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维修、修护、运营工程服务招标公告(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



    项目概况                                                    
    恭城瑶族自治县2025-202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维修、修护、运营工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8日 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5-C3-320004-GXBG 
    项目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2025-202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维修、修护、运营工程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2718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2025-202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维修、修护、运营工程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2718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恭城瑶族自治县2025-202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维修、修护、运营工程服务。具体需求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如有):2718000
合同履约期限:3年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6日至2025年03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8日 10: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3月18日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浦市荔柳路86-96号三楼)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磋商保证金:无4.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l.zfcg.zcy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5.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6)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后30分钟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或超时解密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相关事宜说明:7.1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电子投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②完成CA认证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完成CA认证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③下载“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并安装成功,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子文件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认证证书)。因供应商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投标或投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2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7.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提交等相关事宜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恭城镇城中西路八巷6号 
    项目联系人:俸瑜 
    项目联系方式:0773-8212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恭城镇城中西路惠景城中城小区1-1#门面(分公司) 
    项目联系人:黎东 路富源 
    项目联系方式:0773-8221999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污水运营维护3.6(定稿).pdf1.0M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2025-202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维修、修护、运营工程服务项目编号:GLZC2025-C3-320004-GXBG采购人: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3月6日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恭城瑶族自治县2025-202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维修、修护、运营工程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获取文件,并于2025年3月18日10: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LZC2025-C3-320004-GXBG项目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2025-202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维修、修护、运营工程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总金额(元):2718000.00(3年)采购需求:标项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2025-202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维修、修护、运营工程服务数量:1预算金额(元):2718000.00(3年)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恭城瑶族自治县2025-202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维修、修护、运营工程服务。具体需求内容详见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最高限价(如有):2718000.00元(3年)合同履行期限:3年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3月6日至2025年3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线上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gcy.zfcg.gxzf.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请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5年3月18日10:00(北京时间)地点: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浦市荔柳路86-96号三楼)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开启。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磋商保证金:无4.网上查询地址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l.zfcg.zcy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关于我区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5]24号)。(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6)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后30分钟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或超时解密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相关事宜说明:7.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电子投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②完成CA认证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完成CA认证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③下载“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新版客户端”(新版客户端下载路径:广西政府采购网(访问地址http://zfcg.gxzf.gov.cn/)—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并安装成功,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子文件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CA认证证书)。因供应商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投标或投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2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7.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提交等相关事宜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恭城瑶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恭城瑶族自治县恭城镇城中西路八巷6号项目联系人:俸瑜项目联系方式:0773-82121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恭城镇城中西路惠景城中城小区1-1#门面(分公司)项目联系人:黎东路富源项目联系方式:0773-8221999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3月6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3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1是否接受联合体竞标: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5.2如接受联合体竞标,联合体竞标要求如下:无6.2☑不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分包金额或者比例:/。12.1.1资格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其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执业许可证等),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提供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应证明文件】3.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提供[2024年10月至2025年3月内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月数的只需提供从取得营业执照起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4.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提供2022年或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经审计12.1.1的财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单位存款证明书(注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至竞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单位存款证明书(注明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内;未注明有效期的,出具时间至竞标截止时间不超过一年)】5.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竞标声明(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中小企业证明文件(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除磋商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有)注:1.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竞标声明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响应文件(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定位置签字的,可使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个人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证书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无个人CA证书签章及手写签字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2.1.2报价文件1.竞标报价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4.“响应文件(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定位置签字的,可使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个人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证书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无个人CA证书签章及手写签字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2.1.3商务技术文件1.无串通竞标行为的承诺函(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除自然人竞标外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格式后附);(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4.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5.服务需求偏离表(格式后附);(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6.服务方案;(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必须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8.对应采购需求的服务需求、商务条款、评审办法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如有)9.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如有)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3.以上材料未附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拟定。4.“响应文件(格式)”中有要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在规定位置签字的,可使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个人CA证书签章,没有办理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个人CA证书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无个人CA证书签章及手写签字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2.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要求见须知正文18)15.2竞标报价必须包含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16.2竞标有效期:自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起60日。17.1☑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19.2响应文件的解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自动提取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各供应商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后30分钟内,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通过“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解密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或超时解密的,系统默认自动放弃,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0.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必须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提交。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开标地点: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浦市荔柳路86-96号三楼)通过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开标。(本项目采用在线开评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前往开标现场)。24.1磋商小组的人数:3人。26.2商务条款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服务需求评审中允许负偏离的条款数为0项。26.3磋商的顺序:☑按照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顺序,通知磋商时,若某供应商不在通知现场时(该供应商排序到最后磋商),按照签到的顺序由其下一位供应商先参与磋商。☑随机排序。参与磋商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必须向磋商小组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有效证件可以是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社会保障卡或者护照的其中一项],若参与磋商的委托代理人不是响应文件中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时,必须同时出示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拒绝其参与磋商。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须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录“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及提交最后报价。28.1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金额的/%(注:履约保证金不超过成交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参照磋商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退付方式、时间及条件:由中标人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附件1)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附件2),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28.1还手续(不计利息)。如:由成交供应商向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合同验收书》(详见附件1)及《政府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退付意见书》(详见附件2),保证金收取单位在收到合格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备注: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桂财采〔2024〕55号)规定,对中小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2.