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招标公告(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2025)



项目概况

受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委托,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对[350501]YFCG[CS]2025001、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保安服务采购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保安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4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01]YFCG[CS]2025001
项目名称: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保安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25,000.00元

采购包1(保安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725,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725,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5040300-保安服务
保安服务
1(项)

确保博物馆安防工作,配备14名保安(监控岗6名,其中4名持有四级/中级工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证件)
1,725,000.00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3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加磋商。本项目标的物的行业类型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并按要求填写完整,否则为无效磋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4-1),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3-11 至 2025-03-18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3-24 09:0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南路178号(原48号)二楼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5-03-24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南路178号(原48号)二楼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
地址:东湖街732号
联系方式:139277133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南路48号二楼
联系方式:0595-22988718、28131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饶路生
电话:0595-22988718、28131778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1日

相关附件:

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保安服务采购([350501]YFCG[CS]202500120250310001)-文件集.zip

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统计表(价格扣除适用,若有)项目编号:本采购包内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情况采购包品目号货物名称认证种类**-1供应商自行填写种类,并上传证明附件以便评审查看…备注※注意:1、对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计算价格扣除时,只依据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以及“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价格扣除适用,若有)”。2、本表以采购包为单位,不同采购包请分别填写;同一采购包请按照其品目号顺序分别填写。3、具体统计、计算:3.1若同一采购包内的单个或多个货物取得或同时取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等两项或多项认证的,均按照单个货物对应一项认证的原则统计、计算1次。3.2计算结果若除不尽,可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3.3投标人(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认真统计、计算。3.4若无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不填写本表。3.5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项目编号:[350501]YFCG[CS]2025001项目名称: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保安服务采购采购包:保安服务投标人名称:保安服务服务名称,计量单位序号服务范服务要服务时服务标最高限价单价数量总价围求间准最高限价单价数量总价{供{供应{供应{供应{供应,{=总价/,应商响1保安服务商响商响商响商响1725000元数量}元1.0000项应}应}应}应},应}元合计: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监狱企业,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接的服务),并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开标(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350501]YFCG[CS]2025001项目名称: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保安服务采购采购包:保安服务投标人名称:序号报价内容,最高限价,响应报价,价款形式1保安服务1725000元,「汇总引用」元,总价备注:无时间:年月日签章:-第1页-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意: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3、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在实际操作中,项目属性为货物且投标人希望获得中小企业政策支持的,应从制造商处获得充分、准确的信息。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价格扣除适用,若有)本投标人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投标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投标人参加贵单位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投标人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说明:只有部分货物由残疾人福利企业制造的,在该货物后标★)()由本投标人承建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工程()由本投标人承接的(填写“所投采购包、品目号”)服务;本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备注:1、请投标人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本声明函,并在相应的()中打“√”。2、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内容不真实,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服务类)项目名称: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保安服务采购备案编号:CGXM-2025-350501-00247[2025]00114项目编号:[350501]YFCG[CS]2025001采购人: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代理机构: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5年03月第一章采购邀请书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已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1.项目名称: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保安服务采购2.备案编号:CGXM-2025-350501-00247[2025]001143.项目编号:[350501]YFCG[CS]20250014.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725,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725,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保安服务1.001,725,000.00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否采购包1:(1)报价要求: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保安服务项元1,725,000.00总价无(2)报价明细要求:保安服务序号报价明细内容报价要求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保安服务保安服务项元1,725,000.00总价无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预留比例:100%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4-1),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加磋商。本项目标的物的行业类型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并按要求填写完整,否则为无效磋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7.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7.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8.2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9.采购文件售价:0元。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1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11.磋商时间及地点: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13、采购人: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地址:东湖街732号邮编:362000联系人:马可心联系电话:1392771338814、代理机构: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温陵南路48号二楼邮编:362000联系人:庄宝生、颜程远、饶路生联系电话:0595-22988718、28131778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银行账户开户名称: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由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成功后根据系统的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若投多个采购包将生成多个对应缴交账号。请分别根据所投采购包的保证金要求,进行保证金缴交。特别提示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表1、表2)一、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1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是对竞争性磋商须知的补充和细化,二者如有矛盾,以前附表中的要求和规定为准项号条款号编列内容1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书”(1)资格证明文件资料要求:采购包1: 序号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磋商响应声明详见声明函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①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3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4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5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可不提供本声明函。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11联合体协议(若有)①采购文件接受联合体报价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2)特定资格条件: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3-4-1),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参加磋商。本项目标的物的行业类型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磋商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并按要求填写完整,否则为无效磋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磋商保证金※备注说明①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磋商文件第五章提供。②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③根据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1第1项号的“(2)特定资格条件”要求,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并提供符合要求的资格承诺函,视为满足采购文件的资格要求。2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采购包1:不接受36.3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49.1响应文件有效期: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510.3.1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无611.1响应文件的份数 (1)纸质响应文件 ①响应文件正本 0 份、副本 0 份。 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 0 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 0 份。 (2)电子响应文件:详见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714.4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无814.9评审的标准和方法: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9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9.1 关于竞争性磋商第二轮报价(即首次报价后再进行的一轮价格磋商,也为最后的价格磋商)流程:(1)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后,磋商小组将开启远程价格磋商程序,供应商应远程实时关注等候大厅,参加价格磋商的供应商应在磋商小组约定时间内(不少于30分钟,以实际约定时间为准)进行最后报价。(2)最终报价以总价方式进行报价,若最终报价有优惠,则成交单价按最终报价与原报价的优惠率计算调整。 9.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相关描述有不一致的,以本款9.1的描述为准。