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招标公告(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宣传部(弥勒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弥勒市广播电视局)2025)
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3-21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2025-C2-00492-YNYH-0010
项目名称: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86.895848
最高限价(万元):86.895848
采购需求: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有拆除部分、装修部分、广告字体部分、安装部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45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3-10 06:00至2025-03-17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3-2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03-21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1三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保证金金额:1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3-21 09:00 其他: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行政中心6-1
联系方式:0873-6122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弥勒市弥阳镇中山路和谐家园28-1号商铺三楼
联系方式:182067971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露露
电 话:1820679714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宣传部
行政区域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07日 17:4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03月10日至2025年03月17日每日上午:06: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5年03月21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1三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
¥86.89584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露露
项目联系电话
18206797143
采购单位
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宣传部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行政中心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3-6122339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弥勒市弥阳镇中山路和谐家园28-1号商铺三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206797143
附件:
附件1
磋商文件(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doc
附件2
工程量清单.rar
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编号:研和【2025】第33号招标人: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宣传部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03月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申请人须知第三部分评审办法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研和【2025】第33号)本项目“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宣传部,现就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并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简要说明项目地点:弥勒市;建设规模:1.拆除部分:砖砌墙体5.24立方米;轻质隔墙25平方米,硅钙板天棚吊顶117平方米,全部拆除垃圾外运;2.装修部分:地面水泥砂浆修补55平方米、铺强化木地板259.2平方米;墙面轻钢龙骨或木龙骨、9mm厚防潮板基层、9.5mm石膏板面层666.4平方米,15mm厚实木烤漆板墙面175.69平方米,其他墙面刮腻子、刷乳胶漆各二遍;天棚轻钢龙骨或木龙骨、9mm厚防潮板基层、9.5mm石膏板面层282.6平方米;3.广告字体部分:8+3水晶字7961.79厘米,8mm亚克力UV字体134.69平方米,2cmmPVCuv字体231.48平方米,2cmPVC+3mm亚克力uv字体15.02平方米;4.安装部分:YJV-0.6/1KV-4*10mm2282米,DN25mmPVC线管1665.6米,BV2.5mm2铜芯照明线723米,BV4mm2铜芯照明线2968米,BV6mm2铜芯照明线1306米,超五类线缆185米,15W筒灯103盏,LED(24W/4000K)灯带220米,30W轨道射灯138盏。(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计划投资(及招标控制价):868958.48元;计划工期:45日历天;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国、地)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至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注:新成立企业无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新成立企业指2023年01月后成立的企业。若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磋商申请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2024年01月后成立)提供情况说明);(2)磋商申请人提供2024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凭证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2024年01月后成立)提供情况说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截图保存);(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二)本项目特定的资质要求:无。(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磋商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三、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四、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3月10日至2025年03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进入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数字证书(CA)的办理详见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服务指南。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五、投标文件的上传:5.1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3月21日09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5.2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5.3递交方式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要求:网上递交: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5.4开标方式:本项目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取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方式进行开标。网上远程解密:远程解密须由投标人完成,投标人应在网上开标前按照《网上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方)》中对使用远程解密文件的电脑和网络环境的要求进行调试,确保投标文件解密过程顺利。六、开标时间及地点6.1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6.2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电子评标。七、发布媒介本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媒体转载的公告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8、其他补充事宜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供应商基于中标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九、联系人采购人: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宣传部地址:弥勒市联系人:张尹华联系电话:18788280219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弥勒市弥阳镇中山路和谐家园28-1号商铺三楼联系人:刘露露联系电话:182067971432025年03月10日第二部分磋商申请人须知1.磋商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2项目地点弥勒市3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4招标范围1.拆除部分:砖砌墙体5.24立方米;轻质隔墙25平方米,硅钙板天棚吊顶117平方米,全部拆除垃圾外运;2.装修部分:地面水泥砂浆修补55平方米、铺强化木地板259.2平方米;墙面轻钢龙骨或木龙骨、9mm厚防潮板基层、9.5mm石膏板面层666.4平方米,15mm厚实木烤漆板墙面175.69平方米,其他墙面刮腻子、刷乳胶漆各二遍;天棚轻钢龙骨或木龙骨、9mm厚防潮板基层、9.5mm石膏板面层282.6平方米;3.广告字体部分:8+3水晶字7961.79厘米,8mm亚克力UV字体134.69平方米,2cmmPVCuv字体231.48平方米,2cmPVC+3mm亚克力uv字体15.02平方米;4.安装部分:YJV-0.6/1KV-4*10mm2 282米,DN25mmPVC线管1665.6米,BV2.5mm2铜芯照明线723米,BV4mm2铜芯照明线2968米,BV6mm2铜芯照明线1306米,超五类线缆185米,15W筒灯103盏,LED(24W/4000K)灯带220米,30W轨道射灯138盏。(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5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6工期要求45日历天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磋商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国、地)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至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注:新成立企业无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新成立企业指2023年01月后成立的企业。若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磋商申请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2024年01月后成立)提供情况说明);(2)磋商申请人提供2024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凭证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2024年01月后成立)提供情况说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截图保存);(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二)本项目特定的资质要求:无。(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磋商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9报价方式及说明(1)报价方式:总价报价(2)报价说明:若有新增施工内容及单价以拦标价为组价基准,最终结算竣工结算造价以中标单位的优惠率下调。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1、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图计算工程量,仅作为投标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2、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3、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一个细目,需填入单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总额价中。4、本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和相应工作内容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为基础,在项目特征中有增加的条款,表示该项目中包含了该条款的工作内容;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范围内的工作,细目特征未描述完整的(例如: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等,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的),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有关细目的单价中。5、工程量清单中未尽描述,按施工验收规范执行。6、税金按10.08%计入。10磋商保证金额1、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仟陆佰元整(¥:8600.00元); 说明:根据《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本项目可以收取保证金17300.00元,为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磋商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8600.00元。