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辅助服务招标公告(门源回族自治县司法局2025)



项目概况                                                                
 门源县司法局2025-2026年司法辅助服务购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3日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青海磐昂竞磋(服务)2025-006    
项目名称: 门源县司法局2025-2026年司法辅助服务购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036479      
最高限价(元): 103647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门源县司法局2025-2026年司法辅助服务购买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36479      单位: 项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3日至2025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3月13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92号海宏一号E区(银桦苑)6号楼1单元4楼4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发布平台:《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门源回族自治县司法局(本级)           
地 址:门源县浩门镇新城区龙驹路          
联系方式:0970-8612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磐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92号海宏一号E区(银桦苑)6号楼1单元4楼402室           
联系方式:186972510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柯伟   
电 话:18697251014  

附件信息:

门源县司法局2025-2026年司法辅助服务购买项目-磋商文件.pdf419.9K

门源县司法局2025-2026年司法辅助服务购买项目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磐昂竞磋(服务)2025-006采购项目名称:门源县司法局2025-2026年司法辅助服务购买项目采购单位:门源县司法局代理机构:青海磐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三月门源县司法局2025-2026年司法辅助服务购买项目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四、网上投标五、开标六、资格审查程序及方法七、磋商程序及方法八、确定成交供应商九、授予合同十、废标十一、处罚十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十三、其他第四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第五部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青海磐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门源县司法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门源县司法局2025-2026年司法辅助服务购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磐昂竞磋(服务)2025-006采购项目名称门源县司法局2025-2026年司法辅助服务购买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预算控制额度小写:人民币1036479.00元大写:壹佰零叁万陆仟肆佰柒拾玖元整服务期2年(2025年、2026年)项目分包个数本项目不分包各包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项目地点门源县采购内容简述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1、(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3、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3月03日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03月03日至2025年03月10日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前往获取地址获取采购文件。磋商文件售价0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线上递交。本项目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未完成提交的,将视为放弃此次投标活动。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人:门源县司法局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15309702656联系地址:门源县司法局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磐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先生电话:18697251014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海晏路92号海宏一号E区(银桦苑)6号楼1单元4楼402室电子邮箱:389728983@qq.com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青海银行城中支行收款人青海磐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001201000438958其他事项1.本次磋商采用线上提交响应文件的方式进行采购,线上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2.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天谷CA400-087-8198。第2页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内容采购项目编号青海磐昂竞磋(服务)2025-006采购项目名称门源县司法局2025-2026年司法辅助服务购买项目建设内容描述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门源县司法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磐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采购预算控制额度小写:人民币1036479.00元大写:壹佰零叁万陆仟肆佰柒拾玖元整项目分包个数无采购要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磋商保证金不收取收取各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汇出,磋商响应文件中须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加盖磋商企业公章)磋商保证金金额:(大写):/(小写):/注:缴纳磋商保证金时须注明此次标项名称和分包编号(可简写)供应商可以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注明此次项目磋商文件编号,例:(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提交账号如下:收款单位:青海磐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青海银行城中支行账号:1001201000438958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磋商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费方式提交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供应商汇(转)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退现金)。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供应商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因目录格式不准确、不能索引定位到内容、文件过大、未提交全部文件内容或文件内容错误、上传效果差等原因导致无法评审的,有可能判定为无效投标。递交响应文件方式政采云线上递交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答疑澄清方式线上答疑磋商小组根据投标情况确定答疑时间,答疑或澄清采用电话或在政采云平台上进行,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上的“我的澄清”界面了解答疑时间等信息。供应商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项目评审时须在线了解开标信息,掌握答疑时间,需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对磋商小组提出的质疑做出应答。如在规定的时间内联系无果,无法进行电话或政采云平台上答疑者,视同放弃答疑。合同签订有效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采购合同全数返回采购代理机构鉴证,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贰份原件备案。磋商有效期自磋商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服务期2年(2025年、2026年)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其他事项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发布平台:《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第5页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次采购依据门源县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供应商2.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2.2合格的供应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磋商资格;(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磋商;(5)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6)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详见磋商邀请)。3.