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招标公告(珠海市汇正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2025)


交易编号: 国资资竞20250102
珠海市汇正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3月12日9时30分对珠海市平沙镇美平一街西侧119号进行网络竞价,交易服务机构: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资产交易中心,本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进行,欢迎竞投意向人参加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用途

珠海市平沙镇美平一街西侧119号
040404001013-02-0027
001
37.60平方米
2,106.00元/宗·月
珠海市平沙镇美平一街西侧119号
商铺
商业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珠海市汇正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和确认(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竞价资质要求:独立法人、个体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租赁年限:3年。   底价总额:77,079.60元。   产权情况:拥有国有产权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租金递增方式:租金每2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5.00%。
  二、本次项目采用电子竞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加价不低于金额50.00元。 
三、报名流程 
(一)竞投意向人须在珠海市金湾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服务平台成功注册。
(二)竞投意向人须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并确认(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
(三)按招标公告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
(四)可自行在网上申报或带齐资料到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资产交易中心协助办理。     (五)取得竞投资格。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11日17时30分,竞投人采用网上报名,也可到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资产交易中心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进行报名。
五、交易保证金   
(一)竞投意向人不得由他人代付竞价保证金 (交款人与竞投意向人名称须一致)。
(二)竞投意向人须在2025年3月11日16时30分前按照约定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投意向人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为避免与银行系统对接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投意向人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
(三)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四)交易保证金金额:6,318.00元。
 
六、竞投时间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竞投意向人请于2025年3月12日9时30分,开始自行网上竞投;也可携带相关资料于2025年3月12日9时30分前,到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资产交易中心由现场工作人员协助进行参与网上竞投。超过指定竞投时间,视为放弃竞投资格。
 
七、竞投须知 
(一)商铺出租期限为3年,租金每2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5%,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
(二)竞投意向人办理报名手续即视同竞投意向人对标的物现状知悉并认可。竞投意向人不得以未进行现场勘察而对标的物的数量、质量和规格不清楚为由否决投标。
(三)中标人不得擅自转租或分租,不得擅自改变标的物用途。
(四)竞价结束后,中标结果将在《珠海市金湾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需在5个工作日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如果中标人为原租户的,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书》;如果中标人不是原租户的,原租户按约定时间将标的物清场交付,中标人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书》。
(五)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未按竞投须知规定与委托方签订合同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六)自然人中标后,原则上在签订合同3个月内办理工商执照,如已办理工商执照则需向甲方提交工商执照复印件进行备案。
(七)租赁期满前,竞标人在经营期间提出提前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八)交易结束,竞得人若因无特殊原因拒绝或未按要求到场签收《中标通知书》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由第二高价出价人递补为竞得人,其报名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服务机构一次性不计息地转交出租方没收。若第二高价出价人出现以上同样情况,处理方式与第一竞得人一致,此单交易作流标处理。竞得人收到《中标通知书》,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并签署合同,若不签订合同的按交易指南相关规定处理。
(九)特别提示:
1、列入委托方失信承租人管理目录库的意向竞标人,不得参与竞标。
2、合同起止日期以标的物实际交付时间为准,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珠海市汇正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出租方)所有。
 
八、联系方式   
(一)出租方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756-7753366            
(二)交易机构咨询及投诉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756-7758860  
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  14:00-18:00
指定网址:http://www.zhjw3z.com  
 
附件:《租赁合同》
 
 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资产交易中心
 
2025年3月4日
 

 

