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服务招标公告(南涧彝族自治县民政局2025)



南涧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涧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3-13 08: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ZC2025-C3-00060-DLMY-0001
项目名称:南涧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62.27
最高限价(万元):162.27
采购需求:购买基层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补助、临时救助等服务。具体为:为全县81个村(社区)委会近18493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237名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598名农村特困供养人员、91名城市特困供养人员、近6800人次临时救助人员等对象提供服务时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特殊突发困难对象主动发现、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以及其他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应当加入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的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采购项目。(2)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3)本次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条评审规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之规定。(4)在政府招标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1)南涧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2-28 06:00至2025-03-07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3-13 08: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03-13 08: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涧彝族自治县南涧镇彩云路50号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其他: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涧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地址:南涧县南涧镇博爱路40号
联系方式:0872-85214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理名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涧县南涧镇彩云路50号
联系方式:139885039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金芬
电 话:1398850392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南涧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南涧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行政区域
大理白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5年02月28日 09:3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2月28日至2025年03月07日每日上午:06: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3月13日 08: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涧彝族自治县南涧镇彩云路50号开标厅

预算金额
¥162.27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段金芬

项目联系电话
13988503928

采购单位
南涧彝族自治县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南涧县南涧镇博爱路4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2-8521492

代理机构名称
大理名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南涧县南涧镇彩云路5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988503928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附件2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pdf

附件3
08号磋商文件(南涧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docx

附件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项目名称:南涧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审查项审查内容审查结果备注1是否违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标准。是口否口2是否设定企业股东背景、年平均承接项目数量或者金额、从业人员、纳税额、营业场所面积等规模条件:设置超过项目实际需要的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净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利润、授信额度等财务指标。是口否3是否设定明显超出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的过高的资质资格、技术、商务条件或者业绩、奖项要求。是口否4是否将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在国家已经明令取消资质资格的领域,将其他资质资格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是口否5是否将特定行政区域、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将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机构对投标人作出的荣誉奖励和慈善公益证明等作为投标条件、中标条件。是口否6是否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供应商或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法律法规有明确要求的除外)。是口否7是否要求投标人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在本地拥有一定办公而积,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等。是口否口8是否对仅需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证照、证件复印件的,要求必须提供原件:对按规定可以采用66多证合一”电子证照的,要求必须提供纸质证照。是口否9是否通过划分企业等级、增设证明事项、设立项目库、注册、认证、认定等非必要条件排除和限制潜在投标人。是口否10是否在开标环节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不接受经授权委托的投标人代表到场。是口否审查项审查内容审查结果备注11是否限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以现金形式提交。是口否12是否简单以注册人员、业绩数量等规模条件或者特定行政区域的业绩奖项评价企业的信用等级,或者设置对不同所有制企业构成歧视的信用评价指标。是口否13是否有其他对不同所有制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是口否14是否存在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斤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情形。是口否15是否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限制投标人之间的意争。是口否16是否存在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形。是口否我单位承诺,上述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如有不符,愿承担一切责任。招标(采购)负责人签字:日期:2025年2月27日盖章填表说明:表中所列问题,如“是”则在相应栏的备注列具体说明。-2-招标编号:MYZB-2025-08号南涧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南涧彝族自治县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大理名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2月招标编号:MYZB-2025-08号南涧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南涧彝族自治县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大理名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5年2月注意事项各投标供应商:一、投标供应商仅支持远程解密。二、投标供应商远程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时,登录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厅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和签名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有不清楚操作的,提前查看视频学习(https://e-learning.zcygov.cn/live/detail?roomId=2044)。三、投标期间,如有技术问题可致电“政采云”进行咨询;政采云技术支持电话:95763。四、不同单位的投标文件若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一致,视为由同一台电脑编制。五、投标供应商在上传本地文件时将整个磋商响应文件上传。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4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9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22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25第五章评标办法30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9第一章采购公告南涧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南涧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上(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3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编号:MYZB-2025-08号2.采购计划编号:4532926JH2025000293.项目名称:南涧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采购预算金额:1622700.00元6.最高限价:1622700.00元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整体招标。8.采购内容:购买基层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补助、临时救助等服务。