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招标公告(龙口市公安局2025)
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81000202502000020
项目名称: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9000.00元;
最高限价:369000.00元;
采购需求:完成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分为一个包。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 2022 〕22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仍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按“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
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
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谈判文件(文件格.YTZF)。
备注:1.供应商须提前完成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登记注册工作,并确保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电子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交易活动。
2.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必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点击“CA 激活”,完成 CA 数字证书与账号的绑定。
3.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 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版响应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绛水河东路4号)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龙口市绛水河东路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为保 证开、评标效果,供应商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 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2、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3、本项目为预采购,供应商应特别注意本项目存在取消或终止采购的可能,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项目最新公告,因不及时关注公告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龙口市公安局
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699号
联系人:刘吉鹏
联系方式:0535-87891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一公司
电话(传真):0535-8799550
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440号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连慧
电话(传真):0535-8799550
2025年3月10日
采购公告.pdf附件下载
(0304定稿磋商文件)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2)(1).pdf附件下载
(0205稿采购需求)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pdf附件下载
采购公告.pdf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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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681000202502000020项目名称: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69000.00元;最高限价:369000.00元;采购需求:完成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分为一个包。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2022〕22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仍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按“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谈判文件(文件格.YTZF)。备注:1.供应商须提前完成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登记注册工作,并确保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电子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交易活动。2.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必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点击“CA激活”,完成CA数字证书与账号的绑定。3.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版响应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绛水河东路4号)五、开启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龙口市绛水河东路4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为保证开、评标效果,供应商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2、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3、本项目为预采购,供应商应特别注意本项目存在取消或终止采购的可能,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项目最新公告,因不及时关注公告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龙口市公安局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699号联系人:刘吉鹏联系方式:0535-87891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一公司电话(传真):0535-8799550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440号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崔连慧电话(传真):0535-87995502025年3月10日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681000202502000020项目名称: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69000.00元;最高限价:369000.00元;采购需求:完成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分为一个包。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2022〕22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仍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按“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谈判文件(文件格.YTZF)。备注:1.供应商须提前完成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登记注册工作,并确保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电子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交易活动。2.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必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点击“CA激活”,完成CA数字证书与账号的绑定。3.