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号牌 交通管理设备招标公告(合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
项目概况
机动车号牌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02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5222025000024
项目名称:机动车号牌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89,043.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3日至2025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04月02日 1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釆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釆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建设路上段242号
联系方式:0830-5262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循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江县大桥镇桥溪小院19#楼
联系方式:0830-22107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830-2210777
四川循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2日
相关附件:
0312采购需求.pdf
第三章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注:本章的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中,带“★”的要求为实质性要求。采购人、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要求合理设定,并在第五章符合性审查中明确响应要求。)3.1.采购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289,043.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289,043.00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数量(计量单位)标的金额(元)所属行业是否涉及核心产品是否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是否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是否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1A02370200交通管理设备机动车号牌1.00(批)1,289,043.00工业是否否否否报价要求采购包1:序号报价内容计量单位报价单位最高限价价款形式报价说明1机动车号牌批%100.00百分比本项目以下浮比例形式报价,则供应商的报价为:1-下浮比例(例如:供应商下浮30%,则在系统报价表响应应填写为70%)★注:投标人响应产品应当明确品牌和规格型号并指向唯一产品,不能指向唯一产品的,应通过报价表唯一产品说明栏补充说明。本项目涉及核心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1A02370200交通管理设备机动车号牌小型汽车号牌注:涉及核心产品的,具体评审规定见第五章。本项目涉及采购进口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第15页-★注:不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进行响应;涉及采购进口产品时,如国产产品满足采购需求,也可提供国产产品进行响应。本项目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符合性审查表。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本项目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采购包1:序号采购品目名称标的名称产品名称不涉及注:响应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投标人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的认证信息截图,可以享受优先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规定。