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垃圾分类站点运维服务招标公告(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西关街道办事处2025)
公告内容:
项目概况
2025年西关街道辖区垃圾分类站点运维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Y2025-FW003-ZFCG003
项目名称:2025年西关街道辖区垃圾分类站点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35.2万元/年(2年合计470.4万元)
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2800元/点位/月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5年西关街道辖区垃圾分类站点运维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人民币):235.2万元/年(2年合计470.4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辖区进行垃圾分类智慧运营服务管理,包括垃圾分类宣教、咨询、培训、督导、数据服务等,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
备注:本项目服务期2年,年度服务期满后,招标人视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质量经开发区和西关街道办事处的“双重考核”满意认可的,在服务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双方可协议续签一年的服务合同。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5年03月27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7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7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前往投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前往投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使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西关街道办事处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李渔路156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377090
质疑联系人:汪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3770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农科教大楼西侧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剑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162001
质疑联系人:夏翰宇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740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地 址:金华市李渔路1755号
联 系 人: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919309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003定稿(电子公开2025年3月27日9点半开标)2025年西关街道辖区垃圾分类站点运维服务项目(面向中小企业).doc524.4K
2025年西关街道辖区垃圾分类站点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项目编号:TY2025-FW003-ZFCG003采购单位: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西关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监管单位: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2025年03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第二章招标需求7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3前附表13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31第五章合同文本39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5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凡在招标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受到敲诈、勒索或发现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等涉黑涉恶线索者,请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并向有关部门举报!举报电话:市扫黑办0579-82495227市公安局110、0579-82512110市检察院0579-82537082市法院0579-82688725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79-82469285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9-83187211投标供应商不得向招标人、政府采购工作人员、评标专家行贿,违者一经查实,将列入政府采购黑名单!1.投标人须在政采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网站投标人注册要求,否则将可能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注:请认真阅读此招标文件,并按规定制作投标文件,否则我们的努力将是徒劳)1.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概况2025年西关街道辖区垃圾分类站点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省“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3月27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TY2025-FW003-ZFCG003政府采购计划文号:临[2025]53号、[2025]54号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2025年西关街道辖区垃圾分类站点运维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35.2万元/年(2年合计470.4万元)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2800元/点位/月采购需求:序号项目内容技术要求服务机构服务期限最高单价限价(人民币)备注12025年西关街道辖区垃圾分类站点运维服务对辖区进行垃圾分类智慧运营服务管理,包括垃圾分类宣教、咨询、培训、督导、数据服务等,具体范围及要求详见“第二章 招标需求”1家2年2800元/点位/月最终结算按实际委托运营点位计取注:本项目服务期2年,年度服务期满后,招标人视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质量经开发区和西关街道办事处的“双重考核”满意认可的,在服务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双方可协议续签一年的服务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策:(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3月27日止,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登录政采云平台——后台项目采购板块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供应商自行登录浙江省“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线上获取采购文件的流程:供应商登录浙江省“政采云”平台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左侧菜单的【获取采购文件】,点击对应项目的【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按钮,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申请信息后,点右下角【确定】按钮提交)。4.售价(元):0注:(1)浙江政府采购网上随公告发布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供应商应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完成获取采购文件流程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随时关注项目的可能更正公告情况。(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报名人的投标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7日09点30时(北京时间)投标地点(网址):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人无须前往投标现场)。2.开标时间:2025年3月27日09点30时(北京时间)3.开标地点(网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金华财富大厦(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新办事大厅4楼开标1室)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开标,投标人无须前往投标现场。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评审结束。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以内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使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则投标无效。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公告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其他事项:见招标文件。5.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政采云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提示:为扩大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面,除政采云网上金融服务合作银行外,金华市范围增加线下合作银行两家,具体信息如下:金华银行文创支行联系人:姜峰联系电话:139057928280579-82479020浙商银行金华分行联系人:朱晨祥联系电话:158579788110579-82999581八、电子投标事项特别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4.