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服务招标公告(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2025)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东芝320CT维修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东芝320CT 维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网上注册并下载竞争性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东芝320CT 维修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HC-JLZB-2025-331;
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5]-01373号;
4、服务内容:东芝320CT 维修服务(详见服务需求);
5、采购预算:158万元;
6、服务期限:一年;
7、服务地点: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提供国家公认机关颁发的工程师上岗证及工程师资格认证书同时具有生产商出具给供应商及工程师的维修授权书。
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执行,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提供企业承诺书。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7日上午00:00起至2025年3月14日下午23:59止。
2.方式: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 www.zcygov.cn)按要求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室开标四室
3.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
(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
4.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自行进行远程解密。
5.CA锁办理网址:请供应商自行办理CA锁,网址链接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办理联系方式:95763。6.收到 CA锁以后在“政采云”登陆界面,点击 CA 登录-CA 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安信CA驱动,账号绑定CA后才能进行报价文件制作。7.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 CA 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数字证书办理时限为3-5个工作日,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在开启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4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室开标四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
地 址:延吉市局子街1327号
联 系 人:尹敏哲
联系电话:0433-2667710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
联 系 人:付艳
联系电话:17644038811
监管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附件信息:

(发布稿)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东芝320CT 维修服务项目(1).doc398.4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东芝320CT维修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07日 14:37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3月07日至2025年03月14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10日 09:30

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66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

预算金额
¥15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付艳燕

项目联系电话
17644038811

采购单位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吉林省延吉市局子街13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33-2667710

代理机构名称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7644038811

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东芝320CT维修服务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C-JLZB-2025-331采购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须知-6-第三章合同条款-21-第四章采购合同书格式(供参考)-27-第五章服务需求-29-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30-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57-第1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东芝320CT维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网上注册并下载竞争性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1、项目名称: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东芝320CT维修服务项目;2、项目编号:HC-JLZB-2025-331;3、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5]-01373号;4、服务内容:东芝320CT维修服务(详见服务需求);5、采购预算:158万元;6、服务期限:一年;7、服务地点: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指定地点;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3提供国家公认机关颁发的工程师上岗证及工程师资格认证书同时具有生产商出具给供应商及工程师的维修授权书。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执行,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提供企业承诺书。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3月7日上午00:00起至2025年3月14日下午23:59止。2.方式: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按要求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室开标四室3.响应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4.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由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响应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自行进行远程解密。5.CA锁办理网址:请供应商自行办理CA锁,网址链接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办理联系方式:95763。6.收到CA锁以后在“政采云”登陆界面,点击CA登录-CA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安信CA驱动,账号绑定CA后才能进行报价文件制作。7.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数字证书办理时限为3-5个工作日,投标人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在开启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五、开启1.时间:2025年4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室开标四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地址:延吉市局子街1327号联系人:尹敏哲联系电话:0433-2667710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联系人:付艳联系电话:17644038811监管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1.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名称编列内容采购人采 购 人: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地 址: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联 系 人:尹敏哲联系电话:0433-2667710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会展大街与南湖大路交汇总部基地金融第五城18栋联系人:付艳联系方式:17644038811项目名称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东芝320CT 维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C-JLZB-2025-331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2025]-01373号服务地点延边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医院)指定地点资金来源自筹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服务内容东芝320CT 维修服务项目(详见服务需求)采购预算158万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文件其报价无效处理报价要求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成本、利润、税金等。1服务期限一年1证明材料无1强制采购产品认证供应商需提供下述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认证证书:无1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3提供国家公认机关颁发的工程师上岗证及工程师资格认证书同时具有生产商出具给供应商及工程师的维修授权书。3.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执行,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提供企业承诺书。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答疑会本项目不召开答疑会1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提出问题,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1采购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5天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4小时以内21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4小时以内22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3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24投标保证金1、对于诚信纪录良好的供应商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对于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存在行政处罚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规定收取投标保证金。