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重点监管招标公告(池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



池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池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池州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B42025013 
项目名称:池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
预算金额:614万元(其中1包295万元;2包:285万元;3包:34万元)
最高限价:609万元(其中1包290万元;2包:285万元;3包:34万元)
采购需求: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实施池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对池州市58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池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工作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所以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进行质疑;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4日至2025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池州市)(ggj.chizhou.gov.cn/)
方式:池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3月2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二室(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楼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请投标人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池州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9010080000/d06a72c44a3b4073a658369071b2de1e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操作手册下载地址: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9010060010。
2.文件获取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3.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
4.投标人应合理安排下载文件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获取时间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下载,责任自负。
5.本项目支持远程解密,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 U 盘)可以采用邮递方式送达,采用邮寄方式的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 U 盘)须密封完好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寄送至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时间为准,未能及时送达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华府骏苑2栋1005,联系人:朱兆祥,电话:18756914002)。
6.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将相应企业、人员等资料的清晰扫描件添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栏目,如有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7.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566-231805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池州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长江南路396号
联系方式:0566-20218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博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华府骏苑2栋1005          
联系方式:18756914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兆祥
电话:18756914002
 

采购文件.pdf
采购需求

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服务类)(2024年版)项目名称:池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项目编号:CZB42025013采购人:池州市生态环境局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博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3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投标邀请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CZB420250132.项目名称:池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3.预算金额:614万元(其中1包295万元;2包:285万元;3包:34万元;)4.最高限价:609万元(其中1包290万元;2包:285万元;3包:34万元;)5.采购需求:根据《工业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总站土字〔2024〕73号)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实施池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对池州市58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工作。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中小企业政策。2.1.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2.1.2□本项目专门面向/采购。2.1.3□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三、获取招标文件2025年03月04日至2025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池州市)(ggj.chizhou.gov.cn/)方式:池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5年03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开标二室(池州市贵池区清风西路中央广场1号楼三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相关操作说明如下:请投标人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服务指南”-“工具下载”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池州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工具下载地址: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9010080000/d06a72c44a3b4073a658369071b2de1e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流程操作手册下载地址: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9010060010。2.文件获取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下载文件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获取时间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下载,责任自负。4.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5.本项目支持远程解密,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可以采用邮递方式送达,采用邮寄方式的非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U盘)须密封完好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寄送至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时间为准,未能及时送达导致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华府骏苑2栋1005,联系人:朱兆祥,电话:18756914002)。6.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将相应企业、人员等资料的清晰扫描件添加至电子投标文件相应栏目,如有疑问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7.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566-2318056。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长江南路396号联系人:黄辉联系方式:0566-202181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安徽博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华府骏苑2栋1005联系人:朱兆祥联系方式:18756914002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名称:池州市财政局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池阳路29号联系方式:0566-202302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5.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统一组织或统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09时30分7.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3个包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规则,同一投标供应商可以参与其中一个包别投标,也可以同时参与多个包别的投标,但只允许成交1个包别。本项目按1包、2包、3包的先后顺序开标、评标,即被推荐为1包的中标供应商不再参与后续包别评审,以此类推。如某包因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质疑或投诉等原因导致评审结果变更的,不影响其他包评审结果。10.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1.1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13.1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17.