3.2.技术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机动车号牌序号符号标识技术要求名称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第16页-序号品目名称单位单价最每副高限价数量(元/(块)副)1小型汽车号牌副49.522大型汽车号牌副49.8323普通摩托车号副25.111牌4轻便摩托车号副25.111牌1★采购清单,5教练摩托车号副25.111牌6挂车号牌副31.1817低速车号牌副31.5728教练汽车号牌副49.2329大型新能源汽副64.112车号牌10小型新能源汽副64.112车号牌11电动自行车号副6.631牌(一)号牌质量及整体要求★1、项目的分类、外廓尺寸(mm×mm)、颜色、每副数量(块)及适用范围表。序分类外廓尺寸颜色每副适用范围号(mm×mm)数量(块)1小型440×140蓝底白2符合GA802-201汽车,字,白9规定的中型以号牌,框线,下的载客、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适用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的除外)。-第17页--第18页-2大型汽车号牌前:440×140后:440×220黄底黑字,黑框线2符合GA802-2019规定的中型(含)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适用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的除外);有轨电车。3普通摩托车号牌220×140黄底黑字,黑框线1符合GA802-2019规定的普通摩托车、边三轮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4轻便摩托车号牌220×140蓝底白字,白框线1符合GA802-2019规定的两轮轻便摩托车和正三轮轻便摩托车。5教练摩托车号牌220×140黄底黑字,黑框线1符合GA802-2019规定的教练摩托车。6挂车号牌440×220黄底黑字,黑框线1符合GA802-2019规定的挂车。7低速车号牌300×165黄底黑字,黑框线2符合GA802-2019规定的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8教练汽车号牌440×140黄底黑字,黑框线2教练用汽车。9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480×140黄绿底黑字,黑框线2符合GA802-2019规定的中型(含)以上的新能源汽车。10小型480×140渐变绿2符合GA802-201新能底黑字9规定的中型以源汽,黑框下的新能源汽车号线车。牌11电动166×90绿底白1标准电动自行自行字,白车号牌以及超车号框线;标电动自行车牌(白底红号牌非机字,红动车框线号牌)★2、金属材料号牌基材要求①金属材料号牌基材须使用铝质材料,并符合GB/T3880.1-2023的要求;②铝质材料的力学性能须符合GB/T3880.2-2024的要求;③铝质材料至少有一面经过氧化处理或树脂涂层处理,氧化层或涂层的厚度5μm~8μm;④大型汽车后号牌和挂车号牌使用铝质材料厚度为不小于1.2mm,其他号牌使用的铝质材料厚度不小于1.0mm。★3、金属材料号牌表面反光膜要求①金属材料号牌表面须使用符合GA666-2018标准要求的反光膜;②四川省汉字简称“川”字标识、熊猫标识、反光膜供应商标识以及新能源汽车号牌专用标识等均须在反光膜内层预印。标识的内容、式样须与备案一致,汉字简称和标志性图案须与号牌字符方向一致。★4、金属材料号牌信息系统签注要求金属材料号牌每面须有通过信息系统签注的唯一性生产序列标识,生产序列标识须清晰、可辨,签注区域须符合规定要求。▲5、金属材料号牌生产工艺要求蓝色号牌采用擦除蓝色油墨工艺,黄色号牌采用辊涂黑色油墨工艺,新能源号牌采用烫印黑色工艺;(二)产品技术参数要求★1、机动车号牌(不含新能源汽车号牌)。检测序号技术要求项目-第19页-号牌基材须使用铝质材料,铝质材料的抗拉强度须为80MPa~120MPa,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须不小于60MPa,试样原始标距为50mm时的断后伸长率须不小于6%,大型汽车后号牌和挂车号牌使1材料用铝质材料厚度须不小于1.2mm,其他号牌使用的铝质材料厚度须不小于1.0mm。号牌表面须使用符合GA666-2018要求的反光膜。在照度大于150lx的白天环境中,采集字符和暗号牌正面的字符图像,与标准字符图2像叠加比对,须符合GA36-2018第6.2.记1条要求。金属材料号牌每面须有唯一性生产序生产序列列标识,生产序列标识须清晰可辨。