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检测服务招标公告(重庆渝北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2025)
渝北区B37-1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检测服务(YBGZ25C00002)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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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二、预算金额:
1,796,500.00元
三、项目详情概况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其他服务
1,796,500.00元
1
项
详见询价文件
预算金额总计:1,796,5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3月12日 至 2025年3月18日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www.gec123.com)进行注册,成为行采家平台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3月12日 0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5年3月18日 10: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招投标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在规定的时间登录行采家→ 电子招投标 → 我的投标项目 → 上传投标文件
七、评审信息
询价时间: 2025年3月18日 10:00
询价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登录行采家→ 电子招投标 → 开评标大厅 → 进入开标室。 投标人可远程参与开标,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前往(详见询价文件)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重庆渝北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经办人:周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6783615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服装城大道32号
代理机构: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田蜜
代理机构电话:67160577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66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渝北八中大门正对面
九、附件
YBGZ25C00002渝北区B37-1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检测服务.doc
采购公告附件(行采家供应商必看手册)24-3版.zip
免责声明:
采购人在本页面发布的任何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完整,并对发布的信息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企业采购询价文件项目编号:YBGZ25C00002招标项目名称:渝北区B37-1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检测服务采购人:重庆金会昌置业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5年3月目录第一篇询价邀请函3一、采购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3五、投标保证金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采购政策6七、投标有关规定6八、联系方式7第二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9一、项目清单9二、服务要求9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11一、实施时间、地点11二、报价要求11三、付款方式11四、其他12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13一、采购程序13二、评定成交的标准15三、无效报价16四、采购终止16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7一、询价费用17二、询价通知书17三、电子响应文件17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18五、成交通知18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9七、签订合同20八、银行信用贷款支持20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22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38一、经济部分39二、服务部分41三、商务部分43四、资格条件及其他45五、其他资料511.1.第一篇询价邀请函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重庆金会昌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渝北区B37-1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检测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1.2.一、采购内容分包号及分包名称工种清单总价限价(万元)中标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包1:渝北区B37-1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检测服务179.651其他未列明行业1.3.二、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和中央资金等,预算金额为179.65万元。1.4.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一)满足《渝北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2.具有省级(直辖市、自治区)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须同时包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道路工程等)。(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1.5.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登记加入“行采家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行采家”→进入“个人中心”→“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在线报名”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本项目询价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询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询价不提供纸质版询价文件)的获取和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注:登陆“行采家”获取电子标书无须CA证书,CA证书仅用于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开标解密。(3)询价公告所附询价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登陆“行采家”→进入“个人中心”→“电子招投标”→在“电子投标在线报名”处→搜索该项目,并在项目信息右侧点击“在线获取”按钮,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即:若供应商未通过以上获取采购文件流程完成采购文件的下载、获取,供应商将无法在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渝北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行采家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办理CA证书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在线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行采家供应商必看手册)24-3版》进行查看。因未注册行采家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询价响应失败的,其后果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下载采购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行采家供应商必看手册)24-3版》-《重庆政府采购(兼用行采家)全程电子化招标采购CA办理手册》,并按照其中要求操作。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行采家”→“个人中心”→“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大家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统一签章客户端(正式版)”安装包,并按照《采购公告附件(行采家供应商必看手册)24-3版》-《【供应商必看】行采家(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行采家全程电子化操作手册-供应商(CA证书解密版)》要求操作。(四)询价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五)询价文件获取期限及询价文件售价1.询价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18日。2.询价文件阅览:详见本项目询价公告的附件。3.询价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包。(六)电子响应文件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供应商于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行采家”,进入“电子招投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内找到对应响应项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递交。2.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3月18日北京时间10:00:00(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其他时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送达)。