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无行政处罚信息的证明材料,并在截止时间前2日将截图发至采购代理机构。2、投标保证金:15800元。3、递交形式:投标人自主选择支票、汇票、本票、保函、转账、电汇等形式;收款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分公司开 户 行:中国银行长春四道街支行帐 号:1572192016754、递交时间: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以到账为准。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保函原件。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注:投标人应在电汇或转账凭证上明确用途、项目名称及标段。递交完毕将投标保证金递交凭证发送到3338559110@qq.com邮箱内,联系项目负责人及时查账。25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执行,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2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2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28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不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29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0投标文件副本份数(1)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上制作投标文件一份(此响应文件须上传至“政采云”平台)。 (2)纸质版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 注:实行政采云电子投标,开标当日无需提供纸质版。请参与本项目投标商在开标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将投标文件(系统生成版本)一正两副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处,邮寄信息: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会展大街金融第五城18栋王菡收,联系电话:13394301572。31装订要求响应文件正、副本一同合包密封,要求装订要整齐、牢固,编制目录,便于保管和利用,不能采用活页装订方式。3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时间:2025年4月10日09时30分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3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34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25年4月10日09时30分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35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委员会专家确定方式: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36是否授权评审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138中标结果公告媒介及期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同步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期限:1个工作日。39付款方式付款方式:设备验收合格后乙方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产品并开据发票,甲方经相关部门核实后将货款总额的90%列入付款计划。货款总额的10%在12个月后付清。41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42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43履约管理与违约责任1.投标人未能按照服务需求履约,采购人有权责令供应商按服务需求进行限期整改,如整改后仍不符合服务需求,可最高扣除相应不符合要求部分的100%费用;如供应商拒不整改,影响活动正常开展的,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合同,追回已支付合同价款,并保留追究供应商责任的权利。2.由于供应商的原因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害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44验收标准及要求根据采购需求验收,供应商应在活动结束后向采购人提供履约验收材料45采购代理服务费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须知1.适用法律:本次招标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2.定义:2.1“招标代理机构”指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2.2“采购人”指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2.3“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2.4“潜在投标人”指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5“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3.1详见招标公告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上各款关于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均须提供中文文本,否则无效,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提交。4.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费用。6.招标文件:6.1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采购合同书格式(供参考)第五章服务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八章附件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将按废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风险。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15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招标方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同时寄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或由投标人直接到招标方领取。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答复文件。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人对收到的供应商书面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章的规定处理。7.2采购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含)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将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出,并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7.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而无论其是否已经实际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包括答疑会纪要)。投标人若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则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已收到。7.4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含)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告,并以当面交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所有潜在投标人发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相应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8.2投标人应提交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3投标人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9.投标文件的编制9.1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9.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文件规格应采用A4幅面,打印,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为便于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格式制作。9.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在投标、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9.5采购人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10.投标报价10.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在控制范围内,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将按废标处理。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万元为计算单位。10.2投标人应一次性报出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有效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含为在本招标文件指定地点交货、由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的全部价格。10.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文件予以拒绝。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标明的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名称、开户银行和帐号提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招标代理机构帐户,并必须携带汇款银行出具的汇款(存款)凭证(进帐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财务章)或招标代理机构开出的收据参加开标会。采购人特别声明:采购人不接受以银行转帐支票、现金支票提交的投标保证金。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弥补采购人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11.3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标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1.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1.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1条规定签署合同,并按第22条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如有)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1.6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做到:a.