投标人将加密的电子版响应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5.具体的响应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使用其他浏览器可能发生无法解密等未知情况。6.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西关街道办事处联系人(询问):马先生联系电话(询问):0579-82377090质疑联系人(询问):汪先生质疑联系电话(询问):0579-8237709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创新街18号南楼四楼,农科教大楼西侧对面项目联系人(询问):蒋剑梅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2162001质疑联系人(质疑):夏翰宇质疑联系方式(质疑):0579-82474058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755号联系人:陈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9-891930932.第二章招标需求一、项目背景:金华市作为全省唯一的“垃圾革命”试点市,肩负着为全省垃圾治理工作探索新路、提供经验的重任。西关街道为有效解决居民习惯养成难、见效慢、持续难、政府投入高等难题,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引进一家有实力的企业,向其购买专业的垃圾分类运营服务。积极探索市场化发展、项目化运作、社会化参与的垃圾分类智慧运营服务新模式,更好地达成金华市垃圾分类管理“两定四分”考核目标,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本市本省垃圾分类模式的创新、形成、复制和推广做出积极的贡献。2、本项目采购内容序号项目名称最高单价限价备注12025年西关街道辖区垃圾分类站点运维服务项目2800元/点位/月最终结算按实际委托运营点位计取三、服务内容及要求投标人在采购人的管理和指导下,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的咨询、培训、督导、数据服务等工作,帮助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居民行为习惯养成难、教育宣传不专业、管理流程不规范、缺乏长效机制、监管考核缺乏数据支撑、执法取证难等问题。1.投标人应根据采购人需求及自身运营经验能力,组建专业的运营服务团队,通过为街道社区提供系统专业的垃圾分类运营服务。提供智慧管理平台服务:包括垃圾分类实时动态、垃圾分类指挥中心数据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分析系统、信息查询(数据汇总、垃圾统计、系统自动抓拍违规记录、称重记录、投递记录、积分记录等)等功能。让居民在垃圾分类习惯养成的过程中,享受到专业、完善的服务,最终实现垃圾分类站点从“有人值守”走向相对“无人值守”。2.投标人需提供完善的运营实施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运营实施计划、方法及目标,针对本项目组建技术力量及运营力量,运营组织责任分工与管理方法等。3.作息时间安排:上下班时间:夏令早6:00—9:00下午18:00—21:00冬令早6:00—9:00下午17:00—20:00(具体时间以街道要求为准)4.服务范围: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西关街道办事处以下社区(村/小区),共计约70点位提供垃圾分类“两定分类”运营服务等(最终按实际委托运行点位进行结算)。具体实施区域及点位信息另行确定。5.考核指标及要求本项目服务须接受开发区和西关街道办事处“双重考核”,考核依据分别是:(1)《金华开发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略)(2)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西关街道办事处《垃圾分类智慧运营服务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西关街道办事处考核指标及要求:服务内容考核指标及要求人员管理针对监督人员、运营人员的组织、培训、考勤、考核和管理等。咨询培训提供垃圾分类指导咨询、知识培训、岗前培训、实操培训,以及针对定时定点值守人员的专项指导和培训,平台系统使用培训,提供撤桶并点策略咨询、垃圾桶管理策略咨询以及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咨询等相关服务。建立基于垃圾分类的网络社群,通过网络社群对居民进行情况通报、教育培训等,帮助居民逐步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宣教督导、整改反馈提供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巡检督导、整改反馈等服务。确保有专职指导人员负责所有投递点日常巡查督导,每个垃圾分类站点每天巡查不低于8人次。对各类问题的整改反馈要及时。不断引导居民将低价值废品分类投放,不断提升低价值废品资源化利用率。制度流程就垃圾分类内部管理制度与流程建设提供指导服务、结合社区和小区的实际情况与采购方进行协商、探讨。考核协助协助采购方对合作小区(或村)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有效管理和考核,为考核管理提供数据依据。包括网格/小区/社区评比考核,为党员网格化管理提供管理工具及数据服务等。运营汇报每周呈报电子版运营周报,每月呈报书面运营月报。通过人工智能系统分析违规行为,3天之内向主管部门呈报违规行为证据链。信息报送、统计报表、整改信息反馈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管理平台系统功能需求包括垃圾分类运营管理数据服务平台,实时大屏,运营地图,垃圾数据统计,运营点位管理,信息查询功能(投递数据统计、系统自动抓拍违规、数据汇总、投递记录等),住户管理,运营汇总,违规标记,监控实时查看及回放等。宣传报道利用电视、报纸、公众号、美篇等公共媒介或抖音自媒体等,进行垃圾分类宣传报道,每月完成垃圾分类信息报道不少于4 篇。其 他服从各项突击性任务和指令,如遇重大活动和重要检查,听从采购人统一安排和调度,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指定的任务和指令。四、商务需求1.服务期限:2年,具体起止日期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年度服务期满后,招标人视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质量经开发区和西关街道办事处的“双重考核”满意认可的,在服务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双方可协议续签一年的服务合同2.服务时间及地点:根据采购人要求。3.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签订合同。4.付款条件:(1)本项目服务须接受开发区和西关街道办事处的“双重考核”,其中:开发区层级的考核周期由开发区有关部门按月或按季组织落实;西关街道办事处层级的考核周期由西关街道及每个垃圾分类站点的相关社区按月组织落实。(2)运营服务费以实际委托运营点位数量为依据,并与考核结果挂钩。计算公式如下:每月运营服务费=中标单价*实际委托运营点位数量-开发区考核扣款-西关街道及社区考核扣款(3)运营服务费视开发区考核与拨款周期(按月或按季)而定。开发区拨付资金到位后,由采购方或下属社区分别按其归口管理范围内支付;支付运营服务费时,中标人须开具相应的正式税务发票。(4)合同期内,若因开发区资金拨付政策调整等,导致经费不足的情况,该点位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协商是否继续运营。运营服务费由采购人、中标人双方根据实际拨付金额进行协商调整。5.履约保证金:5.1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向采购人提供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可在政采云平台购买,咨询热线4009039583)等非现金形式提交。5.2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浙江省财政厅出台浙财采监〔2020〕3号文件,企业若有购买保险/保函或者融资意向,可登录政采云平台融资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查看相应融资政策文件及相关服务方案,咨询热线400-903-9583。5.3合同履约保证金扣款情形:如由于中标人管理不善出现吵架或不服从采购人管理的,根据情节每次扣款100-300元;中标人管理人员必须按响应承诺到位,如出现不到位情况,每人次扣款500元。上述扣款均不需中标人签字,直接由采购人出具文件,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4履约保证金如无合同约定或依法认定的扣款情况,服务期满且履约责任履行完毕后于15日内予以无息退还(或撤销到期履约保函)。五、其他要求1.垃圾督导员招聘及工资待遇(包括意外伤害保险等)由中标人负责。合法用工并负责监督、培训和考核等。2.亭体点位水电费,亭体点位易耗品(拖把、扫把、簸箕等)、移动公司原监控维护费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并负责日常管理、维护。3.亭体保修期后的硬件日常维修保养(亭体损坏、漏雨、漏电、管道堵塞、灯具/水池/水龙头损毁等),由中标人负责维修。4.中标人服从各项突击性任务和指令,如遇重大活动和重要检查,听从采购人统一安排和调度,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指定的任务和指令。5.中标人人员统一着装整洁,佩戴约定的胸牌,遵守采购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6.中标人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禁止在垃圾分类点位私拉电线充电。7.中标人作业应遵守采购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8.中标人聘用的人员在岗期间发生一切意外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方无关。附件1(一)垃圾分类智慧运营服务考核评分标准垃圾分类智慧运营服务考核评分标准序号考核模块考核细则评分标准1设施设备(25分)基础设施整洁卫生(10分)投放点的水、电、亭体、工具房、排污沟、地面等整洁卫生达到要求得10分;否则,每项酌情扣1~2分。2智能设施设备正常运作(10分)投放点的监控设备、智能音箱、网络通信等设施设备正常运作得10分;否则,每项酌情扣1~2分。3垃圾分类桶及清洁工具(5分)投放点的垃圾桶数量、颜色、标识、完整、摆放顺序、卫生状态及清洁工具放置合理符合要求得5分;否则,每项酌情扣1~2分。4宣传教育(30分)宣传覆盖(10分)做到垃圾分类的宣传覆盖。覆盖率低于50%不得分;达到50%~70%得5分;达到70%~80%得8分;达到80%以上得10分。5培训教育(10分)对启动运营的小区/村,积极做入户宣传,有序组织培训讲座,工作人员知识培训,值守人员操作培训、监督考核等均按要求组织开展的得10分;否则,每项酌情扣1~2分。6巡检督导(10分)每个亭体每天不少于8次巡检,巡检内容包括:垃圾分类点位内、外(2米内)的环境卫生、智能设备及网络通信运转状况、值守人员值守状态、督导正确分类、违规投递行为纠正、亭体以外的乱投乱放行为纠正、地堆垃圾及时处理、垃圾分类标识及时更新、监督服务岗更新到位、曝光台定期更新维护,各类问题及时整改反馈等,按要求的得10分;否则,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7运营汇报(20分)运营规范(10分)运营服务职责及流程规范、培训体系健全,建立了运营服务保障应急预案,以上均得10分;否则,酌情扣1~2分。