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睡眠监测仪 便携式睡眠监测仪招标公告(重庆市东南医院2025)



睡眠监测仪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3月3日

一、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执行编号:S20250121-2/GXCZ-C-251490025

二、预算金额:
305,0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响应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复印件);
2.供应商响应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响应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
3.如果供应商不是响应产品的制造商,响应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响应产品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3月3日 至 2025年3月10日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登记加入“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0日17时00分(工作时间)。
2.报名方式: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汇款时须注明采购执行编号:GXCZ-C-251490025),同《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后邮箱。购买磋商文件的发票(电子发票),采购代理机构将发送至供应商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留存的邮箱中。
户  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账  号:30206098007160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包,售后不退,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3月17日 13: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5年3月17日 14: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第三分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西湖支路2号精信中心B塔6层2号)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 2025年3月17日 14:00
磋商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第三分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西湖支路2号精信中心B塔6层2号)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市东南医院
采购经办人:邢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249022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通江大道98号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申昀昊
代理机构电话:15023793407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西湖支路2号精信中心B塔6层2号

九、附件

S20250121-2 睡眠监测仪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稿】.doc
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doc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项目号采购执行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盖章)项目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码办公电话邮箱单位地址购买时间年 月 日收款账户详见磋商文件备注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汇款时须注明采购执行编号),同《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后发送至shenyunhao@gxzb.com.cn邮箱。购买磋商文件的发票(电子发票),采购代理机构将发送至供应商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留存的邮箱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 目 号:S20250121-2采购执行编号:GXCZ-C-251490025磋商项目名称:睡眠监测仪采 购 人:重庆市东南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1二、资金来源1三、供应商资格条件1四、磋商有关说明2五、其它有关规定2六、联系方式3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需求4一、项目一览表4二、技术要求4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6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6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6三、报价要求7四、付款方式8五、知识产权8六、培训8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8八、其他8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9一、磋商程序及方法9二、评审标准11三、无效响应13四、采购终止14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5一、磋商费用15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5三、磋商要求15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7五、成交通知17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7七、采购代理服务费19八、签订合同19九、项目验收19第六篇采购合同20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2一、经济部分23二、技术(服务)部分25三、商务部分27四、资格条件29五、其他资料34第1篇采购邀请书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东南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渝财规〔2023〕10号),参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对睡眠监测仪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包号名称最高限价(万元)成交供应商数量(名)1睡眠监测仪30.511.2.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30.5万元。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响应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复印件);2.供应商响应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响应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复印件);3.如果供应商不是响应产品的制造商,响应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响应产品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1.4.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登记加入“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0日17时00分(工作时间)。2.报名方式: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内,供应商将磋商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磋商文件汇款凭证(汇款时须注明采购执行编号:GXCZ-C-251490025),同《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扫描后发送至shenyunhao@gxzb.com.cn邮箱。购买磋商文件的发票(电子发票),采购代理机构将发送至供应商磋商文件发售登记表留存的邮箱中。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账号:30206098007160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0元/包,售后不退,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才被接收。(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第三分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西湖支路2号精信中心B塔6层2号)。(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北京时间14:00(七)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3月17日北京时间14:001.5.