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紧急零星工程招标公告(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2025)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项目概况

(海曙区古林镇2025年度紧急零星工程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11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5NBHSWCS058
2.项目名称:海曙区古林镇2025年度紧急零星工程项目采购
3.预算金额(元):3510000
4.最高限价(元):3510000
5.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海曙区古林镇2025年度紧急零星工程项目采购
数量:1项
预算金额(元):351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1)、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全镇范围内房屋修缮(含公房维修)、墙面粉刷、道路修补、违章拆除、绿化补种等内容。
(2)、从事古林镇2025年度紧急及零星工程的施工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章采购需求》。
6.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4:00止或总维修结算审定费用达到351万元止(满足其一)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
3.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
4.售价(元):0

四、提交
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磋商
时间和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11日14:00(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投标)。
3.磋商时间:2025年3月11日14:0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落实的政策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2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标前准备: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95763咨询。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供应商上传平台的是后缀为.jmbs的加密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公司的是后缀为.bfbs的备份文件,未及时解密的责任自负。
2.3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2.4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5供应商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2.6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
2.7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
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湖下路217号2号楼13层。
收件人:虞工,联系方式:15867439663。
2.8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
2.9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announcementDetails?article_ID=9174636&code=0101&project_ID=N&isShowTypeSteps=false&project_NO=N&sidebarID=办理具体业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古林中心路19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292621
质疑联系人:徐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179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湖下路217号2号楼13层
项目联系人(询问):虞佳盛、张凯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313790
质疑联系人:肖艳
质疑联系方式:0574-8820072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
联系人 :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定稿)海曙区古林镇2025年度紧急零星工程项目采购.doc476.6K

(定稿)海曙区古林镇2025年度紧急零星工程项目采购.doc

海曙区古林镇2025年度紧急零星工程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2025NBHSWCS058采购单位: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浙江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采购需求7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1第四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21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3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9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海曙区古林镇2025年度紧急零星工程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11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025NBHSWCS0582.项目名称:海曙区古林镇2025年度紧急零星工程项目采购3.预算金额(元):35100004.最高限价(元):35100005.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海曙区古林镇2025年度紧急零星工程项目采购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351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全镇范围内房屋修缮(含公房维修)、墙面粉刷、道路修补、违章拆除、绿化补种等内容。(2)、从事古林镇2025年度紧急及零星工程的施工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6.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4:00止或总维修结算审定费用达到351万元止(满足其一)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1.3.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4.售价(元):01.4.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11日14: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投标)。3.磋商时间:2025年3月11日14:00(北京时间)4.磋商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投标)。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2.1落实的政策《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2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响应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95763咨询。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供应商上传平台的是后缀为.jmbs的加密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公司的是后缀为.bfbs的备份文件,未及时解密的责任自负。2.3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2.4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2.5供应商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2.6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2.7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湖下路217号2号楼13层。收件人:虞工,联系方式:15867439663。2.8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2.9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announcementDetails?article_ID=9174636&code=0101&project_ID=N&isShowTypeSteps=false&project_NO=N&sidebarID=办理具体业务。1.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古林中心路19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292621质疑联系人:徐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81797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湖下路217号2号楼13层项目联系人(询问):虞佳盛、张凯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313790质疑联系人:肖艳质疑联系方式:0574-8820072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联系人: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项目采购需求内容1采购内容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单位及数量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3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本章内容4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本章内容5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如有)6技术规格要求无7物理特性要求无8质量、安全要求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9服务标准、期限、效率(培训等)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0验收标准详见本章内容1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2演示时间及地点无13样品要求无14本项目的核心产品无★一、重要商务要求一览表项目要 求1、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付款方式1.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本项目预付款。2.由中选单位开展项目的施工工作,待项目整体完工后由中选单位上报本项目的开竣工报告、相关结算资料。3.进度款:待具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规范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该项目的工程款,且须扣回预付款,直至预付款扣完为止。4.预算(估算)组价原则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四条。(一)、紧急类:①建设单位发出紧急类项目任务书,承包人接到紧急类项目后,必须按照建设单位所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紧急类项目由于情况特殊,预算不再编制。)②最终价格以审计结算审定价为准,并且结合中标折扣率进行浮动后的价格进行结算。具体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二)、零星类①单个项目预算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零星类工程:建设单位发出零星类项目任务书,承包人接到任务书后按建设单位要求对该项目编制估算报告,并上报给建设单位确认后,按照所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②单个项目预算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零星类工程:建设单位发出零星类项目任务书,承包人接到任务书后按建设单位要求对该项目编制预算报告,由本项目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按照所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3、履约保证金中选单位在签订中选协议时以公司为单位交纳履约保证,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百分之一。中选期限结束后满1年,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无息退还。4、合同终止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如中标人单方面终止合同的,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款5%的违约金。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可有权终止协议,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5、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采用折扣率方式进行报价,采用“%”的形式进行填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进行四舍五入,折扣率最高限价为 100%。二、项目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1、服务范围:(1)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全镇范围内房屋修缮(含公房维修)、墙面粉刷、道路修补、违章拆除、绿化补种等内容。(2)从事古林镇2025年度紧急及零星工程的施工建设项目。2、项目实施: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阶段实施时间及其实施范围,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实施要求后,在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必须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进行相关施工及养护,并承诺在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完成指定工程量。3、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以及投标承诺,从事服务活动,并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时,应调配所有资源,从项目前期准备、项目进度、投资、质量、人员投入等各个环节,确保服务工作的顺利完成,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事项。