(七)询价信息1.询价开始时间:2025年3月18日北京时间10:00:002.询价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在线询价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CA证书和可以上网的电脑(用于在线询价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于规定的询价开始时间前30分钟登录“行采家”→“个人中心”→“电子招投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完成在线准备。询价开始后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引导来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查看开标一览汇总表等工作。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也可以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在线询价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询价开始时间前,到达线下指定询价地点(地址: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参加在线询价。供应商线下持对应设备到线下指定询价地点参与在线询价都是由供应商主观自行决定。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询价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线下指定询价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9栋)。注:电子招投标系统询价开始时间前的30分钟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环节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设备运行环境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解密时长(系统默认30分钟解密时长,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时长)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行采家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长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长。供应商在仍不能正常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解密时长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响应资格。(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解密时长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响应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长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的情况,都视为供应商在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渝北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行采家供应商必看手册)24-3版》(《行采家全程电子化操作手册-供应商(CA证书解密版)》和《重庆政府采购(兼用行采家)全程电子化招标采购CA办理手册》、《【供应商必看】行采家(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对应手册要求完成操作。1.6.五、投标保证金为响应国家政策,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7.六、交易服务费投标人中标后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交易服务费,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渝发改收费(2023)115号执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23-636256331.8.七、采购项目需落实的采购政策1.9.(一)参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1.10.(二)参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1.11.(三)参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1.12.(四)参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13.八、投标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企业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四)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渝北区国资委采购平台(https://ybqgzw.gec123.com/)、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渝北区)(https://www.cqggzy.com/yubei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五)超过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在满足第一篇第三条第(三)点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检测资质外,中标人还具备其他检测资质的,该检测试验项目由中标人自行检测,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给第三方;除上述检测资质外,中标人不具备检测资质的,报采购人同意后可依法依规进行分包,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九)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渝北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企业采购活动。1.14.九、联系方式(一)集中采购机构: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田老师电话:023-67160577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同茂大道66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渝北八中大门正对面(2)采购人:重庆金会昌置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23-67836151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服装城大道32号(三)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客服联系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8183107831(节假日)(四)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平台:1、CA数字证书:网证通联系人:刘娟电话:023-63010240(工作日)18996084960(工作日)2、CA数字证书: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晓伦电话:023-88257082023-63153662(工作日)1398378746017623094654(节假日)1.15.第二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1.16.一、项目基本情况渝北区B37-1地块保障性住房总投资约6000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51亩,总建筑面积约9万㎡(其中地上面积约7万㎡,地下面积约2.1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土建、房屋装修、平场土石方、小区内燃气、排水、供水、供热、道路、供电、通信、绿化、照明、消防等配套基础设施,以及地下停车场、配套用房等。2、服务内容1、招标范围:包括完成该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见证取样检测、一般质量检测、专项质量检测、特殊质量检测等所有检测内容,具体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工程及建筑材料(土石方及边坡工程、桩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建筑门窗(含玻璃及石材幕墙)、钢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2.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等);3.安装工程及安装材料(强弱电、空调系统、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等);4.环境工程(道路工程、管网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管网内窥、外场设施设备等室外环境检测)、边坡支护(岩土体抗剪强度检测、挡土墙抗渗试验、锚杆/锚索试验(基本试验、破坏性试验、验收试验)、锚杆抗拔(含抗浮锚杆)试验);5.道路工程及附属设施部分(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以及本工程所涉及的红线外道路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边坡防护、交通附属设施、人行道及附属设施等等所有内容);6.专项、特殊检测(装配式建筑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包括岩石单轴抗压强度、地基承载力检测(含桩基静载试验)、桩身完整性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制品检测、建筑门窗工程(含玻璃及石材幕墙)检测、建筑节能检测、绿色建筑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建筑幕墙检测、建筑智能检测、建筑机具和安全生产用品检测、压力锅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自来水水质检测等);7.消防检测;8.防雷检测;9.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具体范围和检测要求以该项目施工图及相关检测规范为准,如因政策调整、变化等原因增加的检测内容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本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事项:“实体检测”、“常规性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水质检测”、“绿色建筑检测”等渝建〔2015〕420号、渝建管〔2024〕71号、渝建管〔2024〕72号文规定必需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的所有工作内容。