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版响应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绛水河东路4号)五、开启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龙口市绛水河东路4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为保证开、评标效果,供应商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2、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3、本项目为预采购,供应商应特别注意本项目存在取消或终止采购的可能,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项目最新公告,因不及时关注公告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龙口市公安局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699号联系人:刘吉鹏联系方式:0535-87891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一公司电话(传真):0535-8799550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440号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崔连慧电话(传真):0535-87995502025年3月10日龙口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SDGP370681000202502000020项目名称: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龙口市公安局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一公司2025年03月温馨提示致各供应商:为保证本项目磋商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磋商过程中由于响应文件制作不合格等原因导致贵单位所投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或被取消磋商资格现象的发生,请贵单位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每一条款,特别注意以下事项:1、根据烟财采[2020]22号《关于实施全市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的通知》,应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参加磋商流程(已注册或已办理的无须重复办理):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锁→使用CA锁登录烟台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安装新点软件制作响应文件→上传响应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磋商截止时间半小时前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等待解密。3、本项目实行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首次使用新系统的供应商,请先从“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中心→软件下载”专栏下载相应软件工具并安装,再下载.YTZF格式磋商文件。在开标前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烟台公共资源版)”制作,按第三章10.2要求电子签章后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144.123.23.37:38080/TPFrame/customframe4bid/login_TP)进入腾讯会议直播在线进行“不见面”开标,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操作导致解密失败的,视为主动放弃磋商资格。4、响应文件中的企业信息、项目部人员、业绩(信誉)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均需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传至诚信库,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先同步诚信库,再通过系统选取使用。未按要求操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和责任。5、本项目为资格后审,请严格按照磋商文件附件格式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在上传使用每一项证件,并严格审查证件的有效期、经营期限、证件的签署的有效性等,漏缺一项证件或一项证件不合格将造成资格审查通不过,所投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6、请认真研究磋商文件23条规定的实质性响应所包括的内容,响应文件有以上所列内容之一、经评委认定属实的,将作无效磋商或废标处理。,27、请认真阅读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服务期、质保期、售后服务要求、磋商有效期等条款,制作响应文件时应作出响应或正偏离以上条款的承诺,不响应或负偏离的将导致废标。8、供应商在上传与解密过程中因CA数字证书状态发生变化(如CA证书更新、补办等),需要重新加密响应文件并上传,并避免同一台电脑下载多种或多个地区投标制作软件。因此造成解密失败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和责任。9、供应商对上传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供应商,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处以取消本次磋商资格,并处以采购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磋商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10、供应商可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文档下载”专栏下载相关操作指南及操作手册进行学习。电子投标注册、使用、CA锁办理的问题:[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平台使用咨询电话:0535-6788614、4009980000使用咨询群:1124305721]。交易平台操作培训视频:https://college.bqpoint.com/college/collegeclassdetail.html?ClassGuid=f9937574-d5c4-4e85-8095-46b9429f432b11、对磋商文件有疑义或其它问题请及时与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一公司联系。联系人:崔连慧联系电话:0535-8799550谢谢合作!,3目录第一部分邀请函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第四部分合同文本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4第一部分邀请函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一公司受龙口市公安局的委托,现对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线上参与磋商,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采购内容:1、该项目为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分为一个包。采购预算:人民币36.90万元整。(详见第二部分项目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2、项目编号:SDGP370681000202502000020二.有关要求:1、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2022〕22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仍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5(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按“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服务期:服务期为一年。供应商每年须完成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服务并经验收合格。(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采取重新组织采购或者一次采购三年沿用、实行一年考核一续签合同的办法,本项目每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合同,但服务内容及成交金额不予调整)。如服务未达到采购要求或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招标。5、付款方式:服务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三个月后一次性支付。6、服务地点:服务地点为龙口市。7、质量要求:7.1完成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的全部内容并提交相应成果。服务质量及成果要求符合国家、山东省、龙口市现行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的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采购人规定的相关服务内容,项目服务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如有最新规范按照最新规范执行。7.2服务期限内,成交承接主体的服务人员因执行本项目出现的伤亡,由成交承接主体负责,购买主体不予承担任何责任。7.3服务期限内,成交承接主体的服务人员在执行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成交承接主体负责,购买主体不予承担任何责任。7.4成交承接主体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限内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均由成交承接主体负责处理,购买主体不予承担任何责任。7.5成交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采购人规定的相关服务内容。服务过程中如出现未按要求开展工作或服务质量未达到采购人相关要求的情况,每出现1次,采购人可对成交供应商进行处罚,处以合同价款的5%的罚款。