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招标公告(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025)
项目概况 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 JSZC-320300-XZCG-G2025-001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08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13
项目名称: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
预算金额:4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本次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包含全院保洁服务、绿化服务、安保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具体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1)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2)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
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1)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2)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8.投标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项号“17”的内容)。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项号“19.2”的内容)。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0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9:30
2.递交: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
联系电话:0516- 67036917
通讯地址:徐州市黄河北路西止敬安路1号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六)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电子招标投标。
1.电子投标准备: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
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徐州政府采购网-行业规范-《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
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
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投标人下载或者查阅。
6.投标人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e5b50703-72ff-4dc0-9fd6-7b6e2e7ea77b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
单位地址:黄河北路西止敬安路1号
联系人:韦玉军
联系电话:670369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
联系人:徐可
联系电话:67019093 670190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可
电话:67019093 67019038
JSZC-320300-XZCG-G2025-0013采购文件.doc
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13采购人: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二五年三月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第一章投标邀请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13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时间(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招标文件提供期限: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特别说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四、投标有关信息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9:3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的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间,下同)2.开标时间:2025年4月8日9:303.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五、采购人1.名称: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地址:徐州市黄河北路西止敬安路1号3.联系方法:0516-670369174.采购项目联系人:韦玉军电话:0516-67036917六、采购代理机构1.名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2.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邮编:2210183.联系方法:0516-67019093、670190384.采购项目联系人:徐可电话:0516-67019093、6701903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目录一、总则二、招标三、投标四、开标、评标五、中标和合同六、询问和质疑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总则1.采购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政府采购方式2.1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3.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4.采购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确定采购项目属性。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确定。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5.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采购活动。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6.投标费用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二、招标7.招标文件的内容7.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投标资料表第四章评标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8.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9.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1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0.样品10.1本项目对样品的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11.2投标有效期: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2.招标文件售价12.1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3.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13.1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4.现场考察或者开标前答疑会14.1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14.2现场考察: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4.3开标前答疑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5.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5.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5.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6.终止招标16.1终止招标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和采购任务取消原因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具体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7.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三、投标18.投标人18.1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8.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8.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投标文件19.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9.2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3投标文件的份数: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4投标文件的退还: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5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6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9.7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19.8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投标报价要求20.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20.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如有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20.3采购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20.