8汇报机制(10分)联络村委/社区和街道,日常保持沟通汇报,每周每月信息统计报送,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配合街道社区需求,帮助提供分类优秀的居民名单。及时完成台账,每月垃圾分类台账及两篇信息报送,包括大件垃圾、有害垃圾、建筑垃圾等台账。均按要求组织开展的得10分;否则,每项酌情扣1~2分。9分类效果(25分)易腐垃圾分类情况(10分)易腐垃圾分类重点监管,系统自动采集违规投递证据链,根据社区街道及执法部门需要提交相关资料得10分;否则,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10居民注册率(5分)实名实户制管理,注册率未达50%的不得分;达50%~60%,得2分;达60%~70%得3分;达70%~80%得4分;达80%以上得5分。11居民参与率(5分)小区/村内参与率未达30%的不得分;达30%~50%得2分;达50%~70%得3分;达70%~90%,得4分;达90%以上得5分。12分类组织得力(5分)党建+网格员组织得3分,及时统计并通报网格垃圾分类情况得2分。否则,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扣分。13其它加减分项宣传报道每月完成垃圾分类信息报道不少于4篇,在完成4篇基础上电视、报纸每正面报道(或被报道)1篇加1分,其它新媒体或自媒体每正面报道(或被报道)1篇加0.5分,每月最高可加2分;如果被新闻媒体负面报道,每报道1篇扣2分。14突击任务服从各项突击性任务和指令,如遇重大活动和重要检查,听从政府统一安排和调度,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指定的任务和指令。每参与一次加2分,否则扣2分。(二)考核办法:1.考核实行100分制,分设施设备、宣传教育、运营汇报、分类效果四个部分,按每个模块规定分值,扣完规定分值为止。同时,另设“其它加减分项”,中标人取得的奖励分值加入当月考核得分。当月考核得分=100-考核扣分+其它加减分项得分。其中,考核评分不满60分的,扣减20%的运营服务费;考核评分为60-70分的,扣减10%的运营服务费;考核评分为70-80分的,扣减5%的运营服务费;考核评分为80分以上的,则不进行扣款。2.有以下五种情况之一,采购人有权清退中标人,并扣除全款绩效考核金额:①月考核连续二次被区通报为“黄榜”;②被区领导通报批评四次;③被市领导通报批评两次;④被省级领导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两次;⑤在日常作业中未按投标文件及承诺函中相关承诺执行的。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2025年西关街道辖区垃圾分类站点运维服务项目2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投标人取得中标资格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人民币39000元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以银行转账等形式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户名:金华市天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多湖支行银行账号:0188990822000064(汇款用途请注明“采购代理服务费”及项目编号:003)3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4政策落实:1.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1)项目预算:235.2万元/年,二年合计470.4万元;(2)项目属性: ② (①货物类/②服务类/③工程类);(3)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4)本项目 是 (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是”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通过 (①) 措施进行:①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②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 / (比例); ③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 / (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6)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不适用)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不适用)5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按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7节能产品□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þ 不适用8环境标志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þ 不适用9投标文件的递交:本项目投标文件分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投标人应以以下方式递交投标文件:★1.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电子评标”,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 电子交易客户端)上传输、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包括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2.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涉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人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上自行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11截止开标时间,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解密完成,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投标文件;除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未能在约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的,系统将默认其自动放弃投标。1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3结果公示: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14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内。15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 1.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向采购人提供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可在政采云平台购买,咨询热线4009039583)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无合同约定或依法认定的扣款情况,服务期满且履约责任履行完毕后于15日内予以无息退还(或撤销到期履约保函)。2.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浙江省财政厅出台浙财采监〔2020〕3 号文件,企业若有购买保险/保函或者融资意向,可登录政采云平台融资服务(https://jinrong.zcygov.cn/),查看相应融资政策文件及相关服务方案,咨询热线400-903-9583。16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17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2025年西关街道辖区垃圾分类站点运维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或称采购人、采购单位)。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3.“服务”系指中标人受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西关街道办事处委托提供的西关街道辖区垃圾分类站点运维服务及一切与项目有关的附随服务工作。4.“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项目成果。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6.“★”系指实质性要求指标,“▲”系指重要性指标条款(如有)。(三)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四)投标委托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五)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六)勘查现场1.投标人可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有关投标、签署合同和其他所需的资料。不组织集中考察,由各投标人自行安排,但必须在开标5天前进行。投标人在考察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件和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概不负责。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方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方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七)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转包与分包1.转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分包: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允许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向小微企业合理分包,但不允许向大型企业分包。接受分包合同的小微企业均应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3.投标人在工作分包时,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工作内容,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如有要求)且不得再次分包。4.政府采购合同采用分包履行的,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九)特别说明★1.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投标人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投标人均作无效投标(或无效中标)处理。