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造价咨询机构 破产清算案 破产清算 地块开发招标公告(浙江宏丰立新控股有限公司2025)
(2024)浙0110破66号(2024)浙0110破66号——公开选聘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浙江宏丰立新控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公开选聘造价咨询机构的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22日作出(2024)浙0110破申6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浙江宏丰立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丰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2月16日作出(2024)浙0110破66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温州诚达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联合团队)为宏丰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因宏丰公司名下在建工程(二期地块开发项目)涉及复杂工程款债权,为确保债权审查结果的客观公正,切实维护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并推动本案破产程序的顺利推进,管理人于2月21日报告贵院拟通过公开询邀的方式选聘造价咨询机构对宏丰公司二期地块开发项目已完工部分进行造价结算,并于同日向省内的5家造价机构电子送达《邀请函》,并在浙江法院网、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2024)浙0110破66号——公开选聘造价咨询机构的邀请函”。
本次投标截止日为2025年2月27日,截至投标截止日管理人共收到7份投标文件。管理人于2025年2月28日上午对上述投标文件进行统一开标并综合打分,最终根据评分结果拟选定【金华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宏丰公司二期地块开发项目已完工部分的造价咨询机构,浙江瑞扬工程咨询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备选机构。
特此公告
浙江宏丰立新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三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造价咨询机构 破产清算案 破产清算 地块开发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