2、磋商保证金递交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银行转账方式进行递交的,应当从磋商申请人银行存款基本账户转出,磋商申请单位在开标截止日期前将磋商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入已指定的账户,未交磋商保证金的单位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名称: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弥阳镇中山路和谐家园28-1号商铺三楼电话:0873-6181841开户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河分行银行账号:1080121000017263注意事项:(1)请磋商申请人在缴纳或转账时在备注栏内注明项目名称等便于识别的信息。(2)磋商保证金应在递交保证金截止日前缴纳,若未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无效,磋商申请人需将磋商保证金缴纳的银行凭证的扫描件放入响应文件的“磋商保证金”中。(3)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的有效期一致。请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汇出,否则否决其投标。3、磋商保证金的退取: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⑴已缴纳保证金,磋商申请人无故不参加投标或者出现不廉洁行为的;⑵磋商申请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⑶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1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磋商单位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2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13磋商预备会不召开,如有疑问请各磋商申请人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单位以书面答疑方式回复所有磋商申请人。14分包不允许15偏离不允许16构成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单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答疑书、补遗书或通知等。17.1磋商申请人要求澄清磋商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前5个工作日17.2磋商申请人确认收到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当天确认18磋商文件有效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后90天19响应文件份数本项目为电子标20是否允许递交备选磋商方案不允许21是否退还响应文件否22磋商响应文件提交的时间及方式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1日09时00分方式:网上提交,“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23磋商时间及地点磋商时间:2025年03月21日09时00分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电子评标24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25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应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供应商下载“政采云投标客户端”,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并生成加密的投标文件。 2、“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投标人对网 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 (CA)加密,需要在开标时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 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应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www.zcygov.com)上传至对应的项目,系统自动生成投 标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4、该投标文件制作要求如果与采购文件规定不一致,以此投标文件制作要求为准。5、“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及 CA 驱动下载网址: 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ca-front.3ddc8fbb.0.0.91c 6cff0db1311ec8cfbc9f613d302042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6.1成交公示招标人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招标单位将成交人的情况在本磋商项目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26.2重新招标除磋商须知正文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成交候选人,在磋商时间截止前响应磋商申请人少于三个的,招标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招标。26.3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阶段的规定,按磋商公告、磋商须知、磋商办法、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单位负责解释。26.4费用说明(1)参加本次磋商的磋商申请人在磋商期间发生的费用自理。(2)代理费支付说明: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全额承担,中标人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3)代理费收取标准:参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26.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磋商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本项目中小企业规模划分行业为:建筑业。26.6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26.7说明:本项目为电子标,若系统提示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IP地址、MAC地址、芯片序列号、硬盘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的其中一项一致,则视为无效投标。若因此导致该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则作废标处理。26.8履约担保及支付担保:双方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一、总则1.1.1.1.项目概况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1.2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见“磋商公告”。1.1.2.2.资金来源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1.3.3.招标范围3.1本项目招标范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4.4.合格的磋商单位(以下简称磋商申请人)4.1参加磋商的磋商申请人应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第八条要求。4.2参加磋商的磋商申请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招标货物及项目建设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招标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磋商申请人在磋商过程中若发现相关磋商申请人参加磋商的,可按本章“其他事项”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4.3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4.4符合上述条件的磋商申请人应承担磋商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1.1.5.5.磋商费用无论是否成交,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1.1.6.6.保密6.1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1.7.二、磋商文件1.磋商文件的组成要求提供的服务、磋商过程及合同条款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五部分,各部分的内容如下: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部分磋商申请人须知第三部分评审办法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2.现场踏勘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疑问2.1经招标单位同意,磋商申请人可自行组织对现场的踏勘,磋商申请人自行承担踏勘的责任、风险和费用,不得使招标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2.2磋商申请人对磋商文件和工程现场如有疑点要求招标单位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单位进行技术问题交流时,可用传真、信函等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磋商申请人就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任何内容请求澄清须在磋商前5个工作日进行。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投递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招标单位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磋商申请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磋商文件用答疑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答疑文件将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申请人均有约束力。3.2为磋商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按磋商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响应文件,并按规定提供磋商所需的证明文件,招标单位可酌情推迟竞争性磋商的日期,并将此变更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与竞争性磋商的磋商申请人。1.1.8.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1.9.1.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1.1磋商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在完全了解招标的内容、要求后,按照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编写响应文件。1.2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是指磋商申请人必须对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的承诺。1.1.10.2.响应文件构成2.1磋商申请人编写的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磋商申请人响应文件应按如下顺序编制。一、资格部分(一)磋商单位基本情况表1、基本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2)财务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4)依法纳税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特定的资质要求(1)资质证书(2)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声明函二、报价部分1.磋商函2.报价一览表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三、商务部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银行开户许可证及本项目保证金凭证4、承诺书5、廉洁磋商保证书6、磋商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四、技术部分1、工程质量承诺及保障2、工期承诺及保障3、施工进度计划4、施工组织设计5、业绩6、磋商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1.1.11.3.报价和报价货币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68958.48元(如磋商单位磋商第一轮报价或最终报价超过该控制价,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3.1磋商申请人须就“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3.2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磋商申请人将进行第二轮报价,第二轮报价为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磋商申请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3.3磋商申请人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报价。磋商小组认为磋商申请人的最低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磋商申请人的成交候选资格。3.4报价应本着合理的原则,招标人不保证报价最低者一定成交。3.5报价货币为人民币。1.1.12.4.有效期4.1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有效期内,磋商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4.2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申请人延长有效期。