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招标公告(德清县环境卫生管理处2025)
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 | 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项目概况
德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7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XCXZF-2025-JC08
项目名称:德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921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921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其他未列明行业 。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需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3月17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安街169号)2042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德清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 址:德清县武康镇群益街789号德清县环境卫生管理处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8283238
质疑联系人:徐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2-82832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市心府14幢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许海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8296188
质疑联系人:金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2-802178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德清县财政局
地址:
传真:
联系人:姚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2-828025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5.3.6定稿(上传)-ZJXCXZF-2024-JC08-德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采购项目.docx223.7K
采购公告公平竞争审查表.pdf1.4M
关于不适合联合体实施的说明.pdf850.8K
2025.3.6定稿(上传)-ZJXCXZF-2024-JC08-德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采购项目.docx
采购公告公平竞争审查表.pdf
关于不适合联合体实施的说明.pdf
德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采购项目德采财确[2025]211号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JXCXZF-2025-JC08项目名称:德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德清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3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8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20第四章磋商原则和程序36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45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5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德清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德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1.项目名称:德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采购项目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采购编号:ZJXCXZF-2025-JC084.项目内容:标项采购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一德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采购项目1项49.21详见采购文件备注磋商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将为无效标。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和财综〔2014〕96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第七条的规定。B.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需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三、项目报名方式,采购文件公告期限,采购文件依法获取方式及时间:1.本项目报名方式只接受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网上报名,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方可进行网上报名;2.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1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允许潜在磋商响应方网上报名并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3.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可依法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四、采购响应截止时间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供应商是否具有竞标资格由评审小组在评标时进行审查确认,竞标截止时间止竞标供应商必须向评审小组提供相应的竞标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若评标时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公证件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证明材料等可替代相应原件进行备查)进行备查而供应商却无法提供的,其供应商的竞标文件将被作无效竞标处理。】A.磋商响应方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B.磋商响应方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C.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五、磋商答疑时间及现场勘查事项:1、任何要求澄清或质疑采购文件内容的磋商响应方,均应在2025年3月12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下午16: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将需要澄清或质疑的事项向本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本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逾期未提出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本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2、本项目建议供应商报名完成后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考察,不进行集中考察。六、磋商的时间及地点: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3月17日,13:30(北京时间);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13:30止(北京时间);3.磋商时间:2025年3月17日,13:30整(北京时间);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进行在线投标;5.磋商地点: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室204;6.供应商报名成功并获取采购文件后,不得无故放弃磋商,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磋商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陈述原因,以(信函、传真加盖磋商单位公章)等方式通知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磋商响应方书面函件,则视为磋商响应方同意参加磋商。七、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采购文件中“竞争性磋商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2.磋商保证金金额:不收取。八、竞标说明:竞标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竞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至两周,建议各竞标人抓紧时间办理。3、竞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4、竞标人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文件。5、竞标人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磋商文件按要求密封送交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如竞标人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文件的传输递交,其备份电子磋商文件无效。备份电子磋商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其中可能存在的破损、遗失等一切风险由响应方自行承担。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其中可能存在的破损、遗失等一切风险由响应方自行承担。备份电子磋商文件也可提前寄至代理机构,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市心府沿街商铺14幢3楼许海芳收,联系电话:0572-8296188。备份文件在开启标书信息前可直接通过邮件发送至zjxcx2017@163.com。备份电子文件无法直接查看,需通过系统解密。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德清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联系人(询问):张先生联系电话(询问):0572-8283238质疑联系人:徐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2-8283238地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群益街789号2、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孝晓(项目负责人)、许海芳联系电话:0572-8296188质疑受理人:金女士联系电话:0572-8021788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市心府沿街商铺14幢3楼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德清县财政局联系人:姚女士监督投诉电话/传真:0572-8280257地址:德清县舞阳街228号十、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体:1.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2.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deqing.gov.cn/col/col1229656839/index.html)十一、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本代理机构所有。2025年3月6日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 德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采购项目。2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第三章内容。3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取按成交金额的相应比例向成交单位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按1.5%收取,100-500万元按0.8%收取,不足壹万按壹万计取,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4保证金:不收取。5答疑与澄清:如磋商响应方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5年3月12日下午16:00点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本代理机构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磋商响应方均对此无异议;本代理机构将于提交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进行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磋商响应方。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将于采购响应截止日期一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磋商响应方。6本项目实行政采云在线投标。磋商响应文件组成:(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2)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内容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保持一致。数量为1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7采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3月17日,13:30前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二楼磋商室204。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进行在线投标。8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3月17日,13:30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二楼磋商室204。“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进行在线投标。