2.“政采云”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直接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该平台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中投标、响应政府采购项目。3.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单位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人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5.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赔偿招标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十)质疑和投诉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2.质疑、投诉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并分别采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书范本》等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3.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二、招标文件(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招标需求3.投标人须知4.评标办法及标准5.合同文本6.投标文件格式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二)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投标人都符合资格要求。(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招标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制注: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投标的。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投标文件的形式1.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1.1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本项目投标价格的信息只允许出现在“报价文件”中,不得出现在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1.资格文件部分(1)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2)投标人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格式见附件)2.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人技术商务标自评得分汇总表;(格式内容参照技术商务评分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服务要求、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同类业绩(须提供对应采购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6)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描述(格式自拟)①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重点难点的分析等;②项目运营服务方案:本项目运营服务方案(至少包括项目技术保障及服务实施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明确服务方法、周期、内容、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及技术保障;设施设备、宣传教育引导、突发事件紧急预案、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内容)(7)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员组成安排;(格式见附件)(8)售后服务承诺:要求完整、准确地表述投标人的承诺(范围、标准、期限等);(9)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10)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注:商务技术标中不得含有报价的信息,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3.报价文件(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2)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备注:投标人必须按后附表规定的格式完整、清晰、正确的填写,开标(报价)一览表中不得填报有选择性的报价方案。(三)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四)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投标报价(单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人工、劳务、人身意外保险、水电费、工具材料费、设备设施维护、安全文明生产装备费、信息数据、软件、教育培训、宣传报道、采购代理服务费、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及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应参照国家的相应标准,结合自身综合实力、市场行情、本项目具体特点和技术要求自行报价。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3.本项目设有最高单价限价:2800元/点位/月;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投标,作无效标处理。★4.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5.投标人不得进行影响服务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投标人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本项目约定,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单价限价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服务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五)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不能以此为由修改投标文件。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电子投标文件部分:投标人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投标文件的盖章: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加盖公章均可采用CA电子签章,或投标单位可以线下盖章后扫描上传。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本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内容,投标单位可采用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也可以线下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上传。(七)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上自行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2.投标人未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上自行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4.截止开标时间,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解密时限由财政部门设置,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都已解密完成,则系统自动结束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开启投标文件;投标人超过解密时限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八)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者填写项目不齐全的;(3)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4)投标文件格式不规范、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5)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6)投标有效期、服务时间、付款方式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7)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8)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的;(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服务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服务要求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3)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发生负偏离达10项(含)以上的;(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5)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或者开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价格不一致且未按要求进行修正的;(3)投标报价明细表总额与开标(报价)一览表总价不一致,且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错误修正的;(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5)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将获得中标候选资格的投标人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且该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确定该投标无效的;(6)投标人在线制作投标文件时《开标(报价)一览表》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报价)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不一致的,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开标(报价)一览表》填写的金额为准,投标供应商拒绝接受此调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4.