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物业招标公告(芜湖市湾沚区文物管理所2025)
现对“芜湖市湾沚区文物管理所2025年物业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文物管理所2025年物业项目。
2、项目地点: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东湖路(城市规划馆四楼)。
3、项目限价:5.5万元/年
4、项目内容:区文物管理所场地安保、卫生保洁等,详见响应文件。
5、服务期限:一年,合同签订采用1+1+1模式。每年服务到期前,根据最终考核服务管理结果,采购人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信用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
3、需具备物业保安服务资质或者备案证明。
三、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函(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自行添加);
5.其他材料(若有可自行添加)。
注:供应商报价应按照报价文件组成,若未按照报价文件填写或缺项,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上午10:00前。
投标人在2025年3月10日上午10:00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骑缝章),现场递交到湾沚区文物管理所办公室(城市规划馆四楼)。逾期送达或未按照公告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拒绝接收。
五、成交方法
1.成立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三人或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
2.询价小组根据符合招标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于2025年3月10日下午15:00在湾沚区文物管理所会议室进行开标,确定中标单位,并在开标结束后将结果在芜湖市湾沚区政务网上公布。
3.当出现多家投标人的报价相同时,询价小组优先采用随机抽取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六、签订合同
中标单位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或不按规定履约,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被纳入黑名单,在今后湾沚区文物管理所相关招投标中将不允许再次投标。报价次低的投标人递补为中标人。同时采购人保留重新采购的权利。
七、联系方法
采 购 人:芜湖市湾沚区文物管理所
地 址:芜湖市湾沚区湾沚镇东湖路城市规划馆四楼
联 系 人:徐丽
联系电话:0553-2573977
附件:响应文件.doc
芜湖市湾沚区文物管理所
2025年3月3日
湾沚区政府性资金自行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项目名称:芜湖市湾沚区文物管理所2025年物业项目供应商名称:年月日附件一:芜湖市湾沚区文物管理所2025年物业项目报价函湾沚区文物管理所:1、经实地考察和研究本项目及贵方询价文件后,我方愿以每年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精确到元)的固定总价报价承担项目的全部费用(本次报价内含为完成本项目的人员、保险、税费等所有费用)。2、如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本项目不转包、分包。3、如我方中标,我方拟派__________为本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结束前不予变更。4、我方承诺:我方至本项目评标日,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诚信黑榜”公布的“黑名单”中(在一定期限内禁止参加依法进行的招标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且在行政处罚期限内的)。投标人:法人代表:(签字盖公章)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本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及合同的执行和保修保养时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物,我均予以承认,并承担其法律后果。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招标项目履约结束时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须盖章或签字,投标文件中须输入姓名)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性别:投标人:(纸质投标文件须盖章,投标文件中须盖印章)法人代表:(纸质投标文件须盖章或签字,投标文件中须盖印章)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签发日期:年月日附件3:1.芜湖市湾沚区文物管理所物业管理项目要求一、人员配备要求1、物业人员2名(年龄22岁以上-65岁以下),工作人员应仪表端正,身体健康,服从管理。2、中标方安排专人负责对本项目进行全面管理(人员安排、事务安排等),与区文物所办公室进行工作对接。二、具体服务内容1、工作时间:工作日每天中午11:00—15:00;17:00—次日8: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要求24小时在岗。2、区文物所管理区域内的安保服务对湾沚区文物管理所内资产进行看护。根据工作时间开展库房日常安全巡查服务、重点部位监控。确保所委托物业的安全完整,值班巡逻有完善的值班制度和交接班制度;重点部位、重点时间以及特殊情况加强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隐患。3、区文物所楼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保洁服务(总面积约150平方米)①服务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及时清扫擦拭、及时清运,做到无杂物、无垃圾。②卫生间每天冲扫,做到无异味,门、窗、墙壁、水池、面盆、镜面无灰尘、无斑迹。③负责清理文物所内的垃圾。4、办公室临时交办的工作5、服务期限为三年,采用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服务到期前,根据最终考核服务管理结果,采购人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如中标单位不能按时按要求完成业主需求,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四、人员管理:1、中标单位所派遣的工作人员上岗必须着装,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文明执勤、保守机密。2、中标单位所派遣的工作人员应接受区文物所的管理和监督,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并切实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尽力维护区文物所的合法利益,保障区文物所的财产安全。3、中标单位必须严格管理,制订内部规章及考核处罚规定,并严格检查考核,按月将检查考核情况报区文物所办公室。4、中标单位所派遣的工作人员应该经常做好“四防”检查,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区文物所并有权提出处理建议,区文物所配合落实。5、中标单位派遣的工作人员花名册应盖中标单位公章,交区文物所审验和备查。6、区文物所有权对中标单位派遣的工作人员进行检查,有权对违反管理规定或不称职的人员提出调换或辞退要求,中标方必须接受。五、采购方的权利与义务:1、区文物所有要求并监督中标单位提供满意的物业服务的权利。2、区文物所有对中标单位派遣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检查及考核权利。3、中标单位所派遣工作人员的行为损害区文物所或第三方权益时,区文物所享有向中标单位索赔的权利。4、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的义务。5、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的义务。六、中标单位的权利和义务1、中标单位的权利:①依据服务合同,对招标地域范围内实施物业管理;②当确定采购方要求的工作或活动属违法性质时,中标单位有拒绝执行的权利;③享有合法取得服务费用的权利;④业主单位赋予的其他权利。2、中标单位的义务①遵守国家、省、市及我区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定;②全面履行与采购方签定的服务管理委托合同,接受业主单位监督指导;③中标单位向区文物所派遣的工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不良征信和违法纪录,思想品质良好,有较强责任心,且接受过正规专业训练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格的物业工作人员。对无法胜任的工作人员,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单位进行调换。中标单位向区文物所派遣的工作人员须按时上下岗,在值班期间要保持高度警惕,能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上班期间能自觉接受区文物所管理,遵守管理规定,承担保卫区文物所财产安全的义务。④中标单位应为工作人员配备统一的制服和装备以及每日填写《巡查记录》等并定期更换,且工作人员应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⑤如因中标单位所派遣工作人员未能履行相关职责,造成采购方单位财产损失,中标单位要承担所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⑥中标单位应为派遣人员购买人身意外险,在工作期间出现疾病、劳动争议或人身伤害均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按照劳动法或相关法律进行妥善处理。并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过程中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⑦中标单位应按时向所派遣的工作人员发放工资,若因中标单位拖欠工资影响派遣人员工作,采购方有权中止合同,并停止支付相关合同款项。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芜湖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