10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上述指定媒体的有关信息若不一致,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123.1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泉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1226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代理服务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成交金额为100万元以内,按1.5%计算;成交金额为100-500万元,按0.8%计算(最低不少于人民币4,000.00元整),该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3)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152300100100077663 收款人: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邮箱:YFCG2988718@163.com。 (2)其他:1)若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当年4月30日前,则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可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也可提供经审计的上上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远程不见面磋商”注意事项: ①本项目不要求磋商供应商递交纸质磋商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关于磋商供应商须在磋商现场完成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字、检查及确认等各项要求,不适用于本项目。 ②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磋商”,磋商供应商尽量不前往磋商现场,磋商供应商应确保自身设施、设备、网络环境状况良好,在磋商时自行登录采购系统,线上观看磋商流程,并按规定在磋商时段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远程签章。若磋商供应商前往磋商现场的,应自行严格遵守当地实时疫情防控要求,并尽量自行携带可解密、签章的设备,磋商现场无法确保能单独提供磋商供应商解密、签章设备。操作手册详见https://zfcg.czt.fujian.gov.cn/freecms/site/fujian/1070/info/2023/22002910.html,在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400-161-2666、0595-22135050、0595-22132281。磋商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观看磋商流程、远程解密、签章或价格磋商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③在规定的时间内正确提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磋商供应商在磋商时将由系统判定签到情况,具体信息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所示为准。 ④磋商供应商应在远程解密开启后3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磋商。 ⑤唱标结束后,磋商供应商可对磋商结果进行签章,并在远程签章开放后30分钟内完成,逾期未签章的视为认同磋商结果。 ⑥远程解密、远程签章及远程价格磋商的开放起始时间均在磋商过程中临时开启,请磋商供应商务必密切关注实时磋商流程,并根据流程在系统内按时操作,否则产生的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⑦开、评标期间,磋商供应商代表应保证采购系统中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随时接收并答复磋商小组发起的澄清等事项,如采购代理工作人员拨打2次电话磋商供应商代表均未接听的,视同采购代理工作人员已通知到位,磋商供应商代表未能在磋商小组设定的澄清时限内作出澄清的,视为磋商供应商放弃澄清,产生不利后果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具体操作过程请下载供应 商操作手册查看。2)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①若为磋商供应商设备故障或网络故障,则磋商供应商自行更换设备或解决网络问题,解密时间不予顺延,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磋商,磋商程序继续进行;②若为采购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采购人及时提出解决方案,解密时间给予顺延;③若为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则由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及时提出解决方案,解密时间给予顺延。3)非磋商供应商引起,在磋商或评审工作开始后,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或者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进行磋商或评审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时间根据现场情况确定),采购人可以暂停磋商或评审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磋商或评审;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时间根据现场情况决确定),采购人应当终止磋商或评审,并做好采购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磋商或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评审。3)质疑:①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②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本项目已报名的证明文件(已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回执,须体现报名时间),非单位负责人送达时,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单位负责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本质疑供应商为授权代表缴交的近3个月内任1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供应商,其质疑将不予受理。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第二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受。质疑函的格式应当参照财政部官方网站提供的质疑函范本(http://gks.mof.gov.cn/ztztz/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供应商质疑函应 ※若有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应在表2中填写,不在此处填写)。1318.1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日历日内。表2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于本项目。(2)将磋商文件附件3-3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的“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内容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单位负责人签字(或打字录入)或盖章” 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若增列内容与磋商文件其他章节内容不一致,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供应商应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响应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响应文件应与纸质响应文件保持一致,并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纸质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为准。③若出现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意外情形(如:系统故障等),经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同意使用纸质响应文件的,应以纸质响应文件为准。④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在磋商过程中以纸质方式签署确认并提交的澄清或说明、解决方案、图纸图表以及最后报价等资料均为补充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此部分内容通过扫描或拍照或数据录入或附件上传等形式提交到电子平台系统,应保持两者内容一致,并作为补充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评审。相关纸质响应文件应当存档保留,做为监督或核验时判定内容是否一致的标准。⑤供应商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要求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否则磋商小组将按照不利于供应商的内容进行认定。⑥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磋商文件要求原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供应商进行评审);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复印件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竞争性磋商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供应商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竞争性磋商文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供应商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⑦关于“全称”、“供应商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全称”和“供应商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供应商的CA证书完成加盖电子印章,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相应供应商的谈判将被否决。c.在电子响应文件中,若供应商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⑦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电子印章,则出现无全称、供应商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该响应文件无效。⑧磋商文件接受联合体方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以“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电子响应的有关操作(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提交磋商保证金、编制电子响应文件等)。⑨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务必携带供应商的CA证书。供应商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责任。⑩参加磋商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规定的磋商地点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提交最后报价程序结束前,如果在场的合格供应商委派的“供应商代表”不是其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或者供应商代表无故中途退场或者自身通讯中断无法联系或者其他原因离场等造成不能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参加磋商的,均视同为该供应商自动放弃相应权利并完全认可磋商小组在磋商活动中公布的各项数据、意见和结论,且该供应商将被退出本项目磋商,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报价将被否决。供应商的上述行为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影响磋商小组依法开展后续相应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⑪关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过后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应商的响应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a1不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a2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a3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同一合同项下有其他供应商提交的磋商保证金。⑫其他:无(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有关的其他规定或补充内容可在此处填写)。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一、磋商小组1.1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1.2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3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2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1.3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磋商和评审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3.1评审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1.3.2评审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1.3.3评审的依据是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磋商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1.3.4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授权确定成交人。1.3.5评审应遵守下列评审纪律:①评审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对外发布。②对采购人或供应商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供应商。若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磋商小组成员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进行评审,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审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成交人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确定成交人后要服从评审报告。※对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二、磋商程序2.1磋商程序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4条“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2.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两家。无2.3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均合格且按规定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才能参加综合评分。