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智能电表 智能电能表招标公告(海南省桂林洋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
采购2025年第一批智能电表竞价比选公告
一、项目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2025年第一批智能电表;
●招标控制价:308880.00元(不含税)。
●交货期:6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企业状态显示为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业或在册等正常经营状态】。若供应商为其他法人(例如事业单位)的,只需提供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业绩要求
供应商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承接过不少于1个智能电能表购销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承诺在接到采购方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提出的服务请求后,应在24小时内通过原通讯渠道作出有效响应,并启动服务处理流程;优先通过远程技术支持方式进行处理,原则上应在24小时内完成远程服务,经远程诊断确认无法完成服务的情形下,供应商应自接收到服务请求之时起24小时内,派遣专业服务人员前往采购方指定现场进行处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其他要求
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提供响应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承诺函。
本次竞价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竞价比选文件的获取
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且有意愿参与的单位,在本平台自行下载获取竞价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详见公告附件);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 09:3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递交文件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江东大厦B座4楼418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5年3月10日 09:30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江东大厦B座4楼418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南省桂林洋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兴洋大道94号海南省桂林洋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四楼综合管理部
电话:18289557068
联系人:张先生
附件1:竞价比选文件-采购2025年第一批智能电表.doc
附件2:购销合同-采购2025年第一批智能电表.docx
海南省桂林洋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日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2025年第一批智能电表竞价比选文件采购人:海南省桂林洋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3月目录第一章竞价比选公告1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第三章采购明细表1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16第一章竞价比选公告海南省桂林洋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对采购2025年第一批智能电表组织竞价比选采购工作,兹邀请符合本次竞价比选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比选,有关事项如下: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项目名称:采购2025年第一批智能电表;2、项目概况:采购一批智能电能表用于抄表到户工作、反走私监控补点工作以及日常运维及业扩报装工作;3、采购范围:①单相智能电表1026只,额定电压:220V,电流规格:5(60)A,工作电压范围:0.6Un~1.3Un,准确度等级:有功:A级,电表规约:DL/T645-2007,费控,通信模块-开关内置,含通信模块,含调试费用;②三相智能电表120只,额定电压:3×220V/380V,电流规格:5(80)A,工作电压范围:0.6Un~1.3Un,准确度等级:有功:B级、C级,无功:2级,电表规约:DL/T645-2007,费控,通信模块-开关外置,含通信模块,含调试费用;4、招标控制价:308880.00元(不含税);5、交货期:60日历天;6、质量标准:合格;7、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明细表》。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企业状态显示为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业或在册等正常经营状态】。若供应商为其他法人(例如事业单位)的,只需提供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承接过不少于1个智能电能表购销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3、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承诺在接到采购方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提出的服务请求后,应在24小时内通过原通讯渠道作出有效响应,并启动服务处理流程;优先通过远程技术支持方式进行处理,原则上应在24小时内完成远程服务,经远程诊断确认无法完成服务的情形下,供应商应自接收到服务请求之时起24小时内,派遣专业服务人员前往采购方指定现场进行处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4、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5、提供响应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承诺函。6、本次竞价比选[不接受]联合体。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形式,现场无需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现场递交符合密封包装要求的签字盖章版PDF格式电子响应文件1份(存储媒介为U盘)。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0日0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3、递交文件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江东大厦B座4楼418会议室;4、开标时间:2025年3月10日09:30时(北京时间);5、开标地点: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江东大厦B座4楼418会议室。6、如开标过程中出现供应商提供的电子文件损坏无法打开的情况,其响应无效;7、本项目邀请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参与现场开标环节(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参与开标环节,如未提交的,可待拆封响应文件后核实)。四、联系方式采购人:海南省桂林洋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海口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兴洋大道94号海南省桂林洋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四楼综合管理部电话:18289557068联系人:张先生日期:2025年3月3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一、总则1、有关定义及相应职责1.1“采购人”:本次竞价比选的采购人是海南省桂林洋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1.2“供应商”系指实名购买竞价比选文件拟参加竞价比选和拟向采购人提供采购2025年第一批智能电表服务的供应商。其职责如下:1.2.1对竞价比选文件错、漏之处提出澄清、说明要求或质疑;1.2.2按要求缴纳竞价比选保证金(如有要求);1.2.3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1.2.4供应商代表:“供应商代表”系指在竞价比选过程中代表提交供应商处理竞价比选事宜的人员,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供应商代表”参加竞价比选活动,对评审小组就响应文件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1.2.5配合采购人就竞价比选采购项目的质疑、投诉和举报的处理工作;1.2.6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咨询服务;1.2.7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职责。