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20.5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报价,提交2个以上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20.6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1.投标人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22.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22.1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2.2投标文件的递交: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3.分包23.1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3.2招标文件对本项目分包的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4.相同品牌产品投标24.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报价相同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的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4.2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评审得分相同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的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4.3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24.1、24.2条规定处理。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开标、评标26.开标26.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6.2开标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26.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26.4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6.5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如责任方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责)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27.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8.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9.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0.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1.评标方法、评标标准。31.1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本项目的评标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31.2本项目的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3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同时按照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的比值,同比例修正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9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3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4.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一)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二)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三)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四)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五)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5.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五、中标和合同36.确定中标人36.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36.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中标人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37.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38.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9.采购人应当最迟于2025年1月1日,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40.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六、询问和质疑41.询问和质疑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4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相关要求是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条款项号内容一、总则1.1本项目采购人: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2.1本次采购采用的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采购人确定的采购项目属性:服务5.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7.本项目为政府采购服务电子招标投标。7.1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二、招标9.1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5万元10.1本项目对样品的要求: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11.2投标有效期:90天。12.1招标文件售价:免费。13.1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免费。14.2现场考察:不组织现场考察。14.3开标前答疑会:不召开开标前答疑会。15.115.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15.3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苏采云”系统及徐州政府采购网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16.1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17.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一、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二、查询渠道包括:1.“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4.“信用徐州”网(www.xuzhoucredit.gov.cn/)。三、截止时点(查询环节):开标后资格审查结束前。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五、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投标18.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9.1投标人须用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入“苏采云”系统下载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后,离线编制投标文件。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徐州政府采购网--业务工作--快速服务--下载专区,点击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进行下载。特别说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需要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19.2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一、基本目录1.《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2.《授权委托书》(提供扫描件,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二、资格条件(1~7及9项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1)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1份;(2)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1份。3.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1)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2)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6.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7.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8.投标人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项号“17”的内容)。9.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1)中小企业承接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注:具体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为准。(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注:具体以《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为准。(3)投标人为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具体以《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为准。