9磋商文件的接收: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4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未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传输提交、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其提供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2、供应商递交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2)供应商未成功办理政采云报名手续的;(3)超过磋商响应截止时间送达的;(4)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提供或仅提供其中一种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因而造成评审委员会对其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评审的,其竞标无效,相关风险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磋商的原则和程序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11成交结果公示:磋商结束后2天内,磋商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deqing.gov.cn/col/col1229656839/index.html)等网站或媒体。12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磋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13采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14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15质疑: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期限的计算:(一)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竞标截止之日或递交磋商、询价响应性文件截止之日前提出。(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三)对中标、成交结果以及磋商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组成人员提出质疑的,自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16投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7注意事项:1、磋商响应方如发现采购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于答疑截止日期前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2、该项目中标公示期间,磋商响应方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磋商小组(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提供来源并经查实的例外)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3、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序号第15、16条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直至公示。4、为保障解密成功,竞标人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完成传输、解密等事宜。(交易中心不提供无线网络,请供应商自行解决上网问题)18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需方”系指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磋商响应方”系指向需方提交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服务”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4.“项目”系指磋商响应方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6.带“▲”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响应。(三)竞标委托磋商响应方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如磋商响应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四)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五)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6)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服务内容单一,不存在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故不允许分包。(七)特别说明:1.磋商响应方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企业所拥有。在组织商务、技术评审或资格性审查时,不得将属于供应商母公司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以分支机构参与竞标的不得将属于供应商总机构或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作为该供应商的资信文件予以确认或审查通过。2.磋商响应方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3.竞标人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竞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成交人造成其他损失的须赔偿相应损失,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竞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等,应当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履行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在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对于购买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经费来源稳定、价格变动幅度小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签订履行期限不超过3年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5.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规定,符该办法第三条第四项情形的,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1.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1.5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6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1.7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则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如以分包形式参与磋商则同时提供分包协议。1.8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9如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已享受联合体扶持政策的,不再同时享受分包扶持政策。(八)质疑和投诉1.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2.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二、采购文件(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竞争性磋商须知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4.评分办法及标准5.合同主要条款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磋商响应方的风险磋商响应方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方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磋商响应方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竞标被拒绝。(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时,将依法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响应方有约束力。磋商响应方在收到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函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依法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至时间2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3.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注:磋商响应方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竞标的。如发现磋商响应方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竞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1.磋商响应文件分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1.2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2.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方可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正常解密成功,则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不予以开启。在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包括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和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其中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可提前1日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市心府沿街商铺14幢3楼许海芳收,联系电话:0572-8296188),备份文件在开启标书信息前可直接通过邮件发送至zjxcx2017@163.com。备份电子文件无法直接查看,需通过系统解密。1.资格文件:(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简化供应商信息登记和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浙财函[2020]298号),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实行“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采购组织机构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自动核验信用记录。在核验功能开通前,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A.磋商响应方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B.磋商响应方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C.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1)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评分索引一览表(格式见附件);B.磋商声明书(格式见附件);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D.磋商响应方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E.磋商响应方相关资质证书情况(复印件加盖公章);F.磋商响应方(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证明(证明材料详见评分细则)(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G.磋商响应方的企业信用、荣誉等能体现响应方综合实力的证书,拟竞标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并通过权威部门有关认证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参考评分标准相应评分项要求)(格式见附件);H.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技术团队情况:包括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其他人员组成(要求必须为本公司员工)、数量、技术实力等(具体根据评审细则提供,格式见附件);I.服务网点情况(须提供详细的全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营业执照,若服务网点为磋商响应方的合作单位,则需同时提供合作单位营业执照、合作协议、合作单位人员组成、合作单位人员社保缴纳证明等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J.磋商响应方按规定享受其他国家政策支持、扶持的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K.磋商响应方的服务期承诺,比如用户现场服务响应时间、问题解决时间等;L.商务偏离表(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M.针对本项目为采购人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加盖公章);N.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磋商响应方认为要说明的其他内容。2、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技术偏离表(相关服务承诺一览表);B.现状了解及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C.智能监管服务方案;D.数据真实性保障方案;E.驻场监管服务方案;F.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G.应急处置方案;H.服务承诺;I.合理化建议;J.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磋商响应方认为可能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3.初次报价文件:A.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B.磋商初次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C.磋商初次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三)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竞标方与采购方就有关竞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2竞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4)磋商报价1.磋商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须包括人员住宿、所需工具、验收费、技术支持与培训费和税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磋商响应方承担。磋商报价为磋商响应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为整个采购项目的总报价,清单或报价明细表如有漏项的,视同漏项或调整内容已包含在其总报价中,合同总价不做调整;属于完成本次项目所必需的但响应人未列入报价的费用将被视为响应人优惠,采购人均不予支付。