五、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6.六、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东南医院联系人:邢老师电话:(023)62490220地址: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区通江大道98号(二)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申昀昊电话:15023793407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大竹林街道西湖支路2号精信中心B塔6层2号第2篇项目技术(服务)需求1.7.一、项目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多导睡眠监测仪PSG1台所提供产品必须为中国关境内生产,若为进口产品按无效响应处理。2便携式睡眠监测仪1台1.8.二、技术要求(一)多导睡眠监测仪PSG1.适用于呼吸科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诊断的临床和科研需要;2.导联包含脑电、眼电、下颌肌电、心电、心率、口鼻气流、气流鼾声、血氧饱和度、胸式运动、腹式运动、模拟气流、脉搏、MIC鼾声、体位、体动、脉搏传导时间、压力滴定、PTT脉搏波形、呼吸努力度、腿动等;3.可无线(蓝牙)连接无创正压呼吸机进行压力滴定实验;4.脑电,眼电集成设计,主机可用集成线缆连接到头部,无需在机身上繁琐的插拔单根电极线;5.主机通过蓝牙连接数据采集硬件,主机可无线(蓝牙)连接安卓设备。可使用安卓设备实时显示脑电阻抗、每通道波形。可使用安卓设备进行床头生物定标及控制主机;6.主机可以无线(蓝牙)连接指端血氧模块,主机可通过无线(蓝牙)连接扩展监测设备:呼吸机压力、呼末二氧化碳、经皮二氧化碳等;7.睡眠软件符合最新的AASM标准,具有全中文操作界面,中文报告可按照医院要求修改任意格式;8.智能分析软件可对数据进行实时自动或手动分析。软件自动分析:睡眠分期、呼吸事件、血氧饱和度、自发性微觉醒、运动相关性微觉醒、呼吸相关性微觉醒、PLM腿动、鼾声、多次小睡、清醒维持及其他自定义事件;9.功能丰富的回放分析软件,标记睡眠各期特征波形,为医生进行睡眠分期提供帮助;10.PTT脉搏传输时间,功能反映睡眠呼吸事件发生时的血压变化趋势,并能判断血压与呼吸事件相关性;11.具备呼吸流速-容量环,监测上呼吸道阻力;具备胸腹相位二维图,帮助判断胸腹呼吸努力程度和矛盾呼吸;12.开放式数据库设计,满足个性化需求,可将数据报告据转换成PDF、EXCEL、WORD、HTML等格式。(二)便携式睡眠监测仪1.设备具有9导联监测参数:鼻气流、鼾声、血氧饱和度、脉搏、脉搏波形、体位、体动、胸/腹运动、CPAP压力滴定;2.SD卡安全存储更多数据,配备读卡器轻松读取SD卡数据,标配16G存储卡,可连续记录100个以上病例数据。3.显示屏直观显示鼻气流、鼾声、血氧饱和度、脉搏、脉搏波、体位、体动、胸/腹运动、CPAP压力滴定、日期时间、电量等参数的数据信号接收情况及数据动态,方便医护人员及用户随时观察设备运行情况,确定设备佩戴是否正确;4.精密监测用户胸/腹运动、体位、体动参数,抗干扰能力强,随时记录各种微小动作等特点,无需胸腹带;5.主机精致,体积小巧,一键式操作,设备佩戴简单方便;6.可连接到任意CPAP(无创正压呼吸机)产品滴定患者所需治疗压力;7.智能电脑自动分析软件,可提供详细的、不同格式的多种总结报告单,如睡眠监测报告报告单、呼吸事件汇总表、血氧汇总表、综合趋势图、压力滴定报表。第3篇项目商务需求1.9.一、交货时间、地点及验收方式1.9.1.(一)交货时间采购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1.9.2.(二)交货地点交货地点:重庆市东南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1.9.3.(三)验收方式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制造商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后,所有性能指标经考核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竞争性磋商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成交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7.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1.10.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10.1.(一)产品质量保证期供应商应明确承诺:其响应产品质量保证期达到3年,质量保证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供应商还应承诺所响应本项目的设备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质量合格,无损坏的。所有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时由成交供应商进行维修、更换,所有保修期内的维修和更换不另外收取任何费用。1.10.2.(二)售后服务内容供应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质量保证期内服务要求1.1电话咨询成交供应商应当为用户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用户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用户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成交供应商或制造商应在12小时内采取相应响应措施;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派出专业人员进行技术支持。1.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人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成交供应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成交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1.10.3.(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供应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1.11.三、报价要求(一)项目采用包干计价方式,且供应商报价要低于最高限价。(二)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磋商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产品价(出厂价或销售价)、运至采购人现场的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伴随货物交运、设备安装、调试费、人员费、质保费、售后服务、培训费、安全措施费、企业管理费、验收、利润、采购代理服务费和各种应纳的税费、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合同明示或暗示的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一切责任、义务和风险费用等,由供应商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合理报价,供应商必须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其他因素变化(如市场因素、国家政策变化等)而作调整。1.12.四、付款方式(一)成交供应商按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出具项目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发票,凭发票和验收报告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采购人经审查单据合格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95%。(二)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提出付款申请,经采购人审查通过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剩余货款的5%。1.13.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14.六、培训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正常操作。1.15.七、附件、图纸及包装要求所有设备按照制造商规定的产品包装和随机标准附件为准。1.16.八、其他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4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17.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标注的部分和第三篇全部内容。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技术(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技术(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1.18.二、评审标准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30%)磋商报价(3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2技术(服务)部分(60%)技术要求响应程度(38分)根据供应商对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需求”—“二、技术要求”中所述条款内容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审(共19条):(1)一般条款(即未标注“★”的条款。共19条,分值:38分):得分=供应商满足未标注“★”的技术条款数量÷未标注“★”的技术条款总数量×38分。得分计算的最终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供货服务方案(12分)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供货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供货计划;2.