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房屋定向租赁招标公告(青岛理工大学2025)
项目概况:
青岛理工大学经营性房屋定向租赁项目(1058)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济南市二环南路6636号中海广场写字楼8楼05单元(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21日09:0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SM2025-1058
项目名称:青岛理工大学经营性房屋定向租赁项目(1058)
采购方式:协议定向出租
采购需求:
包号
校区
房屋位置
房屋用途
使用面积(㎡)
评估租金(元/年)
租赁单位
服务日期
1
黄岛校区
西区体育场看台下133号
快递服务
63.66
65575
青岛讯驰货运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合同每年签订一次,第一年度合同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租赁单位须提前一个月向采购人提供在下一期合同有效期内的快递代理授权书或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的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材料: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响应,否则由最先获取招募文件的单位取得响应资格。
5、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不得参加本次招募活动,响应人自行查询,采购代理机构查询验证,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自2020年1月1日到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成交后不得进行任何形式买卖、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网络报名。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请供应商登录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报名系统(注册及登录网址http://www.chinasanmu.com.cn/),未注册的用户先注册后登陆,已注册用户使用用户名和登录密码进行登录;进入系统后选择对应项目进行报名。(报名咨询电话:0531-81764009。汇款信息:开户名称: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济南六里山支行;账号:1602001319200062147)。
4.售价:300元/包,采购文件售出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青岛市黄岛区香江路32号亚朵酒店会议室。
五、开启
1.开启时间:2025年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启地点:青岛市黄岛区香江路32号亚朵酒店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青岛理工大学
地址:青岛市嘉陵江路777号(青岛理工大学)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6636号中海广场写字楼8楼04单元
联系方式:0531-66589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山东三木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邱莹莹0531-66589933
定向需求.pdf
技术服务需求项目清单:包号校区房屋位置房屋用途使用面积(㎡)评估租金(元/年)租赁单位服务日期1黄岛校区西区体育场看台下133号快递服务63.6665575青岛讯驰货运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月31日二、项目要求:1、承租方不得进行任何形式买卖、转让、转包、转租、分包、分租,否则招租方终止合同,并由承租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2、经营期间不得更改承租方企业身份。三、经营要求:1、承租方遵守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合法经营,证、照齐全,服从学校管理部门管理,必须按照学校指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否则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2、安全经营,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应自备灭火器,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和明火,发生事故由承租方负责。3、本着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倡导合理价格,承租方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同类商品或服务价格。4、承租方按照经营要求独立经营商铺,自行承担商铺的经营风险;校方按照约定提供商铺经营用房,收取国有资产占用使用费,不承担经营风险责任。承租方自行组织经营,所提供的的商品或服务内容不得超出《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经营范围,新上经营项目必须经学校审批。5、承租方经营商铺水电暖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6、承租方不得在店外从事商品宣传促销活动,禁止噪音污染,或乱发宣传材料,扰乱校园环境,影响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7、承租方在经营期间不得售卖、使用任何储值卡等类似或变相预付现金的结算方式。8、承租方一年内违反有关规定被学校或有关管理部门处罚两次及以上,招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以上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四、装修要求:1、承租方不得对招租房屋进行擅自改造,确需进行装修改造的应征得招租方的书面同意,但不得损坏招租房屋的原有设施、设备、结构,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2、装修施工工作由正规、有资质的装修公司负责,符合消防安全规范。3、装修效果符合学校规划,符合当代大学生主流审美情趣。4、合同期满后,若承租方不再承租,承租方投入的装饰装潢归招租方所有。退租时,需将房屋及其投入的装饰装潢完整交付招租方。如有破坏,招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恢复原样,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配置的设备设施由承租方自行处置。五、声明事项:1、如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况不能按期交房,双方应协商解决。承租方延期入驻,招租方不负责赔偿。2、因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网点增加、学生人数变化或其他原因造成承租方经营损失的,全部由承租方承担,招租方不负责赔偿。3、在合同期内租金不变,任何一方不得提出变更租金要求。4、承租方在报价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5、对恶意响应、未按招租方指定的经营范围经营的房屋租赁保证金不退,招租方保留索赔、罚款和停止其承租资格的权利。6、一年内违反有关规定被学校或有关管理部门处罚两次及以上,招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以上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经营性房屋定向租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