3标识其内容须符合GA36-2018第6.3.2条要求。在照度大于150lx的白天环境中,距离4外观号牌表面0.5m处,目视检查号牌外观,须符合GA36-2018第6.6.1条要求。用长度测量工具测量号牌的“外廓尺5尺寸寸”、“字符尺寸”、及“冲压尺寸”,须符合GA36-2018第6.7条要求。颜色观测角照射角最小值5°4012’30°1845°4.05°30黄色20’30°1045°2.05°3.51°30逆反射系30°1.5’6数cd/(1x45°0.5.m²)5°4.012’30°1.545°0.55°3.0蓝色20’30°1.045°0.35°0.61°3030°0.2’45°0.1大型汽车号牌、挂车号牌、教练汽车号牌、普通摩托车号牌、低速车号牌须为黄底黑字,黑框线;小型汽车号7色度性能牌、轻便摩托车号牌须为蓝底白字,白框线。黄色和蓝色在D65光源照射下的色度坐标与标准值的色差不得超过8.0NBS。-第20页-将号牌放入试验箱内,再将试验箱温度逐渐升至60°C±2°C,使号牌在该温度下保持7h;完成后取出在室温下放置1h;然后将号牌放入温度为-40°8耐温性能C±3°C的试验箱内,使号牌在该温度下保持15h。最后取出号牌,在室温下恢复2h。试验后,号牌不得有开裂、剥落、碎裂或者翘曲现象。将金属材料号牌背面紧贴于直径为20mm的圆钢棒上,30s内缓慢沿钢棒折弯9抗弯曲性90°。试验后,金属材料号牌表面不得能有裂缝、剥落、层间分离等损坏现象。将金属材料号牌放置在-20°C±3°C的环境中1h,取出5min内进行冲击试验,反光面朝上放置在厚度为20mm的抗冲击性钢板上,在号牌上方2m处,用一个直10能径为25mm的实心钢球自由落体冲击号牌反光面1次,落点尽可能在号牌平整部位。试验后,号牌表面在以冲击点为圆心、半径为6mm的圆形区域以外,不得出现裂缝、层间脱离等现象。金属材料号牌分别浸入SAE40润滑油、-20号柴油和70号以上汽油各30min,能号牌表面须无褪色、变色、掉色、软化、皱纹、起泡、开裂、起层、卷边或被溶解的痕迹。金属材料号牌置于室温、浓度为(5±1)%(质量百分比)的氯化钠溶液中4耐盐水腐8h,取出擦干放置1h。试验后,金属12蚀性能材料号牌表面和铝板须无褪色、变色、掉色、软化、皱纹、起泡、开裂、起层、卷边或浸蚀的痕迹。将金属材料号牌放在-20°C的低温箱内1h,取出后立即用人力方式将反光膜从粘合的底板上剥离,若能剥离,则固定试样,在剥离的反光膜端施加30N的拉力,匀速拉动反光膜。试验后13黏附性能检查金属材料号牌,反光膜不得从号牌表面剥离。按GB/T9286-2021的规定进行测试,用油墨或烫印膜着色部分的试验面应符合GB/T9286-2021规定的1级以上。号牌与水平面成45°,正面朝上,正对风沙喷嘴出口,号牌与喷嘴口距离800mm,喷嘴直径为8mm,喷沙空气压力抗风沙性14为0.3MPa。向号牌正面连续吹沙10s,能沙粒大小为30目。试验后,号牌表面陷。-第21页-11抗溶剂性取出擦干放置1h。试验后,金属材料不得有破损、凹陷、剥落、掉色等缺1、选取金属材料号牌,制作包含字符的140mm×70mm的试样,并将其放入老化箱内,老化箱采用氙灯作为光源,号牌正面受到波长为290nm~800nm光线的辐射,其辐射强度为550W/m²。整个号牌面积内辐射强度的偏差不得大于10%。在试验过程中,采用连续光照,黑板温度为65°C±3°C,不喷水时的耐候性能相对湿度为65%±5%,喷水周期为18mi(人工气15n/102min(喷水时间/不喷水时间)。候加速老试验时间1200h。化试验)2、试验结束后,用浓度5%的稀盐酸溶液清洗表面45s,然后用水彻底冲洗,再用干净软布擦干,最后进行检查。金属材料号牌须无明显的变色、褪色、霉斑、开裂、刻痕、凹陷、浸蚀、剥离、粉化或变形;在任何边缘不得出现超过1mm的收缩或膨胀和开裂;颜色须符合规定要求。★2、新能源汽车号牌序检测项目技术要求号1材料号牌基材须使用铝质材料,铝质材料的抗拉强度须为80MPa~120MPa,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须不小于60MPa,试样原始标距为50mm时的断后伸长率须不小于6%,大型汽车后号牌和挂车号牌使用铝质材料厚度须不小于1.2mm,其他号牌使用的铝质材料厚度须不小于1.0mm。号牌表面须使用符合GA666-2018要求的反光膜。2字符和暗记在照度大于150lx的白天环境中,采集号牌正面的字符图像,与标准字符图像叠加比对,须符合GA36-2018第6.2.1条要求。3生产序列标识金属材料号牌每面须有唯一性生产序列标识,生产序列标识须清晰可辨。其内容须符合GA36-2018第6.3.2条要求。4正弦曲线号牌正面须有两条正弦曲线。以激光刻蚀的方式在反光膜的内层签注正弦曲线,正弦曲线的位置须符合GA36-2018第6.-第22页-5条要求。2服务内容及要求-第23页-5外观在照度大于150lx的白天环境中,距离号牌表面0.5m处,目视检查号牌外观,须符合GA36-2018第6.6.1条要求。6尺寸用长度测量工具测量号牌的“外廓尺寸”、“字符尺寸”、及“冲压尺寸”,须符合GA36-2018第6.7条要求。