按照本须知第21条规定签订合同;b.按照本须知第22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投标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2.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2.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13.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3.1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在文件中填写目录与页码,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承诺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13.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投标有效期、承诺函、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13.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加盖骑缝公章、法人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指定位位置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13.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应单独放入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套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3.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A4纸幅),并编制详细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采购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1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投标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4.3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包括开标一览表的内容)。14.4从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投标15.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胶装密封,在信封上标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投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人。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要求密封、标记,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于投标人的误投、错投以及提前拆封概不负责。15.2投标文件份数: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分数提交,(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但应骑页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章),并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正副本及电子优盘应单独密封。15.3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的格式和要求单独编制一份《开标一览表》,按照对投标文件同样的要求单独密封和标记,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15.4采购人将拒绝接受并原封退回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15.5首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出现本款前述情形的,可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办理。16.开标16.1采购人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备审查。16.2开标会由采购人组织并主持。开标前,由监督人员或者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宣布检查情况。16.3开标时,采购人将按照投标人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交货期、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内容。16.4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6.5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4条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撤回的投标书将原封退回投标人。16.6采购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16.3款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开标记录将在开标后由监督人员或者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16.7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1)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4)未提交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或者开标一览表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或有效签署的;(5)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16.8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宣布本项目废标:(1)交货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首次招标废标后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出现本款情形的,可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处理。1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8.评标18.1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采购人代表由采购人委派。需要设立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专家担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预中标人。采购人只负责评标组织工作,不参加评标。18.2审查是否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废标。18.3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评标结束后,招标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报告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制作非正常一致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7)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9)《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10)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18.4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投标人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8.5对投标文件报价部分进行审查:18.5.1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18.6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废标处理:(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或者提交的文件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8.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8.9投标报价的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商务审查、技术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报价与《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的报价相应修改《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报价,并相应修改分项报价。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8.10澄清: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集体决定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投标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采购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废标。19.首次招标因评标过程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而废标,重新招标仍然出现前述情形的,以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项目出现前述情形的,如果采购人需求紧急需要直接变更方式采购,经采购人代表现场提出,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和评标监督人员同意,可以在评标专家、采购人代表、评标监督人员、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以及采购中心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直接变更采购方式继续采购,并按下述规定办理:(1)采用招标方式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出现前述情形的,如果有两家供应商投标或者经评审有两家合格投标供应商,可以直接变更为两家供应商竞争性谈判或者向两家供应商询价采购。(2)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采购的项目,出现前述情形的,如果有两家供应商投标或者经评审由两家合格投标供应商,原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的,应当直接变更为两家供应商竞争性谈判;原采购方式为询价的,应当直接变更为两家供应商询价采购。(3)只有1家供应商投标,或者经评审只有1家合格供应商的,不得直接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采购人需要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应当在废标后向采购办申请批准。(4)招标失败后直接变更采购方式的项目,应当当场由评标专家、采购人代表、评标监督人员和相关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共同签署《招标失败后直接变更采购方式备忘录》。评标结束后,由采购中心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失败后直接变更采购方式备忘录》和评标纪要(评标报告)包采购办备案。(5)招标失败后直接变更采购方式的条件应在采购文件中事先申明。20.评标方法和标准20.1评标委员会将只对商务(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技术(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排序。