磋商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响应文件;磋商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磋商申请失效,但磋商申请人有权收回其保证金。1.1.13.5.保证金5.1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仟陆佰元整(¥:8600.00元)。说明:根据《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本项目可以收取保证金17300.00元,为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8600.00元。5.2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供应商使用保险/保函替代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5.3保证金递交方式:详见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5.4磋商保证金的退取: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注:成交磋商申请人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施工合同原件或扫描件一份)。5.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⑴已缴纳保证金,磋商申请人无故不参加投标或者出现不廉洁行为的;⑵磋商申请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⑶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5.5法律法规或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1.1.14.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1.15.1.响应文件1.1磋商申请人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提交响应文件。1.2磋商申请人应将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后上传。1.1.16.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2.1响应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2.2磋商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到“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2.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1.1.17.五、磋商与评审1.1.18.1.磋商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磋商,磋商申请人应按时参加。1.1.19.2.评审2.1评审由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招标人的评审代表和有关专家按相关规定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2.2评审,经磋商确定最终招标需求和通过初审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申请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3磋商小组按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1.1.20.3.评审过程的保密磋商开始后,直到授予磋商申请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审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成交建议等均不向磋商申请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磋商申请人在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1.1.21.4.项目终止情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终止:(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招标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招标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磋商申请人(即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申请人)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招标预算的磋商申请人不足3家的。注:在招标活动中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招标活动终止。1.1.22.六、成交结果1.1.23.1.成交磋商申请人的确定1.1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1.1.24.2.成交通知书2.1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1.1.25.3.签订合同3.1成交磋商申请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书的要求与招标人商定合同内容。3.2成交磋商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施工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磋商申请人后一位的成交候选磋商申请人签订施工合同,以此类推;或重新开展招标活动。拒绝签订施工合同的成交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招标活动。1.1.26.七、其他事项1.1.27.1.质疑和投诉1.1磋商申请人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或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提出质疑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同时还必须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和注明事实的确切来源。1.2磋商申请人提供的质疑书(如材料中有外文资料应同时附上中文译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质疑项目名称;(2)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质疑理由及事实依据;(4)质疑对象;(5)联系电话和地址;(6)质疑的日期;(7)质疑人签章。质疑书实行实名制,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1.3招标人或磋商申请人对成交磋商申请人提出质疑时,被质疑人应配合质疑处理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需要对举证材料须给予书面澄清回复和接受质询,其响应文件可公开的内容须接受任何形式的审查核实。1.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磋商申请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5投诉人必须首先经过质疑程序,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弥勒市监督管理部门投诉。1.1.28.2.实质性变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招标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招标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申请人。磋商申请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1.29.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1.30.4.解释权本磋商文件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编制,解释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1.1.31.八、工程量清单(另附)第三部分评审办法说明:1.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有权向磋商供应商澄清更正任何与评标有关的资料,磋商供应商务必在接到此类要求后,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对于无答复的磋商供应商,招标人有权拒绝其磋商。2.磋商中若遇特殊问题,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决定。2.评审标准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一资格审查资格要求磋商申请单位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第二章“磋商申请单位须知”第12项中任一项的,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进入评标程序上述资格性评审标准,磋商申请人须全部满足,否则为不合格的磋商申请人,不得进入符合性评审、技术部分评审和二次磋商报价。二符合性评审标准报价投标报价:不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工期要求:符合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5款规定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4款规定。商务1、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3、投标文件不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4、其他实质性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技术不存在以下其他无效情形:(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上述符合性评审标准,磋商申请人须全部满足,否则为不合格的磋商申请人,不得进入详细评审和磋商报价。三、详细评审标准(1)投标报价:满分10分。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上列公式计算;(统计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注: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磋商申请人需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技术部分:满分9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细则得分1工程质量承诺及保障(满分23分)磋商单位质量承诺达到磋商文件要求得基本分4分,有合理奖惩条件及承诺保障的按优、良好、一般排序,分档加分:优11—23分(不含11分);良好4—11分(不含4分);一般得基本分4分。4-232工期承诺及保障(满分12分)投标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工期≤45天)得基本分4分,有合理奖惩条件及保障措施按优、良好、一般排序,分档加分:优7—12分(不含7分);良好4—7分(不含4分);一般得基本分4分。4-123施工组织设计(满分50分)施工技术方案科学合理且能指导施工、有满足需要的施工程序及施工大纲得0~10分;无施工技术方案不得分。0-10有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且针对工程实际得 0~10分;无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不得分。0-10同时有网络施工进度计划表和网络横道图且合理得0~10分;无网络施工进度计划或网络施工进度计划错误不得分。0-10施工机械投入满足工程要求、搭配适当得0~10分,未作说明不得分。0-10项目管理人员满足工程要求、搭配适当得0~10分,未作说明不得分。0-104业 绩(满分5分)近三年有一项以上(含一项)本项目类似业绩的得1分,每多一项得1分,本项满分为5分。(以《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0-5四定标说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符合性评审的磋商申请人分别进行最终磋商报价,磋商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磋商承诺及最终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招标需求和通过初审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申请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按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1.评审方法磋商小组根据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在全部满足磋商文件初步评审要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磋商申请人中,经磋商确定最终招标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申请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申请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磋商申请人为成交候选磋商申请人的评审方法。2.磋商程序2.1资格性评审(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磋商申请人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详见“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2.2符合性评审(合格制);符合性评审标准: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初步评审标准前附表”。2.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通过符合性评审的磋商单位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单位平等的磋商机会;2.4供应商在磋商后根据磋商小组的磋商情况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2.5磋商小组经磋商确定最终招标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6推荐成交候选人(磋商小组将按综合评分表中规定的各项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各供应商的综合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3.综合评分标准满分100分,评分时不得采用插入法评分,评分分值保留两位小数。