参加同一个标项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同一IP地址上传投标、响应文件);(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3)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4)不同投标人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7)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8)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5.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四、开标1.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宣布开标会议开始;2.在开标后投标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使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投标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先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如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对投标人进行在线询标,投标人须在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函,若在澄清截止时间前未进行有效澄清的,逾期将不再接受澄清。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进入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的评审。4.评标委员会先对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如对投标文件有疑问,对投标人进行在线询标,投标人须在发起的澄清截止时间前上传澄清函,若在发起的澄清截止时间前未进行有效澄清的,逾期将不再接受澄清。商务技术文件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进入报价文件评审。5.资信商务技术文件评审结果在线公布后,在线开启报价文件,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报价评审。投标供应商在线制作投标报价文件中填写的金额与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报价文件”中填写的金额不一致时,以解密后“电子加密投标报价文件”中填写的金额为准,投标供应商拒绝接受此规定的,按无效标处理。6.综合评审结果在线公布各投标人得分汇总,并在线提交(宣布)中标候选人。7.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宣布开标结束,并公布采购结果。注: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五、评标(一)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单位和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五名以上(含五名)单数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统一在浙江省政府采购专家管理系统(政采云)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二)评标的方式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三)评标程序1.形式审查招标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实质审查与比较(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3)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4)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价等。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四)澄清问题的形式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五)错误修正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报价)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报价)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1.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评标办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七)评标过程的监控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八)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评审;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六、定标(一)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招标人(或招标人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招标人确认。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招标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招标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中标结果公示期:1个工作日。4.中标结果公示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七、合同授予1.合同的签订1.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中标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1.2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1.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1.4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中标人根据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1.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2.履约保证金2.1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投标人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投标人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2.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3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在服务期满且已达到采购文件与合同约定的要求、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及交接完成后,如无合同约定或依法认定的扣款情况,服务期满且履约责任履行完毕后于15日内予以无息退还(或撤销到期履约保函)。3.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3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本项目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因此,采购单位在合同中不约定预付款,在服务期内也不支付预付款。4.资金支付采购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项目验收,不得以政府部门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采购单位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单位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迟延付款。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单位支付逾期利息。本项目的资金支付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需求”之“四、商务需求付款方式”执行并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八、项目验收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4.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履约验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验收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九、本项目招标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监督下进行。十、电子投标特别提醒1.请所有投标人在政采云系统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活动,并且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全程在线。2.投标截止时间后,代理机构将线上开启解密,投标人需及时用CA锁在线解密,解密时间一般为半小时(解密时限由财政部门设置),逾期解密,投标人自行承担风险。3.解密响应文件的CA锁必须跟制作响应文件的CA锁为同一个,否则将导致解密失败。4.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仅适用本项目的评标。1、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由价格分15分、技术商务分85分等二部分组成。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汇总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项目总体实施方案+人员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决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其他投标人中标候选人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商务分。