在磋商小组审查时,若该供应商不同意漏项内容已包含在其总报价中,并认为其合同总价需作调整的,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需求,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3.磋商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4.磋商响应方对同一竞标产品不得同时出现可选择性品牌和一个品牌中的可选择性型号。5.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五)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1.自磋商截止日起90日历天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磋商响应方协商延长竞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3.磋商响应方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磋商响应方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4.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六)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七)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份数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部分: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2.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部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数量为1份。凡是参加两个或者以上标项投标的,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标项分别制作,且必须按标项分别单独密封、单独提交。3.磋商响应方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磋商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磋商响应方的责任。4.磋商响应文件须由磋商响应方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磋商响应方应写全称。5.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响应方负责。(八)磋商响应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磋商响应方应按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密封封装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磋商响应方名称、磋商响应方地址、磋商响应文件名称(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竞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磋商时启封”字样,并加盖磋商响应方公章。2.如果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未按规定密封或未加盖公章,采购代理公司有权予以拒绝此磋商响应文件,并退回磋商响应方。同时,由此造成磋商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磋商响应方承担。3.磋商响应方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单位。磋商截止时间后,磋商响应方不得撤回、修改磋商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4.如果因磋商响应文件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公司概不负责。5.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未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进行政采云报名程序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九)竞标无效的情形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超出经营范围竞标且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限制经营或需前置性经营许可的;(2)磋商时不能按采购文件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供磋商小组进行资格审查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3)磋商响应文件所有的磋商声明书、采购响应函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均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法定代表人私章)、没有盖单位公章的,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磋商声明书、采购响应函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的,或者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均未参加开标的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真实的;(5)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6)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7)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的;(8)与采购文件中标“▲”的条款及采购文件其他要求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9)磋商响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准时参加磋商会议的;(10)磋商时磋商响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当场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供应商代表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该项只针对参与现场开标会议的供应商)(11)竞标产品(或服务)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13)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传送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4)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磋商响应文件;(15)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或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均无法评审使用的;(16)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采用本采购文件附件模板的;(17)供应商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完整的;(18)参与同一个采购包(标段)的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其投标(响应)文件无效:a.不同供应商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相同的;b.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者加盖本项目其他投标(响应)供应商的电子印章的;c.不同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的内容存在3处(含)以上错误一致的;d.不同供应商联系人为同一人或不同联系人的联系电话一致的。(19)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中其他规定磋商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竞标产品(或服务)的技术参数,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竞标的;(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参数指标要求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磋商小组一致认定);(3)竞标产品(或服务)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4)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磋商响应方案的;(5)竞标产品(或服务)数量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6)与其他参加本次磋商响应方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磋商报价具有选择性;(3)磋商小组认为竞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竞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竞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磋商最终报价低于项目预算(或采购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50%的,未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的。(5)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6)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价格上限);(7)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4.被拒绝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一、说明1.本采购文件所提出的服务技术标准是基本的技术标准和使用功能,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本技术要求使用的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行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2.本次采购应按国际标准、国标、部标或专业标准执行;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3.带▲号的条款内容,为本次采购的主要条款和实质性内容,磋商响应方必须完全响应。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二、项目概况1.项目编号:ZJXCXZF-2025-JC082.采购单位:德清县环境卫生管理处3.项目名称:德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采购项目4.采购预算:人民币49.21万元三、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及概况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坚定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坚决捍卫安全环保底线,切实提高重大风险隐患排查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环保风险,坚决遏制安全、环保事故发生,促进德清县环卫末端领域高质量发展,拟聘请专业机构对我县生活垃圾处置终端实施技术驻场+智能远程第三方监管,并出具相关考核评价报告。【二】项目概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德清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规模600吨/天,炉排炉垃圾焚烧线,配12MW凝汽机组,烟气处理采用旋转雾化半干法脱酸+干法(碳酸氢钠)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飞灰输送、储存及稳定化工艺。餐厨处置中心(德清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规模200吨/天,项目工艺流程为预处理+厌氧消化产沼技术。【三】主要监管依据1、通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恶臭污染物控制标准》GB14554《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水质采样方案设计规定》GB/T12997《水质采样技术指导》GB/T12998《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水污染源与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35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35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T356《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355《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HJ-T352环境影响评价及批复文件特许经营协议2、生活垃圾焚烧厂监管依据《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T137-2019《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CJJ/T212-2015《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场监督检查技术指南》HJ1307-202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生活垃圾焚烧》HJ1039-2019《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与安全技术标准》CJJ128-2017《生活垃圾焚烧厂检修规程》CJJ231-2015《生活垃圾焚烧灰渣取样制样与检测》CJ/T531-2018《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1134—2020)《垃圾发电厂烟气净化系统技术规范》DL/T1967-2019《垃圾发电厂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DL/T1939-2018《生活垃圾焚烧厂标识标志标准》CJJ/T270-2017《垃圾发电厂危险源辨识及评价规范》DL/T1843-2018《垃圾发电厂运行指标评价规范》DLT1842-2018《生活垃圾焚烧厂安全性评价技术导则》RISN-TG010-2010《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76-2017《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标记规则》《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应用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57号)3、餐厨垃圾处理厂监管依据《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餐厨垃圾处理厂运行维护技术规程》《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城镇垃圾农用控制标准》(GB8172)《垃圾生化处理机》(CJ/T227)《城市生活垃圾好氧静态堆肥处理技术规程》(CJJ/T52)《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垃圾生化处理机》CJ/T227《城市生活垃圾好氧静态堆肥处理技术规程》CJJ/T524、渗滤液处理监管依据《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64-2010《垃圾发电厂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DL/T1939-2018《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技术规范》CJJ150-2010《生活垃圾渗沥液生物反应处理系统技术规程》CJJ/T264-2017【四】服务目标督促运营方履行特许经营权协议中的义务及承诺,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履行监督义务。