磋商费用供应商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磋商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第6页二、竞争性磋商文件说明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4.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1)磋商邀请;(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供应商须知;(4)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5)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6)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7)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供应商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磋商将被拒绝(视为无效磋商)。5.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活动和成交结果的质疑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活动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质疑时效期间的计算:(1)对可以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竞争性磋商过程提出质疑的,为竞争性磋商程序各环节结束之日;(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6.1在磋商截止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者澄清。6.2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不足5日的,顺延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第7页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发布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7.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磋商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7.2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供应商负责。8.磋商报价及币种8.1磋商报价为磋商总价。磋商报价必须包括:人工费、差旅费、交通费、设备费、通信费、税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服务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8.2磋商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8.3供应商应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4磋商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5磋商币种是人民币。9.磋商保证金9.1供应商应将磋商保证金缴款证明做为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一并提供。交纳的磋商保证金用于因供应商的行为使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受到损失的抵项。在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中未成交且供应商未发生过失行为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退还。第8页附件13:服务方案服务方案根据磋商文件评标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格式自拟。第50页附件14:人员配备(1)人员配置表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岗位名称学历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12345678910……注:1、上表可自行延长2、附相关证明材料第51页(2)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1姓名性别2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3联系电话/传真:4工作经历:5拥有关于本项服务方面的职称:6曾获得的关于本项服务方面的奖励情况:7负责的服务项目:8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注:请附身份证、相关证书证明复印件。第52页附件15: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自2020年以来的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有效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为准。第53页附件16: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致:青海磐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属于;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54页附件1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青海磐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说明: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时,提供虚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处理。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第55页附件18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供应商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自定)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第56页第六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一、磋商要求1.磋商说明1.1.磋商供应商可以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磋商,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磋商,不能拆分或少报。1.2.磋商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若磋商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磋商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为磋商最高限价,投标人的磋商报价不得超出此额度。1.3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1.4项目中标后委托实施情况:允许。2.商务要求2.1服务期:2年(2025年、2026年)2.2服务方案:2.2.1项目背景与目标为进一步提升门源县司法局的司法辅助服务水平,加强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及心理健康服务等工作,特制定本服务方案。方案旨在通过派驻专业团队,为门源县居民提供全面、专业的司法辅助服务,促进社会稳定和谐。2.2.2服务内容1.心理普查服务:对全县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等重点人群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建立心理健康档案。2.心理面谈服务:为有需要的人员提供一对一心理面谈,解决其心理问题,提供心理支持。3.团体心理辅导服务:定期组织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增强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等的心理调适能力。4.心理健康讲座服务:在社区、学校等场所举办心理健康讲座,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意识。5.社区矫正服务:协助司法局进行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社区矫正人员遵守规第57页定,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6.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法律意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7.法律援助服务: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8.人民调解工作: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9.安置帮教:协助做好安置帮教对象的接收、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10.公共公益宣传:参与公共公益宣传活动,提升社会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2.3服务方式根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配置5名服务人员到门源司法局指定的场所从事专业的服务,完成服务内容。2.2.4特殊工作安排危机干预:在心理健康工作中,如遇紧急情况或危机事件,将立即启动危机干预机制,确保人员安全。重点人群工作:每两月开展一次针对重点人群(如社区矫正人员、安置帮教对象等)的专项工作,加强关注和管理。2.3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4付款方式:付款方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文本样式”中“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四、付款方式”的规定。2.5付款条件说明:约定达到付款条件,达到付款条件起7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2.6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合格第58页二、商务要求1、主要内容:序号服务类别数量(次)服务内容备注1心理普查服务12详见第六部分第一部分服务内容2心理面谈服务123团体心理辅导服务124心理健康讲座服务125社区矫正服务126法治宣传教育服务127法律援助服务128人民调解工作129安置帮教1210公共公益宣传12第59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司法辅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