息,显示签收时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予以确认)。3、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3.1 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时间上传的; 3.2 仅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的; 3.3 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按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未提供或因供应商问题造成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9磋商时间2025年3月10日9:30(北京时间)10磋商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11履约保证金无12磋商有效期60天(日历天)13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14其他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2份完整的纸质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文件)给采购人,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3.23.3.一、总则1.概况1.1项目名称: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1.2采购人: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1.3监管部门: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1.4项目资金来源:政府预算资金,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6采购项目服务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1.7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8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视为小型、微型企业)。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3.磋商费用3.1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2磋商费用: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共计人民币37000元整,由成交供应商支付。3.4.二、磋商文件的说明4.磋商文件的组成4.1磋商文件为本次采购人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4.2.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2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4.2.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4.2.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4.2.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2.6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3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均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5.磋商文件的答疑5.1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5.2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6.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对服务期限、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8.响应文件的签署8.1响应文件的形式与效力:(一)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二)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8.2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一)《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2)技术部分:1、项目理解;2、进度管理;3、安全文明施工方案;4、应急预案;5、设计方案;6、人员配备;7、质量保证方案;(3)商务部分:1、商务响应表;2、合理化建议;3、售后服务;(4)资信及其他部分:1、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供);(资格审查条款)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资格审查条款)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和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个人社保证明(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牵头人提供);(资格审查条款)4、信用承诺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资格审查条款)5、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以采购公告资格要求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均可);(资格审查条款)6、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和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个人社保证明(以采购公告资格要求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均可);(资格审查条款)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建筑业)(如有);8、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0、企业业绩;11、企业认证;12、其他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内容。(二)《首次报价文件》:(1)响应函;(2)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3)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4)磋商代理服务费承诺函;(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9.磋商报价说明9.1响应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9.2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提供相应的报价,不得缺项和漏项,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9.3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完成本磋商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税金、运输、保险、服务、检测验收及其他应由供应商承担的费用),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凡未列入表达清楚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磋商总报价中;9.4如实际服务中发生服务内容的调整须经采购人同意,增减服务内容的结算按实际发生价格计算;9.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自担全部风险责任,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9.6供应商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和提供给采购人的优惠条件应在响应文件中列明,开标后提出的优惠条件一律不予考虑;9.7供应商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采购项目质量;9.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里有关响应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异议,应在开标前五天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9.9供应商要按磋商项目内容、数量及服务要求,按格式要求规范填写采购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无效磋商;9.10磋商分二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9.11最后报价应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在线磋商、报价,若因系统原因无法在线磋商、报价时,可通过如下方式: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zjjhzxyxgs@163.com)向各供应商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最后报价的通知函,供应商在收到此函后30分钟内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并以邮件的形式提供,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最后报价由代理机构统一提交至磋商小组,并宣读最后报价,采购人及监督人在最后报价表上签字确认;9.12各供应商应事先做好充足准备,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作自动放弃处理;9.13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9.14采购人不接受备选方案。10.磋商有效期10.1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签署11.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11.3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将有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1.4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应由供应商加盖校对章。3.5.三、响应文件的提交12.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9:30(北京时间)13.提交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14.提交方式:14.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5年3月10日9:30(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未提交响应文件处理);14.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邮寄快递送达,收件地址为: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浔镇朝阳路北侧联谊新村1号综合楼3楼],联系电话:0572-3130980,收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7日下午17:00,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15.其它事项15.1采购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的磋商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5.2供应商的修改书和撤回通知应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日期前按规定的时间及方式(邮箱或传真等)送达;15.3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修改撤回通知书后,应当出具签收单(或收回签收单),通过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送达;15.4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电子响应文件已成功解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自动失效,不予启封。16.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通知,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6.2在磋商截止时间至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7.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7.2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7.3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3.6.四、磋商规则、程序17.磋商规则17.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所有供应商均应在线准时参加磋商会;17.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7.3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7.3.1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的;17.3.