具体为:为全县81个村(社区)委会近18493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237名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598名农村特困供养人员、91名城市特困供养人员、近6800人次临时救助人员等对象提供服务时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特殊突发困难对象主动发现、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以及其他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应当加入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的工作。9.资金来源:2025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10.服务地点:南涧县辖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11.合同履约期限:一年。12.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一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及会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及附注(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③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说明(加盖公章);④或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公章。注: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须提供有依法缴税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有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缴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或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公章。注: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5)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6)信誉:①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自行承诺)。②投标供应商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供应商将被拒绝。(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③投标供应商须保证使用方在设备和配套软件产品使用期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采购项目。(2)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分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2)监狱企业优惠政策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优惠政策,监狱企业参与本项目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等优惠政策。(3)本次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条评审规则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2〕13号)之规定。(4)在政府招标活动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中小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5)本次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2025年2月28日起至2025年3月7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2.地点:政彩云平台上获取(网址:https://www.zcygov.cn/);3.报名方式:本项目报名方式采用企业数字证书(CA)网上报名(投标供应商必须先用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政彩云平台上报名,并自行查看报名是否成功)。4.网上报名及资料下载:(1)凡有意参加投标(磋商或谈判)者,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供应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选择办理云南壹证通CA。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供应商可自行选择办理。(2)数字证书(CA)申领完成之后进入政府采购云平台,企业账号与数字证书(CA)进行绑定,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行项目报名及免费下载采购文件。(3)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已合法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磋商或谈判)资格。(4)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数字证书(CA)问题可咨询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004-0628(紧急办理可拨:19988166369)注: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5.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与磋商。6.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四、磋商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5年3月1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厅3.方式: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远程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因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最后报价为线上填报,请于开标当日在系统上等待代理机构通知进行最后报价。4.该项目采用电子评标。五、开标1.时间:2025年3月1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开标厅和大理名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厅。六、公告期限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在上传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内容概不负责。七、其他补充事宜1.开标方式:网上开标2.其他注意事项:(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3)各投标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投标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4)投标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中下载,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如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投标供应商自动弃标。(5)本项目解密时间为60分钟。若投标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则视为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6)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响应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7)异常处理:如供应商在开标时遗失CA或其他原因,供应商需将备份的或加密的响应文件提供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通过“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8)供应商务必认真阅读本采购文件全部内容,采购文件如有变更、补充等,将主要以书面形式发布。(9)政采云平台相关规则:https://edu.zcygov.cn/luban/yunnan-dzjy-gys。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涧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地址:南涧县南涧镇博爱路40号联系人:廖女士联系方式:1398853099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大理名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涧县南涧镇彩云路50号联系人:段金芬杨俊超联系方式:13988503928185872194540872-8526708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段金芬杨俊超联系方式:13988503928185872194540872-8526708日期:2025年2月28日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具体信息或数据1采购人名称:南涧彝族自治县民政局地址:南涧县南涧镇博爱路40号联系人:廖女士联系电话: 13988530992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理名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南涧县南涧镇彩云路50号联系人:段金芬 杨俊超联系电话:13988503928、18587219454、0872—85267083项目名称南涧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4服务地点南涧县辖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5采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采购预算金额:1622700.00元;最高限价:1622700.00元;投标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6资金来源及比例2025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政府投资100%。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采购内容详见“采购公告”。9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公告”。10服务质量要求详见“采购公告”。11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2类似业绩要求详见“评标办法”。1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无15投标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无16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资料采购人发出的答疑书、补遗书或通知等。17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答疑书、补遗书或通知等。18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前5个日历天19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24小时以内确认20确认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24小时以内确认21构成响应文件的其他资料补遗书(若有)或通知(若有)等。