20.2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述标准评定预中标人:按评审后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本项目不接受任何额外捐赠。20.3在评标结果初步评定之后、签署评标决议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向投标人宣布拟评定的预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上述20.2条对供应商排定的顺序,依次对其是否能够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进行审查。首先,对排序最先的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如果审查通过,则确定其为中标候选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对下一个排序最先的供应商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作类似的审查。对于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评标委员会将当场评审、答复并最终评定预中标人。预中标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相关媒体上公示三个工作日,如果没有异议,预中标人确定为中标人。如果投标人对预中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的质疑事项应当具体、明确并提供事实依据。21.签订合同21.1采购人将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1.3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采购人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中标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投标人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预中标人(中标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中标的,按本条规定处理。21.4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中标人。22.履约保证金:无23.保密和披露23.1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23.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24采购代理服务费执行发改办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2.第三章合同条款1.定义: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下列术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供需双方签署的、在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2)“附件、附录”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供需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等的文件资料。(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4)“货物”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和/或其它材料。(5)“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供货和履行合同有关的辅助服务。(6)“需方”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使用单位。(7)“供方”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8)“第三方”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9)“日、天”均指日历天数。(10)“工作日”指扣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11)“招标文件”指《本项目招标文件》。2.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3.合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与要求”及供方的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在“采购合同书中”约定。4.合同价格、服务期限及地点、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在“采购合同书”中约定。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6.保密条款6.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6.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7.合同的解释7.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7.2本合同中以日(天)表述的时间期限均指公历日。7.3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8.包装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国家或行业标准进行包装。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9.包装标志:每一包装箱应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相关标记。10.伴随服务10.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10.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在制造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10.3上述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1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11.1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供方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和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如果上述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12.质量保证12.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条款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12.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技术质量指标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索赔。12.3在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在接到需方的通知后,应在本合同条款第11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免费维修和/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12.4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合同条款第11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3.验收13.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检验验收,或由需方聘请当地质检(商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13.2验收过程中,如果供需双方对合同标的质量发生争议,应当聘请当地质检(商检)部门或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货物质量进行鉴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13.3按照规定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验合格才允许使用的货物,由供方负责(需方配合)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的报告(证书)或者使用许可证,费用包含在供方的投标总价中。14.索赔14.1需方有权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进出口商品检验局或其他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14.2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供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2)根据货物低劣、损坏程度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供方应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14.3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第14.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从应付货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5.履约延误15.1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15.2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货物和接受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期和/或延期提供服务,或者终止合同。16.误期赔偿16.1除本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当期应付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16.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货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6.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16.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16.5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7.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在采购合同书中约定。18.不可抗力18.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但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8.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8.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9.税费19.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19.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9.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20.争议解决方式20.1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在采购合同书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二种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1.违约终止合同21.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21.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21.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21.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22.