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抽检定点服务商招标公告(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项目概况 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定点服务商项目 JSZC-320585-SZSX-G2025-000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01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5-SZSX-G2025-0005
项目名称: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定点服务商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0万元(采购包1:160.000000万元;采购包2:120.000000万元;采购包3:80.000000万元;采购包4:75.000000万元;采购包5:70.000000万元;采购包6:50.000000万元;采购包7:4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优惠率不超过100%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

为了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全面掌握太仓市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概率,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更好地履行“四有两责”中的监督抽检职能,结合太仓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全市开展监督抽检承检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
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报价价格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直辖市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01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
单位名称: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单位地址:太仓市东亭南路55号
联系人:陆主任
联系电话:0512-53539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食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88号卓越大厦721室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25-847249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话:025-84724903

JSZC-320585-SZSX-G2025-0005采购文件.doc

太仓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585-SZSX-G2025-0005项目名称: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定点服务商项目采购单位: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中食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第五部分: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第六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七章:附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定点服务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参与项目并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585-SZSX-G2025-00052、项目名称: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安全抽检定点服务商项目3、预算金额:预算总金额600万元整(陆佰万元整)采购包1:人民币160万元(约1600批次)采购包2:人民币120万元(约1200批次)采购包3:人民币80万元(约800批次)采购包4:人民币75万元(约750批次)采购包5:人民币70万元(约700批次)采购包6:人民币50万元(约500批次)采购包7:人民币45万元(约450批次)注:a其中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b结算时根据采购人要求的实际检测批次及检测项目结合考核结果按实结算。4、最高限价:采购包1:人民币160万元采购包2:人民币120万元采购包3:人民币80万元采购包4:人民币75万元采购包5:人民币70万元采购包6:人民币50万元采购包7:人民币45万元5、采购需求:5.1为了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全面掌握太仓市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概率,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更好地履行“四有两责”中的监督抽检职能,结合太仓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全市开展监督抽检承检工作。5.2本项目采购内容:本项目共计划开展6000批次食品检测工作。5.3投标人可以投其中一个采购包,也可以同时投多个采购包。按采购包号正顺序评标。每个采购包中标人为一名。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投标人的中标采购包,一旦投标人确定为中标人,仍可参加后续所投采购包的评审,但其余采购包将自动失去中标资格,由该采购包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最高的其他投标人作为中标人。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8、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8.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8.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8.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8.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8.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8.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8.7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采购包,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报价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投标无效。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直辖市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11、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1.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11.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11.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12、投标人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底部苏采云图标,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对参与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只有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13、获取方式: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14、本项目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四、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5、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4月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参与详情”页面,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注:考虑网络上传速度因素,请响应投标人适当提前上传电子响应文件。16、开启时间:2025年4月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17、开启地点:苏采云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其他补充事宜18、本项目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完成电子投标,请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办理好CA数字证书申领及电子签章等操作。19、投标人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要参与的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投标人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20、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开标时无需到开标现场进行解密,采取网上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要求如下:20.1、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CA数字证书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数字证书需为同一个CA数字证书,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20.2、投标人登录苏采云系统,点击开标大厅,选择开标项目,完成不见面开标流程。20.3、投标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按系统规定时间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20.4、在开标、评标过程中投标人代表须在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中保持在线状态,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澄清、说明等回复,由于投标人代表不在线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1、有关苏采云系统驱动安装,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点击“驱动下载”,下载“政务CA、方正签章控件驱动安装包及安装说明”文件,按要求安装驱动。22、有关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见面开标及其他注意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在“下载中心”栏目下载“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查阅。23、有关办理CA数字申领及电子签章事项,登录苏州政府采购网,点击页面底部苏采云图标,进入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新CA办理指南”文件查阅。七、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24、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但须提供《投标(响应)承诺函》(格式见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未提供视为无效响应。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5、采购人信息:名称: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太仓市东亭南路55号联系方式:0512-5353959326、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中食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88号卓越名座721室项目联系人:孙工联系方式:025-8472490327、有关电子投标制作技术疑问,请咨询苏采云软件公司客服:18261002950、0512-69820854、0519-86722802。九、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53512539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一、说明和释义1、说明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江苏中食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江苏中食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词语释义2.1采购代理机构: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是江苏中食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2投标人:经认定有资格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2.3响应: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采购人)。