如出现3次以上,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68、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供应商应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并保证通讯畅通,乙方对甲方通知需要捕捉收容的无主犬、违章犬和群众通知需要捕捉收容的无主犬,应随叫随到及时捕捉收容。接到通知后,乙方对东城区和西城区,两城区辖区区域,原则上应在20分钟内到达。三.有关说明:1、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按照采购文件及采购人的要求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提交相应成果,并通过采购人验收,项目服务质量达到合格及其相关规范要求。报价若有遗漏,均应免费提供,总价即为交付使用的价格。2、本项目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总报价应包括直接成本(饲养捕捉流浪犬费用、配合行动费用、捕捉收容的犬只进行登记、拍照建档费、配合验收等全部费用)、间接成本(公司管理人员工资、行政办公费、业务培训费等)税金、利润等完成本项目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3、本项目所提出的为标准工况下的技术要求,供应商在服务时,除须满足本采购文件中所提的各项要求外,应同时满足最新版的国家政策、规范和标准的各项要求。4、质量及验收:完成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采购的全部内容并提交相应成果。服务质量及成果要求符合国家、山东省、龙口市现行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相关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采购人规定的相关服务内容,项目服务质量达到合格标准。如有最新规范按照最新规范执行。财政部门将按随机抽查模式对验收工作进行抽查。关于财政部门抽查过程中发生的检测(检验)费、专家劳务报酬等费用支出,若抽查结果投标单位存在问题的,由投标单位负担相关费用,从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若抽查结果无问题的,由市财政列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小组、投标单位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5、采购人在签订合同时如对采购内容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按成交单价相应调整总价。,76、采购人不组织统一考察现场,但供应商应积极主动考察服务环境,无论供应商对现场考察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磋商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政府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36.90万元(叁拾陆万玖仟元整);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按无效响应处理。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的询问,均需使用企业CA锁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144.123.23.37:1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模块中找到对应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按钮进入项目管理页面(右侧提问按钮)提出,以代理机构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发布最新信息为准。开标之前电子平台不再记录参加供应商的名称、报名家数等信息,不能主动联系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页面,及时查看补充通知、答疑和澄清文件,点击“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按钮,下载答疑文件,并使用最新的答疑文件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因没有注意查看和下载而影响投标的,责任自负。10、本项目成交服务费:10.1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银行电汇、现金。最高限价100万以下(含)100-500万(含)500-1000万(含)1000-5000万(含)5000-1亿(含)1亿以上服务0.80%0.45%0.25%0.10%0.05%0.01%10.2代理费收费标准:10.3说明:成交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按本计费标准计算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费。10.4代理费收费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缴纳。1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811.1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网站11.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间为: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1.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1.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由磋商小组审核并签署后,由采购人进行备案存档。12、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详见附件)。13、本项目采购情况说明:13.1项目是否为预采购项目:是13.2根据《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15]33号)文件规定,预采购项目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四.质疑方式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凭数字证书(CA)通过质疑通道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详见附件格式)。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两次或多次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拒收。2、质疑函原件应由授权代表携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缴纳保险单位名称须与质疑单位名称一致)原件及复印件当面送达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时间以质疑函送达采购人、代理机构为准)。采购人联系电话:0535-8789101采购人通讯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699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35-8799550采购代理机构通讯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440号五.本项目实行电子采购方式,91、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各供应商必须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递交(上传)响应文件,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磋商开标环节。2、供应商人通过线上进行响应文件的递交及解密、报价、答疑等有关内容确认,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需提前下载腾讯会议软件,线上观看开标现场视频,腾讯会议房间号:717838204。进入房间后,请各供应商将备注改成与供应商单位全称(若未修改名称,公布投标人名单后,将移除不是参加本项目会议的人员,若因未修改名称而被移出会议无法直播现场会议的,后果自行承担。开、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登录状态,并设专职人员在线等候,进行在线解密投标文件、在线澄清答疑、在线询标等操作。注意事项:①会议使用工具:腾讯会议②会议号(房间号):717838204③入会时间:开标前半小时内④会议开始时间:开标时间。⑤退会时间:开标结束时间⑥备注名称:请各供应商将备注改成与供应商全称(若未修改名称,公布供应商名单后,将移除不是参加本工程会议的人员,若因未修改名称而被移出会议无法直播现场会议的,后果自行承担。⑦步骤:网上下载“腾讯会议”-自行注册-注册完后登录“腾讯会议”-点击“加入会议”-输入“会议号”-修改“您的名称”(将名称改为供应商全称+所投包)。友情提示:为防止现场直播影响您解密等操作,可用手机或另一台电脑观看直播。3、实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交易活动。4、为保证开标效果,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应及时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5、CA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采用电子标,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参加政,10第六条采购人是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以下简称“项目验收”)的责任主体。采购人应当加强内控管理,明确验收机制,履行验收责任,确认验收结论,及时处理项目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反映供应商违约失信行为。第七条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或者采购人履约验收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采购人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项目验收。