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23.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24.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采购合同书中约定。25.适用法律: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6.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26.1合同应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所有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26.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7.采购法对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四章采购合同书格式(供参考)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二○二年月日(采购人)需求的(货物名称)经(招标公司名称)以编号为的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定(供方)为中标供应商。并提够给(需方)使用,采购人及供需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1.合同标的:采购项目名称详细配置及主要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元)小计金额(元)2.合同价格: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3.交货期、地点、方式3.1服务期限:3.2服务地点:3.3服务方式:4.付款方式4.1按合同约定。5.履约保证金:5.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交合同总价按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帐或者现金的方式提交。5.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供方提交的货物经需方验收合格并交付给需方之日止,以银行转帐方式返还,不计利息。6.质量保证金:7.合同补充条款:8.争议解决方式:供需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地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1本合同书;9.2中标通知书;9.3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9.4供方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9.5合同的其它附件。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10.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三份,采购人、供需双方各执一份。11.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2.合同修改:除供需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采购人:需方:供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地址: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签字日期:签字日期:签字日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传真:联系人: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第五章服务需求东芝320CT维修服务项目一、服务内容:1整机深度保养1次2更换阴极高压电缆3更换散热风扇4更换球管一只,自安装起保用20万秒次或一年,先到为准4.1适用机型:Aquilion/ONE4.2型号:CXB-750E4.3阳极热容量:7.5MHU4.4阳极冷却率:1386KU/MIN4.5最高管电压:150KV4.6小焦点:0.9×0.8mm,大焦点:1.6×1.4mm4.7靶面制成材料:铼钨合金5要求原厂备件二、商务要求:提供符合国家医疗器械使用过程中管理规定的服务记录:维修记录、保养记录、巡检记录;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检查、检验、校准、保养、维护并留存记录,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确保医疗器械处于良好状态。设备保修期限为:≥3个月,从维修之日算起;设备维修后,调试后,经15个工作日免费试用后,方可进行验收自安装起管球保用20万秒次或一年,先到为准保证合同内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长期有效(≥60个月)。维修响应时间≤24小时。需变更售后服务单位时,必须提前通知院方(通知时间≥6个月);3.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注: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如采购文件中的响应文件格式与“政采云”平台格式有出入,请以“政采云”平台为准。正/副本(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3.1.格式自拟格式1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序号投标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服务期限投标保证金(有/无)服务标准备注1注:1、投标总价为本项目相关的伴随服务及与其相关的设备采购、运输、税及相关费用的单项总和。2、开标一览表应再另做一份单独密封和标记,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3、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开标一览表,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2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3投标函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你方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招标文件,我方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的名称),按照你方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构成”要求的全部文件正本份、副本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投标报价为万元。2.如果我方中标,我们保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交货/服务时间承诺如下:。3.我方人民币元的投标保证金与本投标文件同时提交。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5.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6.我们对招标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投标活动。7.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8.我们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投标保证金。9.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10.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本投标自开标之时起天内有效。1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其他投标人、招标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机构或者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被评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8)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地址:电话、传真或电传:邮政编码:日期:年月日请投标人注意:投标函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格式4投标保证金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递交了[项目名称及标段]的投标文件。并附有人民币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第1章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并对我方有约束力。递交凭证附:汇款凭证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格式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格式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无需填写此表,仅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年月日格式7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企业名称主管部门公司类型法定代表人单位简介单位优势及 特 长单 位 概 况职工总人数人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金万元企业资质经营范围注:后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如有)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格式8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序号合同名称/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年)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业绩视为无效。格式9附表一:项目负责人简历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任职年限证书类别证书编号项目情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任职注: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学历证明、职称证、以及合同或社保证明附表二:其它人员简历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任职年限证书类别证书编号项目情况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备注注:附相关证件、学历证明、职称证、以及合同或社保证明。格式10无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承诺致: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具有履行合同、项目执行能力的保障能力,且公司成立至今无重大质量事故,现经营阶段无重大经济纠纷,无商业贿赂、投标期间没有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等不良行为记录。