22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按现行有关增值税规定计算,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3报价要求本次投标报价为全费用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完成本次招标所有的费用,如人工服务费、保险、税收、服务、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所需全部费用。投标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报价中,不予另行支付。投标报价须固定唯一,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26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2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28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采用单位电子签章和个人数字证书电子签名:须投标供应商和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的位置及需要签字的位置用电子签章及电子印章或电子签章(手写)电子签名。29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同“采购公告”。30磋商响应文件要求同“采购公告”。31磋商响应文件的加密要求网上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需要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加密。3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同“采购公告”。33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34磋商时间和地点同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35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3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36定标说明磋商小组按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37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否,由磋商小组根据评标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采购单位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成交人。38履约担保注:履约担保(若有)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协商。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保函,履约担保采用现金时,应由成交人的法人基本账户转账至采购人指定账户;履约担保采用保函时,由采购人和成交人自行商定。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5%-10%(具体由采购人和成交人商定)。注:若需缴纳履约担保,担保形式、金额和退还等,具体由采购人和成交人签定合同时自行约定。39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40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41招标代理费1.招标代理费: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业协会关于印发42其他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加密时所用的CA锁按平台提示和采购文件的规定登录到“政采云”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签到并在发起解密指令之时起完成对电子响应文件在线解密(具体解密时间以现场下达时间为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本次采购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企业合同融资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大理州财政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大理州中心支行共同出台了《大理州支持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质押融资试行方案》(大财采〔2023〕5号)。中标(中标)中小企业若有融资意向,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大理分网)-政策法规栏目”下查看融资政策文件及操作手册,登录“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按照操作手册流程登记融资意向或查看各相关银行服务方案。“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大理分网)-政策法规栏目”网址:http://zs.yngp.com/login.do?method=beginlogin&districts=532900“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crcrfsp.com其它说明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及甲方各提交一份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文件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打印件,可双面打印)和刻有全部磋商响应文件的光盘或U盘一份。一、总则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本项目已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1.2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资金来源2.1详见“采购公告”。3.采购范围3.1本项目采购及招标范围:详见“采购内容”。3.2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公告”。3.3服务质量要求:详见“采购公告”。★4.合格的投标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4.1参加磋商的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4.2参加磋商的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4.3投标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若发现相关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的,可按本章第七项“其他事项”要求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4.5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应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5.磋商费用无论是否中标,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的货物/服务、采购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第五章评标办法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2.现场踏勘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疑问2.1经采购单位同意,投标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对现场的踏勘,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的责任、风险和费用,不得使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2.2投标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和现场如有疑点要求采购单位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单位进行技术问题交流时,可用传真、信函等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供应商就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任何内容请求澄清须在磋商前5个日历天进行。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上传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采购单位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供应商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答疑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答疑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均有约束力。3.2为投标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响应文件,并按规定提供磋商所需的证明文件,采购单位可酌情推迟竞争性磋商的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投标供应商。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1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采购的内容、要求后,按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编写响应文件。1.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供应商必须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的承诺。1.3磋商文件中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2.响应文件构成根据磋商响应件格式编制。3.报价和报价货币3.1本项目采用全费用综合报价。3.2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最高限价,视为废标处理。3.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有关资料进行报价,本次投标报价为全费用综合报价,报价应为人民币含税价(元),包括完成本次招标所有的费用,如人工服务费、保险、税收、服务、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所需全部费用。投标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报价中,不予另行支付。投标报价须固定唯一,采购人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投标供应商应结合市场情况,自行测算自主报价,投标报价一经确定,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3.4通过初审的投标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程序并进行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3.5投标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投标供应商的中标候选资格。3.6报价货币为人民币。4.有效期4.1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4.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延长有效期。5.