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3.1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如果磋商项目有多个采购包,则按相应采购包分别进行,具体综合评分的标准和方法如下:3.3.1磋商小组将对相应采购包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从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分别进行评议并评分,并汇总出技术、商务及报价部分的综合得分。各采购包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二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第三高的供应商将被推荐为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不推荐第三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出现相同的综合得分,则最后报价低的供应商排序在前优先推荐;如果最后报价仍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高的供应商优先排序在前推荐。3.3.2具体评审标准和方法:(1)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综合评审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供应商,其中评审总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2)每个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FA=F1×A1+F2×A2+F3×A3,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3)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报价部分评分PF满分为10.0000分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技术部分评分PT满分为75.00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1、基本技术和服务要求满足情况42.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二条“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全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得42分,评审指标标注★号的技术指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条款,出现负偏离将导致磋商无效;评审指标标注▲号的技术指标(共计15项),每负偏离一项扣1分,正偏离不加分;评审指标中未标注符号的技术参数(共计54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正偏离不加分。2、管理制度3.00根据磋商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制度、日常管理细则(包括人员考核制度等)、工作流程、岗位细则及岗位考核办法。方案完整、详实、阐述清晰、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3分;方案基本完整、具有可操作性,虽存在部分内容表述不足但无实质性影响的得2.8分;提供的方案内容基本合理的得2.6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3、服务实施方案3.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博物馆业务特点及采购人建筑架构、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等方面提出相应的服务实施方案(如服务游客、日常巡查、疫情防控等)。方案完整、详实、阐述清晰、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3分;方案基本完整、具有可操作性,虽存在部分内容表述不足但无实质性影响的得2.8分;提供的方案内容基本合理的得2.6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4、工作交接执勤方案3.00根据磋商供应商制定的过渡交接实施方案,方案合理全面,方案完整、详实、阐述清晰、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3分;方案基本完整、具有可操作性,虽存在部分内容表述不足但无实质性影响的得2.8分;提供的方案内容基本合理的得2.6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的不得分。5、重点保障方案3.00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结合博物馆实际情况,在节假日及重大活动安全制定相应的保障方案,方案完整、详实、阐述清晰、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3分;方案基本完整、具有可操作性,虽存在部分内容表述不足但无实质性影响的得2.8分;提供的方案内容基本合理的得2.6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6、突发性事件应急服务预案3.00根据磋商供应商提供的结合博物馆实际情况,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如火警、台风、防暴、防汛、防盗、电梯困人、突发疫情、游客纠纷等)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方案完整、详实、阐述清晰、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3分;方案基本完整、具有可操作性,虽存在部分内容表述不足但无实质性影响的得2.8分;提供的方案内容基本合理的得2.6分;方案不合理或未提供不得分。7、服务承诺3.00根据磋商供应商对保安管理、服务质量等内容的承诺情况,承诺内容完整、详实、阐述清晰、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得3分;内容基本完整、具有可操作性,虽存在部分内容表述不足但无实质性影响的得2.8分;内容基本合理的得2.6分;未提供承诺的不得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本承诺视为磋商供应商的服务承诺,磋商供应商的承诺方案中须承诺“成交后应严格按照服务承诺执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否则不得分。]8、组织架构和内部监督机制3.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组织机构设置情况的合理情况,人员情况安排合理,可操作性强,且同时设有内部监督机制和有专人处理监督、投诉事宜的,得3分;人员情况安排相对合理,符合项目要求的,设有内部监督机制或有专人处理监督、投诉事宜其中一项的,得2.8分;人员情况安排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的得2.6分;未提供人员情况安排的不得分。9、保安队长3.00根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派驻的保安队长: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有队长任职经历3年以上(含3年)的得1分;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的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明、任职项目合同、任职证明、磋商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本月)任一个月磋商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不得分。]10、消控人员3.00据磋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所派驻的消防监控人员具备中级(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情况进行评议,提供5名持有中级(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得1分,每多提供1名持有中级(四级)及以上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的加1分,满分3分。[需提供《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书人员一览表》(格式自拟,含基本要求的4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磋商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本月)任一个月磋商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不得分。]11、退伍军人配备3.00磋商供应商拟派驻本项目保安人员中配备退伍军人情况,每配备1人得0.5分,满分3分。[需提供《人员清单》(格式自拟)、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退伍证、身份证、有效的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及磋商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本月)任一个月磋商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不得分。]12、救护人员配备3.00磋商供应商拟派驻保安人员中具有急救员或救护员证书的,每人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人员清单》(格式自拟)、有效的救护员证、有效的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磋商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本月)任一个月磋商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不得分。]商务部分评分PB满分为15.0000分 项目 分值 描述1、保安队伍综合实力3.00磋商供应商拟配备的保安人员中,(1)具有二级(或保安管理师)及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0.5分,满分1分;(2)具有三级(或高级)及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0.5分,满分1分;(3)具有四级(或中级)及以上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0.5分,满分1分;本项人员不重复计分。本项满分3分。[需提供《人员清单》(格式自拟)、身份证、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磋商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内(不含磋商截止时间的本月)任一个月磋商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证明资料或提供的证明资料不齐不得分。]2、企业荣誉2.00磋商供应商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以获得荣誉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获得政府部门表彰(与保安服务有关的),每获得一项荣誉得0.5分,满分2分。[需提供《有关荣誉清单》(格式自拟)、有关荣誉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或材料,否则不得分。]3、管理体系认证3.00磋商供应商获得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获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获得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满分3分。[需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www.cnca.gov.cn)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http://www.cnas.org.cn)网站的下载页面,未按要求提供或评标过程中如发现磋商供应商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中信息与下载网页不一致的,本项不得分。]4、员工意外伤害保险2.00磋商供应商承诺,若成交为本项目所有派驻人员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且每人的保额不少100万元的得2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5、业绩经验3.00根据磋商供应商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取得保安服务采购同类型项目,每提供1个项目得0.5分,满分3分。[需提供《业绩清单》(格式自拟)、该业绩项目的成交(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或截图,并注明可查询的链接网址)、成交(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文本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服务期间有经采购单位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能提供业绩或业绩资料提供不齐全,不得分。本项与“6、满意度证明”项不重复计分。]6、满意度证明2.00根据磋商供应商从2022年1月1日起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完成保安服务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单位满意度评价,每提供一份“优秀”或“满意”或“合格”等同等评价得0.5分,满分2分。(需提供项目服务合同以及采购单位出具的满意度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同一服务合同视为一份。本项与“5、业绩经验”项不重复计分。)(4)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列规则顺序和并列相同时的处理约定如下:a.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b.综合评审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推荐。c.综合评审总得分(FA)且经评审最后磋商报价(即经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最后报价)仍然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d.经前述顺序处理仍然并列相同的,则通过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优先顺序推荐。无四、评审报告4.1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编写评审报告并提交给采购人。4.2评审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二)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四)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五)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4.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五、其他规定5.1其他规定5.1.1评审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供应商或与评审工作无关的人员。5.1.2评审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5.1.3若供应商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审事务,影响磋商小组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响应无效且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5.1.4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需要加以详细说明的其他磋商程序规定、要求等内容:无第2节竞争性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磋商文件载明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及要求:2.1“采购标的”指磋商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服务、工程。2.2“采购人”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买方、或业主方、或甲方,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具体见磋商文件第一章。