委托事项应当在委托代理协议中予以明确,但不得因委托而转移或者免除采购人项目验收的主体责任。第八条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委托代理协议范围内,协助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工作,协调解决项目验收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采购人反映履约异常情形及供应商违约失信行为等。发现采购人存在违约失信行为的,应当提醒采购人纠正,拒不纠正的,应当书面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第九条供应商应当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做好项目验收,提供同项目验收相关的生产、技术、服务、数量、质量、安全等资料。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活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完善履约验收监管体系,督导采购人严格履行验收义务,适时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第三章履约验收程序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供应商向采购人发出-3-,128项目验收建议。采购人应当自收到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供应商(格式见附件1)。技术复杂、专业性强以及重大民生、金额较大的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准备时间可适当延长。第十二条采购人应当成立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小组(以下简称“验收小组”),负责项目验收具体工作,出具验收意见,并对验收意见负责。验收小组应当由熟悉项目需求与标的的专业技术人员、使用部门人员等至少3人以上单数组成,并确定一名负责人。其中,至少包含1名具体使用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由采购人自行选择,可以从本单位指定,也可以从同领域其他单位或者第三方专业机构等邀请;也可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前期参与该项目评审的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第十三条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项目验收职责,按照验收方案实施验收,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一)制定验收方案。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验收方案。履约验收方案根据项目验收清单和标准、招标(采购)文件对项目的技术和商务规定要求、供应商投标(响应)承诺情况、合同明确约定的要求等制定。(二)实施验收。验收小组应当根据履约验收方案,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按照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封存样品、政府采购合同进行逐一核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一4-,129(三)出具验收意见。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作出结论性意见,由验收小组成员签字及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报告采购人,分段、分项或分期验收的(以下统称“分段验收”),应当根据采购合同和项目特点进行分段验收并出具分段验收意见。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的,其意见作为验收参考。第十四条项目验收应当是完整具体的实质性验收。(一)项目验收范围应当完整,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不得省略、遗漏和缺失,也不得擅自扩大范围。(二)项目验收内容应当具体,形成详细的验收清单,客观反映货物供给、工程施工和服务承接完结情况。货物类项目应当包括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工程类项目应当包括施工内容、施工用料、施工进程、施工工艺、质量安全等。服务类项目应当包括服务对象覆盖面、服务事项满意度、服务承诺实现程度和稳定性等。(三)项目验收方式应当符合项目特点,对一次性整体验收不能反映履约情况的项目,应当采取分段验收方式,科学设置分段节点,分别制定验收方案并实施验收。(四)项目验收标准应当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不能明确客观标准、涉及主观判断的,可以通过在采购人、使用人中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转化为客观、量化的验收标准。(五)项目验收意见应当客观真实。重大民生、金额较大或者技术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评估机构或者行业主管部门等参与,出具专业检验检测报告-5-,130或者明确的评估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验收意见附件。验收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验收意见。对验收意见有异议的,应当在验收意见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验收意见。(六)对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验收并出具书面意见或者由验收小组记录确认相关意见。第十五条项目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内容不一致的,经验收小组确认,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比合同约定内容提高了使用功能和标准或者属于技术更新换代产品,在不影响、不降低整个项目的运行质量和功能且未增加合同金额的前提下,可以验收通过,并在验收报告中注明。第十六条采购人应当对验收小组出具的验收意见进行确认,并形成项目验收书(格式见附件2)。确认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在验收意见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不一致的,采购人应当根据验收意见中载明的具体偏差内容和处置建议,研究确定验收意见并加盖公章;验收意见中存在验收小组成员其他意见的,采购人应当对异议事项进行复核,妥善处置。供应商对验收意见存在异议拒不签字盖章的,视同未通过验收,采购人应当更换专业技术人员或邀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重新组织验收。第十七条对网上商城以及其他金额较小或者技术简单的项目,可以适当简化前述验收流程,由采购人指定本单位熟悉项-6-,131目需求与标的的工作人员,对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等内容进行验收,提出项目验收意见,并由采购人确认。第十八条除涉密情形外,采购人应当在验收意见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公开验收意见,公告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对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采购人还应当在相关服务平台上公开验收结果。第十九条项目验收过程中,供应商拒不认可验收意见的,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合同未作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规定处理。第二十条对项目验收发生的检测(检验)费、劳务报酬等费用支出,采购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无约定的,由采购人承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项目验收的,委托费用应当在委托协议中明确。验收小组成员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费用可参照《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劳务报酬标准》或其他行业标准执行;采购人单位工作人员不得获取劳务报酬。第二十一条对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采购活动,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建立履约评价机制,并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集中审查或随机抽查。第二十二条项目验收完结后,采购人应当将验收小组名单、验收方案、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编造、隐匿或者违规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15年。-7-,132第二十三条项目验收合格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财政性资金支付的必要条件。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应当终止资金支付,并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对供应商提起法律追偿。涉及分段验收付款的项目,应具备符合合同约定的阶段性验收报告。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二十四条采购人应当开展履约风险审查。