三、符合条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1.《分项价格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2.《投标函》(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3.《采购需求符合性条件响应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4.《偏离表》(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四、综合评审评分项(一)技术部分1.物业服务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二)商务部分1.组织机构设置方案(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2.投标人业绩(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标准》)。五、价格折扣文件格式无注: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2.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文件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核对)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求的除外。19.3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特别说明: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19.4投标文件的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投标人,若采购人索取中标人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的,须在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由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采购人。19.5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加密。二、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三、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19.2和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19.7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应当拒收并提示。19.8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须先撤回投标文件,重新编制(即补充、修改)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应当拒收。“苏采云”系统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提示),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除投标人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提取投标文件。20.6不接受超过45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2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9:3022.2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9:302.递交: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23.2招标文件对本项目分包的规定:采购人不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24.1报价相同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的方式:由采购人确定。核心产品为两个及以上(具体见24.3)的,不同投标人所投的核心产品中有部分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照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24.2评审得分相同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的方式:由采购人确定。核心产品为两个及以上(具体见24.3)的,不同投标人所投的核心产品中有部分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照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2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确定核心产品:无。四、开标、评标26.1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5年4月8日9:302.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开标大厅”。26.3线上开标时,“苏采云”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方式按时在线解密。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按时在线解密方式: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所有投标人解密(或解密时间)结束后,应当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内容: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价格;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无。“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但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26.4“苏采云”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并向社会公众公布后5分钟内,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确认开标过程。在以上时间内投标人没有确认的,视同该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26.5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如责任方为“苏采云”系统,“苏采云”系统免责)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26.6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无。29.1.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澄清或者说明的,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交换数据电文。在评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在线。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通过“苏采云”系统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规定回复时间。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形式。投标人没有在规定的回复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认为投标人拒绝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31.1本项目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特别说明:“苏采云”系统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大厅”提醒投标人。投标人自行查看,投标人因自身原因不及时查看导致没收到信息,“苏采云”系统不承担任何责任。五、中标和合同36.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招标文件规定的确定中标人方式:一、确定人:采购人。二、确定中标人方式:按照以下顺序确定中标人:1.投标人投标报价低的,被确定为中标人。 2.投标人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人《物业服务方案》得分高的,被确定为中标人。 3.投标人投标报价和《物业服务方案》得分都相同的,由采购人确定。37.1确定中标人后,通过“苏采云”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或通过其他必要的方式以其他形式告知未中标人其评审结果。37.2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中标结果在“苏采云”系统进行公示和公布。38.特别说明: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规定,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询问和质疑41.1.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依法处理。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联系部门: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联系电话:0516- 67036917通讯地址:徐州市黄河北路西止敬安路1号附加说明第4章评标标准评审因素评审因素细化和量化是否客观分价格部分(20分)价格(20分)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报价÷各投标人投标报价×20是技术部分(66分)物业服务方案(66分)基本服务方案(24分)方案要求对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三、物业服务要求”中“(二)基本服务要求”(共12项)进行完善,且表述具体方案措施。上述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2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分,单项内容分(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24分,最低得0分。否雨雪天保洁方案(6分)方案要求对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三、物业服务要求”中“(三)雨雪天保洁要求”(共3项)进行完善,且表述具体方案措施。上述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6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分,单项内容分(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6分,最低得0分。否绿化服务方案(8分)方案要求对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三、物业服务要求”中“(四)绿化服务要求”(共2项)进行完善,且表述具体方案措施。