7逆反射系数cd/(1x.m²)颜色观测角照射角最小值绿色12’5°4030°1845°4.020’5°3030°1045°2.01°30’5°3.530°1.545°0.5黄色12’5°4030°1845°4.020’5°3030°1045°2.01°30’5°3.530°1.545°0.5白色12’5°6030°2545°6.020’5°4030°1445°3.01°30’5°4.030°2.045°0.7-第24页-8色度性能1、大型新能源汽车号牌须为黄绿底黑字,黑框线;小型新能源汽车号牌须为渐变绿底黑字,黑框线。2、绿色和黄色在D65光源照射下的色度坐标与标准值的色差不得超过8.0NBS。3、D65光源、0°/45°条件下,白底色亮度因素(Y)不得小于0.27,色品坐标(x,y)须在以下范围内:X=0.350y=0.360;X=0.305y=0.315;X=0.295y=0.325;X=0.340y=0.370;9耐温性能将号牌放入试验箱内,再将试验箱温度逐渐升至60°C±2°C,使号牌在该温度下保持7h;完成后取出在室温下放置1h;然后将号牌放入温度为-40°C±3°C的试验箱内,使号牌在该温度下保持15h。最后取出号牌,在室温下恢复2h。试验后,号牌不得有开裂、剥落、碎裂或者翘曲现象。10抗弯曲性能将金属材料号牌背面紧贴于直径为20mm的圆钢棒上,30s内缓慢沿钢棒折弯90°。试验后,金属材料号牌表面不得有裂缝、剥落、层间分离等损坏现象。11抗冲击性能将金属材料号牌放置在-20°C±3°C的环境中1h,取出5min内进行冲击试验,反光面朝上放置在厚度为20mm的钢板上,在号牌上方2m处,用一个直径为25mm的实心钢球自由落体冲击号牌反光面1次,落点尽可能在号牌平整部位。试验后,号牌表面在以冲击点为圆心、半径为6mm的圆形区域以外,不得出现裂缝、层间脱离等现象。12抗溶剂性能金属材料号牌分别浸入SAE40润滑油、-20号柴油和70号以上汽油各30min,取出擦干放置1h。试验后,金属材料号牌表面须无褪色、变色、掉色、软化、皱纹、起泡、开裂、起层、卷边或被溶解的痕迹。★3、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号牌-第25页-13耐盐水腐蚀性能金属材料号牌置于室温、浓度为(5±1)%(质量百分比)的氯化钠溶液中48h,取出擦干放置1h。试验后,金属材料号牌表面和铝板须无褪色、变色、掉色、软化、皱纹、起泡、开裂、起层、卷边或浸蚀的痕迹。14黏附性能将金属材料号牌放在-20°C的低温箱内1h,取出后立即用人力方式将反光膜从粘合的底板上剥离,若能剥离,则固定试样,在剥离的反光膜端施加30N的拉力,匀速拉动反光膜。试验后检查金属材料号牌,反光膜不得从号牌表面剥离。按GB/T9286-2021的规定进行测试,用油墨或烫印膜着色部分的试验面须符合GB/T9286-2021规定的1级以上。15抗风沙性能号牌与水平面成45°,正面朝上,正对风沙喷嘴出口,号牌与喷嘴口距离800mm,喷嘴直径为8mm,喷沙空气压力为0.3MPa。向号牌正面连续吹沙10s,沙粒大小为30目。试验后,号牌表面不得有破损、凹陷、剥落、掉色等缺陷。16耐候性能(人工气候加速老化试验)1、选取金属材料号牌,制作包含字符的140mm×70mm的试样,并将其放入老化箱内,老化箱采用氙灯作为光源,号牌正面受到波长为290nm~800nm光线的辐射,其辐射强度为550W/m²。整个号牌面积内辐射强度的偏差不得大于10%。在试验过程中,采用连续光照,黑板温度为65°C±3°C,不喷水时的相对湿度为65%±5%,喷水周期为18min/102min(喷水时间/不喷水时间)。试验时间1200h。2、试验结束后,用浓度5%的稀盐酸溶液清洗表面45s,然后用水彻底冲洗,再用干净软布擦干,最后进行检查。金属材料号牌须无明显的变色、褪色、霉斑、开裂、刻痕、凹陷、浸蚀、剥离、粉化或变形;在任何边缘不得出现超过1mm的收缩或膨胀和开裂;颜色须符合规定要求。4、号牌半成品制作中心要求★号牌半成品制作中心,即:负责制作机动车号牌半成品的机构,须满足***门相关行业要求。▲4.1场地要求(1)有固定专用场所,且应相对独立、安全、封闭,有适合号牌制作的办公和生产用房,至少设置有生产区、仓储区、检验区、计算机房,且生产区和仓储区应相对独立,有完备的安防和消防的设施,达到国家消防、环保等相关技术要求。(2)生产区场地须符合以下要求:①辊涂、丝印、擦字等区域须与其他区域隔离或者封闭;②生产车间的环境温度能保持在20℃~30℃,相对湿度30%~50%范围内;③生产车间通风、透气,有排气、换气设备,对产生的废气、废水进行处理,不得造成环境污染。(3)仓储区须符合以下要求:①仓储区与其他区有物理隔离措施,能有效防止非法获取;②面积须满足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废品的分区存放;③号牌半成品或成品仓储区温度低于30℃,相对湿度不大于60%,远离热源;④号牌半成品、成品、废品须分区存放;(4)检验区须符合以下要求:①面积须能满足检验需求;②环境须能满足检验需求;③与其他区域隔离。-第26页-序号检测项目技术要求1号牌材料号牌使用厚度0.85mm的铝质材料。表面使用绿色或白色反光膜,辊涂白色或者红色油墨。2号牌技术参数a、字符及边框凸起高度0.25-0.50mm。