2.3“潜在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响应磋商的供应商。2.4“供应商”指按照磋商文件第一章规定进行获取文件,且已经提交响应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只有适合自然人参与和承接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才可以是自然人。2.5“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供应商为法人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2.6“供应商代表”指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的单位负责人或由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3.合格的供应商:3.1一般规定3.1.1供应商除了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外,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供应商对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及所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负责,并已知晓所提供资格承诺函内容不实的,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违法情形。经调查属实的,行政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处理。3.1.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之外的其他采购活动。3.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有责任检查自身情况,在响应文件中对是否违反以上一般规定做出如实声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3.2特别规定3.2.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项。3.2.2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2项。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除了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响应磋商。(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成交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成交,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而供应商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价但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其报价无效。3.2.3若接受联合体形式,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若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则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参与竞争性磋商费用:4.1除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与参加竞争性磋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二、竞争性磋商文件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5.1竞争性磋商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5.2除上述内容以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在采购过程期间对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或补充,均构成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及现场考察等:6.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补充或者修改,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个日历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6.2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若采购人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充或修改等)作为磋商文件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更正公告作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的书面形式,潜在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磋商文件中载明的指定媒体,以免遗漏。6.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项。三、响应文件编制7.应标要求7.1供应商可按照采购包号,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响应。对于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响应时,对同一个采购包内所有的采购内容和要求必须进行完整响应,否则其相应采购包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2供应商代表在同一个合同项下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响应磋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7.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和要求,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供响应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承诺和声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7.4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字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7.5响应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7.6除非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承诺的报价应以人民币进行报价,合同实施结算时亦以人民币支付;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首次响应文件的组成:8.1首次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1)响应函(2)开标(报价)一览表(含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3)资格证明文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9.响应文件有效期:9.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不得少于磋商文件载明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9.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且其磋商保证金可以退还,但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需要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及磋商承诺,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0.磋商保证金: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等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文件若接受联合体形式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则可以由联合体中的牵头方提交磋商保证金,其提交的磋商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0.1.1供应商以汇款形式缴纳磋商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于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文件载明的磋商保证金账户,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未提交。10.1.2供应商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可在磋商文件载明的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磋商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响应文件承诺的有效期,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1.3其他形式:无10.2磋商保证金为响应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违约或失信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10.3磋商保证金退还:10.3.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采购活动结束后及时退还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比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磋商采购,成交的供应商未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已签订合同证明材料,造成磋商保证金退还时间延误的结果,由成交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和谅解等)。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关于磋商保证金退还的其它要求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10.3.2质疑或投诉涉及的供应商,若其磋商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且没有发生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情形,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给予及时退还。10.4如果供应商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其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或通过保函进行索赔:(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后要求退出磋商的;(6)供应商假借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7)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上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不能抵偿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11.响应文件基本编制要求:11.1供应商须编制由本须知规定组成的响应文件正副本份数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6项。响应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响应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11.2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其响应文件中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11.3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11.4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技术和商务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对拟提供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描述。12.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标识、签署和提交(除磋商文件相应章节已有规定之外,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12.1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12.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磋商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不予接收。12.3供应商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其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申请要求,应当以原件书面形式并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方可生效,否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将视为无效补充、修改或者撤回。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不接受供应商口头、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2.4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有关澄清、说明、补充、更正响应文件以及最后报价响应文件等资料,均应由供应商代表签署(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12.5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外,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终止,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四、竞争性磋商13.评审和磋商基本准则13.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审和磋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13.2磋商及评审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磋商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及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磋商,并推荐成交候选人。14.磋商程序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14.1采购人将根据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审标准和方法等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评审、磋商。14.2在进入磋商阶段之前,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以及其他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如果供应商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不合格,则其响应文件将被磋商小组否决,按无效处理,不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将告知有关供应商。