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 食堂餐盘 食堂小碗 食堂筷子 食堂大碗 不锈钢小调羹 食堂设备设施 食堂切肉机招标公告(施秉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2025)
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概况 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03月28日 13时2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52262320250001CK
项目名称: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20250306007
预算金额(元):4999500.00元
最高限价(元):4999500元
采购需求: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标项
标项名称: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数量:批
预算金额(元):4999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4或者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新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5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盖电子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7日 23时59分至 2025年03月28日 13时20分
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售价:0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8日 13时20分00秒
投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8日 13时20分
开标地点: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 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入库注册(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 3、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的限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施秉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城关镇鼓楼街教育和科技局办公楼
项目联系人:胡明钟
项目联系方式:1878515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贵州东南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永丰东路30号黔龙居一单元401
项目联系人:文顺锋
项目联系方式:13688551215
文件预览:
招标文件正文.pdf
交易公告.pdf
项目概况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03月28日13时2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262320250001CK,:项目名称: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项目序列号ZFCG20250306007,:预算金额(元):4999500.00元最高限价(元)4999500元,:采购需求: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标项标项名称: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数量批:预算金额(元):4999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备注:合同履约期限1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者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新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盖电子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3月07日23时59分至2025年03月28日13时20分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8日13时20分00秒投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8日13时20分开标地点: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入库注册(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3、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的限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施秉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城关镇鼓楼街教育和科技局办公楼项目联系人:胡明钟项目联系方式:18785157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东南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永丰东路30号黔龙居一单元401项目联系人:文顺锋项目联系方式:13688551215项目概况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03月28日13时2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262320250001CK,:项目名称: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项目序列号ZFCG20250306007,:预算金额(元):4999500.00元最高限价(元)4999500元,:采购需求: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标项标项名称: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数量批:预算金额(元):4999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备注:合同履约期限1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者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新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盖电子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3月07日23时59分至2025年03月28日13时20分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8日13时20分00秒投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8日13时20分开标地点: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入库注册(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3、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的限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施秉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城关镇鼓楼街教育和科技局办公楼项目联系人:胡明钟项目联系方式:18785157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东南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永丰东路30号黔龙居一单元401项目联系人:文顺锋项目联系方式:13688551215项目概况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03月28日13时2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262320250001CK,:项目名称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项目序列号ZFCG20250306007,:预算金额(元)4999500.00元,:最高限价(元)4999500元,:采购需求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标项标项名称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数量批:预算金额(元)4999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备注:合同履约期限1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者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新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盖电子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3月07日23时59分至2025年03月28日13时20分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8日13时20分00秒投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8日13时20分开标地点: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入库注册(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3、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的限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