肾病风湿免疫科设备招标公告(会泽县人民医院2025)
会泽县人民医院肾病风湿免疫科设备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会泽县人民医院肾病风湿免疫科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3-24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JZC2025-G1-00119-BRXM-0004
项目名称:会泽县人民医院肾病风湿免疫科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199.099994
最高限价(万元):178.4
采购需求:购置14台血液透析机用于业务开展,其中单泵血液透析机 11 台,双泵血液透析机3台(进口),必须是原厂原包装的全新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设备送达会泽县人民医院并按规范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时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会泽县人民医院肾病风湿免疫科设备购置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段(包)1】 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2-27 06:00至2025-03-06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3-24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会泽县春晓街上段尽头右转100米云南炳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0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人民医院
地址:会泽县古城街道办事处瑞祥路2号
联系方式:0874-5120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炳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会泽县春晓街上段尽头右转100米国土小区7幢10号
联系方式:13759513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绍燕
电 话:1375951301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会泽县人民医院肾病风湿免疫科设备购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人民医院
行政区域
曲靖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27日 10: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2月27日至2025年03月06日每日上午:06: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24日 09:00
开标地点
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会泽县春晓街上段尽头右转100米云南炳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01
预算金额
¥199.09999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绍燕
项目联系电话
13759513016
采购单位
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会泽县古城街道办事处瑞祥路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4-5120952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炳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会泽县春晓街上段尽头右转100米国土小区7幢1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759513016
附件:
附件1
会泽县人民医院肾病风湿免疫科设备购置项目-招标文件(政采云).docx
附件2
会泽县人民医院肾病风湿免疫科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pdf
[原件]
会泽县人民医院肾病风湿免疫科设备购置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QJZC2025-G1-00119-BRXM-0004
招标编号:YNBRZCZZ-2025-015
采 购 人:会泽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炳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五 年 二 月
68
68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一、项目基本情况 3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
三、获取招标文件 4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
五、公告期限 5
六、其他补充事宜 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8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
一、总 则 11
二、招标文件 13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6
五、开标与评标 16
六、中标结果 18
七、其他事项 19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21
合同条款前附表 21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27
一、开标一览表 28
二、 资格证明文件 30
三、 商务报价部分 35
四、 技术部分 41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43
第六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48
评标方法前附表 48
一、评标方法 50
二、评审标准 50
三、评标程序 50
四.政府采购政策: 52
1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会泽县人民医院肾病风湿免疫科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JZC2025-G1-00119-BRXM-0004
项目名称:会泽县人民医院肾病风湿免疫科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199.1万元;
最高限价:178.4万元;
采购需求:购置14台血液透析机用于业务开展,其中单泵血液透析机 11 台,双泵血液透析机3台(进口),必须是原厂原包装的全新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设备送达会泽县人民医院并按规范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时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即可,不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27日至2025年03月06日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 CA 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3月24日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
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会泽县人民医院
地址:会泽县古城街道办事处瑞祥路2号
联系方式:李天平 0874-5120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炳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会泽县春晓街上段尽头右转100米国土小区7幢10号
联系方式:彭绍燕 137595130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绍燕
电 话:1375951301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会泽县人民医院
地址:会泽县古城街道办事处瑞祥路2号
联系人:李天平
联系电话:0874-5120920
2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炳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会泽县春晓街上段尽头右转100米国土小区7幢10号
项目联系人:彭绍燕
联系电话: 13759513016
3
招标内容
(实质性要求)
购置14台血液透析机用于业务开展,其中单泵血液透析机 11 台,双泵血液透析机3台(进口),必须是原厂原包装的全新产品。
4
合同履行期限及供货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设备送达会泽县人民医院并按规范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时间)。
供货地点:会泽县人民医院
5
供应商资格要求
(实质性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即可,不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采购代理服务费
1.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金额:130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2.请各供应商在进行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此部分费用,该项费用综合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但不单独列项。
7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
投标有效期
(实质性要求)
自开标之日起90天