(1)报价部分评分(满分10分)(2)详细评分(满分90分)注:a、统计分数原则:计算算术平均分值为供应商的详细评审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b、最终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c、最后得分=报价部分评分+详细评分4.评审程序2.0.1.4.1初步评审4.1.1磋商小组依据本章第2.1项、第2.2项规定的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不再参与磋商。4.1.2磋商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磋商资格:(1)串通报价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不按磋商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1.3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5)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磋商申请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磋商申请人起约束作用。如果磋商申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申请将被拒绝并且其保证金也将被没收。2.0.2.4.2否决投标条款4.2.1总则本条所集中列示的否决投标条款,是本章“评标办法”的组成部分,是对第二章“磋商申请单位须知”和本章正文部分所规定的否决投标条款的总结和补充,如果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以本节的规定为准。4.2.2否决投标条款磋商申请单位或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否决投标处理:4.2.2.1有“磋商申请单位须知”第12项的任何一种情形的。4.2.2.2有串通投标行为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4.2.2.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4.2.2.4磋商申请单位工程量清单报价存在有重大漏项、缺项,且在投标书中没有明确的阐述和承诺的;4.2.2.5在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价格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磋商申请单位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4.2.2.6响应文件中不符合磋商申请单位须知前附表正文第26项响应文件的格式的;4.2.2.7响应文件中不符合磋商申请单位须知正文部分第27、28项文件的组成的;4.2.2.8响应文件中不符合磋商申请单位须知正文部分第36.1项原件审查的;4.2.2.9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2.2.10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4.2.2.11磋商申请单位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不一致的。4.2.2.1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评标委员会集体表决后认定,视作串通投标处理,并提请有关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4.2.2.13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2.0.3.4.3磋商、比较与评价4.3.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通过初审的单一磋商申请人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磋商申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折扣和其他信息。4.3.2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磋商申请人。但不得对涉及竞争的公平、公正性内容进行修改、变动。4.3.3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详细审查、评价和比较,磋商小组可要求对磋商申请人分别进行技术询问、澄清,有关要求和答复均现场进行。4.3.4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磋商申请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申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不接受磋商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4.3.5磋商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4.3.6磋商小组对磋商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磋商申请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磋商小组的要求。2.0.4.4.4评审结果磋商小组按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业主(甲方)。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项目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日期: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2.0.4.1.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2.0.4.2.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2.0.4.3.三、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2.0.4.4.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2.0.4.5.五、项目经理姓名:;职称:;身份证号:;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2.0.4.6.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2.0.4.7.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2.0.4.8.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2.0.4.9.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2.0.4.10.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0.4.11.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2.0.4.12.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2.0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2.0.1.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发包方和承包方一致同意本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书的“通用合同条款”适用(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条款内容详见(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合同条款部分”。2.0.2.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2.0.2.1.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招标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本合同通用合同条款;勘察文件、测量文件、设计文件和图纸、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最迟不得晚于〔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一次性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施工图(蓝图),并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逾期提供图纸、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工期按逾期提供图纸的天数顺延。工程竣工后,更具相关单位留存的需要,如增加图纸,费用由承包人,其余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2份;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施工图包含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按通用条款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专项施工方案(除约定外需施工方提供的资料由施工方提供);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开工通知载明开工日期前14天;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和电子版文件;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14天内审查完毕。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负责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及承包人文件。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14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未经发、承包人批准与工程无关的第三方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监理人员除外)。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建设用地规划红线为界。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建设用地场内道路,道路维护由承包人负责。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所有。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据实调整。2.0.2.2.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协调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工程价款洽商、索赔事项的处理,在监理人配合下处理合同变更的事项,发包人的所有文件经发包人代表签署并加盖发包人专用章后生效。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最迟于开工前7天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提供相应的水源点、电源点。承包人根据实际用量和价格(按投标预算价格)向相关部门缴纳水电费,并负责管护相应水电设备;承包人需配合并提供办理施工许可证所需的相关资料。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无。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无。2.0.2.3.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电子文档,必须满足相关单位存档要求。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4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必须满足相关单位存档要求。(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如有发生,双方协商处理。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代表承包人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项目经理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的行为后果,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的要求和通知等文件均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加盖承包人公章后递交发包人。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派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其他工程职务,且每个月的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4日历天,不够天数,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次·天的违约金。明确是2000元/次还是2000元/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3万元罚款,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按发包人要求立即整改,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天的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天的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3天提供(附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联系单)。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发现承包人派驻现场的人员与拟派、投标时不符,不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有权利要求承包人更换或增派相关人员,承包人应立即执行;拒不执行,发包人有权利对承包人按3.3.5条规定进行处罚,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的主要人员离开工地,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2万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项目禁止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无。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照管保修,无其他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2.0.2.4.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详见监理合同。