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招标公告(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人民政府2025)
项目概况
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第三批)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17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5022025000043
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项目(第三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262,641.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谈判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7日至2025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3月17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262641.00元
2.计划备案编号:51150224210200003245 3.监督部门: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831-8906110,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高发路翠屏国资大厦2-4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人民政府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胜利街39号
联系方式:15281408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宜宾市翠屏区西郊街道天池东路金山小区国有资产6-8号
联系方式:150942546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15094254684
长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06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 .pdf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1.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应知事项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262,641.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2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规则详见第五章)3是否接受联合体★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如接受联合体,需符合以下要求:一、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采购活动。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方为本次采购活动的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处理参加采购活动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不同工作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承担对应工作内容的特定资格条件。三、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投标(响应)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5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收取6响应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不少于90天。响应文件未明确响应有效期或者少于前述规定天数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7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招标代理委托协议约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2.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17889元(大写:壹万柒仟捌佰捌拾玖元整)。3.收取方式:由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之日起两日内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4.账户信息:收款单位:长沐项目管理有限7代理服务费★公司、开户行:宜宾市商业银行直属支行、银行账号:01301201000011624。8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9是否组织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采购包1:否10是否召开采购前答疑会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11特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一、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二、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交易系统实施的;三、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上述的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注:1.平台系统故障认定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系统运维通知内容为准;2.故障处理详见第二章规定。12报价/分值精确度所有数据项默认最多可输入/展示至小数点后2位,超出小数点位的数值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保留。13实质性要求本谈判文件中“★”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当按照第五章评审程序中的符合性审查规定,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实质性响应,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14其他说明本谈判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内”、“以内”、“不少于”包括本数;所称的“不足”、“低于”、“超过”不包括本数。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262,641.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262,641.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A07010705栏杆波形护栏设施1.00(项)1,262,641.00工业是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数量(计量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波形护栏设施1.00(项)1,262,641.00总价由于系统原因,报价一览表中所涉及填报的“产地、品牌、规格、生产厂家”填写“详见报价明细表”,相关内容在报价明细表中详细报出即可。★注:供应商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A07010705栏杆波形护栏设施波形护栏Gr-C-4E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供应商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供应商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供应商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波形护栏设施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采购内容(一)采购清单序标的名称数量单位所属行号业1波形护栏Gr-C-4E6490m工业2波形护栏Gr-C-2E100m工业3单柱式“T型交叉”警告标志2块工业(二)技术参数要求序号标的名称技术参数要求1波形护栏Gr-C-4E由单面二波波形梁板、立柱和横隔梁、端头等组成。1.波形梁板:格采用4320mmx310mmx85mmX2.5mm,梁板厚≧2.5mm(镀锌前),梁板中心位置距离路面高度为600mm。2.立柱:规格采用Ф114X4.5mm。立柱壁厚≧4.5mm(镀锌前)。立柱固定方式:将立柱打入土基之中,立柱打入深度不小于140cm;(若路侧空间受限,护栏无法外移,立柱固定方式可调整为:在路肩或挡墙上钻孔,将立柱埋入孔中并灌水泥砂浆固定,立柱埋入深度50cm,代号Gr-C-4C)。3.托架、端头:托架的规格采用300x70x4.5mm,壁厚≧4.5mm(镀锌前)。端头采用D-I型路侧端头,端头规格R-160。2波形护栏Gr-C-2E由单面二波波形梁板、立柱和横隔梁、端头等组成。1.波形梁板:格采用4320mmx310mmx85mmX2.5mm,梁板厚≧2.5mm(镀锌前),梁板中心位置距离路面高度为600mm。2.立柱:规格采用Ф114X4.5mm。立柱壁厚≧4.5mm(镀锌前)。立柱固定方式:将立柱打入土基之中,立柱打入深度不小于140cm;(若路侧空间受限,护栏无法外移,立柱固定方式可调整为:在路肩或挡墙上钻孔,将立柱埋入孔中并灌水泥砂浆固定,立柱埋入深度50cm,代号Gr-C-2C)。3.托架、端头:托架的规格采用300x70x4.5mm,壁厚≧4.5mm(镀锌前)。端头采用D-I型路侧端头,端头规格R-160。33单柱式“T型交叉”警告标志单柱式“T型交叉”警告标志标志牌板面采用△900×2mm铝合金板面,立柱采用φ89×4.5×3300mm镀锌钢管立柱,板面底部距路面高度250cm,基础采用800×1000×1200mm钢筋混凝土基础。述为固定数值且未标明偏差值、区间值等的,允许±1%的误差。(三)施工注意事项1.波形护栏(1)波形梁板、立柱、托架、横隔梁、端头、螺栓、螺母等构件应符合《波形梁钢护栏第1部分:两波形梁钢护栏》(GB/T31439.1-2015)的规定。(2)波形梁板、立柱、端头、托架等部件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的Q235牌号钢的要求。(3)连接螺栓、螺母、垫圈、横梁垫片等部件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的要求,其抗拉强度不得小于375MPa。(4)高强度拼接螺栓连接副应符合《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18)、《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2015)或《合金结构钢》(GB/T3077-2015)的要求。公称直径16mm、8.8S级抗拉荷载不得小于133kN。(5)波形梁护栏的防锈按《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GB/T18226-2015)的规定采用热浸镀锌+氟碳漆的方式进行金属表面处理,涂装方案及镀锌量应符合《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的规定。插拔式活动护栏、隔离墩钢管等所有部件均应按《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的规定采用热浸镀锌处理。