现本公司自愿作出以上郑重承诺,如承诺虚假,本公司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格式11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我公司自愿参与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守公平竞争,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如果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有以下情形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管等部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担法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六)开标后擅自撤销投标,影响招标继续进行的或领取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后不投标导致废标的;(七)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八)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非法分包他人的;(九)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十)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十一)擅自或与采购人串通或接受采购人要求,在履约合同中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更换品牌、降低配置、技术要求、质量和服务标准等,却仍按原合同进行虚假验收或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十二)与采购人串通,对尚未履约完毕的采购项目出具虚假验收报告的;(十三)无不可抗力因素,拒绝提供售后服务、售后服务态度恶劣、故意提高维修配件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十四)开标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再进行质疑的;(十五)恶意投诉的行为:投诉经查无实据的、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的;(十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十七)财政、监察部门和政府采购中心认定的其他不诚信行为。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格式12投标技术响应情况招标编号:序号招标文件要求及内容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及页码偏差技术要求商务要求注:1、投标人所提供的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如有任何偏差,都应在“偏离表”中列出。投标单位:(印刷体及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格式13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裁判文书网截图)格式1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格式15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格式16服务技术实施方案格式17服务承诺格式18其他证明材料4.第七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一、组成评标委员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招标人代表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与招标人代表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为保证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评委会成员中推举1名评委担任评委会主任,负责评标全面工作。二、评标过程的监督监督部门对本次评标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评标开始时,监督人首先向评委会及有关工作人员宣读在评标期间的纪律要求;同时,在评标过程中对评审、确定中标人、提交评标报告等各阶段步骤进行现场监督;评标结束时,监督人对评标全过程做评标监督结论。三、评标工作评标工作分为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步骤。1、初步评审。评委会全体成员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其初步评审不合格,投标按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单位进行下一步详细评审:2、详细评审。详细评审采用综合打分法,评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打分。并向招标人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四、评标报告评标工作结束时,评委会将本项目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各评委对评标报告内容讨论通过后,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果予以确认。初步评审条款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 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标书内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标书内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人员要求提供国家公认机关颁发的工程师上岗证及工程师资格认证书,同时具有生产商出具给供应商及工程师的维修授权书。标书内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执行,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标书内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信誉(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注:(1)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2)至(4)附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声明书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标书内附承诺书加盖公章。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投标均将被拒绝。标书内提供企业声明及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中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投标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90天(日历日)权利义务符合第三章“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文件满足服务需求最终报价未超过最高限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文件其报价无效处理)其他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注:(1)不符合以上内容之一的按不合格处理,不合格的打“×”;合格的打“√”。评审结论相应的写“不合格”或“合格”。(2)上述内容中有一项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按废标处理,不进入详细评审。详细评审评审内容评审标准分值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合格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下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20%)×10020分商务条款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1份得2分,最多得10分。(投标文件内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业绩不得分)10分人员配置投标人拟配主要人员的技术力量:投标人针对此项目能够配备服务小组人员,同时服务小组人员具备相应资质。1.服务小组人员8人以上(不含8人)的得5分;2.服务小组人员4人-8人得3分;3.服务小组人员4人以下(不含4人)的得1分;4.无服务人员不得分。(服务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近期缴纳社保凭证等,不提供不得分)5分服务承诺对投标人提出的对本项目招标人可接受的、可实施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价,每有一条实质性的服务承诺得1分,满分5分,未提供不得分。注:只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部分进行采纳。服务承诺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免费配件、设施设备等。5分技术条款服务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定合理、可行、全面的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设备维修、2.设备保养、3.项目质量保障、4.管理和协调5.验收等方面;(1)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与服务方案完整详实,优于项目使用需求,全方位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进行,保障项目实施目标的实现,得10分;(2)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与服务方案完整,满足项目使用需求,达到项目需要,得7分;(3)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与实施方案内容简单,描述不清晰,得4分;(4)未提供该项不得分10分管理制度投标人提供具体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服务管理制度、2.岗位责任制度、3.保密制度、4.劳动争议处理制度、5.运行管理方案等。(1)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制度内容完善、制度严谨得10分;(2)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制度内容相对完善、制度健全得7分;(3)投标人提供的管理制度内容简单、制度较少得4分;(4)未提供该项不得分。10分培训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定合理、可行、全面的培训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培训内容、2.培训形式、3.培训人员配置情况、4.培训实施计划(1)培训方案完整、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培训方案描述清晰、方法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2)培训方案描述完整、有一定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得7分;(3)培训方案描述一般、能满足服务需求得4分;(4)未提供该项不得分。10分应急预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定合理、可行、全面的应急措施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应急预案体系 2.突发事件预防与预警3.应急响应和救援措施 4.善后处理等。(1)投标人应急方案合理科学、解决问题的能力强,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出现的问题考虑全面,紧急故障处理预案详细可操作,得10分;(2)应急方案满足采购人需求,处理问题能力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响应时间比较及时、紧急故障处理预案等内容合理的得7分;(3)应急方案内容不完善,处理问题能力不能满足本项目需要、响应时间不及时、紧急故障处理预案不合理的得4分(4)未提供该项不得分。10分售后服务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1.售后保障措施;2.响应及解决时间;3.处理办法。(1)具有完备的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承诺完善,充分满足用户要求且提供优质服务,快速反应、及时服务,得10分;(2)售后服务承诺完整,充分满足用户要求,响应及时,得7分;(3)售后服务方案描述一般,总体服务能满足售后服务需求,得4分;(4)未提供该项不得分。10分安装调试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定合理、可行、全面的安装调试方案:(1)方案非常明确、详尽,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得10分;(2)方案明确、详尽,合理,可操作性较好的得7分;(3)方案基本明确、合理,可操作性一般的得4分;(4)方案差或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10分合计100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维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