2.6乙方(投标人):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中标人)。2.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2.10天:日历日。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2.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2.13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2.14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15实质性响应:满足有关本次采购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要求。2.16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任何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当而遭致的各种损害,包括直接和间接的一切损害,还包括守约一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要支付的各种调查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2.17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2.18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3.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4、合格投标人的特定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直辖市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5、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6、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投标费用7.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加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2代理费用: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费: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1000万元,收取0.8%;1000-5000万元,收取0.5%;5000-10000万元,收取0.25%;10000-100000万元,收取0.05%,最低不少于3000元;本次代理费用由中标投标人支付。代理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中标投标人凭缴纳代理费用的银行凭证复印件到我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代理费用必须转账到我公司以下账户,拒收现金及支票等其他付款方式。收款单位名称:江苏中食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恒嘉路支行账号:01240120420000371三、招标文件说明8、招标文件8.1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否则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2招标文件及其更正文件不是直接从采购代理机构或指定媒体获得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及其补遗的真实性、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解答。9.2如有必要,问题答复将以“变更公告”形式由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本须知第10条的规定发出。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采购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10.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网上发布公告。10.3招标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与原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发出日期最接近开标时间的公告为准。10.4招标文件的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请投标人及时查询,更正(含澄清、修改等)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0.5招标文件若有最新的更正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并使用该文件制作新的电子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及投标。11、质疑11.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11.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投标人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11.3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1.3.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1.3.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11.3.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自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1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1.4.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1.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1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1.4.4事实依据;1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1.5质疑函的格式和内容应当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函范本》要求,质疑函范本在财政部官网上提供下载。11.6提交质疑函同时应当附如下证明材料:11.6.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投标人提供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11.6.2质疑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1.6.3质疑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1.6.4质疑投标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11.7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1.8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提出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1.9接受质疑函联系方式见采购公告联系事项。四、投标文件说明12、提示与要求1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12.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13、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3.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3.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4、知识产权14.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5、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15.1报价部分(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1.1封面;15.1.2《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15.1.3投标报价明细表;15.2投标正文部分(包含资质证明和技术部分)15.2.1资质证明文件部分15.2.1.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2.1.2投标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2.1.3投标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5.2.1.4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5.2.1.5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5.2.1.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15.2.1.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2.1.8投标人证明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的证书、证明和文件材料;(如有)15.2.1.9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2.1.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5.2.1.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2.1.12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15.2.1.1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15.2.1.1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15.2.1.15其他可以证明投标人资信、资质和货物、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如有)15.2.2技术部分15.2.2.1服务要求偏离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2.2.2商务要求偏离表(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5.2.2.3项目实施方案;15.2.2.4质量控制方案;15.2.2.5企业内部建制和管理状况;15.2.2.6培训服务实施方案;15.2.2.7应急服务方案;15.2.2.8历史承办经验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有);15.2.2.9投入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一览表及相关证明材料;15.2.2.10招标文件及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15.2.2.11其他需投标人对本次投标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视各自的情况自行编制);注:投标人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投标人所提交的文件的完整与否,将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分。投标人必须保证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或对招标文件所要求说明的情况故意隐瞒或虚报,视为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并报政府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予处罚。15.3投标文件由15.1、15.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16、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6.1电子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如果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可能导致投标无效。17、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17.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开标一览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货物、劳务、运输、管理、安装、维护、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17.2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响应将被拒绝。但如果招标文件要求分采购包投标的,则投标人可以按招标文件要求有选择地只投其中一个或几个采购包,也可以投全部采购包,但各采购包应分别报优惠率。17.3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17.4投标文件报价用优惠率,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17.5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优惠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18、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9、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9.1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之日起九十(90)天内,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9.