技术商务分=(评审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审小组组成人员数)二、评审纪律和要求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9.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审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①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②在得知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③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④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⑤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⑥上述①至⑤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16.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三、评标定标时对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要求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未明确视同不得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2支持绿色发展1.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1.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1.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1.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4支持创新发展1.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1.4.2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3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1.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https://zfcg.czt.zj.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四、评标内容及标准(一)价格分(15分)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2.价格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且报价低于最高单价限价50%时,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以详细阐述不影响服务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在有效投标人数满足法定人数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依次确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人设定的上限价(最高单价限价:2800元/点位/月),按投标无效处理。3.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技术商务分(85分)序号评审项目评分内容分值1企业认证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5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52同类业绩投标人具备2022年1月1日以来的同类业绩,每个合同业绩按0.5分计算,最高得1分。(投标人未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提供的相关文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识的,该笔业绩均不予计分)13对本项目的理解和认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和认识程度打分,本项最高得5分。有不合理或欠缺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54重点难点的理解及分析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对本项目的重点难点的理解及分析,重点方向是否明确,以及难点分析是否到位等进行综合打分。本项最高得5分。有不合理或欠缺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55项目总体实施方案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宣传引导方案是否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且方案是否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打分,本项最高得6分。有不合理或欠缺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督查指导方案是否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且方案是否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打分。本项最高得6分。有不合理或欠缺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6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点位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方案是否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且方案是否具有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等进行打分,本项最高得6分。有不合理或欠缺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66服务制度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服务考核制度(包括人员考核制度、行为规范、奖罚机制等方面),是否健全与完善进行综合打分。本项最高得6分。有不合理或欠缺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6根据投标人的运维服务制度是否具有比较完善的组织架构,清晰简练地列出了主要服务流程(包括运作流程图)、监督机制、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且制度符合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标准等进行综合打分。本项最高得6分。有不合理或欠缺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67人员方案根据人员配置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以及人员调度的便捷性,配备人员的数量与本项目需求的符合性,配备人员综合素质、技术能力、服务经验等进行综合打分。本项最高得6分。有不合理或欠缺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6运维员上岗培训方案:根据其培训的内容(如岗位标准、专业知识、职业道德规范)和培训的方式(如理论学习和实践操作,定期培训和考试制度等)等内容进行综合打分。本项最高得6分。有不合理或欠缺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68设备配备根据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器材、软件、系统、通信、网络等各类要件情况;设备数量与本项目规模的匹配情况,以及设备的齐全性等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本项最高得6分。有不合理或欠缺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69文明安全服务保障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维人员在岗期间的文明服务、安全服务保障措施,是否具有全面性、可行性,且文明安全服务措施是否积极的维护了运维员形象等进行综合打分。本项最高得6分。有不合理或欠缺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610重大活动及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根据投标人的重大活动及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及相关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完善;相关应急预案是否完整有效;突击保障、突发问题解决、后勤保障措施、如何及时组织力量做好各项工作等应急保障措施是否适用、可行,以及处理方案等是否具有可靠性和周密性等进行综合打分。本项最高得6分。有不合理或欠缺的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611其他服务管理创新举措为保证服务质量和工作管理,根据投标人提供与垃圾分类运维相关服务保障的内容是否具有实效的管理创新措施等进行综合打分。本项最高得5分。5投标人获得垃圾分类相关软件或硬件方面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多得2分。212政策分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扶持对象的(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对投标人不再予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加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政策依据,每符合一项得0.5分,最高可得2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政策依据备查)2合计85(三)技术商务分的计算技术商务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商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四)定标原则1.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者中标”的原则定标,法律法规或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经预中标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中标候选人即成为中标人。(五)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1.评标是招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委会成员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公平、客观地对待所有投标人。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外泄。