响应文件的编制5.1磋商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5.2如投标供应商提交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磋商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5.3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有关合同履约期限、磋商有效期、服务质量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5.4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署: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5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要求: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响应文件的加密1.1投标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2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1.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子文档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2.1响应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2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上传到“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五、磋商与评审1.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解密。2.评审2.1评审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成员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3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2.2磋商小组对参加投标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让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若已上传的最终报价文件出现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签署不完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可以进行澄清和补充,但不得改变最终报价文件中报价等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电子签章。2.3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磋商小组按照得分的高低推荐成交候选人,推荐1-3名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3.评审过程的保密磋商开始后,直到授予投标供应商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投标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投标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磋商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即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供应商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一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供应商可以为2家。注: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活动终止。六、成交结果1.成交人的确定1.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成交人。2.成交通知书2.1成交人确定后,成交结果公告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发布网址上发布,公示期结束后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2.2采购单位与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订立书面采购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单位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当对造成损失予以赔偿。2.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签订合同3.1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澄清承诺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3.2成交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名在成交人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人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4.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七、其他事项1.质疑和投诉1.1投标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投标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需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还必须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1.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质疑项目名称;(2)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4)质疑对象;(5)联系电话和地址;(6)质疑的日期;(7)质疑人署名。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3采购人或投标供应商对成交人提出质疑时,被质疑人应配合质疑处理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需要对举证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质询,其响应文件可公开的内容须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核实。1.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5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实质性变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清单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电子招标投标注意事项及要求4.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要求:(1)磋商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供应商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编制后应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2)如投标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开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3)磋商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名或盖章)确认。(4)关键内容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而导致非唯一理解,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响应文件。(5)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6)磋商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规定(电子签名)处逐一电子签名(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要求盖章处应盖单位章(电子签章)。4.2电子磋商文件的修改:(1)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中的采购内容、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等重要评审内容做出变更,将同时发布补遗文件进行说明以保证各投标供应商都能重新下载并用于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2)投标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人书面答疑和澄清后,请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收取修改内容。(3)磋商文件澄清、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文件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澄清、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内容前后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4.3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1)密封与标记①投标供应商进行电子交易应安装客户端软件—“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②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③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交易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名。(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①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不得迟于“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上传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逾期提交/上传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②投标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到“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③除“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不予退还。(3)本项目评标采用电子评标,投标供应商需在网上个传电子响应文件。4.4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在规定的磋商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2)修改的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有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4.5电子磋商及磋商响应文件解密:(1)投标供应商需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2)电子文件磋商顺序:按照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供应商的顺序当众开标。(3)采购人宣布开启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后,投标供应商按照电子文件的磋商顺序解密,使用投标供应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解密。