货物的运输与交货;3.安装与调试;4.性能测试验证;5.质量及安全管理措施;6.货物验收。说明:(1)供应商自行提供方案(格式自拟)。(2)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进行评审:①方案的完整性评审,每有1项漏项的,在相应评分标准项中扣2分,扣完为止。②方案子项内容仅有标题,其内容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相适应,在相应评分标准项中扣1.5分,扣完为止。③方案内容每有一项瑕疵的,在相应评分标准项中扣1分,扣完为止。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是指如下几个方面:A.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B.计划及措施不科学合理方案;C.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D.常识性错误;E.技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F.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G.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售后服务方案(10分)供应商应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售后服务标准;2.设备维护及备品备件(含备品备件及易损件详细清单及价格等);3.培训计划;4.紧急故障处理预案及响应时间等。说明:(1)供应商自行提供方案(格式自拟)。(2)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进行评审:①方案的完整性评审,每有1项漏项的,在相应评分标准项中扣2.5分,扣完为止。②方案子项内容仅有标题,其内容与项目实际需求不相适应,在相应评分标准项中扣1.5分,扣完为止。③方案内容每有一项瑕疵的,在相应评分标准项中扣1分,扣完为止。注: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是指如下几个方面:A.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B.计划及措施不科学合理方案;C.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D.常识性错误;E.技术措施保障安排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F.方案中提出的措施举措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G.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3商务部分(10%)质量保证期(4分)质量保证期在满足磋商文件质保期要求的前提下,每增加1年加2分,本项最多加4分。提供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业绩案例(6分)供应商所投产品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销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主体、合同产品明细、双方盖章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合同复印件。1.19.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0.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第5篇供应商须知1.21.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2.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技术(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23.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及协议合同金额,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业绩计算,按照共同联合协议分工认定。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拒绝该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2.响应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六)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磋商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磋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1.24.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24.1.(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1.24.2.(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25.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26.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26.1.(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26.1.1.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26.1.2.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1.26.1.3.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1.26.2.(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采购人监督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27.七、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下表载明的“收费依据”、“招标代理项目的中标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下浮百分比”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依据招标代理项目的中标金额(万元)招标代理服务费下浮百分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收费标准、《国家改革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500以下下浮12%500—1000下浮22%1000—5000下浮26%5000—10000下浮30%10000以上下浮40%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28.八、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四)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五)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29.九、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第6篇采购合同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供方提供的商品必须是全新的,完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供方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如下:1.质保期限:2.保修范围:3.服务措施:4.质保期后服务:二、随机备品、附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三、交提货方式:四、验收标准、方法:如有异议,请于 日内提出。五、履约保证金:六、付款方式:(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八、其他约定事项:1.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请仲裁。3.本合同一式 份, 需方 份,供方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第7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技术(服务)部分(一)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响应文件正本份,副本份,电子文档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名称相关信息数量单价合计总计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技术(服务)部分(一)技术(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技术(服务)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技术(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商务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电子邮箱:(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电子邮箱:(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睡眠监测仪 便携式睡眠监测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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