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盗窗招标公告(2025)



项目所在地:江苏省

项目类别:物资

采购方式:询价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防盗窗采购询价公告
二、项目编号:2025-JLDJDA-W4003
三、项目概况:

1、安装地点:江苏省镇江市、南京市
2、投资概算:46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4、要求工期:15(日历天)
5、采购范围:防盗窗

序号
物资 名称
质量技术标准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及地点

1
防盗窗

材质:304不锈钢
根据现场实际测量尺寸大小:
外框:25 mm *25 mm 不锈钢方管 横杆:25 mm *25 mm 不锈钢方管 立杆:19 mm不锈钢圆管 3、厚度:0.75mm
平方米
2555
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全部交货并安装完毕 江苏省镇江市、南京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不仅应包括招标文件提供的技术条款上所标明的,还应包括任何未明确标出的,但全项目安装后保证正常安全运行所不可缺少的配件及附件的全部费用。其中全部设备材料应说明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产地、厂商等。投标供应商按要求应列入而未列入设备材料清单的设备及材料,均认为已含在其设备材料清单中。其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得增加。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无 。

(七)报价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03月10日 至 2025年03月15日 ,每天上午 08:00 至 11:3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江苏省 镇江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请登录后查看)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03月17日 14: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 14:30

(三)投标地点: 江苏省 镇江市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5年03月17日 14:30

(二)开标地点: 江苏省 镇江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报名要求
本项目按照网上递交报名材料、审核报名材料、发出采购文件的程序进行。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箱地址:13770573430@163.com;邮件主题:防盗窗采购(2025-JLDJDA-W4003)+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供应商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箱直接发出采购文件电子版至提交报名材料邮箱。审核未通过的,将以邮件形式通过原渠道通知审核情况,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资料核对结果仅作为供应商申领采购文件的依据,不作为供应商后续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依据。
投标人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1份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加盖单位公章的《采购文件申领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法人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前6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法人本人参加本项目开标无需提供);
5.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6.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7.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18921588031

邮 箱:13770573430@163.com

地 址:江苏省 镇江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盗窗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