10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11
电子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章、签名及加密;
2.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
1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1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14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
15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开标大厅
16
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抽取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抽取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应当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17
评标办法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18
合同分包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是□否
19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2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0.1
本项目预算金额即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178.4万元。
备注:1.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本标段最高限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终止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供应商投标报价的总价有且只能有一个,报价应当包含(不限于):服务人员工资、差旅费 、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管理费、保险费(如有),利润、税收、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所需全部费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20.2
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为判定标准;②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20.3
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一、总 则
1.说明与定义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是会泽县人民医院 。
1.4“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云南炳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资金情况
2.1 已落实
3.招标内容、合同履行期限及供货地点(实质性要求)
3.1 本项目招标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本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及供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4.1合格供应商:指满足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
5.投标费用
5.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5.2 中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6.质疑
6.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提出质疑时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
6.2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为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6.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94号令《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6.4质疑函应当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应当提交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以书面形式递交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的质疑函原件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邮寄送达的以邮件交邮日期为准。
联系部门:云南炳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74-5530055
通讯地址:会泽县春晓街上段尽头右转100米国土小区7幢10号
6.5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供应商的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7.投诉
投诉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招标文件
8.招标文件构成
8.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六章 评标办法
9.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
9.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
9.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9.4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10.1本项目所述的投标文件包含电子投标文件
10.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技术性能要求(见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和商务条件后,编写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该投标无效。
10.3 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标明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售后服务、合同主要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10.4 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5.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
10.6在编制标投标文件时,粘贴图片建议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每份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50M。
10.7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0.8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电子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确认。
11.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1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
11.2 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中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投标文件构成
12.1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开标一览表: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开标一览表”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2)投标函: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投标函”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3)报价表: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及要求填写;
★(4)技术部分:含技术规格偏离表,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技术规格偏离表” 的格式及要求,将所投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逐条对应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并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该表。
该表格将作为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技术部分的评审依据。
★(6)资格证明文件: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
(7)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
……
13.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供应商应按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
14.投标报价