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17.3.3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7.3.4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17.3.5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服务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17.3.6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17.3.7响应货物或服务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17.3.8响应货物或服务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7.3.9未改变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首次报价的;17.3.10提供不真实资料的;17.3.11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17.3.12未响应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18.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19.磋商过程的保密19.1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19.2磋商小组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资信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19.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19.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9.4.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9.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9.4.4不同供应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相互混装。19.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磋商无效:19.5.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19.5.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9.5.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5.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9.5.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19.5.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19.5.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0.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判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系统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承诺。21.磋商程序与方法21.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如发现有不符合审查条款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审查内容详见响应文件组成中资格审查条款。21.2初步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主要审查:21.2.1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文件签署、盖章齐全;21.2.2响应文件中技术与服务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实质性要求;21.2.3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或规定。21.3通过政采云系统,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内容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在线答复的同时,须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文件形式通过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1.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1.4.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1.4.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1.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1.4.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4.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5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磋商结束后,所有供应商须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最后报价,并提交至磋商小组。21.6确定成交供应商21.6.1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成交供应商;21.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1.6.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1.6.4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2.成交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将成交结果在原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按有关规定执行。23.成交通知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传真、信函)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24.废标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3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24.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本磋商规则及程序只适用于“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编号:ZJJH(采)202503)”磋商文件。3.7.五、授予合同25.授予合同的依据25.1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成交通知书;25.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25.3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26.合同签订26.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承诺均为合同附件;26.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26.4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废除授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6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26.7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6.6条的规定,则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3.8.六、其他内容2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自愿接受取消磋商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7.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27.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材料的;27.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7.5成交供应商拒绝缴纳磋商代理服务费的;27.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4.(仅供参考,以正式合同为准)项目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的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项目编号:甲方(招标人):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乙方(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的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签署本合同,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一、工程施工概况:1、工程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的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2、工程施工地点:南浔镇3、设计内容:4、工程施工主要内容:5、工程量: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采购文件中所属的全部内容)二、设计服务期: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施工工期: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三、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四、工程成交总承包金额:¥(人民币大写):。其中设计费:建安费:。第一、二部分合同协议书及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示范文本”。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为履行本合同签定的协议书;(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工程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询标纪要;(8)投标文件;(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0)图纸;二、工期延误: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1.招标范围以外增加的工程量以及工程变更带来的返工,无论超过多少量、多少次都不能影响施工进度及竣工时间;2.不可抗力;三、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要求:1、所有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检验均应遵照国家、省颁布的技术标准、规范和符合施工图纸的内容、标号。材料须有法定的材质证明。2、乙方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个施工环节和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的检查,详细做好质量检查记录,乙方的质检人员应及时向监理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3、对隐蔽工程,须由质量管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重要的隐蔽工程须由质量管理单位、质监(指政府质监工程,下同)、甲方检查验收,经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手续,方能进行下道工序。4、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四、工程价款及调整:1、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总价合同_______方式确定(1)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完成设计图纸内工作量所包括的风险、税费等所有费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报价时考虑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工程设计变更及联系单签证__2、单价的调整。(1)设计变更及联系单签证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类似的单价计算确定;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b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乙方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投标时所采用的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甲方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执行。五、工程量确认:1、每次申请工程款时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交质量管理单位、甲方审核,但该工程量仅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竣工结算依据,若乙方提供工程量报告延期,则支付工程进度款也相应延期。六、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日内支付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40%;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5%;3、工程的整体资料移交采购人,经采购人对整体资料复核完整后支付至合同款的100%,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以采购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为准。