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五、投标文件的提交、撤回和修改20、投标文件的上传、提交20.1投标人应将制作好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苏采云系统中。21、投标截止时间21.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网上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否则投标无效。21.2采购代理机构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21.3在投标截止时间止,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或采购包)收到的电子投标文件少于三份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本项目(或采购包)招标失败。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撤回或修改。23.2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六、开标和评标23、开标23.1采购代理机构按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不见面开标活动。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等主持。23.2参加开标的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在项目开标前登录苏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进入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做好相关准备工作。23.3本项目开标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投标人须自行登录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根据系统显示,因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23.4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优惠率,并将作唱标记录。23.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24、评标委员会24.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负责本项目的评标事务。24.2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下列职责:24.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24.2.2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24.2.3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中标投标人;24.2.4向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24.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24.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24.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4.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24.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24.3.5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投标人提出的质疑;24.3.6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25、评标内容的保密2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投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5.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投标资格。25.3在评标期间,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26、对投标文件初审26.1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26.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6.1.2关于信用记录查询: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文件规定,采购人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6.1.2.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6.1.2.2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26.1.2.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投标人,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投标人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投标人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6.1.2.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审小组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投标人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26.1.3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2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6.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6.2.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6.2.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26.2.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26.2.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26.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货物和服务的质量、数量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6.4招标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26.5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6.6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6.6.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6.6.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6.6.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6.6.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26.6条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内合理的时间内提供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8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9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26.10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27、投标的澄清27.1在投标文件中含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无效投标和废标28.1无效投标的具体情形有:28.1.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或电子签章的;28.1.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28.1.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8.1.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电脑编制的;28.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8.1.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8.2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28.2.1每个采购包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8.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8.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8.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8.3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29、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9.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仅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9.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报价,同时考虑以下因素:29.2.1服务的质量保证(保障)内容;29.2.2服务配备的人员;29.2.3投标人的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29.2.4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29.2.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的态度及信誉;29.2.6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优惠率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条件。七、授予合同30、中标投标人的确认30.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详细评审后,按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投标人。30.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投标人后,采购人或授权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30.3各投标人如对公告结果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届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该质疑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投标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在此期限后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30.4质疑函递交地点及联系方式详见公告内容。31、合同授予标准31.1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31.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物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投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32、中标通知书32.1确定出中标投标人后投标文件有效期截止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投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2中标通知书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将发布在苏采云系统中,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视为中标投标人领取之日,中标投标人自行在苏采云系统中下载打印。32.3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32.4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投标人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33、合同的签订33.1按照《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中标投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3.2中标投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中标权处理。33.3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33.