14.1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若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14.2 供应商须就“采购内容及要求”中的所投采购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14.3报价方式:含税包干价。供应商应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按国家或行业现行技术经济标准、定额及规范,自行测算出满足招标要求的投标货物的竞争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货物的出厂价,项目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的价格、运杂费,供应商技术服务费,保证期内缺陷的修复补救费用,市场价格变化的风险费用、利润、税金等的总和,该报价应考虑市场风险、政策性风险、汇率风险等因素,并能保证供应商完成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工作,此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将不作调整。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
14.4货物的出厂价指制造厂生产的,满足招标要求及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货物的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产品的设计费、供应商为取得生产制造投标货物所需的图纸或为采购人提供所生产货物的图纸和技术资料的费用、生产所需的材料费、加工费、辅助材料费、专用工具费、废品损失费、外购配套件费、包装费、利润和税金等费用。还包括必不可少的部件、标准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
14.5项目特别要求的备品备件,指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规定时间内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和报价。
14.6进口组部件、元器件或全进口产品的全部费用须折合成人民币报价,并注明进口件的原产地,交货时需提供商检证明。汇率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7运杂费用:即投标货物到交货地点前的所有费用,包括铁路或公路运费、提货及转运费用、短途运费、包装费、装卸费用、加固费用、保险费等。
14.8技术服务费包括:设计联络费用(若有)、现场服务(包括指导安装和调试费用)和人员培训的费用、技术资料费以及技术咨询协调费用等。
15.投标货币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6.投标有效期
16.1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6.2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17.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
17.1 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章和签名要求: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投标文件需要企业、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17.2 因复印、扫描、拍摄模糊,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造成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会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
1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9.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19.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2未按本章第19.1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20.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20.1 投标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 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提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
20.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20.4 逾期在指定网站递交的或者未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开标与评标
21.开标
21.1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若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21.2 开标时将启封投标文件,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标报价和完成期限等内容。
21.3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开标顺序:按照政采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人的顺序当众开标;
(4)唱标:智能播报/由唱标人宣读投标人在其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5)政采云平台进行开标记录;
(6)开标会议结束。
21.4 开标异议
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22.评标
22.1 评标委员会
22.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2.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2.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2.3 评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六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六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23.评标过程的保密
开标后,直到授予供应商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价(或最高投标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六、中标结果
25.中标人的确定
25.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5.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26.中标通知书
26.1 评审环节完成后,中标通知书经采购单位确认并由代理机构通过CA签章后直接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给供应商,不再以纸质形式提供。
26.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签订合同(实质性要求)
27.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7.2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1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29.1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29.2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供应商应重视其法律责任,并作出不转包承诺。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对履约保证金无要求。
32.验收
3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履约完成后须进行验收。
32.2验收结果不合格的,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参与验收的相关部门的要求及时整改,整改后再次申请验收,整改后验收仍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
32.3采购人、中标供应商均应存档验收记录表。
七、其他事项
33.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34.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实质性要求)
34.1根据财政部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4.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4.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4.4关于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
34.4.1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
34.4.2 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发展改革委公布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其中以“★”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
34.4.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公布的《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4.4.4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在报价组成表备注栏中注明节能或环境标志产品的金额,否则按不利于供应商的原则处理。