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工程质量、进度、造价、施工安全、处理索赔(不包括索赔申请终止审核权)、保修等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权限,详见监理合同及实施细则。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对发包人或设计单位的建议权;(2)对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造价的监督权;(3)处于独立地位的组织协调权。2.0.2.5.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按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2.0.2.6.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云南省和红河州现行相关标准。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由承包人负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于开工前3天内完成编制。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达到现行相关标准。若文明不达标,自愿向发包人缴纳违约金10000元;竣工验收后十天内,做到料净场清,若因承包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工作,则发包人有权自行安排清理,发生费用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倍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2.0.2.7.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施工方案、组织机构和相应保证措施。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还应组织专家对此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评审。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7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书,经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并在当月25日前提供次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上述资料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认可。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上述资料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认可。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7天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承包人按相关要求或约定自行准备。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前7天内提供。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①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实影响施工进度;②重大设计变更而影响施工进度;③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④不可抗力。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天延期一天罚款5000元/天违约金,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减;若乙方无故停工累计达30天或一次性无故停工达5天,发包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额不超过签约合同价的5%。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①地质勘查过程中未发现的特殊岩层构造;②意外发现的地下管道;③异常的地下水位。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4小时内降雨量大于50mm的大暴雨;(2)风速达到8级台风灾害;(3)日气温超过38℃的高温大于5天。(4)日气温低于-20℃的严寒大于5天(5)一周内连续下雨48小时。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2.0.2.8.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由承包人自行采购(清单有环保要求的必须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所购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经监理验收后方可使用。对材料和建材制品,承包人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书、质量证书和产品材料清单,如需检测的还应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检测费由承包人承担,第三方检测除外),并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看样,书面认可后方可订货使用,以确保工程质量,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进口材料设备除提交以上条款要求资料外,还需要提交原产地证明、报相关单位、完税证明。(2)对设计和质量标准要求不符合的材料,发包人代表可拒绝验收,并由承包人按发包人代表要求的时间退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2.0.2.9.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符合试验要求。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特殊的、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应编制专项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监理人审查,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0.2.10.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重大设计变更项目以设计院出具并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设计变更通知书为准,其它变更项目以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承包人现场代表共同签证为准。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按相同项目单价认定。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2020版)》发布实施的通知(云建科[2022]15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建科函〔2019〕62号《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重新调整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税金综合税率的通知》、《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DBJ53/T582020)、《云南省市政工程计价标准》(DBJ53/T592020)、《云南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标准》(DBJ53/T602020)、《云南省建筑工程计价标准》(DBJ53/T612020)、《云南省通用安装工程计价标准》(DBJ53/T632020)、《云南省装配式市政工程计价标准》(DBJ53/T1102020)、《云南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工程计价标准》(DBJ53/T1112020)、《云南省绿色市政工程计价标准》(DBJ53/T1122020)、《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计量规范》(GB50854-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计量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计量规范》(GB50858-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调整定额人工费的通知》(云建科〔2023〕54号)等建设主管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以及云南省补充规定和现行计价相关的规章规程组价作为变更工程项目的价款(若设备材料价为投标书已有的设备材料价按投标价格,投标书没有的设备、材料价由发包人、监理人及造价咨询单位审核后确定),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按下列公式计算: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且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缺价的,由承包人根据变更工程资料、计价规范和计价依据、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以及通过市场调查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报发包人和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公司审核确认后调整。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报送的资料后7天内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报送的资料后7天内。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双方协商确定。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掌握使用,结算时与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各项调整价款、索赔、现场签证、设计变更费用相抵扣;结余部份归发包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发包人补足。2.0.2.11.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5%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10%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2.0.2.12.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市场风险费以及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各种成本。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及云南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执行。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月计量。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月计量。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承包人于每月25日前将合格月工程进度上报发包人及监理方,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审核确认后,以此作为进度款拨付的依据。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月提交。(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申请资料报送齐全,达到月度支付条件,款项支付金额经发包人审核通过之日起15日内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0.2.13.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逾期一天按¥5000元/天向承包人支付管理费用。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5天内。2.0.2.14.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60个工作日内(以接受最后一份结算资料开始起算)进行审批,结果并由双方核对完毕后,签订《结算协议书》。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12.4.1和双方签订的《结算协议书》规定执行。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4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颁发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28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申请签发后14天内。2.0.2.15.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工程结算审计金额的3%。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按工程结算造价的3%存入发包人指定银行账户。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4小时内。2.0.2.16.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执行相关规定。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给施工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给施工方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①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逾期一天按¥5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②若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一次性验收合格,除返工达到合格外,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至少10000元/次的违约金。③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或工程交付时间不符合规定的,要偿付误期违约金。在工程保修期内负责对工程保修,不负责保修的,相应比例保修金将不予退还。其它执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按相关规定承担全部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2.0.2.17.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9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2.0.2.18.