4、供应商应廉洁自律、诚实信用、严格履行投标承诺,不得向采购人进行商业贿赂或提供不正当利益,自觉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5、质量保证:5.1项目质量标准:按照采购人认可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5.2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施工要求和国家颁发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服从采购人派驻的代表的管理。维修质量必须达到采购人要求。由施工质量引起的维修费由中标人负责。5.3中标人在施工过程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中标人自供材料做好质量、数量、验收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产品合格证;B.工程竣工后,中标人应及时上交采购人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对工程实施保修。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完工验收请求后,及时对该完工项目进行验收。5.4工程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扣除该次工程结算审定价款的30%,且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整改合格。5.5档案资料:中标人应以单项为单位建立维修档案,健全日常维修作业记录,认真做好台帐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应在年度合同结束后将维修档案资料移交采购人一份。6、项目合同期内,项目的数量及项目估算金额均视项目情况和具体操作而定,采购人不保证中标单位的项目数量及项目估算金额。7、施工过程中,中标人须做好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及过往行人和车辆的安全,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及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三、结算要求最终价格以审计结算审定价为准,并且结合中标折扣率进行浮动后的价格进行结算。合同履行期间,具体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单个施工项目结束后,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上报本项目的开竣工报告、相关结算资料,经统计核算后上报审计,并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按实结算。甲方需乙方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乙方需积极配合。上述费用支付时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财务制度执行。四、违约责任1、单个施工项目结束时,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逾期完成服务的,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天作为补偿。该扣除费用在年度合同结束时从履约保证金中一次性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扣款费用,采购人有权从最后一个施工项目的结算款中追加扣除。2、中标人未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的人数达5人次以上的,或中标人拖欠任一名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达一个月以上的,或中标人拖欠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数额达伍仟元以上的,或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中标人拒绝予以相应调整的;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或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3、中标人如果有二次考核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五、员工劳动保障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派常驻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名单;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投入到本项目所需的机械、车辆设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中标人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4、中标人必须为全体作业员工购买社会和人身意外保险、公众责任保险费等其他保险,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公众安全事故(含交通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5、中标人必须保障员工正常休息时间,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以及高温补贴;6、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员工保障的其他规定。六、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供应商须制定完整、可行、详细的组织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紧急预案等。附:《工程项目综合评定表》工程项目综合评定表工程名称:参评方:责任科室序号分类项 目评分情况1工程资料施工过程中基础技术资料及时性10.502准确性10.503完整性10.504施工过程中各项试验资料及时性10.505真实性10.506完整性10.507施工过程中安全台帐资料及时性10.508完整性10.509准确性10.5010竣工资料、洽商资料(联系单)、竣工图绘制完整性10.5011准确性10.5012各类资料整改及时性21013工程决算提交的及时与否21014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与否31015施工现场安全围护到位与否,并是否派专人维护31016现场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佩戴到位与否31017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情况31018施工现场垃圾堆放情况31019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及停放规范情况21020是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安全事故)42021因施工不当(不规范)引起的各类投诉或媒体曝光事件73022因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产生的隐患整改及回复及时与否3102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是否人证合一情况31024对迎检类、突击性、紧急性、夜间施工类工作的保障配合31025工程质量及工期项目进场施工前临设及工料机准备情况21026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配备充分性31027工程材料规格、质量、数量保障及到位情况31028工程所需机械设备到位情况31029班组长、带班等班组管理人员执行力情况31030隐蔽工程施工质量情况21031因施工质量存在缺陷或问题导致返工后,整改及时性31032工程实体外观质量情况31033成品保护措施到位情况31034施工工期内完成情况42035对公司管理人员为配合其他分项工程工期调整执行情况31036班组长工程例会、各部门检查、关键工序、夜间施工到场情况31037后期与结算对各类验收工作的配合情况21038质保期内对履行养护义务的响应情况31039材料、设备租凭款项支付情况21040是否按照甲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21041对施工劳务人员劳务费支付情况420注:1、本表满分为100分,项目最后得分为分。2、考核得分70分(不含)以下的,则考核不合格。评分单位:(盖章)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投标报价及费用:1)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人的中标折扣率,按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供应商须自负盈亏。2)报价应为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总和。3)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承诺的投标报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包括宁波市最低劳动工资的调整)的变动而调整。4)人员用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如因违法、违规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由服务单位自行承担。5)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中标通知书派发前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收费标准打四折向中标人收取。2响应文件组成与份数:(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如递交)(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3磋商结果公示:磋商结束后,磋商结果公示网站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5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响应文件有效期:自磋商日起90天。7特别政策扶持: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tzgg/360383.jhtml办理具体业务。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采购邀请、响应、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须知中的“供应商”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二)定义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提供的本项目相关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函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无效。(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四)磋商委托如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格式见第六章)。(五)磋商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八)特别说明★1.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相关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的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供应商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磋商文件中指定的“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供应商认定。(九)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十)关于知识产权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十一)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就磋商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5.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二、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4.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1.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2.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为要求投标人作实质性响应的重要商务或技术条款,投标人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或技术条款的偏离或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3.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投标人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包含答复或补充等形式)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澄清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公告为准。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格文件:(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5)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2、商务技术文件(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响应表(格式见附件);(3)技术部分:针对本项目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分标准中的条款拟定各种方案,格式自拟;(4)投标函(格式见附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6)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8)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9)第四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10)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资料。3、报价文件:(1)磋商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见附件)。★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签名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投标函、磋商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签名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具体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3.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起不少于6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4.