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采购内容1、项目名称:南涧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2、购买主体:南涧彝族自治县民政局3、单位性质:行政单位4、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社会救助服务5、资金预算:162.27万元(最终金额根据单价据实结算)6、购买服务内容:购买基层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补助、临时救助等服务。具体为:为全县81个村(社区)委会近18493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237名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598名农村特困供养人员、91名城市特困供养人员、近6800人次临时救助人员等对象提供服务时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特殊突发困难对象主动发现、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工作,以及其他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应当加入社会救助事务性服务的工作。7、承接标准: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生产经营类的事业单位法人,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8、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9、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10、所需经费来源均由2025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中支出。11、购买数量:采购人采购社会救助服务,每月需提供服务时长不低于17600小时。12、合同履约期限:一年。13、服务地点:南涧县辖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14、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15、经费保障:采购经费分12期支付。16、目标要求:(1)承接主体应具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资格。(2)承接主体要按照《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精神及州县民政局的相关要求配齐全县不低于100名的服务人员,每人每天服务时长原则上不超过8小时,其中每个行政村(社区)配备不低于1名社会救助协理员,每个乡镇配备不低于1名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县民政局配备不低于3名社会救助经办人员。(3)承接主体要确保服务人员的待遇符合《南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要求,一是县、乡(镇)两级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服务报酬3600元/人·月,包含工资、五险(养老保障、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管理及培训费;二是行政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服务报酬825元/人·月,包含工资、人身意外保险、管理及培训费。(4)执行文件:《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济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大民发〔2018〕67号)。附件:南涧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清单序号社会救助服务类别项目1事务性工作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入户调查核算收入核对财产救助对象主动发现特困供养人员主动发现孤儿、留守儿童主动发现特殊困难群众主动发现社会救助业务培训政策培训业务培训信息系统培训社会救助课题研究科学核定收入研究社会救助城乡统筹研究其他课题研究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进村入户宣传媒体网络宣传社会救助绩效评价 城乡低保 医疗救助特困供养敬老院项目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面对面评估自理能力等级认定第四章合同书样式及主要条款合同编号:合同自编号:招标编号:●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云南省政府采购(委托采购)合同书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云南省民政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云民社救〔2018〕4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号)等有关规定。为保障所购的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内容社会救助服务的事务性工作和服务性工作。二、服务项目及要求主要包括基层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服务时的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入户调查、核算收入、核对财产),救助对象主动发现(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主动发现、特困供养人员主动发现、孤儿和留守儿童主动发现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群众主动发现),社会救助业务培训(政策培训、业务培训、信息系统培训),社会救助课题研究(科学核定收入研究、社会救助城乡统筹研究、其他课题研究),社会救助政策宣传(进村入户宣传、媒体网络宣传),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城乡低保、医疗救助、特困供养、敬老院项目),特困人员自理能力评估(面对面评估、自理能力等级认定)等工作。三、服务费用结算及支付方式1.乙方向甲方支付社会救助服务资金全年共计:元,用于为全县81个村(社区)委会近18493名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237名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598名农村特困供养人员,91名城市特困供养人员,61名困境儿童,及6800人次临时救助人员等对象提供服务时的对象排查、家计调查、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绩效评价等服务。2.购买数量:招标人采购社会救助服务,采取8小时服务制,每月服务22天,每月需提供服务时长不低于17600小时。3.甲方提供足够的服务人员,确保社会救助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人员的配备按《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通知》精神以及州民政局、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方案》(大民发〔2018〕67号)要求,每个行政村(社区)配备不少于1名社会救助协理员,每个乡镇配备不少于1名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县民政局配备不少于3名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总计全县不少于100名服务人员。4.结算时间和方式:①甲方提供每月各项费用的结算清单给乙方,以便乙方核对监管。②乙方在每月10日前应将当月必需的购买服务资金元(购买服务项目资金按实际发生费用调整)从商定好的银行账户足额划付到甲方账户(开户行:,账号:)。5.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购买服务资金,甲方必须开具正式的发票,并及时交由乙方保存。四、合同期限与终止1.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3.甲方提供的服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予以解除聘用或更换人选:(1)劳动合同期满;(2)严重违反乙方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乙方提出,拒不改正。(5)不符合乙方用人管理规定的。五、项目绩效评估甲方承接服务项目后,由乙方、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综合性评价机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程跟踪和监督。项目完成后,乙方会同服务对象及第三方对项目的工作绩效、服务对象受益情况、满意度等进行评估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六、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1.甲方要根据乙方的服务需求,在15天内提供服务人员花名册,确保有足够服务人员开展服务事项,甲方将承诺并切实在13天内办理好所有服务人员的相关手续。2.甲方每月15日前结算已完成的购买服务项目资金(包括人员工资、相关保险等费用)。3.购买服务项目所涉及的工伤、失业事宜,由甲方负责向相关保障部门申报。4.甲方需确保服务人员质量,对无法配合乙方完成相关工作的服务人员,由甲方进行签退并办理相关手续。5.甲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派出服务人员的工作开展情况,乙方应予以相应的配合;同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派出人员的管理工作。6.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拖欠各类应当支付的资金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而损害购买服务项目合法权益的行为,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及时维护服务项目的正当权益。7.甲方应按劳动合同保障派出服务人员权益,包括派出服务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甲方可收取服务人员管理费,其中社会救助经办员100元/月/人,社会救助协理员15元/月/人。七、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1.乙方需按本合同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购买服务费用,不得拖欠。2.乙方应为甲方派出的服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甲方排查的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等,乙方要配合甲方处理,有关处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3.乙方有权按照规章制度对甲方的服务人员进行考评,服务人员一经考评不合格的,可及时更换服务人员。4.乙方有权查询甲方结算购买服务项目资金情况,如果有问题且情况属实,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并要求甲方及时纠正,因此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相应的赔偿。八、其他事项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照新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执行。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约定。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联系电话:乙方(投标供应商公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号:注:此范本仅为普通格式合同范本,仅供参考。双方可根据最终达成的成交内容进行调整、修改、补充,正式合同以采购双方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并参照此范本格式进行签订为准。