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0.2.19.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红河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附件协议书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形式层数生产能力设备安装内容合同价格(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 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5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文件名称套数费用(元)质量移交时间责任人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产地制造年份额定功率(kW)生产能力备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名 称姓名职务职称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一、总部人员项目主管其他人员二、现场人员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造价管理质量管理材料管理计划管理安全管理其他人员附件8:履约担保(发包人名称):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9:预付款担保(发包人名称):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10:支付担保(承包人):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内。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四、代偿的安排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五、保证责任的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六、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七、争议解决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邮政编码:传真:年月日附件11:11-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专业工程名称工程内容金额小计:注: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仅供参考,最终以甲乙双方协商签订的合同为准。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响应文件招标编号:磋商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年月日一、资格部分2.0.3.(一)磋商单位基本情况表磋商单位全称主要业务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职 务磋商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 话传 真成 立 日 期现有职工人数资质等级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如有)单位组织机构简介:(部室划分、各部室人数、中高级职称等人员数) 组织机构框图附后磋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1、基本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详见附件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本项目特定的资质要求:无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格式自拟)注:以上材料根据磋商文件《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2条“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相关规定进行提供;2.0.4.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磋商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致:(招标人)本单位以(磋商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的资格,郑重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要求的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若在本次项目的磋商全过程中,被查实我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上述承诺不属实,或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属实或不满足磋商文件的要求,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参与磋商及成交资格,且我公司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磋商活动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特此声明。磋商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报价部分2.0.5.1.磋商函致:(招标人)根据你方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遵照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须知、合同条款、主要技术标准、要求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针对该项目的磋商总价为:(大写)(小写元)。并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磋商单位(磋商单位名称),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全套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组建本项目的项目工作组,保证按文件规定的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并提供相应的服务。3、我方同意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文件的磋商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第22条规定的竞争性磋商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成交,我方将受此约束。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成交通知和本磋商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5、我方保证我方提供的成果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并确保成果通过相关部门验收。6、其他补充说明:(补充说明事项)与本次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磋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2.0.62.0.7.2.报价一览表(第一轮报价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磋商单位名称磋商总报价(元)大写: 小写: 计划工期质量承诺磋商保证金(元)备注磋商单位:(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年月日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三、商务部分2.0.8.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磋商申请人名称:单位性质: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磋商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磋商单位:(盖单位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包括正反面2.0.9.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本授权书声明:(磋商申请人全称)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本公司合法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亲自出席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招标编号:的磋商。代理人在本项目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磋商单位:(全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签章)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年月日附:委托代理人详细地址:电话: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包括正反面3、银行开户许可证及本项目保证金凭证(提供开户许可证及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4、承诺书本单位参与项目的磋商单位,现作如下承诺: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有效、合法。2、不与其他磋商单位串通投标,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磋商单位的合法权益。3、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4、不向招标人、磋商小组、监督人员贿赂。5、不扰乱磋商活动正常秩序。6、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7、如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如出现上述行为,本磋商单位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磋商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2.0.10.5、廉洁磋商保证书致:(招标人名称):为了积极配合贵单位进行的(项目名称)的磋商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磋商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有关廉洁要求,特向贵单位承诺如下事项: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2.主动了解招标人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招标人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4.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不隐瞒本单位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5.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招标人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人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6.不向招标人涉及招标的部门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7.不向招标人员的配偶、子女分包此次招标项目。8.不向招标人涉及招标的部门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10.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受取消投标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磋商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6、磋商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若有则提供,格式自拟)四、技术部分1、工程质量承诺及保障(自拟格式并阐述)磋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2、工期承诺及保障(自拟格式并阐述)磋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3、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技术方案(2)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3)网络施工进度计划表和网络横道图(4)施工机械投入(5)项目管理人员1)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在本项目拟任职务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磋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2)人员简历表(格式自拟,并附有关证件资料)4、业绩序号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范围合同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时间备注磋商单位:(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若有则提供近三年在资质等级承包工程范围内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不作为废标依据)5、磋商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内容、格式自拟)
F-15-1: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安装部分
标段: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
第1页 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备 注
综合
单价
合价
其中
人工费
机械费
暂估价
定额
人工费
规费
1
030411001001
配管
1.名称:塑料管
2.材质:PVC
3.规格:DN25mm
4.配置形式:暗配
m
1665.6
2
030411004001
配线
1.名称:管内穿线
2.配线形式:照明线路
3.型号:BV2.5mm2
4.材质:铜芯
m
723
3
030411004002
配线
1.名称:管内穿线
2.配线形式:照明线路
3.型号:BV4mm2
4.材质:铜芯
m
2968
4
030411004003
配线
1.名称:管内穿线
2.配线形式:动力线路
3.型号:BV6mm2
4.材质:铜芯
m
1306
5
030408001001
电力电缆
1.名称: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2.型号:YJV-0.6/1KV-4*10mm2