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自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2、响应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响应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如递交)(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3、电子响应文件:3.1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六)响应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2、响应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响应文件名称(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资格、商务技术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5、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七)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2.“电子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文件后缀为:jmbs)。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后缀为:bfbs(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启用时,“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电子响应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时,供应商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进行异常处理,并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其余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继续有效,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八)响应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但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限期内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澄清、说明或更正后,不影响磋商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上传响应文件同一网卡地址、同一IP地址的为无效标。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在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交投标函或投标函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3)响应文件规定部分无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4)响应文件项目不齐全;(5)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7)带“★”的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3.在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2)响应文件项目不齐全;(3)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4)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6)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7)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磋商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8)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内容与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有重大差异的;(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磋商程序(一)磋商准备1、磋商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组织磋商、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如在磋商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答复。超过规定时间的询标函将不予接受,磋商委员会可以作出不利于被询标人的决定。供应商如不参加磋商大会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磋商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二)磋商程序: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响应方登录政采云平台,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开始时间起半个小时内。2、磋商小组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磋商小组与磋商响应方进行在线谈判;4、在系统上开启新一轮谈判报价或最终报价;(1)经磋商小组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评审符合要求的磋商响应方在系统内(30分钟内)进行最终报价;(2)磋商响应方在系统规定的30分钟内未最终报价或超过30分钟后最终报价的,系统上确定的仍是上一轮的报价;(3)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最终报价或放弃报价的,以初次报价作为其最终报价。(4)当最终报价与磋商响应初次合计报价不一致时,合同内的各项价格按最终报价与磋商响应初次报价的浮动而同比例浮动。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磋商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5、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编写评审报告。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6、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上公布成交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磋商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7、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五、评审(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有关的法规组成。(二)评审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审,评审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三)评审程序(1)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磋商小组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问,供应商要向磋商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规定形式进行答复。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磋商小组有权对该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3)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5)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评审成员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主观总评分偏离所有评审成员主观总评分平均值30%以上的),磋商小组组长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按评审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同时起草评审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磋商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磋商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政采云平台填报的报价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1.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3.若出现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本项目作废标处理。(七)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4、参与过采购项目进口产品论证。5、通过随机抽到本单位的评审专家,采购人已经指定了采购人代表,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采购人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评审专家情形除外。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八)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合格性和响应情况,仅依据供应商所提交一切文件的真实表述,不受与本项目无直接关联的外部信息、传言而影响自身的专业判断。(九)磋商小组成员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十)磋商过程的监控1.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磋商小组名单以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六、确定成交人: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人。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4.若成交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它原因被依法撤销成交资格,则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七、合同授予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响应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2.成交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成交资格。3.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人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4.成交人如不遵守磋商文件或响应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八、履约验收采购人负责对成交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九、特别说明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3、小微企业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具体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5、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6、本项目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货物和服务项目为3%、工程项目为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7、小微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8、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9、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1、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四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本办法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结合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政府采购规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一.总则本次磋商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磋商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二.磋商程序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四、磋商程序三.评审程序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五、评审四.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表内容分值评审形式商务技术分90分1、重难点分析及处理(10分)1.1针对本项目服务的重点、难点及分析情况进行评议:服务的重点难点分析详尽,完全切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5分;服务的重点难点分析基本详尽,基本切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得3分;服务的重点难点分析不完整,与实际情况略有出入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1.2针对本项目服务的重点、难点的相应解决措施进行评议:相应解决措施完整且具有很强针对性的,得5分;相应解决措施基本完整,具有较强针对性的,得3分;相应解决措施不完整,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2、服务方案(30分)2.1根据供应商为保证本项目顺利实施相关工作的衔接方案进行评议:衔接方案内容编制科学、合理,完全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5分;衔接方案内容编制相对科学、合理,基本符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3分;衔接方案内容有缺漏项,或与项目实际需求有较大偏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2.