第五章评标办法一、磋商小组组成本项目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3人(含)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二、评审原则1、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不带有任何主观意愿和偏见,认真负责地做好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投标供应商。2、全面分析,综合评审。3、评审只对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最终报价进行评审,除此以外的资料、信息不应作为评审的依据。三、评审纪律1、所有与会人员对评审内容和评审过程要严格保密,不得向投标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2、评审期间的一切资料,包括评审意见、评审记录、评审结论和响应文件审查、澄清、评价及比较的资料,均不得向投标供应商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它人员泄露;3、所有资料(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评审表格及各种文字记录)在评审结束后均应分别整理、存档备查;4、评审结束后,与会人员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人员的评审意见,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5、评审期间,评审人员不得外出,确需外出时应事先取得现场监督人员的同意;6、评审期间,所有与会人员均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和投标供应商进行联系,需询问、澄清的问题由磋商小组统一组织办理;7、评审期间,未经允许磋商小组以外的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参加评审和采访评审工作。四、评审目的评审工作的目的:审查投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是否相符;是否已提供了必备的资料、文件、证书,做出实质性响应;按评审程序和评标方法推荐出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或直接确定成交人。五、评审程序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所有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根据响应文件、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后的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或经采购人授权后直接确定成交人)→磋商小组提交评审报告。六、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1)资格审查资格评审评审因素评审内容及标准资格评审标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提供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投标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提供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未能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提供2022年至今任一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及会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及附注(复印件加盖公章);(2)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3)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说明(加盖公章);(4)或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公章。注: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须提供有依法缴税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有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缴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或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公章。注: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信誉(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声明):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2)投标供应商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投标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供应商将被拒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声明):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声明):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声明):保证使用方在设备和配套软件产品使用期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注:磋商小组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具体详见评审内容及标准。若存在任意一条评审内容不符合标准,则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进入到下一步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进入评标程序,作废标处理。(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响应文件将不进入下一评审阶段,评审内容如下:(1)没有投标报价的;(2)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的;(3)磋商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4)磋商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的;(5)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资料不满足要求的;(6)投标供应商投报两个或多个磋商响应文件、方案或同一投标内容有两个或多个报价,又未声明其中哪一个有效的;(7)投标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8)磋商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投标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或被视为串通的情形;(10)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投标供应商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评审小组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3、澄清有关问题对其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声明将其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三)最终报价1、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2、磋商小组成员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投标供应商的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电子签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最终报价算术性修正:(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最终报价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最终报价不得参与报价得分计算,直接为零分。4、最终报价过低情形:磋商小组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总价或单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总价或单价),有可能影响产品及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经磋商小组认定该投标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的,其最终报价不得参与报价得分计算,直接为零分。(四)综合评审1、磋商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响应文件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技术和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评分细则一览表的要求进行打分、汇总。2、投标供应商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得分以磋商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磋商报价得分按评分细则一览表中规定的公式计算。3、评分细则一览表:详细评审因素和评分标准3.1分值构成报价:20分技术部分:80分3.2评审基准价 计算方法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价格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3.3报价评审(满分20分)报价 (20分)一、评审报价的确定:1.算术性修正后的最终报价: 若存在算术性修正,应按修正后的有效报价作为评审报价参与报价评分。 2.不存在算术性修正情形的最终报价即为评审报价。 二、评审基准价: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评审报价最低的评审报价即为评审基准价。三、报价得分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最终报价)×20注:1.按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六十条规定,评审小组认为磋商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磋商申请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磋商申请人不能证明其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磋商申请处理。2.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次招标将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投标供应商的最终磋商报价按10%折算后参与计算打分。)3.4技术 部分评审(满分80分)社会救助 服务工作 方案及技 术措施 (30分)1.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方案及技术措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对项目总体组织计划和控制措施阐述完整、合理、可行的,对将要开展的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有明确的目标及举措,且有较强针对性的,得30分;2.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方案及技术措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对项目总体组织计划和控制措施阐述合理、可行的,对将要开展的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有明确的目标及举措,针对性稍弱的,得25分;3.