14.2.1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磋商小组将否决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采购包1: 序号 符合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2情形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规定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或供应商代表未获得有效授权的;3情形3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4情形4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5情形5响应内容与磋商采购内容及要求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者减少成交人合同项下的义务;(由于磋商项目本身特点,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除外);6情形6响应文件中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的;7情形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比如:报价超过了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14.2.2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标记“★”号要求有负偏离的为无效磋商。商务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标记“★”号要求有负偏离的为无效磋商。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 情形 明细其他情形按《关于在相关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开展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24〕265号)规定执行:①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一)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磋商小组决定供应商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4.3磋商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响应文件资格审查、实质响应性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14.4只有资格审查和实质性响应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能进入磋商阶段。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过程中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在磋商过程中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14.5合格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提交补充响应文件(首次响应文件中已经提交过的如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不用重新提供),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或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代表如果不是竞争性磋商须知中定义的“单位负责人”,则还必须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4.6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合格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7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及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具体推荐数量和投票细则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14.8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果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最后报价,使得其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14.9磋商小组将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审的标准和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8项。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及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属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如果成交候选供应商出现并列相同的评审得分,则相应处理方式按照“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中专项附件:“评审的标准和方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执行。14.10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和资料将给予保密,但不退回(有关证件或证照的原件除外)。五、合同授予15.授予合同的准则:15.1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合同将授予响应文件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能够圆满地履行合同,且被磋商小组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的供应商。15.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15.3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绝对保证。16.确定成交供应商:16.1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16.2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按照综合评分得分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人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人。17.成交通知:17.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将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17.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不可抗力因素或政策原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未成交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成交结果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有关质疑、投诉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财政部规章等法律文件规定执行。18.签订合同:18.1采购人与成交人应当(详见须知前附表1中的18.1)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根据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购人如果对签订合同的时间期限、地点有特别要求的,可以在成交通知书中进一步明确,成交人应当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及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2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18.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人提出超出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人订立背离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六、询问、质疑与投诉19.询问19.1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0.质疑20.1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并符合下列条件:20.1.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供应商,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20.1.2质疑人应提交质疑函原件。20.1.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适合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政府采购项目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人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登记证件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a2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事实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违法违规,损害自已合法权益等证明材料;备注: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应当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⑤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和法律依据,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希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采购活动、修改磋商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成交结果无效、废标、重新采购等,质疑人提出质疑请求还应当对相应的法律依据进行说明。⑥提出质疑的日期以及质疑人代表联系方式,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20.2对不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20.2.1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或者质疑人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书面告知质疑人其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2质疑函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时效内重新提交质疑函原件。质疑人拒不修改或补充的,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质疑答复期内书面告知对方质疑不成立的原因和理由。20.2.3质疑人修改、补充质疑函超过质疑时效提交的按20.2.1款处理。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要认真阅读本章第20条关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免内容或资料不齐,需要修改补充而延误时间。20.3对符合前文第20.1条规定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21.投诉21.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磋商文件中载明的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1.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七、有关信息公告和监督部门22.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22.1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公告、更正公告(若有)、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成交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磋商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潜在供应商或供应商务必随时关注,以免遗漏。22.2信息公告指定媒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0项。23.监督管理部门23.1磋商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部门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八、政府采购政策24、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管理办法或措施:24.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磋商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报价。24.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4.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4.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九、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5.履约保证金25.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确定是否要求成交人在合同签订前,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25.2磋商文件要求在合同签订前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果成交人无故拖延或者拒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则视为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该成交人将承担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26.其他新增内容:26.1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或政策需要补充的其他新增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12项。26.2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采购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成交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采购标的”或“项目概况”)1、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位于泉州市东湖街732号,占地面积约6500平方米,属免费开放博物馆。博物馆大院四周有2米高围墙,设有两个大门,监控摄像头共有70个。2、服务期:委托服务期为3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若采购人因政策工作业务需要解除合同,可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应无条件予以同意,期间费用按实际服务天数结算。3、成交供应商应该按合同约定日与采购人现有保安服务公司完成交接工作,并承担相关交接责任。二、技术要求1、保安人员的数量和岗位安排:★1.1保安人员清单及要求序号岗位班次人数备注1队长岗白日固定岗11、负责队伍安保、消防训练、查岗、做好设施设备巡查记录、纪律作风建设等全面管理工作。2、负责监控、上下级沟通,配合办公室做好车辆通行管理等各项工作。3、负责轮休替班。2门卫岗巡逻岗三班制3白天(8:00-17:00)设礼仪岗,负责车辆通行证、进出可疑人员和物品的盘问和检查。负责大院巡逻,车辆停放管理,维持大院内交通秩序,处理突发事件。3主楼岗白日固定岗3负责展厅的安全巡逻,对进出展厅的可疑人员和物品进行盘问和检查。(每班3人值勤)4监控岗三班制6负责全馆安防、消防系统的监控工作(每班2人值勤,每1小时巡逻一趟)。5门卫岗巡逻岗白日固定岗1白天(8:00-18:00)负责进出寻根平台建设中心可疑人员和物品的盘问和检查。负责建设中心巡逻,车辆停放管理,处理突发事件。注:响应时上述人员可承诺,成交后上岗时,监控岗位至少4名消控员需持有四级/中级工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其他岗位及人员需持保安证件。1.2采购人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增减保安人员数量(增加人数不超过成交人数的10%),其价格按成交人的成交金额除以保安人员人数(人)的平均价格计算,并根据预算实际情况另外签订补充协议。