乙方根据甲方每期的支付金额提供正规税务发票。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七、材料供应:1、所有材料由乙方采购,并要求一次性进场。材料选用应满足设计图纸需求,若与设计图纸需求不符,必须经甲方核准,方可施行。根据施工技术规范、检验标准需经有关部门检测后方可用于工程中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向甲方提交检验(检测)合格证书,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当乙方选定的材料质量达不到预期质量目标要求时,甲方保留更换的权利,且合同价格不予调整。若使用劣质材料施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或中止合同。无论甲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材料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2、乙方采办的材料,品牌、规格、质量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在订购前,材料的样品须报甲方审批认可,甲方有权抽样试验,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或未经确认的材料,甲方有权令其出场,作停工处理,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3、暂定价材料、设备由甲乙双方共同考察确定并签证,乙方购买。如需招标的,由甲方另组织招标,材料的产地、品牌、质量、价格须经监理、甲方签证后方可采购,否则甲方不予支付价款。材料、设备如未经甲方审核,擅自购进的材料、设备应予以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价款。4、进场的材料、设备如未经甲方签署出场证明,不得运出场外。5、取土费用及一切物资材料的运输远近因素等,已包括在响应报价中,响应报价中的材料价格不因市场因素变动。八、工程变更:以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变更联系单为准,并按有关规定计量和计价。九、竣工验收与结算: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无约定的结算时参考《浙江省计价规则》(2018版)合同价款与工程结算。十、甲、乙双方责任:(一)甲方: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施工图纸)和必要的技术交底。2、协同当地落实好工程建设所需的用地、用电,做好有关政策处理工作。3、及时安排工程质量管理单位进驻工地开展监理工作,协助解决施工过程中应由甲方负责的其它事宜。4、按工程施工进度及时予付工程款。5、工程全面竣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二)乙方: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规范完成各项工作。严格按图施工,按规范合理程序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应立即进行返工,直至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根据质量管理单位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基本资料和数据,负责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施工测量放样工作,提交计量测量资料,并报送监理人审核。保护好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乙方自行增设的测量控制网点。3、必须逐日记录施工日记,定期向甲方报告施工进度和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单,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4、制定施工安全制度,在施工区内设置一切必需的信号装置,确保工程和由乙方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确保他人和财产的安全。如发生工伤事故或伤害他人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5、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全过程文明施工计划措施。6、禁止乙方将工程转包、肢解后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工程,另行招标,并依法要求赔偿因转包或肢解分包造成的一切损失。7、无条件接受工程施工监理、质检部门的质量监督和审计,认真执行监理人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程。8、工程全面竣工后15日内,编制好竣工资料(包括批准开工文件、施工进度;引测、放样及各阶段测量成果;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实际记述;材料试验、配料单及试验分析资料;主要工程材料设备的质保书、合格证;《施工日志》及各项工程质量检查记录;砼浇筑、拆模及养护情况;观测设施的埋设及施工观测记录;特殊问题处理说明的有关技术资料;分项分部工程及阶段验收资料;竣工图、施工技术总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及竣工验收资料;工程中间验收资料;监理机构要求提出的其它资料),接受甲方检查验收。9、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除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外,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直至取消乙方施工资格,终止合同。10、工程质量、施工进程、项目经理到位率、安全无事故、文明标准化工地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要求完成,否则扣罚相应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从工程款中扣罚。(三)双方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则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工程工期违约金,工程违约金为每天万分之五,在工程款中扣除。如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造成工程延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文明施工未达到投标承诺要求,或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罚没安全无死亡、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3、项目班子违约:承担本工程施工的注册建造师到位率应达到施工总日历天数90%以上,否则视为注册建造师不到位,按每少一天扣罚1000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中标注册建造师与施工现场注册建造师不符合(除特殊情况并经招标方同意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退出场,前期所完成的工作内容及人员组织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赞助给甲方,甲方不再支付费用给乙方,乙方不得有异议。并扣罚全额的注册建造师到位率履约保证金。由甲方负责考核。4、未达到投标承诺质量目标,罚没质量履约保证金。5、争议5.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第(1)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湖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它1、其他专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示范文本”。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甲方:乙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编:邮编: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2、首次报价文件目录(具体参考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响应文件的组成”)(本章仅提供部分标准通用表格,具体格式内容请参照本磋商文件中对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评分项目响应文件对应资料自评分响应文件页码对应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报价除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商务响应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项目磋商文件要求是否响应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工期缺陷责任期付款方式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联合体协议书(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采购。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采购文件规定及采购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投标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如果中标,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供应商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姓名)是(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单位授权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的项目的磋商活动。授权代理人在投标、开标、磋商、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授权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职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后附授权代理人最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信用承诺书(供应商)现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1、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2、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开展相关经济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3、加强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不虚假宣传、不违约毁约、不恶意逃债、不偷税漏税,诚信依法经营;4、自愿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依法检查、违背承诺约定将自愿承担违约责任,并接受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制度的惩戒和约束;5、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在信用湖州网站公示,若违背以上承诺,依据相关规定记入企业(个人)信用档案;性质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和责任,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单位/个人:(盖章/签名)时间: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监狱企业声明函〔非监狱企业的不用提供〕本企业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企业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企业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的产品。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名录;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但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注: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业绩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序号项目名称使用方签订时间使用方联系人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须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3.复印件不清楚或有争议的,以原件为准。磋商项目实施人员配备表(项目负责人)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姓名近3年业绩及承担的主要工作情况,曾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应列明细性别年龄职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资质证书编号其他资质情况联系电话注:1、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供应商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2、请附随表相应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加盖公章);3、项目负责人参加供应商社会保险的证明。响应函致:(采购人名称):根据贵方项目的磋商公告(项目编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供应商在磋商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磋商有效期自开标日起60个日历天。4.