1.3“合格的供应商”指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1.4“成交供应商”系指经评审小组评审,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竞价比选费用2.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价比选有关的费用。不论竞价比选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以上费用。3、竞价比选文件的约束力3.1供应商如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4小时前未对竞价比选文件提出书面质疑,即视为接受了本竞价比选文件中的所有条款和规定。3.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当一次性针对竞价比选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提出质疑,两次或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拒收。二、竞价比选文件4、竞价比选文件的构成4.1竞价比选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竞价比选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第一章竞价比选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明细表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注:请仔细检查竞价比选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人联系解决。4.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价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价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竞价比选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5、竞价比选文件的澄清潜在供应商如对竞价比选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可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子邮件,下同)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4小时前(逾期不受理)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同时采购人有权将答复内容(包括所提问题,但不包括问题来源)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6、竞价比选文件的修改6.l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4小时前,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价比选文件进行修改。6.2竞价比选文件的修改是竞价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3为使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价比选文件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适当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竞价比选文件的编制和数量7、响应文件的语言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竞价比选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8、响应文件的构成8.1供应商应根据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凡有具体格式要求详见竞价比选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本竞价比选文件没有具体规定和要求的内容格式不限,由供应商自拟)。8.2若供应商未按竞价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或未对竞价比选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8.3响应文件中所附的各种证书、证件、证明等若系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电子章)。9、响应文件编制9.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竞价比选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报价函》等竞价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9.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9.3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竞价比选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使评审小组无法正常评审的,由此产生的结果由供应商承担。9.4响应文件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文件所使用的印章必须为企业公章(或电子章),且与供应商名称完全一致,不能以其他业务章或附属机构印章代替。10、报价10.1响应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视为无效报价。10.2供应商应按响应报价函的要求报价。11、备选方案本次竞价比选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响应方案,否则视其响应文件无效。12、竞价比选保证金(本项目不作要求)13、响应文件的签署13.1电子版响应文件盖章要求:竞价比选文件中明确盖章的地方须加盖单位公章(或电子章);13.2电子标签字以下两种形式之一均有效:(1)响应文件打印为文本签字后扫描;(2)响应文件打印为文本盖签名章或签字章后扫描;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供应商应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4、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4.1供应商应将签字盖章版PDF格式响应文件(存储媒介为U盘)密封在专用袋(箱)中,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法定代表人签字。封皮上均应写明:致:海南省桂林洋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采购2025年第一批智能电表注明:“请勿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启封”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和电子邮箱14.2响应文件未密封者,采购人不予接收。14.3响应文件密封封皮未按上述规定书写标记者,采购人予以接收,但不对响应文件被错放或先期启封负责。1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l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采购人规定的地点。响应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送达,也可采用邮寄、非特定人员送达。15.2供应商现场所签署确认的文件均代表供应商的决定,并作为响应文件的补充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推迟的,采购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采购人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15.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15.5竞价比选有效期:竞价比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60日历天。五、响应文件的开启16、响应文件的开启16.l采购人按“竞价比选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启响应文件。16.2开启响应文件时,采购人邀请参与开标会的供应商查验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如无供应商参与开标会,采购人可邀请监督人员或见证人查验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采购人将作密封情况检查记录。