1.324小时三班制:早班:8:00—16:00;中班:16:00—次日24:00;晚班:次日:24:00—次日:8:00。▲1.4采购人对成交人所安排人员(若工作无法胜任),有权提出更换。成交人应在接到通知后3天内满足采购人更换人员要求。★2、服务内容为博物馆提供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的二十四小时全天候保安服务(加班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包括巡逻、值勤、单位内治安、应急处置、配合监控室、消控室、消防核查现场、日常消防巡查检查、各类演练、参观(来访)人员的登记管理,停车场管理和车辆疏导、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台风暴雨、强对流天气等灾害的预防和施救、负责重要(大型)活动和接待的安全保卫工作。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小分队和义务消防队等。承担因失职而发生的事故的赔偿责任。成交供应商还应无条件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其它安全保障工作。3、保安管理服务事项3.1安全保卫工作★(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共同制定值勤岗位,由成交供应商制定岗位职责,采购人批准后实施。全天候24小时对博物馆各区域进行值班巡查(治安巡查),保安人员应协助采购人做好执勤区域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值班期间至少每一小时对辖区巡逻检查一次,做好值班记录。做到遵纪守法、文明执勤、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协助博物馆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四防”安全防范工作,积极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事件,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他突发事件。特别是针对安全重点部位要加大巡查力度与频率,成交供应商制定巡查制度、规定、监管方法等,采购人批准后实施,在巡查中要准确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报告采购人,妥善解决。★(2)维护博物馆的正常工作秩序,保障工作人员、来访游客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护馆内展厅展品、各种设备设施,预防各类刑事案件和治安事件的发生,配合***门对各类违法案件、扰乱博物馆正常工作秩序案件等事件调查处理工作,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先期处置,与派出所辖区片警沟通配合协调处理馆区内的治安情况。▲(3)全体保安员均为应急救援队员,成交供应商应对保安员进行培训,特别是应急救援培训,使保安员能有效的处理突发事件。保证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演练安排。当出现自然灾害、火灾、外部冲击等突发事件时,成交供应商必须协助采购人和相关部门处理。▲(4)建立完善的各项应急方案(如:火警、防暴、破坏、盗窃等),以书面的形式报采购人备案,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快速、妥善处理。确保馆区内无治安、交通、刑事等事件发生,保证每季度不少于1次的防暴演练安排。(5)成交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保安管理制度、岗位值班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值班巡逻制度、交接班制度、考评制度、业务技能培训制度、会议制度等,以书面的形式报采购人备案。3.2消防工作★(1)成交供应商需派持有消控证、有操作经验的专人分班次在消防监控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每班8小时,每班2人,严密监控,发现情况立即处理和报告。全体保安员均为志愿消防员,发生火灾时应第一时间(3分钟内)赶往现场进行火灾前期处置,并及时报警。成交供应商应对保安员进行岗前培训及在岗轮训,特别是消防技能的培训,使保安员具有一定的业务素质。保证每年不少于4次的消防演练安排,采购人组织消防演练,成交供应商应配合。▲(2)成交供应商应安排人员每日对全馆区进行消防巡查,特别是针对消防重点部位进行认真细致检查。消防巡查指定专人负责,并建立巡查日志,每日对消防巡查情况进行认真细致记录,集中报告至保安队长处,对巡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上报分管领导,力争做到当场处置,不能当场处置的要及时汇总,形成书面材料,实时跟踪情况及整改进度。(3)每日消防巡查的内容应至少包括:用火、用电有无违规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可用;消防栓是否有水;干粉灭火器是否完好、可用;消防自动报警系统是否完好可用;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是否完好、可用,若有损毁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并立即更换;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设施安全情况;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以及其他需要定期进行消防巡查的项目。▲(4)建立日常防火检查制度,每周一次检查消防系统设施设备,每月全部检查一次,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安全隐患,确保消防设施齐全、完好,标识完整,可随时起用。配合消防维保单位或博物馆分管部门对消防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工作。3.3停车场及馆区交通安全管理▲(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共同确定车管员岗位和岗位职责,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引导进入馆内的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必须按划线车位规范停放。(2)加强对车辆出入管理和登记制度,防止可能发生的盗窃事件。(3)每天巡查馆区内道路,保持道路特别是消防和急救通道通畅。3.4监控系统管理(1)制定消防监控系统值班等管理制度。▲(2)值班人员应熟悉博物馆整体地理环境及监控范围,熟练操作、维护使用监控系统设备。(3)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有突发情况及时登记,存档备查。3.5日常管理▲(1)成交供应商必须派驻一名项目专职管理人员,代表采购人对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及考评相关工作,处理应急突发事件,并负责每月至少一次向采购人分管业务科室负责人和领导汇报每月工作。(2)下班后必须锁好展厅和大门,严禁外人入内。如需进入已锁门的展厅等场所检查异常情况,必须有2名安全保卫人员一起执行。如仅有一人在岗,必须先向馆部分管领导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执行。(3)安装有报警器的部室和库房,职工下班后必须打开报警器。一旦报警,应迅速查明原因,及时消除隐患。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保卫部门负责人报告。情况危急可直接向分管馆领导汇报。▲(4)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岗和请他人代岗。值班人员如有事需要离岗,必须请假:一天以内向分管部门请假;超过一天向分管馆领导请假,请假并获批准后才可离岗。一旦发现值班人员无故缺岗或擅自委托他人代岗,将严肃处理。值班人员如因无故缺岗或擅自委托他人代岗或玩忽职守导致安全事故的,本馆除追究有关值班人员责任外,还将向有关值班人员索取赔偿。(5)成交供应商必须遵守馆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保卫部门的培训安排及人员调度,按时完成采购人交办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6)成交供应商需制定服务考评标准、绩效考核奖惩制度,并经采购单位确定;绩效考核奖金考核发放情况需经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最终确定。4、人员要求★4.1成交后,派驻的保安人员需通过采购人的面试方可正式上岗,派驻的保安员必须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保安员任职条件。派遣保安员必须持有合法有效上岗证件(成交供应商要统一提供派驻人员的证书复印件),着装统一,注意仪表仪容,保证每班次至少有一人(含)持有消控上岗证,履行合同期间如消防部门组织消控证的培训考试,成交供应商应组织人员参加考试。磋商供应商对所录人员要严格调查审核,保证录用人员没有劳动教养和刑事犯罪记录(人员入驻时,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健康状况良好,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岁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以优先录用。▲4.2磋商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制定具体的人员编制方案,派驻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换,如需更换,应书面报告理由和详细信息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人员辞职要及时补充,且要做好交接工作,不得出现断层,采购单位如发现保安不符合使用需求,有权利要求重新更换人员,磋商供应商需在3日内派遣到位。4.3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为人正派,具有正义感。遵守馆内各项规章制度,文明执勤,说普通话,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维护博物馆声誉,服从馆方管理。★4.4磋商供应商必须能提供《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所需的器械、材料、工具、人员等,成交供应商须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配备一定数量的统一制服(含四季制服、大衣、鞋帽肩章、制式皮鞋等)、对讲机、钢盔、警棍、盾牌、辣椒水、小型电棍、防护服、反光衣、武装带、手电筒(强光手电筒)、白手套、防恐防暴防护等器材器械、日常物资(包括但不限于口罩、消毒用品等)等一系列保安服务工作基本物资,保安员均需备有手机,发生情况随时与公安机关和博物馆部门及办公室联系。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保安人员的食宿、生活用品,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人提供给成交供应商必要的办公/值班场所,采购人不再额外提供其他物资。4.5被派遣的保安员必须具有及时应对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保护博物馆职工、设施设备和文物安全。服务期间要爱护博物馆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损坏设施。须爱护博物馆环境,爱护花草树木,不得滥砍、滥摘植物。成交供应商须要求保安人员节约用水用电。5、岗位职责5.1队长岗位职责(1)应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有管理经验,执行博物馆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24小时待命。管理全队的各项工作。(2)负责单位安保工作的文件整理和归档,必须配合采购人创城创卫、重要迎检等工作安保相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3)做好队员的思想工作。要关心爱护队员,了解队员的思想、工作、家庭等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4)不断提高队员的业务素质,要有计划的组织队员学习业务,组织好在岗轮训工作,检查督促队员管好、用好装备和消防器材,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5)服从馆领导及馆分管部门的领导。及时定期(每个月一次)向分馆领导汇报值班和工作情况,熟悉博物馆周边治安情况,从博物馆实际出发,及时提出保安工作的建议。(6)认真做好考勤工作,从严治队,不定时的查岗查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上级,确保在岗期间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及时、准确填报考勤报表并上交分管部门,定期召集保安队员会议,及时总结当月工作情况和计划下月的工作目标,组织好对保安队员考核工作。(7)进行日常的上传下达及队员日常管理监督工作,组织好全馆巡逻、检查等工作,维护馆区治安、消防安全及交通秩序正常,妥善处理各种纠纷和案件,及时发现问题向上级汇报。(8)发生突发事件,及时指挥保安队员与公安机关配合。(9)掌握派驻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队伍团结稳定,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10)配合做好应急救援事项及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5.2主楼、展厅岗位职责(1)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服装整洁、服从领导、贯彻微笑服务,热爱博物馆保卫工作,爱岗敬业,熟悉博物馆环境。(2)负责开馆期间出入口秩序维护、引导,来访客人登记,检查验证票据,疏导馆区门口交通,维护馆区大门口及周边区域社会治安,做好闭馆后的安全巡检工作。(3)突发事件应按我馆应急处置流程进行处置,保障好游客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和游客财产安全。(4)工作严肃认真,上班前不饮酒,不带情绪上班,执勤时间不擅自离岗脱岗窜岗,不在岗位戏逗,不瞌睡,玩手机等;非经同意不可私下随意换岗。保持警觉,分清真伪,善于发现可疑情况,并及时处理,如遇到复杂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做好交接班。(5)做好各展厅的秩序维护工作,对观众在参观过程中的不文明或涉及安全问题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负责做好展厅展品日常安全检查。(6)负责对外来人员的管理,禁止非工作人员及未经许可的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杜绝外来危险物品带入馆区,维护正常工作秩序。(7)负责执勤区域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四防”安全防范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工作安全检查,认真巡视,做好记录;下班时查看门、窗户、电灯、风扇、空调有无关闭。若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报告采购人并协助处理。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件,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和维持现场秩序。(8)配合做好展厅内禁烟、禁食工作;配合做好应急救援事项及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5.3门卫停车场、公共区域岗位、消防监控室职责(1)服从领导,热爱博物馆保卫工作,爱岗敬业,熟悉馆区环境。(2)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服装整洁。(3)工作严肃认真,上班前不饮酒,不带情绪上班,做好上班登记签到工作,执勤时间不擅自离岗脱岗窜岗,不在岗位戏逗,不瞌睡,玩手机等;非经同意不可私下随意换岗。保持警觉,分清真伪,善于发现可疑情况,并及时处理,如遇到复杂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做好交接班。(4)维持馆内停车场及公共区域秩序。疏导车辆的驶入驶出,确保通道的畅通;严禁无关车辆进入馆区。(5)负责执勤区域范围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四防”安全防范工作,定期开展消防工作安全检查,认真巡视,做好记录。若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报告采购人并协助处理。对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件,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案发现场和维持现场秩序。(6)熟练操作使用监控设备,每日检查监控设备运行情况,使其保持良好状态;做好门卫室卫生保洁工作。(7)协助做好展厅安全防范工作;配合做好禁烟工作;配合做好应急救援事项及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8)消控人员①应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值班人员需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四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根据消防相关规定为准),年龄55周岁以下。