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 噻虫胺招标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按照国家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要求,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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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20日,第六师五家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线索推送,当事人销售的一批次姜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新正检验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抽检,报告显示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NO:XZJC240311-GFD4263)后,积极配合调查并公示召回公告,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为该批姜溯源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三)核查处置情况
2024年11月25日,第六师五家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直接送达当事人并进行了现场检查,2025年2月17日,第六师五家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下达了《第六师市场监督管理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六师市监不罚〔2025〕4号),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并将案件线索移送至批发商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师五家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 噻虫胺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