上述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8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4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分,单项内容分(4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8分,最低得0分。否安保服务方案(24分)方案要求对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三、物业服务要求”中“(五)安保服务要求”(共12项)进行完善,且表述具体方案措施。上述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2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分,单项内容分(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24分,最低得0分。否物业移交方案(4分)方案要求对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三、物业服务要求”中“(六)物业移交要求”(共2项)进行完善,且表述具体方案措施。上述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4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扣2分,扣完为止;单项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分,单项内容分(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4分,最低得0分。否商务部分(14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10分)组织机构设置方案(5分)方案要求对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四、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要求”中“(一) 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具体要求”中“1.组织机构设置要求”(共5项)进行完善,且表述具体方案措施。上述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5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项内容存在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5分,最低得0分。否用工方案(5分)方案要求对第六章《采购需求》中“四、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要求”中“(二) 用工要求”进行完善,且表述具体方案措施。上述内容齐全,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且无缺陷(缺陷是指:部分内容与项目无关、逻辑错误、科学原理错误、表述错误、不符合本项目涉及的相关规范或标准要求的任意一种情形)得5分,内容每存在一处缺陷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5分,最低得0分。否投标人业绩(4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为卖方(乙方),合同签订日期在2022年1月1日之后,合同内容为物业管理类项目(非居住类物业)的合同扫描件,每提供一份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最低得0分。是注:评分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甲方: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项目名称: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乙方: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13签订时间:签订地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按照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乙方的投标文件等,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第1章物业服务基本情况第一条物业服务区域物业名称物业地址物业区域及面积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徐州市泉山区黄河北路西止敬安路1号建筑总面积约4.3万平方米第二条物业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1第三条物业服务要求1.物业服务工作要求1.1物业服务工作原则:统一、规范、高效、安全。1.2物业服务工作要求:见合同附件2。2.物业服务人员要求2.1物业服务人员配备原则:精干、专业、敬业、健康。2.2物业服务人员均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2.2.1无犯罪记录、无恶习、无复杂社会关系;2.2.2有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具备正常从事物业服务工作所需要的身体条件;2.2.3岗前培训合格率100%。2.3按照乙方投标文件中《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组建物业服务队伍。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报送物业服务人员花名册、照片、相关证件影(复)印件和证明。合同期满后,甲方向乙方退还相关证件影(复)印件和证明。3.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要求:见合同附件3。4.采购需求:见合同附件4。5.验收标准(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1)验收标准:见本合同“第二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2)验收要求、验收程序:乙方提出书面验收要求,甲方接到书面验收要求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验收书,如乙方对验收书有异议,在接到验收书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书面提出。(3)验收组织方式:R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R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R否是否进行抽查:¨是¨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4)履约验收时间:(计划于何时验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应明确分期/分项验收的工作安排)(6)履约验收程序:(7)履约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特别是落实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支持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等政策情况。)6.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工资要求(1)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的规定,乙方按月足额发放工资;(2)不得低于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乙方按规定另行支付:①加班加点的工资;②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③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④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3)工资发放采用银行代发方式。第二章物业服务质量第四条物业服务质量要求1.达到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日常考核细则》(见合同附件5)90分以上。2.在有重大接待任务及重要检查时,不出现严重问题。3.不出现水、电安全事故。4.严格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防疫规定,认真履行消毒防疫措施。5.日常保洁,同一部位不能出现3次以上问题。6.要求按时巡视环境、设备,不得造成损失。7.要求及时发现水、电设备故障。8.要求及时发现空房未上锁并及时处理。9.不得做出任何有损公共卫生的事,如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或乱写乱画等。10.不得迟到、早退、旷工、无故缺勤,或上班时间串岗、空岗等。11.不得发生服务态度恶劣,粗言秽语,不按甲方规定保障行为。12.物业服务人员要求按规定统一着装。13.不得工作散漫、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错。14.不得消极怠工,态度不端正,工作被动、拖拉、未能按时完成工作。第三章物业服务期限及物业服务费第五条物业服务期限(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年月日至年月日。第六条物业服务费1.本合同总价:¥大写:人民币。2.经双方协商一致,选择以下第种付款方式:第一种付款方式(不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10%)即¥大写:人民币,在合同签订生效,甲方自收到发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2)预付款抵扣后期应支付的物业服务费。预付款抵扣完后,每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即合同总价)*90%/12”。第二种付款方式((提交预付款保函的)(1)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四十(40%)即¥大写:人民币作为预付款,在合同签订生效且乙方向甲方出具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四十(40%)即¥大写:人民币的预付款保函,甲方自收到发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40%)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2)预付款抵扣后期应支付的物业服务费。预付款抵扣完后,每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即合同总价)*60%/12”。第三种付款方式在签订合同时,如乙方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的,甲方可凭考核结果按月支付乙方服务费。(注:此条符合苏财购〔2020〕52号文件要求)每月物业服务费=物业服务费(即合同总价)/12。3.每月物业服务费的支付每月甲方按验收(考核)结果,收到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月物业服务费,由甲方办理政府采购资金结算手续,经审核后支付给乙方。具体如下:3.1验收(考核)结果按照《物业服务日常考核细则》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全额支付合同约定的“每月物业服务费”;3.2验收(考核)结果按照《物业服务日常考核细则》考核得分低于90分(不含90分),89-85分部分,每分扣当月服务费用的1%;低于85分(不包含85分),每分扣当月服务费的2%;3.3验收(考核)结果按照《物业服务日常考核细则》考核得分连续3个月80分以下(不包括80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第四章物业的承接验收第七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1.