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采购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5签订合同后,中标人不得将货物及其他相关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八、政府采购相关政策34、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34.1根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文件规定,采购清单产品如属于国家节能或环保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人应当选择强制采购产品,并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未实质响应。35、中小企业相关政策:35.1本项目执行以下相关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规定:35.1.1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型或微型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报价价格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5.1.2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或采购包,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其报价在评审时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价格评审。35.1.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型或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扶持政策。35.1.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5.1.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5.1.6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35.1.7中标、成交投标人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35.1.8以上规定未尽事项,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3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36.1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投标人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6.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6.3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37、监狱企业发展政策:37.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投标人若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7.2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7.3中标、成交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其相关证明文件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九、其他事项38、监督和公证38.1政府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38.2采购代理机构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39、未尽事宜39.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一、项目背景:为了进一步抓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全面掌握太仓市食品安全总体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概率,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更好地履行“四有两责”中的监督抽样职能,结合太仓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全市开展食品安全抽检承检工作。二、项目需求(一)基本要求:1、投标人有规范操作的抽样程序,质量控制严格的实验室管理,近3年无食品检验数据严重质量问题。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有造假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今后不得参加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抽检任务,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3、投标人用于承检的实验室为自有的实验室,不得租赁实验室,或与第三方实验室合作承担承检任务。4、采购包1中标供应商为牵头机构,负责抽检过程的统筹管理,负责全市成品膳食、动物源性基因检测等,其他采购包中标供应商需服从牵头机构安排并配合完成相应工作。(二)服务内容:1、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应制定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项目实施进度计划;②工作制度;③工作部署;④服务保障措施。2、质量控制方案:投标人应制定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质量控制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抽样环节质量控制措施;②运输环节质量控制措施;③检验环节质量控制措施;④复核环节质量控制措施;⑤数据填报环节质量控制措施。3、企业内部建制和管理状况:投标人应制定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企业内部建制和管理状况,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抽样环节企业内部建制和管理状况;②运输环节企业内部建制和管理状况;③检验环节企业内部建制和管理状况;④复核环节企业内部建制和管理状况;⑤数据填报环节企业内部建制和管理状况。4、培训服务实施方案:投标人应制定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培训服务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培训计划;②培训内容;③培训师资;④培训效果评估。5、应急服务方案:投标人应制定符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应急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组织机构;②工作原则;③预防措施;④处置方法。6、服务内容(1)由投标人负责抽样。投标人在进行抽样时,应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规定的抽样方法及数量抽取、保存和运输,并严格按照采购人抽检计划规定的产品类别、批次和时间安排等开展抽检有关工作,自备抽样工具、保存设施和运输车辆,必须保证抽样、检测分离,同一抽检批次抽样人员与检验人员不得为同一人。不得向被抽检企业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2)抽检工作分为以下六个阶段:a)抽样;b)检验、检验报告出具以及检验结果的确认;c)异议处理工作;d)汇总材料及上报;e)后处理: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抽查后处理工作;f)公告。(3)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采购人部署的抽检工作,依法出具检验报告,上报与检验报告对应的电子数据和PDF文件至指定的数据平台,汇总样品抽检结果信息,提交抽检工作分析总结报告。(4)每次任务的检验项目由采购人确定,投标人应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将抽样检验相关资料录入采购人指定的信息管理系统。7、实施要求(1)抽样时间: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确定时间。(2)抽样地点:根据实际工作要求,由采购人确定具体抽样地点。(3)抽样人员:每次抽检由投标人安排2名以上工作人员抽样,配备能同时出动3组(2人一组)或以上专业抽样人员。(4)抽样办法:抽样人员可以从食品经营者的经营场所、仓库以及食品生产者的成品库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不得由被抽样单位自行提供样品。抽样数量原则上应当满足检验和复检的要求。投标人须配备用于采样过程采样取证的影像记录设备,抽样过程全程记录。(5)检验依据: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江苏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或《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最新版本)等要求进行检验。(6)样品运输:由投标人负责,并确保样品安全。a)样品运输过程中,对于部分保质期短、易腐烂变质的特殊样品(如农产品等)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需为投标人自有或租赁冷藏或冷冻采样车(不得采用快递等其他方式运输),保证全过程冷链运输;冷藏或冷冻产品应对全过程温度监控并记录,应采用最快的速度(4小时内)将此类样品送达实验室,避免样品腐烂及污染。b)投标人单日应根据抽检任务安排配套的抽样车辆3辆(提供行驶证),其中至少包含1辆冷藏冷冻车,抽样车辆应保障空间充足,能以分层隔断等方式予以改造,划分不同食品类型防止杂乱和交叉污染的情况。(7)样品检验:由投标人负责,并对样品检验结果负责。(8)抽检方案: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最新版本)。8、服务要求(1)检测结果(报告)提交按照规定的时限(一般自样品收到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完成检验检测任务,并汇总样品抽样和检验结果信息。(2)检验工作的实施a)检验依据:食品检验应当采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采用行业标准、备案的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应当采用依法备案的企业标准作为对该企业食品抽检的判定依据;对目前暂未有判定依据的项目应出具检测数值、检测方法介绍、结果分析和处理建议。b)检验项目:按《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最新版本)开展全项目检测,专项行动抽样检测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要,在实施抽检前制定抽检实施方案下达至投标人。c)投标人对其抽取的样品负责,检验结果反映对抽检样品的真实评价。d)投标人由于虚假、错误检验数据和结论而给被检验人造成损失的,或者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的,投标人应当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检验任务工作总结的送达、告知(1)寄(送)采购人:工作总结、《抽检情况一览表》(2)提供电子数据:投标人检出不合格的,应在出具检验报告后立即将抽检样品抽样单扫描件、抽检报告PDF版和《不合格情况一览表》发至采购人指定邮箱。本次抽检的所有样品(含合格和不合格)的抽样单扫描件、检验报告PDF版和所有项目检测数据应在检验工作完成后7天内发至采购人指定邮箱。(3)检验结果评估:对检验结果判定为不合格的,投标人要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原因及危害性分析评估,并出具分析评估报告,提出检测意见和建议。10、对样本异议的处理(1)采购人接到被抽检人对抽样程序、检验判定依据有异议的《异议申请书》后依法组织调查,应依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在指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答复。(2)采购人同意被抽检人复检申请的,复检结果表明合格的,复检费用由初检机构承担;复检结论表明不合格的,复检费用由要求复检申请人或单位承担。11、知识产权要求★(1)投标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中标后的投标产品(包含相应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如专利权、版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权利)的主张或起诉。一旦出现被主张或认定侵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投标人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带来的全部最终不利后果。★(2)针对上述知识产权要求内容,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内容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2、人员要求(1)投标人应为本项目组建团队成员均为投标人自有在职人员,提供投标人为团队成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组建的项目团队,工作满6个月以上的食品检验人员20名以上,食品检验业务在食品领域高级技术职称人员2名以上,提供投标人为团队成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3)投标人组建的项目团队,投标人的专职抽样人员数量至少10人。(4)投标人团队成员实际履约要求。投标人应确保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投入人员名单中标后实际履约,确保项目参与人员的稳定性,保证不抽调重要人员离开项目组;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未经采购人明确同意不得更换或减员。在履约过程中采购人有权随时抽查,如有发现未经允许更换项目团队成员或减员现象将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不承担责任,投标人需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13、增值服务★供应商在实施食品检验服务之外为采购人提供相关增值服务,增值服务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食品安全宣传2次,明确食品安全宣传的方式、宣传的内容、宣传组织等;帮助被抽检不合格的单位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分析不合格原因,提出合理整改意见和建议等。