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方案及技术措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对项目总体组织计划和控制措施阐述基本合理、可行的,对将要开展的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有目标及举措,针对性差的,得22分;4.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方案及技术措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对项目总体组织计划和控制措施阐述基本合理、可行的,对将要开展的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有目标及举措,但没有针对性的,得18分;5.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方案及技术措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对项目总体组织计划和控制措施阐述有错漏或表述不清,合理性、可行性差的,对将要开展的社会救助服务工作的目标及举措不清晰,逻辑混乱的,得13分;6.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方案及技术措施不符合项目实际的得9分;7.响应文件中无相关说明不得分。应急措 施方案 (20分)1.应急措施方案对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应急人员安排、应急保障措施、实施步骤、处理方式及时限等内容描述详尽、全面且合理可行,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20分;2.应急措施方案对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应急人员安排、应急保障措施、实施步骤、处理方式及时限等内容描述较为全面,基本达到采购需求的,得17分;3.应急措施方案对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应急人员安排、应急保障措施、实施步骤、处理方式及时限等内容描述一般,基本达到采购需求的,得15分;4.应急措施方案对突发事件处理预案、应急人员安排、应急保障措施、实施步骤、处理方式及时限等内容描述混乱或内容不全的,得12分;5.无应急预案不得分。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15分)1.针对项目最后需完成的整体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有具体的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质量保证体系科学、完整,保障措施具体、可行性强且有具体的违约责任,保障力度较大的得15分;2.针对项目最后需完成的整体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有具体的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完整,保证措施具体、可行性一般,有具体的违约责任,保障力度一般的得13分;3.针对项目最后需完成的整体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有具体的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完整,保证措施可行性差,有具体的违约责任,保障力度差的得10分;4.针对项目最后需完成的整体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有具体的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质量保证体系存在一定问题,没有可操作性,有违约责任,没有保障力度的得6分;5.无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的不得分。项目组 人员配置(15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配置的整体情况进行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人员数量不低于10人、岗位安排的合理性等)。1.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配置基本达到以上要求的,人员数量大于10人,岗位安排合理性的得15分;2.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配置基本达到以上要求的,人员数量低于10人且大于7人,岗位安排合理性的得10分;3.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配置基本达到以上要求的,人员数量低于7人且大于5人,岗位安排一般的得7分。4.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项目组人员配置基本达到以上要求的,人员数量低于5人,岗位安排简单的得3分。5.无项目组人员配置的不得分。备注: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若有)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五)推荐1.磋商小组将根据评审后的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或经采购人授权后直接确定成交人(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不予推荐或确定);评审总得分相等时,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审总得分相等且最终报价相同时,按技术部分(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方案及技术措施)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2.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原则:(1)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低者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2)评审得分相同、报价得分相同投标供应商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人。(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三款规定处理。(六)确定原则评定中标的原则:磋商响应文件能够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且评审总得分最高。(七)评审报告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2.评审报告应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以书面形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磋商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3.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后,磋商小组即告解散。评审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应当及时归还采购人。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南涧县民政局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磋商响应文件投标供应商(电子签章):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目录注:目录自行编制,内容须按照以下格式中的顺序进行。第一部分:磋商报价一览表、磋商申请函一、磋商报价一览表(第一次报价表)项目名称:序号内容投标报价及承诺1投标报价元2合同履行期限3服务质量承诺4服务地点5项目负责人及联系号码6备 注投标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此表应放于目录后第一页,表中“投标报价”应与“磋商申请函”格式中所报的投标报价一致。2.投标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3.报价要求: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4.此表中的磋商总报价即为初次报价,另有折扣说明时在二次磋商时说明。5.此表请放在磋商磋商响应文件封面后第一页。二、磋商申请函致:(采购人)我方收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据此函,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采购文件所有要求,承诺严格执行磋商申请人的责任和义务,本次投标报价元。2.遵守采购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3.我方承诺:本磋商响应文件自贵方收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后90日历天,在此期间本磋商响应文件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4.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5.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6.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相关费用。7.若我方中标,愿意以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系统填报磋商最终报价表为最后成交价,我方承诺我方填报的初次(一次)和最终报价包括我方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8.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目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9.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意见(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产生误解而要求采购人解释和承担责任的权利。10.。(其它说明)投标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地址:电话: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一、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投标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资金 邮政编码公司成立日期 企业网站网址(如有)企业电话通讯地址公司简介经营范围注:1.后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投标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后附);3.授权委托书(格式后附,若法定代表人未能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4.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格式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国徽”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号码”面)投标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格式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磋商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国徽”面)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号码”面)投标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自行承诺)。2.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自行承诺)。