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饭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2025)
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4月02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900027-2025-00163
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2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12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批发服务
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120,000.0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标的提供的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3月12日 至 2025年03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4月02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本项目为网上远程开标项目,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开标-供应商远程开标进行操作。
开标地点: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地点进行开标,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远程电子开标操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解密时限为主持人开启远程解密起30分钟内完成-具体时间以开标时现场设置为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6.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可以选择将投标文件邮寄或现场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处(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路莞城段33号方中金澳花园A座六楼623室 联系人:林琨 联系方式:1341280883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
地址:东莞市长安镇长盛中路72号中心小学
联系方式:0769-388580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路莞城段33号方中金澳花园A座六楼623室
联系方式:13412808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琨
电话:13412808833
广东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12日
相关附件:
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招标文件(2025031201).zip
附件: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相关说明.pdf
资格条件承诺函.docx
委托代理协议--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
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
行政区域
东莞市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12日 16:3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3月12日至2025年03月19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02日 15:00
开标地点
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开标地点进行开标,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远程电子开标操作
预算金额
¥112.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林琨
项目联系电话
13412808833
采购单位
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
东莞市长安镇长盛中路72号中心小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769-38858037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路莞城段33号方中金澳花园A座六楼62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412808833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7-2025-00163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7-2025-00163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人: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1页-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7-2025-00163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7-2025-0016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12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1,12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批发服务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1(项)详见第二章1,12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标的提供的时间”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第2页-采购包1(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地址:东莞市长安镇长盛中路72号中心小学联系方式:0769-388580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路莞城段33号方中金澳花园A座六楼623室联系方式:134128088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琨电话:13412808833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第3页-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4页-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为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采购食材配送服务,教师食堂用餐的教师人数约149人。主要目的是采购一家食堂食材配送供货商。结算金额根据实际所送货物数量进行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1,120,000.00元。采购包1(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或项目总支出达到预算限额,合同自动终止。本项目分若干次供货,每次供货量及时间由采购人指定。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有变化另行确定)。付款方式第1期为(1期):支付比例100%,1、考核制度,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进行一次月度评价,并根据得分情况进行结算:当月考评85分(含)以上,采购人不扣除任何费用;当月考评低于85分,每低于1分,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若造成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或有重大事故不配合处理的,直接扣除当月服务费。2、当月结算服务费根据当月服务费扣除因考核评分分数所产生的罚款后的费用进行结算(例如当月考核得分为80分,则当月结算服务费=当月服务费*〔1-(85-80)*1%〕。3、中标人每月10号前根据上月的收货凭证与采购人对上月货款进行确认,并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及开具相应数额的含税发票。采购人应在收到中标人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的货款,并以银行转账方式将货款一次性全额转入中标人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4、收款方、发票的销售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5、因特殊原因需要提早或延迟结算的,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期:(1)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进行验收,中标人所供应的货品需要符合国家和东莞市的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等,同时符合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所列的货品质量要求。中标人在接受订单时需要确认采购人对货品的使用要求,对于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2)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出现退(补)货情况,应及时报告。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蔬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验收记录: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商务需求-第5页-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报价方式(1)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报价范围:0%-100%,投标下浮率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100%,不得为负数,且是固定唯一值。例:若投标人打八折,即投标下浮率为:20%。(2)基准价:采购人参考供货当前时段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同期“广东省菜篮子价格监测表”中最新一期的“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表”的价格,若“广东省菜篮子价格监测表”无采购人所需的货品,则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在就近市场(增田中心市场,锦厦农贸市场)参考同类产品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确定供货价格。(3)定价周期:每15日更新一次,中标人须每次至少提前2天提交下次报价清单给采购人审核,双方签字后生效。(4)结算:采购人和中标人按以下方式确定供货价格,结算公式:供货产品单价=产品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5)若遇台风、暴雨等意外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应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每次送货按通知价格计算。2保质期保质期超过15日的,投标人拟提供货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得短于货品标记保质期的50%;保质期低于或等于15日的,投标人拟提供货品必须为送货当日屠宰或制作的货品。3售后服务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个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方式均为投标人上门服务。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投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上述情况产生的一切费用。说明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批发服务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1.001,120,000.001,120,000.00100.0批发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2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为长安镇中心小学采购食材配送服务,教师食堂用餐的教师人数约149人。主要目的是采购一家食堂食材配送供货商。结算金额根据实际所送货物数量进行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1,120,000.00元。二、项目总体要求1、本项目为在长安镇中心小学食堂用餐的人员提供早餐、中餐、晚餐食材。2、中标人为采购人供应肉类、三鸟类、冻品类、海产品、豆制品、蔬菜类、水果类、油脂类、米面制品、调料等。3、中标人按照采购人提出的物品订货清单,不论数量多少,必须保证在规定的时间(以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单为依据)、地点(食堂)送货。4、中标人对采购人提出的临时性服务要求应按时、按质、按量将货品送到指定地点。34三、食品安全保障措施1、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不合格的货品,中标人必须包退包换。2、中标人须对采购人购买的食品分类用器具装载,不得混装,运输过程应采取相应的保鲜防护措施。3、如因中标人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中标人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4、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保质期内的货品,保质期超过15日的,其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标注保质期的50%。5、中标人提供的鲜鱼、肉类保证每日新鲜,提供的猪肉、牛肉、羊肉均为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所有产品均可追索。中标人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每日新鲜,取得无公害认证优先选择,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并出具有效的《农产品检验报告》,达到供港蔬菜标准。配送的农副产品经相关检验部门检验超标的,要求中标人无条件换货。6、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蔬菜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7、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8、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9、中标人提供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1)中标人提供过期、变质食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中标人将被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2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2)中标人若提供有毒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的食品问题,中标人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四、质量和数量要求(一)质量要求:1、蔬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蔬果类农药等化学物不得超标,并提供农药残留检测证明。(蔬菜利用率不低于95%)。2、冷冻类食材应选购标有厂名、地址、电话、保存期且包装完好的产品。