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大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管道井等;2.我院各个病区的公共卫生等病区内的日常工作;3.院内主要干道、小院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的清洗、公共卫生间等。第八条资料移交1.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根据乙方需要移交相关资料:2.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已经移交给乙方的资料移交给甲方。第五章双方的权利义务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依照本合同规定将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委托给乙方实行专业化的管理。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及考核评定;乙方有下列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2.1乙方经甲方考核评定连续两个月不能达到合同约定要求;2.2乙方或乙方聘用人员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或人员伤亡;2.3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扰乱甲方正常工作秩序;2.4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冒用甲方名义,造成甲方名誉和财产受损;2.5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未能积极配合甲方或甲方管理部门的工作,影响或妨碍甲方正常医疗和办公秩序;2.6出现医疗废物(医疗垃圾)流失、泄露、扩散等事件的;2.7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未按服务清单内容提供服务及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3.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按约定向乙方提供托管区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资料(由甲乙双方签确认书为依据),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是否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开展工作,但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但如乙方工作人员表现不好或造成不良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乙方应在7日内更换,并向甲方报备。5.甲方不提供乙方的人员住宿,只力所能及的提供办公场所。6.甲方向乙方提供进入甲方开展服务工作的必备条件(如:钥匙、门禁出入许可等),确保乙方在甲方进行服务工作的合法性。7.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进行服务工作的水、电供应。8.甲方发现乙方服务工作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时,有提出整改意见并按照考核标准进行处罚的权利。9.甲方根据医院的工作需求和考核情况,对各用工科室岗位可随时作出相应的增加、减少人员的调整;甲方有权根据医院管理的实际需要修订《物业服务日常考核细则》等内部管理制度,该制度的修订后对乙方有约束力。10.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使用符合有关质量和安全标准的工具、物品及消耗材料等,对使用的品种、品牌有知情权和建议权。11.在管理服务期间,甲方每月进行满意度调查,每季度按照双方的各项管理制度进行考核,所扣款项从当月的总费用中扣除,并将原始依据复印件及时反馈给乙方。第十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严格执行并响应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13)和投标文件,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托管区实施物业管理,确保实现管理目标,执行甲方委托事项,自觉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物业服务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物业服务的年、季、月度计划及总结报告,经甲方审批同意后予以实施。2.乙方应选派素质良好的保洁人员进驻甲方,服从甲方管理,文明服务,维护甲方形象和荣誉。严格遵守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并应着装整齐,佩带胸牌。3.乙方派往甲方的保洁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由乙方自行负责。4.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对卫生保洁等情况的特殊要求(遇有下雪、下雨天气应主动及时清除积雪、积水,遇有上级部门检查、医院重大活动、应急事件等),甲方不再另外支付乙方费用。5.乙方进行服务工作所必备的设备、工具、耗材、服装由乙方自理。6.乙方应明确派驻甲方物业管理的项目负责人,并专人监督卫生保洁服务的质量,并负责与甲方代表协调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乙方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岗位,如遇特殊情况,必须书面向甲方主管负责人请假。7.如因乙方失职造成甲方物品损坏,在甲乙双方共同查实情况后由乙方照价赔偿。8.如乙方员工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盗窃行为,经查实,乙方员工除照价赔偿外,乙方应立即将其更换。9.乙方员工应做到安全生产,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严守治安安全条例,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在工作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乙方员工的安全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0.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使用人员。不得是文盲,并且经乙方组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11.乙方在规定期限内调整人员或更换人员须征求甲方同意后,方可办理。12.因乙方工人过失造成病人逃跑,甲方视情节后果进行处罚,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从物业服务费中扣除。13.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被患者打骂时,应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否则根据情节进行处罚,严重者乙方立即将其更换;。14.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考核要求,乙方项目负责人必须按照投标标书提供的设备、耗材进行配备。15.乙方工作中所需清洁消毒液等对人体有害物品,需专人负责,做到随用随取随锁闭,如出现安全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16.工人配备齐全,保证病房卫生清洁,对乙方不能胜任工作岗位,乙方应及时调整,缺编期限为7天,此期间必须有替代工人,费用正常给付;超过7天,按照此班工人费用的10%扣除,同时保证病房工作正常进行,以此类推。(其它人员参照执行);若乙方主动调整员工,必须提前3天与科室负责人当面沟通,并日常、专项监管部门报备。项目负责人调整,必须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获得甲方许可,否则视为缺岗。17.甲方扣除乙方的费用,交由甲方相关科室护士长管理,护士长可用此费用对考核优秀者给予奖励。18.乙方应建立本项目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乙方如实提供该项目的具体人员名单、身份证明、登记注册,在指定地点公布照片、介绍。)在合同期满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各类管理档案、财产等资料;乙方自己购置的用具及设备仍归乙方所有。19.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目转包给第三方经营。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责任乙方按合同履约,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物业服务费,甲方每逾期10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月物业服务费(0.1)%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当月物业服务费的(1)%。二、乙方的责任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全额扣除当月的合同约定的“每月物业服务费”,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甲方不予补偿;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赔偿费从物业服务费、履约保证金(如有)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1)乙方分包本项目的;(2)按照《物业服务日常考核细则》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的。(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章物业服务基本情况”中“第三条物业服务要求”中“6.物业服务人员工资要求”的。第十二条本合同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生效日期以下列条件全部满足的最晚日期为准:1.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2.甲方收到乙方按政府采购合同金额(合同总价)的0%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乙方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给甲方。乙方可自愿使用履约保函(保险)代替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详见《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规定)。第十三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第十四条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合同其他未尽事宜及与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招标文件[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13]为准。