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招标公告(最高人民法院2025)
(2025)皖0802破10号关于安徽英度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安徽英度新材料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5年1月26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根据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机构作出的(2024)皖 0802 执2120号关于将安徽英度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申请移送审查的决定,裁定受理安徽英度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经公开遴选,指定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为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聘评估、审计中介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基本工商信息
企业名称:安徽英度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40802MA8PEB1T47
住所地: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依江产业园二期14栋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企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包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软件开发;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消防技术服务;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评估内容及要求
(一)评估内容与范围
1、评估对象:安徽英度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机械设备、办公用品、装修装饰等相关财产,具体范围以实际交接的现场情况为准进行评估。
2、评估基准日:基准日为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安徽英度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之日,即2025年1月26日。
3、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相关行业准则及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有关要求评估,按时出具评估报告以及列席债权人会议等评估机构依法应履行的义务。
三、中介机构资质和条件
1、具有评估机构所应具备的合法资质;
2、与本案无利害关系;
3、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
4、熟悉企业破产法及与清算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近五年内承接过企业破产评估业务;
5、在安庆市注册或有分支机构,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评估机构优先。
四、申报提交的材料
1、报价书。至少应包括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机构资质、规模、承办本案的人员配置及简历、承诺出具报告的时间、报价方案(报价方案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明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时间、收费是否可以协商以及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等内容。
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执业资质证书。
4、承诺书,至少包括:(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 (2)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3)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4)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评估工作;(5)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
五、评估的时间要求
原则上,中介机构应当在选定之日起7日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取得管理人同意。
七、中介机构的选定
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报价、人员配置等事项选定一家评估机构并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备案。
八、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3月6日上午10时整,逾期不再受理。
2.对于报名未入选的中介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请有意向报名的中介机构在报名截止日前将盖章的书面材料提交至管理人处。联系人:丁少伟律师;联系地址:绿地蓝海二期3幢望清路789号4层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5955681072。
特此公告。
安徽英度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三月五日
附件
关于安徽英度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docx
关于安徽英度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的公告2025年1月26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根据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机构作出的(2024)皖0802执2120号关于将安徽英度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申请移送审查的决定,裁定受理安徽英度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经公开遴选,指定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为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决定采取竞争方式选聘评估、审计中介机构。现公告如下:一、企业基本情况1、企业基本工商信息企业名称:安徽英度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340802MA8PEB1T47住所地: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依江产业园二期14栋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包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软件开发;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印刷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消防技术服务;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二、评估内容及要求(一)评估内容与范围1、评估对象:安徽英度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机械设备、办公用品、装修装饰等相关财产,具体范围以实际交接的现场情况为准进行评估。2、评估基准日:基准日为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安徽英度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之日,即2025年1月26日。3、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相关行业准则及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和管理人的有关要求评估,按时出具评估报告以及列席债权人会议等评估机构依法应履行的义务。三、中介机构资质和条件1、具有评估机构所应具备的合法资质;2、与本案无利害关系;3、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4、熟悉企业破产法及与清算相关的法律法规,在近五年内承接过企业破产评估业务;5、在安庆市注册或有分支机构,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的评估机构优先。四、申报提交的材料1、报价书。至少应包括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机构资质、规模、承办本案的人员配置及简历、承诺出具报告的时间、报价方案(报价方案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明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时间、收费是否可以协商以及最大折扣比例等事项)等内容。2、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执业资质证书。4、承诺书,至少包括:(1)所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2)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3)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4)配合管理人和法院做好评估工作;(5)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业务规定和其他相关要求等。五、评估的时间要求原则上,中介机构应当在选定之日起7日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取得管理人同意。七、中介机构的选定管理人将综合考虑各申报机构的资质、规模、报价、人员配置等事项选定一家评估机构并报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备案。八、报名时间及方式1.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3月6日上午10时整,逾期不再受理。2.对于报名未入选的中介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请有意向报名的中介机构在报名截止日前将盖章的书面材料提交至管理人处。联系人:丁少伟律师;联系地址:绿地蓝海二期3幢望清路789号4层安徽中皖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5955681072。特此公告。安徽英度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三月五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评估机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