食品在验货时不能有变软的现象,及食品表面或包装袋内附有许多霜的食品当做复冻食品,退货处理。3、海鲜、河鲜类水产必须鲜活。4、鲜肉类全部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保证为当日新鲜肉,并提供政府检疫部门出示的检疫合格证明。(鲜肉类利用率不低于98%)。5、蛋类需新鲜、蛋黄完整、非人造。6、豆制品来源于政府许可的正规厂商。7、粮油、调料类食材由正规厂商供货,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8、对于不符合采购人质量要求的品种可无偿退货或换货,如换货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把货送到目的地。(二)数量要求: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收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携带一式两联的送货清单,食品经双方验收后须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全部作为收货与货款结算的凭证。56五、供货价格要求中标人的供货价应包含交给采购人之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储存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等,并承担送货途中的一切风险。六、订货、交货及运输1、采购人向中标人订购的蔬菜、肉类等农副产品,应在前一天的16:00之前,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下单,订单内容应说明清楚品名、数量、规格、质量和餐次等要求。2、中标人应保证每天早上6:30之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按照约定时间送至采购人指定地方,运输车辆内外必须清洁干净,无污渍,无异味。3、中标人在发货前,对货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检验。4、中标人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中标人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5、中标人设专人服务、跟踪、对账、快速处理突发事件。对送货过程中出现货不对板或达不到订单注明质量要求的品种,以及采购人根据就餐需要临时加补的品种,中标人应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补送到位,保证采购人正常就餐时间。6、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照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如数送到指定地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配送延误时,中标人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配合采购人共同解决。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由于中标人拖沓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出现3次或以上上述情况的,并处以中标人人民币1000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7、中标人负责货品的仓储,采购人不提供仓库。投标人须准时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不另行支付配送交通费。8、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9、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10、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事先征得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经发现中标人有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出现3次或以上上述情况的,并处以人民币1000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7七、中标人责任1、中标人派驻采购人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或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且服务人员必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和培训,持有健康证上岗,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2、中标人运送货物时须对场地内的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若中标人在配送过程中损坏采购人的物品,中标人应照价赔偿。3、中标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4、节假日按照采购人要求照常运作,特殊情况停止供货,中标人必须提前一周通知采购人,在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停止供货,否则将按照单次货款总额的10%进行罚款。由于中标人不履行购销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责。5、中标人采购人员不得给采购人负责合约洽谈、价格监督、食品验收的人员任何好处,如查实有上述情况,取消中标人配送资格。中标人可向采购人举报采购人人员故意刁难行为及索取行为,已经采购人查实,相关人员立即解除劳动合同。★86、★投标人必须清楚理解并在投标文件中以承诺函形式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采购人对应急食材及政府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有自主权,采购人有权直接采购,不受中标人和本项目制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关决策部署,在本项目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期内,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中标人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原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预留不少于8%的比例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或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扶贫馆平台等政府部门认可的平台采购部分既定预留份额的食堂食材,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须提供单独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9八、合同解除1、中标人提供的货品质量未达到上述质量要求标准达三次(含)以上的,经采购人提出仍不改进,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如因中标人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中标人的责任,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约。3、在规定的时间内采购人未将货款支付给中标人,中标人会在七天内停止供货并终止合同。10九、其他要求(一)应急处理要求1、针对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应有相应的配送保障措施;2、针对配送人员在配送途中突发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情况,应有相应的人员替换保障措施;3、针对食材仓储环节中可能出现的导致食材种类、数量不足的紧急情况(如突发火灾、被水淹没等),应有相应的处置措施;4、针对食材流通和使用环节可能会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仓储、运具不达标致使食材变得不合格等),应有相应的处置措施。(二)企业管理制度1、具备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管理服务理念与管理模式;2、具备完善的组织管理架构及岗位职责;3、具备齐全的安全运作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7十、考核要求(一)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对中标人实行考核制度,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进行一次月度评价(考核内容见附件:《供应商月度评价表》)。当月考评低于85分,每低于1分,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月的食材配送结算款的1%。若造成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或有重大事故不配合处理的,直接扣除当月的食材配送结算款。(二)当月结算服务费根据当月服务费扣除因考核评分分数所产生的罚款后的费用进行结算(例如当月考核得分为80分,则当月结算服务费=当月服务费*〔1-(85-80)*1%〕。(三)服务期间,中标人有2次常规考核低于70分的,中标人需提供书面整改措施;服务期间,中标人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累计三个月达不到70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发现中标人有如下行为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1.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如提供假证照、供应假冒伪劣产品等。2.整改时间结束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3.提供未能清晰追溯来源的食品。4.未经采购人允许且无正当理由的,延迟或拒绝提供食材食品服务的。附件:《供应商月度评价表》-第10页-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得分备注格式二十一:(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序号投标人需要采购人提供的附加条件123注:投标人完成本项目需要采购人配合或提供的条件必须在上表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按现有条件完成本项目。如上表所列附加条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将被视为投标无效。-第64页-格式二十二:(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投诉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询问函广东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已登记并准备参与“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7-2025-00163)的投标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询问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第65页-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项目的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文件获取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事项2:_____________________……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采购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66页-投诉书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投诉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1: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被投诉人2:____________________……相关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文件公告:是/否公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结果公告:是/否公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质疑基本情况投诉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代理机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投诉事项1: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诉事项2:_____________________……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签章):________公章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投诉书制作说明: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第67页-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第68页-格式二十三:(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等内容和格式自拟。-第69页-格式二十四:附件(以下格式文件由供应商根据需要选用)政府采购投标(响应)担保函编号:【】号(采购人):鉴于__________(以下简称“投标(响应)人”)拟参加编号为__________的(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响应),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响应)人参加投标(响应)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且可以投标保险凭证的形式交纳投标(响应)保证金。应投标(响应)人的申请,我方以保险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保险凭证:一、保险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响应)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险责任:1.中标(成交)后投标(响应)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响应)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险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响应)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本保险凭证自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开标日后的90天内。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户名和开户行,并附有证明投标(响应)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响应)人向你方支付相应的索赔款项。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响应)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响应)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公章)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第70页-___年___月___日-第71页-格式二十五: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编号:(采购人):鉴于贵方在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为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采购中,确定__________为中标人/供应商,拟签订/已签订项目相关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依据主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向贵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贵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金额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_%,数额为__________(大写),币种为人民币(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三、我方保证的期间为: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止。