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总体服务方案进行评议:项目总体服务方案完善、有科学的项目管理制度、清晰得日常维护作业计划的得5分;项目总体服务方案较完善、有基本满足项目实际的管理制度和日常维护作业计划的得3分;项目总体服务方案有缺漏项,或与项目实际需求有较大偏差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2.3拟投入的机械设备配置的数量、合理性、适用性等情况:机械设备配置的数量充足、种类合理、适应具体工作内容的,得5分;机械设备配置的数量较充足、种类基本合理、基本适应具体工作内容的,得3分;机械设备配置的数量不充足、种类不合理、部分不适应具体工作内容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2.4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措施进行评议:安全生产措施内容齐全、措施到位、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5分;安全生产措施相对完整、措施基本可行、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3分;安全生产措施较少、可行性较低、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2.5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文明作业措施进行评议:文明作业措施内容齐全、措施到位、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5分;文明作业措施相对完整、措施基本可行、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3分;文明作业措施较少、可行性较低、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2.6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环保措施进行评议:环保措施内容齐全、措施到位、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5分;环保措施相对完整、措施基本可行、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3分;环保措施较少、可行性较低、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3、人员管理方案(16分)3.1根据供应商的人员管理制度的优劣性、完整性进行评议。管理制度完整,能有效确保人员能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服务,且能有效提高人员管理效率的得5分;制度比较完善,能够基本保证人员管理,满足项目效率的得3分;制度笼统、混乱,与本项目实际情况存在偏差,实施合理性欠佳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5主观分3.2根据供应商的人员配备方案的优劣性、完整性进行评议。配备方案完善合理,有明确的人员工作职责,能有效提高服务效率的得3分;方案比较完善,人员配备比较单一,能够基本符合服务要求的得2分;方案笼统、配备合理性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主观分3.3根据供应商的人员考核制度的优劣性、完整性进行评议。考核制度完整合理,奖罚分明,能有效调动人员服务热情,提高人员服务水平的得3分;制度比较完善,考核要求与本项目实际情况稍有出入但能够基本保障项目顺利进行的得2分;制度笼统、考核制度与本项目偏差较大,无法保证考核制度的实行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主观分3.4根据供应商的人员岗位职责划分计划的优劣性、完整性进行评议。岗位划分完整合理,能明确岗位职责,岗位责任的,且能有效提高人员服务效率的得3分;制度比较完善,岗位划分单一,能够基本保证人员管理的得2分;划分笼统、实施合理性欠佳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主观分3.5根据供应商的人员培训计划的完整性、针对性、创新性进行评议。培训计划完整合理,针对本项目具有创新性内容,培训目标明确,培训时间节点合理,能有效提高人员服务水平的得2分;培训比较完善,培训内容、频率、要求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情况,能够基本保证服务人员水平的得1分;培训计划笼统、培训内容单一,培训频率低、范围窄的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2主观分4、服务时效及售后方案(8分)4.1根据投标人已有服务场所、应急服务响应时效性及到场时间 承诺及现有服务机构人员情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响应速度迅速、解决问题的能力强、技术指导好的得3分;响应速度较快、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技术指导较好的得2分;响应速度一般、解决问题的能力差、技术指导差的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3主观分4.2根据供应商的售后保障方案和计划进行评议。保障方案充分,能有效保障本项目售后无忧的得5分;保障方案较为合理,能够短期内基本保障项目售后服务得3分;保障方案不够合理、保障计划不够科学、准确、容易造成项目无法得到相应售后服务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5、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工作进度控制、关键时间节点把握是否合理、科学、准确进行综合评议。进度控制合理有效、关键时间节点把握科学、准确的得5分;进度控制较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较科学、准确的得3分;进度控制不够合理、关键时间节点把握不够科学、准确、容易造成项目无法顺利实施的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6、针对大型活动、节庆假日、防台防汛、疫情防控、创优评优和突击检查等应急情况提出的处置方案、应急保障措施:应急处置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应急保障措施全面的,得5分;应急处置方案较为科学、合理,基本可行、应急保障措施较全面,得3分;应急处置方案科学、合理性欠佳,缺乏可行性、应急保障措施不齐全,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7、针对企业内人员持证情况进行评议,最高得5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每名得0.5分,最高得2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每名得0.5分,最高得3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5客观分8、针对本项目服务的质量保证措施内容进行评议:质量保障措施内容详细全面、流程清晰、保障措施到位的得5分;质量保障措施内容较详细全面、流程较清晰、保障措施较到位的得3分;质量保障措施内容不够详细全面、流程不够清晰、保障措施不够到位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主观分9、针对本项目提供得便捷性服务方案进行评议服务机构稳定性好、便捷程度高的得5.5分;服务机构稳定性一般、便捷程度一般但基本能保障项目服务需求的得3分;服务便捷性低、机构设置不稳定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5主观分10、业绩分: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施工项目的业绩,每个得0.5分,最高得0.5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委托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0.5客观分价格分10分参与评审的价格=最终投标报价;满足采购要求的有效投标且参与评审的价格最低的参与评审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得10分;其他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投标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参与评审的价格)×10%×100。注:1、小数点后保留一位数。2、各磋商委员会成员自行按以上参考分值评分。3、重大事件由磋商委员会集体讨论,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事先授权磋商委员会)确定中标人。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将磋商报告交采购人确认。2.供应商对磋商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磋商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磋商结果进行确认。如有供应商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4.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其它原因被依法撤销中标资格,则采购人可确定排名次之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七、磋商过程的监控与保密1、本项目磋商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磋商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磋商后到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所有涉及磋商委员会名单以及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评价、比较等情况,磋商委员会成员、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八、合同授予:签订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在合同金额变更范围内,如需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有权变更采购项目的数量和服务内容,但不能对单价或其他条款和条件作任何改变。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的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签订的附件。4.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应重新招标。5.中标人如不遵守招标文件或响应文件各项条款的邀约与要约,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借故拖延,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将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上报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九、履约验收:采购人负责对中标人的履约行为进行验收。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采购合同(供参考)(本合同条款为参考格式,具体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与前款冲突之处以前款约定为准)甲方: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乙方:为进一步规范古林镇紧急、零星工程建设项目,提高工作效率,经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公共资源交易站批准,对古林镇紧急、零星建设项目实行投标单位资格中选管理,为明确职责现签订如下资格中选协议:第一条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乙方为海曙区古林镇2025年度紧急及零星工程的资格中选单位,中标下浮率为%。第二条资格中选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4:00止或总维修结算审定费用达到351万元止(满足其一)。第三条资格管理资格中选单位的资格仅限乙方本单位有效,乙方应自觉遵守招投标的有关规定和海曙区古林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资格中选单位如出现《古林镇紧急、零星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实施办法》第五条情形按该条规定处理。资格中选单位在具体项目中标后,由招标人会同古林镇有关部门根据竣工项目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综合情况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并填写《海曙区古林镇2025年度紧急及零星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考核表》。考核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考核结果按《古林镇紧急、零星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实施办法》第五条给予相应奖惩。第四条具体项目实施1、紧急类:①建设单位发出紧急类项目任务书,承包人接到紧急类项目后,必须按照建设单位所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紧急类项目由于情况特殊,预算不再编制。)②最终价格以审计结算审定价为准,并且结合中标折扣率进行浮动后的价格进行结算。具体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2、零星类①单个项目预算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零星类工程:建设单位发出零星类项目任务书,承包人接到任务书后按建设单位要求对该项目编制估算报告,并上报给建设单位确认后,按照所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②单个项目预算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零星类工程:建设单位发出零星类项目任务书,承包人接到任务书后按建设单位要求对该项目编制预算报告,由本项目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按照所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计价原则:参考《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浙建建﹝2018﹞61号)文件、宁波市造价处转发《关于发布浙江省房屋建筑人工综合价格指数的通知》(甬建价﹝2018﹞83号)文件、宁波市物价局、市渣领办、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关于部分调整宁波市中心城区渣土处理费市场信息参考价的通知(甬渣领办联﹝2021﹞1号)文件、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甬建发﹝2022﹞34号)文件及省市有关造价文件;信息价参照《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当期信息价没有的,按《浙江造价信息》正刊,按相应材料施工期平均价取定;如上述材料价均没有的,则由施工单位申报,经跟踪审计单位审核。企业管理费及利润费率:按相应专业中值计取;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按相应专业中值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工程”中值计取,不计标化工地增加费、提前竣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规费:按相应专业费率30%计取;税金:按一般计税法计取,税率按建建发[2019]92号文件9%计取。上述价格结合中标折扣率进行浮动后的价格进行结算,最终价格以审计结算审定价为准。2、结算方式:①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本项目预付款。②由中选单位开展项目的施工工作,待项目整体完工后由中选单位上报本项目的开竣工报告、相关结算资料。③进度款:待具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规范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该项目的工程款,且须扣回预付款,直至预付款扣完为止。第五条资料管理具体项目施工中标人确定后7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和项目招标办法等,签订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在7个工作日内报各个项目建设单位备案,资料交档案室文书归档。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通过后十五天内须向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提交《海曙区古林镇2025年度紧急及零星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考核表》,逾期提交的按违约处理,一次扣罚3000元。