34.4.5若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产品经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或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将不予认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34.4.6投标产品属于强制节能产品的应当提供强制节能产品,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对于其他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的评审:详见评标办法。
34.5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设备送达会泽县人民医院并按规范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时间)。
交货地点:会泽县人民医院。
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设备安装完毕60天内,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正常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的95%,尾款5%,验收期满一年后付清。
1
(本合同仅供参考,最终合同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政府采购合同
(电子交易项目适用)
项 目 名 称:会泽县人民医院肾病风湿免疫科设备购置项目
合 同 编 号: (系统编号)
(自编号,如有)
甲 方:会泽县人民医院
乙 方:
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
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签订日期: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供应商全称)
甲乙双方根据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公开招标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定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内容:
一、设备(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和数量、单价、总价:
序号
货物名称
医疗器械注册证号
制造商名称、国别
品牌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备注
1
2
3
……
总价
详细的设备明细附后。
二、随机资料和配套附属设备要求
三、产品使用要求
产品使用符合 标准,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
四、配套设备要求及长期供应优惠条件
五、备品备件(含易损件)要求及长期供应优惠条件
六、合同总价(大写): (人民币 元), 小写: 元
以上价格为甲方指定地点统一交货价并包含安装运输调试费用。
七、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合同签订后项目实施的工作(如与乙方的具体联系和衔结,现场安装调试时配备人员进行监管控制);
2、负责提供设备和项目安装调试所必须的场地和环境;
3、负责组织成立验收小组对设备和项目进行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4、按合同规定享有乙方提供的设备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一、二、三、四、五条款负责完成甲方项目,并保证提供的设备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注册并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进口产品具有国家有关部门完整手续)和产品出厂标准的设备;设备及主要配件质保期为( ) 年,并保证设备在甲方报废前正常运行。 具体服务:保修期内,乙方对设备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保修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主设备乙方提供现场维修,维修人员在收到故障报告后保证( )小时内到达现场, 类故障保证由 人员(或工程师)在( )天内修复, 类故障保证由 人员(或工程师)在( )天内修复;乙方保证在甲方指定地点供应备品备件(含易损件)和配套消耗品;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实行 ( )月时间定期进行保养(或维护、巡检)制度;
2、保证甲方在合同设备(有配套软件的还包括软件产品)使用期间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3、严格遵守商务谈判中标所承诺的一切规定和条款;
4、参与甲方共同进行设备和项目的验收。
八、以上内容与甲方采购确认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或中标产品和设备的技术及服务保证甲方正常使用)。
九、技术培训:
乙方向甲方提供 天的设备使用人员现场例行免费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使用、一般的维修、维护及保养等;食宿自理(各自负责);大型设备(或招标文件有要求、或投标文件有承诺的),乙方还将负责甲方 人专业技术人员(或工程师)国内培训并应获得技术证书,费用由乙方负责,具体时间为 天、地点为 ,其他由甲乙双方协定。
十、甲方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技术质量问题,乙方应提供及时有效的技术支持。
乙方技术支持电话: ,联系人: 。
十一、整体项目完成时间(即设备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按规范安装调试完毕时间)为合同签订生效后 日内。
设备交验地点和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负责将完整配套的原封设备(含开机必要消耗品)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 ),由甲乙双方共同开箱初验,并由乙方按合同规范要求完成安装测试。交货时,乙方随货向甲方交付设备必需的合格证、保修卡,相关资料(如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手册、安装调试说明书、服务手册等)及配备的用件、工具等。
十二、验收及验收标准
1、设备验收:设备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统一初验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2、项目验收:乙方负责设备安装和调试,完工后,甲方测试是否合格并满足技术要求;
3、实作性操作验收:设备是否正常运作( 个月,具体时间按分项要求或在签订合同时协定)。
十三、合同价款结算
合同签订后,设备安装完毕60天内,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正常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的95%,尾款5%,验收期满一年后付清。
十四、违约责任:
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乙方所交设备和安装调试与合同标准不相符合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逾期交货将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因乙方不能按期交付设备或完成安装调试和所交设备或安装调试与合同标准不符使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合同款将向乙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
十五、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反映,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也可以直接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有关规定处理。
十七、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肆份,乙方各执壹份。
十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九、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1、中标人投标文件;2、中标通知书;3、合同书附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会泽县人民医院肾病风湿免疫科设备购置项目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供应商: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
供应商名称
投标总报价(元)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备注
小写:
大写:
注:
1. 此表中 “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函”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投标总报价”一致。
2.此表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投标情况,按规定表格填报,不得漏报。
3.投标报价必须是包括安装、材料、备品备件、包装、运输、装卸、调试、培训、售后服务、技术服务、税费等所有一切费用的总和的总和。
4.开标(唱标)一览表内容应与投标文件内容相一致,当两者不相符时,以《开标(唱标)一览表》为准,且不得出现选择性内容。
此表应放于投标文件封面后第一页。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2、 资格证明文件
(1) 投标人信息表
1
企业名称:
2
地址:
3
联系人:
电话:
4
电子邮箱:
5
注册地:
注册年份: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7
开户银行:
8
开户基本账号:
9
经营范围
1、
2、
3、
4、
…
…
