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自动传输印制 设备点检招标公告(重庆长安望江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25)



1、采购项目范围

项目名称:自动传输印制单元
采购详情:见技 术 规 格
2、供方资格要求2.1 基本资格条件(供方须知):
本项目不接受“三无”供应商投标(“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的供应商)。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不属于“三无”供应商的证明材料:
(1)提供有实缴注册资本的证明材料(若投标人属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实缴资本的页面截图;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或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可以证明投标人有实缴注册资本的证明材料。
(2)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参保人数的页面截图;或投标人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汇总表。
(3)提供有生产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生产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请有意向的供方自行核对相关信息,确认符合后,再报名参与。
(备注:上述材料在投标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
2.3业绩要求:
卖方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台类似设备(“类似设备”是指非标自动化的设备)生产销售业绩,并提供至少1家用户单位联系方式。

3、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4 日前联系以下人员。
技术交流人员:周工 电话:15330333598
采购管理人员及接收报名人员:鞠传英 67418098 18680834313

备注:报名时填写《报名表》(见报名表)邮寄至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北区空港大道599号)

4、对报名单位的约束
4.1报名供方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2报名供方的自然人股东(如果有)与采购单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专业(副)总工程师、董事、监事存在亲属关系的,须主动提出不参加。
5. 提疑问、异议与投诉
5.1供方对本次寻源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管理人员提出;供方认为本次寻源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采购人审计风控部门投诉(联系人及电话: 汤老师 023-67418053);投标人认为本次寻源活动中有关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可以向采购人纪检部门举报(举报信箱:cagyjw@163.com 举报电话:023-67418315)。提出异议或投诉、举报,要有相应的证明材料或问题线索材料。