履约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包含保函额度不足的),或者不按规定提交方式提交的,或者保函有效期低于合同履行期限的(即合同中规定的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如交付标的物、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劳务、完成工作的时间界限)的,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采用金融、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的,必须为无条件保函,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或者联合体各方共同提交的履约保证金,视为有效履约保证金。29.1签订合同携带的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合同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等其他证明材料。31.2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八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73-8221999,电子邮箱:bg8221999@163.com,通讯地址:恭城瑶族自治县城中西路惠景城中城小区1-1#门面业务时间: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6时00分,业务时间以外、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32.11.采购代理费支付方式:☑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人支付。投诉书(格式)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供应商: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被投诉人1: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的名称:采购项目的编号:采购人名称:代理机构名称:招标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年月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采购人/代理机构于年月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投诉事项2……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4.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6.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桂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促进企业发展的通知市财采〔2022〕7号来源:桂林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22-07-20浏览次数:16148市直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桂发〔2018〕10号)以及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就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一)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类项目和适用于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免收投标(响应)保证金。(二)降低履约保证金。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对中型企业收取的履约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免收小微企业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资信等情况减免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履约保证金减免从其规定。(三)推进电子化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全面推进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降低其投标(响应)成本。(四)规范保证金收取。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以及其他没有法律依据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当由采购人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并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采购文件未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不得将提交履约保证金作为签订采购合同的条件。(五)及时退还保证金。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符合履约保证金退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退还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其履约保证金。二、提高合同预付款比例(一)提高对中小企业预付款比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人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比例的,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50%;项目分年度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金额的30%;采购项目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10%。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没有约定预付款的,经供应商申请采购人可支付预付款。对于未实行预付款的政府采购项目,鼓励采购人在合同中明确首付款支付比例。(二)加快采购预付款支付。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担保措施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规定。三、加快合同签订和资金支付进度(一)加快合同签订进度。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中标(成交)结果。采购人应当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5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二)加快资金支付进度。采购人应当在项目完成且收到供应商验收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履约验收;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项目,应在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进行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加快采购资金支付进度,对于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鼓励采购人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供应商。采购人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延迟付款。四、提高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一)政府采购货物、服务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的货物、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予以4%—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二)政府采购工程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21〕7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五、提高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采购比例(一)统筹预留采购份额比例。各级预算部门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由主管预算部门统筹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通过“政采云”平台申报采购计划时,采购人应当填写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二)规范采购预留比例。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三)阶段性提高预留比例。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阶段性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由30%以上提高到40%以上。(四)严格执行预留份额采购。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政采云”平台政府采购任务书中的预留份额实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工程应在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基础上,根据项目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等合理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六、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一)全面推广“政采贷”业务。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面推广线上“政采贷”业务,实现政府采购系统与人民银行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系统对接,加大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力度和信贷投放力度,提高政府采购中标的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便利性和时效性,降低中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二)探索建立预付款保函制度。采购人与中小微企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时,在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给予中小微企业支持。允许中标供应商委托金融机构出具预付款保函,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按照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项,以缓解中标供应商运营压力和资金压力。(三)探索建立履约保函制度。鼓励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允许供应商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不得拒收,以减少企业的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七、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的规定发布政府采购信息,政府采购信息必须做到内容真实、准确可靠,不得有虚假和误导性陈述,不得遗漏依法必须公告的事项。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和其他相关媒体上分别公告同一政府采购信息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桂林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采购信息将自动同步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凡是在桂林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的政府采购信息一律免费,信息发布单位对其发布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通过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实施的小额零星采购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按项目实施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项目均应当公开政府采购意向,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公告发布前30日。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采购人、评审专家或代理机构应当现场告知供应商未通过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政府采购项目,公告采购结果时,应当公告各未中标(成交)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不断提高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八、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项壁垒,充分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竞争。要持续清理在采购文件中通过限定供应商资格、设置需求指标等方式指定或变相指定特定供应商,排斥或变相排斥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新成立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排斥或变相排斥特定区域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违规设立供应商库,强制进入特定有形场所交易并通过本地注册、在本地设立分支机构等要求设置进入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对内外资企业实行差别或歧视待遇,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投资者国别等对供应商资格进行限定,指定购买特定国家或地区品牌的产品,指向内资或外资企业产品等做法。九、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期限内的质疑函。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同级财政部门;同时,应当将新的中标(成交)结果进行公告或书面告知所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各预算单位要充分认识维护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压实工作责任,做好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具体情况的信息公开等工作,确保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落实到位。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2年7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桂林市财政局2022年6月30日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桂林市财政局办公室,2022年6月30日印发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采购计划号:,合同编号: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条款和乙方响应文件及其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项目一览表序号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位总价(元)备注详见报价表人民币合计金额(大写):元整(¥)2、合同合计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满足本次竞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如有)的价格;包含竞标服务、货物、工程的成本、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税费等所有费用。如磋商文件对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及服务内容必须与响应文件承诺相一致,有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还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规定,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但有其他强制性标准的,必须符合其他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第三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且所有权、处分权等没有受到任何限制。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的保密义务持续有效,不因为本合同履行终止、解除或者无效而解除。第四条交付和验收1、服务期限:3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乙方应按响应文件的承诺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提供所服务内容的相关技术资料。3、乙方提供不符合响应文件和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成果,甲方有权拒绝接受。4、乙方完成服务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开始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采购人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5、甲乙双方应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双方合同、响应文件进行验收。6、甲方在初步验收或者最终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不满足响应文件及本合同规定的,可暂缓向乙方付款,直到乙方及时完善并提交相应的服务成果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付款。7、甲方验收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及时予以解决,否则甲方有权不出具服务验收合格单。第五条售后服务及培训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所附的《售后服务承诺》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2、甲方应提供必要测试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3、乙方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第六条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金额的支付按以下约定执行:本项目实行分期支付,支付条件需按照甲方的维修、维护、运营要求(详见附件2),并完成考核要求后支付(详见附件3)。第七条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第八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九条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推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甲方延期付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款额5%。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需后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者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成交通知书;2、竞标报价表;3、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服务需求偏离表;4、服务方案;5、响应文件中的其他相关文件。6、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甲方:(章)年月日乙方:(章)年月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维修、修护、运营工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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