四、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如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我方将在收到你方提交的本保函文件及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索赔通知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证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索赔通知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列明索赔金额,并由你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二)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同时附有:1.一项书面声明,声明索赔款项并未由被保证人或其代理人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你方;2.证明被保证人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及有责任支付你方索赔金额的证据。(三)索赔通知文件必须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本保函保证金额将随被保证人逐步履行保函项下合同约定或法定的义务以及我方按你方索赔通知文件要求分次支付而相应递减。六、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全部消灭。七、本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本保函无效;被保证人基于保函项下的合同或基础交易或其他原因的抗辩,我方均有权主张。八、因本保函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按以下第(一)种方式解决:(一)向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二)提交此栏空白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此栏空白)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九、本保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其他条款:1.本保函有效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本保函自动失效,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与责任自动全部消灭,此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均为无效索赔,我方无义务作出任何赔付。2.所有索赔通知必须在我方工作时间内到达本保函规定的地址。十一、本保函自我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_(盖章)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第72页-采购合同履约保险凭证致被保险人__________:鉴于你方____________(招标方/被保险人)接受投保人____________(投标方)参加____________(采购)项目的投标,向投保人签发中标通知书,投保人在我公司投保《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我公司接受投保人的请求,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愿意就投保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采购合同,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保险:一、我公司对上述采购项目出具的《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保单号:二、上述保单项下我公司的保险金额(最高限额):人民币(¥:元)上述全部保险单的保险金额随投保人逐步履行采购合同约定的义务或我公司的赔付而递减。三、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起至___年___月___日___时止,共计___天。四、本保险合同仅承担履约保证责任:在本保险期限内,供应商在《采购合同》的履约过程中,因下列情形给你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在收到你方提交的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全部条件的书面文件,我公司依据保险合同有关约定并与你方达成一致赔偿意见后30个工作日内以上述保险金额为限,支付你方索赔金额。(一)投保人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采购标的;(二)投保人供应采购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采购合同》的约定。五、索赔文件(一)经被保险人有权人签字、加盖被保险人公章的书面索赔声明正本,索赔声明须注明本保险凭证对应的保单号并申明如下事实:(1)投保人未履行采购合同相关义务;(2)投保人的违约事实。(二)保险单正本;(三)《采购合同》副本及与采购项目进展、质量、缺陷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录、会议纪要、其他合同文件等);(四)保险人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五)仲裁机构出具的裁决书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判决书等生效法律文书(适用于仲裁或诉讼确认损失的方式);六、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不得转让、质押,否则保险人在本保险凭证与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自动解除。七、本保证保险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向保险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本保证保险适用的保险条款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九、保险责任免除及其他本保险凭证未载明事宜以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十、本保险凭证自保险人加盖保单专用章起生效。保证人:__________(盖章)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开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第73页-广东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7-2025-00163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7-2025-00163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人: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一章投标邀请广东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概述1.名称与编号项目名称: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27-2025-00163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27-2025-0016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1,120,000.00元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采购包1(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包预算金额:1,120,000.00元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1其他批发服务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1(项)详见第二章1,120,000.00否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标的提供的时间”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六.本项目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地址:东莞市长安镇长盛中路72号中心小学联系方式:0769-38858037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东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路莞城段33号方中金澳花园A座六楼623室联系方式:1341280883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琨电话:13412808833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云平台联系方式:020-88696588开标评标服务专线:020-88696599采购代理机构:广东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第二章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为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采购食材配送服务,教师食堂用餐的教师人数约149人。主要目的是采购一家食堂食材配送供货商。结算金额根据实际所送货物数量进行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1,120,000.00元。采购包1(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1.主要商务要求标的提供的时间签订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或项目总支出达到预算限额,合同自动终止。本项目分若干次供货,每次供货量及时间由采购人指定。标的提供的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如有变化另行确定)。付款方式第1期为(1期):支付比例100%,1、考核制度,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进行一次月度评价,并根据得分情况进行结算:当月考评85分(含)以上,采购人不扣除任何费用;当月考评低于85分,每低于1分,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若造成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或有重大事故不配合处理的,直接扣除当月服务费。 2、当月结算服务费根据当月服务费扣除因考核评分分数所产生的罚款后的费用进行结算(例如当月考核得分为80分,则当月结算服务费=当月服务费*〔1-(85-80)*1%〕。 3、中标人每月10号前根据上月的收货凭证与采购人对上月货款进行确认,并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及开具相应数额的含税发票。采购人应在收到中标人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的货款,并以银行转账方式将货款一次性全额转入中标人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 4、收款方、发票的销售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 5、因特殊原因需要提早或延迟结算的,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如项目发生合同融资,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款项支付到合同约定收款账户。验收要求1期:1期:(1)由采购人与中标人共同进行验收,中标人所供应的货品需要符合国家和东莞市的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等,同时符合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所列的货品质量要求。中标人在接受订单时需要确认采购人对货品的使用要求,对于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货品,采购人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2)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 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出现退(补)货情况,应及时报告。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蔬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3)验收记录: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履约保证金不收取其他其他商务需求参数性质编号内容明细内容说明★1报价方式(1)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报价,报价范围:0%-100%,投标下浮率报价不得大于或等于100%,不得为负数,且是固定唯一值。例:若投标人打八折,即投标下浮率为:20%。(2)基准价:采购人参考供货当前时段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同期“广东省菜篮子价格监测表”中最新一期的“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表”的价格,若“广东省菜篮子价格监测表”无采购人所需的货品,则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在就近市场(增田中心市场,锦厦农贸市场)参考同类产品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确定供货价格。(3)定价周期:每15日更新一次,中标人须每次至少提前2天提交下次报价清单给采购人审核,双方签字后生效。 (4)结算:采购人和中标人按以下方式确定供货价格,结算公式:供货产品单价=产品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 (5)若遇台风、暴雨等意外原因造成的个别品种价格需临时调整,应通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整,每次送货按通知价格计算。2保质期保质期超过15日的,投标人拟提供货品的剩余保质期不得短于货品标记保质期的50%;保质期低于或等于15日的,投标人拟提供货品必须为送货当日屠宰或制作的货品。3售后服务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个小时内到达现场,服务方式均为投标人上门服务。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投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上述情况产生的一切费用。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参数(如有),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根据评审要求影响其得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响应)条款。2.技术标准与要求序号品目名称标的名称单位数量分项预算单价(元)分项预算总价(元) 权重%所属行业技术要求1其他批发服务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项1.001,120,000.001,120,000.00100.0批发业详见附表一备注:最终综合总报价=(各产品报价×各项产品权重)的相加值附表一: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参数性质序号具体技术(参数)要求1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为长安镇中心小学采购食材配送服务,教师食堂用餐的教师人数约149人。