重庆长安望江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 3月5日

技术规格1.设备名称:自动传输印制单元2.数量:1台3.用途说明:自动传输印制单元主要从事某产品标志印制任务。4.交货时间及地点:交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6个月到达买方现场,2个月完成安装调试,地点为重庆长安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设备规格:非标6.环境条件:6.1电源:电压AC220V±10%,频率50Hz±2%;6.2环境温度:0℃~45℃;6.3相对湿度:≤90%。;★6.4压缩空气:0.4~0.6MPa以上工作环境下,设备能正常工作。7.主要技术要求7.1、主要技术参数★7.1.1印刷面积不小于100mm×100mm。★7.1.2生产节拍:≥16发/分钟。★7.1.3印字工位不少于两个,能同时运行或单机运行。★7.1.4传输线长度约2米,运行平稳,产品存放数量不少于20件。7.1.5良品率>99.5%7.1.6设备满足火工品生产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电机必须使用防爆电机(EXdⅡBT4,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46),采用安全、隔爆、防静电等技术,所有控制线路采用多芯电缆,控制电压为≤DC24V。7.2主要技术要求7.2.1设备主要工作原理工作原理:人工将产品放置于上料槽上,上料槽与步进线对接,产品自动滑入与步进线对接位置,步进线在传输过程中将对接位置的产品带入传输线并被传输至丝印机下方,丝印机对产品进行丝印,丝印完成后,传输线将产品传输至产品下线斜道,最后由人工将产品进行下线装板。7.2.2技术要求7.2.2.1传输线高度满足人体工程学要求,降低劳动强度;7.2.2.2设备占地面积不大于2.5m*1m。7.2.2.3控制系统:采用PLC进行控制,具有参数设定功能。4.2.2.4设备满足火工品生产相关安全技术要求,采用本质安全、隔爆、防静电等技术,电气设备防爆等级不低于EXⅡBT4,设备与大地应可靠相接。7.2.2.5设备所需电器、传动和控制元器件应确保可靠运行。7.2.2.6控制线路采用多芯电缆,不允许用普通电线,控制电压不大于DC12V。7.2.2.7设备中选用的计量仪器(如有)、传感器(如有)等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应便于安装,拆卸和校验,并具有法定部门检定证书和合格证。7.2.2.8设备应可靠接大地,接地电阻≤4Ω。7.2.2.9设备应稳定可靠,避免设备快速运行的震动影响印刷效果。7.2.2.10设置辅助功能开关:配脚踏开关,可作为停止/启动开关用;配手动开关,可作为停止/启动开关用;配急停开关,机器在任何工作状态下,按急停开关,机器即停止工作,并退回初始状态。7.2.2.11设备噪声:<80dB。卖方负责组织第三方有资质厂家在买方检测,并提供检测合格报告。(离设备的噪声发源处1米之外高1.3米处测量,局部若达不到标准要求需安装隔音装置)。7.2.2.12由第三方有资质厂家在买方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离设备的噪声发源处1米之外高1.3米处测量,局部若达不到标准要求需安装隔音装置)。7.3其他要求★7.3.1设备严禁通过GPS定位、陀螺仪、电子水平仪、密码锁、无线通信控制等任何方式影响买方正常使用和移机,若存在以上情况,卖方需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7.3.2投标方案必须有详细的设备结构图,功能介绍,且能提供节拍计算表或设备运行三维图。7.3.3设备主体颜色采用Y13淡黄灰(GSB05-1426-2001),危险部位和安全防护设施部位颜色和标识标志执行GB2893-2008和GB2894-2008,其它部位颜色与主体颜色协调一致。7.3.4必须满足设备数采需求,开放通信协议及授权,提供数采所需设备的地址信息,数采响应时间不大于50ms,预留一个及以上网络接口,且不影响原有设备维修、调试等使用,支持调整设备接入网络的IP地址,防止在设备联网时发生IP地址冲突。7.3.5设备要求小型化,可移动,可固定。7.3.6卖方确定技术方案后,应通过买方安全、技术、维修等相关人员的评审,取得同意后方可投产。7.3.7产品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标准按照相关产品工艺执行。7.3.8配套件必须符合国际或国内现行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证方可装用。7.3.9气动、润滑、管道和接头处,不允许有漏水、漏油、漏气现象。7.3.10采集内容统一集成到上位机软件或主控控制器中,并且上位机软件或主控控制器具备传输文件的功能,提供实时/历史数据两种内容,历史数据存储不少于1个月,提供上位机软件的数据字典,包括表结构、字段及释义,开放能接受物联网平台下发的任务与工艺信息的数据接口,常用采集信息包含但不限于运行状态、操作模式、报警信息、轴信息、工艺信息、加工信息、质量信息、任务信息、库存信息、物流信息。8.配套清单卖方投标时提供设备的主要外购件明细(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提供设备标准配置、标配附件和随机备件清单和选配附件清单。9.备件及易损件(计入投标总价)9.1随设备提供各种备件、易损件并列出清单;对非设备制造图纸上的易损件,还需单独提供图纸,并准确标明其尺寸,使用材料及制造工艺要求等。易损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易损电气元件:如电磁感应开关、接近开关、限位开关、称重传感器,位移传感器(如有)、隔离栅等等;2)易损机械零部件(如有):如传动轴承、齿轮等;3)易损液压零部件(如有):如密封圈、过滤网等。4)易损气动元件(如有):如气缸密封圈、空气油水分离器(或过滤器)等。5)重要设备的关键零部件:如气缸、防爆电机等等。9.2设备的主要附件,必须保证其精度和主要技术参数要求,并附生产厂检测报告及合格证。9.3备件(含工装如产品夹具等)和易损件满足设备至少一年时间(从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更换使用需要。10、技术资料提供10.1技术资料的内容应根据设备使用性能、结构特点的具体情况编制,以满足买方对设备的正确安装、调试、使用、维护和维修。10.2技术资料应清晰完整,外购件应附相应的合格证和说明书原件,重要外购件(如防爆设备、核心部件、易损部件)应附带相应厂家的资质复印件。10.3技术资料明细表10-1技术资料明细表序号名 称份 数备注1安装基础图3合同签订后生效1个月内交给买方2设备说明书(纸质版+电子版)33电器原理图(纸质版+电子版)34传输系统原理图(纸质版+电子版)35操作、维修维护手册(纸质版+电子版)36计量仪器(表)法定部门检定证书和合格证各17外购标准件清单及相应说明书3准确的名称、型号、品牌、数量8非标备件图纸3图纸必须正确,买方按图加工后,如不能正常使用,卖方须赔偿相应损失9非标易损件图纸310设备配套产品资料311设备点检表310.4提供设备最终的项目文件、系统程序备份以及维护系统所需的软件、硬件、资料等。10.5技术资料除特殊要求之外,统一在终验收时交给买方。11.用户业绩卖方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有1台类似设备(“类似设备”是指非标自动化的设备)生产销售业绩,并提供至少1家用户单位联系方式。12、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管理12.1安全12.1.1所有电气设备带漏电、触电保护。12.1.2卖方在买方现场施工前,应主动与买方签订《相关方安全环保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责任,并将本方作业环境危险因素和环境明确告知对方。