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名称(公章):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磋商报价(人民币:元)小写¥ 元大写 元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磋商作无效标处理。▲2、应包含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及供应商认为完成本磋商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其它费用,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磋商总报价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磋商费用包括完成项目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磋商代理服务费及其他一切费用。▲4、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磋商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注:该表中报价总价应与“磋商报价一览表”中磋商总价相一致。磋商代理服务费承诺函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一旦我公司成交,我公司同意按磋商文件要求向贵公司交纳成交项目的磋商代理服务费,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当日一次性结清。本承诺函自开标之日起至本次采购期满有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公章:日期:2025年月日5.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一)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二)磋商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以及相关专业的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有关规定组建,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于磋商前在监管人员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有关人员对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必须严格保密,与磋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磋商会;(三)磋商小组成员及参加磋商的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四)磋商小组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磋商;(五)通讯工具管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每个成员的手机都必须关机;(六)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各成员不得随意离开规定的磋商地点,所有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专门保管和发放。磋商小组成员完成磋商时应如数、及时归还,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不得带离磋商现场;(七)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10分、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90分。合格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成交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技术部分得分仍相同的,由采购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决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其他供应商成交候选资格依此类推。第一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采购人也可选择重新采购。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2位小数。二、计算方法:(一)报价部分:10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基准价/磋商报价)×100×10%(二)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部分:90分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应当要求供应商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将该供应商的磋商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附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9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分值一技术分78分1项目理解磋商小组针对供应商提供的项目理解进行评分,分析合理、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得10分,分析存在缺漏项或不符合本项目的,每处扣0.5-1分,最多扣9分。以上方案不提供不得分0-10分2进度管理磋商小组针对供应商提供的进度管理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合理可行、执行有保障、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得10分,方案存在缺漏项或不符合本项目的,每处扣0.5-1分,最多扣9分。以上方案不提供不得分0-10分3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磋商小组针对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合理可行、执行有保障、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得10分,方案存在缺漏项或不符合本项目的,每处扣0.5-1分,最多扣9分。以上方案不提供不得分0-10分4应急预案磋商小组针对供应商提供的意外事件(交通事故、自然灾害、卫生防疫、治安消防等)应急预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合理可行、执行有保障、能应对多种紧急情况的得10分,方案存在缺漏项或不符合本项目的,每处扣0.5-1分,扣完为止。以上方案不提供不得分0-10分5设计方案磋商小组针对供应商提供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分:1、方案策划大纲内容深化。根据方案脉络是否清晰,主线、次线是否相辅相成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2、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根据设计功能分区是否合理,处理是否精致,单个区域主线是否明晰,突出主题,各区域间与公共部位间是否过渡自然,与各区是否紧密结合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3、根据应用软硬件配置是否先进,展示手法是否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4、方案合理运用现场环境,结合现场功能定位,根据整体效果是否符合采购需求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5、提供的效果图、PDF施工图的配备是否完整、合理进行评分,最高得5分。以上方案不提供不得分0-25分6人员配备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经理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得3分。须提供由供应商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个人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0-3分7质量保证方案磋商小组针对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合理可行、执行有保障、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得10分,方案存在缺漏项或不符合本项目的,每处扣0.5-1分,最多扣9分。以上方案不提供不得分0-10分二商务、资信及其他分12分8合理化建议针对本项目的有效建议和措施每项得1分,最高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0-4分9售后服务磋商小组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的服务方案进行评分,方案内容涵盖响应时间、设立专门服务小组、提供7*24小时服务热线、额外增值服务的,每个内容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承诺不提供或无实际意义的不得分0-4分10企业认证1、供应商具备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检验合格的得1分;2、供应商具备有效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检验合格的得1分;3、供应商具备有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检验合格的得1分。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0-3分11企业业绩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业绩每项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0-1分磋商报价表(最后报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磋商报价(人民币:元)小写¥ 元大写 元注:▲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磋商作无效标处理。▲2、应包含服务所发生的费用及供应商认为完成本磋商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其它费用,凡未列入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磋商总报价中。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磋商费用包括完成项目的各种费用及必要的保险费用和各项税金、磋商代理服务费及其他一切费用。▲4、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财政审批编号:[2025]71号)竞争性磋商文件(全流程电子)项目编号:ZJJH(采)202503项目名称: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采购人: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盖章)代理机构: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2025年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03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07第三章供应商须知…………………………………………………29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42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5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61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本项目为电子磋商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一、磋商项目编号:ZJJH(采)202503二、磋商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采购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万元)最高限价(万元)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 1项375375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视为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质要求:3.1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3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以上两条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如为联合体,必须为(3.1)和(3.2)条两者联合,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符合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的第(3.2)条。浙江省外企业须在中标结果发出后五天内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浙江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3.4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不接受临时建造师证书]【必须具备B证,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不接受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证书及B类证书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3.6项目专职安全员不少于一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四、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1、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点之前(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前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上注册账号并登录,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潜在供应商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2、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3、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咨询电话:95763。