第五章合同文本(以甲、乙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甲方(招标人):乙方(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按照2025年西关街道辖区垃圾分类站点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采购的结果,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根据招标代理公司关于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西关街道办事处关于2025年西关街道辖区垃圾分类站点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每个点位每月人民币(¥元/点位/月)。二、服务内容1.甲方作为垃圾分类的管理主体,负责其行政管辖区域内的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指导、考核和执法工作。乙方在甲方及上级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和指导下开展工作。2.乙方主要负责垃圾分类运营及数据化服务。包括垃圾分类宣教、咨询、培训、督导、数据服务等,帮助政府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存在的监管难、教育宣传不专业、流程不规范、监管考核缺乏支撑数据、执法取证难等难题。三、服务区域甲方委托乙方在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西关街道办事处以下社区(村/小区),共计约70点位提供垃圾分类“两定分类”运营服务等(最终按实际委托运行点位进行结算)。具体实施区域及点位信息另行确定。四、甲乙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主体,主要工作内容:(1)负责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教和解读,增强行政执行力度,做好垃圾分类考核与奖惩工作。比如:举办社区/小区活动,海报宣传,召集居民代表、工作人员培训等组织协调性工作,执法部门现场或上门执法,垃圾分类考核与奖惩等;(2)建立健全垃圾分类长效管理组织,以便对居民进行分区域实名实户制考核管理;(3)支持运营区域内的垃圾分类宣传、推广及活动组织工作;(4)支持协调和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2.乙方主要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运营服务,配合甲方做好以下内容:(1)人员管理:针对监督人员、运营人员的组织、培训、考勤、考核和管理等。(2)咨询培训:提供垃圾分类指导咨询、知识培训、岗前培训、实操培训,以及针对定时定点值守人员的专项指导和培训(多次培训、长效管理),云平台系统使用培训,提供撤桶并点策略咨询、垃圾桶管理策略咨询以及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咨询等相关服务。(3)宣教督导:提供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巡检督导等服务。(4)制度流程:就垃圾分类内部管理制度与流程建设提供指导服务、结合社区和小区的实际情况与甲方进行协商、探讨。(5)考核协助:协助甲方对合作小区(或村)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有效管理和考核,为考核管理提供数据依据。包括网格/小区/社区评比考核,为党员网格化管理提供管理工具及数据服务等。(6)提供智慧管理平台服务:包括垃圾分类实时动态、垃圾分类指挥中心数据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分析系统、信息查询(数据汇总、垃圾统计、系统自动抓拍违规记录、称重记录、投递记录、积分记录等)等功能。让居民在垃圾分类习惯养成的过程中,享受到专业、完善的服务,最终实现垃圾分类站点从“有人值守”走向相对“无人值守”。(7)服务安排:A.运营人员配比(运营人员数量:垃圾分类站点数量):确保人员配比不低于。B.巡查安排:确保有专职指导人员负责所有投递点日常巡查督导,每个垃圾分类站点每天巡查不低于2次。C.运营报告呈报安排:每周向街道呈报电子版运营周报,每月向街道呈报书面运营月报。D.违规行为报告:通过人工智能系统分析违规行为,3天之内向甲方主管部门呈报违规行为证据链。E.根据运营需要,开展相关咨询培训等服务。F.基于垃圾分类的网络社群建设服务:为了建立垃圾分类长效管理机制,乙方有义务建立基于垃圾分类的网络社群,通过网络社群对居民进行情况通报、教育培训等,帮助居民逐步养成良好的垃圾分类习惯。G.垃圾减量化服务:乙方有义务提供设备和服务,不断引导居民将低价值废品分类投放,不断提升低价值废品资源化利用率。H.信息报送、统计报表、整改信息反馈并做好资料归档工作。利用电视、报纸、公众号、美篇等公共媒介,每月完成垃圾分类信息报道不少4篇。8.乙方其它责任和义务(1)垃圾分拣员督导员招聘及工资待遇(包括意外伤害保险等)均由乙方负责,合法用工并负责监督、培训和考核等。(2)亭体点位水电费,亭体点位易耗品(拖把、扫把、簸箕等)、移动公司原监控维护费等均由乙方负责,并负责日常管理、维护。(3)亭体保修期后的硬件日常维修保养(亭体损坏、漏雨、漏电、管道堵塞、灯具/水池/水龙头损毁等),由乙方负责安排维修。(4)乙方服从各项突击性任务和指令,如遇重大活动和重要检查,听从甲方统一安排和调度,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指定的任务和指令。(5)乙方员工统一着装整洁,佩戴约定的胸牌,遵守甲方各项内部规章制度。(6)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禁止在垃圾分类点位私拉电线充电。(7)乙方作业应遵守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8)乙方聘用的人员在岗期间发生一切意外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即从年月日到年月日。年度服务期满后,甲方视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质量经开发区和西关街道办事处的“双重考核”满意认可的,在服务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双方可协议续签一年的服务合同。六、收费标准:甲方根据委托乙方运营垃圾分类投放点的数量,向乙方购买运营服务,先服务后付款。收费标准如下(含税):(注:“点位”是指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点)。序号名 称委托点位数量单位收费标准备注1运营服务费个元/点位/月合计元注:1.合同期内,甲方视对乙方整体服务的满意度,可给予乙方适当的奖励和补助。2.本项目服务须接受开发区和西关街道办事处“双重考核”,考核依据分别是:(1)《金华开发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略)(2)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政府西关街道办事处《垃圾分类智慧运营服务考核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七、付款条款及方式:1.本项目服务须接受开发区和西关街道办事处的“双重考核”,其中:开发区层级的考核周期由开发区有关部门按月或按季组织落实;西关街道办事处层级的考核周期由西关街道及每个垃圾分类站点的相关社区按月组织落实。2.运营服务费以实际委托运营点位数量为依据,并与考核结果挂钩。计算公式如下:每月运营服务费=中标单价*实际委托运营点位数量-开发区考核扣款-西关街道及社区考核扣款3.运营服务费视开发区考核与拨款周期(按月或按季)而定。开发区拨付资金到位后,由甲方或下属社区分别按其归口管理范围内支付;支付运营服务费时,乙方须开具相应的正式税务发票。4.合同期内,若因开发区资金拨付政策调整等,导致经费不足的情况,该点位由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继续运营。运营服务费由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拨付金额进行协商调整。5.考核评分不满60分的,扣减20%的运营服务费;考核评分为60-70分的,扣减10%的运营服务费;考核评分为70-80分的,扣减5%的运营服务费;考核评分为80分以上的,则不进行扣款。6.如点位管理到位,无需专人督导,甲方将同等垃圾督导员工资作为额外奖励支付给乙方。7.有以下五种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并扣除全款绩效考核金额:①月考核连续二次被开发区通报为“黄榜”;②被区领导通报批评四次;③被市领导通报批评两次;④被省级领导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的;⑤在日常作业中未按投标文件及承诺函中相关承诺执行的。八、履约保证金:1.乙方须在合同签订后向甲方提供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的履约保证金,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险(可在政采云平台购买,咨询热线4009039583)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合同履约保证金扣款情形:如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出现吵架或不服从甲方管理的,根据情节每次扣款100-300元;乙方管理人员必须按响应承诺到位,如出现不到位情况,每人次扣款500元。上述扣款均不需乙方签字,直接由甲方出具文件,在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3.履约保证金如无合同约定或依法认定的扣款情况,服务期满且履约责任履行完毕后于15日内予以无息退还(或撤销到期履约保函)。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合同的解除(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查备案。(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②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③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2.合同的转让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违约责任1.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按民法典相关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2.乙方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满足甲方所提出的相关服务需求。如乙方未能做到上述承诺或完成工作的质量经考核未达标的,甲方可按约定的考核处罚规则酌情扣减服务费价款。3.乙方的工作与服务完全达不到本项目要求的,乙方应负责根据合同及甲方的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造成甲方工作延误和其他损失的,乙方需负相应的赔偿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原因,例如:地震、火灾、严重的传染性疾病等;国家机关政府行为之原因,例如:法律、政策、行政指令。2.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中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为此而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其负面影响。3.在本合同履行中,一旦本合同一方或双方遭受不可抗力,则不可抗力发生方须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通知对方。