如在规定期限(竣工验收合格通过后一个月内)不提交《海曙区古林镇2025年度紧急及零星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考核表》的,按考核不满意处理。第六条履约保证金一、资格中选单位在签订资格中选协议前以公司为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百分之一,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支票或汇票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中选期限结束后满1年后扣除相应违约金无息退还。资格中选单位出现考核不满意的,罚没履约保证金全部金额;在履约保证金罚没后7天内需再次补足履约保证金,若未递交,甲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书。资格中选单位出现考核二次及以上不满意的,罚没第二次递交的履约保证金全部金额,并取消中选资格。在资格中选期间因资格中选单位原因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赔偿招标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并报区交管办备案。若不在招标人要求的相应时间内进行修复的,视为综合考评不满意,按《古林镇紧急、零星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实施办法》第五条处理。第7条垃圾收集分类处理堆放点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场地及建设运作方案需报古林镇同意后方可实施。第八条其他约定1、投标人承诺具体项目的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达到合格标准,工期及施工进度控制目标满足招标人的要求。2、若具体的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未达到业主要求的相应的质量控制目标要求、安全要求、工期及施工进度控制目标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每次扣罚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若履约担保金额不足以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的,则从下一项目的进度款中直接扣除。3、投标人承诺若具体项目在相应质保期内(保修期最后期限以最后单个项目完工后满一年为准)出现问题的应及时免费修复,并不再向招标人另行计取该笔费用。若因承包人自身施工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且未及时自行补修,则业主有权动用履约保证金,若所压保证金用完,承包人需再补足贰万元整,若再不够的再补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甲方(盖章):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代表(签字):日期: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古林镇紧急、零星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古林镇紧急、零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根据招投标有关规定,结合古林镇实际,制定本办法。1、总则:凡紧急、零星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均适用本办法,由招标人直接发包给承包人。具体项目由古林镇各部门自行组织实施。2、合同价的确定:计价原则:参考《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8版)、《关于颁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的通知》(浙建建﹝2018﹞61号)文件、宁波市造价处转发《关于发布浙江省房屋建筑人工综合价格指数的通知》(甬建价﹝2018﹞83号)文件、宁波市物价局、市渣领办、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关于部分调整宁波市中心城区渣土处理费市场信息参考价的通知(甬渣领办联﹝2021﹞1号)文件、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的通知(甬建发﹝2022﹞34号)文件及省市有关造价文件;信息价参照《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宁波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综合版当期信息价没有的,按《浙江造价信息》正刊,按相应材料施工期平均价取定;如上述材料价均没有的,则由施工单位申报,经跟踪审计单位审核。企业管理费及利润费率:按相应专业中值计取;施工组织措施费费率:按相应专业中值计取,其中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按“市区工程”中值计取,不计标化工地增加费、提前竣工增加费、行车行人干扰增加费、优质工程增加费;规费:按相应专业费率30%计取;税金:按一般计税法计取,税率按建建发[2019]92号文件9%计取。上述价格结合中标折扣率进行浮动后的价格进行结算,最终价格以审计结算为准。3、具体项目的实施1、紧急类:①建设单位发出紧急类项目任务书,承包人接到紧急类项目后,必须按照建设单位所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紧急类项目由于情况特殊,预算不再编制。)②最终价格以审计结算价为准,并且结合中标折扣率进行浮动后的价格进行结算。具体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2、零星类①单个项目预算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零星类工程:建设单位发出零星类项目任务书,承包人接到任务书后按建设单位要求对该项目编制估算报告,并上报给建设单位确认后,按照所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②单个项目预算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零星类工程:建设单位发出零星类项目任务书,承包人接到任务书后按建设单位要求对该项目编制预算报告,由本项目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按照所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支付及结算①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本项目预付款。②由中选单位开展项目的施工工作,待项目整体完工后由中选单位上报本项目的开竣工报告、相关结算资料。③进度款:待具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规范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该项目的工程款,且须扣回预付款,直至预付款扣完为止。4、实行中选单位动态管理1、具体项目考评由建设单位会同古林镇有关部门在每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客观公正地提交参建承包商的评价结果,考评均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对综合考评中一次被评定为不满意的承包商,罚没履约保证金全部金额;在履约保证金罚没后7天内需再次补足履约保证金,若未递交,建设单位可单方面终止本协议书。对综合考评中两次及以上被评定为不满意的承包商,罚没第二次履约保证金全部金额并直接清出,并在二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加入资格中选库和参与古林镇公共交易站所有项目的投标业务且上报区交管办。若不在招标人要求的相应时间内进行修复的,视为综合考评不满意。承包商二次以上(含二次)未履行合同义务的,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所有中选资格,没收履约担保且两年内不得申请重新加入中选单位和参与古林镇公共交易站所有项目的投标业务:(1)因拖欠民工工资不能及时处理或野蛮施工导致发生集体上访事件;(2)在中选期内,未经招标人同意无故不响应业主邀请达2次的;(3)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不按期履行承包合同;(4)提交的资格证件等有关资料存在弄虚作假;(5)年度具体项目考评中有4次被评定基本满意或2次被评定为不满意。(6)承包人在履约过程中,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暂停投标资格的。承包商被取消中选资格前已履行承包合同的业务,建设单位需要其继续完成的,承包商应继续履行。5、本办法自二0二三年起施行。二0二三年附件1:海曙区古林镇2025年度紧急及零星工程建设项目综合考核表项目名称:序号考核项考核意见1工程质量2进度3安全4其他考核结果考核成员签字:注:考核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日期:年月日附件2项目任务书项目名称 类型紧急£ 零星£建设单位 承接单位 安排科室 工期 预估工程价 施工内容施工标准 注:预估工程价须由相关安排科室确定。负责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日期: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格式1.资格、商务技术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资格、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磋商时启封(供应商公章)年月日2.资格、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资格、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公章)年月日3.资格文件:(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5)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4.供应商资格声明函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浙江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司年月日发布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项目(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1、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招标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4、本公司(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我公司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供应商公章:年月日5.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供应商的特定条件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8.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8.商务技术文件目录(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响应表(格式见附件);(3)技术部分:针对本项目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分标准中的条款拟定各种方案,格式自拟;(4)投标函(格式见附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6)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8)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9)第四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10)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资料。9.符合性自查表符合性自查表评审内容招标文件要求自查结论证明资料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一)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通过 □不通过第( )页(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通过 □不通过第( )页(三)响应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齐全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四)响应文件项目齐全;□通过 □不通过第( )页(五)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相符且无虚假投标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六)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使用中文表述且意思表述明确,前后无矛盾且使用计量单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七)带“★”的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已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响应文件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八)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未达10项(含)以上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九)投标技术方案明确,不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十)商务技术文件中未出现报价或单价的;□通过 □不通过第( )页(十一)不存在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通过 □不通过第( )页(十二)不存在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情形;□通过 □不通过第( )页备注:供应商自查表将作为供应商有效性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投标无效!10.供应商响应表:供应商响应表招标项目编号标项号序号评审内容证明文件自评分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见( )页注:1)根据评分标准中技术内容逐条填写,并针对客观分部分进行自评。2)请将此表编制在目录页前。供应商名称(盖章):年月日11.技术部分:针对本项目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分标准中的条款拟定各种方案,格式自拟;12.投标函投标函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的采购公告/投标邀请书(项目编号:,标项号:),签字代表(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供应商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本投标有效期自磋商日起______个日历日。4.如中标,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5.供应商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我们郑重声明:本响应文件提供的情况和文件完全是真实的。7.