已经注册成功的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3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2.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5年3月1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2.3提倡供应商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顺丰,快递单上请注明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名称);邮寄地址为: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浔镇朝阳路北侧联谊新村1号综合楼3楼),收件人:魏先生,电话:0572-3130980)。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7日下午17:00时前,拒绝到付(邮寄时,请备注工作日配送,各供应商应时刻关注物流信息,显示签收时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予以确认),供应商须留足邮寄时间,确保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于规定的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3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3.CA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CA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有效的CA锁供开标当天解密,磋商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未提供或因供应商问题造成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http://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并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磋商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具体的响应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7、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形式进行开评标活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无须到场,在线响应即可(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等)。七、磋商地址: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大屏幕。八、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9点30分整九、响应地点: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响应(电子磋商)。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作无效标处理。十、其他事项: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投标响应,磋商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同时供应商须随身携带制作在线投标响应文件时所用的CA锁,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依法获取指:供应商按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在政采云系统上获取并报名成功)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未按照规定方式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3、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供应商,须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5、本次磋商有关信息刊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huzhou.gov.cn/)“政府采购”--“分散采购”版块。6.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成交供应商可凭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www.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十一、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572-3019887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魏先生联系电话:0572-3130980质疑函接收人:仰女士联系电话:0572-3130980地址:南浔镇朝阳路北侧联谊新村1号综合楼3楼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联系人:孙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2-30267311.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向阳路601号23.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一、项目编号:ZJJH(采)202503二、采购人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三、采购项目: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四、最高限价:375万元五、项目概况:(一)项目范围工程名称: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建设地点:南浔镇(西江月、南林春晓、吴越嘉苑)装修范围:包括室内的装饰、家具家电、运动器材、电器设备、智能化设备、厨房设备等其他设施设备;涉及的工程包括墙面、地面、天花板、照明、空调、给排水、弱电、消防、拆除改造、广告布置等。功能布局:(1)南林春晓服务中心面积约503.44平方米,共一层。功能区域须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大厅、康复训练、文体区、便民服务区、心理咨询室、影音室、阅览书画区、棋牌室、茶水间、厨房间、助餐区、助浴室、康养服务室、洗衣房、卫生间。(2)吴越嘉苑服务中心面积约268.59平方米,共一层。功能区域须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大厅、阅览书画区、活动区、文体区、便民服务区、棋牌室、办公室、影音室、备餐区、助餐区、茶水间、卫生间。(3)西江月服务中心面积约513.58平方米,共一层。功能区域须包括但不限于接待大厅、便民服务区、阅览区、书画区、文体区、康复训练区、心理咨询室、康养服务室、影音室、棋牌室、茶水间、洗衣房、厨房间、助餐区、卫生间。(四)工程要求1.施工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法规要求,确保安全、耐用、环保。2.项目管理:施工方需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合同要求执行,确保工期和质量等各项指标。六、安全文明施工1、供应商应准时响应采购人组织的集中现场勘察,充分了解现场施工条件和施工内容,和采购人进行沟通,对有异议的地方全部以书面方式反馈给采购人。2、供应商应承诺在采购人规定的工期内开工(以采购人下达开工令为准),并按要求在规定日期内竣工。供应商应充分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如因施工期间安全措施不到位造成采购人财产损失,成交供应商将按原价赔偿。3、供应商报价中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等费用,该报价是指完成该工程的所有相关费用及利润。供应商应制定安全可靠的施工方案,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施工培训,对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4、供应商应仔细勘察现场,按照工程建设的需要,统一服从业主及监理的现场管理,并对进场的周边已施工好和原有的建筑设施加以保护,并做好与其他施工配合,以保证本工程的顺利完工;在施工期间落实人员打扫施工区域内环境卫生,确保不污染路面,做到道路整洁。因车辆进出或对现有道路、房屋、管道、绿化等所有设施的损坏、修复而发生的一切费用都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若不能及时修复或未达到原质量标准通过验收的,则由采购人安排其他单位进行修复,所产生的费用由本工程成交供应商承担,具体产生的工程量费用计量由监理计控。施工组织时尽可能考虑本项目的专业性,制定相关的施工技术方案,供应商可在勘察现场后根据现场情况将这笔费用综合考虑在响应报价中,不再单独计价。七、工程建设标准1、本条所列的技术规范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最低技术标准规范,供应商可选择高于本章所列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企业技术标准,但供应商需提供所采用的企业技术标准高于本条所列技术标准规范的相关证明材料。2、本工程所用的规范与合同条件、图纸的规定和要求是一致的,应互相对照阅读和使用。如果规范与图纸中有明显未提到的任何细节或在涉及到规范中任何条款的叙述中没有明显的规定,都应认为指的是采用监理工程师可以接受的建筑工程中的习惯做法。规范执行中,某些条文如有不明确的,其解释权应属于监理工程师,但须符合合同条件中的相应规定。各分项分部工程均应严格按图纸的规定和要求,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对图纸的任何变更,均应报监理工程师和采购人批准。本工程执行国家及本省、市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以及有关条例、实施办法等。当适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几种标准与规范出现意义不明或不一致时,应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和校正,并就此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指令。除非本规范另有规定,在发生分歧时,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应按以下顺序优先考虑:(1)本工程建设标准。(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规范。(3)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委的标准和规范。其他国家官方、团体或协会颁布的标准和规范。八、商务要求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施工通过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日期由采购人确定)质量目标合格缺陷责任期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付款方式▲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及要求《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制定如以下付款方式: 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日内支付预付款,即合同金额的4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5%,工程的整体资料移交采购人,经采购人对整体资料复核完整后支付至合同款的100%,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以采购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为准。乙方根据甲方每期的支付金额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经采购人对整体资料复核完整后支付至合同款的100%,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以采购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为准。乙方根据甲方每期的支付金额提供正规税务发票。注:若成交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人可不适用前述规定。九、其他要求:1、本次磋商,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安全防护、卫生环保、文明施工、二次进场等费用,该费用列入相应措施费,综合考虑在响应报价中。2、施工所需用水、用电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接出,费用综合考虑在响应报价中。3、成交供应商的雇员及设备的保险等保险取费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若因自身原因给周边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其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第三章供应商须知3.1.前附表序号项 目内容与要求1项目名称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2编号磋商文件编号:ZJJH(采)202503财政审批编号:[2025]71号3磋商内容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4项目实施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5答疑和澄清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效的,责任自负。