10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注:随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办理营业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或说明。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招标,以本单位名义投标。代理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名称: (全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职 务: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电话:
注:在响应文件中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资格条件承诺函
我方(供应商名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具体包括: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7. 在投标(响应)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如需检查核验,自愿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五)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3、 商务报价部分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
我方仔细研究了( 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全权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全称)参加投标。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和投标报价汇总表,投标总报价:(大写: ),人民币(¥ ),在 (交货时间) 完成交货。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相关文件要求,并承担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后果。
3、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第8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投标人须知中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5、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并保证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6、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行为。
7.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履行相应的合同责任和义务。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将承担售后服务及保修责任。
8.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9.(其他补充说明)。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电子签名):
年 月 日
(二)投标报价汇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报价内容
合计(元)
备注
1
货物报价
2
备品备件
如有(随机配件及备件除外),不计入总报价。
3
税金(如有)
4
…
5
其他费用
6
7
投标总报价
小写:
大写:
1、此表中“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
2、此表中 “投标总报价”项价格应与“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一致。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三)分项报价表
序号
名称
医疗器械注册证号
规格型号
制造商
品牌
数量
含税包干单价(元)
含税合价(元)
是否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
备注
总计
填表说明:
1、投标人必须将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中采购货物按顺序逐项填报此表,不得缺项漏项或任意合并项目报价。
2、 此表中 “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函”及“开标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一致。
3、在“是否小型或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项中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声明函(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否则不予进行价格扣除。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31
32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31
(五)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如实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六)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根据投标人自身情况如实提供)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 技术部分
(一)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应按所投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对应招标文件的第五章“货物需求及其他要求”中要求的技术规范如实、完整、准确的填写该表,该表不能作为所投产品的技术支持资料。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
投标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
偏离
技术支持资料
(页码)
表格填写说明:
1、表格中“货物名称”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可按“采购内容及要求”内容复制。
2、表格中“投标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及配置”请投标人根据实际投标情况如实、完整、准确地填写,请勿复制、粘贴招标要求。供应商如果复制粘贴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而未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或说明的,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要求。
3、表格中“偏离”一列,供应商只能如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凡投标内容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正偏离”填写;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按“负偏离”填写;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按“无偏离”填写。
4、各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作出全面、真实的反映,投标人除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外,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最新技术支持资料支持参数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与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投标文件中最新技术支持资料参数与技术规格偏离表应答不符或无技术支持资料支持应答的,视为不响应该条技术参数要求。(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另有规定提供除外)。
5、投标人应将支持该项技术要求响应的技术支持资料在投标文件中的索引(指技术支持资料所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等)标注在“技术支持资料索引”一栏中,未进行标注或标注不准确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供应商(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二)供货及技术方案(格式自拟)
(三)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格式自拟)
(四)售后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格式自拟)
(五)构成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第5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内容
购置14台血液透析机用于业务开展,其中单泵血液透析机 11 台,双泵血液透析机3台(进口),必须是原厂原包装的全新产品。
2、 技术要求
单泵血液透析机技术参数
一、配置功能要求
★1.采用密闭式双容量平衡腔超滤控制系统,腔室容积≤50ml,通过平衡腔系统进行透析液流量和超滤的控制,控制脱水精确度达到±1%,超滤精准,保障治疗安全。
2.超大的高分辨率彩色显示屏,中文治疗系统显示,操作简便、治疗数据更直观,中央集中操作设计理念方便设置治疗参数。
3.透析治疗信号报警提示,红、黄、绿三种颜色治疗情况报警提示,方便医护人员从各角度观察病人治疗时的情况。
4.具有超滤和钠曲线,拥有6种预设定的超滤曲线和钠离子曲线,可以改善患者超滤过程中出现透析相关性并发症及避免透析相关性钠负荷,两种曲线可以交替使用,也可单独使用,可实现个性化透析治疗。
5.全自动的化学消毒/热消毒,消毒、脱钙、冲洗一次30分钟内完成,化学加热消毒 柠檬酸消毒液可加热到约84℃,连同浓缩液吸液管一体化清洗消毒。
6.机器内置后备电源,保证治疗的安全,当机器遇到断电后能进行除透析液加温外的机器所有功能运转,保障病人治疗的安全。