②实行24小时双人值班制度,值班员值班期间要严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③熟悉必要的消防法律法规和规范。④遵守消控室日常工作纪律,维护管理消防控制中心的运行,负责消防报警系统运行监视、各种水位报警、水泵运行监视、气体灭火系统设施监管等运行设备设施的值班、检查、登记及配合维保方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熟知现场消防设施设备布置,能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⑤每天定期检查消防控制中心所有电源、电器设备,发现故障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及时报请修理,坚决消除设备安全管理的隐患。⑥严格执行消防工程操作规程。除正常操作外,不得随意启动消防设备的任何按钮、控制开关等,不得随意拆卸任何设备。如有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或修理,值班人员应详细了解维修及修理内容,并做好值班维修记录。⑦熟悉和掌握消防监控设备的基本操作。要随时注意消控中心控制设备信号动态,认真细致观察设备发出的信号指示。如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解决并做好记录,处理不了的问题要及时汇报。⑧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掌握应急处理流程。发生火灾等重大突发事故,应立即启动本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处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措施。⑨值班人员要根据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完成当班工作内容,做好每天值班记录。5.4岗位职责由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调整,成交供应商必须保证配合服从采购人合法的工作安排。6、服务质量监控6.1管理服务总体目标监控(1)博物馆分管部门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沟通。(2)树立“采购人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为博物馆创造一个安全、畅通、舒适、文明的环境。(3)成交供应商项目主管需主动与博物馆分管部门联络,定时征求意见并改进工作。成交供应商如更换主管应征得博物馆领导同意方可更换。如有违反按违约处罚。(4)成交供应商服务队伍每两周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每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总结经验,改正问题。6.2责任检查考评综合管理责任:▲(1)成交供应商应经常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自检巡查,提高警惕,确保管理范围内所有财物和人身安全。因成交供应商失职造成管理范围内员工财物被盗、人身伤害,经相关部门确认是成交供应商责任的,由成交供应商赔偿经济损失。▲(2)磋商供应商必须拥有能满足本项目的人员,确保工作人员的稳定性,按月足额及时发放工资,并按《劳动法》规定为全体在职人员办理了各类保险。派驻的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发生的意外伤害、产生劳动纠纷或有其他不符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造成采购人负面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3)磋商供应商派驻人员在岗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4)成交供应商在服务中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保安行业规范,因过失造成自身和他人人身伤亡及公共财产损失的,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和人道主义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设备管理责任:成交供应商应加强对管理范围内所有设备的使用和保养,严格按照相关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管理及养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对操作和养护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坏损失负一切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按有关部门确定的损失多少,成交供应商需全额无条件赔偿损失,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注:设备管理人员上岗前都应培训,确保人员熟悉相关设备操作规程,采购人将定期组织考核)6.3服务质量考评办法采购人、成交供应商按《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保安服务质量考评标准细则》共同组织考评,考评分满分为100分。考核以一个月为一周期,考核周期下一月的上旬确认考核结果。★6.4服务质量及违约责任制度(1)考核评分在85分(含)以上视为合格,采购人全额拨付当月服务费;(2)考核评分在75(含)-85分(不含),扣减当月服务经费的5%;(3)考核评分在60(含)-75分(不含),扣减当月服务经费的10%,成交供应商应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整顿,并向采购人做出书面说明;(4)考核评分低于60分以下,以所得分数作百分比,按该百分比发放当月服务经费,成交供应商应对工作人员进行教育整顿,并向采购人报送整顿整改方案及结果;(5)连续叁个考核周期总考评分低于60分,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差,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附件:《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保安服务质量考评标准细则》为提升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安保能力,健全保安队伍管理机制,提升保安队伍服务水平水平,确保馆区文物藏品安全、建筑设备安全、人员人身安全、展览活动安全等各项安全工作有序顺利,结合泉州华侨历史博物馆安保工作特点、任务、职责,特制定以下考评细则。一、考评办法及操作程序1.考评实行扣分制,考评分满分为100分,扣完为止。2.对保安队员的考评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实行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于发现的违纪违章现象,由考评人员填写扣分通知单,由保安队长或成交供应商项目负责人(涉及保安队长事项)签字,交由考评负责人(采购人分管领导)签字后生效。3、对于考评细则规定条款未明确的行为,按保安有关规定处理。二、考评内容及扣分标准考评时间:年月日考核项目考核内容扣分标准分数备注上岗基本要求、着装仪容语言等1.着装统一,同一规格保安服装上岗,文明执勤。一项一人次扣1分2.按时上岗执勤,保持通讯畅通,不得迟到、早退、旷工、脱岗、溜岗等。保安岗位坚决不脱岗,如有特殊情况,保安公司必须第一时间安排人员替岗,并做好交接班。迟到、早退一项一人次扣1分;旷工、脱岗、溜岗等一项一人次扣2分3.仪容端正,男性不得留长发(帽沿下1.5cm)和剃光头,不得染发;不准留大鬓角和蓄胡须;女性不得染烫怪异发型,化妆应自然得体。一项一人次扣1分内务1.保持办公区域整洁、美观。不得堆放杂物,不得在工作区域张贴、悬挂个人物品等。发现一次扣2分2.禁止在办公场所喧哗、打闹、赌博、喝酒、做饭,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它活动。发现一次扣2分3.不得在办公区域内使用私人大功率电器,不得私拉电线,确保用电及消防安全。发现一次扣2分履职情况外围岗、大门岗1.做好出入可疑人员的询问和登记工作。工作未到位一次扣2分2.做好明显装载公私物品出馆车辆和装载危险物品入馆车辆的查验、登记工作。工作未到位一次扣2分3.保持岗亭干净整洁,妥善保管好各种登记本(册),不得乱涂乱画,不得撕扯登记本(册)。工作未到位一次扣2分4.制止游客带宠物和无主动物进入馆区。工作未到位一次扣2分5.做好“三包”范围内环境卫生和交通管理。大门内外指定范围内不得停放车辆。工作未到位一次扣2分巡逻1.维护馆区(含停车场、广场)交通秩序,及时制止车辆乱停乱放、超速行驶、大音量播放音乐等违规行为。工作未到位一次扣2分2.制止无证摊摆、流动商贩、收捡废旧、张贴广告等行为,及时将乞讨、流浪等闲杂人员逐出馆区。工作未到位一次扣2分3.制止在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溜狗、牵带其它宠物行为,及时驱赶、处理无主犬等动物;工作未到位一次扣2分4.及时发现和制止馆区上空无人机飞行,并向分管部门和辖区派出所报告。工作未到位一次扣2分5.接受求助,热情为工作人员和游客服务,按规定进行文明服务,及时处理市民反映或投诉情况。工作未到位一次扣2分6.全范围、零死角巡查馆区及周界,及时发现和制止可疑行为及违章搭建。工作未到位一次扣5分7.馆区发生撬门、攀爬入室盗窃,机动车被盗等可防性刑事、治安案件。发生一起扣10分大厅岗1.维护大厅的安全和良好秩序;发现和制止游客吸烟、吃东西等行为。工作未到位一次扣2分2.负责现场参观环境的控制,不得大声喧哗,维护良好的参观环境秩序。工作未到位一次扣2分临时展厅1.展厅开放前,检查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确认通畅后打开门禁和门锁。工作未到位一次扣2分2.展厅清场后,检查安全通道是否有人员逗留,确认无人员逗留后关好门禁和门锁。工作未到位一次扣2分3.节假日期间,展厅内人多拥挤,出现空气状况不佳时,及时上报,并开展人流疏导分流。工作未到位一次扣2分安检1.熟练掌握各种安检设备的操作及识别方法。工作未到位一次扣2分2.按照“逢包必检”的安检要求,负责宣传引导乘客进入安检区域。工作未到位一次扣2分3.对可疑物品进行针对性探测,确定可疑物性质,及时移交警务室处理并做好记录。工作未到位一次扣2分4.对无异常的行李包裹,疏导乘客尽快离开安检点,以便旅客通行。工作未到位一次扣2分5.文明值岗,态度和蔼,遇事讲究方式方法,做到以理服人。工作未到位一次扣2分其他1.配合单位迎接上级的各项检查工作。工作未到位一次扣2分2.因保安工作失职,发生外来人员在馆区公共区域诈骗传销等案件。发生一起扣5分3.不得与员工、游客吵架、打架(正当防卫行为除外)。发生一次扣15分4.遵守博物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树立主人翁意识,遇事不得推卸责任。工作未到位一次扣5分5.熟悉各类应急处突和消防演练方案,按照上级要求,进行演练;演练每月不少于1次。工作未到位一次扣4分6.及时发现、制止发生在辖区内的违法犯罪行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保护工作人员和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并向保卫部和辖区派出所报告,不得隐瞒。工作未到位一次扣20分7.保持保安队伍相对稳定,未经保卫部批准,不得擅自更换保安。未经同意更换保安经理1次扣10分;超比例更换普通保安,1人次扣5分。8.保管好保卫部托管的钥匙等物品。发生丢失一次扣5分9.在工作中不服从分管部室或单位领导安排,不服从分配,无理取闹,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每次扣5分,严重者予以辞退10.对于损坏采购人办公用品或设备的,除按价赔偿外,每次扣2分发生一次扣2分11.遵守各级规定和工作安排。工作未到位一次扣10分全体保安员应加强巡逻,制止展厅发生的不文明行为,杜绝展厅展品藏品和文物发生涂、写、画、刻等现象,严防破坏、偷盗文物的现象。全体保安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杜绝保安人员在博物馆内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如发生上述重大安全行为和事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要求成交供应商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三、商务条件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时间服务期限:3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交货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泉州市东湖街732号。3★交货条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每月考核一次。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合同约定以及《保安服务质量考评标准细则》要求进行考核验收。6★合同支付方式1、1、每个月服务费在次月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共支付36次(注:因系统模块原因,本项中的“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修正为“支付当月考核结果后应付费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7★履约保证金缴纳, 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2%说明: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缴交成交金额的2%作为履约保证金,该履约保证金于服务期满后,成交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服务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其他商务要求:★8、报价要求(1)磋商供应商可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自行踏勘现场(相关费用和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项目的现状应有充分认识,自行判断能够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工作所需的费用。成交以后不得以实际情况与采购要求不同而提出异议。(2)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磋商供应商必须对采购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响应。(3)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应分单价、小计和总价。(4)磋商报价是指磋商供应商根据本部分要求需要提供的服务总价格,磋商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奖励绩效、法定节假日补贴、社保、医保、保险、劳保、设备、工具、物料、通讯费、住宿费、伙食费、人员培训、售后服务、保险费、消耗品及相关税费、各种补贴和福利等以及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约定的其他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如经测算磋商报价低于当地人社部门提供的最新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根据闽人社文[2021]148号,泉州市丰泽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60元/月),磋商小组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标处理。(5)磋商供应商可在分项报价表中详细列出各项明细报价,如果所列分项报价不含以上内容,则视为已含在磋商总价中。(6)磋商供应商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单位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7)各磋商供应商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日后属政策性调整、各种材料市场价格的浮动等因素造成的货物价格变动,上述价格变动不予调整。(8)由于项目上存在服务内容变更的可能性,因此应允许采购人对服务范围等方面的适度调整,成交供应商应该充分估计和接受因上述调整给自身带来的计划变更及损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9、其他说明(1)成交供应商在承包期限内,应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签订用工劳务合同,保安员的工作时长、保安员薪酬待遇等须符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足额及时发放工资,并按规定为工人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及相关的劳动保险,承包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及造成第三者伤害责任的,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责任。若成交供应商与其雇员产生劳动纠纷或有其他不符合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造成采购人负面影响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的保安员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规定进行工作,成交供应商须对其保安员的工作负责。