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供应商代表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银行帐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不来投标的,此表不用)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_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周岁职务:_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来投标的,此表不用)致:(采购单位名称):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名或印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印章):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供应商公章:年月日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及磋商日前近三个月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14.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项号:条款号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说明(偏离/响应)备注:1、列明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与响应文件对应响应,并说明偏离状况;2、若均无偏离应在本表“说明”处醒目地注明“无条款偏离”的字样。3、本表格供参考,响应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拟(增减)表格。4、未提供本表视为对本磋商文件所有技术要求均响应,且无偏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年月日15.商务条款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项号:条款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说明(偏离/响应)备注:1、列明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与响应文件对应响应,并说明偏离状况;2、若均无偏离应在本表“说明”处醒目地注明“无条款偏离”的字样。3、本表格供参考,响应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拟(增减)表格。4、未提供本表视为对本磋商文件所有技术要求均响应,且无偏离。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或印章):年月日16.供应商情况一览表供应商情况一览表企业情况单位名称地 址法定代表人成立时间注册资本开户银行帐 号联系电话企业总人数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职工人员经营范围企业现有的资质证书17.第四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18.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有关证明资料。二、报价文件格式1.报价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不可缺):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磋商时启封(供应商公章)年月日2.报价文件封面格式:正本/或副本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供应商公章)年月日3.报价文件目录1、磋商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见附件);4.磋商一览表磋商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折扣率(初次报价)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折扣率最多保留两位小数。3、例投标人报价为八折,即填报的折扣率为80%。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三、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一)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外包装封面格式:外包装格式: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供应商地址:年月日海曙区古林镇2025年度紧急零星工程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2025NBHSWCS058采购单位: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代理机构:浙江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2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采购需求7第三章供应商须知11第四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21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31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39第1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海曙区古林镇2025年度紧急零星工程项目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11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响应文件。1.1.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025NBHSWCS0582.项目名称:海曙区古林镇2025年度紧急零星工程项目采购3.预算金额(元):35100004.最高限价(元):35100005.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海曙区古林镇2025年度紧急零星工程项目采购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351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全镇范围内房屋修缮(含公房维修)、墙面粉刷、道路修补、违章拆除、绿化补种等内容。(2)、从事古林镇2025年度紧急及零星工程的施工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6.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24:00止或总维修结算审定费用达到351万元止(满足其一)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1.3.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3.方式:供应商注册后直接登陆“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无效。4.售价(元):01.4.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11日14: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投标)。3.磋商时间:2025年3月11日14:00(北京时间)4.磋商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投标)。1.5.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1.6.六、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2.1落实的政策《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2投标与开标注意事项(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2)标前准备:因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响应文件制作:1)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95763咨询。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响应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3)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1份,供应商上传平台的是后缀为.jmbs的加密文件,递交给招标代理公司的是后缀为.bfbs的备份文件,未及时解密的责任自负。2.3供应商应在规定的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投诉。2.4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未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2.5供应商如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应于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密封,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供应商仅提供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2.6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可以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2.7供应商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湖下路217号2号楼13层。收件人:虞工,联系方式:15867439663。2.8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zj.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2.9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announcementDetails?article_ID=9174636&code=0101&project_ID=N&isShowTypeSteps=false&project_NO=N&sidebarID=办理具体业务。1.7.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古林中心路191号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工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292621质疑联系人:徐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4-8817971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湖下路217号2号楼13层项目联系人(询问):虞佳盛、张凯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313790质疑联系人:肖艳质疑联系方式:0574-88200720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采购管理办公室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大梁街48号天之海大厦联系人:王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4-87297540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项目采购需求内容1采购内容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单位及数量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3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详见本章内容4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本章内容5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如有)6技术规格要求无7物理特性要求无8质量、安全要求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9服务标准、期限、效率(培训等)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10验收标准详见本章内容1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供应商可自行对本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在勘察过程中,供应商自行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12演示时间及地点无13样品要求无14本项目的核心产品无★一、重要商务要求一览表项目要 求1、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2、付款方式1.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本项目预付款。2.由中选单位开展项目的施工工作,待项目整体完工后由中选单位上报本项目的开竣工报告、相关结算资料。3.进度款:待具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且规范审计结束后一次性付清该项目的工程款,且须扣回预付款,直至预付款扣完为止。4.预算(估算)组价原则参考招标文件第五章第四条。(一)、紧急类:①建设单位发出紧急类项目任务书,承包人接到紧急类项目后,必须按照建设单位所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紧急类项目由于情况特殊,预算不再编制。)②最终价格以审计结算审定价为准,并且结合中标折扣率进行浮动后的价格进行结算。具体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二)、零星类①单个项目预算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零星类工程:建设单位发出零星类项目任务书,承包人接到任务书后按建设单位要求对该项目编制估算报告,并上报给建设单位确认后,按照所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②单个项目预算金额在10万元(含)以上的零星类工程:建设单位发出零星类项目任务书,承包人接到任务书后按建设单位要求对该项目编制预算报告,由本项目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按照所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3、履约保证金中选单位在签订中选协议时以公司为单位交纳履约保证,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百分之一。中选期限结束后满1年,扣除相应违约金后无息退还。4、合同终止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合同,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两个月向采购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如中标人单方面终止合同的,需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款5%的违约金。因中标人不能保证工作质量,或发生重大差错事故的,采购人可有权终止协议,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5、报价要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采用折扣率方式进行报价,采用“%”的形式进行填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进行四舍五入,折扣率最高限价为 100%。二、项目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1、服务范围:(1)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全镇范围内房屋修缮(含公房维修)、墙面粉刷、道路修补、违章拆除、绿化补种等内容。