16.3若响应文件未密封,采购人将拒绝接收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6.4供应商自愿参与现场开标会,如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未提交以上资料或拆封响应文件后也无法核实身份的供应商不予参加开标会。16.5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认同开标记录情况,且无权对现场开标事宜提出任何异议。16.6供应商对开标有异议的,须在开标现场当场提出。六、竞价比选、评审程序17、竞价比选、评审程序17.1评审小组成员由3名(含)以上人员组成,该评审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不超过3名成交候选人,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7.2本次竞选的评审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或次低价法,应用规则如下:(1)剩余有效响应单位数量≥4家时,采用次低价法。次低价法:根据所有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去掉最低价,从第二低到高按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2)剩余有效响应单位数量≤3家时,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根据所有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按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17.3评审流程如下:评审准备资格符合性审查价格评审确定成交人。17.4评审小组在资格符合性审查中,有权对算术性错误进行修正,原则如下:(1)响应报价函及响应报价附录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中明细表为准;(2)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5)响应报价含税总价与依据不含税总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不含税总价为准修正含税总价,如修正后的含税总价大于原含税总价时,则以原含税总价为准修正不含税总价。(6)算术性错误修正,评审阶段评审小组可无需经供应商书面确认。评审小组依据修正后的报价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依据成交候选人推荐结果确定成交单位,采购人以评审小组修正后的价格向成交单位发出《成交通知书》,如成交单位不接受修正后的成交价格,则取消其成交资格。若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响应报价文件将视为无效。17.5如出现两家(含)以上供应商总得分相同或价格相同导致排名一致,评审小组人员按照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质、人员配备、业绩等情况,依次进行比较确定最终排名。七、其他要求成交单位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壹份,内容须与电子版响应文件一致。附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表项目名称:采购2025年第一批智能电表序号审查项目审查标准供应商1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企业状态显示为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业或在册等正常经营状态】。若供应商为其他法人(例如事业单位)的,只需提供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合同签订时间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三年内)承接过不少于1个智能电能表购销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4售后服务要求:供应商承诺在接到采购方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提出的服务请求后,应在24小时内通过原通讯渠道作出有效响应,并启动服务处理流程;优先通过远程技术支持方式进行处理,原则上应在24小时内完成远程服务,经远程诊断确认无法完成服务的情形下,供应商应自接收到服务请求之时起24小时内,派遣专业服务人员前往采购方指定现场进行处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5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6提供响应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承诺函。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结论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下一轮;不合格的被否决。符合性审查表项目名称:采购2025年第一批智能电表序号审查项目评议内容(无效响应认定条件)供应商1供应商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文件式样和签署是否符合要求且内容完整无缺漏。3交货期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4质量标准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5报价报价项目是否完整,存在漏报或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则为无效响应6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7响应有效期是否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结论1、表中只需填写“√/通过”或“×/不通过”。2、在结论中按“一项否决”的原则,只有全部是√/通过的,填写“合格”;只要其中有一项是×/不通过的,填写“不合格”。3、结论是合格的,才能进入详细评审;不合格的被否决。第三章采购明细表序号名称规格技术参数单位数量控制价(不含税,元)备注单价合价1 单相智能电能表额定电压:220V电流规格: 5(60)A工作电压范围: 0.6Un~1.3Un 准确度等级:有功:A级;电表规约: DL/T645-2007;费控,通信模块-开关内置,含通信模块,含调试费用符合国家标准。由测量单元、数据处理单元、通信单元等组成,具有电能计量、蓝牙通信、状态监测、主动上报等功能的电能表。具有正向有功、反向有功、四象限无功的数据存储和显示功能,无功准确度等级2.0级。具有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频率等电网运行参数测量功能。支持蓝牙、红外、RS485、载波、微功率无线等通信方式。支持实时状态监测,具备事件记录功能,如:编程、校时、跳合闸等,并可实现停电主动上报功能。具备负荷曲线数据记录功能,时间间隔为15分钟情况下不少于365天的数据。只1026240246240含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说明书2 三相智能电能表额定电压: 3×220V/380V ;电流规格: 5(80)A ;工作电压范围: 0.6Un~1.3Un; 准确度等级:有功:B级、C级,无功:2级 ;电表规约: DL/T645-2007;费控,通信模块-开关内置,含通信模块,含调试费用符合国家标准。由测量单元、数据处理单元、通信单元等组成,具有电能计量、蓝牙通信、状态监测、主动上报等功能的电能表。具有正向有功、反向有功、四象限无功的数据存储和显示功能,无功准确度等级2.0级。具有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频率等电网运行参数测量功能。支持蓝牙、红外、RS485、载波、微功率无线等通信方式。支持实时状态监测,具备事件记录功能,如:编程、校时、跳合闸等,并可实现停电主动上报功能。具备负荷曲线数据记录功能,时间间隔为15分钟情况下不少于365天的数据。只12052262640含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说明书不含税合计1146 762 308880 交货期限及售后服务要求:1.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2.自货品验收入库之日起,提供为期一年的质保及相关售后服务。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所提供产品符合采购明细表中规格、技术参数等要求如不符合,将否决其响应资格。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另附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采购2025年第一批智能电表响应文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目录1、响应报价函二、诚信承诺书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授权委托书五、资格审查资料一、响应报价函致:海南省桂林洋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根据你方采购项目采购2025年第一批智能电表的竞价比选邀请,正式提交电子版U盘1份。