全面评估运营方的质量行为,促进质量行为和绩效的提升,在规范框架下保障完成的运营优良,确保资本的合理利用,资产的物有所值,全面达到建设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工程项目运营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巡检、评估,对项目运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告知运营方和采购人,协助政府敦促运营单位做出整改,落实补救措施;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五】服务要求1.编写《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处理厂第三方监管工作手册》(内含各处置终端运营监管考核办法);2.派驻专业技术人员驻厂,工作日期间每日进行现场巡查,对处置终端的异常行为进行纠偏,每月对处置终端进行评估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采购人。3.成立远程监管团队,对垃圾的计量数据、环保数据、生产运行工况等进行远程监管,及时预警预控,规范企业运营促进达标排放及安全生产。4.对项目运营过程中存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告知运营方和采购人,要求并督促运营方作出整改,落实纠正措施。5.成立综合咨询专家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与咨询及行业政策解读、培训等。6.自合同签订之日满30日起,成交人于每月第10个工作日前,提交上一个月的月度监管报告于采购人;于年度结束后第15个工作日前,提交所有终端上个年度的年度监管总结报告。7.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要求如下:(1)按采购人整体思路和要求,严格依据相关标准,客观、公正、规范地组织实施现监管、考核;(2)成交人组织考核的人员应保证与响应文件一致,如有人员变动,应提前向采购人报备;(3)及时响应采购人相关的技术、行业、政策相关咨询及技术支持。【六】监管要点【1】焚烧厂要点重点内容包括:1.垃圾进厂计量;2.垃圾焚烧炉燃烧工况;3.垃圾焚烧炉的启炉和停炉;4.炉渣的取样和热灼减率检测;5.烟气净化系统运行工况;6.烟气净化中和剂、吸收剂和吸附剂使用情况;7.焚烧工况参数、烟气及其他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8.各重要监测及计量仪器的校验、标定及有效性检查;9.渗滤液处理,处理量,浓水产生量,浓水去向情况。10.渗滤液污泥产生量及去向;11.厂区臭味控制;12.飞灰暂存、转运及去向是否合法合规;13.焚烧厂运行数据储存;14.全厂安全管理制度执行状况及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一般内容包括:1.厂区总体环境;2.卸料大厅环境;3.焚烧生产线停产检修;4.锅炉受热面清灰;5.锅炉受热面管壁腐蚀程度检查;6.汽轮发电机维护检修;7.焚烧厂发电上网电量。【2】餐厨厂监管要点重点内容包括:1.餐厨垃圾入厂计量;2.餐厨卸料、贮存系统;3.破碎筛分系统;4.废弃油脂预处理系统;5.厌氧发酵系统;6.餐厨垃圾处理量及处理质量:(1)油脂的产生情况;(2)餐厨收运台账监管;7.杂质、沼渣处理:(1)杂质转运;(2)杂质的去向;8.污染物处理:(1)滤液及污水收集、处理;(2)工作场所及厂界臭气治理;(3)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监测仪器的校验和标定;9.除臭系统。一般内容包括:1.厂区总体环境状况;2.餐厨垃圾储存管理;3.工作场所及厂界噪声治理;4.工作场所苍蝇、蚊子和鼠类出现情况;5.预处理、油水分离系统设备检修及维护;6.除臭系统运行维护与检修;7.进厂车辆运输作业工况及车容车貌检查、主辅设备运行情况;8.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执行情况。【七】监管工作内容依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CJJ/T212-2015);《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和《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技术驻场方式及专家巡检的方式实现对各监管终端进行生产运营全过程监管。1.1.1.驻场监管服务服务内容概述1.制度监管:核查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合规合法。2.文件监管:各处置终端日常记录及文件的审查监管(运营日报、周报、月报的审查;设备检查、调整、保养与维修记录的审查;环保达标及环境质量监测的监管)。3.巡查监管:定时巡查现场对可能存在的不安全作业环境、作业行为;不规范的生产管理等问题进行排查,纠正违规行为,做好相关记录,进行量化考核记录。向采购人及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监管建议。4.环境监管:掌握污水、臭气、噪音等排放情况,发现异常风险立即提醒运营方进行排查整改。5.安全监管(1)处置终端的是否完全落实国家及地方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如安全体系建设、安全设设施配备、风险源标识情况、隐患排查等。(2)对特种设备的检修及特种人员的取证情况、执行情况进行监督。(3)督促焚烧厂制定应急预案库,包括人身伤亡、自然灾害、公用系统、火灾与交通、公共卫生等几大部分,定期根据预案进行综合演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针对垃圾处置终端已经发生的事故进行事故登记和事故分析,同时系统平台对特种设备的检修、作业指导书规范等情况建立档案,规范垃圾处置终端安全稳定运行。6.跟踪督办:对发现的问题以联系单形式下发运营方,并跟踪闭环结果上报采购人,特别紧急、重大的先短信、电话报告后于24小时内补联系单。7.监管例会:定期参加行业主管部门、运营方联席会议,以专业监管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供各方参考,并跟踪落实情况。8.监管报告:根据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按时编制并报送监管月报、年报,并配合采购及行业主管部门对运营方进行月度、年度综合考核评价。9.考核评价服务(1)由监管单位协助编制《运营监管手册》、《监管考核办法》为考核评价提出意见建议等。(2)月度考核评价:根据《监管考核办法》对焚烧厂进行月度考核评价,报请采购人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评价结果作为采购人及行业主管部门对焚烧厂考核的依据,也作为政府对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拨付的依据。焚烧厂工作明细驻厂监管服务监管内容分解垃圾运输与计量核查监管服务垃圾计量监管进场垃圾车容车貌监管垃圾卸料作业监管垃圾焚烧系统监管服务入炉垃圾监管焚烧线设施监管处理能力监管电子标记监管燃烧控制监管锅炉出口氧含量监管助燃燃烧器配置监管污染控制监管服务烟气处理设施监管烟气净化效果监管固废处置监管污水处置监管噪声控制监管臭气控制监管环境监测监管污染源监测系统监管服务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监管污水在线监测监系统管化验室及仓库管理监管服务危废品仓库监管危险化学品仓库监管废弃剧毒化学品监管燃油罐区监管氨水罐区监管气瓶储存区监管安全监管安全体系建设及运作监管特种人员安全管理监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监管应急预案及演练监管应急设施、装备、物资监管职业健康监管安全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及培训监管消防管理监管标识标志监管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资质监管两票三制监管生产运营监管服务生产月报表监管主控区温度监管焚烧炉、汽机启停统计核查监管设备缺陷及消缺情况记录监管生产计划监管检修计划监管培训计划监管飞灰处置台账监管渗滤液台账监管环境保护监管服务排污单位检测情况耗材检测类监管危险废弃物监管一般废弃物监管制度监管制度的完整性、执行性及有效性文件审查各项文件合规合法性问题处理闭环监管日常问题登记-处理-闭环的全流程监管餐厨厂工作明细驻场监管服务监管内容分解计量监管 进厂车辆监管厨余垃圾运输车辆合法合规性监管垃圾计量监管垃圾计量数据关联对比核查监管垃圾质量及卸料作业监管垃圾运输车辆、垃圾质量及卸料作业合规性监管安全监管 两票三制执行情况监管合规合法性监管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资质监管资质的合规合法性及整改的及时性符合性监管安全隐患排查合规合法性应急预案及演练管理计划合法合规性及计划执行性监管安全教育及培训监管计划合法合规性及计划执行性监管环境风险监管 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监管工艺的完整性、吻合性、设备消缺的及时性及处置效率监管环保耗材投入的监管环保耗材批量匹量投加,库存存量,耗材质量,保耗材质等监管排污单位自行检测监管自检采样的合规合法性制度监管制度的完整性、执行性及有效性监管文件审查文件合规合法性审查巡查监管环保设备运转、人机物安全、危险源、臭源点、厂区环境等风险辨识巡查问题处理闭环监管日常问题登记-处理-闭环的全流程监管监管报告编制及考核评价服务 综合专家咨询服务 报告审核对监管项目组编制的监管手册、监管月报及监管年报进行符合性审核现场服务不定期对处置终端运营企业运营及监管状况进行总体评估,对重点及难点等问题进行现场指导。专项咨询对监管过程中以及购买主体提出的专项议题、运营企业技改方案、事故分析等,提出专家咨询意见。1.2.2.远程智能监管服务服务内容概述1.计量监管(1)垃圾来源及调度动态监管对生活垃圾收集区域进行数据统计分析监管,实现全域收运“一张图”的动态监管创新。自定义查询区属、运输单位、交易磅单、车牌号等明细数据并进行多元化分析比对,为全域垃圾处理规划提供可靠支撑。(2)地磅称重数据动态监管对垃圾进厂量、环保耗材进厂量、炉渣出厂量、飞灰出厂、毛油出场量等计量数据进行实时监管,防止数据恶意篡改,最大程度保障数据准确性,通过多元化对比分析,可实现车辆合规性(可发现非法车辆进入处置终端)异常监管、进厂时间间隔异常监管、称重时间异常监管及载重异常监管。利用智能化手段对数据的合理性做判断,尤其对异常及部分手工录入修改数据做到智能提取、统计及标注,为垃圾补贴费用结算提供可靠依据。2.视频监管通过与厂区视频系统对接,打造了一套功能强大的视频监控体系。该体系涵盖视频数据采集,能精准获取各终端处置点的视频信息;支持各视频点自由切换,满足不同场景的监控需求;还具备视频九宫格自定义功能,用户可依据自身偏好灵活布局监控画面。同时,能够实现视频实时调取,支持视频点调取播放,为远程监控提供便利,方便管理人员随时随地查看现场情况。这一系统为事件分析提供了详实的数据保障,有助于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进而提高处置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有效保障厂区生产活动安全有序进行。3.安全监管可实现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管、两票管理监管、缺陷处理监管、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监管、危险源管理监管、应急预案及演练和事故分析监管、安全活动(入厂三级教育、外来人员教育、安全培训、安全检查等)监管。焚烧厂工作明细监管项目监管内容分解垃圾来源、调度及计量大数据分析监管服务垃圾进厂数据监管运输车辆异常实时监管实时数据防篡改智能监管安全监管安委会架构管理安全制度管理危险源标记管理特种人员与设备备案及预警监管24H视频监控服务视频数据采集各视频点切换视频九宫格自定义视频实时调取档案信息管理服务包含设备台账、行业动态、地区档案、生产档案等信息管理服务企业信息管理服务包含发电单位、运输单位、填埋单位等等信息管理服务餐厨厂工作明细监管项目监管内容分解安全体系数字化监管服务安全制度管理特种人员与设备备案及预警监管事故分析处理闭环监管24H视频监控服务视频数据采集各视频点切换视频九宫格自定义视频实时调取档案信息管理服务包含设备台账、行业动态、地区档案、生产档案等信息管理服务【八】人员配置要求成立德清监管项目组,配置项目统筹负责人员1名、驻场监管人员1名、远程监管人员1名,专家团队成员3-5名。1、项目统筹负责人1名:不定期到现场指导,负责掌握总体监管考核、统筹组织及相关协调、定制化编写监管手册、协助主管部门进行环保、安全督察的迎检等工作。2、驻场监管人员1名:负责巡视现场作业、审核运营文件、监督整改情况、追踪监管意见、处理各类预警、编写记录等工作。3、远程在线监管人员1名:负责实施远程监管,实时掌握垃圾处置终端各项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对各类异常情况及时预警,为现场监管人员及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监管及决策依据。4、技术指导专家组3-5名:及时响应采购人关于垃圾处置终端设施技改,运营期技术服务,安全、环保等相关的政策咨询综合服务。【九】服务质量考核要求采购人在成交人提供监管服务期间,将随机抽检成交人的服务质量,每月对成交人的服务进行一次考核评分,考核评分结果在次月10日前通报成交人,并根据考核评分情况核定月度服务费(月度服务费标准按年服务费除以12个月计算,即:合同价÷12)。月考核分为100分,月考核分减去当月随机检查中发现的考核扣分项计算月考核得分。成交人90分(含)以上为良好,无需扣款;89分以下每扣1分则扣减服务费3000元;80分以下每扣1分则扣减服务费5000元,60分以下每扣1分扣减服务费10000元,另外采购人要求成交人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采购人审核。连续三个月考核均为60分以下,采购人不予支付监管费用,并有权与成交人解除合同。序号考核项目分值1随意更换驻场人员未获得采购人许可3分/次2在采购人需要技术支持时未及时响应2/分次3人员无故缺岗2/次4监管人员进入现场需佩戴安全防护用具,采购人发现监管人员未依照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具,每发现1项(安全帽、工作服)1分/次6项目组应配合采购人核实运营单位工作的执行情况,若无故不配合每次扣1分。2分/次7未及时发现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采购人2分/次8未及时掌握焚烧厂发生的紧急、重大事件的5分/次9监管人员应于每月第10个工作日提交上月度监管月报给采购人,若无故未能提交。2分/次10未定时按线路对厂区进行巡查的1分/次11对整改问题未及时跟踪监督落实情况的3分/次12监管人员应于每年合约到期日后第20个工作日提交前1年度监管服务报告,若未能提交2分/次13发生针对焚烧厂的投诉或媒体曝光等时,协助采购人调查相关情况,并在规定期限内将原因分析报送采购人未及时报送的5分/次14定期参加培训,提升生活垃圾焚烧监管专业水平,对采购人咨询未能提供专业答复意见的2分/次15监管人员应为采购人及运营单位保守商业机密,保护知识产权,若发现违反前述要求5分/次16监管人员协助采购人对运营单位的运行管理及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发送采购人,若无故未考核未发送.5分/次17落实各类安全、环保专项检查,并检查提交材料。未检查的10分/次18监管平台故障未及时修复的5分/次四、商务条款部分【一】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二】投标报价1、本次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此报价应包括完成合同所涉及的全部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费、人员食宿与交通、设备及工具、办公费等)。供应商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完成本项目服务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招标代理服务费等均由供应商承担。费用清单需详细列明,不详细的部分采购人有权按最好效果、最高标准执行。2、供应商员工基本工资最低不得低于当年湖州市最低工资标准。3、根据浙江省与湖州市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缴纳基本社会保险企业承担部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注:每名人员的社保均需正常缴纳及测算在内,否则评标委员可以认为低于成本价恶性竞争而判定为无效标。4、供应商应认真计算可能发生的各相关费用并计入报价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藉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并不得出现选择性的报价。6、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若未阐述,由此造成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付款方式: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剩余款项根据每月的考核结果按季度进行支付(季度款先从预付款中扣除,预付款扣完为止)。