(2)从事古林镇2025年度紧急及零星工程的施工建设项目。2、项目实施: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阶段实施时间及其实施范围,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人实施要求后,在30分钟内响应,1小时内必须到达采购人指定现场进行相关施工及养护,并承诺在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完成指定工程量。3、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以及投标承诺,从事服务活动,并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为采购人提供服务时,应调配所有资源,从项目前期准备、项目进度、投资、质量、人员投入等各个环节,确保服务工作的顺利完成,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服务事项。4、供应商应廉洁自律、诚实信用、严格履行投标承诺,不得向采购人进行商业贿赂或提供不正当利益,自觉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5、质量保证:5.1项目质量标准:按照采购人认可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5.2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施工要求和国家颁发的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服从采购人派驻的代表的管理。维修质量必须达到采购人要求。由施工质量引起的维修费由中标人负责。5.3中标人在施工过程必须遵守下列规定:A.中标人自供材料做好质量、数量、验收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保证书和产品合格证;B.工程竣工后,中标人应及时上交采购人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对工程实施保修。采购人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完工验收请求后,及时对该完工项目进行验收。5.4工程质量未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扣除该次工程结算审定价款的30%,且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整改合格。5.5档案资料:中标人应以单项为单位建立维修档案,健全日常维修作业记录,认真做好台帐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应在年度合同结束后将维修档案资料移交采购人一份。6、项目合同期内,项目的数量及项目估算金额均视项目情况和具体操作而定,采购人不保证中标单位的项目数量及项目估算金额。7、施工过程中,中标人须做好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及过往行人和车辆的安全,由此产生的安全责任及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三、结算要求最终价格以审计结算审定价为准,并且结合中标折扣率进行浮动后的价格进行结算。合同履行期间,具体按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单个施工项目结束后,乙方需根据甲方要求上报本项目的开竣工报告、相关结算资料,经统计核算后上报审计,并经审计部门审计后,按实结算。甲方需乙方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乙方需积极配合。上述费用支付时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财务制度执行。四、违约责任1、单个施工项目结束时,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逾期完成服务的,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2000元/天作为补偿。该扣除费用在年度合同结束时从履约保证金中一次性扣除,如履约保证金不足扣款费用,采购人有权从最后一个施工项目的结算款中追加扣除。2、中标人未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的人数达5人次以上的,或中标人拖欠任一名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达一个月以上的,或中标人拖欠员工工资(含加班工资)数额达伍仟元以上的,或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发生变化,中标人拒绝予以相应调整的;采购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费用或终止合同,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中标人承担。3、中标人如果有二次考核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五、员工劳动保障1、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派常驻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名单;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投入到本项目所需的机械、车辆设备(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中标人必须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4、中标人必须为全体作业员工购买社会和人身意外保险、公众责任保险费等其他保险,必须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不出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如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公众安全事故(含交通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人承担;5、中标人必须保障员工正常休息时间,按规定发放加班工资、节假日加班工资以及高温补贴;6、必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员工保障的其他规定。六、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供应商须制定完整、可行、详细的组织实施方案,明确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质量标准、检查考核办法、安全措施、奖惩措施、紧急预案等。附:《工程项目综合评定表》工程项目综合评定表工程名称:参评方:责任科室序号分类项 目评分情况1工程资料施工过程中基础技术资料及时性10.502准确性10.503完整性10.504施工过程中各项试验资料及时性10.505真实性10.506完整性10.507施工过程中安全台帐资料及时性10.508完整性10.509准确性10.5010竣工资料、洽商资料(联系单)、竣工图绘制完整性10.5011准确性10.5012各类资料整改及时性21013工程决算提交的及时与否21014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与否31015施工现场安全围护到位与否,并是否派专人维护31016现场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品佩戴到位与否31017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情况31018施工现场垃圾堆放情况31019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及停放规范情况21020是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一般安全事故)42021因施工不当(不规范)引起的各类投诉或媒体曝光事件73022因安全文明施工不到位产生的隐患整改及回复及时与否3102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及是否人证合一情况31024对迎检类、突击性、紧急性、夜间施工类工作的保障配合31025工程质量及工期项目进场施工前临设及工料机准备情况21026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配备充分性31027工程材料规格、质量、数量保障及到位情况31028工程所需机械设备到位情况31029班组长、带班等班组管理人员执行力情况31030隐蔽工程施工质量情况21031因施工质量存在缺陷或问题导致返工后,整改及时性31032工程实体外观质量情况31033成品保护措施到位情况31034施工工期内完成情况42035对公司管理人员为配合其他分项工程工期调整执行情况31036班组长工程例会、各部门检查、关键工序、夜间施工到场情况31037后期与结算对各类验收工作的配合情况21038质保期内对履行养护义务的响应情况31039材料、设备租凭款项支付情况21040是否按照甲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21041对施工劳务人员劳务费支付情况420注:1、本表满分为100分,项目最后得分为分。2、考核得分70分(不含)以下的,则考核不合格。评分单位:(盖章)第三章供应商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投标报价及费用:1)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人的中标折扣率,按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供应商须自负盈亏。2)报价应为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总和。3)合同履行期间,供应商承诺的投标报价不因市场因素和政策因素(包括宁波市最低劳动工资的调整)的变动而调整。4)人员用工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如因违法、违规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由服务单位自行承担。5)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中标通知书派发前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规定收费标准打四折向中标人收取。2响应文件组成与份数:(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如递交)(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3磋商结果公示:磋商结束后,磋商结果公示网站详见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4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5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6响应文件有效期:自磋商日起90天。7特别政策扶持:海曙区“政采贷”助力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需要的中标(成交)供应商请于网站http://bidding.ningbo.gov.cn/tzgg/360383.jhtml办理具体业务。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采购邀请、响应、评审、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须知中的“供应商”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二)定义1.“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采购的代理机构和采购人。2.“供应商”系指向采购单位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产品”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4.“服务”系指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提供的本项目相关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5.“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函等。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偏离和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无效。(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四)磋商委托如供应商派授权代表出席磋商会议,授权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格式见第六章)。(五)磋商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采购有关的全部费用(磋商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六)联合体报价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七)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分包。(八)特别说明★1.供应商磋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成交后发现的,成交人须依照相关规定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供应商的行政与刑事责任。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若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人的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供应商使用相同制造产品(相同制造产品是指磋商文件中指定的“核心产品”)作为其项目的一部分,按一家供应商认定。(九)关于分公司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移动、联通等行业外,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十)关于知识产权1、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供应商承担。2、投标报价应包含所有应向所有权人支付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3、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十一)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不得就磋商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浙江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4.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磋商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5.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二、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4.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1.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2.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为要求投标人作实质性响应的重要商务或技术条款,投标人的投标对任何带“★”号的重要商务或技术条款的偏离或未作实质性响应都将直接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3.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本次采购活动终止致投标人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包含答复或补充等形式)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澄清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澄清公告为准。