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规定,项目变更、深化设计等,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检测的所有项目。出具的检测报告需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验收规范。2、投标人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为其缴纳2024年11-2025年1月社保的承诺函。(2)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为其缴纳2024年11-2025年1月社保的承诺函。注: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以上人员均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并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格式自拟)。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重庆市及渝北区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设计要求,以现行的或最新的规范和标准为准。1.17.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1.18.一、实施时间、地点(一)实施时间:完成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试验检测服务止。(二)实施地点:渝北区宝圣湖街道。(三)验收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1.19.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为人民币,包含成本(应包含工作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节假日加班费、劳保费、合理利润、办公费、税费、物资费用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包含在投标人总报价中。1.本次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检测试验项目全部费用,包括该检测试验工程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配合费、设备进出场费、国家法律法规,市场价格变化、技术规范、服务内容和工期等调整等、检测试验单位现场自行取样和送检相关费用、检测结果及报告编制费、管理费、差旅费、食宿费、风险费等所有费用,以及检测试验单位因不具备检测资质而需另行分包的检测项目的检测费用,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2.在检测及监测服务期内无论物价变动、国家或地**府的法律法规的变动、施工工期是否延期(含停工)、检测服务期是否延期(含停工)、工程量是否增加、工程变更及补充资料是否增加等,检测服务费均不予调整,同时招标人也不作任何补偿。3.本工程风险费已包含在报价中,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图纸,根据现场实际工艺情况、材料设备进料情况等因素,不同试验、实验条件和复杂程度的变化,及现场设计变更、二次深化设计所带来的风险等,在报价中一并考虑,结算时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不同检测条件和检测复杂程度的变化所带来的风险,做好安全防范和保护工作,发生一切事故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4.在投标时承诺的拟派人员无法满足本项目检测试验的实际需要,中标单位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增加检测试验人员配备,不调整合同价款。1.20.三、付款方式(一)支付方式:1、地基基础完工且检测部分完成,并提交检测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总检测费的20%;2、主体结构完工且对主体结构检测完成,并提交检测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30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总检测费的60%;3、工程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预验收)且全部检测完成,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付所有符合合同约定的报告且经采购人全部验收合格并完成服务费结算后30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至总检测费的100%。(二)履约担保:中标人须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中标金额的10%向采购人缴纳履约担保(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若中标人未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采购人将按相关规定重新确定中标人。合同履行完毕后成交供应商无违约行为,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采购人在收到相关资料后30日内经乙方书面申请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汇入户名:重庆金会昌置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00112068258139Y账号:50001086600052500524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渝北金科支行备注里面务必注明“渝北区B37-1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检测服务履约保证金”。1.21.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22.五、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23.第四篇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1.24.一、采购程序(一)询价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二)由本项目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实质性响应等进行审查。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对电子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内容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渝北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见格式文件)。注: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追 究相应责任。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如果有)。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2.实质性响应审查。询价小组应当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实质性响应审查内容如下:序号审查因素审查标准1有效性审查电子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电子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数量符合询价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电子响应文件内容对询价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询价内容进行实质性响应。询价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三)询价小组在对电子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电子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电子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电子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电子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电子开标室的“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PDF文档当中)。(四)评审的依据为询价通知书和电子响应文件(含有效的补充文件)。询价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询价通知书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25.二、评定成交的标准(一)询价小组将依照本询价通知书相关规定对询价项目服务需求和商务需求均能满足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二)关于政策性扣减2.1政策性扣减范围2.1.1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条件的,其最后报价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减。2.1.2参照(财库〔2020〕46号)之规定,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2.1.2.1本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1.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1.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2.1.3参照(财库〔2014〕68号)之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2.1.3.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2.1.3.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2政策性扣减方式:2.2.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投标的,对其服务承接商为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2.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2.3.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二)若供应商的报价经扣减后价格相同,按服务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以上所有都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三)成交价格=成交供应商的报价。