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17.2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17.3报价扣除(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21.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家21.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采购人确定23.3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4)业绩公示;(如有)(5)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6)招标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24.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25.1告知招标结果的形式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评标现场告知26.1履约保证金(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1%□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3)收取单位:池州市财政局26.1履约保证金(4)收取账号:520477475851000070304001(5)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长江路支行(6)退还时间: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27.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2)采购人与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8.1代理费用(1)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2)收费方式:定额收取(3)收费标准:人民币伍万元整(4)支付方式:☑转账/电汇(5)收取单位:安徽博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6)缴纳时间:领取成交通知书前31.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或书面形式递交(任选其一)接收部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①采购人:池州市生态管理局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长江南路396号联系人:黄辉31.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方式:0566-2021812②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博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华府骏苑2栋1005联系人:朱兆祥电话:1875691400232其他内容1、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中标人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中标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3、电子保函指引:中标人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32其他内容预付款保函)。4、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如不同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5、询标提醒:各投标人在系统递交投标文件界面应填写正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以便评标委员会系统发起询标,被询标人能及时查看手机短信信息提醒,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回复询标内容。6、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本次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请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截至时间前进入不见面系统等待解密。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已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同时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电子交易系统倒计时为准)之内完成解密,投标人未按规定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能被开启,由此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已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7、其他(1)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中要求提供的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仅用于评审结果公告,不作为评审内容。(2)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如投标人提供的证书显示的相关信息不能满足评审需要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评审要求的直接证明材料。如需要通过查询验证的(如扫描证书上的二维码等),建议投标人自行查询验证,并将查询验证后的相关信息或界面或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3)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预付款保函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为合同价的50%(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2、剩余款项待项目成果经专家组评审并修改完善,最后经专家组验收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2服务地点依据包别采购人所指定地点(1包:东至县、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2包:贵池区、市经开区、青阳县;3包:池州市)。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1包、2包:标的名称:土壤环境监测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包:标的名称:土壤监测项目样品采集和检测质量控制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项目概况根据《工业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总站土字〔2024〕73号)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实施池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对池州市58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工作。三、服务需求1、服务范围1包:对东至县(35家)和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4家)共计39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工作,290万元。2包:对贵池区(10家)、市经开区(4家)、青阳县(5家)共计19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工作,285万元。3包:质控包,34万元。包别区域重点监管单位数量土壤点位数量地下水点位数量1包东至县35≥105≥140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4≥24≥16小计39≥129≥156六、投标响应表6.1商务响应表序号商务条款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承诺偏离说明1付款方式1、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预付款保函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为合同价的50%(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2、剩余款项待项目成果经专家组评审并修改完善,最后经专家组验收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2服务地点依据包别采购人所指定地点(1包:东至县、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2包:贵池区、市经开区、青阳县;3包:池州市)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七、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投标,不需此件,请删去“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相关规定,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3.上述“标的名称”,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标的名称”。4.上述“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所属行业”。5.填写示例:某标的名称(填写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标的名称”),属于(填写第三章采购需求前附表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某企业,从业人员100人,营业收入为10000万元,资产总额为5000万元,属于中型企业[投标人自行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进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查询网址https://www.miit.gov.cn/)]。八、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请删去“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九、诚信履约承诺函致:采购人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中标人,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十、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致:(代理机构全称)(采购人全称)我单位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中标标的并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中标标的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备注12345……投标人商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盖电子印章):备注:1.表中所列内容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要求。2.投标人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经磋商小组确认后,将按约定随评审结果公告。