针对上述增值服务要求内容,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案例、资源作为佐证材料,说明具备提供增值服务的能力,内容应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14、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与承担的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相匹配的仪器设备、实验室环境设施,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抽检任务,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2)检验原始记录必须如实填写,保证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可溯源,不得随意更改;确有必要更改的,更改处应当经检验人员签字或盖章确认;采用电子化原始记录的,应当保留更改痕迹。(3)投标人应按照抽检方案约定日期出具体检验报告。投标人对其抽取的样品负责,检验结果反映送检样品的真实状况。(4)投标人应具有安全有效的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和信息分析汇总人员,能够完成食品安全抽检数据上报和结果分析工作。(5)投标人对抽检信息、数据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采购人授权,不得向除采购人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情况。因违反抽样、检验、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承检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6)投标人应自觉接受采购人的考核、检查、比对。(7)投标人在抽检活动中应无重大差错,能够保证检验结果质量,参加与抽检任务相关的能力验证并取得满意结果。★(8)投标人不得转包或分包要求。签订合同后,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需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授权其下属分公司签约履约;如参与投标的中标投标人系总公司全权授权的分公司,也应由该分公司签约履约,不接受由所属总公司或同属于一个总公司的其他分公司签约履约。(9)投标人不得拒绝采购人委托的抽检任务,否则视为违约。(10)若投标人在服务期间因搬迁、资质暂停等不能为采购人继续服务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将该投标人未完成的检测任务分配给其他承检机构。(11)投标人应书面承诺能够提供临时抽检紧急服务,并承诺在2小时内到达抽样现场,应制定相应的应急服务方案。(12)投标人检验项目综合覆盖率应≥90%[提供实验室检验项目资质表,并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最新版本),检验项目进行对照,标明对应资质附表中的页码]。(13)确因采购人工作需要,承检机构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完成一些少量临时任务。(14)对合格复检备份样品采取多种方式再利用,减少食品浪费。自检验结论作出之日起一个月后,根据采购人预定方案,按照规范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对合格复检备份样品合理再利用。(15)投标人应具有食品检验方法研发能力,了解行业发展动态,熟悉食品生产工艺,具备食品相关的科研能力。对目前暂未有判定依据的项目应出具检测数值、检测方法介绍、结果分析和处理建议。(三)付款方式:1、本项目按实结算,每季度各支付一次。2、投标人应接受采购人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在签订合同时具体商定。由采购人视考核情况支付服务费用。(四)综合说明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能够至少达到以上要求,同时明确详细的检测方案。2、投标人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管理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五)报价要求:1、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报,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应以优惠率报价,优惠率一次报定,报价均已包括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由投标人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和要求获得的利润,包括人员、设备、办公及生活设施、通讯及交通工具、有关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3、本项目报价方式为报统一优惠率,按照项目清单明细最高限价,报统一优惠率,该优惠率适用于所有区域,优惠率不超过100%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所报优惠值越高,则表示投标报价越低,价格得分越高。(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七)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备注:打“★”内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附件一:服务类项目履约验收方案一、项目概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合同金额:验收主体:二、验收目的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是指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小组对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及结果进行检查、核实和评估等,以确认其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是否符合政府采购合同约定要求的活动,验收结果是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的重要依据。三、验收依据采购人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确定供应商的货物和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24〕7号)进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文件、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是履约验收工作的基本依据。四、验收责任主体采购人是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采购人应当加强内控管理,明确验收机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验收,确定验收结论,履行资金支付义务,遵循履约验收工作程序及相关要求。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履约验收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并将验收和追责的相关情况及时向本级财政部门反映。五、验收方式(形式)5.1日常考核、分段验收对于一次性整体验收不能反映履约情况的服务类项目,需要在服务期内对供应商服务实施情况进行日常考核、分段验收,应科学确定检查周期或分段节点,指派具体考核人员,分别实施验收。5.2最终验收表1项目执行完毕验收表序号验收内容验收标准备注1计划执行情况抽检的类型、品种、批次、区域、环节、场所等符合采购人的要求。2任务完成时限任务完成时限和均衡推进度符合采购人的要求。3任务完成质量问题发现率不合格/问题样品发现率符合采购人的要求。4数据质量被抽查数据的准确性、规范性以及数据退修率等符合采购人的要求。5复检异议复检被推翻原结论、异议被认可的情况。6分析报告质量分析报告全面、详实、有针对性,风险提示清晰明确、建议切实可行,符合采购人的要求。7服务保障支撑监管的情况应急响应、服务保障等监管特殊要求符合采购人的要求。8工作纪律情况遵守法律法规、抽样和检验纪律等符合采购人的要求9合同规定的其他履约情况符合合同书要求。六、验收内容服务类项目的验收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计划执行情况、任务完成时限、任务完成质量、分析报告质量、服务保障支撑监管的情况、工作纪律情况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履约情况等。第四季度考核与付款金额等挂钩。七、验收程序7.1验收准备7.1.1合同履行达到采购文件明确的验收条件时,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发出项目验收申请。日常考核或分段验收环节在结束以前,供应商应当通知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后者应当及时查验。供应商未及时履约或发出验收申请的,采购人应及时书面催告,提出履约验收要求。供应商在收到催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拒不配合的,采购人应依照合同约定追究其责任。7.1.2供应商应当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及时提供与项目验收相关的及验收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材料。7.1.3采购人应及时全面准备验收,自收到验收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做好通水、通电、准备验收工具等必要的验收准备工作、启动项目验收、通知供应商。7.2验收小组7.2.1采购人应当成立验收小组,负责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具体工作,验收小组一般由采购人指定的本单位3名(含)以上单数工作人员组成,并确定一名负责人。参与本项目评审的采购人代表不能作为负责人,分期(分段)验收的负责人原则上应当保持一致,负责人不得无故更换。7.2.2根据采购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可以邀请相关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等作为验收小组成员参与验收。前期参与本采购项目相关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以及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验收小组成员参与履约验收。7.3参与验收人员7.3.1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邀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参加验收并出具专业意见。7.3.2对于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采购项目,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邀请实际使用人参与验收。7.3.3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进行公共服务项目满意度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依据。7.4验收原则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应当遵循全面完整、客观真实、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应验必验、验收必严、违约必究。7.4.1项目验收内容应当具体,形成详细的验收过程性资料,客观反映服务承接完结情况。应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团队的组成、服务对象覆盖面、服务事项满意度、服务承诺实现程度和稳定性等。7.4.2项目验收范围应当完整,与采购合同一致,不得省略、遗漏和缺失,也不得擅自扩大范围。7.4.3项目验收方式应当符合项目特点,不能明确客观标准、涉及主观判断的,可以通过在采购人、使用人中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予以客观、量化。7.4.4项目验收标准应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符合采购合同约定,未进行相应约定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等有关标准。7.4.5项目验收意见应当客观真实。验收小组成员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验收意见。7.4.6验收方法主要包括全部查验核对和抽查核对。7.5验收记录7.5.1验收小组应当要求参与验收的供应商、专业机构、专家和服务对象等出具书面意见,作为验收书的重要组成部分。7.5.2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项目验收职责,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供应商对合同的履行情况。验收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能证明其按照合同约定数量或工作量清单履约的相关记录或者凭证,根据履约验收方案,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者服务按照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政府采购合同等逐一进行检验、核实、评估等工作,使用音视频、对现场情况描述且签字等方式留存证明材料,由供应商确认,作为履约验收的重要凭据。7.5.3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应在验收书中作出最终验收意见,验收小组成员对验收意见有异议的,应当在验收意见栏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验收意见。验收意见由供应商盖章确认后报采购人。八、验收结果8.1、采购人应当对验收小组的验收意见进行确认并盖章。确认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在验收书上加盖单位公章;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不一致的,采购人应当根据验收意见中载明的具体偏差内容和处置建议,研究确定验收结论并加盖公章;验收小组成员意见存在分歧的,采购人应当对异议事项进行复核,妥善处置。