主要目的是采购一家食堂食材配送供货商。结算金额根据实际所送货物数量进行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1,120,000.00元。2二、项目总体要求1、本项目为在长安镇中心小学食堂用餐的人员提供早餐、中餐、晚餐食材。2、中标人为采购人供应肉类、三鸟类、冻品类、海产品、豆制品、蔬菜类、水果类、油脂类、米面制品、调料等。3、中标人按照采购人提出的物品订货清单,不论数量多少,必须保证在规定的时间(以采购人下达供货通知单为依据)、地点(食堂)送货。4、中标人对采购人提出的临时性服务要求应按时、按质、按量将货品送到指定地点。3三、食品安全保障措施1、中标人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不合格的货品,中标人必须包退包换。2、中标人须对采购人购买的食品分类用器具装载,不得混装,运输过程应采取相应的保鲜防护措施。3、如因中标人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中标人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4、中标人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保质期内的货品,保质期超过15日的,其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标注保质期的50%。5、中标人提供的鲜鱼、肉类保证每日新鲜,提供的猪肉、牛肉、羊肉均为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所有产品均可追索。中标人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每日新鲜,取得无公害认证优先选择,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并出具有效的《农产品检验报告》,达到供港蔬菜标准。配送的农副产品经相关检验部门检验超标的,要求中标人无条件换货。6、中标人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蔬菜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7、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采购人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8、采购人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9、中标人提供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采购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1)中标人提供过期、变质食品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中标人将被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2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2)中标人若提供有毒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标人提供的食品问题,中标人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4四、质量和数量要求(一)质量要求:1、蔬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蔬果类农药等化学物不得超标,并提供农药残留检测证明。(蔬菜利用率不低于95%)。2、冷冻类食材应选购标有厂名、地址、电话、保存期且包装完好的产品。食品在验货时不能有变软的现象,及食品表面或包装袋内附有许多霜的食品当做复冻食品,退货处理。3、海鲜、河鲜类水产必须鲜活。4、鲜肉类全部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保证为当日新鲜肉,并提供政府检疫部门出示的检疫合格证明。(鲜肉类利用率不低于98%)。5、蛋类需新鲜、蛋黄完整、非人造。6、豆制品来源于政府许可的正规厂商。7、粮油、调料类食材由正规厂商供货,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8、对于不符合采购人质量要求的品种可无偿退货或换货,如换货中标人必须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把货送到目的地。(二)数量要求: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收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携带一式两联的送货清单,食品经双方验收后须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全部作为收货与货款结算的凭证。5五、供货价格要求中标人的供货价应包含交给采购人之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储存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等,并承担送货途中的一切风险。6六、订货、交货及运输1、采购人向中标人订购的蔬菜、肉类等农副产品,应在前一天的16:00之前,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下单,订单内容应说明清楚品名、数量、规格、质量和餐次等要求。2、中标人应保证每天早上6:30之前将采购人所订的货物按照约定时间送至采购人指定地方,运输车辆内外必须清洁干净,无污渍,无异味。3、中标人在发货前,对货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检验。4、中标人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采购人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中标人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采购人结算。5、中标人设专人服务、跟踪、对账、快速处理突发事件。对送货过程中出现货不对板或达不到订单注明质量要求的品种,以及采购人根据就餐需要临时加补的品种,中标人应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补送到位,保证采购人正常就餐时间。6、中标人应当根据采购人实际情况,按照与采购人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如数送到指定地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配送延误时,中标人应提前通知采购人,并配合采购人共同解决。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中标人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征得采购人同意,由于中标人拖沓造成采购人利益受损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出现3次或以上上述情况的,并处以中标人人民币1000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7、中标人负责货品的仓储,采购人不提供仓库。投标人须准时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不另行支付配送交通费。8、在采购人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中标人,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中标人负责。9、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10、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中标人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供货内容的,中标人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采购人并事先征得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改变。经发现中标人有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出现3次或以上上述情况的,并处以人民币1000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7七、中标人责任1、中标人派驻采购人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或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且服务人员必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和培训,持有健康证上岗,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采购人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采购人形象和利益的事情。2、中标人运送货物时须对场地内的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若中标人在配送过程中损坏采购人的物品,中标人应照价赔偿。3、中标人不得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4、节假日按照采购人要求照常运作,特殊情况停止供货,中标人必须提前一周通知采购人,在取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停止供货,否则将按照单次货款总额的10%进行罚款。由于中标人不履行购销合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责。5、中标人采购人员不得给采购人负责合约洽谈、价格监督、食品验收的人员任何好处,如查实有上述情况,取消中标人配送资格。中标人可向采购人举报采购人人员故意刁难行为及索取行为,已经采购人查实,相关人员立即解除劳动合同。★8 6、★投标人必须清楚理解并在投标文件中以承诺函形式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采购人对应急食材及政府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有自主权,采购人有权直接采购,不受中标人和本项目制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关决策部署,在本项目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期内,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中标人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原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预留不少于8%的比例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或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扶贫馆平台等政府部门认可的平台采购部分既定预留份额的食堂食材,中标人不得提出异议。(须提供单独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9八、合同解除1、中标人提供的货品质量未达到上述质量要求标准达三次(含)以上的,经采购人提出仍不改进,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2、如因中标人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中标人的责任,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约。3、在规定的时间内采购人未将货款支付给中标人,中标人会在七天内停止供货并终止合同。10九、其他要求(一)应急处理要求1、针对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应有相应的配送保障措施;2、针对配送人员在配送途中突发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情况,应有相应的人员替换保障措施;3、针对食材仓储环节中可能出现的导致食材种类、数量不足的紧急情况(如突发火灾、被水淹没等),应有相应的处置措施;4、针对食材流通和使用环节可能会出现的质量问题(如仓储、运具不达标致使食材变得不合格等),应有相应的处置措施。(二)企业管理制度1、具备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管理服务理念与管理模式;2、具备完善的组织管理架构及岗位职责;3、具备齐全的安全运作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11十、考核要求(一)采购人在服务期限内对中标人实行考核制度,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进行一次月度评价(考核内容见附件:《供应商月度评价表》)。当月考评低于85分,每低于1分,采购人有权扣除当月的食材配送结算款的1%。若造成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或有重大事故不配合处理的,直接扣除当月的食材配送结算款。(二)当月结算服务费根据当月服务费扣除因考核评分分数所产生的罚款后的费用进行结算(例如当月考核得分为80分,则当月结算服务费=当月服务费*〔1-(85-80)*1%〕。(三)服务期间,中标人有2次常规考核低于70分的,中标人需提供书面整改措施;服务期间,中标人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累计三个月达不到70分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发现中标人有如下行为之一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1.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如提供假证照、供应假冒伪劣产品等。2.整改时间结束后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3.提供未能清晰追溯来源的食品。4.未经采购人允许且无正当理由的,延迟或拒绝提供食材食品服务的。附件:《供应商月度评价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得分备注流程管理(分值25)安全生产责任(分值4)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没有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违反制度操作的,每次扣2分。检验证明(分值5)相应批次的食材未能提供对应合格检验证明或对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的,每次扣5分。人员管理(分值4)服务人员没有出示健康证,没有穿着工衣和配戴胸卡的,每次扣2分。车辆整洁(分值4)配送车辆、实际运输符合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干净整洁,无异味。不符合每次扣2分。服务态度(分值4)送货人工作认真负责,运送搬装文明,与食堂人员良好沟通。不文明行为每次扣2分。单据清晰(分值4)送货单(结算凭证)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打印清晰,无错漏。不符合每次扣2分。质量管理(分值55)食材新鲜蔬菜类(分值5)蔬菜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无黄叶、无腐烂或无异常味道、无泥沙和异物、利用率不得低于98%(含98%)不符合其中一项每次扣1分。不提供蔬菜农残检测报告的每次扣5分。(有检测报告才收食材)送货时间(分值5)不准时(超30分钟)但能与采购人及时沟通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不准时(超30分钟)送达且不沟通或沟通不及时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出现影响食堂工作的情况,按招标文件或合同条款的相关条款处罚)。足斤足两(分值5)较少(每月3个品种以内)的短斤缺两但能及时补送及更正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较多(每月3个品种以上)的短斤缺两但能及时补送及更正的,每发生一次扣2分。短斤缺两严重且不沟通或沟通不及时的,每发生一次扣5分。(情节严重的情况,按招标文件或合同条款的相关条款处罚)。货物来源(分值5)来源不清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出现一次扣5分。(符合要求才收货)种类齐全(分值5)实际配送食材不符合订购的种类及牌子,或擅自更换未及时沟通并且没有得到采购人同意的,每次扣5分。(重新按订购要求配送)品质过关(分值10)所供食材不含抗生素、激素及过量的食品添加剂,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否则每次扣10分。(符合要求才收货)重量适中(分值5)水果类及其他单个可称重商品供应,必须按要求的重量供货,单个重量不能偏离采购人要求的±10%。