3.材质:铜芯
4.敷设方式、部位:管道敷设
5.电压等级(kV):1KV
m
282.6
6
030411004004
配线
1.名称:管内穿线
2.配线形式:弱电电缆
3.型号:超五类线缆
m
185
本页小计
注:1.本表为分部分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通用表式,使用时表头名称可简化为其中一类的计价表;
2.工程招投标时“暂估价”按招标文件指定价格计入,竣工结算时以合同双方确认价格替换计入综合单价内;
3.本表中“暂估价”为材料、设备暂估价。
F-15-1: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安装部分
标段: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
第2页 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备 注
综合
单价
合价
其中
人工费
机械费
暂估价
定额
人工费
规费
7
030412004001
装饰灯
1.名称:筒灯
2.型号:15W
3.安装形式:嵌入式
套
103
8
030412004002
装饰灯
1.名称:灯带
2.型号:LED灯带20mm、24W/4000K
3.安装形式:嵌入式
m
220
9
030412004003
装饰灯
1.名称:轨道射灯
2.型号:博尓美辊道灯30W
3.安装形式:嵌入式
套
138
10
030404035001
插座
1.名称:五孔插座
2.材质:PVC
3.规格:250V 10A
4.安装方式:嵌入式
个
12
11
030411006001
接线盒
1.名称:接线盒
2.材质:PVC
3.规格:86型
4.安装形式:暗装
个
241
12
030411006002
接线盒
1.名称:开关盒
2.材质:PVC
3.规格:86型
4.安装形式:暗装
个
12
13
030404017001
配电箱
1.名称:配电箱
2.型号:总配电箱
3.安装方式:嵌入式
台
1
14
030404017002
配电箱
1.名称:配电箱
2.型号:照明配电箱
3.安装方式:嵌入式
台
1
本页小计
注:1.本表为分部分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通用表式,使用时表头名称可简化为其中一类的计价表;
2.工程招投标时“暂估价”按招标文件指定价格计入,竣工结算时以合同双方确认价格替换计入综合单价内;
3.本表中“暂估价”为材料、设备暂估价。
F-15-1: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安装部分
标段: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
第3页 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备 注
综合
单价
合价
其中
人工费
机械费
暂估价
定额
人工费
规费
15
030404017003
配电箱
1.名称:弱电箱
2.型号:弱配电箱
3.安装方式:嵌入式
台
1
本页小计
合计
注:1.本表为分部分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通用表式,使用时表头名称可简化为其中一类的计价表;
2.工程招投标时“暂估价”按招标文件指定价格计入,竣工结算时以合同双方确认价格替换计入综合单价内;
3.本表中“暂估价”为材料、设备暂估价。
F-15-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安装部分
标段: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备注
综合
单价
合价
其中
人工费
机械费
暂估价
定额
人工费
规费
1
031301017001
脚手架搭拆
项
1
本页小计
合计
注:1.本表为分部分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通用表式,使用时表头名称可简化为其中一类的计价表;
2.工程招投标时“暂估价”按招标文件指定价格计入,竣工结算时以合同双方确认价格替换计入综合单价内;
3.本表中“暂估价”为材料、设备暂估价。
F-19: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安装部分
标段: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
金额
(元)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
(元)
备注
1
绿色施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1
031302001001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
6.69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1.2
031302001002
临时设施费
1.59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1.3
03B001
绿色施工措施费
1.33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2
03130200500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2.47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3
031302002001
夜间施工增加费
0.3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4
031301009001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0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5
03B002
压缩工期增加费
0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6
03B003
行车、 行人干扰增加费
0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7
031302006001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0
8
03B004
其他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
0
合 计
注:1.“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在计价时需列出具体费用名称;
2.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调整费率和金额。
F-2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安装部分
标段: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详见明细表F-21
2
暂估价
2.1
材料(设备)暂估价
详见明细表F-22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详见明细表F-23
2.3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
详见明细表F-24
3
计日工
详见明细表F-25
4
总承包服务费
详见明细表F-26
5
索赔与现场签证
-
详见明细表F-27
6
优质工程增加费
7
提前竣工增加费
8
人工费调整
9
机械燃料动力费价差
合 计
—
注:1.工程结算时第1.1项、第1.2项分别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计价表内计列;
2.工程结算时第2.3项在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计价表内计列;
3.材料(设备)暂估单价进人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4.索赔现现场签字在工程结算期计列。
F-21: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安装部分
标段: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暂定金额(元)
备注
1
合 计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2.工程结算时序号第1项、第2项分别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计价表内计列。
F-2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工程名称:安装部分
标段: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暂估(元)
确认(元)
差额±(元)
备注
暂估
确认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合计
注:1.此表“暂估单价”由招标人填写,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设备拟用在哪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设备计人相应的工程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2.本表中“确认”栏在工程各结算期内按合同双方确认值计列。
F-25:计日工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安装部分
标段: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实际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暂定
实际
一
人工
1
人工小计
二
材料
1
材料小计
三
施工机械
1
施工机械小计
总 计
注:1.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招标报价时,单价由招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招标总价中;
2.工程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且本表与表F-28计列内容不得重复计价。
F-26: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安装部分
标段: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价值(元)
服务内容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1
发包人单独发包专业工程
1.1
1.2
2
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
2.1
2.2
合 计
-
-
-
注:1.此表项目名称、项目价值、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报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2.工程结算时本表各项价值(或计费基础)是否调整由合同双方商定。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安装部分
标段: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计算费率(%)
金额(元)
1
其他规费
工伤保险费+环境保护税+工程排污费
1.1
工伤保险费
分部分项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定额人工费
0.5
1.2
环境保护税
1.3
工程排污费
2
税金
税前工程造价
10.08
合 计
主要材料价格表
工程名称:安装部分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产地
厂家
1
2501002102@1
筒灯
15W
套
2
2501002102@2
LED灯带20mm、24W/4000K
套
3
2501002102@3
轨道射灯
套
4
2803005200@1
绝缘电线
BV2.5mm2
m
5
2803005200@2
绝缘电线
BV4mm2
m
6
2803005200@3
绝缘电线
BV6mm2
m
7
2811002100@1
电力电缆
YJV4*10mm2
m
8
2825002100@1
超五类线缆
m
9
2906999100@1
刚性阻燃管
DN25
m
F-15-1: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装修工程部分
标段: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
第1页 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备 注
综合
单价
合价
其中
人工费
机械费
暂估价
定额
人工费
规费
拆除部分
1
011601001001
砖砌体拆除
1.砌体名称:红砖墙拆除
2.厚度:240mm
m3
5.24
2
011609002001
隔断隔墙拆除
轻质隔墙
m2
25
3
011606003001
天棚面龙骨及饰面拆除
顶面原有硅钙板含轻钢龙骨拆除
m2
177
4
01B001
拆除垃圾搬运
人工由楼上搬运至楼下集中堆放点
m3
80
5
010103002001
余方弃置(垃圾外运)
1.由垃圾车外运倾倒至垃圾场,垃圾车容量5立方米/车
2.按弥勒当地价格综合考虑
车
16
土建装修部分
6
011101001001
水泥砂浆楼地面
地面宽50-60mm、厚20mm槽1:2水泥砂浆修补
m2
55
7
011201001001
墙面一般抹灰
墙面宽150mm、厚20mm槽1:2水泥砂浆修补
m2
8.25
8
011104002001
竹、木(复合)地板
1.2mm厚防潮垫
2.强化木地板:表面耐磨4000~4500转,基材密度800以上
m2
259.2
9
011207001001
墙面装饰板(石膏板)
1.龙骨:轻钢龙骨,间距400mm*600mm
2.基层:9mm厚防潮板
3.面层:9.5mm厚石膏板
m2
265.4
本页小计
注:1.本表为分部分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通用表式,使用时表头名称可简化为其中一类的计价表;
2.工程招投标时“暂估价”按招标文件指定价格计入,竣工结算时以合同双方确认价格替换计入综合单价内;
3.本表中“暂估价”为材料、设备暂估价。
F-15-1: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装修工程部分
标段: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
第2页 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备 注
综合
单价
合价
其中
人工费
机械费
暂估价
定额
人工费
规费
10
011207001002
墙面装饰板(石膏板)
1.龙骨:30*40木龙骨,间距400mm*600mm
2.基层:9mm厚防潮板
3.面层:9.5mm厚石膏板
m2
401
11
011207001003
墙面装饰板(实木烤漆板)
15mm厚实木多层烤漆板
m2
175.69
12
011302001001
吊顶天棚
1.龙骨:轻钢龙骨,间距400mm*600mm
2.基层:9mm厚防潮板
3.面层:9.5mm厚石膏板
m2
282.6
13
011207001004
窗子贴膜
黑胶车膜厚0.1毫米
m2
140
14
011406003001
满刮腻子
墙面刮腻子粉两遍、打磨
m2
995
15
01B002
贴阳角线
3cm宽PVC阳角条
m
215
16
011407001001
墙面喷刷涂料(乳胶漆)
滚涂乳胶漆两遍,质感均衡,不透底,无明显色差,对水比例20%以内,不掉粉,可擦洗
m2
995
17
010903001001
墙面卷材防水
零星修补防水:双组份聚胺脂注浆料防水层
m2
65
广告字体部分
18
01B003
8+3水晶字(按长边计算)
1.按字最长边长度计算
cm
7961.79
19
01B004
8mm亚克力UV字体
1.按最长边面积计算
m2
134.69
20
01B005
2cmmPVCuv字体
1.按最长边面积计算
m2
231.48
本页小计
注:1.本表为分部分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通用表式,使用时表头名称可简化为其中一类的计价表;
