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地上建筑物残余价值评估 资产评估 厂房开展地上建筑物残余价值评估招标公告(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2025)



北仑区新碶南海路63号、65号厂房地上建筑物残余价值评估 资产评估 比选公告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资产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BL-ZJBX-202503050215

项目名称:

北仑区新碶南海路63号、65号厂房地上建筑物残余价值评估

中介服务事项:

资产评估

项目地点:

北仑新碶街道南海路63号、65号

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拟对北仑区新碶南海路63号、65号厂房开展地上建筑物残余价值评估。为有效降低投资风险,确保投资决策的独立性和正确性,拟通过中介超市选聘专业第三方机构开展资产评估并出具报告。

项目总预算:

1万元

服务内容:

资产评估(旧房拆除残值评估、房屋拆除费用评估、文明施工所涉费用评估)若中选单位无正当理由在 30 天内不与我方签订合同的,视为其自动放弃中选资格,我方可在本项目报名名单中另选其他报名单位作为中选单位。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7天

质量要求:

合格

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报价方式:

采用【直接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665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限:6000元 ,上限:6650元

价格说明: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90号)、市场询价及类似项目,控制价为0.665万元,具体以《浙江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浙价服[2011]90)号为依据,下浮10%按实计算,收费额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取。报价应包含增值税及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全部工作所需费用(包括差旅费、邮寄费等)。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5-03-05 16:32 至
2025-03-07 16:32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符合本项目需求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单位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

86784503

联系地址:

门户商务大楼16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厂房地上建筑物残余价值评估 资产评估 厂房开展地上建筑物残余价值评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