据此函,兹承诺如下:(1)我方同意响应竞价比选文件,就上述项目的智能电能表采购工作及相关服务进行响应报价,我方愿意以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元)作为我方响应报价的暂定总价,税率:%,不含税总价人民币(大写)(¥:元),(最终结算价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包含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本采购项目规定的所有智能电能表采购工作及相关服务的费用,计划交货期为60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2)我们根据竞价比选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3)我方已详细研究了竞价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此比选文件没有倾向性及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以及比选文件关于实质性要求的内容,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力。(4)本报价有效期为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5)同意按供应商须知中关于不予退还竞价比选保证金的规定。(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有关任何证据或资料。(7)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与本报价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供应商名称:(公章)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二)报价清单序号名称规格技术参数单位数量控制价(不含税,元)品牌报价(不含税,元)备注单价合价单价合价1 单相智能电能表额定电压:220V电流规格: 5(60)A工作电压范围: 0.6Un~1.3Un 准确度等级:有功:A级;电表规约: DL/T645-2007;费控,通信模块-开关内置,含通信模块,含调试费用符合国家标准。由测量单元、数据处理单元、通信单元等组成,具有电能计量、蓝牙通信、状态监测、主动上报等功能的电能表。具有正向有功、反向有功、四象限无功的数据存储和显示功能,无功准确度等级2.0级。具有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频率等电网运行参数测量功能。支持蓝牙、红外、RS485、载波、微功率无线等通信方式。支持实时状态监测,具备事件记录功能,如:编程、校时、跳合闸等,并可实现停电主动上报功能。具备负荷曲线数据记录功能,时间间隔为15分钟情况下不少于365天的数据。只1026240246240含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说明书2 三相智能电能表额定电压: 3×220V/380V ;电流规格: 5(80)A ;工作电压范围: 0.6Un~1.3Un; 准确度等级:有功:B级、C级,无功:2级 ;电表规约: DL/T645-2007;费控,通信模块-开关内置,含通信模块,含调试费用符合国家标准。由测量单元、数据处理单元、通信单元等组成,具有电能计量、蓝牙通信、状态监测、主动上报等功能的电能表。具有正向有功、反向有功、四象限无功的数据存储和显示功能,无功准确度等级2.0级。具有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频率等电网运行参数测量功能。支持蓝牙、红外、RS485、载波、微功率无线等通信方式。支持实时状态监测,具备事件记录功能,如:编程、校时、跳合闸等,并可实现停电主动上报功能。具备负荷曲线数据记录功能,时间间隔为15分钟情况下不少于365天的数据。只12052262640含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说明书不含税总价税率税金含税总价交货期限及售后服务要求:1.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2.自货品验收入库之日起,提供为期一年的质保及相关售后服务。备注:1、报价保留两位小数;2、(报价修正原则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17.4条款)3、需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所提供产品符合采购明细表中规格、技术参数等要求如不符合,将否决其响应资格。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二、诚信承诺书致:海南省桂林洋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经研究,我公司决定参加项目的比选活动。为体现我公司的“三公”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此郑重承诺:1、根据竞价比选文件要求,我公司在本次竞价比选活动中提供的所有相关人员证件、财务状况、业绩、信用等资料均真实、准确;无资质挂靠、串标、围标等情形。二、若成交,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响应文件中所承诺的报价、质量、交货期、响应方案等内容组织实施;严格实行项目资金专户分账管理,不将工程款非法转入与本项目无关的单位或个人账户;确保合同约定的项目负责人在岗履责。三、如果我公司在竞价比选活动中提供了虚假材料,我公司同意立即取消响应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没收我公司的竞价比选保证金。如果我公司存在不履行承诺的行为,均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列入“黑名单”,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通报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四、同意上述承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相关媒体、网络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四、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采购2025年第一批智能电表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五、资格审查资料(一)项目业绩情况表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中标名称中标金额中标日期联系人及电话备注...备注:此表仅供参考。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附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盖单位章)年月日(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海南省桂林洋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我司承诺近三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近三年内没有被行政监督部门认定为:①投标资格处于被取消、暂停的状态;②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近三年骗取中标(骗取中标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骗取中标的行为)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附:1、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三)响应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承诺函海南省桂林洋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我司已仔细研究了采购2025年第一批智能电表竞价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承诺如下:我司承诺并保证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若经查实,所提供材料不真实,愿意按否决响应资格处理,所产生的所有后果由我司自行承担;存在伪造编制,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同意采购人取消我司响应资格或成交资格,没收竞价比选保证金,并将不良行为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我司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采购人依法追究我司刑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四)营业执照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且企业状态显示为存续或在营或开业或在业或在册等正常经营状态;若供应商为其他法人(例如事业单位)的,只需提供其他法人资格证明,无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六、竞价比选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有)购销合同合同编号:[]甲方:海南省桂林洋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地址:海口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兴洋大道9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MA5RF8R816法定代表人:周正栋联系方式:0898-65710083乙方:经营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甲方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标的、数量乙方向甲方供应的货物名称、品牌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金额等见下表:货物名称品牌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元)税率含税单价(元)含税总金额(元)备注合计合计(大写):人民币 元整 (含税、含运费金额)第二条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合同总价为含税金额(大写)人民币[******](¥0000.00),不含税金额(大写)人民币[******](¥0000.00),税率()%。