b、白色油墨辊涂均匀,不得有漏涂、留痕和明显色差。c、号牌表面在正常使用5年内,不得有褪色、脱落、霉斑等现象出现。d、号牌表面须具有良好的耐蚀性。3安装要求a、非机动车号牌须固定在非机动车车头或车尾适当位置。b、非机动车号牌固定方法视车辆具体情况,采用吊挂或螺栓联接方式。★4.2计算机房须符合以下要求:应符合GB50174-2017中C级机房的规定。危化品的仓储应符合GB15603-2022的规定。▲4.3信息系统要求须采购使用***规定的号牌管理信息系统,且符合以下要求:(1)须有公安信息通信网或专用局域网,或采用点对点的专线;部署在公安信息通信网的,须符合《公安信息通信网联网设备及应用系统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部署在专用局域网的或采用点对点的专线的,须通过公安网边界接入平台与公安信息通信网相连接,满足保密要求;(2)系统须符合GA/T1135-2014的规定,硬件配置须满足系统运行的要求;(3)须有专人负责号牌管理信息系统的管理和运行维护;(4)系统须与北京时间同步;(5)号牌相关的备案登记、订购发放、生产过程信息须受号牌管理信息系统控制;(6)不能擅自修改和删除号牌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数据维护须按照《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定》的权限和要求执行。▲4.4安全要求生产区、仓储区和计算机房的安全设施须正常运行,且符合以下要求:(1)须有联网的视频监控系统,系统须符合GB/T28181-2022的规定,确保甲方实时监控乙方的生产状况。(2)出入须有指纹识别系统或其他生物特征识别系统。(3)符合公安专网使用各项规定及保密要求。▲4.5制作管理制度要求(1)号牌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制度;(2)防伪材料管理制度;(3)防伪设备管理制度;(4)防伪专用模具管理制度;(5)半成品管理制度;(6)废品管理制度;(7)库房管理制度;(8)原材料采购验收制度;(9)半成品/成品检验制度;(10)安全物流管理制度。(11)成品管理制度;★4.6材料要求(1)原材料(反光膜、烫印膜、油墨和铝板等)使用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8)、《机动车号牌用反光膜》(GA666-2018)相关标准。(2)使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号牌管理信息系统,并按规定将号牌制作单位信息、防伪材料信息、防伪专用模具信息和防伪设备信息等录入信息系统进行备案登记-第27页-。(3)必须使用已备案的防伪材料(含有防伪信息A类材料和B类材料)、防伪专用模具和防伪设备,且上述材料、设备不得用于其他号牌生产。▲4.7工作要求(1)负责号牌管理信息系统金属材料号牌生产管理子系统的建设、应用和运行维护;(2)按号牌管理信息系统的订购计划组织号牌半成品、成品制作,保证质量并及时交付;(3)号牌成品交付前须完成机动车登记编号和生产序列号的采集并上传号牌管理信息系统;(4)须制定号牌制作工艺手册并执行;(5)有为号牌制作点的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的能力;(6)负责收回号牌制作点的不合格品,录入号牌管理信息系统后统一销毁;(7)对号牌制作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8)按规定报送号牌制作有关情况;(9)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委托,销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的号牌;(10)负责认定号牌的制作属性,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鉴定号牌真伪;(11)接受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委托,监管号牌制作点。▲4.8半成品包装箱标志、包装、运输要求(1)标志须满足:每一整包装箱须标明号牌类型、数量、包装箱外廓尺寸、总质量、生产单位名称、地址、出厂日期及注意事项的标记;包装箱体上标志的使用须符合GB/T191-2008的规定。(2)包装、运输要求:包装符合相关要求,按号牌成品制作点将号牌半成品送达号牌成品制作点,在运输过程中,须采取防雨和防潮措施。5、号牌成品制作点要求5★用机动车号牌半成品制作机动车号牌成品。中标供应商须在采购人车管所内设有号牌现场制作点或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10日内至少设立一个号牌制作点。