热浸镀锌应为《锌锭》(GB/T470-2008)中所规定的牌号为Zn99.99以上的锌锭,镀锌量应符合《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的规定。2.单柱式“T型交叉”警告标志(1)标志立柱和横梁:凡钢管外径152mm以下(含152mm)的立柱和横梁,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Q235)焊接钢管,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的要求;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上的立柱和横梁,采用热轧无缝钢管,并应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2018)的规定。标志立柱柱帽、横梁帽、抱箍以及其它钢结构件均采用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2006)中钢号Q235以上的钢板,并应符合《热连轧低碳钢板及钢带》(GB/T25053-2010)的要求。(2)采用铝合金板。铝合金板的板材牌号、规格、力学性能、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或其他有关标准的规定。板面采用综合性能等于或优于牌号3A21的铝合金板。(3)滑动槽铝:采用的型铝应符合《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挤压型材》(GB/T6892-2023)等有关标准的要求,并尽可能选用与标志底板相同或相近的材料。(4)高强螺栓:高强连接螺栓和高强地脚螺栓(包括相应的螺母、垫圈),应采用40B或45号钢,并符合《钢结构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大六角螺母、垫圈技术条件》(GB/T1231-2006)的规定。(5)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强度应不小于20Mpa,并符合现行《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3362—2018)的有关规定,并且基础应完全埋入土基当中,不能直接放置在土路肩或路堑边坡上。(6)钢筋:采用热轧结构钢筋(Φ14及以上为Ⅱ级钢筋),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24)、《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24)及现行《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G3362—2018)的有关规定。(7)反光膜:本工程的交通标志采用《道路交通反光膜》(GB/T18833-2012)规定的反光膜等级为底膜Ⅳ类,字膜Ⅴ类。(8)标志结构构件中的所有钢铁件(包括螺母、螺栓等)均须热浸镀锌处理,所用锌应为《锌锭》(GB/T470-2008)中规定的0号或1号锌,其中:立柱、横梁镀锌量为600g/㎡,连接件镀锌量为350g/㎡。螺栓连接件在镀锌后应清理螺纹或作离心分离处理。镀锌工艺应符合《锌锭》(GB/T470-2008)的要求,保证镀锌的厚度和均匀度。构件镀锌后,外表应整洁光泽,不得有明显的气泡、裂纹、疤痕、毛刺、端面分层等缺陷。(9)未尽事宜,严格按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22)及其他有关国家及行业规范、规定及标准执行。2★质量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使用说明书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2.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无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交货时间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2★交货地点宜宾市翠屏区白花镇,采购人指定地点。涉及地点:白马村、东林村、东林村、杨庙村、卫星村、玉家村、白安村、三星村、永远村、建军村、坝上村、永远村、刘家村、王四通村、建军村、一曼村、太平村、集中村、刘家村等。3★支付方式一次付清4★付款进度安排1、完成所有供货、安装及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书面拨付款项申请且收到成交供应商出具的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4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一)本项目现场验收由采购人组织,供应商配合进行。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的参考资料。(二)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三)验收不合格,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四)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及采购人验收相关规定组织验收。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1.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为所有实施了的波形护栏安装路段,保修期为安装完成验收通过后12个月。2.供应商应有完善的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必要的售后机具配置、具有专门固定的售后服务电话,并能提供本地化服务。3.在质保期内货物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在接到通知后12小时内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设备需更换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逾期未完成维修或更换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5.供应商承诺项目全部货物的各种部件均保证齐备、充足供应,在交货时需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常规备品备件。6.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所有因货物质量问题而产生的费用。质保期满前一个月,供应商负责一次全面的检查、维护,并出具正式报告,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7.质保期届满后,非因采购人过错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仍应按前款约定上门维修或更换,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其他未描述保修细节按照供应商和制造厂商相关文件执行。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1.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部的赔偿责任。3.供应商必须遵守采购合同按时完成合同相关工作,若由于供应商原因导致合同迟延履行,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4.供应商应当遵守采购人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若供应商瑕疵履行采购合同,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要求赔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承担所有赔偿责任。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5.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供应商或采购人原因,致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5.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5.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解决争议的方法: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采购人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供应商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项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8★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4.其他要求采购包1:一、★合同价款:政府采购合同总价是完成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含产品设计、生产制造、设备的运输费用(包含二次及以上转运)、装卸、安装、调试、资金利息、检验、利润、税金、保险、招标代理服务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费用以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二、★保险:供应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生产操作、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项目履约实际情况,购买涉及上述履约风险的对应保险,保险金额以抵消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人身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维护保险标的的安全。三、★其他要求: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及要求:供应商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供应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供货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3.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4.本项目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严格按照采购人的风险控制管理要求执行。四、★报价要求:最后报价为总价报价,并以此作为结算的依据(成交单价采用同比例下浮,下浮比例计算公式为:下浮比例=现场最后报价÷首轮报价汇总金额×100%,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五、★因系统局限性,本项目标的名称以第三章3.2、技术要求中的“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的标的名称为准。供应商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则以本表中所载明的“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进行填报。六、★系统自带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可能无法拓展,在有多项又无法拓展的情况下,请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1》,系统自带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则不作评审。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宾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