8.2在验收中发现供应商未按照合同履约的,具备限期整改条件的,采购人应当书面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整改期满后重新验收整改事项。不具备整改条件或供应商未按要求整改的,采购人应当依法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并根据生效的裁判文书支付资金。供应商不认可验收意见的,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合同中约定的方式未能解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8.3《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见下表2)、合同是申请支付政府采购合同价款的必备资料。验收合格后采购人申请财政性资金支付时,应当在相应电子化系统上传《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合同等证明性材料。涉及分段验收付款的项目,应具备符合合同约定内容的阶段性验收意见,分段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该阶段的资金或根据采购文件予以相应扣减。九、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结后,采购人应当将验收小组名单、验收方案、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资金支付情况、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的情况、合同变更、中止或终止相关资料(若有)等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编造、隐匿或者违规销毁,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表2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服务类)采购人项目名称合同名称供应商项目及合同编号合同金额分期(段)验收是□ 否□分期(段)情况共分 期(段),此为第 期(段)验收验收时间验收地点验收组织形式□自行简易验收□验收小组验收□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验收内容服务质量服务进度人员、设备 配备情况行业、安全标准项目需求、服务承诺合同履约时间、 地点、方式合 格□ 不合格□按 时□ 不按时□合 格□ 不合格□合 格□ 不合格□合 格□ 不合格□合 格□ 不合格□专业检测机构情况说明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最终结论合 格□ 不合格□验收小组成员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意见采购人意见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经办人: 负责人: (采购人公章)供应商确认:(单位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具体考核详见《项目执行完毕验收表》)表3政府采购履约验收通知单采购人项目名称合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金额验收时间验收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履约验收方案及工作要求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封面:投标文件采购单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二〇二五年月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中食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公司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公司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2、投标承诺函投标承诺函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中食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们收到贵单位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包括完成该项目全部内容的设备、材料及人工、机械、保险、劳保、各种税费以及质保期间的一切费用。2、如果我们的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3、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90天。4、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6、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7、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8、如果中标,我们同意并知晓中标通知书发出方式及发出时间,遵守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规定,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和采购人签订合同。9、综合说明:(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2)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4)其它说明。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单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投标人:(单位盖章)固定电话: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苏中食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我单位(投标人名称)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若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起后果。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4、投标单位情况表投标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万元销售收入2024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4年 万元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平方米承租面积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两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江苏中食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6、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备注1投标优惠率(%) 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注:1、“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开标一览表中手动填写的优惠率。2、上表中“投标优惠率”报价的单位均为%,报价栏内请直接填数值。如投标优惠率为20%则填写20;投标优惠率为25%则填写25;以此类推。投标优惠率必须为固定数值,不接受区间报价,否则为无效标。优惠率不超过100%的,为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所报优惠率越高,则表示投标报价越低,价格得分越高。3、结算时,根据此表按实结算。结算价为单项目最高限价*(1-优惠率)。4、投标报价一次报定,包括上述货物、服务管理、人员、培训、管理、维护、保险、利润、税金、调试达到正常可使用状态、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7、投标报价明细表(一)投标报价明细表序号项目名称采购包号优惠率(%)1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三)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如有)注: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将对投标人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合理性进行评审,投标人如有需要,可对所投报价进行报价合理性说明(必要时附相关证明材料),合理性说明附投标报价明细表后,供评标委员会参考。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8、服务要求偏离表服务要求偏离表序号内容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12345678...注:1.投标人应在本表中对照招标文件服务要求与实际投标服务要求逐项对应列出,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响应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9、商务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内容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说明备注1234567…注:1.投标人应在本表中把招标文件商务要求与实际投标商务要求逐项对应列出,并在“偏离说明”项下填写以下内容:优于的,填写“正偏离”;符合的,填写“无偏离”;低于的,填写“负偏离”。2.若事项较多,投标人可根据响应内容的实际情况另纸说明。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10、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编写针对本项目的技术方案及服务方案11、质量控制方案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编写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12、企业内部建制和管理状况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企业内部建制和管理状况13、培训服务实施方案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制定培训服务实施方案14、应急服务方案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编写针对本项目的应急服务方案15、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企业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时间合同金额(人民币)业主单位备注123456……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评分标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16、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情况一览表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服务)人员情况一览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及专业专业技术职称备注123····附: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质证明材料。投标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17、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服务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______(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服务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______(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三者选一填写);;……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新成立可不填报。备注: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中标、成交投标人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3、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1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第五部分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一、评标方法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3.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二、评分标准2.1价格分序号评分点名称最大值评审标准1价格分1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高优惠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10。2.2技术评审序号评分点名称最大值评审标准1项目实施方案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包含以下内容:①项目实施进度计划;②工作制度;③工作部署;④技术服务保障措施。方案内容针对本项目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一项扣1.5分。2质量控制方案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质量控制方案,包含以下内容:①抽样环节质量控制措施;②运输环节质量控制措施;③检验环节质量控制措施;④复核环节质量控制措施;⑤数据填报环节质量控制措施。方案内容针对本项目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一项扣1分。