6响应文件的制作1、响应文件的制作: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2、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电子响应文件、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不做强制性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2.1 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超过上传时间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2.2 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供应商如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的,应按《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加密提供;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均按未提供处理;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示结束后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再向采购人提供纸质响应文件(包括最终报价文件)三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响应文件内容相一致。7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9:30(北京时间)8响应文件提交商截止时间及地点:本次磋商将于2025年3月10日9点30分截止,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2楼), 具体详见二楼休息区大屏幕。实施,供应商无需派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出席磋商会议。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无效标处理。磋商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7日下午17:00 时前,拒绝到付,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被拒收。邮寄地址为: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浔镇朝阳路北侧联谊新村1号综合楼3楼],联系电话:0572-3130980,(原则上邮寄公司统一采用顺丰,邮寄时,请备注工作日配送,各供应商应时刻关注物流信息,显示签收时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予以确认)。3、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3.1 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时间上传的; 3.2 仅提供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的; 3.3 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按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未提供或因供应商问题造成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 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9磋商时间2025年3月10日9:30(北京时间)10磋商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11履约保证金无12磋商有效期60天(日历天)13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14其他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须提供2份完整的纸质响应文件(包括最后报价文件)给采购人,纸质响应文件须与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3.23.3.一、总则1.概况1.1项目名称: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1.2采购人: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1.3监管部门: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1.4项目资金来源:政府预算资金,已得到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其资金来源已落实;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6采购项目服务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1.7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8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磋商、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2.供应商的资格条件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要求。(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磋商,视为小型、微型企业)。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采购公告。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3.磋商费用3.1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2磋商费用:无论磋商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共计人民币37000元整,由成交供应商支付。3.4.二、磋商文件的说明4.磋商文件的组成4.1磋商文件为本次采购人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4.2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4.2.1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2.2第二章磋商项目采购需求4.2.3第三章供应商须知4.2.4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4.2.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4.2.6第六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4.3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均应在获得磋商文件后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包括补充内容)等所有内容,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5.磋商文件的答疑5.1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5.2答疑内容是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将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磋商失效的,责任自负。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6.2对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同一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补充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该补充文件后,应以书面方式予以确认。7.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如对服务期限、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磋商文件要求和条件的承诺)。8.响应文件的签署8.1响应文件的形式与效力:(一)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具体内容如下:(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以U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二)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整个磋商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在下一顺位的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响应文件自动失效。8.2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和《首次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其中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一)《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1)供应商自评分索引表(2)技术部分:1、项目理解;2、进度管理;3、安全文明施工方案;4、应急预案;5、设计方案;6、人员配备;7、质量保证方案;(3)商务部分:1、商务响应表;2、合理化建议;3、售后服务;(4)资信及其他部分:1、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提供);(资格审查条款)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资格审查条款)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和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个人社保证明(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牵头人提供);(资格审查条款)4、信用承诺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资格审查条款)5、企业资质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以采购公告资格要求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均可);(资格审查条款)6、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和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个人社保证明(以采购公告资格要求为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提供均可);(资格审查条款)7、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属于《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规定的建筑业)(如有);8、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0、企业业绩;11、企业认证;12、其他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或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内容。(二)《首次报价文件》:(1)响应函;(2)磋商报价表(首次报价);(3)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4)磋商代理服务费承诺函;(5)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材料(格式自拟)。9.磋商报价说明9.1响应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9.2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提供相应的报价,不得缺项和漏项,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9.3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完成本磋商文件规定内容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含税金、运输、保险、服务、检测验收及其他应由供应商承担的费用),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凡未列入表达清楚的,将被视为均已包含在磋商总报价中;9.4如实际服务中发生服务内容的调整须经采购人同意,增减服务内容的结算按实际发生价格计算;9.5供应商的最后报价由供应商自担全部风险责任,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报价或追加任何费用;9.6供应商拟采取的竞争措施和提供给采购人的优惠条件应在响应文件中列明,开标后提出的优惠条件一律不予考虑;9.7供应商所有优惠条件和优惠费用不得降低和影响本采购项目质量;9.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里有关响应报价的全部内容应仔细确认,若有异议,应在开标前五天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同全部确认;9.9供应商要按磋商项目内容、数量及服务要求,按格式要求规范填写采购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否则有可能被视为无效磋商;9.10磋商分二轮进行,首次报价在响应文件中体现;9.11最后报价应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在线磋商、报价,若因系统原因无法在线磋商、报价时,可通过如下方式: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zjjhzxyxgs@163.com)向各供应商指定的电子邮箱发送最后报价的通知函,供应商在收到此函后30分钟内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并以邮件的形式提供,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最后报价由代理机构统一提交至磋商小组,并宣读最后报价,采购人及监督人在最后报价表上签字确认;9.12各供应商应事先做好充足准备,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作自动放弃处理;9.13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9.14采购人不接受备选方案。