主要审查合同文本是否按规定由法律顾问审定,合同文本运用是否适当,是否围绕采购需求和合同履行设置权利义务,是否明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要求,履约验收方案是否完整、标准是否明确,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是否可行。第二十五条采购人履约风险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应当包括本部门、本单位的采购、财务、业务、监督等内部机构。采购人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相关专家和第三方机构参与审查的工作机制。参与确定采购需求和编制采购实施计划的专家和第三方机构不得参与审查。第二十六条财政部门应当强化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履约情况的诚信管理。对拒不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拒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的采购人、供应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权益受到损害的采购人、供应商均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经核查后,财政部门将按照诚信管理有关规定,将违约采购人、供应商纳入失信惩戒范围。第二十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强化采购人的履约验收监管,将-8-,133以下内容纳入监督检查:是否制定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是否开展履约风险审查,是否履行了项目验收责任,项目验收工作是否规范,验收方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等。财政部门应当督导集中采购机构加快提升集中采购项目履约验收评估能力,将集中采购项目验收评价情况纳入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范围。第二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当全面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集中采购机构的履约评价。第二十九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小组、供应商应当签署保密承诺,严格保守项目验收中获悉的国家和商业秘密。第五章诚信管理及责任追究第三十条供应商存在下列行为的,纳入失信记录:(一)不履行合同义务,情节严重的;(二)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的;(三)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四)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五)在数量、质量、技术、服务、安全、标准、功能、工艺等方面不符合合同约定,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或者影响的;(六)因履约问题影响采购项目功能实现又拒不纠正的;(七)与采购人工作人员或者验收小组成员串通,实施虚假履约验收的;-9-,134(八)其他损害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第三方权益且情节较重的;(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纪律行为。第三十一条采购人存在下列行为的,纳入失信记录:(一)不履行验收义务且拒不纠正的;(二)未按照规定组织项目验收的;(三)与供应商串通,实施虚假履约验收的;(四)履约验收机制不完善、责任不落实且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影响的;(五)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的;(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纪律行为。第三十二条其他项目验收参与方存在下列行为的,纳入失信记录:(一)验收小组成员接受供应商贿赂及其他利益输送,影响项目验收结论的;(二)采购代理机构非法干预项目验收工作,影响验收结论的;(三)第三方机构与供应商串通,提供虚假检验检测报告、评估意见等相关证明,影响项目验收结论的;(四)其他影响项目验收结果客观公正的行为。第三十三条合同履约及项目验收中发现违约线索,采购人应当及时调查取证,确认后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违约-10-,135失信责任,并移交相关部门查处。第三十四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验收小组成员、供应商在合同履约及项目验收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相应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影响公共利益或者采购人权益,但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没有规定的,由财政部门予以约谈,责令改正,并根据诚信管理规定予以记录、公告。第三十五条财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合同履约验收监管工作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六条本办法由山东省财政厅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本办法自2022年2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2月7日附件:1.政府采购验收通知单2.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书参考样本-11-,136山东裕龙石化产业园51.4822平方公里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采购文件,137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项目名称: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单位:龙口市公安局编制单位:龙口市公安局编制时间:2025年2月—1—一、需求调查情况(一)是否开展需求调查:本项目无须进行需求调查(二)需求调查方式:无(三)需求调查对象:无(四)需求调查结果:无1.相关产业发展情况:无2.市场供给情况:无3.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无4.可能涉及的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耗材等后续采购情况:无5.其他相关情况:无二、需求清单(一)项目概况该项目为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龙口市公安局全区犬患综合治理、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保证每月开展不少于15天的无主犬主动搜索清理,每天捕捉收容犬只时间不少于2小时,一年捕捉收容犬只不少于200只。采购预算为36.90万元整。(二)采购项目预(概)算总预算:36.90万元整(三)采购标的汇总表(四)技术商务要求1、技术要求(1)乙方负责龙口市范围内无主犬的捕捉、收容及龙口市建成区范围内(以甲方最新公布的范围为准)违规犬的捕捉、收容:①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要保证能够每月开展不少于15天的无主犬主动搜索捕捉,每天捕捉收容犬只时间不少于2小时,且合同期内捕犬数量不少于200只。乙方如能够提供足以证明龙口市无主犬少于200只的相关证据,经甲方核实同意后可适当减少收容数量;②乙方应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并保证通讯畅通,乙方对甲方通知需要捕捉收容的无主犬、违章犬和群众通知需要捕捉收容的无主犬,应随叫随到及时捕捉收容。接到通知后,乙方对东城区和西城区,两城区辖区区域,原则上应在20分钟内到达。③甲方组织开展清理无主犬、违章犬专项行动时,乙方要按照甲方要求配合行动;④乙方必须至少配备一部有明显标识的捕犬专用汽车和3名以上(含3名)专职捕犬人员以及相应的捕犬工具、设备。⑤乙方应当通过摄像设备记录捕捉收容的全过程,甲方采取抽查监督等形式对乙方捕捉收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乙方应每周五下午16时前将下周的捕犬计划(时间、地点、人员、车辆等)向甲方报备,乙方未向甲方报备或经甲方实地核查发现乙方未按报备内容开展相关工作的,将视为乙方的不作为。(2)乙方负责提供龙口市辖区内犬只收容场地一处,同时负责场地附属物建设修缮及犬舍、必要工具、设备的购置,具备收容圈养500只的能力。收容场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提供足够收容圈养犬只的场地(场地四周应建立围墙进行封闭)、犬舍(犬舍应编号并明显位置悬挂号牌)、工具、设备及饲养员、医疗卫生服务人员(第一年需要具备收容圈养300只犬以上的能力,其中包括接受圈养往期为龙口市提供捕捉收容服务的机构移交的犬只,一年之后根据实际捕捉收容的数量相应增加)。二是做好龙口市范围内收容犬只的饲养、免疫工作并杜绝繁殖。三是建立犬舍电子档案,记录犬舍编号及犬舍内圈养犬只的编号和犬只照片,以备甲方查找确认。四是建立《日常管理日志(样表)》、《资金管理台账(样表)》、《犬只信息总表(样表)》、《卫生防疫记录表(样表)》、《犬只死亡登记薄(样表)》、《收养登记薄(样表)》等档案(见附件)。(3)乙方应配备电脑联接互联网,安装与甲方联网的犬只管理信息系统、拍照设备,保证正常使用犬只管理信息系统,对已捕捉收容的犬只进行登记、拍照并录入犬只管理信息系统。(4)乙方应保证按甲方《流浪犬收容站规章制度》《犬只收容、归还、领养规定》(见附件)收容、归还、领养犬只,遇群众拒绝、阻挠捕捉收容,应联系辖区派出所协助,避免与群众发生冲突;乙方不得擅自归还、领养、送养犬只,因此造成犬主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3责任,与甲方无关;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归还犬只时,除经甲方同意收取的合法费用外,严禁另行收取其他费用。(5)乙方提供的捕捉收容服务要达到如下效果:①建成区无主犬基本清理干净,甲方通知乙方捕捉收容的无主犬、违规犬乙方及时捕捉收容。