7.具有监测动脉压、静脉压、跨膜压,空气检测功能。
8.漏血检测功能(分辩真或假性漏血)/ 漏血探测器 敏感度:响应阈值在红细胞压积为0.25时,每分钟会有小于或等于0.5ml的血液流失至透析液中。(流速300ml/min-800ml/min)。
★9.具有治疗过程中不间断的水路压力密闭性测试,透析执行中,为确保治疗精准与安全,不超过40分钟水路压力密闭平衡测试一次,保障脱水的精确性。
10.可以满足碳酸氢盐透析/醋酸盐透析/干粉透析(B干粉支架标配):通过干粉袋配置浓缩碳酸氢盐。
11.预期工作寿命为初次启动后10年,提供铭牌佐证照片。
12.透析液过滤器装置为标配,无论使用低通量或者高通量透析治疗,可以将内毒素感染的风险降到最低。
13.标配在线血压监测,显示范围:收缩压:30mmHg~280mmHg,舒张压:10mmHg~240mmHg,平均动脉压:20mmHg~255mmHg,。全自动无侵入性操作,轻松观察血压的图表趋势,自动或预先设定测量间隔时间及快速测量,可测量收缩压、舒张压、平均动脉压和脉搏。
★14.标配在线联机透析清除率监测,精确度:土6%,显示信息:血浆钠。实时监测患者体内尿素清除情况(K)、实际透析治疗时间、血浆钠浓度、 实时透析剂量显示(Kt/V),及时提醒医护人员进行处方调整,保障透析的充分性,无创,一键式操作,应用方便,无额外的耗材,每次治疗监测不会增加额外成本。
二、体外循环通路
1.动脉压力测量:显示范围:-300mmHg~+280mmHg,精度:±10mmHg
2.静脉压力测量:显示范围:-60mmHg~+520mmHg,精度:±10mmHg
3.跨膜压力:显示范围:-60mmHg~+520mmHg
4.血泵(动脉):(1)血流速率:15ml/min~600ml/min
(2)有效血流速:显示范围0至600ml/min,精确度:±10%
(3)泵管直径:2mm~10mm
5.空气探测器,空气检测方法:超声波传输,静脉夹中另有光学检测器,保障病人治疗的安全。
6.肝素泵输送速率:0.1ml~10ml/H,注射剂量:0.1至5ml。
7.透析液浓度(电导率)显示范围:12.8~15.7mS/cm(25℃),精确度:土0.1mS/cm。透析液酸性成分/透析液碳酸氢盐成分:标准设置~1+34(其他可能),调整范围:125~150mmol/I,碳酸氢盐调整范围:土8mmol/I。
8.超滤超滤率:0~4000ml/h,泵容量精确度:±1%,平衡误差精确度:总透析液容量的0.1%。
9.透析器的选择:超滤系数无限制。
10.参数显示:超滤目标,超滤时间,超滤率,超滤量。
三、清洁程序
1.冲洗与化学消毒程序:可在设置中调节时间,温度约37℃,流速:600或800ml/min。
2.热冲洗/热力消毒/完整热冲洗:可在设置中调节时间,温度约84℃,流速:≥450ml/min。
双泵血液透析机技术参数
一、配置与功能要求
1.采用可多角度旋转的彩色触摸显示,显示各种治疗数据。中文操作界面,简化操作;双CPU电脑控制系统,具有开机时全面的安全自检,治疗过程不定时一次压力密闭性测试,发现漏液马上报警的功能,引导式管路安装,自动协助管路安装、拆除;
2.具有超滤和钠曲线;
3.独立的肝素泵,动脉夹,和干粉装置;
4.提供单针透析模式作为紧急措施;
5.全自动的化学消毒/热消毒,消毒、脱钙、脱脂、冲洗一次完成,进入实质消毒阶段后机器自动进行强制冲洗,以确保无药液残留,透析液吸管可联机清洗消毒;热化学消毒时间不超过40分钟;
6.具有漏血检测,不间断的水路压力密闭性测试,滤器完整性监测,保障治疗的安全;
7.具有无创式动脉压力监测、静脉压、跨膜压,漏血检测,空气监测;
★8.紧急按纽功能,防止不可预测的危险情况。可以自动终止超滤、自动进行血压测量、自动追加置换液(避免后稀释高血液浓度引起跨膜压报警)、自动降低有效血流量至100ml/min,保证治疗的安全让透析更安全;
9.标配的透析液滤过器装置,制备超纯透析液与置换液;
10.碳酸氢盐透析/醋酸盐透析/干粉透析;
11.联机血液透析滤过—在线制备超纯透析液和置换液;
★12.透析液(根据有效血流量计算透析液流量)与置换液流量(科学自动计算置换液量-患者个人参数、根据血流量自动调节置换率、避免后稀释高血液浓度引起跨膜压报警,达到最高的补液量)自动调节,可根据病人实际血流量来调节,节水节能更安全;
13.创新的在屏用户操作指南;
14.可进行全天24小时的缓慢持续的治疗,透析液流速最低可达100ml/min,血流速度30ml/min-600ml/min,可应用于急性肾脏替代治疗,危重病患透析治疗,新透析患者的诱导透析治疗;
★15.采用密闭式双容量平衡腔超滤控制系统,腔室容积≤50ml;通过平衡腔系统进行透析液流量和超滤的控制,控制脱水精确度达到±1%,超滤精准,保障治疗安全;
16.可以通过微小压力变化来捕捉潜在风险,去避免未被监测到的静脉针移位现象,避免静脉针移位导致的失血;
17.标配的透析液滤过器装置,制备超纯透析液与置换液;
18.标配在线血压监测模块,全自动无侵入性操作,轻松观察血压的图表趋势,自动或预先设定测量间隔时间及快速测量,可测量收缩压、舒张压、平均动脉压和脉搏;
★19.标配在线联机透析清除率监测,精确度:土6%,显示信息:血浆钠。实时监测患者体内尿素清除情况(K)、实际透析治疗时间、血浆钠浓度、 实时透析剂量显示(Kt/V),及时提醒医护人员进行处方调整,保障透析的充分性,无创,一键式操作,应用方便,无额外的耗材,每次治疗监测不会增加额外成本;
20.预期工作寿命为初次启动后10年,提供铭牌佐证照片。
二、体外循环通路
1.动脉压监测显示范围:-300mmHg~+300mmHg;
2.静脉压监测显示范围:-100mmHg~+500 mmHg;
3.跨膜压监测显示范围:-100mmHg~+400 mmHg,精度均为±7mmHg;
4.血泵血流量:30ml/min~600ml/min;
5.空气检测器: 超声传导检测,静脉夹中另有光学检测器;
6.肝素泵流量范围:0.5~10ml/h;单次追加剂量:1.0ml~20.0ml;
7.透析液环路流量:0﹣1000ml/min(每100ml/min可调);温度:34℃~39℃;
8.透析液电导度:12.8~15.7mS/cm可调;
★9.在线血液透析滤过:置换液速率:25~600ml/min;置换液自动匹配实际有效血流量;
10.超滤率:0~4000ml/h,精确度:±1%;
11.透析器的选择:超滤系数无限制;
12.参数显示:超滤目标,超滤时间,超滤率,超滤量。
三、清洗和消毒
1.正常清洗时温度和流量:≥37℃,600 、700 mL/min可调;
2.热消毒时温度和流量:≥84℃,700 mL/min。
第六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方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提供相对应的材料扫描件或承诺函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特定资格要求
符合性审查
投标报价
未超过最高限价,未出现缺项、漏项,对所投项目的所有内容作出完整唯一的投标报价;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
响应文件格式
按采购文件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部分要求填写,内容齐全、关键字迹清晰(可辨)的;
采购文件中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
按采购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其它要求
响应文件未出现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详细评审
序号
评审程序
评 审 内 容 及 标 准
1
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
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F1+F2
其中:F1、F2分别为投标报价、技术部分2项评分得分;
2
评分因素分值及权重
投标报价F1:满分30分
商务技术部分F2:满分70分
3
投标报价
评审F1
(满分30分)
投标报价计算公式= ×100
即:F1=[C/(B1,B2,…,Bn)]×100
注:C为评标基准价,即经初步审查合格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
B1,B2,…,Bn为第n个经初步审查合格的有效投标报价。
注:1、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
4
技术部分
评审F2
(满分70分)
1) 技术参数(满分20分)
根据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技术指标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
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的技术要求中,技术参数每出现1项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1分;重要技术参数★每出现1项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扣3分;扣完为止。
2)供货及技术方案(满分20分)
(1)供应商能够全面理解项目需求,内容完整,供货及技术方案充分满足项目需求,关键服务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针对性强,考虑周全的,得 20分;
(2)供应商基本理解项目需求,满足项目需求,关键服务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具备针对性的,得14分;
(3)供应商本项目需求理解一般,供货及方案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关键服务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针对性一般的,得 7分。
3)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20分)
1)供应商能够全面理解项目需求,内容完整,质量保证措施充分满足项目需求,关键服务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针对性强,考虑周全的,得 20分;
(2)供应商基本理解项目需求,满足项目需求,关键服务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具备针对性的,得14分;
(3)供应商本项目需求理解一般,质量标准措施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关键服务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分析和解决方案针对性一般的,得 7分。
4)售后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满分10分)
(1)售后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内容完整、表述准确,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强,得10分;