3企业内部建制和管理状况5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企业内部建制和管理状况,包含以下内容:①抽样环节企业内部建制和管理状况;②运输环节企业内部建制和管理状况;③检验环节企业内部建制和管理状况;④复核环节企业内部建制和管理状况;⑤数据填报环节企业内部建制和管理状况。方案内容针对本项目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一项扣1分。4培训服务实施方案4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培训服务实施方案,包含以下内容:①培训计划;②培训内容;③培训师资;④培训效果评估。方案内容针对本项目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一项扣1分。5应急服务方案6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应急服务方案,对可能产生的各种突发事件制定全流程应急预案,包含以下内容:①组织机构;②工作原则;③预防措施;④处置方法。方案内容针对本项目且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的,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的,每一项扣1.5分。6检验能力10检验项目资质表对照 《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最新版本)综合覆盖率:覆盖率≥99%,得 10分;99%>覆盖≥95%,得 7分;95%>覆盖率≥90%,得 4分;覆盖率低于90%的,本项不得分。[提供实验室检验项目资质表,并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最新版本)检验项目进行对照,标明对应资质附表中的页码,评委现场核对,证明资料不完整或不一致的不计分]7投标人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食品(含农产品)报告30份,得1分,每增加10份食品(含农产品)不合格报告加1分,最高7分。(投标人承担上述任务的实验室需为本次投标的同一实验室,否则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对应任务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否则不得分)6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获得设区市级及以上政府或相关部门对其考核综合评价结果为“优秀”或A级的情况:每有 1份得 1.5 分,满分6分;其他不得分。(提供加盖被服务单位公章的证明文件)。7参与能力验证情况6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参加过国际、国内相关机构组织的食品检测项目的实验室能力验证,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盲样考核,并获得满意结果的,覆盖全部领域的得6分;每少一个领域扣1分,扣完为止。(9个领域为: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真菌毒素、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微生物、营养元素、动物源性成分,同一领域参加多次的,按一次计算,不重复计分。)(须提供能力验证报告或证明结果满意的证书复印件。)8响应时间比较4响应时间比较:接到通知后到开始采样时间,1.5小时以内的到达得4分;2小时以内的得2分;2.5时以内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须提供具体检验地址,采样后的运输方法。(以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苏州市太仓市东亭南路55号)为目的点,从自有实验室(样品进行分析的地点)出发正常开车出行时间,提供早晨9:00导航截图)。9人员配备方案15投标人投入本项目抽样人员和检验人员数量及资质。 (1)食品独立抽样人员10名以上(含)得 2分,每增加1名加 0.5 分;满分4分。(2)工作满6个月食品检验人员20名以上(含)得 2 分,每增加1名加0.5分;满分6分。(3)人员实力:食品检验业务在食品领域高级技术职称人员2名以上(含)得 1分;满分1分。(提供人员名单、相关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如有)、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任一个月社保证明等,抽样人员和检验人员不能重叠申报)。(4)食品检验业务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食品领域高水平检验和技术管理人员情况:每有1名专家得2分;最高得4分。(提供国家级、省级、市县级专家证书/聘书)10业绩161、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检测类似项目的:每有1个项目得2分,最高得10分。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牵头工作每有1个得2分,最高得6分。(提供合同或委托书等证明文件的主要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扫描件)注:1、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2、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投标人均应提供相关电子资料并作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3、所有复印件字迹须复印清晰可见,复印不全或字迹不清晰的,视为未提供。第六部分合同格式甲方(委托方):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受托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______年采购包_____食品安全抽样监测任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工作。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条款。1、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下列服务:对太仓市食品安全开展抽检承检工作。2、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3、服务质量(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需求。4、服务数量:数量以甲方的每批任务数量为准,应甲方要求,增加或减少需求数量的,以甲方出具的书面函为准,并且乙方应予同意。5、合同价款1、本合同项下服务价款:按照采购确定的优惠率为%、实际承检次数确定合同金额。2、本合同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乙方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3、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报价优惠率不变。4、采购人将根据经采购人确认的中标单位的实际检测量按实结算,检测费总额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金额,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六、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江苏中食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号招标文件和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2)服务承诺;(3)中标通知书;(4)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七、权利和义务保证7.1甲方7.1.1按约定的时间确定检测任务批次,并协助乙方进行抽样。7.1.2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乙方检测费用,每季度支付上季度实际发生的费用。7.1.3依据《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工作规定》(简称工作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考核监督,对检验能力有缺陷的,要立即终止食品安全承检协议,发现承检机构或检验人员有弄虚作假、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及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并有权要求乙方做出相应的经济赔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7.1.4发现乙方出现合同所列情况的,可立即终止抽检任务及委托协议也可暂停或终止抽检任务及委托协议。7.1.5发现乙方在现场抽样、样品运输、实验室检验、出具报告、检测数据上报、费用结算中出现严重差错、违反操作程序和纪律等有关工作规范的,有权对相应批次的检验报告拒绝接受,并从支付费用中扣除等值金额。7.2乙方7.2.1需满足下列基本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食品或农产品检验机构资质条件,授权范围涵盖相应食品品种和抽检项目;要具有与抽检任务相匹配的熟悉掌握相关技术和法律法规的抽样、检测、信息分析等专业人员;要具有与抽检任务相匹配的抽检工具、交通工具、检测设备等条件;具有承担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或风险监测检验任务的工作经验。7.2.2严格按照《食品检验工作规范》《江苏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开展抽样和检验工作,并按规定支付给被抽样单位或个人购样费。7.2.3按照食品安全检测任务进度要求完成抽样和检测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检测报告(合格2份,不合格5份)、结果汇总、费用明细送甲方,并保证检测数据、费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7.2.4乙方作为承检机构抽检监测任务全年平均不合格率需≥1.5%。7.2.5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检验结果错误,与复检结果不一致出现两次的,甲方有权终止合作。7.2.6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抽样检验和报告程序违法、检验结果错误、抽样检验不规范、标准适用不当等,导致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乙方原因造成上述情况,导致甲方在行政复议中被确认违法或行政诉讼败诉,立即终止合作。甲方有权根据承检机构的工作质量安排项目。7.2.7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作:调换样品、伪造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利用抽样检验工作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违反规定事先通知被抽检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擅自发布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的;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报告不合格检验结论的,造成严重后果的;搬迁、资质暂停不能继续为采购人服务的;出现重大责任问题的(包括各级主管部门、行业相关部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情况);在抽检过程中未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与被抽检主体发生矛盾,由此对甲方造成重大负面影响;不配合甲方开展工作的;有其他违法行为的。7.2.8抽样检验的工作人员必须为乙方在职员工(工作经验6个月及以上)。7.2.9乙方应保证为甲方提供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八、质量保证乙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达到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及投标承诺,国家或行业有规定的,还要符合相应规定。第一年度服务期满前,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文档资料,并配合甲方做好下一年度的衔接工作。九、交付和验收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且项目完成率(不合格发现率)符合甲方要求。招标文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甲方自行组织或视情邀请相关专家或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需承担验收费用等。十、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本项目按实结算,每季度支付一次。4、乙方应接受甲方考核,第四季度对全年情况进行考核,甲方根据第四季度考核情况支付服务费用。(1)承检机构全年任务抽检监测样品不合格率≥1.5%的,全年检测费用按实际结算;1%≤不合格率<1.5%的,检测费用按合同总金额2%扣除;不合格率<1%的,检测费用按合同总金额5%扣除(餐具不合格不计入不合格率计算)。(2)在苏州市数据质量抽查中,数据问题率应低于2025年苏州局通报的平均数值。当期任务达不到以上要求的,每次扣款3000元。(3)在苏州市数据质量抽查中,数据退修应低于2025年苏州局通报的平均数值。当期任务达不到以上要求的,每次扣款3000元。(4)乙方检验报告与复检结果一致的,检测费用按实际结算;乙方检验报告与复检结果不一致的,当次任务批次检测费不进行支付,并且在乙方考核中予以2000元每批次扣款。(5)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抽样检验和报告程序违法、检验结果错误、抽样检验不规范、标准适用不当等,造成甲方不能有效使用检验报告,或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该批次任务不付费用,并给予5000元每批次扣款。上述情形发生两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6)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及苏州市平台数据上传,月度汇总表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公示等报表数据,均由乙方负责,出现瑕疵以外数据质量问题,每批次给予1000元扣款。