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2022年至今任一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及会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及附注(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或可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③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说明(加盖公章);④或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公章。注: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须提供有依法缴税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提供有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缴的或新成立不足半年的企业未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说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或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公章。注: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上述任意一种证明材料。五、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声明函致:(采购人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公司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投标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六、信誉承诺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当前我公司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无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2021年至今无因我公司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且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七、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声明):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2.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声明):不存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3.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声明):保证使用方在设备和配套软件产品使用期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投标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八、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声明致:(采购人名称)关于贵方(项目名称)招标,我公司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或所投包的所有产品/服务,同时我公司声明如下: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如有虚假,我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给你公司以及本项目采购人所造成的损失。(注: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诺,若承诺不属实,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前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供应商资格或成交候选人资格)投标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九、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致:(采购人名称)我公司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我公司承诺,我公司及法人无任何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甘愿放弃成交人资格并承担全部后果。特此承诺!投标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十、廉政承诺书本企业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的竞争性磋商,现作如下承诺:1、我公司参与此次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2、不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围标,依法、依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不以法律、法规禁止的方式投标。4、不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不向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监督人员行贿。6、不扰乱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正常秩序。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8、因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违反以上承诺,甘愿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事实成立的,本投标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十一、其他资料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或证明文件等,可顺序递增。第三部分:技术部分一、社会救助服务工作方案及技术措施(根据评审内容编写,格式自拟。)二、应急措施方案(根据评审内容编写,格式自拟。)三、服务质量承诺及保障措施(根据评审内容编写,格式自拟。)四、项目组人员配置(根据评审内容编写,格式自拟。)附:相关政策的格式格式1:《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不是中小企业不需要填写此表)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货物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招标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投标供应商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金额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或未按招标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的,评审小组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如中标单位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随成交结果一并公示,请各投标供应商如实提供及填写本单位企业情况。格式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交)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提供规定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格式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提供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格式4: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企业证明文件(若有,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附件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行业中小微型企业(或)中型企业(且)小型企业(且)微型企业(或)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农、林、牧、渔业20000万元以下500万元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50万元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0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300万元以下建筑业80000万元以下80000万元以下6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以下300万元以下批发业200人以下40000万元以下20人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5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5人以下1000万元以下零售业300人以下20000万元以下5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3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2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200万元以下仓储业2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邮政业1000人以下30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2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住宿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餐饮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2000人以下10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00人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5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50万元以下房地产开发经营200000万元以下10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200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2000万元以下物业管理1000人以下5000万元以下300人及以上1000万元及以上100人及以上500万元及以上100人以下500万元以下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00人以下120000万元以下100人及以上8000万元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0万元及以上10人以下100万元以下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300人以下100人及以上10人及以上10人以下附件:最终报价表项目名称:序号内容投标报价及承诺1投标报价元2合同履行期限3质量承诺4质保期5项目负责人及联系号码6备 注投标供应商(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为最终报价表,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投标供应商须将最终报价表填报好,自行单独打印盖章后,等平台提示二次报价时上传最终报价表。2.报价要求: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3.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4.有折扣说明时在二次磋商时说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救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