如果不可抗力的发生,不会造成不可抗力发生方对本合同的根本违约,则另一方应该在履约时间上给予对方适当的宽限。如果不可抗力的发生,造成了不可抗力发生方无法履行本合同,则本合同终止。十二、合同的修改与终止1.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后可修改本合同。2.任何一方如因发生不可抗拒事件而丧失履行合同能力,本合同可自行终止。3.在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违约通知后15天内(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更长时间内)仍未纠正其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所发生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负责。4.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采取或将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权利。十三、争议及解决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经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签书面补充协议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代理机构留存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 话:开户银行:账 号:邮政编码:年 月 日乙方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电 话:开户银行:账 号:邮政编码:年 月 日采购代理机构意见:年 月 日注:此合同样本仅作参考,招标人、中标人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4.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名称: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年月日(一)资格文件资格文件目录(1)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2)投标人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格式见附件)1.投标人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或复印件;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全称(盖章):日期:年月日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括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采购,具体要求请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本项目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报说明:①本声明函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②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③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其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商务技术文件(1)投标人技术商务标自评得分汇总表;(格式内容参照技术商务评分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4)服务要求、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同类业绩(须提供对应采购合同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6)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描述(格式自拟)①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重点难点的分析等;②项目运营服务方案:本项目运营服务方案(至少包括项目技术保障及服务实施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明确服务方法、周期、内容、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及技术保障;设施设备、宣传教育引导、突发事件紧急预案、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内容)(7)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员组成安排;(格式见附件)(8)售后服务承诺:要求完整、准确地表述投标人的承诺(范围、标准、期限等);(9)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10)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注:商务技术标中不得含有报价的信息,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1.投标人技术商务标自评得分汇总表(格式参照技术商务评分表,需标注对应页码)序号评分项目评标要点及说明分值自评分投标文件响应页码2.投标人情况表单位名称注册资金单位详细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成立时间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获得相关资质证书情况法定代表人 姓名: 职务: 职称:公司总经理 姓名: 职务: 职称: 职工人数投标人在企业注册地以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况联系方式地址: 邮编: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账号: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的,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职务: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时提供)(招标采购单位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码系(供应商单位全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粘贴处投标人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4.服务要求、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的响应内容说明注:不填写此表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内容。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5.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同类业绩序号项 目 名 称项 目 概 况起讫时间合同金额备注 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描述(格式自拟)①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重点难点的分析等;②项目运营服务方案:本项目运营服务方案(至少包括项目技术保障及服务实施方案、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明确服务方法、周期、内容、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力资源安排及技术保障;设施设备、宣传教育引导、突发事件紧急预案、技术培训、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等内容)7.项目实施的技术力量和人员组成安排姓名本项目主要工作年龄性别专业专业年限职务和职称联系方式注1.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2.提供相关专业人员的资格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8.售后服务承诺:要求完整、准确地表述投标人的承诺(范围、标准、期限等);9.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10.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三)报价文件部分1.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_________(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项目编号: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提交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招标人提供所专业服务和项目成果。投标报价单价为元/点位/月,大写人民币每点位每月。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3.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4.本投标有效期自开标截止日起90个日。5.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6.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投标人代表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投标人全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2.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单价小写: 万元/人/年 大写:人民币每人每年 报价说明本投标人已知悉并同意,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金额向本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计算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为此,我方已根据财政部财库〔2018〕2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按本次招标的报价要求,将应支付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包含在上述的项目报价中。注: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2.投标人不得进行影响服务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投标人报价低于最高单价限价50%的,应当详细阐述不影响服务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如下:。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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