该费用为综合含税包干价,包括人工费、差旅费、交通费、运输费等因本次服务产生的所有费用,除本合同约定费用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2.结算方式选择第[1]种。(1)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次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元。货到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货款,即人民币(大写)[](¥元);货款结算金额以双方签字确认的送货单,为最终结算依据。(2)货到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次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货款,即人民币(大写)[](¥元);货款结算金额以双方签字确认的送货单,为最终结算依据。3.收款账户及开票信息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开户行:地址:账户:账号:甲方开票信息名称:海南省桂林洋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账号:21293001040005112纳税人识别号:91460100MA5RF8R816地址:海口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兴洋大道94号电话:0898-657100834.每次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不含税价格不变,合同含税价及税率相应调整,[乙方]应按纳税义务发生时的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税率变化导致价税金额的变更应在进度及结算金额中进行调整。第三条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1.符合国家标准、南网企标。2.智能电能表需具备测量单元、数据处理单元、通信单元等具有电能计量、蓝牙通信、状态监测、主动上报等功能。3.智能电能表需具有正向有功、反向有功、四象限无功的数据存储和显示功能,无功准确度等级2.0级。4.智能电能表需具有电压、电流、功率、功率因数、频率等电网运行参数测量功能5.智能电能表需支持蓝牙、红外、RS485、载波、微功率无线等通信方式。6.智能电能表需支持实时状态监测,具备事件记录功能,如:编程、校时、跳合闸等,并可实现停电主动上报功能。7.智能电能表需具备负荷曲线数据记录功能。第四条质量保证期自货物经双方验收合格,且异议期届满次日起[12]个月;质量保证期内,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第五条货物交付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60]日内。2.交付地点:海南省桂林洋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仓库。3.验收标准:(1)验收条款: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卸货地点后,乙方应派专人及时到现场,与甲方共同对货物的外观、数量、规格型号及质量标准进行清点检验,验收通过后双方在随货送达的送货单签字确认。送货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作为结算依据。现场检验时,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由乙方负责处理解决。如检验时,乙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甲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2)异议条款:甲方若有异议,应在到货之日起[15]日内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甲方对货物数量、规格型号验收合格,开始进入质量保证期。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甲方:1.甲方有权对乙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确保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和技术要求。2.在货物验收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或退货。3.需要变更卸货地点时,甲方应在交货前[3]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4.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货款。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正式发票。乙方:1.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货物。2.乙方应保证所供应的货物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双方事先约定的品质要求。3.乙方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甲方的要求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产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5.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提出的服务请求后,应在24小时内通过原通讯渠道作出有效响应,并启动服务处理流程;优先通过远程技术支持方式进行处理,原则上应在24小时内完成远程服务,经远程诊断确认无法完成服务的情形下,乙方应自接收到服务请求之时起24小时内,派遣专业服务人员前往采购方指定现场进行处理。第七条违约责任1.违约方未按期履行合同义务,每逾期一日须按合同总价[1‰]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30%],逾期超过[30]日,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并须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乙方供应的货物严重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假冒伪劣的,甲方有权退货,且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并保留追究乙方赔偿商誉损失的权利。3.无故或提前终止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4.甲方因乙方违约为维护权益所产生的包括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差旅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八条合同变更及解除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条款进行变更。2.未经合同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7]日通知对方。4.有以下情形之一时,任何一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其他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5.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其他任何合同延伸义务的继续履行。第九条免责条款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各方不可预见,而且对其发生和产生的后果不能预防或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等。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7]日内通知本合同的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向其他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可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终止履行的,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第十条争议解决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通过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1)机构仲裁提交海南国际仲裁院,按照该机构现行有效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第十一条通知与送达1.