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耗材及电脑配件 打印耗材招标公告(许昌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20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打印耗材及电脑配件定点采购项目。

(二)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打印耗材、电脑配件,并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且为全新、未使用过的正品。

2.供应商应提供及时、准确的配送服务,确保商品在约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

3.对于需要安装或调试的打印耗材、电脑配件,供应商应提供现场安装、调试服务。供应商应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包括商品退换货、维修、技术咨询等。

4.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打印耗材、电脑配件的销售和服务或意思与之相近的表述)。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需按照询价报价表中列明的打印耗材及电脑配件名称、规格等要求,提供报价。

四、报价文件编制

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承诺书及询价报价表(按附件格式填写)。

3.上述报价文件需以A4纸大小装订,一式两份,密封在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上加盖公章。

五、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时间:2025年3月12日上午9:00之前,逾期不再接收。

2.地点:市委市政府综合楼办公区8112室。

六、询价程序

1.询价时间:2025年3月12日上午9:00,如遇特殊情况,适当延期。

2.询价方式:首先对报价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如最低报价相同,则由最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取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3.参加询价人员由采购单位三人以上单数和监督人员一人组成。

4.报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单位有权予以废止:

4.1报价文件未密封及未加盖公章的;

4.2报价方营业范围不符合项目资格范围要求的;

4.3报价文件逾期送达的;

4.4报价文件中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未签字盖章的;

4.5参加报价单位少于三家的;

4.6未按报价文件编制要求编制的。

5.废止的报价文件不予退还,由采购单位存档。

6.询价结束后,我中心将对询价结果进行公示。

七、成交通知书

询价结束1日内向成交单位发放成交通知书。

八、签订合同

1.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1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合同以询价文件为依据,不得擅自更改询价文件需求。

2.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的,取消其成交资格,在符合条件的剩余供应商中,按照询价报告排名顺序顺延选取第二名为成交供应商并重新发放成交通知书。

采购单位:

许昌市市直机关后勤保障中心

2025年3月6日

附件1:承诺书(2).wps

附件2:报价单(2).wps

附件1:承诺书(2).wps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打印耗材及电脑配件 打印耗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