2.工程招投标时“暂估价”按招标文件指定价格计入,竣工结算时以合同双方确认价格替换计入综合单价内;
3.本表中“暂估价”为材料、设备暂估价。
F-15-1: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装修工程部分
标段: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
第3页 共3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
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备 注
综合
单价
合价
其中
人工费
机械费
暂估价
定额
人工费
规费
21
01B006
2cmPVC+3mm亚克力uv字体
1.按最长边面积计算
m2
15.02
本页小计
合计
注:1.本表为分部分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通用表式,使用时表头名称可简化为其中一类的计价表;
2.工程招投标时“暂估价”按招标文件指定价格计入,竣工结算时以合同双方确认价格替换计入综合单价内;
3.本表中“暂估价”为材料、设备暂估价。
F-15-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装修工程部分
标段: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
第1页 共1页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备注
综合
单价
合价
其中
人工费
机械费
暂估价
定额
人工费
规费
本页小计
合计
注:1.本表为分部分项和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及计价表通用表式,使用时表头名称可简化为其中一类的计价表;
2.工程招投标时“暂估价”按招标文件指定价格计入,竣工结算时以合同双方确认价格替换计入综合单价内;
3.本表中“暂估价”为材料、设备暂估价。
F-19: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装修工程部分
标段: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费率
(%)
金额
(元)
调整费率
(%)
调整后金额
(元)
备注
1
绿色施工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
1.1
011707001001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
5.12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1.2
011707001002
临时设施费
2.76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1.3
01B001
绿色施工措施费
5.94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2
01170700500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
3.72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3
011707002001
夜间施工增加费
0.5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4
01B002
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
0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5
01B003
压缩工期增加费
0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6
01B004
行车、 行人干扰增加费
0
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
7
011707007001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0
8
01B005
其他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
0
合 计
注:1.“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在计价时需列出具体费用名称;
2.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调整费率和金额。
F-20: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装修工程部分
标段: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金额(元)
结算金额(元)
备注
1
暂列金额
5000
详见明细表F-21
2
暂估价
2.1
材料(设备)暂估价
详见明细表F-22
2.2
专业工程暂估价
详见明细表F-23
2.3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
详见明细表F-24
3
计日工
详见明细表F-25
4
总承包服务费
详见明细表F-26
5
索赔与现场签证
-
详见明细表F-27
6
优质工程增加费
7
提前竣工增加费
8
人工费调整
9
机械燃料动力费价差
合 计
—
注:1.工程结算时第1.1项、第1.2项分别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计价表内计列;
2.工程结算时第2.3项在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计价表内计列;
3.材料(设备)暂估单价进人清单项目综合单价;
4.索赔现现场签字在工程结算期计列。
F-21:暂列金额明细表
工程名称:装修工程部分
标段: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暂定金额(元)
备注
1
方管钢梯2个
项
5000
合 计
5000
—
注:1.此表由招标人填写,如不能详列,也可只列暂定金额总额,投标人应将上述暂列金额计入投标总价中;
2.工程结算时序号第1项、第2项分别在施工组织措施项目和其他项目计价表内计列。
F-22: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
工程名称:装修工程部分
标段: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材料(工程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暂估(元)
确认(元)
差额±(元)
备注
暂估
确认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单价
合价
合计
注:1.此表“暂估单价”由招标人填写,并在备注栏说明暂估价的材料、设备拟用在哪些清单项目上,投标人应将上述材料、设备计人相应的工程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中;
2.本表中“确认”栏在工程各结算期内按合同双方确认值计列。
F-25:计日工表
单位(专业)工程名称:装修工程部分
标段: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实际数量
综合单价(元)
合价(元)
暂定
实际
一
人工
1
人工小计
二
材料
1
材料小计
三
施工机械
1
施工机械小计
总 计
注:1.此表项目名称、暂定数量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单价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招标报价时,单价由招标人自主报价,按暂定数量计算合价计入招标总价中;
2.工程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数量计算合价,且本表与表F-28计列内容不得重复计价。
F-26: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
工程名称:装修工程部分
标段: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价值(元)
服务内容
计算基础
费率(%)
金额(元)
1
发包人单独发包专业工程
1.1
1.2
2
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
2.1
2.2
合 计
-
-
-
注:1.此表项目名称、项目价值、服务内容由招标人填写,编制招标控制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招标人按有关计价规定确定;投标报价时,费率及金额由投标人自主报价,计入投标总价中;
2.工程结算时本表各项价值(或计费基础)是否调整由合同双方商定。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装修工程部分
标段: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计算费率(%)
金额(元)
1
其他规费
工伤保险费+环境保护税+工程排污费
1.1
工伤保险费
分部分项定额人工费+单价措施定额人工费
0.5
1.2
环境保护税
1.3
工程排污费
2
税金
税前工程造价
10.08
合 计
主要材料价格表
工程名称:装修工程部分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等特殊要求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产地
厂家
1
0505001102@1
防潮板
δ9
m2
2
0505004104@1
防潮板
δ9
m2
3
0723002100
复合木地板
m2
4
0901003100@1
纸面石膏板
9.5mm
m2
5
0901003100@2
纸面石膏板
9.5mm
m2
6
0931002100@1
黑胶车膜厚0.1毫米
m2
7
1001012103
镀锌轻钢龙骨
75×40
m
8
1001012104
镀锌轻钢龙骨
75×50
m
9
1013503103
轻钢龙骨不上人型
(平面)400×600
m2
10
1245998101@1
实木多层烤漆板
m2
11
1315009101
成品腻子粉
内墙用
kg
F-1: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
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单位盖章)
造价咨询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F-2: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
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
工程
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 标 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单位盖章)
(签字或盖章)
造价咨询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人:
(单位资质专用章)
(签字或盖章)
编 制 人:
复 核 人:
(造价人员签字盖专用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盖专用章)
编 制 时 间:
年 月 日
复 核 时 间:
年 月 日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招标的工程
招标控制价公布表
工程名称: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
时间:2025年3月6日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小写
大写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751798.98
柒拾伍万壹仟柒佰玖拾捌元玖角捌分
2
措施项目费
18825.46
壹万捌仟捌佰贰拾伍元肆角陆分
2.1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费和临时设施费的合计
8478.31
捌仟肆佰柒拾捌元叁角壹分
2.2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大型机械设备基础费、脚手架工程费、模板工程费、垂直运输费、超高增加费、排水降水费的合计
1257.33
壹仟贰佰伍拾柒元叁角叁分
2.3
其他措施项目费
9089.82
玖仟零捌拾玖元捌角贰分
3
其他项目费
18233.42
壹万捌仟贰佰叁拾叁元肆角贰分
4
其他规费
530.29
伍佰叁拾元贰角玖分
5
税金
79570.33
柒万玖仟伍佰柒拾元叁角叁分
6
其他
0.00
零元整
7
招标控制价总价
868958.48
捌拾陆万捌仟玖佰伍拾捌元肆角捌分
7.1
其中
人工费合计
127257.47
壹拾贰万柒仟贰佰伍拾柒元肆角柒分
人工占比(%)
14.64
编制单位: (公章) 招标人:(公章)
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注册章):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一、工程名称: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二、建设单位:中国共产党弥勒市委员会宣传部三、工程概况弥勒市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项目,建设内容:1.拆除部分:砖砌墙体5.24立方米;轻质隔墙25平方米,硅钙板天棚吊顶117平方米,全部拆除垃圾外运;2.装修部分:地面水泥砂浆修补55平方米、铺强化木地板259.2平方米;墙面轻钢龙骨或木龙骨、9mm厚防潮板基层、9.5mm石膏板面层666.4平方米,15mm厚实木烤漆板墙面175.69平方米,其他墙面刮腻子、刷乳胶漆各二遍;天棚轻钢龙骨或木龙骨、9mm厚防潮板基层、9.5mm石膏板面层282.6平方米;3.广告字体部分:8+3水晶字7961.79厘米,8mm亚克力UV字体134.69平方米,2cmmPVCuv字体231.48平方米,2cmPVC+3mm亚克力uv字体15.02平方米;4.安装部分:YJV-0.6/1KV-4*10mm2282米,DN25mmPVC线管1665.6米,BV2.5mm2铜芯照明线723米,BV4mm2铜芯照明线2968米,BV6mm2铜芯照明线1306米,超五类线缆185米,15W筒灯103盏,LED(24W/4000K)灯带220米,30W轨道射灯138盏。四、工程量编制说明(一)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根据建设单位提供施工图计算工程量,仅作为投标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三)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的每一个细目,需填入单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总额价中。(四)本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和相应工作内容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为基础,在项目特征中有增加的条款,表示该项目中包含了该条款的工作内容;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范围内的工作,细目特征未描述完整的(例如:对作业和材料的一般说明或规定等,未重复写入工程量清单内的),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有关细目的单价中。(五)工程量清单中未尽描述,按施工验收规范执行。五、其他说明1.税金按10.08%计入;2.制作安装钢梯2个暂列金额5000元。编制单位:云南本尼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3月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意识形态实训阵地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