②民生警务平台、民生热线,每半年接到的无主犬问题举报、投诉较上一年度同比下降50%以上。(6)乙方在犬只捕捉收容圈养过程中,不得伤害、虐待、杀死(也包括指使、教唆、放任他人、它犬等侵害或提供维持生存条件不足造成的死亡)、销售、遗弃、放走、散养犬只,特别是要保障有主的违规犬只的生命、健康安全,不得因此造成与犬主的纠纷;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因任何原因而导致无主犬只超过5%以上的非正常自然死亡;乙方对死亡的犬只应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死亡原因登记和拍照报甲方备案,严禁遗弃或出售给任何单位和个人;造成犬只疾病、伤害、丢失、死亡等或犬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7)供应商成交后须自行办理环保、畜牧等有关部门的相关手续,保证场地环保达标,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供应商必须保证收容场地的环保、防疫工作符合要求,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环保、防疫方面问题,供应商须全权负责,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终止合同。(8)在龙口市内捕捉收容的所有犬只,合同期满后由乙方自行妥善安置,不得伤害、虐待、杀死、销售、遗弃、放走犬只。(9)乙方不得借用甲方名义开展募捐、宣传等活动,乙方提供的捕捉收容圈养服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社会公德,不得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42、考核办法(1)乙方在合同期内捕犬数量不得少于200只。合同期共1年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每3个月为一个经费支付周期。乙方在每个支付周期内捕犬数不得少于50只,若捕犬数未达到既定目标的85%的(即43只),该支付周期扣1万元,完成85%目标且无其他扣款情况的给予全额拨付该周期经费。(2)经采购人通知,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捕捉收容犬只的,每次扣减1000元。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报备每周捕犬计划的,每次扣100元;经甲方实地核查发现乙方未按报备内容开展相关工作的,每发现一次扣500元。(3)民生警务平台、民生热线接到的无主犬问题举报、投诉较上一年度同比下降不足50%的,每差1%扣减200元。(4)供应商对捕捉收容的犬只管理不善,造成去向不明、非正常死亡的,死亡率不得高于5%,每高出的1%扣减1000元,未按照合同相关要求制定表格并开展工作的,每发现一次扣500元。(5)供应商有其他未达到服务要求的,采购人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不良后果,每次相应扣减1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含本数)。(6)支付周期内完成全年目标85%(即170只)时,前三个支付周期内的扣减金额予以补发。(7)乙方全年的捕犬数超过200只,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合同约定的扣减的费用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奖励乙方,如无扣减,则不予奖励。3、项目风险承担:(1)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的服务人员因执行本项目出现的伤亡,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2)服务期限内,成交供应商的服务人员在执行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3)成交供应商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限内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注:以上为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供应商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以上服务,同时填写服务方案偏离表。4、相关附件:,5附件:流浪犬收容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流浪犬收容管理,保障动物福利,维护公共安全,促进人犬和谐共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收容站内所有流浪犬的接收、饲养、医疗、领养及处置等全流程管理。第三条收容站遵循“科学救助、人道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禁止虐待、遗弃或非法处置犬只。第二章收容流程第四条接收条件:仅接收无主流浪犬,需由社区、警方或市民移交,并提供发现地点、时间等基本信息。禁止接收明确归属的宠物犬(特殊情况需***门证明)。第五条入站管理:登记建档:记录犬只品种、性别、年龄、健康状况及照片。健康检查:进行传染病筛查、外伤处理,疑似传染病犬只立即隔离。隔离观察:新收容犬只隔离7-14天,确认无疫病后转入普通区域。分类安置:按体型、性格分栏管理,避免打架伤害。第三章日常管理规范第六条饲养标准:每日提供清洁饮水及营养均衡犬粮,幼犬、病犬需特殊配餐。犬舍每日清洁消毒,保持通风干燥,温度适宜。每日安排户外活动,保障犬只身心健康。第七条工作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定期参加动物护理培训。操作中需佩戴防护用具,禁止暴力驱赶或虐待犬只。第八条访客管理:参观需提前预约,由工作人员陪同。禁止私自投喂、挑逗犬只,儿童需成人全程看护。第四章领养与安置第九条领养人条件:年满18周岁,具备稳定住所及经济能力。签署《领养承诺书》,承诺科学饲养、绝育、定期免疫。无虐待动物或弃养记录。,6第十条领养流程:申请审核→签订协议→完成领养。领养后1个月内进行首次回访,后续每季度回访一次。第五章防疫与医疗管理第十一条所有犬只入站后接种狂犬疫苗及常规疫苗,定期驱虫。第十二条发现传染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隔离病犬并全面消杀。第十三条医疗废弃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理,防止交叉感染。第六章监督与改进第十四条财务公开:每月公示捐赠款项及支出明细,接受社会监督。第十五条设立投诉渠道,公众可通过电话、邮箱反馈问题,收容站需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第十六条每年对收容站管理进行评估,并根据结果优化流程。《犬只收容、归还、领养规定》一、无主犬只的收容、归还、领养(一)无主犬只收容对无主犬只(无主犬只指没有犬主或现场无法证明犬主的犬只,主要包括流浪犬只、户外散养的犬只、未束犬链且未挂犬牌的犬只等)的捕捉收容可由捕捉收容服务机构直接进行,遇群众拒绝、阻挠捕捉收容,收容地辖区派出所应协助捕捉收容服务机构进行捕捉收容。捕捉收容服务机构对收容的犬只进行拍照、登记与收容地辖区派出所进行交接签字确认。对在龙口市收容的犬只捕捉收容服务机构应单独圈养,进行免疫(已免疫的除外)并办理电子芯片注册(犬主信息暂填捕捉收容服务机构,地址暂填收容地辖区派出所)。(二)无主犬只归还犬只收容后如有犬主认领,由捕捉收容服务机构根据人犬融治度认定是否犬主,出具《犬主认定意见》。其中,未被列入禁养目录和未超过身高体长禁养标准的犬只,犬主向收容地辖区派出所(如果犬主居住地与犬只收容地辖区派出所不一致的,收容地辖区派出所报治安大队统一调整管辖,下同)提交《犬主认定意见》(派出所留存)、《保证书》(《保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派出所留存,一份交治安大队留存,下同),经派出所变更电子芯片注册信息、办理犬证、犬牌,开具《归还通知书》,捕捉收容服务机构可以将犬只归还犬主;被列入禁养目录和身高体长超过禁养标准的犬只,原则上不予归还,如果犬主确实能够保证送到其他城市允许饲养的区域饲养或者送到犬只收容场所寄养,并提交《犬主认定意见》、《保,7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治安大队核查属实并拍摄犬舍照片存档后同意归还的,治安大队开具《归还通知书》,到收容地辖区派出所变更电子芯片注册信息,捕捉收容服务机构方可归还。(三)无主犬只领养已知有犬主但犬主不认领或委托捕捉收容机构代养的犬只,不准领养。未被列入禁养目录和未超过身高体长禁养标准的无主犬只收容后三个月仍无人认领的,龙口市建成区居民可以到捕捉收容服务机构领养,犬主提交《领养申请书》,经治安大队审查同意领养的,治安大队开具《领养通知书》,到区内“一站式服务点”变更电子芯片注册信息、办理犬证犬牌,方可到捕捉收容服务机构领养。犬只领养,一户仅可领养一只。二、违章犬只的收容、归还、领养(一)违章犬只收容对违章犬只(违章犬只是指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山东省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办法》和《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未经公安机关审批办理犬证的犬只、在禁止养犬区的犬只、伤人犬只等),违章养犬地辖区派出所核实犬主身份、住址,拍照固定证据,向犬主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将信息录入犬只管理信息系统(对特殊情况也可以采取现场口头责令改正并现场录音录像),对逾期仍不改正或经现场责令立即改正而拒不改正的,违章养犬地辖区派出所会同捕捉收容服务机构进行捕捉收容(现场录音录像口头告知犬主收容其犬只及其违章行为和法规依据),对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犬只、放任恐吓他人的犬只或驱使伤害他人的犬只,可不经先行责令改正,作为案件的证据进行扣押(收容),其中对正在伤人的犬只可立即予以捕杀。捕捉收容服务机构对收容的犬只进行拍照、登记与收容地辖区派出所进行交接签字确认。对在龙口收容的犬只捕捉收容服务机构应单独圈养,进行免疫(已免疫的除外)并办理电子芯片注册(已办理电子芯片注册的除外)。(二)违章犬只归还未被列入禁养目录和未超过身高体长禁养标准的犬只,收容后犬主申请归还的,犬主应接受犬只管理相关部门的处罚并提交《保证书》,经收容地辖区派出所同意并开具《归还通知书》,捕捉收容服务机构方可归还,其中无证犬应先到收容地辖区派出所办理犬证、犬牌。