在签订合同时,(成交人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在采购人支付预付款同时有权要求成交人提供预付款保函。(注:每次付款前必须开具支付金额100%的正式税务普通劳务发票给采购人)。【三】验收1、验收依据:①采购文件确定的技术指标或者服务要求;②响应文件承诺、询标回复;③服务合同、采购人制定的考核标准。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政策要求、安全标准、行业或企业有关标准等。2、验收标准:①项目时间进度是否按要求开展。②项目团队是否按要求配备。提供实际项目人员清单,且与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③采购内容是否全部完成。主要考察项目要求的完成情况,相关监管报告是否达到采购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四】、投标相关说明(一)供应商要求1、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供应商应有类似项目业绩经验。2、供应商应能提供快速的服务响应,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二)其他事项1.以上提出的是最低限度要求,并未对所有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供应商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国际标准的优质服务。2.供应商服务与本技术要求不一致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由评标小组成员鉴定能否达到要求。如供应商没有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完全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3.技术要求及标准的执行: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标明所执行的质量标准,若同一标准已颁发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执行。若同时有几个标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等),则按最高层次的标准执行。第四章磋商原则和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制定本评审办法。一、开标1、开标形式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网络)参加。2、开标准备2.1开标的准备工作由采购组织机构负责落实;2.2采购组织机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标、开启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网络)参加。供应商如不参加开标大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同时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二、磋商小组(一)磋商小组依法由3人(含)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其成员由采购方代表及从政府采购评审的相关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对采购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二)磋商期间,磋商响应方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三、竞争性磋商评审原则与方法(1)磋商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对磋商响应方提供服务的价格、技术性能、交货期限、安装实施方案、售后服务、培训计划、公司基本情况、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2)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磋商响应方,对所有磋商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3)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采购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4)磋商小组分别与各磋商响应方进行商务、技术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磋商响应方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5)在磋商期间,磋商响应方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磋商资格,并不再返还磋商保证金。(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响应方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7)需方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采购响应文件。四、磋商程序1.磋商会由采购代理公司主持,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开始;2.主持人介绍参加磋商会的人员名单;3.主持人宣布磋商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组织到场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4.电子磋商开标及评审程序4.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4.2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4.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4.4在系统上公开报价开标情况;4.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4.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5.磋商小组确认采购文件,讨论决定是否需要求采购文件的要求(采购文件规定的可变动部分)进行实质性变动。6.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检查磋商响应方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对磋商响应方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对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7.磋商小组审核采购响应文件。A.磋商小组按照商务、资格进行分工审核采购响应文件。各专家在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有侧重的进行分工。B.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采购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8.磋商小组汇总并讨论审核情况,确定磋商响应方是否具有磋商资格。9.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0.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1.采购响应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采购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判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响应方对采购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磋商响应方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承诺。磋商响应方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文件形式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磋商响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作为采购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磋商响应方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磋商响应方的采购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2.对响应文件初次报价部分进行磋商,要求供应商剔除初次报价中不合理的成分。13.按磋商项目内容与各磋商响应方进行2轮的磋商。A.磋商响应方介绍公司的基本情况、磋商产品的性能、用途、销售。B.磋商小组就讨论和汇总的情况与磋商响应方展开磋商,磋商分为技术和商务两部分,商务磋商主要内容为售后服务、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特殊承诺。C.磋商响应方确认服务的配置及商务要求并对磋商记录确认后由授权代表签字。D.各磋商响应方在本项目全部磋商结束后五分钟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不得高于初次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E.磋商小组对磋商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并根据综合评分法初步确定成交供应商。F.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简化供应商信息登记和试行供应商诚信管理的通知》(浙财函[2020]298号),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实行“承诺+信用管理”的准入管理制度,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采购组织机构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自动核验信用记录。在核验功能开通前,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G.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成交候选人,并编写磋商报告。H.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事先授权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I.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成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标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14.采购代理公司公布最终评审结果。14.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4.2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原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15.开标会议结束。五、采购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A.采购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采购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B.采购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C.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D.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E.对不同文字文本采购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六、综合评分法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成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德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采购项目的评标。6.1总则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商务资信及其他、技术分等三部分。合格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客观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候补成交候选人……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成交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磋商响应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资信及其他分)磋商小组认为竞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竞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竞标人书面说明(包括人工成本和合理利润等多种构成要素说明),必要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以传真的形式当场提供,但必须在事后提供相应的原件进行核实)。竞标人不能在评审委员会提出说明要求后半小时内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应将该竞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将作为无效竞标处理。供应商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供应商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或采购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6.2评标内容及标准评分项目分值评审标准一、报价分10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投标报价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磋商响应方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最终报价)×10%×100。二、商务、资信及其他分30分1、企业体系认证6分①磋商响应方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②磋商响应方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③磋商响应方具有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本项最高6分。注: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有效证书复印件及提供认证证书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上证书状态为“有效”的查询结果网页或截图扫描件(包含证书编号、证书状态、证书到期日期、发证机构),不满足的不得分。2、企业总体实力3分磋商响应方参编过或参审过垃圾发电或餐厨相关的行业标准或技术规范的,市级得1分,省级及以上得3分,最高得3分。评审依据:提供相关标准或规范封面及含编审名单的扉页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3、业绩1分根据磋商响应方提供的(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截标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项目特征为生活垃圾处置终端第三方监管项目)合同业绩进行打分,每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须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4、政策分2分磋商响应方按规定享受其他(即除资格要求中的“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内容外)国家政策支持、扶持的得2分。