1.26.三、无效报价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报价:(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三)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的;(四)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供应商不接受询价小组修正后的价格的;(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包)报价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八)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的;(九)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条件的;(十)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询价的(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时适用);(十一)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不接受合同分包时适用);(十二)法律、法规和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7.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1.28.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29.一、询价费用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与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30.二、询价通知书(一)询价通知书由询价采购邀请书、询价项目服务需求、询价项目服务需求、采购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无效报价及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询价通知书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电子响应文件(一)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询价通知书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1.电子响应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主题内容由“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规定进行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响应文件(PDF格式)的导入、条款页码关联、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等工作。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电子响应文件的评审。2.报价有效期:电子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二)修正错误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或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询价报价函的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响应报价为准。询价小组或采购人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署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视为无效报价。(三)电子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供应商须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询价通知书“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四)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七章流程操作。(五)电子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1.31.四、成交供应商的确定和变更(一)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1.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1.32.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渝北区国资委采购平台(https://ybqgzw.gec123.com/)、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渝北区)(https://www.cqggzy.com/yubeiweb/)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二)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33.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1.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1.4质疑文件的递交:一式两份,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四)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领导小组提出投诉。采购领导小组联系方式:周老师,联系人:023-67836151。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采购人采购领导小组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企业采购相关当事人。1.34.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企业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合同登记备案。(三)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企业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参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约定。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35.八、银行信用贷款支持供应商参与重庆市采购活动,成为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建设银行联系人:向隽逸18108380999;重庆渝北银座村镇银行联系人:王益13648321616;光大银行联系人:张经理15923353287;中信银行联系人:曾怡琴13883637788,刘倩18680723923;中国工商银行两路支行联系人:蒲老师15320352745。1.36.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合同编号:渝北区B37-1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检测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渝北区B37-1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检测服务建设单位:重庆金会昌置业有限公司检测单位:签订时间:年月日渝北区B37-1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检测服务合同建设单位(甲方):重庆金会昌置业有限公司检测单位(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各方就渝北区B37-1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检测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甲方委托乙方检测概况如下1.1工程名称:渝北区B37-1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1.2工程地点:渝北区宝圣湖街道1.3工程概况及及检测内容:1.3.1工程概况:渝北区B37-1地块保障性住房总投资约60000万元,总用地面积约51亩,总建筑面积约9万㎡(其中地上面积约7万㎡,地下面积约2.1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土建、房屋装修、平场土石方、小区内燃气、排水、供水、供热、道路、供电、通信、绿化、照明、消防等配套基础设施,以及地下停车场、配套用房等。二、合同服务范围包括完成该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的见证取样检测、一般质量检测、专项质量检测、特殊质量检测等所有检测内容,具体检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工程及建筑材料(土石方及边坡工程、桩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建筑门窗(含玻璃及石材幕墙)、钢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工程;2.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等);3.安装工程及安装材料(强弱电、空调系统、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等);4.环境工程(道路工程、管网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管网内窥、外场设施设备等室外环境检测)、边坡支护(岩土体抗剪强度检测、挡土墙抗渗试验、锚杆/锚索试验(基本试验、破坏性试验、验收试验)、锚杆抗拔(含抗浮锚杆)试验);5.道路工程及附属设施部分(包括施工图设计范围内以及本工程所涉及的红线外道路土石方工程、排水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边坡防护、交通附属设施、人行道及附属设施等等所有内容);6.专项、特殊检测(装配式建筑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包括岩石单轴抗压强度、地基承载力检测(含桩基静载试验)、桩身完整性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制品检测、建筑门窗工程(含玻璃及石材幕墙)检测、建筑节能检测、绿色建筑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建筑幕墙检测、建筑智能检测、建筑机具和安全生产用品检测、压力锅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自来水水质检测等);7.消防检测;8.防雷检测;9.