第十六条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一份存档,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备案。第十七条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甲方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制度规定确定本合同()部分涉及国家秘密,该涉及国家秘密部分不公告;甲方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制度的规定与乙方约定本合同()部分涉及商业秘密,该涉及商业秘密部分不公告。甲方乙方单位签章:单位签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日期:合同附件合同附件1:物业服务内容(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附件2:物业服务工作要求(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见乙方投标文件中《物业服务方案》。)合同附件3: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要求(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见乙方投标文件中《物业服务人员方案》。)合同附件4:采购需求(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合同附件5:《物业服务日常考核细则》合同附件5:物业服务日常考核细则(1)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考核验收记录日期考核验收情况及扣分原因扣除分值扣违约金合计本月考核验收评价考核方法及标准见招标文件本月得分: 分 扣除服务费:考核验收人签字: 科室负责人签字:供应商签字:(2)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日常考核细则(一)考核方法1.采购人制定考核验收细则,实行百分制考核验收;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履行合同情况、提供服务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去除累计扣分后的分数作为当月最终考核结果。2.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不得少于投标时承诺的人数,每少1人,每天扣除服务费100元,同时按考核细则扣分。3.中标人不能完成招标文件内的服务项目,采购人有权委外提供,所产生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从合同总价中按月直接扣除。4.中标人在合同期问及服务过程中,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时,采购人有权从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造成重大贵任事故或恶劣社会影响,招标将通过法律程序维权,采购人可无条件终止合同。5.考核结果作为支付合同经费的依据。(二)考核标准保洁服务、绿化服务1.工作时间内,不准串岗、脱岗,工作需要应事先征得主管领导的许可。每检查一人次不符合要求扣除0.5分。2.按规定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穿着应整洁、干净,每检查一人次不符合要求扣除0.5分。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准于与工作无关的事。工作时间不得喝酒,不在非休息时间和地点休息。迟到早退扣1分,工作时间喝酒扣5分,在非休息时间和地点休息扣1分。4、.自觉遵守院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医院的各种设备、设施、用品等。如有人为破坏的,中标人需进行赔偿,采购人将扣中标人2分。5.不私自乱动服务工作范围内的物品、严禁占有他人物品。不得与服务对象发生经济往来。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6.中标人提供的服务人员不得少于投标时承诺的人数,出现人员不足时,采购人按每人每天扣2分处理,如因人数不足影响服务与安全管理质量,采购人有权与中标人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人无权提出赔偿。7.每月30日前制定下月工作计划报至行政科,并按计划完成当月工作。每周五前制定下周值班表报至行政科,未按时交工作计划扣0.5分,未按时报值班表扣0.5分,未按计划完成当月工作扣1分。8.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采购人建议及时做出整改,整改不及时一次扣1分。9.中标人提供的工具、耗材需符合投标承诺,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一次不足扣2分。10.中标人自行管理派驻采购人处所的服务人员,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中标人负责对全院物业员工的每天考勒,结果报行政科,未如实考勒一次扣1分,未报行政科一次扣1分。11.门厅入口区域及时除尘,随时擦拭脚印等污渍。铺设的防尘脚垫,应每天清理,确保无尘土积压。大门每天维护,确保无明显水痕、污渍。检查发现一处不合格0.5分。12.门厅、走道、侯诊室、诊室地面每天拖擦、不定期巡视维护,时刻保持清洁、干燥。墙面、天花板、地脚线、标牌、开关盒等每天掸尘一次,无蜘蛛网、无灰尘,保持清洁。每检查一处不合格扣0.5分。13.楼梯扶手每天擦拭,地面每天拖擦2次,随时巡视维护,保持清洁。每检查一处不合格扣0.5分。14.院区道路:全天清扫保洁,不间断的循环维护,发现垃圾及时清扫,路面无垃圾、杂物、积水等。病员活动及其他公共场地;全天清扫保洁,不间断的循环维护、发现垃圾及时清洁,场地内无垃圾、杂物、积水。每检查一项不合格扣0.5分。15.公共楼道:台阶:无污渍、污迹、脚印、垃圾、灰尘。地面无灰尘、尘渍、污迹、垃圾、脚印迹。扶手:无灰尘、无污渍、光滑、洁亮。栏杆无灰尘:无污渍、光滑、洁亮。高位玻璃、墙面:无灰尘、无污渍、无指印、无蜘蛛网。灯开关:无污渍、无尘渍。楼道顶灯,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每检查一项不合格扣0.5分。16.电梯门表面无灰尘、无污迹、无手印、洁净光亮。电梯箱内、地面:无灰尘、垃圾、纸屑、烟头、杂物等。箱体内表面无灰尘、污迹、沽净光亮,箱项无灰尘、污迹、洁净光亮。每检查一项不合格扣0.5分。17.卫生间:天花板、墙角、灯具无灰、蜘蛛网。墙壁大小便器无污渍、无锈迹、洁净光亮洗脸盘及面盆、镜面、无水渍、无污迹、洁净光亮。大小便器隔断内外无灰尘、无污渍、无水渍、无蜘蛛网。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渍、脚印、积水。室内无异味、臭味。灯开关、插座、无污渍、无尘渍。纸篓垃圾及时清理。每检查一项不合格扣0.5分。18.弱电井门、防火门等无污渍、无尘渍、表面无蜘蛛网、洁净。消防设备、设施: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表面洁净。垃圾箱:垃圾及时清洗、垃圾箱内外无污迹。垃圾箱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每检查一项不合格扣0.5分。19.地下车库(室):地面每天清扫保洁,无灰尘、泥土、污迹、积水、纸屑、烟头、杂物等。车库内照明灯无灰尘、无蜘蛛网。车库排水沟清洁、保持排水畅通。车库墙面,无灰尘、无蜘蛛网、无污迹。门、窗,表面无灰尘、无污迹、洁净光亮。每检查一项不合格扣0.5分。20.排水沟:院内外排水沟盖上无废纸、烟头、枯树枝、树叶、杂物堵塞,排水通畅。暴雨季节来临前必须提前彻底清理。确保暴风雨来临时,雨水排放通畅。暴雨过后应及时对排水沟盖上的杂草、树枝、树叶、废纸等杂物进行清理。每检查一项不合格扣0.5分。21.雨雪天保洁:有关人员提前到岗开展雨雪天保洁工作,未按规定时间到岗扣1分,未处理到位扣2分,防滑垫没在上班前铺设到位扣1分,大厅入口地面有积水扣1分,如因保洁不到位造成人员滑倒一次扣3分,罚100元,造成人身损害的采购人有权追究中标人的经济赔偿责任。22.草坪、绿化带、花坛:每100平方米内的纸屑等杂物平均不超过3个,滞留时间不超过1小时,一次不合格扣0.5分。23.着统一工作服上岗,否则发现1人次扣0.5分。安保服务1.保安员受过相关的安全护卫知识与技能岗位培训;持证上岗,上岗时佩带统一标志,穿戴统一制服,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无相关资格证的保安人员不得上岗,发现1人次扣2分,并扣罚100元,其他不符合要求一人次扣0.5分。2.坚守岗位,必须确保门卫传达室24小时值班,及时处理车辆停放不规范的现象。未按标准执行发现一-次扣1分。3.有火、水、治安应急预案,应按计划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未按标准执行的发现一次扣1分。4.认真做好信件、报刊的登记、接收与交接工作。未按标准执行的发现一次扣0.5分。5.非正常工作时间外来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出入,对车辆进行管理和疏导并有出入记录;未按标准执行的发现一次扣1分。保持出入口环境整洁、有序、道路畅通;未按标准执行的发现一次扣0.5分。6.如病人外出需持出院证并有人员陪同,查验出院证并登记后方可放行。未按标准执行的发现一次扣5分,罚200元,如造成采购人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7.车辆载货出院需经有关部门书面许可,许可外出的车辆必须履行门卫检查,做好登记,核对出门证明并货物查验无误后放行。未按标准执行的发现一次扣5分,罚200元,如造成采购人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8.遇有重大事件或可疑人员,应采取果断措施,并立即报告。如遇治安纠纷,安保人员须第一时间现场处置。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有记录。对重大事件或可疑人员未及时采取措施上报的扣5分,罚200元;未及时处理治安纠纷的一次扣2分,罚200元;交接不严一次扣0.5分。9.因看管不当造成院方人财物损失等安全事故,中标人要进行赔偿,采购人同时扣除相应分数。一次扣5分。10.认真执行采购人各项制度,及安全管理有关制度、规定,未按标准执行的,发现一次扣0.5分。(三)付费标准1.当月考核验收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2.当月低于90分(不含90分),89-85分部分,每分扣当月服务费用的1%。3.低于85分(不包含85分),每分扣当月服务费的2%。4.中标人连续3个月80分以下(不包括80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额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保险、服务管理费、税费,工具、耗材投入与折旧、服装费等;用于物业服务的劳动用品、清洁用品、用具、耗材及共用部位的卫生用品、用具费用(包含樟脑九、清洁剂、消毒液、垃圾袋、拖把、尘推、抹布、手套、口罩等费用);以及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所涉及到的一切相关费用(含安全值班人员必备的安保器械、用具等)、各种税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第六章采购需求一、说明(一)采购人: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二)采购项目名称: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三)采购标的: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四)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五)本项目不接受超过45万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二、项目基本概况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建筑总面积约4.3万平方米,建筑门急诊综合楼、病房楼、服务楼各1栋,本次物业服务范围包含全院保洁服务、安保服务及其他相关工作。