如偏离个数超过该批次总个数的5%,每次扣2.5分。(及时补充供货)安全至上(分值15)因配送食材出现质量问题而造成食物中毒,每次扣15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科学管理(分值20)价格公道(分值4)货物供货价格基准价参考供货当前时段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同期“广东省菜篮子价格监测表”中最新一期的“东莞市菜篮子价格监测表”的价格,若“广东省菜篮子价格监测表”无采购人所需的货品,则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共同在就近市场(增田中心市场,锦厦农贸市场)参考同类产品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基准价,确定供货价格。对价格不符合市场价或未及时更新价格表的,每次扣2分。及时整改(分值6)在流程管理和质量管理中出现问题,采购人提出扣分及整改意见,必须虚心接受,并及时整改。同一期间同一个二级指标两次扣分,依然没有整改的扣3分。廉洁自律(分值10)廉洁自律,严禁向主管人员或收货人进行物质、金钱行贿。经发现,每次扣10分。合计得分(满分100分)考核月份: 年 月 评分时间: 年 月 日采购人评分人员签名(加盖公章): 中标人评分人员签名(加盖公章):12十一、退出机制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服务资格,并解除合同,责令限期退出,且对其所造成的损失保留追索的权利。(一)中标人在合同期间未按配送要求提供原料,影响正常就餐的,屡犯者,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责令限期退出。(二)中标人未按规定出具检测报告达到3次的。(三)确认为中标人而造成的食物中毒事故或配送食材质量引发重大食材安全事故,采购人有权立即取消其配送资格,终止采购合同,责令限期退出,对所造成的损失有权追究中标人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四)中标人提供的货品质量未达到上述质量要求标准达三次(含)以上,且经采购人提出后仍不改进的,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相关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五)如提供过期、变质原材料的累计达三次,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进行任何赔偿。(六)因食材价格、质量、卫生和服务态度等而引发的群体事件,影响恶劣的,或因中标人所送的食材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或以上)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中标人的责任,采购人有权立即单方终止合约。(七)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作假、销售无证食品、未按规定经营范围经营等违规行为,经采购人规劝二次、限期整改依然无效且情节严重的。(八)不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的有关文件规定要求配备相应级别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九)合同期内,食材检测结果不合格超过2次的。(十)合同期间,中标人连续两个月或一年内累计三个月达不到70分,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说明 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无效。 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若有部分“▲”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导致其响应性评审加重扣分,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第三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被拒绝。请注意: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中并取得回执,逾期上传或错误方式投递送达将导致投标无效。一、名词解释1.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是指广东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整个采购活动的组织,依法负责编制和发布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不以任何身份出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采购人:本项目是指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3.投标人:是指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完成本项目投标登记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供应商。4.“评标委员会”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临时组织。5.“中标供应商”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经采购人按照规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的或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认的投标人。6.招标文件:是指包括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及其补充、变更和澄清等一系列文件。7.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加密并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标书”的文件)8.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是指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同时生成的同一版本的备用投标文件。(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时,生成的后缀为“.备用标书”的文件)9.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是指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的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供应商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签名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签名;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电子签名及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是不同使用场景,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响应)文件指定位置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盖章(含电子印章),对允许采用手写签名的文件,应在纸质文件手写签名后,提供文件的彩色扫描电子文档进行后续操作。10.“全称”、“公司全称”、“加盖单位公章”及“公章”: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全称”或“公司全称”的应在对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涉及“加盖单位公章”和“公章”应使用投标人单位的数字证书并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印章完成。11.“投标人代表签字”及“授权代表”: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应在投标(响应)文件编辑时使用文本录入方式,或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2.“法定代表人”:在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相关的其他电子资料中,涉及“法定代表人”应在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上进行手写签名,或通过投标客户端使用电子签名完成。13.日期、天数、时间:未有特别说明时,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时间。二、须知前附表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包情况 本项目共1个采购包 2 开标方式远程电子开标 3 评标方式现场电子评标 (供应商应当审慎标记各评审项的应答部分,标记内容清晰且完整,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 评标办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5报价形式采购包1:下浮率6报价要求采购包1:0% - 100% 7 现场踏勘否 8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9 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保证金人民币:0.00元整。开户单位: 无开户账号: 无开户银行: 无支票提交方式: 无汇票、本票提交方式: 无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投标保函提交方式: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凭证,成功出函的等效于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10 投标文件要求一、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1 份(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2)非加密电子版文件 U 盘(或光盘)0份,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完全一致。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使用情形: 当无法使用 CA 证书在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时,供应商须在代理机构指引下启用非加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二、纸质投标文件(代理机构自行选择):(3)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纸质投标文件副本2份。纸质投标文件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递交的纸质文件需密封完好,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分别封装。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使用情形:当项目采购系统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电子投标文件评标时,代理机构可根据云平台发布的通知指引,根据实际情况使用纸质投标文件评标。在电子投标文件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不得因供应商未提交纸质投标文件而认定供应商投标无效。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采购包1:3家12中标供应商数量采购包1:1家13有效供应商家数采购包1:3家此人数约定了开标与评标过程中的最低有效供应商家数,当家数不足时项目将不得开标、不得评标或直接废标。14 项目兼投兼中(兼投不兼中)规则无:-15 中标供应商确定方式采购人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中标(成交)人。16 代理服务费收取。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及相关规定的“服务类”80%收取,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采购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17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向采购人收取18 其他其他,1、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 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远程签名时长,30分钟(远程签名时长不作延长,供应商未参加开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签字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作无效投标处理)。19 开标解密时长30分钟(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说明:具体情况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20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包1: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专门预留三、说明1.总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的本次采购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变更、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且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涉及的项目和内容。3.进口产品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4.投标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符合以下规定:5.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明材料。5.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采购包)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采购包)投标,若违反规定则其参与的所有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5.3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进行项目投标,录入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全称并使用成员单位的电子印章进行联投确认,联合体名称需与共同投标协议书签署方一致。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5.4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5.5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6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关联企业投标说明6.1对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其投标将被拒绝。6.2对于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采购项目(采购包):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或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7.关于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微企业响应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工程均由中小微企业承建或者服务均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款所称中小微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8.纪律与保密事项8.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8.