如有特种作业,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12.1.3卖方工作人员进入买方区域应当遵守国家及买方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和规定,应明确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环保负责人,并有相关工作安全环保责任、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措施和预案,所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其自身负责,给买方员工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2.1.4作业过程中买方有权对卖方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环境影响等行为进行监督,当买方发现卖方不符合安全管理或存在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其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买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或令其停工。12.1.5设备传动部分应设置保护装置。12.2环保涉及到环保等相关内容,应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12.3职业健康。涉及到职业健康等相关内容,应不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13、保密要求双方签署相关保密协议,买方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未经许可,卖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卖方人员在买方现场必须遵守相关保密规定。14.安装与调试设备运送到买方后,买方和卖方分别负责以下工作:14.1买方14.1.1与卖方共同开箱检查货物是否齐全。14.1.2将水、电、压缩空气等一次管线安装好,在安装位置留有接口和接头。14.1.3提供调试所需的零部件。14.2卖方14.2.1卖方负责卸货,和买方共同检查设备包装箱是否完好无损,开箱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并与买方按装箱单清点货物是否齐全。14.2.2将设备运到买方指定的安装位置并安装到位,接通二次动力线路(含水、电、压缩空气等),安装过程所用工具工装和转运吊装设备由卖方负责,如安装过程中必须破坏买方建筑,卖方必须按建筑要求恢复。安装产生的全部费用由卖方承担。14.2.3调整设备和调试工装,试生产产品应符合买方的产品图及验收技术要求。14.2.4安装调试过程中必须遵守买方的安全和保密要求。15.验收及培训设备验收分预验收和终验收,预验收在卖方进行,终验收在买方进行。设备试机由买方提前提供,买方负责将试机件运送至卖方,卖方妥善保管。预验收和终验收设备用检测工具和仪器由卖方负责准备,产品检测专用量具由买方负责准备。卖方负责对买方的相关人员进行免费培训,技术培训分预培训和终培训二次进行。15.1预验收15.1.1卖方提前10天向买方发出预验收书面邀请。15.1.2卖方负责提供预验收所需的润滑油(脂)、液压油、冷却油及工装等。15.1.3买方负责提供预验收的试机件。15.1.4预验收时设备空运转时间不少于8小时,检查运转情况是否正常。15.1.5按合同及技术协议预验收,系统能正常运作,连续生产不少于100发产品,各项指标应符合买方的产品图及验收技术要求。15.1.6预验收时间不能超过10天(不含路途),如预验收时间超出规定的要求,视为预验收不合格,买方有权终止预验收。设备预验收不得超过二次,二次预验收不合格应视为设备不合格,买方有权退货,第二次预验收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15.1.7预验收达到技术协议要求,买方与卖方签订预验收纪要认可后,卖方才能包装设备发运到买方,预验收加工产品随设备包装交还买方。15.2终验收15.2.1检查预验收遗留问题是否按预验收纪要的要求予以解决和改进。15.2.2买方负责提供预验收的试机件;卖方负责提供终验收所需的相关材料。15.2.3设备调试合格后,连续生产8小时,运行过程中设备出现故障停车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每次排除故障时间≤15分钟。15.2.4设备连续空运行1个工作日应无故障后,连续生产100发产品,满足买方产品图要求和技术协议要求后,再连续生产200发正品,产品应符合买方相应产品图要求、产品装配工艺要求、产品验收技术规范要求和采购技术要求。15.2.5终验收时间不能超过10天,如终验收时间超出规定的要求,视为终验收不合格,买方有权终止验收。设备终验收不得超过二次,二次终验收不合格应视为设备不合格,买方有权退货,第二次终验收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卖方承担。15.2.6终验收前,卖方设备使用的仪器、仪表均需经过买方计量部门检定,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15.2.7设备终验收合格,双方签订终验收纪要认可,供方才能向需方交货。15.3预培训15.3.1培训地点在卖方,日期与设备预验收同时进行,为期10天(不含路途)。15.3.2买方参加培训人员包括技术人员、安全人员、维修工程师和操作人员等,参加人数由买方确定。15.3.3培训内容包括:讲解设备保养、维护及调整方法,讲解设备电气原理,示范操作及讲解注意事项等;指导和监护买方人员实际操作。15.3.4卖方负责整个培训过程的安全,买方如有违反卖方安全条例或操作规程时有权制止。15.4终培训15.4.1终培训在买方进行,终培训在设备终验收时进行。15.4.2培训内容同预培训相同。15.4.3卖方参加终培训人员的差旅费由卖方自理。16.质量保证及技术服务16.1卖方保证提供的设备、备件、附件完整、全新。16.2卖方提供的设备、备件、附件应符合买方和卖方双方共同确认的精度和质量标准,并与技术图纸资料一致。16.3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在8小时内电话指导排除一般故障或24小时内派员到买方现场进行维护处理。16.4设备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保证期日期从签订的终验收合格文件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生的生产线本身质量问题由卖方派员到买方免费维修,如果维修时间超过15天,从维修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质量保证期。16.5设备使用过程中如有零部件质量异常,卖方应免费升级替换。16.6终验收合格后,卖方对首批产品装配提供现场技术保障服务,产品数量至少30000件或者时间达1个月以上,否则买方有权不支付质量保证及技术服务费。16.7超过质量保修期后提供终身有偿服务。17.运输方式及包装要求17.1运输方式由卖方自行确定。17.2包装应稳固,有减震措施,工具工装、易损件、技术资料应单独包装。17.3卖方应保证所有货物完好,如有破损、腐蚀、残损、丢失等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17.4货物拆封后,卖方须将包装打包带走。报名表采购项目名称:自动传输印制单元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邮箱 企业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注册资金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拟参与投标项目的说明  本公司自愿报名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并保证以上所填内容真实有效以及公司对本采购项资格要求符合。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自动传输印制 设备点检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