施秉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城关镇鼓楼街教育和科技局办公楼项目联系人:胡明钟项目联系方式:18785157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东南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永丰东路30号黔龙居一单元401项目联系人:文顺锋项目联系方式:13688551215项目概况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北京时间2025年03月28日13时2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262320250001CK,:项目名称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项目序列号ZFCG20250306007,:预算金额(元)4999500.00元,:最高限价(元)4999500元,:采购需求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标项标项名称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数量批:预算金额(元)49995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备注:合同履约期限1年: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者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新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盖电子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03月07日23时59分至2025年03月28日13时20分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方式: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售价: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8日13时20分00秒投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8日13时20分开标地点:黔东南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文件。注册入库需知:尚未注册入库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入库注册(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8685617),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获取文件,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获取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文件。3、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不受公告发布时间“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的限制。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施秉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城关镇鼓楼街教育和科技局办公楼项目联系人:胡明钟项目联系方式:187851572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贵州东南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永丰东路30号黔龙居一单元401项目联系人:文顺锋项目联系方式:13688551215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项目招标文件(2025-03-07)项目名称: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类别:货物项目编号:P52262320250001CK001采购人:施秉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城关镇鼓楼街详细地址:教育和科技局办公楼联系人:胡明钟联系电话:1878515722代理机构:贵州东南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永丰东路30号黔龙居一单元401联系人:文顺锋联系电话:13688551215目录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第二节货物要求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清单第二节商务要求第三节阐述、演示、样品展示第四节图纸附件(如有)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一节评标办法第二节评分标准第三节废标条款(针对整个项目/品目)第四节无效标条款(针对单个供应商)第二部分通用部分第四章政府采购程序第一节发布采购公告第二节获取采购文件第三节交纳投标保证金第四节递交投标文件第五节开标及资格审查第六节评标第七节发布中标公告第八节质疑投诉第九节支付代理服务费第十节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第十一节退还投标保证金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一节主要条款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编制规范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一节编制要求1.1第二节投标文件范本第一部分专用部分第一章投标邀请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采购标的)招标项目欢迎潜在投标人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3-2813:20(北京时间)前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递交投标文件。第一节采购项目概述一、项目概述本项目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施秉县国有企业采购计划备案表批准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采购人为:施秉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贵州东南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资金来源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大写)肆佰玖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4999500.00元)。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大写)肆佰玖拾玖万玖仟伍佰元整(¥4999500.00元)。本项目按(☑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固定价□多种报价)进行投标报价。()计价单位(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三、采购合同管理:1.是否允许分包:□是☑否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包含: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等内容)、金额或者比例:文本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否,具体内容为:特别提示:如采购项目或品目涉及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遵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规定。五、采购文件解释权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六、采购人名称:施秉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施秉县城关镇鼓楼街教育和科技局办公楼联系人:胡明钟联系电话:1878515722电子邮件:七、代理机构名称:贵州东南建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贵州省黔东南州永丰东路30号黔龙居一单元401联系人:文顺锋联系电话:13688551215电子邮件:八、监督部门监督部门:施秉县财政局监督电话:0855-42241065详细地址:贵州省施秉县文化街90号注意:1.获取采购文件前,尚未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注册登记的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用户注册”进入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业务办理指南→数字证书办理→企业(其他组织)信息入库办理等相关操作指南”,信息入库咨询电话0855-8685619),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工具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softtypecode=03(注:使用实体数字证书(CA)的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贵州省版)”,使用贵州交易通(无介质CA)的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黔东南交易通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锁)进行上传操作,且取得成功提示。投标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供应商上传及撤回投标文件入口)。