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8.3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时对评标委员会、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8.4获得本招标文件者,须履行本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项目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不得将招标文件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8.5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它资料,均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8.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小组披露。8.7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9.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9.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9.2除非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货币单位:元。10.现场踏勘(如有)10.1招标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0.2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发生的责任、风险和自身费用。10.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资料和数据等,只是为了使投标人能够利用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指定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代理机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一经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后,更正公告将作为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的书面形式。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应登录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五、投标要求1.投标登记投标人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2.投标文件的制作2.1投标文件中,所有内容均以电子文件编制,其格式要求详见第六章说明。如因不按要求编制导致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由于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请充分考虑设备、网络环境、人员对系统熟悉度等因素,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提交时间,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完成制作、提交工作。2.2投标人应使用云平台提供的投标客户端编制、标记、加密投标文件,成功加密后将生成指定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投标文件。所有投标文件不能进行压缩处理。关于电子投标报价(如有报价)说明如下:(1)投标人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的需求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表”规定的格式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2)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采购需求和投入使用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主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施工、服务、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运输、保险、税款等。2.3如有对多个采购包投标的,要对每个采购包独立制作电子投标文件。2.4投标人不得将同一个项目或同一个采购包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其报价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2.5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给予唯一的实质性响应,否则将视为不响应。2.6招标文件中,凡标有“★”的地方均为实质性响应条款,投标人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2.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指定的格式填写各种报价,各报价应计算正确。除在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如:报折扣、报优惠率等),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以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2.8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文本为准。2.9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及附件要求的内容和格式完整地填写和提供资料。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应当书面知会代理机构,并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3.投标文件的提交3.1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完整上传到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且取得投标回执。时间以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系统将不允许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已上传投标文件但未完成传输的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3.2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3.3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的。(2)投标文件未按投标格式中注明需签字盖章的要求进行签名(含电子签名)和加盖电子印章,或签名(含电子签名)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的。(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4.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与撤销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修改后重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到达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4.2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解密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投标保证金6.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缴纳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采用转账、支票、本票、汇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由广东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收。具体操作要求详见广东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有关指引,递交事宜请自行咨询广东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至广东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东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查询的信息为准。如采用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开具的投标担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函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函须开具给采购人(保险受益人须为采购人),并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人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与纸质保函具有同样效力。注意事项:供应商通过线下方式缴纳保证金(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纸质保函)的,需准备缴纳凭证的扫描件作为核验凭证;通过电子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如遇开标或评标现场无法拉取电子保函信息时,可提供电子保函打印件或购买凭证作为核验凭证。相关凭证应上传至系统归档保存。6.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放弃投标的,自所投采购包结果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2)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备注: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6.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4)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担保机构索赔保证金。7.2出现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如有)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有效期,但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拒绝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投标保函方式替代保证金的,投标有效期超出保函有效期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提示投标人重新开函,未获得有效保函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视为无效。8.样品(演示)8.1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提交样品的,样品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样品的生产、运输、安装、保全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8.2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样品送达至指定地点。若需要现场演示的,投标人应提前做好演示准备(包括演示设备)。8.3采购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供应商的样品由采购人封存,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之一。未中标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后,应按规定时间尽快自行取回样品,否则视同供应商不再认领,代理机构有权进行处理。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9.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9.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9.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9.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9.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六、开标、评标和定标1.开标1.1开标程序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宣布投标人名称、解密情况,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以开标一览表要求为准)。开标分为现场电子开标和远程电子开标两种。采用现场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地点前往参加开标,并携带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的数字证书、存储有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前往开标现场。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开标时,投标人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在开始解密后按照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不可抗力等其他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视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以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如在电子开标过程中出现无法正常解密的,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上传备用电子投标文件通道。系统将对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验证,若发现提交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视为无效投标。如供应商无法在代理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将被拒绝,作无效投标处理。1.2开标异议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3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1.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视为投标无效处理:(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3)如需使用备用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无法提供备用电子投标文件或提供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不一致(即两份文件不是通过投标客户端同时加密生成的)。2.评审(详见第四章)3.定标3.1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以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公告同时作为采购代理机构通知除中标供应商外的其他投标人没有中标的书面形式,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它方式另行通知。3.2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在发布中标公告时,在云平台同步发送至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可在云平台自行下载打印《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供应商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3终止公告:项目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发布终止公告,终止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询问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联系方式见《投标邀请函》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2.