(单独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5.1场地要求有固定专用场所,且相对独立、安全;至少设置有生产区、保管区和发放区,且生产区和保管区相对独立;▲5.2设备要求(1)专用智能冲压设备1套(远程监管设备运行状态和工作模式);(2)智能冲压设备接口软件1套,加密通信软件1套;(3)防伪专用模框1套;(4)专用字母模具含A、B、C、D、E、F、G、H、J、K、L、M、N、P、Q、R、S、T、U、V、W、Y、Z;专用川中文字,专用数字含0、1、2、3、4、5、6、7、8、9;(5)防伪二维码专用识别仪1套,包括识别仪1台,通讯软件1套,识别处理软件1-第28页-套;(6)现场压制控制计算机1套(含驱动控制软件);(7)制作小型车号牌和轻便摩托车号牌以外号牌的,须配备烫印设备。▲5.3配套设备要求(1)制作中心集中监控管理平台软件1套;(2)制作中心视频存储磁盘阵列1套;(3)中心机动车号牌管理系统平台软件1套;(4)制作中心号牌管理服务器系统1套;(5)制作中心交流主机1套;▲5.4现场管理要求按照《机动车号牌监制规范》(GA/T1287-2016)要求制定机动车号牌制作发放流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并保证其实施。应建立并执行以下制度:号牌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制度;防伪专用模具管理制度;半成品管理制度;成品管理制度;废品管理制度。▲5.5信息系统要求须有公安信息通信网或专用局域网,或采用点对点的专线;部署在公安信息通信网的,须符合《公安信息通信网联网设备及应用系统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部署在专用局域网的或采用点对点的专线的,须通过公安网边界接入平台与公安信息通信网相连接,满足保密要求。号牌制作中心与各号牌制作点用VPN方式通过互联网连接;系统应符合GA/T1135-2014的规定,硬件配置须满足系统运行的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号牌管理信息系统用户名和密码的管理、定期更新和日常登录。▲5.6安全要求系统须符合GB/T28181-2022的规定;出入须有指纹识别系统或其他生物特征识别系统。▲5.7工作要求对号牌制作点的工作要求包括:按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订购号牌半成品;号牌管理信息系统的订购计划组织号牌成品制作,保证质量并及时交付;号牌成品交付前须完成机动车登记编号和生产序列号的采集并上传号牌管理信息系统;不合格的号牌半成品,须在号牌管理信息系统内录入号牌生产序列号,并退回规定的号牌制作中心;不合格的号牌成品,须在号牌管理信息系统内录入机动车登记编号和号牌生产序列号,并退回规定的号牌制作中心。★6、监管要求号牌制作中心和号牌制作点都须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管。★7、其他要求(实质性要求)(1)投标人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相关行业标准政策调整(行业标准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产品质量要求、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管理系统、产品配送系统),须保证满足最新行业标准需求。(单独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2)投标人承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8)、《机动车号牌用反光膜》(GA666-2018)的有关质量及安全标准。(单独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第29页-注:带“★”服务内容及要求为实质性要求,不满足作无效投标处理。3.3.服务要求3.3.1.服务内容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服务要求名称服务要求内容1★服务要求1、维修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报修通知,立即响应并在1小时内采取相应措施,在收到采购人要求服务通知的2小时内,服务人员到达现场,对出现较大问题的,解决时间不超过24小时。质保期内,为用户提供7×24小时客户中心呼叫和及时技术支持。2、培训:中标人应负责到采购单位安装演示,并负责培训相关的使用人员以及管理维护人员,同时在产品交付后1个月内集中对车管所等使用人员开展培训,相关培训均应达到使用人员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参训人员、课程安排由组织培训单位确定。3、售后维护:号牌制作有瑕疵的应在30分钟内修复或更换。