被列入禁养目录和身高体长超过禁养标准的犬只原则上不予归还,如果犬主接受犬只管,8理相关部门的处罚并确实能够保证送到其他城市允许饲养的区域饲养或者送到犬只收容场所寄养,且提交《保证书》,经治安大队核查属实并拍摄犬舍照片存档后同意归还的,开具《归还通知书》,到收容地辖区派出所变更电子芯片注册信息,捕捉收容服务机构方可归还。(三)违章犬只不准领养。三、收回犬只和取消养犬资格归还、领养后再次违章养犬的,收容地辖区派出所要将犬主记入黑名单并报治安大队,取消犬主养犬资格,会同捕捉收容服务机构将犬只收回或捕杀,今后不受理其养犬申请。收容机构对已办理电子芯片注册的后走失被收容的犬只,要立即报告收容地辖区派出所,派出所要及时通知犬主认领。犬主不认领的或认领后再次被收容的,收容地辖区派出所要将犬主记入黑名单并报治安大队,取消犬主养犬资格,今后不受理其养犬申请。四、相关登记治安大队、各派出所、捕捉收容服务机构均须建立收容、归还、领养登记,经办人、犬只接收人均应签字确认,并将相关登记、文书存档备查。五、犬只归还、领养时收取的相关费用犬只归还、领养时,捕捉收容服务机构可按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向犬主收取收容期间被收容犬只产生的饲养费用、免疫费用、绝育费用、电子芯片及注射费用,并向犬主开具收费单据(其中电子芯片采购费用由公安机关申请财政先行垫付采购,捕捉收容服务机构向犬主收取后移交公安机关上缴财政)。犬主对捕捉收容服务机构收取费用有异议的,由捕捉收容服务机构与犬主自行协商解决或通过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附件1:《犬主认定意见》附件2:《保证书》附件3:《归还通知书》附件4:《领养承诺书》附件5:《领养通知书》附件6:《责令改正通知书》附件7:日常管理日志(样表)附件8:资金管理台账(样表),9附件9:犬只信息总表(样表)附件10:卫生防疫记录表(样表)附件11:犬只死亡登记薄(样表)附件12:收养登记薄(样表),10附件4:领养承诺书龙口流浪犬收容站:我是龙口居民,详细地址,现申请到犬只收容服务机构领养一只无主犬(犬名、犬型、犬龄、性别、犬重、犬舍编号、电子芯片编号),严格遵守养犬相关法规、规定,不干扰他人生活,并保证不虐待、不遗弃、不杀死、不转让领养的犬只。如有违反自愿请公安机关将犬只收回或捕杀,并取消我的养犬资格,今后不再受理我的养犬申请。申请人:身份证号:年月日此犬只为我单位收容的无主犬只,收容后已超过三个月无人认领。(收容机构印章),14附件5:领养通知书编号1捕捉收容服务机构:现同意(身份证号:住址:)前往你处领养一只无主犬,一只无主犬(犬名、犬型、犬龄、性别、犬重、犬舍编号、电子芯片编号)。本通知书三日内有效,逾期不到犬只收容机构领养,本通知书自动失效。龙口市公安局(印章)年月日,15附件6:责令改正通知书:你(单位)有下列违章养犬行为:□在重点管理区养犬未经公安机关审批□饲养被列入禁养目录和身高体长超过禁养标准的犬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一条和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现责令你(单位):□在年月日前改正完毕。□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将对你(单位)的犬只予以收容处理。违章人签字:身份证号:地址:龙口市公安局(印章)年月日,16附件7:日常管理日志(样表)序号犬只编号饮食情况活动状态异常表现护理措施值班人员备注123456„„,17附件8:资金管理台账(样表)序号交易日期凭证编号收支类型金额支出项目供应商单价数量总金额年度预算已用金额剩余额度经办人审批人凭证扫描件备注12345„„附件9:犬只信息总表(样表)序号犬只编号进站时间捕捉时间捕捉地点(具体到街道)犬只品种性别毛色体型年龄估算健康初评照片链接当前状态备注123456,19附件10:卫生防疫记录表(样表)序号犬只编号疫苗类型接种日期疫苗批号兽医签名下次接种日期驱虫记录备注12345„„,20附件11:犬只死亡登记薄(样表)序号死亡时间犬只编号死亡原因处理方式处理人员见证人备注12345„„,21附件12:收养登记薄(样表)序号领养时间犬只编号领养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回访记录领养协议编号备注12345„„,22商务要求1)付款方式:服务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三个月后一次性支付。2)服务期:服务期为一年。供应商每年须完成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相关的所有服务并经验收合格。(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可根据服务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采取重新组织采购或者一次采购三年沿用、实行一年考核一续签合同的办法,本项目每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根据相关政策与成交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合同,但服务内容及成交金额不予调整)。如服务未达到采购要求或验收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重新招标。3)服务地点:龙口市4)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供应商应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并保证通讯畅通,乙方对甲方通知需要捕捉收容的无主犬、违章犬和群众通知需要捕捉收容的无主犬,应随叫随到及时捕捉收容。接到通知后,乙方对东城区和西城区,两城区辖区区域,原则上应在20分钟内到达。5)质量标准: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6)服务期限内,成交承接主体的服务人员因执行本项目出现的伤亡,由成交承接主体负责,购买主体不予承担任何责任。7)服务期限内,成交承接主体的服务人员在执行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成交承接主体负责,购买主体不予承担任何责任。8)成交承接主体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限内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均由成交承接主体负责处理,购买主体不予承担任何责任。,23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681000202502000020项目名称: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69000.00元;最高限价:369000.00元;采购需求:完成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分为一个包。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2022〕22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仍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按“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谈判文件(文件格.YTZF)。备注:1.供应商须提前完成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登记注册工作,并确保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电子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交易活动。2.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必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点击“CA激活”,完成CA数字证书与账号的绑定。3.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版响应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绛水河东路4号)五、开启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龙口市绛水河东路4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为保证开、评标效果,供应商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2、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3、本项目为预采购,供应商应特别注意本项目存在取消或终止采购的可能,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项目最新公告,因不及时关注公告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龙口市公安局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699号联系人:刘吉鹏联系方式:0535-87891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一公司电话(传真):0535-8799550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440号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崔连慧电话(传真):0535-87995502025年3月10日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681000202502000020项目名称: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69000.00元;最高限价:369000.00元;采购需求:完成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分为一个包。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2022〕22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仍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按“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谈判文件(文件格.YTZF)。