(以提供有效的相关政府部门证明资料和法律依据为准)。5、针对本项目拟派的团队技术人员18分项目统筹负责人4分具备热动或环境或电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高级得2分,正高级及以上得4分。评审依据:人员不得兼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磋商响应方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远程监管人员3分具备环境或电力或热动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同时具备电子信息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评审依据:以上人员不得兼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磋商响应方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驻场监管人员2分具备热动或环境或电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中级及以上得2分。评审依据:以上人员不得兼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磋商响应方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专家团队成员4分具备热动或环境或环保或电力或电子信息相关专业职称证书,每提供1人中级职称得0.5分,每提供1人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评审依据:以上人员不得兼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磋商响应方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团队综合实力5分项目团队成员参与设计或咨询或建设与本项目类似的垃圾焚烧/生物质发电等垃圾处置终端项目、作品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布的奖项,每1个得1分,最多得5分。评审依据:提供相关奖项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及磋商响应方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三、技术分60分6、现状了解及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6分①针对本项目现状的了解程度以(3/2/1/0.5/0分)进行打分;②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特点、重点、难点的分析以(3/2/1/0.5/0分)进行打分。7、智能监管服务方案12分①根据磋商响应方对智能远程监管服务的概述、服务思路及特点的合理性、专业性、先进性以(4/3/2/1/0.5/0分)进行评审;②根据磋商响应方对智能远程监管服务的设计方案、监管内容的合理性、专业性、先进性以(4/3/2/1/0.5/0分)进行评审;③根据磋商响应方对智能远程监管服务的实施方案、验收方案的合理性、专业性、先进性以(4/3/2/1/0.5/0分)进行评审。8、数据真实性保障方案7分①根据磋商响应方提供的数据真实性保障技术方案,措施清晰明确性、专业性、可靠性、稳定性能以(4/3/2/1/0.5/0分)进行评审。②针对该项目类似智能监管技术应用,能够提供交付验收证明为佐证的,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得 3分。评审依据:提供数据真实性保障方案及交付验收证明材料。9、驻场监管服务方案12分①根据磋商响应方对本项目处理工艺、监管重点及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及掌握程度以(4/3/2/1/0.5/0分)进行评审。②根据磋商响应方垃圾处置终端监管服务实施方案的合理性、专业性、可操作性、创新性以(4/3/2/1/0.5/0分)进行评审。③根据磋商响应方针对本项目具体制定的监管手册、考核评价办法及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合理性、详实性以(4/3/2/1/0.5/0分)进行评审。10、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8分根据组织管理与保障措施情况、分工安排情况、工作流程以(4/3/2/1/0.5/0分)进行打分,项目节点进度及周期计划等情况以(4/3/2/1/0.5/0分)进行打分。11、应急处置方案9分针对本项目的突发应急事件的治理预案措施全面、合理、有效、可操作性:①安全缺陷应急治理措施以(3/2/1/0.5/0分)进行评审;②系统故障应急治理措施以(3/2/1/0.5/0分)进行评审;③环境隐患紧急治理措施以(3/2/1/0.5/0分)进行评审。12、服务承诺3分根据供应商对质量负责承诺及满足采购人在项目实施期间内因需求变化和其他特殊原因提出的额外要求承诺情况以(3/2/1/0.5/0分)进行打分。13、合理化建议3分根据磋商响应方提供的项目团队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培训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以(3/2/1/0.5/0分)进行打分。6.3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的计算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一、废标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法律、法规、规章、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并由磋商小组出具废标报告: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磋商响应方的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二、成交通知(1)磋商结束后,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不少于1个工作日。如无采购响应商质疑,由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在公示发出10个工作日内前往代理机构领取通知书,若有质疑投诉的可在质疑投诉处理后领取。(2)如有恶意质疑、投诉,且导致授予合同的期限延期的,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评标时,给予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直接进入政府采购黑名单。(3)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采购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4)一旦被确定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注册申请为注册政府采购供应商,否则,采购组织单位有权拒绝向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三、合同授予(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磋商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将予以纠正。(2)合同正本应一式六份,采购单位与供应商双方各执两份;其他两份交由采购代理机构。(3)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取消中标资格。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指引(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乙方:签订地: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绿色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或者成交通知书;1.1.3投标或者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采购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附件:采购需求)。1.2标的1.2.1服务内容:;1.2.2服务标准:;1.2.3技术保障:;1.2.4服务人员组成:(项目管理实施人员)。1.2.5合同(☐是/☐否)涉及货物。若涉及货物的,则:1.2.5.1货物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花色:;1.2.5.2货物数量:;1.2.5.3货物质量:。1.3价款本项目采用以下第条款规定的计价方式计价。1.3.1总价合同,本合同总价(含税)为:¥元(大写: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3.2单价合同,本合同单价(含税)标准为:;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为:合同专用条款。单价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但结算总价上限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或者双方确定的金额¥元(大写:元人民币)。1.3.3其他计价方式:。1.4履约保证金乙方(☐是/☐否)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若需要支付履约保证金的,则:1.4.1履约保证金的比例为合同金额的%;1.4.2履约保证金支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1.4.4甲方在项目验收结束后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甲方在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逾期退还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退还一日的应退还而未退还金额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履约保证金的20%。1.5预付款甲方(☐是/☐否)需要支付预付款。若需要支付预付款的,则:1.5.1预付款比例、支付方式、时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2预付款的扣回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5.3预付款的担保措施: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6资金支付1.6.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将合同款支付完毕。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有条件的甲方可以即时支付。甲方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等为由延迟付款。1.6.2资金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7.1服务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2服务交付(实施)的地点(地域范围):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3服务交付(实施)的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若服务涉及货物的,则货物的:1.7.4.1交付期限: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2交付地点: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7.4.3交付方式: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8违约责任1.8.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2服务中涉及的货物,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可根据情况修改);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8.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可根据情况修改)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20%(可根据情况修改);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8.4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8.5除前述约定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8.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或者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8.7违约责任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9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第条款规定的方式解决:1.9.1将争议提交合同专用条款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9.2向合同专用条款人民法院起诉。1.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联系人:联系人:约定送达地址:约定送达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开户名称:开户账号:开户账号: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合同标的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9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1.3.21.4.21.5.1 1.5.21.5.3 1.6.21.7.11.7.21.7.31.7.4.11.7.4.21.7.4.31.8.71.9.11.9.22.3.22.52.11.32.11.42.15.12.15.32.19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德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采购项目资格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方名称(盖章):磋商响应方地址: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资格文件目录:A.磋商响应方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B.磋商响应方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C.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附件: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竞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竞标人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选择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A.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承接的,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B.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C、要求合同分包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招标公告载明的比例;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承接的,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根据招标公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未要求的,无需提供)德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采购项目商务技术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方名称(盖章):磋商响应方地址: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1)商务部分目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评分索引一览表(格式见附件);B.