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招标公告(青海省医疗保障局2025)
项目概况
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编码贯标对码维护工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31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胜亚公招(服务)2025-008号
项目名称: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编码贯标对码维护工作
预算金额(元):292000
最高限价(元):292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编码贯标对码维护工作 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元):29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单位经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1日至2025年03月1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31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31日 14:00
开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3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与《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2、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3、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青海省医疗保障局
地 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15号
联系方式:0971-81705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青海胜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楼16层11602室
联系方式:0971-5513952
项目联系人:薛女士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编码贯标对码维护工作).pdf445.1K
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胜亚公招(服务)2025-008号采购项目名称: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编码贯标对码维护工作采购人:青海省医疗保障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胜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25年03月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3.投标费用二、招标文件说明4.招标文件的构成5.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8.投标报价及币种9.投标保证金10.投标有效期11.投标文件构成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3.投标文件的提交1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五、开标15.开标六、资格审查程序16.资格审查七、评审程序及方法第1页共63页17.评标委员会18.评审工作程序19.评审方法和标准八、中标20.推荐并确定中标人21.中标通知九、授予合同22.签订合同十、其他23.串通投标的情形24.废标25.采购代理服务费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服务类)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目录附件1:投标函附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4:投标人承诺函附件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附件6:资格证明材料附件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附件10:投标保证金证明目录附件11:评分对照表第2页共63页附件1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附件13:分项报价表附件14:服务响应表附件15:拟投入项目工作人员汇总表附件16: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基本情况表附件17:服务相关资料附件18: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附件19: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附件2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21: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一、投标要求1.投标说明2.重要指标3.商务要求二、服务内容及要求第3页共63页第一部分投标邀请青海胜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青海省医疗保障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编码贯标对码维护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编号青海胜亚公招(服务)2025-008号采购项目名称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编码贯标对码维护工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预算额度29.2万元最高限价29.2万元项目分包个数无分包各包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1、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单位经第三方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投标人资格要求间前2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3月10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2025年03月11日起至2025年03月17日止,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售价0元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03月3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二楼开标室3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53号采购人联系人联系人:柴先生联系电话:0971-8170560联系地址:西宁市城中区南大街15号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薛女士联系电话:0971-5513952电子邮箱:qhsyzb@126.com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楼16层11602室代理机构开户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湖新区支行收款人青海胜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0701201000235970其他事项1、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与《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3、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监督单位:青海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971-3660357第6页共63页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本次招标依据青海省财政厅下达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2.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2.2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一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说明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3)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4)投标文件格式(5)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6)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明确响应。5.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第7页共63页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7.2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8.投标报价及币种8.1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维护费、服务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全部费用。第8页共63页8.2投标报价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8.3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4投标币种是人民币。9.投标保证金9.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5800元(大写:伍仟捌佰元整)收款单位:青海胜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湖新区支行银行账号:0701201000235970交纳时间:2025年03月31日14时00分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9.2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9.3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9.4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0.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1.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投第9页共63页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19.评审方法和标准19.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19.2本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类别项目满分分值评标标准投标报价16分报价分16在所有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以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6%)×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担服务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16页共63页附件16: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基本情况表项目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时间从事本专业时间为投标人工作时间执业注册职称在本项目中主要负责内容主要成果1项目名称及规模完成年月在该项目中任何职2345获奖情况备注注:随本表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相关人员专业与本项目无关或职业人员资格证上的工作单位非投标单位(工作单位变动,资格证正在变更中的,需提供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的不计入有效范围。第53页共63页团队成员基本情况表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院校及专业毕业时间从事本专业时间为投标人工作时间执业注册职称在本项目中主要负责内容主要成果1项目名称及规模完成年月在该项目中任何职2345获奖情况备注注:随本表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相关人员专业与本项目无关或职业人员资格证上的工作单位非投标单位(工作单位变动,资格证正在变更中的,需提供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的不计入有效范围。第54页共63页附件17:服务相关资料服务相关资料根据采购项目内容及评分标准,提供项目服务相关内容、方案和证明材料等。第55页共63页附件18: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自2022年1月1日(含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生效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第56页共63页附件19: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采购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第57页共63页附件2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青海胜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企业名称:(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21: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内容、格式自定第五部分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一、投标要求1.投标说明1.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1.2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服务响应表”,在“响应情况”栏中列出所投产品或服务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如果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3招标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投国产产品;标注为“原装进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可以投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可以投国产产品,并且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4所投产品或服务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1.5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不允许。2.重要指标2.1招标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招标文件未提及或变更内容的,请及时采购代理机构联系。2.2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3.商务要求3.1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3.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3付款方式:详见“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四、付款方式”的规定。二、服务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1号),国家医保局先后公布更新了多批医保目录分类与代码数据。根据国家医保局有关要求,各地需建立医保目录动态维护机制,并需建立一个专门的维护团队长期参与此项工作,以确保编码数据库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而从前期已开展的工作来看,动态维护工作难度大、周期长,需耗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为加快推进国家医保编码在我省全面落地执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计划引入第三方公司开展我省贯标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医保目录的全面维护工作。二、技术参数(一)国家库与省库目录对照1.开展需求沟通确认(第三方现场服务);2.根据省库目录查找国家三级目录(国家库前10位)并进行对应(第三方开展远程服务+1人现场);3.配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家评审(第三方现场服务);4.形成对照目录(第三方现场服务);5.去除现有目录形成基于国家库的新版省库(试行版)(第三方现场服务)。(二)支付政策对照1.开展需求沟通确认(第三方现场服务);2.将国家库材质、特征和现有支付政策进行关联(国家库前15位)(第三方远程服务+1人现场);3.配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家评审(第三方现场服务);4.形成含支付政策的目录(试行版)(第三方现场服务)。(三)动态维护1.试行版意见反馈动态维护(第三方远程服务+1人现场);2.国家定期更新动态维护(第三方远程服务+1人现场);3.政策管理需要动态维护(第三方远程服务+1人现场);4.专家意见收集汇总形成定期更新发布版本(现场服务)。(四)其他医保相关编码维护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海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