质疑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逾期质疑无效。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2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2)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4)提出质疑的日期。2.3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联合体成员委托主体提出。2.5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2.6质疑联系方式如下:质疑联系人:林琨电话:13412808833传真:0769-89801001邮箱:693238105@qq.com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路莞城段33号方中金澳花园A座六楼623室邮编:5230003.投诉质疑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联系方式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名称: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行政办事中心主楼12楼28室电话:0769-22831025、0769-22830161邮编:523000传真:-八、合同签订和履行1.合同签订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1.2采购人不得提出试用合格等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且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1.3合同条款中应规定,乙方完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1.4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政府采购合同扫描版,如实填报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时间。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开并备案采购合同。2.合同的履行2.1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10%。依法签订的补充合同,也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传备案。第四章评标一、评标要求1.评标方法采购包1(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2.评标原则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评标的基本依据,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2.2具体评标事项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办法进行评审。2.3合格投标人不足须知前附表中约定的有效供应商家数的,不得评标。3.评标委员会3.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3.2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1)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广东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2)对广东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3)不得收受投标供应商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4)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对评价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倾向性言论。※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购买电子保函支付款为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4.7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该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该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说明: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同时,项目评审时被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5.投标无效的情形详见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和招标文件其他投标无效条款。6.定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评审名次进行排序,确定中标供应商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7.价格修正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计算结果超过预算价的,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5)若投标客户端上传的电子报价数据与电子投标文件价格不一致的,以电子报价数据为准。注: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在系统上进行价格澄清。澄清后的价格加盖电子印章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1.节能、环保要求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具体按照本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执行。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2.对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扣除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凡符合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单位,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3.价格扣除相关要求采购包1(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序号情形适用对象价格扣除比例计算公式注:(1)上述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分,成交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2)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1)所称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提供本企业(属于小微企业)承接的服务。(2)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认定价格扣除。说明: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3)投标(响应)供应商统一在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说明联合体各方的中小微情况:包括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及中小微企业作为联合体一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共同投标协议书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三、评审程序1.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后附表一资格性审查表)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详见后附表二符合性审查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表一资格性审查表:采购包1(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序号 资格审查内容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8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表二符合性审查表:采购包1(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 序号 评审点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1服务期服务期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的报价要求。4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条款。5签署和盖章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签署和盖章要求。6附加条件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7无效情形投标文件中未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投标文件澄清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3.详细评审采购包1(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饭堂食材配送服务):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分值构成商务部分19.0分技术部分56.0分报价得分25.0分技术部分实施方案 (12.0分)对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中“二、项目总体要求”、“四、质量和数量要求”和“六、订货、交货及运输”提供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分【内容至少包含:(1)实施服务方案及计划(2)服务标准、细则(3)质量保证措施等方面】: ①实施服务方案及计划详细完整,服务标准清晰明确,服务细则完善规范,质量保证措施健全完善、科学规范,可行性高,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2分; ②实施服务方案及计划基本完整,服务标准基本清晰,服务细则较为规范,质量保证措施基本清晰、规范,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8分; ③实施服务方案及计划内容简单,服务标准不清晰,服务细则有欠缺,质量保证措施内容简单、缺乏可行性的,得4分; ④未提供不得分。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12.0分)对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中“三、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提供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进行评分【内容至少包含:(1)货物卫生、安全的标准(2)货物问题处理流程(3)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 ①货物卫生、安全的标准描述清晰明确、有条理,货物问题处理流程科学合理,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实施过程管理规范,完全满足或优于采购需求的,得12分; ②货物卫生、安全的标准描述清晰,货物问题处理流程较为合理,安全管理制度基本清晰、规范,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8分; ③货物卫生、安全的标准描述简单、缺乏条理,货物问题处理流程缺乏合理性的,安全管理制度内容简单、缺乏可行性,得4分; ④未提供不得分。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 (10.0分)对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中“九、其他要求”的“2、企业管理制度”提供的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进行评分【内容至少包含:(1)服务理念与管理模式(2)组织管理架构及岗位职责(3)安全运作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等方面】: ①服务理念与管理模式具备创新性,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组织管理架构及岗位职责、安全运作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具体完善、有条理、规范,能高效地保障项目实施的,得10分; ②服务理念与管理模式比较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组织管理架构及岗位职责、安全运作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基本清晰、规范,能较好地保障项目实施的,得6分; ③服务理念与管理模式难以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组织管理架构及岗位职责、安全运作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简单、缺乏合理性,得2分; ④未提供不得分。应急预案 (10.0分)对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中“九、其他要求”的“1、应急处理要求”提供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分【内容至少包含:(1)货物仓储环节中可能出现的导致货物种类、数量不足的紧急情况(2)货物流通和使用环节可能会出现的质量问题(3)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4)配送人员在配送途中突发车辆故障、交通事故等情况,包括传达机制,人员和设备调配,责任分工等应急事件作出的应急处理方案】: ①各项应急处理方案齐全合理无缺漏,有充足的设备和4人(或以上)的人员调配,责任分工明确,并将每一项工作内容分解细化到可执行层面的,得10分; ②具备各项应急处理方案且具备一定的合理性,有足够的设备和2-3人的人员调配,责任分工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关键工作内容已分解到可执行层面的,得6分; ③各项应急处理方案不完整或不规范,有设备和0-1人的人员调配,责任分工简单,工作内容分解细化程度欠佳,缺乏合理性的,得2分; ④未提供不得分。 (注:人员数量及相关应急处理方案需同时满足,如不满足其中一项,按上述评审得分认定。如人员数量出现“4人(或以上)”但应急处理方案为“工作内容分解细化程度欠佳”,按第三档评分,得1分,如此类推)售后服务 (12.0分)对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中“其他商务需求”的“2、保质期”和“3、售后服务”提供的售后服务进行评分: ①方案齐全完善,科学合理,可行性高,得12分; ②方案基本完整合理,具有一定可行性,得8分; ③方案缺乏合理性,得4分; ④未提供不得分。商务部分业绩经验 (8.0分)投标人具有食材配送项目业绩的,每个得2分,最高得8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配送车辆 (6.0分)投标人具有食材配送车辆的,每辆得3分,最高得6分。 【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所有人须为投标人),租赁车辆须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拟投入项目的人员情况 (5.0分)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中级或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5分。 (提供人员证书及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 (25.0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高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XXXX”报价最高(相当于投标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XXXX 60%为报价最高,评标基准价为 1-60%=40%,得满分 ;有投标报价为 50%,投标报价为 1-50%=50%;以此类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4.汇总、排序采购包1: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供应商为第二中标候选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以核心产品为准。多个核心产品的,有一种产品品牌相同,即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5.中标价的确定除了按第四章第一点第7条修正并经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价外,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标价为准。6.其他无效投标的情形:(1)评标期间,投标人没有按评标委员会的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澄清、说明、补正或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2)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4)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及其工作人员施加影响,有碍招标公平、公正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第五章合同文本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编号:甲方:东莞市长安镇中心小学乙方:本合同签订是根据年月日公开招标确定,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采购编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各项条款。一、项目概况本次采购项目为长安镇中心小学采购食材配送服务,教师食堂用餐的教师人数约149人。主要目的是采购一家食堂食材配送供货商。结算金额根据实际所送货物数量进行结算,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1,120,000.00元。二、项目总体要求1、本项目为在长安镇中心小学食堂用餐的人员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及接待餐食材。2、乙方为甲方供应肉类、三鸟类、冻品类、海产品、豆制品、蔬菜类、水果类、油脂类、米面制品、调料等。3、乙方按照甲方提出的物品订货清单,不论数量多少,必须保证在规定的时间(以甲方下的供货通知单为依据)、地点(食堂)送货。4、乙方对甲方提出的临时性服务要求应按时、按质、按量将货品送到指定地点。三、食品安全保障措施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不合格的货品,乙方必须包退包换。2、乙方须对甲方购买的食品分类用器具装载,不得混装,运输过程应采取相应的保鲜防护措施。3、如因乙方所送的食品引起食用的人身体不适、发生食物中毒等问题,经市级质量检验部门确定后是乙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4、乙方应充分理解并认真遵循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保证供应的货品均为正规生产的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和保质标准,要使用保质期内的货品,保质期超过15日的,其剩余保质期不得少于标注保质期的50%。5、乙方提供的鲜鱼、肉类保证每日新鲜,提供的猪肉牛肉羊肉均为东莞市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的产品,具有由定点屠宰厂(场)加盖验讫印章并出具《畜产品检验证明》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所有产品均可追索。乙方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每日新鲜,取得无公害认证优先选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并出具有效的《农产品检验报告》,达到供港蔬菜标准。配送的农副产品经相关检验部门检验超标的,要求乙方无条件换货。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鲜肉类、生禽、鲜水产、蔬菜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7、货物有包装的,货物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甲方有权拒收包装不整齐、已拆封的商品。8、甲方发现商品出现损坏(包括表面损坏),或出现水渍、串味、受潮等导致货物性质改变的,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或更换商品。9、乙方提供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甲方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罚:(1)乙方提供过期、变质食品的,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乙方将被处以当次供应食品货款2倍的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2)乙方若提供有毒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的食品问题,乙方须负担全数的医药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四、质量和数量要求(一)质量要求:1、蔬果类应保持较好的色泽和新鲜度,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得有黄叶、腐烂,泥沙等现象,蔬果类农药等化学物不得超标,并提供农药残留检测证明。(蔬菜利用率不低于95%)。2、冷冻类食材应选购标有厂名、地址、电话、保存期且包装完好的产品。食品在验货时不能有变软的现象,及食品表面或包装袋内附有许多霜的食品当做复冻食品,退货处理。3、海鲜、河鲜类水产必须鲜活。4、鲜肉类全部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保证为当日新鲜肉,并提供政府检疫部门出示的检疫合格证明。(鲜肉类利用率不低于98%)。5、蛋类需新鲜、蛋黄完整、非人造。6、豆制品来源于政府许可的正规厂商。7、粮油、调料类食材由正规厂商供货,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8、对于不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品种可无偿退货或换货,如换货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把货送到目的地。(二)数量要求: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收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携带一式两联的送货清单,食品经双方验收后须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全部作为收货与货款结算的凭证。五、供货价格要求乙方的供货价应包含交给甲方之前的一切费用,包括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储存费、人工费、保险费、各种税费等,并承担送货途中的一切风险。六、订货、交货及运输1、甲方向乙方订购的蔬菜、肉类等农副产品,应在前一天的16:00之前,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下单,订单内容应说明清楚品名、数量、规格、质量和餐次等要求。2、乙方应保证每天早上6:30之前将甲方所订的货物按照约定时间送至甲方指定地方,运输车辆内外必须清洁干净,无污渍,无异味。3、乙方在发货前,对货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检验。4、乙方的送货单必须详细注明商品的品牌、品种、单价、数量、送货单不得涂改。标记不清的,甲方将拒绝签收。结算期末乙方还应提供送货清单供甲方结算。5、乙方设专人服务、跟踪、对账、快速处理突发事件。对送货过程中出现货不对板或达不到订单注明质量要求的品种,以及甲方根据就餐需要临时加补的品种,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补送到位,保证甲方正常就餐时间。6、乙方应当根据甲方实际情况,按照与甲方的约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将预定的货物如数送到指定地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配送延误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共同解决。除发生客观不可抗力的情况外,乙方不得推迟送货。如确需延迟送货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由于乙方拖沓造成甲方利益受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出现3次上述情况的,并处以乙方人民币1000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7、乙方负责货品的仓储,甲方不提供仓库。投标人须准时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不另行支付配送交通费。8、在甲方签收之前,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属于乙方,货物发生遗失、损坏由乙方负责。9、乙方须严格按照各甲方的指令配送商品的数量,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10、除客观不可抗力外,乙方不得更改送货内容。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供货内容的,乙方应在得知情况的同时告知甲方并事先征得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改变。经发现乙方有私自更改菜单中货品时以违约论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出现3次上述情况的,并处以人民币1000元罚款,罚款由供货结算款内扣除。七、其他要求1、乙方派驻甲方的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中级或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且服务人员必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和培训,持有健康证上岗,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配戴胸卡,送货专员在甲方单位活动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出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事情。2、乙方运送货物时须对场地内的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若乙方在配送过程中损坏甲方的物品,乙方应照价赔偿。3、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泄密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4、节假日按照甲方要求照常运作,特殊情况停止供货,乙方必须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停止供货,否则将按照单次货款总额的10%进行罚款。由于乙方不履行购销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责。5、乙方甲方员不得给甲方负责合约洽谈、价格监督、食品验收的人员任何好处,如查实有上述情况,取消乙方配送资格。乙方可向甲方举报甲方人员故意刁难行为及索取行为,已经甲方查实,相关人员立即解除劳动合同。6、乙方必须清楚理解并在招标文件中以承诺函形式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甲方对应急食材及政府扶贫农副产品采购有自主权,甲方有权直接采购,不受乙方和本项目制约。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有关决策部署,在本项目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期内,甲方或甲方委托乙方通过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原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预留不少于8%的比例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或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扶贫馆平台等政府部门认可的平台采购部分既定预留份额的食堂食材,乙方不得提出异议。(须提供单独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八、验收标准乙方所供应的货品需要符合国家和东莞市的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卫生标准等,同时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所列的货品质量要求。乙方在接受订单时需要确认甲方对货品的使用要求,对于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货品,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更换。(1)退(补)货流程:对不符合采购要求的食品由验收人员提出清退,退货前应实行留板备案,如双方对质量争议可送国家质监部门检测。对缺斤短两(或含水量超标)的应按实际重量扣减。出现退(补)货情况,应及时报告后勤保障中心。在退货过程中,对有碍公共卫生安全的蔬菜,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或进行协议销毁,而不是退货给供应商,所产生的费用由供货商自行承担。(2)验收记录:每次采购的食品都要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等事项并在采购登记记录上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九、付款方式1、考核制度,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一次月度评价,并根据得分情况进行结算:当月考评85分(含)以上,甲方不扣除任何费用;当月考评低于85分,每低于1分,甲方有权扣除当月服务费的1%。若造成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或有重大事故不配合处理的,直接扣除当月服务费。2、当月结算服务费根据当月服务费扣除因考核评分分数所产生的罚款后的费用进行结算(例如当月考核得分为80分,则当月结算服务费=当月服务费*〔1-(85-80)*1%〕。3、乙方每月10号前根据上月的收货凭证与甲方对上月货款进行确认,并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及开具相应数额的含税发票。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的货款,并以银行转账方式将货款一次性全额转入乙方书面指定的银行账户。4、收款方、发票的销售方均必须与乙方名称一致。5、因特殊原因需要提早或延迟结算的,经甲方和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后执行。6、本项目的中标下浮率:大写:百分之(小写:%)。十、其他要求1.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保质、保量、保鲜,严禁配送假冒、变质、过期的农副产品。不合格的货品,乙方必须包退包换。2.乙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确保服务的安全,并自行负责相关安全责任。十一、考核要求(一)甲方在服务期限内对乙方实行考核制度,甲方每月对乙方进行一次月度评价(考核内容见附件:《供应商月度评价表》)。当月考评低于85分,每低于1分,甲方有权扣除当月的食材配送结算款的1%。若造成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或有重大事故不配合处理的,直接扣除当月的食材配送结算款。(二)当月结算服务费根据当月服务费扣除因考核评分分数所产生的罚款后的费用进行结算(例如当月考核得分为80分,则当月结算服务费=当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饭堂食材配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东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