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珠海市汇正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腾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2797208X4地址:珠海市平沙镇迎雁路61号邮政编码:519055联系电话:0756-7752288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地址:邮政编码:519055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就商铺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缔结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租赁物业及用途1.1甲方将坐落于的商铺共计11间整体(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合计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1.2乙方确认甲方已告知该商铺情况,且在本合同签署时已对该商铺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同意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按现状承租商铺。1.3该商铺为商业用途,乙方承租用于经营,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经营项目。第二条租赁期限2.1该商铺租赁期限为8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含装修免租期5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第三条交付3.1双方签署本合同并且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于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前将该商铺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未履行相关义务,甲方有权顺延交付时间,但租赁期限不顺延。3.2乙方应于约定的该商铺交付日到甲方处办理交接手续,逾期前来办理的视为该商铺已交付乙方。第四条租金及相关费用4.1该商铺首年、第二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年月-2026年月);租金每2年递增一次,递增率为5%。第三年、第四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元;第五年、第六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元;第七年、第八年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序号租赁年份月租金额1第1-2年公开竞价成交月租金额2第3-4年第1-2年月租金额×(1+5%)3第5-6年第3-4年月租金额×(1+5%)4第7-8年第5-6年月租金额×(1+5%)4.2双方协商一致,一个月交租一次,应于公历月初(10日内)交纳。4.3甲方收到乙方款项后向乙方开具收据。4.4乙方于签署本合同时预付首次租金,首次租金为1个月租金,即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4.5乙方使用该商铺所产生的水电费、水、电、网络报装及用电增容,政府税收规费及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该等费用中需甲方代收代交的,乙方应于每月_10___日前将上月发生的费用交给甲方,非甲方代收的,按有关收费单位要求时间交付,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违约条款处理。第五条租赁保证金5.1保证金,双方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须以转账或现金的形式支付两个月租金总额合计人民币(大写):元整(¥:)给甲方作为租赁保证金。5.2在合同终止时,若乙方未发生违约责任且向甲方交清合同约定各项费用及按合同约定归还该商铺后,保证金在30日内无息返还乙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第六条装修和改建6.1乙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该商铺进行装潢装饰、修葺改造、及安装必要设施设备等(以下统称装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6.2乙方装修,需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许可(如有法律要求)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承担。6.3乙方对装修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后续任何事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同意乙方装修方案,并不代表其同意对该装修方案产生的任何纠纷、损害及损失等负责或承担责任,因乙方装修产生的纠纷或责任由乙方独立承担。6.4乙方的装修作业不得影响该商铺整体建筑的框架结构,不得影响其安全性。否则由乙方负责赔偿所引致的一切损失,并由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6.5装修作业应尽量封闭作业,装修过程中不得产生较大的噪声,粉尘、刺激性气味,不得在该商铺外的共用部分堆放装修材料及作业产生的废弃物等。装修期间不能干扰或影响邻近物业的使用。6.6乙方装修、改造及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等,不得影响其他相关联物业的使用,或功能,否则回复原状,并承担相应责任。6.7乙方装修作业需进行环保、卫生、消防等验收的,应自行负责该等工作,并取得许可或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七条转租、分租或出借7.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分租或出借该商铺的全部或部分。7.2经甲方书面同意的转租,不影响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纳租金),乙方对转租承租人行为负责。第八条牌匾标识及广告8.1乙方安装于该商铺外部的牌匾与标识及的尺寸与规格等需经甲方同意,并按甲方要求安装至指定位置。8.2乙方需在指定的牌匾标识外安置广告牌或宣传标志的需自行与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及协商。安装广告牌如需在政府管理部门报批的,所有手续及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九条双方权利义务9.1甲方权利义务9.1.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收取乙方的租赁租金及相关费用。9.1.2合同期满前30天甲方可带其他有意承租者进入该商铺视察。9.1.3甲方须提供有关部门核准的水、电设施。9.1.4甲方保证乙方在承租期间可以正常合理使用该商铺。9.1.5若乙方在经营中需要甲方提供该商铺的资料和办事中需甲方支持配合的,甲方可以予以协助。9.2乙方权利义务9.2.1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使用该商铺,依法经营;不得在该商铺内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或从事违法活动。9.2.2乙方经营应自行取得与之相适应的各种行政许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及环保合格证)。9.2.3乙方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及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9.2.4因乙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甲方或第三方原因造成该商铺及其附属设施遭受损坏或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乙方必须及时予以维修,因延误维修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亦由乙方负责赔偿。9.2.5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安全检查和维修应给予协助,因维修原因须临时搬迁的,要与甲方配合。阻延甲方维修而使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第十条合同终止与续期10.1本合同终止日,乙方应搬离该商铺可移动的物品,装修及固定添附物(包括但不限于:铺设的管线、固定或镶嵌于墙体地面的设施物件等)归甲方所有。如乙方逾期搬离(包括因甲方行使留置权乙方无法搬离的情形),应每日按月租金5%标准向甲方支付占用费,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而不予乙方任何赔偿或补偿。10.2若乙方欲于合同期满后续租,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10.3本合同终止,乙方应于终止日前结清租金水电费等各种费用,乙方搬离前有拖欠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或有未尽其他义务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于该商铺内的任何物品。10.4一方可以提前60日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解除方按本合同违约解除本合同条款,承担提前解除合同的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乙方逾期交纳租金、水电气等能源费用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费用,每日按逾期总额的5%,向甲方给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乙方租赁保证金,追收逾期租金及滞纳金(滞纳金计算至实际给付日)。11.2甲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甲方违约致使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双倍返还乙方租赁保证金,乙方的装修损失甲方按使用时间折价补偿。11.3乙方违约解除本合同,或乙方违约致使甲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租赁保证金抵做违约金,甲方不予返还,乙方装修等无偿归甲方所有。11.4乙方违约,经甲方要求改正后,未能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按本条第11.3款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特别约定_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三条其他13.1本合同条款划分为方便书写、阅读与理解所设,并非完全独立,条款间相辅相成,作为整体予以适用与解释。13.2本合同一式叁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法人代表(签章):乙方(签章):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署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珠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