10.磋商有效期10.1自磋商开始之日起60天内。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0.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磋商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11.响应文件的签署11.1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若因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1.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电子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电子响应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须密封、包装,不按此规定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均按未提供处理;11.3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将有可能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1.4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应由供应商加盖校对章。3.5.三、响应文件的提交12.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9:30(北京时间)13.提交地点: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14.提交方式:14.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供应商应于2025年3月10日9:30(北京时间)前将制作、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作未提交响应文件处理);14.2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邮寄快递送达,收件地址为:浙江建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浔镇朝阳路北侧联谊新村1号综合楼3楼],联系电话:0572-3130980,收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7日下午17:00,未按时送达的,均按未提供处理。15.其它事项15.1采购代理机构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酌情延长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的磋商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时间为准;15.2供应商的修改书和撤回通知应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日期前按规定的时间及方式(邮箱或传真等)送达;15.3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或修改撤回通知书后,应当出具签收单(或收回签收单),通过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送达;15.4因网络或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响应文件未成功解密,且供应商提供了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的,以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作为评审依据,否则视为电子响应文件撤回,作无效标处理。电子响应文件已成功解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自动失效,不予启封。16.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6.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通知,必须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邮箱或传真等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16.2在磋商截止时间至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7.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进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7.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17.2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17.3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3.6.四、磋商规则、程序17.磋商规则17.1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磋商会,所有供应商均应在线准时参加磋商会;17.2磋商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17.3供应商的磋商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7.3.1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上传的;17.3.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17.3.3供应商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的;17.3.4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17.3.5响应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磋商有效期、服务期少于磋商文件规定期限的;17.3.6响应文件未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的;17.3.7响应货物或服务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17.3.8响应货物或服务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17.3.9未改变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最后报价高于首次报价的;17.3.10提供不真实资料的;17.3.11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17.3.12未响应磋商文件中“▲”实质性条款。18.磋商小组与磋商原则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磋商小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19.磋商过程的保密19.1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19.2磋商小组通过政采云系统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技术、商务、资信及价格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供应商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19.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磋商,其磋商无效:19.4.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9.4.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9.4.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9.4.4不同供应商的数据电子备份响应文件(U盘)相互混装。19.5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磋商无效:19.5.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19.5.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响应文件;19.5.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5.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9.5.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19.5.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成交;19.5.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0.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判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系统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承诺。21.磋商程序与方法21.1资格性审查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如发现有不符合审查条款的,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审查内容详见响应文件组成中资格审查条款。21.2初步审查磋商小组对通过资格性检查的供应商进行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主要审查:21.2.1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文件签署、盖章齐全;21.2.2响应文件中技术与服务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实质性要求;21.2.3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或规定。21.3通过政采云系统,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的内容与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各供应商在线答复的同时,须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文件形式通过系统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1.4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1.4.1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21.4.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1.4.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1.4.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1.4.5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5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部分磋商结束后,所有供应商须按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政采云系统进行最后报价,并提交至磋商小组。21.6确定成交供应商21.6.1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成交供应商;21.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磋商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1.6.3采购人应当在收到磋商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磋商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1.6.4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2.成交公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确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后将成交结果在原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按有关规定执行。23.成交通知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传真、信函)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24.废标在磋商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4.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4.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3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24.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4.5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本磋商规则及程序只适用于“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编号:ZJJH(采)202503)”磋商文件。3.7.五、授予合同25.授予合同的依据25.1采购代理机构签发的成交通知书;25.2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及补充通知(函);25.3响应文件和磋商时供应商作出的书面澄清、说明、纠正、承诺等;26.合同签订26.