备注:1.供应商须提前完成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登记注册工作,并确保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电子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交易活动。2.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必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点击“CA激活”,完成CA数字证书与账号的绑定。3.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版响应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绛水河东路4号)五、开启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龙口市绛水河东路4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为保证开、评标效果,供应商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2、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3、本项目为预采购,供应商应特别注意本项目存在取消或终止采购的可能,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项目最新公告,因不及时关注公告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龙口市公安局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699号联系人:刘吉鹏联系方式:0535-87891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一公司电话(传真):0535-8799550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440号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崔连慧电话(传真):0535-87995502025年3月10日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681000202502000020项目名称: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69000.00元;最高限价:369000.00元;采购需求:完成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分为一个包。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2022〕22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仍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按“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谈判文件(文件格.YTZF)。备注:1.供应商须提前完成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登记注册工作,并确保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电子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交易活动。2.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必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点击“CA激活”,完成CA数字证书与账号的绑定。3.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版响应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绛水河东路4号)五、开启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龙口市绛水河东路4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为保证开、评标效果,供应商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2、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3、本项目为预采购,供应商应特别注意本项目存在取消或终止采购的可能,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项目最新公告,因不及时关注公告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龙口市公安局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699号联系人:刘吉鹏联系方式:0535-87891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一公司电话(传真):0535-8799550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440号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崔连慧电话(传真):0535-87995502025年3月10日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DGP370681000202502000020项目名称: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369000.00元;最高限价:369000.00元;采购需求:完成龙口市公安局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分为一个包。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龙财采〔2022〕22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仍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供应商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本项目按“其他未列明行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明确的行业所对应的划分标准,判断是否属于中小企业,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yantai.gov.cn/)。方式: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ggzyjy.yantai.gov.cn/)下载谈判文件(文件格.YTZF)。备注:1.供应商须提前完成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登记注册工作,并确保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电子交易平台一致,否则无法有效地参与采购交易活动。2.各政府采购活动当事人必须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按照相关规定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系统”点击“CA激活”,完成CA数字证书与账号的绑定。3.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0535-6788612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版响应文件至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开标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绛水河东路4号)五、开启截止时间:2025年3月2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口分中心(龙口市绛水河东路4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为保证开、评标效果,供应商应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学习“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提前做好有关设施、设备配置安装工作,确保自己的电脑环境、CA锁、网络等状况良好,以免影响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因供应商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身承担一切后果。2、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3、本项目为预采购,供应商应特别注意本项目存在取消或终止采购的可能,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项目最新公告,因不及时关注公告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龙口市公安局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699号联系人:刘吉鹏联系方式:0535-8789101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烟台一公司电话(传真):0535-8799550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440号3、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崔连慧电话(传真):0535-87995502025年3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流浪犬收容、捕捉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