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有阐述、演示与样品递交要求的按照其要求响应),于开标时间前使用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序列号相同的CA锁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项目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上传投标文件后进行CA锁续费,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续费后的CA锁重新生成投标文件并重新上传)。第二节货物要求一、货物范围本项目采购的货物来源范围要求为中国境内合法生产商、经销商提供的提供的货物二、货物须满足的规范、标准本项目执行的规范或标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第三节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4或者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新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体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扫描件盖电子公章);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二章采购清单、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第一节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施秉县第二高级中学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清单序号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单位(所/个/平方米/台/间/张/栋)数量采购内容/规格尺寸1食堂餐盘个2600按照用餐人数1300人的规模筹备,已配有700人餐具,需再配1300人餐具。交委托消毒公司清洗消毒,餐盘、汤碗、小调羹按1:4配置,粉碗按1:2配置,筷子按1:2配置,大碗直径18cm,小碗直径10cm不锈钢材质,筷子要求竹筷,餐盘、小调羹均为不锈钢材质,餐盘:食品级304不锈钢餐盘(含汤碗.勺.筷子),8两材质为,深度4.6公分以上。2食堂小碗(汤碗)个26003食堂筷子双40004食堂大碗(粉碗)个26005不锈钢小调羹把26006食堂设备设施食堂切肉机2台台2全自动鸡鸭鹅切块机切肉机一台重量220v/380v,尺寸1000*600*900mm、电机功率:220/380.35/1.5,生产功能600-750KG/H,多功能绞肉机一台规格:560*370*730结构紧凑,造型美观,效率高,容易清洁和保养,安全卫生,不锈钢外壳、耐用美观,铜线电机、性能稳定、高效省电。占地少、重量轻、移动方便。结构先进,利用电机正逆转切换功能。电压220V,功率:1.1KW7清洗去皮一体机台1土豆80型去皮带盖400公斤/小时,590*600*1050工作效率高8油水分离蒸包炉台2油水分离蒸包炉三相电380V9蒸饭柜台1蒸饭柜(定时)32盘适用人数800人,材质不锈钢10食堂电炒锅台3大电炒锅2台口径1.2米,小电炒锅1台口径1米,功率20kw,电压:三相电380v11六门冰柜台1六门冰柜全钢全铜,1880*750*1950容积:1300L,产品具有3C认证证书,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产品强制性认证试验报告等。微电脑控温系统,防霉抑菌技术,数字控温系统,液晶数字清晰显示温度,配置高能效比的强劲压缩机,可拆卸式门封条,全钢门把手,长盘管,脚轮可互换,整体发泡,密度更高,制冷剂134a,冷藏:-5°C~5°C,冷冻:一15°C,电压:220V,功率:350W12商用电磁电汤炉台2商用双头电汤炉2台,配4个汤桶。13开水器+底座个1不锈钢材质,功率18Kw,480*400*800应同步控制,电脑程序多点水检测、电子温度感专业电磁阀电极水位分层步进水、分层步加热技术,层步加热技术密封分隔式底部进水精密温度检定,避免混合快速加热提高有效容积出水量,免混合快速加热提高有效容积出水量聚胺脂发泡保温,保证出水温度,持续使用时节省30%用电量,专业水龙头,缺水、超温保护干烧过流保护。电压:380V,功率:9kw14保温桶(饭桶)个4口径60,深度60.不锈钢材质15汤桶个42个口径50、深度50,2个口径60、深度60。不锈钢材质16售饭保温台台45位盒的,不锈钢材质,1800*700*800板材:优质不锈钢板,201不锈钢方通。产品主要由不锈钢加热槽、电热控制系统、支架及可调脚、不锈钢菜盆组成,颜色要求不锈钢本色,面板、加热水槽采用磨砂不锈钢板制作,围板及控制面板采用不锈钢板制作;立脚采用201材质的φ38方通管制作,横通、脚架采用不锈钢板制作,不锈钢可调脚;总功率2KW/220V,拉门全封闭式。17打菜盒个30食堂专用打菜盒(份数盆)长53、宽33、深15,不锈钢材质18简易工作台张121800*800*760,有两张做成调料台。不锈钢材质19手拉车个8长80cm、宽60cm、高80cm,不锈钢材质20平板车个2长120cm、宽67cm,不锈钢材质900*550*900板材:优质不锈钢板,脚轮5寸:产品构成主要由不锈钢面板、脚轮、支架焊接组成。颜色要求不锈钢本色,面板、层板采用不锈钢板制作;5寸PU脚轮,防缠绕,两定向,两万向21餐车个3长80cm、宽50cm、高80cm.不锈钢材质.所有不锈钢板采用优质不锈钢板2.面板选用不锈钢板;3.台支撑脚管采用51不锈钢管(上部配装有装饰脚杯),并配有50可调脚。22货架个102个长150cm、宽50cm、高50cm、四层,8个长120cm、高150cm、宽40cm、四层。不锈钢材质23洗菜篮子(沥水篮)个30塑料沥水篮(特厚1.8斤)长56CM、宽43cm、深19cm,都是白色的。24装肉盆(白色收纳盒加厚款)个15胶盆规格长53cm、宽40cm、深19cm。25食堂餐桌(4座)张3004座不锈钢餐桌240张,规格:1200*600*760mm,餐桌面板采用0.6mm厚优质不锈钢面板,内衬板采用18mm厚E1级三聚氰胺防火板,凳面为工程塑料一次注塑成型,座面高度为420mm,钢架主架采用50*50*1.2mm矩形管,钢架桌面框及连接管采用20*40*1.2mm矩形管,所有铁件均采用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经酸洗磷化后进行静电喷塑。脚套采用进口高压聚乙烯制作,厚度不小于2mm。26课桌椅套1800高一至高三共48间教室(含选科走班教室),每间50张,60长*40宽*75高,桌脚30*60*1.0,扁圆管,桌面60*40*18厚橡木板,座板38*38*1.8厚橡木板,背板38*16*1.8厚橡木板。27讲台张48AB两栋教学楼32张,实训楼16张。规格为770*565*930mm,多媒体讲台采用1.0mm优质冷轧钢板。台面为木纹色和哑光白色,台柜下不设抽屉,统一设计为双开收纳柜28足球场户外显示大屏平方米60户外高清一体大屏29阅卷扫描仪套1阅卷扫描仪1套,1.*链接同品牌高速A3或A4平板配件,与主机(ADF部分)分离式设计,且能自动切换,一体化管理;2.扫描速度(A4300dpi黑白/灰度/彩色):单面100PPM,双面200IPM3.扫描元件:CMOS图像传感器;4.光源:LED;5.光学分辨率:600dpi;6.接口:USB3.1Gen1;7.自动送稿器容量:300张(80g/m2);8.扫描文件尺寸:Min:长度50mm×70mm,Max宽度:305mm×432mm,长文稿模式可达3000mm;9.ADF连续扫描纸张重量和厚度:20-255g/m2,0.04mm-0.3mm;29阅卷扫描仪套110.进纸台可调三级高度,以适应不同数量的扫描批次;11.对开扫描:可对折扫描A1幅面文稿;12.机身上带能显示5行信息显示屏的控制面板,并能实现99个的快捷任务作业、能启动和关闭分纸功能以适应粘贴纸张的方便过机;13.进纸滚轮扭矩可调(3级或以上),带有薄纸模式;14.黑背景,可选配白背景;15.双张送入解除:对于内有贴张的文稿,可以智能忽略双张,并保留影像;16.可对内容歪斜的文件进行纠偏;17.订书钉检测功能;18.功耗:最大<66.5W,休眠<3.5W19.支持条形码和二维码识别(选配);20.附带软件:对开页文档或书刊自动页码排序软件imagescantoolkit。21.支持电子文档的全文检索;22.支持扫描同步生成不可改写的电子文档;23.一键扫描24.常用格式数据导出25.随意插入本地图片26.识别结果校正27.识别结果多格式导出28.自建目录文件夹及随意拖放文件产品资质:节能认证、环境证明、ccc证明30校园安防监控套1校园监控系统、防欺凌监控系统、教学楼、实训楼网络综合布线、安检门,监控实时回看180天,带区域入侵,400万像素31校园安防监控新增教室、实验室内部、操场看台、校园内部路、汽修实训楼套1监控实时回看180天,带区域入侵,400万像素32生活设备设施二号宿舍楼安防监控套1监控实时回看180天,带区域入侵,400万像素33校园机房防静电地板及空调套1空调大三匹一级能效1台、地板面积70㎡,地板要求防静电、防潮防滑,称重可达300kg34校园整体外网,网线接入套超五类以上网线35学生用床张1002米长、0.9米宽带鞋架学生铁床100张,上下铺。36学生铁床张100长1960*宽900*高1700,床头30*50*1.2厚,自动弯一次成型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有关要求,做好财政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规范资格条件设置,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采购包、要求大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等形式,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要通过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要严格按规定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有效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二、调整对小微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幅度。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本通知规定的评审优惠幅度执行。三、提高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原则和统一质量标准的前提下,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相关措施。省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水利、商务、铁路、民航等部门调整完善工程招投标领域有关标准文本、评标制度等规定和做法,并于2022年6月30日前将落实情况汇总报财政部。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细化执行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国务院部署落实到位,对通知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向财政部报告。