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在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和承诺均为合同附件;26.3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依据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签订书面合同;26.4采购人如不与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或者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由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5成交供应商如不按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代理机构将废除授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6.6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各项工作,不得将成交项目违法转让(转包)给他人;26.7如果成交供应商未能遵守本须知第26.6条的规定,则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可将合同授予排序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的第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3.8.六、其他内容2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自愿接受取消磋商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成交的,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7.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的;27.2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材料的;27.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7.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7.5成交供应商拒绝缴纳磋商代理服务费的;27.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4.(仅供参考,以正式合同为准)项目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的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项目编号:甲方(招标人):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乙方(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的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签署本合同,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一、工程施工概况:1、工程名称: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人民政府的南浔中心城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项目2、工程施工地点:南浔镇3、设计内容:4、工程施工主要内容:5、工程量:乙方提供的设计图纸(采购文件中所属的全部内容)二、设计服务期: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施工工期: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三、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机械。四、工程成交总承包金额:¥(人民币大写):。其中设计费:建安费:。第一、二部分合同协议书及通用条款采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9—0201)“示范文本”。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为履行本合同签定的协议书;(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工程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7)询标纪要;(8)投标文件;(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0)图纸;二、工期延误: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1.招标范围以外增加的工程量以及工程变更带来的返工,无论超过多少量、多少次都不能影响施工进度及竣工时间;2.不可抗力;三、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要求:1、所有的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检验均应遵照国家、省颁布的技术标准、规范和符合施工图纸的内容、标号。材料须有法定的材质证明。2、乙方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选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个施工环节和工程质量进行全过程的检查,详细做好质量检查记录,乙方的质检人员应及时向监理人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资料。3、对隐蔽工程,须由质量管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重要的隐蔽工程须由质量管理单位、质监(指政府质监工程,下同)、甲方检查验收,经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手续,方能进行下道工序。4、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四、工程价款及调整:1、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总价合同_______方式确定(1)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完成设计图纸内工作量所包括的风险、税费等所有费用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报价时考虑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工程设计变更及联系单签证__2、单价的调整。(1)设计变更及联系单签证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单价的确定方法为:①合同中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类似的单价计算确定;a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价格;b清单项目某一特征或工程内容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的,其他特征组合标准不变,仅调整发生变化的组合子目价格;②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由乙方根据合同中约定的组价原则,或参考投标时所采用的计价依据提出适当的单价,经甲方或其委托的咨询单位工程师审定后执行。五、工程量确认:1、每次申请工程款时提交已完成工程量报告,交质量管理单位、甲方审核,但该工程量仅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竣工结算依据,若乙方提供工程量报告延期,则支付工程进度款也相应延期。六、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日内支付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40%;2、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5%;3、工程的整体资料移交采购人,经采购人对整体资料复核完整后支付至合同款的100%,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以采购人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核为准。乙方根据甲方每期的支付金额提供正规税务发票。注: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七、材料供应:1、所有材料由乙方采购,并要求一次性进场。材料选用应满足设计图纸需求,若与设计图纸需求不符,必须经甲方核准,方可施行。根据施工技术规范、检验标准需经有关部门检测后方可用于工程中的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并向甲方提交检验(检测)合格证书,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当乙方选定的材料质量达不到预期质量目标要求时,甲方保留更换的权利,且合同价格不予调整。若使用劣质材料施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制止使用,甚至停工、返工或中止合同。无论甲方是否发现和制止,由于使用劣质材料施工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2、乙方采办的材料,品牌、规格、质量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在订购前,材料的样品须报甲方审批认可,甲方有权抽样试验,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或未经确认的材料,甲方有权令其出场,作停工处理,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和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3、暂定价材料、设备由甲乙双方共同考察确定并签证,乙方购买。如需招标的,由甲方另组织招标,材料的产地、品牌、质量、价格须经监理、甲方签证后方可采购,否则甲方不予支付价款。材料、设备如未经甲方审核,擅自购进的材料、设备应予以退场,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价款。4、进场的材料、设备如未经甲方签署出场证明,不得运出场外。5、取土费用及一切物资材料的运输远近因素等,已包括在响应报价中,响应报价中的材料价格不因市场因素变动。八、工程变更:以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变更联系单为准,并按有关规定计量和计价。九、竣工验收与结算: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无约定的结算时参考《浙江省计价规则》(2018版)合同价款与工程结算。十、甲、乙双方责任:(一)甲方: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施工图纸)和必要的技术交底。2、协同当地落实好工程建设所需的用地、用电,做好有关政策处理工作。3、及时安排工程质量管理单位进驻工地开展监理工作,协助解决施工过程中应由甲方负责的其它事宜。4、按工程施工进度及时予付工程款。5、工程全面竣工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二)乙方: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国家规定的有关技术规范完成各项工作。严格按图施工,按规范合理程序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发现工程质量不合格应立即进行返工,直至符合要求,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2、乙方根据质量管理单位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基本资料和数据,负责工程施工所需的全部施工测量放样工作,提交计量测量资料,并报送监理人审核。保护好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乙方自行增设的测量控制网点。3、必须逐日记录施工日记,定期向甲方报告施工进度和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单,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4、制定施工安全制度,在施工区内设置一切必需的信号装置,确保工程和由乙方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确保他人和财产的安全。如发生工伤事故或伤害他人或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5、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全过程文明施工计划措施。6、禁止乙方将工程转包、肢解后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工程,另行招标,并依法要求赔偿因转包或肢解分包造成的一切损失。7、无条件接受工程施工监理、质检部门的质量监督和审计,认真执行监理人发出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程。8、工程全面竣工后15日内,编制好竣工资料(包括批准开工文件、施工进度;引测、放样及各阶段测量成果;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实际记述;材料试验、配料单及试验分析资料;主要工程材料设备的质保书、合格证;《施工日志》及各项工程质量检查记录;砼浇筑、拆模及养护情况;观测设施的埋设及施工观测记录;特殊问题处理说明的有关技术资料;分项分部工程及阶段验收资料;竣工图、施工技术总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及竣工验收资料;工程中间验收资料;监理机构要求提出的其它资料),接受甲方检查验收。9、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除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外,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直至取消乙方施工资格,终止合同。10、工程质量、施工进程、项目经理到位率、安全无事故、文明标准化工地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要求完成,否则扣罚相应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从工程款中扣罚。(三)双方约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设计施工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湖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