三、物业服务要求(一)物业服务内容1.除病区,服务楼(食堂)一、二层,办公、仓储场所以外的所有门诊诊室、候诊室、会议室、电梯、各个康复室、公共区域(楼道、走廊、大厅、卫生间、开水间、污洗间、地下室、停车场(位)等)等区域的地面、台阶、台面、墙面、天花板、灯具、扶手、门窗、沙窗、玻璃、护栏,以及陈设设备、设施、家具等,每天不间断循环保洁,符合保洁要求。2.院区道路及排水沟、绿化区、室外病人活动场所、内庭院、休闲广场及设施(休闲座椅、健身器材以及亮化美化绿化等设施)、台坡及护栏、其他公共设施等保洁;每天不间断循环保洁,符合保洁要求。3.屋面(包括连廊屋面)需要保证排水沟无堵塞,屋面无垃圾,内庭院屋面无垃圾。4.门卫、安全保卫、消防、治安秩序维护(含人员、车辆、物资等)、门卫24小时职守,门卫负责人员、车辆进出管理、检查、登记,实行会客制,处置应急事件;门急诊医技综合楼、病房楼大厅白天不间断值守。5.处置治安纠纷、维持秩序、随时处理可疑、闲杂人员,控制或处理偷盗、纠纷、打闹等事件,如遇矛盾升级,及时报警并协助***门处理;疏导车辆,院区巡视。说明:本“(一)物业服务内容”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有偏离,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二)基本服务要求1.道路:全天清扫保洁,不间断的循环维护,发现垃圾及时清扫,路面无垃圾、杂物、积水等。2.门诊诊室、候诊室、会议室、大厅、走道及其他公共场地等:全天清扫保洁,不间断的循环维护、发现垃圾及时清洁,场地内无垃圾、杂物、积水。3.草坪、绿化带、花坛:全天清扫保洁、草坪、绿化带、花坛内无杂草、枯草枯枝、废纸、砖石、塑料袋、烟头、酒瓶、易拉罐、瓜壳等杂物。无堆放杂物,无乱挂衣物。无乱攀枝焚烧。4.楼道:4.1台阶:无污渍、污迹、脚印、垃圾、灰尘。4.2地面无灰尘、尘渍、污迹、垃圾、脚印。4.3扶手:无灰尘、无污渍、光滑、洁亮。4.4栏杆无灰尘:无污渍、光滑、洁亮。4.5玻璃(不含幕墙)、墙面:无灰尘、无污渍、无指印、无蜘蛛网。4.6灯开关:无污渍、无尘渍。4.7楼道顶灯,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5.电梯:5.1电梯门表面无灰尘、无污迹、无手印、洁净光亮。5.2电梯箱内、地面:无灰尘、垃圾、纸屑、烟头、杂物等。箱体内表面无灰尘、污迹、洁净光亮,箱顶无灰尘、污迹、洁净光亮。6.卫生间:6.1天花板、墙角、灯具无灰、蜘蛛网。6.2墙壁大小便器无污渍、洁净光亮6.3洗脸盘及面盆、镜面、无水渍、无污迹、洁净光亮。6.4大小便器隔断内外无灰尘、无污渍、无水渍、无蜘蛛网。6.5地面无烟头、纸屑、污渍、脚印、积水。6.6室内无异味、臭味。6.7灯开关、插座、无污渍、无尘渍。6.8纸篓垃圾及时清理。7.弱电井门、水表箱门、无污渍、无尘渍、表面无蜘蛛网、洁净。8.路灯、消防设施: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表面洁净。9.垃圾箱:9.1每天倾空垃圾及时清洗、垃圾箱内外无污迹。9.2垃圾箱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10.地下车库、地下室:10.1地面清扫保洁,无灰尘、泥土、污迹、积水、纸屑、烟头、杂物等。10.2内部消防设备、设施、指示牌、无灰尘、无污迹、无蜘蛛网、表面洁净。10.3内部门照明灯,无灰尘、无蜘蛛网。10.4排水沟清洁、保持排水畅通。10.5墙面,无灰尘、无蜘蛛网、无污迹。10.6门、窗,表面无灰尘、无污迹、洁净光亮11.排水沟:11.1排水沟内无废纸、烟头、枯树枝、树叶、无杂物、堵塞排水通畅。11.2暴雨季节来临前必须提前对院内外、排水沟彻底清理。确保暴风雨来临时,雨水排放通畅。11.3暴雨过后应及时对排水沟里的的杂草、树枝、树叶、废纸等杂物进行清理。12.平时做好蚊蝇的灭杀工作。夏季每天对所有的化粪池、卫生间、垃圾箱、病房周围,进行蚊蝇消毒杀灭,不得少于1次。(三)雨雪天保洁要求1.雨天:提前入岗将门口地面雨水吸干,铺好防滑地垫,上班后加大清扫次数做到及时拖洗。严防滑倒及污水溅到墙上、人员身上。2.下雪天:上班前1个小时提前入岗,准备好人员工具,首先要清理主干道积雪清理,积雪清扫干净后各入口应铺上防滑垫,在明显处放好地滑提醒标志以免滑到,上班后加强门口及平面保洁的清扫次数。3.化雪天:化雪天的气温会很低,地面结冰现象严重,上班前1个小时组织好人员,清除积冰,铺好防滑垫,设立防滑提醒标志以免滑到,上班后加大门口及平面清扫次数。(四)绿化服务要求1.负责对院内的绿化区域进行日常淋水、除草、修剪、防治病虫、施肥等专业护理,非绿化区杂草,杂物清理,保证不杂草丛生。2.室外绿化养护2.1根据生长环境、植物特性进行除草、灌溉、施肥、整形修剪、防治病虫害等。2.2根据生长情况修剪绿地,绿地内无枯草、无杂物,无干枯坏死和病虫侵害,基本无裸露土地。2.3定期修剪树木、花卉等,灌乔木生长正常、造型美观自然、花枝新鲜,无枯叶、无病虫、无死树缺株。2.4绿篱生长造型正常,颜色正常,修剪及时,基本无死株和干死株,有虫株率在10%以下。2.5清除花坛和花景的花蒂、黄叶、杂草、垃圾,做好病虫害防治。2.6水池水面定期清理,无枯枝落叶、水质清洁。2.7根据病虫害发生规律实施综合治理,通常在病虫率高时,以药剂杀死病虫,以确保植物良好生长。产生垃圾的主要区域和路段做到日产日清。2.8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来临前,专人巡查,对绿植做好预防措施,排除安全隐患。恶劣天气后,及时清除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尽快恢复原状。(五)安保服务要求1.加强门卫管理,门卫岗亭不得外人进入,认真负责门卫保卫和传达工作,以及人员、车辆等进出管理、登记工作,防止院区财产流失;做好院区报刊接收发工作;保持门卫及周围环境的卫生;确保大门口内外及院区主干道畅通;指挥外来车辆停放指定地点;保证院区整洁有序。2.人员进出管理、登记。休养人员出门时凭出门证或假条,防止休养员外出走失;熟悉本院员工方便院区大门进出管理。3.车辆进出管理、登记,控制车辆载货出院,未经许可,休息日、节假日严禁车辆载货外出,许可外出的车辆,必须履行门卫检查,核对出门证明并货物查验无误后放行;熟悉本院员工车辆方便院区大门进出管理。4.为便于人员、车辆进出管理,物业可以科学拟定管理方案,采取具体行之有效的措施,报院主管部门审批后实施;院主管部门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修改和完善管理办法。5.报刊、公函信件接收传递须准确,并做好登记备查工作,办理交接登记手续。6.每2小时进行院区巡视,认真负责院区保卫和不安全因素处置工作,做好巡视检查记录;随时处理可疑、闲杂人员;控制或处理火灾隐患、偷盗与破坏行为、纠纷与打闹等事件发生;如遇治安纠纷,安保人员须第一时间现场处置,必要时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协助;如遇矛盾升级,及时报110协助***门处理。7.严格执行院区安保及门卫管理制度,积极维护院区和门卫正常工作秩序,保护院区工作人员、公共财产的安全;坚守岗位,忠于职守,礼貌待人,热情服务。8.坚守岗位,必须确保门卫传达室24小时有人在班,做到人不离岗、不坐班服务;白天大门口岗亭须有人不间断轮换立岗,行使岗亭工作职责。9.着装与行为举止(坐、立、行、手势)必须规范,态度端正,语气和蔼,文明服务。10.传达室内外保持整洁、服务人员保持最佳精神状态,牢固树立院区第一窗口形象。11.院区大门口及主干道保持清爽畅通,指挥来院车辆按指定地方停放。禁止院区大门口及主干道乱停车辆,堆放杂物、垃圾,摆摊设点,人员聚集堵实道路等。12.遇紧急、突发事件迅速报告。(六)物业移交要求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必须与原物业公司进行交接,并派员进驻物业服务区域;中标人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了解相关情况,尽快做好接管原物业的相关图纸、资料,并对设施、设备逐项进行交接前的调试和测定;要求务必7天内完成交接,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负责监督交接。2.本项目合同期结束后,要求中标人按照采购人要求,要做好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稳定工作,在新一轮中标人未进驻前,按原合同继续做好物业管理(注:继续做的费用不含在本合同总价内),同时清点物品,配合使用单位及新一轮中标人做好移交工作,无条件配合移交下一合同期内的供应商。(七)投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中提供《物业服务方案》文件;2.《物业服务方案》需包括以下内容:2.1基本服务方案;2.2雨雪天保洁方案;2.3绿化服务方案;2.4安保服务方案;2.5物业移交方案。四、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要求(一)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具体要求1.组织机构设置要求1.1项目主管负责制;1.2按照物业服务内容设置部门;1.3部门职责清晰,责任到人;1.4定期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不断提高员工服务技能;1.5从业人员有较强的服务、责任、保密意识以及稳定性;所有员工均不得从事本单位服务以外的其他工作,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嗜好。2.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要求总人数不低于15人。序号人员岗位人数备注1保洁服务7年龄18-55周岁2绿化服务2年龄18-55周岁3安保服务6年龄18-55周岁合计总人数15说明:本“2.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要求”中“人数”要求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有偏离,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二)用工要求充分结合预算实际,在不减少人员配备数量的情况下,合理合法采用切合实际的用工形式(如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等)。注:供应商应当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服务人员工资标准、工作时间等。供应商应当自行为服务人员办理必需的保险,有关人员伤亡及第三者责任险均应当考虑在报价因素中。(三)投标文件要求1.投标文件中提供《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文件。2.《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方案》需包括以下内容:2.1组织机构设置方案;2.2人员配备数量清单;2.3用工方案。五、物业服务期限物业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说明:本“物业服务期限”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有偏离,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六、付款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第六条物业服务费”。说明:本“付款方式”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有偏离,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七、投标报价的相关说明1.不接受超过45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2.报价不得违反徐州市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和徐州市关于社会保险基数的相关规定。