十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符合投标邀请、采购需求及评标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证书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询问函范本(如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程序的询问或疑问,请按询问函范本或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询问格式附件进行提交)致:采购人我单位拟参与,(项目名称、编号)的采购活动,现有以下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事项一)1、(内容或条款)2、(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建议)二、(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生效,采购人收到中标供应商提交预付款保函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预付款比例为合同价的50%(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2、剩余款项待项目成果经专家组评审并修改完善,最后经专家组验收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2服务地点依据包别采购人所指定地点(1包:东至县、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2包:贵池区、市经开区、青阳县;3包:池州市)。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1包、2包:标的名称:土壤环境监测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3包:标的名称:土壤监测项目样品采集和检测质量控制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二、项目概况根据《工业企业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技术指南(试行)》(总站土字〔2024〕73号)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实施池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服务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对池州市58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工作。三、服务需求1、服务范围1包:对东至县(35家)和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4家)共计39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工作,290万元。2包:对贵池区(10家)、市经开区(4家)、青阳县(5家)共计19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工作,285万元。3包:质控包,34万元。包别区域重点监管单位数量土壤点位数量地下水点位数量1包东至县35≥105≥140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4≥24≥16小计39≥129≥1562包青阳县5≥31≥20市经开区4≥26≥16贵池区10≥72≥40小计19≥129≥76总计58≥258≥2323包(质控包)池州市582624表1池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工作量2、监测包技术和服务要求(1包,2包)(一)工作内容1.调查对象确定和单元划分:本次调查对象为池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58家企业,其中1包39家,2包19家),调查中根据重点监管单位位置,将位于同一工业园或集聚区的企业划分为一个调查单元,统筹考虑划分调查单元,其中总的布设土壤点位不少于258个,总的地下水调查点位不少于232个(调查两期,丰水期和枯水期)。2.基础信息调查:采取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有做过重点行业企业调查的也可结合重点行业企业调查的相关资料。基础资料收集主要包括自然环境信息,重点监管单位及周边基本信息、污染管理信息、迁移途径信息、历史调查监测信息,重点监管单位的重点行业企业调查信息。现场踏勘包括生产区、储存区、固废贮存区、废水处理区、废气治理设施、物料装卸区、散装货物传输系统等,现场查勘可使用X射线荧光光谱仪(XRF)、便携式水质重金属测定仪、pH快速检测盒等现场快速检测设备辅助识别现场环境污染状况。3.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污染影响类型识别:明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所属污染影响类型,即大气沉降影响型、水迁移影响型和运输途径影响型。企业存在多种土壤污染迁移途径时,同时考虑各类型叠加影响。4.实施方案编制:根据《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等技术规范,编制《池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项目实施方案(含监测方案),并通过专家组评审。5.样品采集和监测:样品采集应满足所选用分析方法中规定的采样要求,相应分析方法未规定的按照HJ/T166和HJ25.2要求执行;样品流转和保存按照GB/T32722、HJ/T166、HJ25.2、HJ164、HJ1019和分析方法要求执行;土壤样品制备按照HI/T166和分析方法要求执行;样品制备和分析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土壤和地下水监测指标需满足《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技术指南(试行)》等技术规范要求。6.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包括监测质量体系、监测方案制定的质量保证与控制、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制备与分析的质量保证与控制和实验室外部质量控制按照相关规范执行,并积极配合相关单位的质量监督检查。质量控制过程中会抽取10%样品作为质控样品,土壤质控样品不少于26个、地下水质控样品不少于24个。7.成果集成:包括数据整理分析、调查成果报告编写和结果和数据上报,相关成果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二)工作要求1.中标供应商需具备对土壤、地下水等调查结果的评估、溯源分析以及后续污染防控科技研发能力,能够基于GIS软件,对调查信息和数据进行分析,从不同角度统计分析调查结果,支撑池州市生态环境局对池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开展监管和指导。2.中标供应商开展池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需要配备一定数量有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充足的交通工具保障现场调查工作;配备测绘设备,以及配备相关建井、地下水和土壤采样和分析专业设备。3.中标供应商须具备完善、规范的工作规章制度和保密管理制度,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采用、引用或接触到的所有需要保密的数据严格进行保密,不得随意发布调查数据、成果。有关的信息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因为项目的开展需要向第三方提供资料,必须提前得到采购人批准。(三)项目成果交付1.报告成果:池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成果报告(含分析测试报告及管理工作建议)。2.内部质控报告:池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调查质控报告(含质控分析测试报告)。3.图件成果:池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调查成果图集。4.数据成果:池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环境监测数据汇总库。(四)各工作节点完成时限要求1.监测方案编制阶段2025年3-5月:主要完成现场踏勘、基础信息调查、监测方案编制、监测方案评审等方面的工作任务。2.现场采样和样品检测阶段2025年4-9月:主要开展企业周边土壤、地下水样品采集和检测工作。3.数据上报和成果集成阶段2025年4月-10月:对企业周边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完成上述任务的监测数据审核、上报,将58家重点监管企业的周边监测成果集中编制为一本报告。4.内部质量控制阶段2025年3月-2025年11月:内部质量控制工作覆盖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涉及资料收集整理、监测点位布设、方案编制、样品采集、分析测试、数据整理分析以及成果报告编制等所有内容,与各环节同步开展,严控项目实施进度与实施质量。5.成果验收与归档2025年11月:对最终成果集成报告进行验收和归档。(五)相关技术方案要求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提供详细的项目概况、调差技术方案、质量控制措施、数据保密和安全管理措施。(六)人员配备要求本项目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和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3、质控包技术和服务要求(3包)(一)工作内容为保障池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项目顺利执行,保证数据准确、有效、符合相关要求,特委托第三方单位对本项目进行质量控制和指导。受托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挥发性有机物采样技术导则》等有关技术规范开展池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项目样品采集和检测质量控制工作,主要工作内容:编制《池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项目样品采集和检测质量控制方案》并通过甲方组织的专家评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对本项目现场样品采集规范进行质控和指导;抽取10%土壤和地下水样品进行检测,对项目承担单位的检测实验室进行质控;对项目承担单位的监测方案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二)工作要求1.保障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并具有开展本工作所需设备、设施。2.中标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保密承诺,未经采购人允许,不得将有关本项目的任何情况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用途。3.供应商须配备采样专用车辆。4.土壤和地下水样品采集及分析需要实验室设备如下: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气相色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三)项目成果交付中标供应商提交以下成果后,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通过评审后,向采购人提交盖章成果进行备案(纸质版3份,电子版一份)。《池州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监测项目样品采集和检测质量控制报告》、(内附质量控制样品检测报告)。(四)工作时间节点中标供应商采集现场样品后原则上在15个自然日内提供检测报告,特殊原因经采购人同意另行商定。(五)相关技术方案要求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提供详细的项目概况、调差技术方案、质量控制措施、数据保密和安全管理措施、重难点分析、应急管理措施。(六)人员配备要求本项目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名和项目组成员(不少于3人)。四、报价要求本项目各包报价均为“全包”模式,即总报价包干,包括:资料收集、现场作业、基础信息调查、监测方案编制、采样监测、专家评审等各环节所有的工作费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土壤污染重点监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