磋商声明书(格式见附件);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D.磋商响应方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E.磋商响应方相关资质证书情况(复印件加盖公章);F.磋商响应方(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证明(证明材料详见评分细则)(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G.磋商响应方的企业信用、荣誉等能体现响应方综合实力的证书,拟竞标产品(或服务)符合国家及行业最新标准,并通过权威部门有关认证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参考评分标准相应评分项要求)(格式见附件);H.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技术团队情况:包括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其他人员组成(要求必须为本公司员工)、数量、技术实力等(具体根据评审细则提供相关协议、社保缴纳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I.服务网点情况(须提供详细的全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营业执照,若服务网点为磋商响应方的合作单位,则需同时提供合作单位营业执照、合作协议、合作单位人员组成、合作单位人员社保缴纳证明等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J.磋商响应方按规定享受其他国家政策支持、扶持的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K.磋商响应方的服务期承诺,比如用户现场服务响应时间、问题解决时间等;L.商务偏离表(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M.针对本项目为采购人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加盖公章);N.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磋商响应方认为要说明的其他内容。附件: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评分索引一览表(格式仅供参考)评审内容评分分值评分标准相应内容所在磋商响应文件页码自评分值资信商务及其他分技术分合计备注:为方便专家评审,请各供应商将本表编入磋商响应文件,并置于磋商响应文件目录之前。附件:磋商声明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_________(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人或其他),经营地址。我_____(姓名)系_________(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磋商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现已清楚知道本项目的采购人情况,与之不存在投资关系、行政隶属关系、业务指导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厉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3.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如有,请如实说明)4.我方此次向贵方提供的产品名称为:5.我方诚意提请贵方关注:近期有关该类服务的重大决策和事项有:(如有,请如实说明)6.我方及由本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机构最近三年内被通报或者被处罚的违法行为有:(如有,请如实说明)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日期: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竞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竞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竞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年月日附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括号中填写项目编号)项目磋商,全权处理本次招磋商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磋商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授权代表:(签字)性别:年龄: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磋商响应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或盖私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不得随意变更且内容如实填写完整,否则将可能导致授权委托书无效。附件:附件: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技术团队情况职责分工姓名现职务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职称专业工龄联系电话/手机.........其他主要人员…注:相关证明文件根据评审细则提供。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磋商响应方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企业类似业绩情况注:企业业绩是指磋商响应方2022年1月1日至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标项:序号业主方合同金额项目实施内容签订时间业主联系人联系方式磋商响应方全称(加盖公章):日期:附件:企业荣誉情况企业荣誉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标项:序号证书名称颁发机构颁发时间备注磋商响应方全称(加盖公章):日期:注:此表仅提供了表格形式,磋商响应方应根据需要准备足够数量的表格来填写。附件:商务条款偏离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标项:序号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采购响应文件对应的商务条款偏离原因注:本表格为商务要求中除报价以外的其他要求,不填写视同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此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自行制作。磋商响应方全称(加盖公章):日期: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组织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5】13号)文件要求,由各竞标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后半小时内如实填写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并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zjxcx2017@163.com邮箱,如未如实填写,将有可能影响你的响应文件评审(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如下)。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供应商代表签名):年月日(2)技术部分目录(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技术偏离表(相关服务承诺一览表);B.现状了解及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C.智能监管服务方案;D.数据真实性保障方案;E.驻场监管服务方案;F.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G.应急处置方案;H.服务承诺;I.合理化建议;J.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磋商响应方认为可能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附件:技术偏离表(相关服务承诺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标项:序 号内容采购文件规范要求采购响应文件对应规范备 注注:本表格不填写视同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此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自行制作磋商响应方全称(加盖公章):日期:德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采购项目报价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响应方名称(盖章):磋商响应方地址: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初次报价文件目录:A.磋商响应函(格式见附件);B.磋商初次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C.磋商初次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附件:磋商响应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响应方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本公司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括号内填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进行磋商。为此声明如下:1、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并提交采购响应文件。。2、项目负责人:;职务:;职称:;年龄:。3、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收费标准。4、保证严格执行甲、乙双方所签的经济合同,并承担全部规定的责任义务。5、我方已详细审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采购文件没有倾向性和排斥潜在磋商响应方的内容,也不存在引起歧义和误解的内容,已经了解我方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所以我方同意采购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误解和质疑的一切权力。6、我方在采购响应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采购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采购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7、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磋商。8、本采购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要求的偏离或保留均已在采购响应文件第页,第条中明示或在磋商偏离表中明示。9、我单位承诺,本成交价为浙江地区最低价之一(最近三个月之内)。10、本采购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日内有效。11、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磋商响应方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磋商初次报价一览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磋商项目磋商总价(人民币元)数量/单位项目统筹负责人服务期备注1磋商总价(大写): ¥:注: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括负责本次项目所包含的一切费用。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磋商响应方承担。磋商响应方盖章:日期:附件:磋商最终报价一览表(磋商现场或政采云平台填写)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磋商项目磋商总价(人民币元)数量/单位项目统筹负责人服务期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是否签署备注1磋商总价(大写): ¥:注: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括负责本次项目所包含的一切费用。应为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其市场风险由磋商响应方承担。磋商响应方盖章:日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项目名称德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采购项目标段名称德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德清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张旭华0572-8283238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许海芳0572-8296188序号审查内容审查结果1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是口否回2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是口否回3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是口否回4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限制或者排斥供应商,是口否回5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是口否回6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是口否回7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设置或者变相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是口否回8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是口否回9违规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是口否回10设置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和隐性壁垒。是口否回11存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的例外情形(如有:请在审查意见处备注)是口否回采购人审查意见:本项目采购文件未设置影响公平竞争性条款。卫生采购人:mT(盖单位公州IC法定代表人:13(签字或盖章Qg2025年03月03E0292关于不适合由联合体实施的说明德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采购项目关于不适用联合体实施的的情况,我单位从以下角度考虑:一、若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成员通常会在协议书中约定各自的职责和义务。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保证每个成员都能严格按照协议履行职责。一旦出现违约行为,我单位很难追究其中一个成员的责任,因为联合体是一个整体,责任应该由所有成员共同承担。二、联合体投标的成员通常来自不同的单位或组织,各自有着不同的企业文化和管理体系。在执行招标任务时,很难保证这些成员能够协调一致、高效运转。如果管理不善,很可能会影响到整个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甚至导致失败。三、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由供应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协助采购人对生活垃圾处置终端实施技术驻场+智能远程第三方监管,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等,涉及专题多且相互关联。