上述情形发生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7)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数据质量被国家总局和省局通报的,每有一次扣3000元。被国家总局和省局通报两次或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8)甲方委托第三方对乙方开展现场考核,考核分数低于90分按合同总金额1%扣除,若高于90分(含)的全年费用按实结算。(9)考核扣除的款项甲方再次分配后继续用于抽样检测的经费使用。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验收并经催告后仍拒不进行验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万分之五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不能提供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4、如因乙方单方面原因逾期完成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付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乙方并需按照合同总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交付的,今后参加政府采购信誉将受到影响。5、乙方在承担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6、乙方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检测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是由于乙方的过错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额30%赔偿金。7、乙方应独立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不得对外分包或转包,履行合同过程中人员、服务等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承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需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并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十二、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除《政府采购法》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乙方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在三年内不得参加太仓市的政府采购活动。十三、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十四、争议的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太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2、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十五、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乙方:备案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代表人:签约日期:签约日期:日期:开户行:账户:第七章附件项目清单明细最高限价表:序号抽检项目最高限价(元/次)优惠率(%)1菌落总数2002大肠菌群2003霉菌1004酵母1005霉菌和酵母1006商业无菌1507乳酸菌数1008嗜渗酵母计数2009金黄色葡萄球菌40010沙门氏菌40011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40012大肠埃希氏菌O157:H740013铜绿假单胞菌40014副溶血性弧菌40015阪崎肠杆菌40016致泻大肠埃希氏菌40017β型溶血性链球菌40018大肠埃希氏菌40019蜡样芽胞杆菌40020黄曲霉毒素B₁50021黄曲霉毒素M₁50022黄曲霉毒素(B₁ 、B₂ 、G₁ 、G₂)总量50023玉米赤霉烯酮50024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50025赭曲霉毒素A50026展青霉素50027井冈霉素50028米酵菌酸50029伏马毒素B₁ 、B₂之和50030鸡源性成分鉴定50031核桃源性成分、杏仁源性成分、花生源性成分、大豆源性成分50032动物源性成分鉴定(牛、羊、猪、鸡、鸭)50033铅(以Pb计)15034镉(以Cd计)15035总汞(以Hg计)15036总砷(以As计)15037无机砷(以As计)30038锡(以Sn计)15039镍15040铬(以Cr计)15041硝酸盐(以NaNO₃计)20042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20043N-二甲基亚硝胺50044苯并[a]芘40045多环芳烃(苯并[a]芘、苯并[a]蒽、苯并[b]荧蒽、槿)100046多氯联苯80047溴酸盐20048三氯甲烷15049氰化物(以HCN计)20050双酚A50051胶囊壳中的铬15052螨10053吸虫囊蚴15054线虫幼虫15055绦虫裂头蚴15056缩水甘油酯(以3-MCPD计)50057游离棉酚200583-氯-1,2-丙二醇50059阿斯巴甜22060安赛蜜20061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15062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15063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15064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20065纳他霉素20066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25067呈味核苷酸二钠10068茶多酚15069亮蓝15070柠檬黄15071日落黄15072苋菜红15073胭脂红15074酸性橙Ⅱ30075喹啉黄50076赤藓红15077美术绿65078糖精钠(以糖精计)15079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15080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15081丙二醇30082香兰素30083二氧化硫残留量20084二氧化硫20085三氯蔗糖40086谷氨酸钠10087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30088过氧化物10089壬基酚50090曲酸30091三聚硫氰酸三钠盐50092苯甲羟肟酸50093硫脲15094紫外吸光度(270nm)20095硫氰酸钠(以硫氰酸根计)40096高氯酸盐50097二硫代氨基甲酸盐30098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40099缩水甘油脂肪酸酯500100尿素300101甲基汞(以Hg计)300102滑石粉200103脲酶试验100104乙基麦芽酚400105亚铁氰化钾/亚铁氰化200106钠(以亚铁氰根计)200107咖啡因150108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300109诱惑红200110乙二胺四乙酸二钠200111阿力甜150112纽甜150113亚硫酸盐(以SO₂计)200114丁基羟基茴香醚(BHA)150115二丁基羟基甲苯(BHT)150116酸价(以脂肪计)200117酸价(植物油)100118过氧化值(以脂肪计)100119溶剂残留量200120余氯(游离氯)100121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200122丙二醛150123氨基酸态氮150124全氮(以氮计)100125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100126总酸(以乙酸计)100127不挥发酸(以乳酸计)200128钡(以Ba计)150129酸度100130界限指标300131锑150132电导率50133耗氧量(以O₂计)100134二氧化碳气容量110135水分100136组胺150137酒精度100138甲醇200139蔗糖分150140还原糖分150141色值50142总糖分150143不溶于水杂质50144挥发性盐基氮180145果糖和葡萄糖300146蔗糖15014710-羟基-2-癸烯酸150148功效/标志性成分2100149可溶性固形物100150崩解时限100151脲酶活性定性测定100152碳水化合物150153铜150154灰分100155杂质度100156固形物100157总酸100158总酯100159酸酯总量150160己酸乙酯200161乙酸乙酯200162甜菊糖苷150163瑞鲍迪苷A250164干浸出物150165高果糖淀粉糖浆500166碳-4植物糖含量500167麦芽糖150168氯化钠300169碘(以I计)300170氯化钾300171蛋白质100172脂肪150173非脂乳固体200174氟200175能量100176亚油酸300177月桂酸占总脂肪的比值150178肉豆蔻酸占总脂肪的比值150179维生素A300180维生素B₁300181维生素B₂300182维生素B₆300183维生素B₁₂500184维生素C300185维生素D300186维生素E300187维生素K300188维生素K₁300189钙150190铁150191锌150192钠150193磷150194钾150195镁150196硒150197锰150198氯100199钼150200总钠150201烟酸500202叶酸500203泛酸500204生物素500205不溶性膳食纤维1000206二十二碳六烯酸300207花生四烯酸300208烟酸(烟酰胺)500209胆碱300210α -亚麻酸300211终产品脂肪中月桂酸和肉豆蔻酸(十四烷酸)总量与总脂肪酸的比值290212芥酸与总脂肪酸比值150213反式脂肪酸最高含量与总脂肪酸比值500214肌醇270215牛磺酸320216左旋肉碱320217二十二碳六烯酸与总脂肪酸比0218二十碳四烯酸300219二十碳四烯酸与总脂肪酸比0220二十二碳六烯酸(22:6n-3)与二十碳四烯酸(20:4 n-6)的比0221长链不饱和脂肪酸中二十碳五烯酸(20:5 n-3)的量与二十二碳六烯酸的 量的比300222核苷酸500223叶黄素500224果聚糖300225亚油酸供能比300226α-亚麻酸供能比300227终产品脂肪中月桂酸和肉豆蔻酸(十四烷酸)总量占总脂肪酸的比值150228反式脂肪酸与总脂肪酸比值500229乳糖占碳水化合物总量比150230苏丹红1、苏丹红Ⅱ、苏丹红Ⅲ、苏丹红IV400231罗丹明B400232碱性嫩黄600233甲 醛200234过氧化苯甲酰200235三聚氰胺400236富马酸二甲酯300237罂粟碱400238吗 啡380239可待因380240那可丁380241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3002426-苄基腺嘌呤(6-BA)300243硼酸200244地西泮500245草甘膦300246吡虫啉300247克百威300248氟虫腈500249涕灭威300250阿维菌素300251灭蝇胺300252甲拌磷500253联苯菊酯500254吡蚜酮500255嘧菌酯300256多菌灵500257杀虫脒500258水胺硫磷300259联苯肼酯500260氯吡脲500261吡唑醚菌酯500262噻虫嗪500263烯酰吗啉500264恩诺沙星650265替米考星500266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500267地塞米松500268利巴韦林500269甲硝唑400270喹乙醇300271氯丙嗪500272林可霉素500273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150274孔雀石绿800275土霉素/金霉素/四环素(组合含量)8002762,4-滴和2,4-滴钠盐500277螺螨酯500278溴氰菊酯300279敌敌畏300280莱克多巴胺500281丙环唑500282灭幼脲500283克螨特300284双甲脒300285毒死蜱500286辛硫磷300287啶虫脒500288氟虫腈(以氟虫腈、氟甲腈、氟虫腈砜、氟虫腈亚砜之和计)950289氧氟沙星500290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500291二甲戊灵500292氧乐果300293唑虫酰胺500294苯醚甲环唑500295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300296灭多威300297哒螨灵500298乙酰甲胺磷300299虫螨腈500300马拉硫磷300301百菌清300302乐果300303腈苯唑500304三唑磷300305灭线磷300306三唑醇500307氯唑磷500308甲基异柳磷500309腐霉利500310甲胺磷300311倍硫磷500312噻虫胺500313敌百虫300314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300315氰戊菊酯和S-氰戊菊酯300316氟硅唑500317丙溴磷300318己唑醇500319嘧霉胺500320戊唑醇500321唑螨酯500322霜霉威和霜霉威盐酸盐500323甲氰菊酯300324甲萘威300325异丙威300326乙螨唑500327杀扑磷300328甲砜霉素500329氯酸盐500330三氯杀螨醇300331肟菌酯500332洛硝达唑500333沙丁胺醇500334四环素500335呋喃唑酮代谢物500336呋喃西林代谢物500337呋喃妥因代谢物500338呋喃它酮代谢物500339多西环素500340氯霉素500341克伦特罗500342金霉素500343土霉素500344地美硝唑500345沙拉沙星500346磺胺类(总量)1000347氟苯尼考500348金刚烷胺500349尼卡巴嗪500350甲氧苄啶500351金刚乙胺500注:若出现以上未涵盖项目的检测费用,参照前处理方式和检验方法相似的检验项目基准价格按如下原则核定:(1)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LC-MS/MS)价格为每项目400元;(2)气相色谱—质谱法(GC/MS)价格为每项目400元;(3)气相色谱、液相色谱、离子色谱法价格为每项目240元,其中色素类项目价格为每项目150元;(4)元素测定价格为每元素120元;(5)真菌毒素检测费用为每项目400元;(6)一般微生物指标检测费用每项160元,致病菌检测费用每项320元;(7)特殊食品中以微生物法检验的营养指标每项检测费用为400元;(8)常规理化分析项目检测费用原则上每项100元。2、单批次最高限价2500元。3、本表优惠率报价应与开标一览表优惠率报价一致。(全文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安全抽检定点服务商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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