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厂房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 厂房拆除及垃圾清运招标公告(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2025)



南京建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南京恒泽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项目名称)进行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京恒泽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
2、项目地点:溧水区东屏街道爱廉村
3、招标内容:溧水区东屏街道爱廉村的南京恒泽新材料有限公司厂房拆除及垃圾清运,拟拆除房屋面积:9800平方米(配电房及旁边简易房不计入范围);拆除水泥地面约1.6万平方米;拆除储存罐7个。
4、工期要求:所有标的物交付之日起60日内
5、最低限价:44.257万元(投标价低于此价格按废标处理,由中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支付)。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要求: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24年9月—2025年2月)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次拆除的中标单位需要有本企业的施工人员及机械设备,要求用破拆楼房的机械拆除。本项目严禁转包分包,严格按照相关部门及甲方的要求实施拆除,如中标后施工中发现项目转包分包,将取消本次中标结果(提供承诺函)。
5、投标报名企业需提供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签订意向性合作协议【依据《关于做好拆迁垃圾资源化利用相关工作的通知》(宁建建字〔2019〕303号)、《关于征收拆迁工程招投标注意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信息名录”中的企业签订的意向性合作协议书并编制《拆迁垃圾资源化利用方案》】(提供相关资料)。
6、投标报名企业需提供与垃圾运输单位签订意向性合作协议,根据《南京市渣土运输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垃圾运输单位须具有南京市溧水区城市管理局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资格,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为合法合规的新型环保车辆(提供相关资料)。
7、其他:具备特种操作证(作业类别:高空作业或高处作业)人员,提供投标申请人近期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24年9月—2025年2月)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3日9:00到2025年03月17日17:00(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证)、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特种作业(高空作业或高处作业)人员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签订意向性合作协议、与垃圾运输单位签订意向性合作协议,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经现场核验属实后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3、获取招标文件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288号幸庄产业园C座7楼7008室。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1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288号幸庄产业园C座7楼7005会议室。
五、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高投标价法。
六、公告有效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
1、发布公告媒介: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
2、投标文件份数要求: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件一份【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东屏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溧水区东屏街道金湖路88号
招标人联系人:夏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025-57491383
代理机构:南京建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288号幸庄产业园C座7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熊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95057776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厂房拆除及垃圾清运工程 厂房拆除及垃圾清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