甲乙双方确认各自的合法有效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合同履行及争议解决过程中均可按照下列方式进行送达):甲方:海南省桂林洋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送达地址:海口市桂林洋经济开发区兴洋大道94号收件人:联系方式:乙方:送达地址:收件人:联系方式:2.一方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应当在变更后[2]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变更方未及时通知的,对方当事人按照变更前的信息进行送达的仍视为有效送达,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变更方承担。3.一方向另一方送达文件,以被送达方的签收日期作为送达日期。通过快递方式送达的,以快递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被送达方拒收或无法送达的,由交邮后第[7]日视为已经送达。通过电子文件送达的,自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自文件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则在下一个工作日视为已经送达。4.本条款为独立系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始终有效。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产品质量保证期结束]。3.本合同一式[陆]份,由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廉政协议书2.保密承诺函甲方(盖章):海南省桂林洋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经办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附件1廉政协议书甲方:海南省桂林洋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乙方:为加强廉政建设,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障顺畅的商业秩序和公平的商业环境,确保双方工作人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廉洁自律、诚实守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定,签订本廉政协议书。第一条甲方与乙方双方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廉政建设方面的有关规定。(二)严格遵守《廉政制度》相关规定。(三)自确定合同主体、签订合同直至合同履行结束全过程,乙方和甲方双方应全面履行合同内容及廉政协议的各项规定,自觉按合同办事。(四)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另有说明规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除外。(五)在业务活动中发现对方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第二条甲方责任甲方单位及工作人员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应做到:(一)严格遵守廉洁从业各项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取和收受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金钱和实物(如回扣、佣金、股份、股东资格、债券、促销费、赞助费、广告宣传费、劳务费、红包、礼金、含有金额的会员卡、代币卡/券、旅游费用、就业机会、项目机会、各种高档生活用品、奢侈消费品、工艺品、收藏品、房屋、车辆、减免债务、提供担保、免费娱乐、旅游、考察、提供房屋装修、借贷款项、借用物品、特殊待遇等财产性或者非财产性利益等)。(二)不得在乙方单位及乙方所属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四)除合同特别约定外,不得向乙方推销或指定使用各种材料及设备等。第三条乙方责任乙方单位及所属工作人员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应做到:(一)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及第三方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金钱或实物;(三)不得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三)不得以任何形式、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工作人员支付的费用;(四)不得组织有可能影响甲方工作人员履行公职职责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廉政建设的宴请、旅游等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五)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六)如遇到甲方工作人员向乙方单位或个人索要任何不正当利益时,乙方单位或个人有义务向甲方举报。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或所属单位人员有违反本协议书责任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购销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情况严重而被当地纪检、监察、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的,除追究乙方的上述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合作合同;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三)双方约定:本协议书由甲方与乙方双方上级主管部门担任监督单位。违约情况发生下由双方监督单位对本协议书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承诺书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五条本协议书作为主合同的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第六条本协议书的有效期与主合同的有效期一致。第七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海南省桂林洋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附件2保密承诺函致:海南省桂林洋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海南省桂林洋公用事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向我司采购,我司在此承诺:1.保密信息是指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得的委托人及利益相关方的一切非公开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关于本项目的基础资料及数据,以及本合同内容等,我司对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我司承诺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复制、仿造等)将保密信息泄露给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人,不将保密信息用于本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2.我司承担保密义务直至本条款中所称的保密信息进入公示领域或委托人将这些保密信息公开为止,不因本合同终止或履行完毕而终止。3.我司充分了解并知悉,若违反前述承诺,将会损害委托人利益,给委托人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或负面影响,我司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和经济损失,委托人有权依据本承诺函追究我司责任。同时我司愿意承担因违反前述承诺及约定,导致委托人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评估费、鉴定费、调查费、公证费、律师费,以及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为应对第三方的指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等。承诺人名称: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电表 智能电能表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海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