采购人有权进行核查,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以及证明材料,供应商如不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书面说明以及证明材料,以及供应商违反上述规定,都将被采购人认定为该供应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该供应商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报价须充分考虑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因素和社会保险基数调整因素。4.报价需充分考虑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内的市场因素和成本变化状况的风险。5.采购人不支付投标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6.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说明:本“投标报价的相关说明”为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有偏离,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投标无效处理。八、验收标准与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中“第一章物业服务基本情况”中“第三条物业服务要求”中“5.验收标准(验收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九、其他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目录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分项价格表4.偏离表5.授权委托书6.中小企业声明函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10.投标人相关承诺11.投标人书面声明12.采购需求符合性条件响应表1.投标函致: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根据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13]招标文件,__(姓名)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投标人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投标的有关事宜。据此函,投标人承诺并同意如下:1.本项目由投标人本企业提供服务,投标人唯一投标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插入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投标人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投标有效期为90天。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6.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的规定由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解释,投标人完全理解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文件的密封要求”的规定。7.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予以公示,公示的方式由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确定。如我单位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我单位本项目投标文件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作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附件予以公告。8.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手机号码:传真: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2.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13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总价(小写)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详见投标文件 总价(大写):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3.分项价格表项目名称: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13货币单位:人民币元(详细分项报价内容自制)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2.本表的总价合计与《开标一览表》中的“总价”以及按单价汇总金额应保持一致。3.投标人对以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4.偏离表项目名称: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13序号偏离内容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正/负/无)偏离说明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除采购需求符合性条件外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下同)的要求不同时,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5.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受托人:性别:男(女)年龄:岁民族:族职务:身份证号:兹委托()全权代表我企业(公司)参与(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13)的招、投标活动及签订合同。()以我企业(公司)名义所为的法律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企业(公司)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企业(公司)承担。()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特此授权委托。委托人(公章):受托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受托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后)6.中小企业声明函项目名称: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13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的(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属于(物业管理);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我单位在参加(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13)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项目名称: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13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单位的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电子签章):日期:说明: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9.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项目名称: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13投标人郑重声明: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项目名称: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13)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为:设备:1.(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附后)2.(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附后)3.(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附后)…………专业技术能力:1.(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附后)2.(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附后)3.(证明材料的扫描件附后)…………特此声明。投标人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0.投标人相关承诺项目名称: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13我单位承诺:如有参与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与我单位存在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我单位不再参加该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对上述承诺负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1.投标人书面声明项目名称: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13我单位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特此声明。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12.采购需求符合性条件响应表项目名称: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物业服务项目编号:JSZC-320300-XZCG-G2025-0013序号采购需求符合性条件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响应情况(完全响应/未完全响应)说明1关于“物业服务内容”的响应情况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2关于“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要求”中 “人数”的响应情况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3关于“物业服务期限”的响应情况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4关于“付款方式” 的响应情况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5关于“投标报价的相关说明”的响应情况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相关要求注:1.上表响应情况栏为必填内容,说明栏为选填内容。2.如响应情况栏未填写或填写“未完全响应”,在符合性审查时均按照响应无效处理。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