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1、资格文件:(1)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见附件);(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果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格式见附件)(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5)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有);2、商务技术文件(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响应表(格式见附件);(3)技术部分:针对本项目第二章采购需求及第四章评分标准中的条款拟定各种方案,格式自拟;(4)投标函(格式见附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6)技术(服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8)供应商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9)第四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需提供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10)供应商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资料。3、报价文件:(1)磋商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见附件)。★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签名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投标函、磋商一览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签名或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二)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响应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三)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具体详见第三章供应商须知。★3.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起不少于6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但不能修改响应文件。4.成交人的响应文件自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五)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要求有目录并标注页码,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2、响应文件的份数: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响应文件:(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响应文件(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如递交)(含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3、电子响应文件:3.1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六)响应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用封袋密封后递交。2、响应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响应文件名称(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资格、商务技术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号,并加盖供应商公章。3、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供应商承担。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应当按本磋商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5、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传输递交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七)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响应文件分为:“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2.“电子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文件后缀为:jmbs)。3.“电子备份响应文件”是指与“电子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后缀为:bfbs(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备份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效力: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响应文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启用时,“电子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电子响应文件”在规定解密时间内无法解密时,供应商若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了“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由采购代理机构上传“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进行异常处理,并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进行解密,未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之前递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其余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已按时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继续有效,其“电子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八)响应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响应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但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限期内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响应无效。供应商澄清、说明或更正后,不影响磋商小组对其响应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上传响应文件同一网卡地址、同一IP地址的为无效标。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在符合性审查(商务技术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交投标函或投标函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3)响应文件规定部分无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或签署人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4)响应文件项目不齐全;(5)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6)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7)带“★”的条款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或者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0)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3.在符合性审查(报价文件)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或盖章;(2)响应文件项目不齐全;(3)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4)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6)投标报价中出现重大缺项、漏项;(7)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磋商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8)响应文件(报价文件)内容与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有重大差异的;(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四、磋商程序(一)磋商准备1、磋商的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落实;2、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采云”组织磋商、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如在磋商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答复。超过规定时间的询标函将不予接受,磋商委员会可以作出不利于被询标人的决定。供应商如不参加磋商大会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磋商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二)磋商程序:1、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磋商响应方登录政采云平台,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开始时间起半个小时内。2、磋商小组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磋商小组与磋商响应方进行在线谈判;4、在系统上开启新一轮谈判报价或最终报价;(1)经磋商小组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评审符合要求的磋商响应方在系统内(30分钟内)进行最终报价;(2)磋商响应方在系统规定的30分钟内未最终报价或超过30分钟后最终报价的,系统上确定的仍是上一轮的报价;(3)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最终报价或放弃报价的,以初次报价作为其最终报价。(4)当最终报价与磋商响应初次合计报价不一致时,合同内的各项价格按最终报价与磋商响应初次报价的浮动而同比例浮动。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磋商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5、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并编写评审报告。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6、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宁波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上公布成交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磋商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7、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五、评审(一)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有关的法规组成。(二)评审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审,评审的依据为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三)评审程序(1)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磋商小组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供应商进行询问,供应商要向磋商小组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规定形式进行答复。供应商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磋商小组有权对该响应文件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评判。(3)各供应商的技术商务得分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磋商小组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供应商的报价得分。(5)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评审成员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主观总评分偏离所有评审成员主观总评分平均值30%以上的),磋商小组组长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按评审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同时起草评审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磋商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磋商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磋商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政采云平台填报的报价一览表中的价格与上传的报价文件中报价一览表(报价表)的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六)评审原则和评审办法1.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审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审的正常进行;磋商小组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2.评审办法。本项目评审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审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磋商办法及评分标准》。3.若出现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情况,本项目作废标处理。(七)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紧急零星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宁波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