(2)因成交供应商严重违约、受到有效投诉多、达不到所承诺的管理目标或重大管理失误,操作失当,造成采购人损失,采购人有权解除保安服务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3)成交供应商独立承担本项目的管理和法律责任。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承担债权债务;自觉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办理有关服务项目的证件、手续和缴纳费用;承担本管理服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如工伤、财产设备损失等)最终赔偿等一切法律责任。(4)成交供应商所派遣的保安人员因工作失职或防卫过当造成采购人或者第三者人员的经济损失的,以及工作期间一切违法违纪行为所产生的结果由成交供应商依法承担责任。对保安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造成法律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且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赔偿。(5)合同期间,由于成交供应商管理不善,受到政府部门处罚,或者由于成交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而导致工伤事故的,所产生的损失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负,采购人保留延迟支付委托服务费及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10、付款说明:(1)申请支付前,成交供应商应提供“支付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正式税务发票、支付报审表、合同复印件、成交通知书复印件、相应进度款所需证明材料等资料。(2)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由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支付;采购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没有违约,但采购人有义务协助跟进财政支付部门的支付进度。四、其他事项1、除竞争性磋商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2.1成交公告公示期满后,采购人有权要求核查成交供应商的所有应标的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如发现成交供应商存在虚假应标行为的,将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2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相关事项的通知》及《关于印发(福建省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购[2018]7号)的通知,现我市政府采购活动中依法成交后的中小企业供应商可申请政府采购合同融资:(1)凡参与政府采购并依法取得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均可使用政府采购合同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信息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可在“政采贷”模块进行具体操作。(2)企业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可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查询。(3)融资主要条件:①担保条件:除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担保外,如融资金额未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银行不要求企业供应商提供财产抵质押或第三方担保,或附加其他担保条件。②专用账号:当银行同意授信后,企业供应商在该行开立封闭式专用账户,与采购人在合同中或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唯一收款账号。③支付约定:银行发放贷款的同时,办理政府采购合同应收账款质押查询和登记,合同履行并验收后,采购人需将采购资金按合同约定支付到约定收款账号。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参考文本合同编号: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根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_的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二、合同标的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_____________元)。其他方式。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4.2服务范围:_____________4.3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4.4服务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_____________5.2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5.3技术保障、服务人员组成、所涉及的货物的质量标准:(1)服务技术保障:_____________(2)服务人员组成:_____________(3)服务设备及物资投入及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5.4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5.4.1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5.4.2若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软件等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侵权或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5.4.3其他要求:六、服务履约验收或考核甲方按照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或响应文件和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按次组织对乙方所提供服务进行验收,或定期进行服务考核,并根据验收或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用。具体如下: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7.1甲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7.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7.3甲方应于___________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7.4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7.5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7.6其他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8.1乙方委派___________为联系人,联系方式___________,负责与甲方联系。如乙方联系人发生变更,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8.2乙方应国家法律法规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响应要求-福建}}等要求开展{{乙方的权利与义务-开展服务-福建}}服务;8.3乙方及其所委派服务人员应按标准或协议约定方式出具服务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法律责任;8.4乙方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或甲方的商业秘密保密。除非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另有规定,或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其知悉的商业秘密和甲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8.5乙方对服务业务应当单独建档,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并对服务过程使用和暂存甲方的文件、材料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8.6服务工作结束后,乙方将根据情况对甲方服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及其他事项等提出改进意见。8.7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8.8其他九、资金支付方式、时间和条件十、履约保证金□有,□无。具体如下:(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填写)。10.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10.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10.3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毕前有效,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结清退还。十一、合同期限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十三、违约责任13.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合格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所拒收合同总价________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13.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________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履行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愿意整改但逾期履行的,按乙方逾期履行处理。乙方拒绝整改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须按以下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其他违约情形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五、解决争议的方法15.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5.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其他条款十七、其他约定17.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7.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7.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_______17.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_______,甲方应及时将资金支付到本合同乙方账号。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7.6其他十八、合同附件甲方(采购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中标或成交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编制说明1、本附件所有格式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编制磋商文件时参考使用。由于新增政策、行业管理规定或者不同项目实际特点需要,则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对有关表格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以满足实际项目的使用。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首次)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供应商名称:日期:目录附件1:响应函附件2:开标(报价)一览表(含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附件3:资格证明文件附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附件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附件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附件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附件8: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附件1磋商响应声明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1.根据贵方为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或采购邀请书),我方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的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包含下述内容的首次响应纸质文件正本套,副本套及电子文档套。(1)响应函(2)开标(报价)一览表(含投标(响应)报价明细表)(3)资格证明文件(4)磋商保证金凭证(5)技术和商务偏离表(6)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7)供应商提交的其他资料(8)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2.据此函,我方宣布响应承诺如下:2.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或更正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熟悉和理解其中的要求、条款和条件,且无任何异议。除了我方已在技术和商务偏离表中列出的负偏差和不响应外,我方承诺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附件资料如果有涉及应当保密的内容,我方将严格遵守规定,不将应当保密的内容泄密给第三方或另作它用,如有违反,采购人可依法追究我方的法律责任。2.2一旦我方获得成交,我方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投入项目所需相关资源,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组织有经验的人员做好项目的实施和服务工作。贵方向我方发出成交通知书后,我方承诺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3我方承诺:递交的所有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补充澄清、最后报价等响应文件)在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始终保持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我方对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声明、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我方响应文件中有关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均与原件一致。如有违反,我方将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2.4我方已经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有效期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我方如果发生任何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述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的情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安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