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具体范围和检测要求以该项目施工图及相关检测规范为准,如因政策调整、变化等原因增加的检测内容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本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事项:“实体检测”、“常规性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水质检测”、“绿色建筑检测”等渝建〔2015〕420号、渝建管〔2024〕71号、渝建管〔2024〕72号文规定必需由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的所有工作内容。按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设计图纸规定,项目变更、深化设计等,以及招标人认为需要检测的所有项目。出具的检测报告需满足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验收规范。三、合同工期3.1检测开始时间:以甲方具体通知时间为准。3.2检测服务期:完成项目全过程检测服务,至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并完成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配合服务。四、质量标准检测质量标准:1、符合国家、行业、重庆市、渝北区等相关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设计要求,相关规范标准不一致的,按最高要求执行;2、满足本工程验收、资产办理等相关需求。五、合同价款5.1本工程检测服务费用总价包干(中标价),金额:(大写)(人民币),(小写)元,该价款包含乙方完成招标约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费用。5.2合同价款包括完成合同范围内检测项目的全部费用,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该工程检测的成本、技术工作费、利润、税金、开办费、措施费、配合费、设备进出场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项目变更、深化设计等产生的检测费用包含在合同包干价内。甲方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5.3检测费由甲方分次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1、地基基础完工且检测部分完成,并提交检测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总检测费的20%;2、主体结构完工且对主体结构检测完成,并提交检测报告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总检测费的60%;3、工程竣工验收(或完工验收、预验收)且全部检测完成,乙方向甲方交付所有符合合同约定的报告且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并完成服务费结算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总检测费的100%。每期付款时限为在满足上述付款条件且乙方提供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后20工作日内付款,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或迟延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签署页记载的乙方账户为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乙方应对所提供账户的安全、真实、准确性负责。如中途更换账号,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向记载账户付款视为已完成付款义务。六、为保证本工程检测工作正常开展,合同各方职责如下:6.1甲方职责6.1.1甲方承担试验检测费用,并及时支付费用;6.1.2提供本工程与检测有关的图纸;6.1.3协调与试验检测工作相关各方的配合事宜;6.1.4确保本工程检测工作正常开展,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公正性与准确性。6.2乙方职责6.2.1按照国家、行业、重庆市现行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设计要求开展检测工作、并对检测报告的独立性、科学性、公正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6.2.2配备必须的检测人员、设备,确保检测工作正常开展,及时向甲方提供检测报告,若因乙方检测报告出具不及时或有意拖延,甲方有权暂不支付工程款,待乙方出具完善的检测报告后再履行支付;6.2.3检测员现场工作期间,严格遵守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严防安全事故发生。非因甲方原因,所发生安全等事故造成双方或第三方人身及财产损毁的,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6.2.4当检测结果出现异常时(包括不合格或明显高于设计要求),必须第一时间通知甲方;6.2.5在检测相关规范规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及环境下及时完成检测,并及时提供检测报告;6.2.6到场检测项目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检测,并及时按甲方要求提供检测报告;6.2.7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技术、商务等保密资料或将其用于本合同之外的目的,如有私自泄露保密资料及其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保密期限至当事方自行公开之日止。本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解除而失效。6.3分包6.3.1分包的范围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进行分包,允许分包的试验检测项目为乙方资质范围以外的试验检测项目、施工质量检测项目,分包费用包含在合同金额内,由乙方支付给分包单位,乙方还应对其分包后的检测报告负责及签章确认。6.3.2分包的确定分包单位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确定;分包单位不得与行政机关,法律、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乙方所选的分包单位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及能力,如不具备,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七、违约责任:7.1因乙方原因导致检测报告提交时间超过本合同约定造成工程进度滞后的,每出现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累计超过3次或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或相应检测部位停工超过5天等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补足。7.2乙方到场检测项目经理(负责人)通知后无法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到场检测造成工程进度滞后的,每出现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0元,累计超过3次或造成严重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或相应检测部位停工超过3天等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补足。7.3乙方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检测结果存在错误等问题造成工程损失的,乙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全部工程损失。因弄虚作假行为对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补足。7.4乙方对其工作成果的质量负责,甲方对乙方工作成果的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其工作成果负有的质量保证责任。乙方提交的检测报告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为不具有客观真实性的,应退还甲方已付的所有检测费用,并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7.5乙方应在工程完工验收30日内提交全部工作报告,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累计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须另行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若乙方提交的报告不符合法律法规及现行规范或合同约定,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完毕,同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逾期违约责任。7.6乙方提交的报告等不得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因此发生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若甲方因此承担任何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因追偿发生的全部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7.7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形成的的报告等资料的所有权和所有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否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7.8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的,应当在甲方要求的限期内整改达到合同及甲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7.9乙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尽安全保障义务,非因甲方原因,所发生安全、管理事故造成双方或第三方人身及/或财产损毁的,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若因此使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由此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等)由乙方承担。7.10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单方将合同约定的该工程检测项目转包或分包其他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否则将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1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擅自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7.12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损失。