本通知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2年5月30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一条为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第三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第四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第五条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合理确定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不得以企业注册资本、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从业人员、利润、纳税额等规模条件和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评审因素,不得在企业股权结构、经营年限等方面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六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组织评估本部门及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对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项目和采购包,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明确规定优先或者应当面向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非企业主体采购的;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四)框架协议采购项目;(五)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上述情形外,其他均为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第七条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第八条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预留份额通过下列措施进行:(一)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二)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一定比例;(三)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第九条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具体采购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由采购人根据采购标的相关行业平均利润率、市场竞争状况等,在本办法规定的幅度内确定。第十条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和主管预算单位制定的预留采购份额具体方案开展采购活动。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3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1),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第十二条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二)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明确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并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三)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明确有关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四)规定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五)采购人认为具备相关条件的,明确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六)明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七)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三条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第十四条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十五条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第十六条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投诉处理及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中对中小企业的认定,由货物制造商或者工程、服务供应商注册登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财政部门或者有关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关于协助开展中小企业认定函后1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七条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对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算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和指标,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有关政策要求,定期开展绩效监控和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第十八条主管预算单位应当自2022年起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本部门上一年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采购的具体情况,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预留项目执行情况(附2)。未达到本办法规定的预留份额比例的,应当作出说明。第十九条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为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要求实施价格扣除或者价格分加分的,属于未按照规定执行政府采购政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条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有关国家机关处理。第二十二条对外援助项目、国家相关资格或者资质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项目,不适用本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视同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同时废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8月22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党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中共中央直属机关采购中心,****机关采购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司法局、监狱管理局: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发展对稳定监狱企业生产,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罪犯和戒毒人员提供长期可靠的劳动岗位,提高罪犯和戒毒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确保监狱、戒毒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文件精神,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三、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通过预留采购份额支持监狱企业。有制服采购项目的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编制工作的统筹,预留本部门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省级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招生考试、等级考试、资格考试的试卷印刷项目原则上应当在符合有关资质的监狱企业范围内采购。各地在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中,应当根据符合教科书印制资质的监狱企业情况,提出由监狱企业印刷的比例要求。四、各地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对监狱企业生产的办公用品、家具用具、车辆维修和提供的保养服务、消防设备等,提出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支持措施,加大对监狱企业产品的采购力度。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做好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确保面向监狱企业采购的工作依法依规进行。各监狱企业要不断提高监狱企业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做好监狱企业产品政府采购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2014年6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学及生活设备设施 食堂餐盘 食堂小碗 食堂筷子 食堂大碗 不锈钢小调羹 食堂设备设施 食堂切肉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