(2)售后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内容基本完整或较为完整、表述基本准确或较为准确,承诺的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或较强,得6分;
(3)售后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内容不完整、表述不准确或差错较多,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差,得3分;
(4)无售后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的不得分。
一、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财库[2012]69 号)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采购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评审标准
1.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 详细评审
2.1 分值构成
(1)投标报价: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3 评分标准
按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综合比较与评价。
(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方法前附表;
三、评标程序
1.初步评审
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二、评审标准”第 1 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1)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3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一)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 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 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详细评审
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二、评审标准”第 2.3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供应商的评标总得分。
(1)按本章第 2.3(1)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F1; (2)按本章第 2.3(2)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计算出得分 F2; (3)汇总 F1 、F2 得分即为评标总得分。
2.2技术部分(F2)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计算各供应商得分的算术平均值计入各供应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3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4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决定。
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补正原则
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对 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3评标委员会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评标结果
4.1本项目采用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即通过资格性评审及符合性评审)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前附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计算评标总得分,按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评标总得分及投标报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将依次按技术部分得分高优先顺序推荐;所有得分均相等的,按优先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和服务的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所有得分均相等且政府采购政策条件也相等的,按主要技术指标高优先、服务方案优先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4.2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中标人。
4.3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 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四.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1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评标方法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评标方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2评标方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1.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
2.1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
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
★4.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强制节能产品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必须选报,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4.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4.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阅、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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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
该投标人报价
评标基准价
会泽县人民医院肾病风湿免疫科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会泽县人民医院肾病风湿免疫科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QJZC2025-G1-00119-BRXM-0004项目名称:会泽县人民医院肾病风湿免疫科设备购置项目;预算金额:199.1万元;最高限价:178.4万元;采购需求:购置14台血液透析机用于业务开展,其中单泵血液透析机11台,双泵血液透析机3台(进口),必须是原厂原包装的全新产品。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设备送达会泽县人民医院并按规范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时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即可,不再需要提供相应证明资料。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2月27日至2025年03月06日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https://www.zcygov.cn/)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注:云南本地供应商如之前已在云南CA在线数字证书办理网进行过注册并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办理的云南CA需到云南CA办理处进行升级)。外省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03月24日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方式:网上开标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其他:1、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发布或转载的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并通过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公司网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进行查看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以及云南CA操作问题:请致电云南CA,4006727666;云南CA紧急联系方式:15288315056。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会泽县人民医院地址:会泽县古城街道办事处瑞祥路2号联系方式:李天平0874-512092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云南炳然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会泽县春晓街上段尽头右转100米国土小区7幢10号联系方式:彭绍燕1375951301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彭绍燕电话:137595130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肾病风湿免疫科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