本合同中所指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间接经济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款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八、安全责任:乙方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国国务院第302号文《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九、合同生效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本合同即开始生效。十、本合同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工程项目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承诺本合同记载地址为各类通知、文件或法院的诉讼文书的有效送达地址,如有变更需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记载地址的送达视为有效送达,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本合同标题仅为方便之用,不影响条款内容的解释。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附件1服务承诺书为了保证对“渝北区B37-1地块保障性住房项目检测项目”检测试验提供优质服务,我司在以下方面作出承诺:(一)组织机构的保证1、为确保本项目的顺利、有效完成,我们将遵守承诺并整合公司资源,以高管层为决策管理层,由投标时承诺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项目组实施检测试验任务。我公司专家顾问组提供技术支持,组成全方位的工作团队,按各阶段的委托需求,提供客观、科学、及时的检测服务。2、我公司针对检测服务的派出人员均为我公司在职固定员工。(二)技术力量的保证1、我公司委派为项目负责人,带领项目组提供本次咨询服务。并根据不同项目的具体要求适时组织合理配置相关专业人员,并保证具有相应资质和从业经验,能胜任委托工作。2、我们保证列出的人员组成项目组投入本次服务工作,承诺派出人员相对固定,并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业务熟练,经验丰富,勤奋敬业,认真负责,有团队协作精神,综合业务素质高。3、接受委托后,我们会根据项目实施阶段的具体情况,及时做出工作计划,在实施过程中由项目负责人进行监督。(三)咨询服务质量的保证1、我们保证检测工作人员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建设项目各项检测进行落实,确保依据充分,程序严谨,结果公正。2、在检测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和国家、重庆市及渝北区办事,并服从委托人的各项抽查与监督。(四)工作效率的保证1、我们将积极参与、认真对待每一个具体检测项目,确保检测工作效率和质量,并接受委托人的监督。如发生无故延迟检测、故意刁难、检测过程中不配合现场管理及其他类似情况,我们愿接受委托人的相应处罚。2、我们保证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委托工作,项目负责人为现场工作监督人,以保证满足委托人的各项要求能够及时、顺利完成。特此承诺!承诺人:年月日附件21.37.廉洁协议甲方:乙方:主合同内容:为从源头上加强管理、堵塞漏洞、预防腐败,保证工作廉洁、高效、优质,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廉洁协议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工程建设管理的各项规定;2、严格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4、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及时向对方上级机关或主管部门报告、申诉、建议处理的权利。第二条甲方必须遵守的规定:1、不准索要或接受乙方的宴请、礼品、礼金、购物券、有价证券、各种回扣,以及高消费娱乐活动;2、不准向乙方报销通讯费、房租费、差旅费、餐费、娱乐费、风景名胜游览费、个人学习费、技术服务咨询费等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不准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不准让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介入乙方承担工程的施工或分包工程;5、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向乙方推销与工程有关的建筑材料、设备等,或利用工程变更等环节为乙方谋取非法利益;6、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款项的申报、支付程序上故意刁难乙方,为己谋取私利。第三条乙方必须遵守的规定:1、不得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品、有价证券、贵重物品;2、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不得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通讯工具、办公用品等;5、不得与监理、勘察、施工单位相互串通,违反办事规程,损害甲方利益;6、不得以各种手段拉拢腐蚀甲方工作人员,或串通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利用工程变更等环节谋取非法利益。第四条违约责任:1、甲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通报给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建议给予相应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本协议由甲乙双方负责执行,接受社会以及负责监督双方的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甲方监督举报途径:举报电话:023-67419535,举报邮箱:csgxjsgs_jw@163.com。乙方监督举报途径:第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起至该项目完毕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附件3履约担保(如有)1.38.履约保函示范文本申请人:地址:受益人:地址:开立人:地址:(受益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就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根据本项目中标通知书、询价文件和投标文件,了解到申请人为本项目项下之中标人、受益人为本项目项下之采购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我方(即“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本项目依据中标通知书、询价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的《》(以下简称“基础合同”)约定的义务,向贵方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贵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受益人与申请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工期截止日后天,最迟不超过年月日。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索赔通知和本保函原件后的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至受益人指定账户,前述书面索赔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索赔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索赔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贵方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贵方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十、本保函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个人名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1.39.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拟)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文件(如有)(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1.40.一、经济部分(一)报价函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询价项目名称)的询价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询价项目的报价。1.愿意按照询价通知书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交货及技术服务,项目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壹份。3.我方承诺:本次报价的有效期为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询价通知书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询价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询价通知书》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报价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询价项目编号:询价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工种清单总价服务内容数量单位单价()工种清单总价注:1.供应商应完整填写本表。2.工种清单总价为所有临时工工种单价之和。3.该表可扩展。供应商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1.41.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询价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1.42.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拟)1.43.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文件(如有)(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1.44.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检测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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