若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同单位或组织间在合作开展工作时可能会出现意见分歧、相互推诿、配合度不高等问题,难以保障服务的一致性,进而影响本项目监管需求的实现。综上所述,根据采购项目的实施要求,现出于对资质、责任、管理、实施成效等角度的考虑,本项目不适合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特此说明。德清县环境卫生管理处2025年2月28日德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采购项目德采财确[2025]211号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JXCXZF-2025-JC08项目名称:德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德清县环境卫生管理处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3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3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8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20第四章磋商原则和程序36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45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54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德清县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德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1.项目名称:德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采购项目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3.采购编号:ZJXCXZF-2025-JC084.项目内容:标项采购内容数量/单位预算金额(万元)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一德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采购项目1项49.21详见采购文件备注磋商报价不得超预算,否则将为无效标。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和财综〔2014〕96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第七条的规定。B.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或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需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三、项目报名方式,采购文件公告期限,采购文件依法获取方式及时间:1.本项目报名方式只接受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网上报名,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方可进行网上报名;2.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1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允许潜在磋商响应方网上报名并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3.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可依法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四、采购响应截止时间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供应商是否具有竞标资格由评审小组在评标时进行审查确认,竞标截止时间止竞标供应商必须向评审小组提供相应的竞标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若评标时评审小组认为需要供应商提供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公证件或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证明材料等可替代相应原件进行备查)进行备查而供应商却无法提供的,其供应商的竞标文件将被作无效竞标处理。】A.磋商响应方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B.磋商响应方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C.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见附件)。五、磋商答疑时间及现场勘查事项:1、任何要求澄清或质疑采购文件内容的磋商响应方,均应在2025年3月12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下午16: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将需要澄清或质疑的事项向本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本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逾期未提出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本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2、本项目建议供应商报名完成后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考察,不进行集中考察。六、磋商的时间及地点: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3月17日,13:30(北京时间);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13:30止(北京时间);3.磋商时间:2025年3月17日,13:30整(北京时间);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进行在线投标;5.磋商地点: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室204;6.供应商报名成功并获取采购文件后,不得无故放弃磋商,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磋商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陈述原因,以(信函、传真加盖磋商单位公章)等方式通知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磋商响应方书面函件,则视为磋商响应方同意参加磋商。七、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采购文件中“竞争性磋商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2.磋商保证金金额:不收取。八、竞标说明:竞标说明: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2、竞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至两周,建议各竞标人抓紧时间办理。3、竞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4、竞标人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文件。5、竞标人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磋商文件按要求密封送交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开标室(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如竞标人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文件的传输递交,其备份电子磋商文件无效。备份电子磋商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其中可能存在的破损、遗失等一切风险由响应方自行承担。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的,其中可能存在的破损、遗失等一切风险由响应方自行承担。备份电子磋商文件也可提前寄至代理机构,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市心府沿街商铺14幢3楼许海芳收,联系电话:0572-8296188。备份文件在开启标书信息前可直接通过邮件发送至zjxcx2017@163.com。备份电子文件无法直接查看,需通过系统解密。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1、采购人名称:德清县环境卫生管理处联系人(询问):张先生联系电话(询问):0572-8283238质疑联系人:徐女士质疑联系方式:0572-8283238地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群益街789号2、代理机构: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孝晓(项目负责人)、许海芳联系电话:0572-8296188质疑受理人:金女士联系电话:0572-8021788地址:德清县武康街道市心府沿街商铺14幢3楼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德清县财政局联系人:姚女士监督投诉电话/传真:0572-8280257地址:德清县舞阳街228号十、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体:1.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2.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deqing.gov.cn/col/col1229656839/index.html)十一、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本代理机构所有。2025年3月6日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 德清县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采购项目。2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第三章内容。3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2、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计取按成交金额的相应比例向成交单位收取,具体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按1.5%收取,100-500万元按0.8%收取,不足壹万按壹万计取,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4保证金:不收取。5答疑与澄清:如磋商响应方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5年3月12日下午16:00点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本代理机构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磋商响应方均对此无异议;本代理机构将于提交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进行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磋商响应方。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磋商活动的,采购单位将于采购响应截止日期一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磋商响应方。6本项目实行政采云在线投标。磋商响应文件组成:(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2)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内容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保持一致。数量为1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7采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3月17日,13:30前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二楼磋商室204。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进行在线投标。8磋商时间及地点:2025年3月17日,13:30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二楼磋商室204。“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进行在线投标。9磋商文件的接收: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4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未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传输提交、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其提供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2、供应商递交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2)供应商未成功办理政采云报名手续的;(3)超过磋商响应截止时间送达的;(4)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提供或仅提供其中一种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因而造成评审委员会对其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评审的,其竞标无效,相关风险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磋商的原则和程序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11成交结果公示:磋商结束后2天内,磋商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deqing.gov.cn/col/col1229656839/index.html)等网站或媒体。12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磋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13采购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14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15质疑: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时,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期限的计算:(一)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竞标截止之日或递交磋商、询价响应性文件截止之日前提出。(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三)对中标、成交结果以及磋商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组成人员提出质疑的,自中标、成交结果公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垃圾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置中心第三方监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