中标人需要在四川设置售后服务点,每个季度到合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中队指定的号牌制作点巡检,查看号牌使用情况并解决问题。4、其他要求:(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15日内完成各项备案工作。中标人须在四川省内建立机动车号牌生产制作中心,并向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申请完成号牌制作中心的授权备案工作,完成号牌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以及与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的网络数据连接;同时向采购人提交由***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颁发的机动车号牌检测报告或者机动车号牌半成品检测报告;以上任何一项未完成,采购人取消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并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同时从中标候选人中按名次优先的顺序选择中标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必须对承诺内容负责,并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和后果)。(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政策调整,中标人应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整后的产品要求、交货时间及方式供货。3.3.2.商务要求采购包1:序号符号标识商务要求名称商务要求内容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2★交货地点合江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管中队号牌制作点。3★支付方式分期付款4★付款进度安排1、进度款,每季度按实际服务供货量结算,中标人提供合格的发票且验收合格之后,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内,据实情况说明为据实情况说明为根据中标人每季度实际制作的号牌数量进行结算。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采购文件、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机动车号牌安装要符合行业有效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中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18的标准进行验收。最终验收的结果要求提供由参加项目终验各方签字的最终验收报告,并且给出最终验收的明确结果。6★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所有货物质保期2年,从货物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按合同相关内容执行。8★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须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须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3.4.其他要求1.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其主要内容至少包含:①号牌配送计划;②号牌制作流程;③服务质量保障措施;④服务时间响应,服务人员分工及管理制度;⑤后续服务保障措施及应急处理方案。2.(1)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号牌制作设备中:具有机动车号牌半成品全自动化生产线;(2)投标人具有“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信息系统”;(3)投标人号牌现场制作点具有成品车牌录入设备,能够实现成品号牌的校验纠错功能;(4)投标人具有“智能电子货柜软件”,在号牌现场制作点能够实现成品号牌交付纠错功能;(5)便民服务:投标人具有机动车号牌自助领取系统。-第3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机动车号牌 交通管理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