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张家界建设规划纲要研究编制招标公告(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2025)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美丽张家界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研究编制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本级《美丽张家界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研究编制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5年01月14日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的《美丽张家界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研究编制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美丽张家界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研究编制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张财采计[2024]000078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75441-20241230-157

4、采购项目预算:3,470,09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60%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按照《张财购〔2024〕1号》文件要求取消收取投标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3,470,090
《美丽张家界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研究编制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1
3,470,09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2)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 。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01月14日 至2025年01月27日,
上午8点至下午5点, 在
http://ggzy.zjj.gov.cn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http://ggzy.zjj.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1日 09:0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属于电子标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

3、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1日 09:00

4、开标地点: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谢先生

2、电话:0744-8251575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2)地 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街道大庸中路

(3)联系人:谢先生

(4)邮 编:427000

(5)电 话:0744-8251575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

(3)联系人:杨女士

(4)邮 编:427000

(5)电 话:0744-8223688

(6)电子邮箱:zjjszfcgzx@163.com

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

(1)名 称: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网

(2)联系人:技术人员

(3)电 话:0744-8833296

(4)电子邮箱:/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美丽张家界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研究编制项目

品目
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行政区域
湖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12日 13:0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1月14日至2025年01月27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http://ggzy.zjj.gov.cn

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11日 09:00

开标地点
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

预算金额
¥347.009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744-8223688

采购单位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街道大庸中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谢先生:0744-8251575

代理机构名称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慧君:13637440001

附件:

附件1
20250114美丽张家界规划编制项目招标文件.docx

二〇二五年一月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美丽张家界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研究编制项目采购人: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采购计划编号:张财采计[2024]000078号采购代理机构:张家界市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二五年一月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美丽张家界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研究编制项目采购人: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采购计划编号:张财采计[2024]000078号采购代理机构:张家界市政府采购中心成0一门诚我天五下7公开承诺书1、坚持服务至上。端正服务宗旨,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通过优质的服务赢得社会认可。2、力求规范高效。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所有项目依法组织;实行“分段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评价制”,以及标准化作业,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公信力。3、做到公开透明。信息透明,采购项目及时在《政府采购网》上公布;运作透明,评审过程全程接受监督,决不搞暗箱操作。4、确保廉洁和谐。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严禁“吃拿卡要”。充分尊重采购当事人,积极听取各方意见,继续保持“有效投诉为零”的良好记录,致力营造更加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欢迎大家监督!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政府采购中心)目录公开承诺书....................1第一章招标公告....................1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1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2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2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3七、公告期限....................3八、询问及质疑....................3九、投标说明....................3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3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9第三章采购需求....................31一、项目概况31二、采购项目预(概)算....................31三、采购标的汇总表....................31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32第一节资格审查....................36第二节符合性审查....................38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详细审查)....................39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42第一部分合同书42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48第三部分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53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55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56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71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87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87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87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87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88第一章招标公告受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政府采购中心)对《美丽张家界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研究编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美丽张家界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研究编制项目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张财采计〔2024〕000078号3.委托代理编号:1075441-20241230-1574.采购项目预算:3470090.00元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60%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包13470090.00《美丽张家界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研究编制项目详见招标文件13470090.00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2)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4日起至2025年1月27日止,每日08时00分到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zjj.gov.cn/),“全省工程、政采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入口→CA登录”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按以上方式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省工程、政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http://ggzy.zjj.gov.cn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2月11日9:00(北京时间)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本项目属于电子标项目,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zjj.gov.cn/),“全省工程、政采电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入口→CA登录”上传投标文件。3.开标时间:2025年2月11日09: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属于电子标项目,实行线上开标,所有投标人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七、公告期限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八、询问及质疑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九、投标说明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1.联系人姓名:谢先生2.电话:0744-8251575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1.采购人信息(1)名称: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2)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街道大庸中路(3)联系人:谢先生(4)邮编:427000(5)电话:0744-8251575(6)电子邮箱:/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1)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政府采购中心)(2)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3)联系人:杨女士(4)邮编:427000(5)电话:0744-8223688(6)电子邮箱:zjjszfcgzx@163.com3.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信息(1)名称: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网(2)联系人:新点公司技术人员(3)电话:0744-8833296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1.1采购项目《美丽张家界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研究编制项目3.1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名 称: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街道大庸中路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0744-8251575 3.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办事处子午路220号 联系人:杨女士电 话:0744-82236883.3.4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否3.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7.1现场考察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考察统一组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备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8.1采购进口产品接受 拒绝10.1询问截止时间2025年2月10日17时00分11.1包别划分不分包 分为 / 个包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 / 13.1.1采购项目的其他资格条件无15.1投标保证金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投标保证金金额: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本票保函4.各投标人在保证金实行电子化管理操作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15.3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6.1投标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17.1投标文件要求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8.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2月1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18.1投标地点详见招标公告18.1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20.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公告20.1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21.2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24.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28.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3 人28.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采购人确定30.3随中标公告同时公告的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2)投标业绩承诺函;(如有)(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5)招标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31.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32告知招标结果的形式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看评标现场告知35.1履约担保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1)金额:合同价的 %(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银行保函(3)收取单位:(4)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5)退还时间:合同结束验收合格后 30日无息退还中标人。37.3投标报价扣除(1)中小企业价格扣除:小型和微型企业:10%。(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4 %。本文件所称联合体价格扣除是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价格扣除。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7.3标的所属行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一)农、林、牧、渔业(九)住宿业(二)工业(十)餐饮业(三)建筑业(十一)信息传输业(四)批发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五)零售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六)交通运输业(十四)物业管理(七)仓储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八)邮政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温馨提示:为方便广大中小企业识别企业规模类型,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发了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均有链接,供应商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可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39.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书面递交联系部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744-8223688通信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办事处子午路220号42其他内容42.1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有融资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42.1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担保需求的,可查询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相关业务简介。42.2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约定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2)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42.3社保证明材料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1)人社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2)人社局的书面证明材料;(3)经投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评标委员会确认。42.4重要提示(1)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3)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中标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4)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42.5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42.6其他补充说明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正文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2.2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开标之日向前追溯X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2.3业绩:业绩系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等)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除非本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3.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3.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3.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3.3.3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3.3.4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4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3.4.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3.4.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4.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3.4.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3.4.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3.4.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4.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4.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资格。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资金来源4.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4.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招标公告。5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6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7现场考察7.1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2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8采购进口产品8.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招标采购活动。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9招标文件的构成9.1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9.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9.3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本章第7款。9.4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10.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10.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10.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含澄清或修改的内容)。11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11.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11.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3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11.4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1.5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构成12.1投标人应完整的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相关内容。12.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13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13.1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13.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资格声明(2)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有效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4)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承诺书。(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6)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13.1.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13.1.3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13.2投标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3.2.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2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表、数据、证书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2)货物的品牌型号、制造商及原产地等说明;(3)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文件。13.3投标人提供的软件及硬件产品要求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的使用权和版权,采购人应拥有合法的使用权。13.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13.5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13.6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14投标报价14.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14.2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3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投标报价中。14.4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14.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6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5投标保证金15.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2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供应商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足额转入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采购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15.3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15.3.1投标人登录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本项目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保证金子账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缴纳本项目(标段)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15.3.2供应商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本项目公告页面右上方“保证金缴纳查询”或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专区“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15.4投标人请注意:(1)前次采购失败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分包项目每一个包别对应一个账号),项目采购失败后,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投标人参与后续采购时,注意勿将投标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3)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号的,投标保证金无效。15.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3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7投标文件的制作17.1本项目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可以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投标人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2)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投标人电子签章处,投标人均应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的本单位证明材料外,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7.2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该投标文件是指解密后的投标文件)。18投标截止18.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8.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投标无效。18.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9.1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9.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9.3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20开标20.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20.2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前(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现场或远程解密。20.3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20.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20.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21资格审查2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21.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2.1不良信用记录是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2.2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21.2.3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21.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2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2.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2.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做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有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参加询标。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到开标现场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22.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2.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22.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2.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3投标无效23.1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23.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4比较与评价24.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做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24.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5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保密要求26.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6.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7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7.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采取评标委员会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抽签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28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8.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8.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8.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9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30中标信息公布30.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0.2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中标公告。30.3中标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31中标通知书31.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1.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2告知招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33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4签订合同34.1采购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34.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4.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4.4中标合同将在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公告,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4.5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4.6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4.7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依法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5履约担保35.1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联合体中标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5.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5.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6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6.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7政府采购政策37.1优先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7.2强制采购:(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37.3投标报价扣除:(1)投标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投标价格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中的划分标准确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投标人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投标人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37.5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人提供部分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以及部分投标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扣除及加分。投标人应按本章第38.6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提供相关报价)。37.6投标人符合本章第37.1款、第37.2款、第37.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中小企业: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38询问38.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9质疑39.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在下列时间内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关于招标文件的质疑,应从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2)关于采购过程的质疑,应在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关于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在成交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9.2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格式和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9.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信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9.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进行质疑答复。40投诉40.1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41采购代理服务费41.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1.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4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下列采购需求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未按要求响应,视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未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视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10项,其投标无效。1、项目概况:无。二、采购项目预(概)算:3470090.00元。三、采购标的汇总表包号序号标的名称品目分类编码计量单位数量是否进口11《美丽张家界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研究编制项目C0908—规划编制项1否4、项目需遵循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湖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张家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张家界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五、技术要求(一)工作范围:张家界市。(二)工作内容: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湖南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张家界市实际情况,面向2035年基本建成美丽张家界目标,全面系统开展美丽张家界建设的中长期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美丽张家界建设总体战略研究、美丽张家界建设目标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美丽张家界建设重点任务(涵盖绿色发展、环境提升、生态保护、文化制度等内容)专题研究等系列研究,提出美丽张家界建设总体战略定位、目标指标和战略任务,形成《美丽张家界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美丽张家界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研究报告》。1.开展美丽张家界建设的中长期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基于党的二十大报告对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时的经济社会发展情景阐述的六个目标维度,充分发挥张家界特色产业优势、绿色生态优势、红色文旅优势等,分析张家界市人口、资源能源利用方式、经济产业结构和布局、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排放总量和结构等基础情况,判断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融合程度所处的地位,识别未来发展形势下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明确美丽张家界建设的历史方位及战略需求。2.开展美丽张家界建设总体战略研究。着眼于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以及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美丽中国的总体要求,研究美丽张家界建设总体战略,针对重点关注、重点突破及持续推进的领域,系统构建张家界市产业绿色发展、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文化制度等多方面总体战略思路和框架,勾画美丽张家界建设的中长期路线图。3.开展美丽张家界目标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建立美丽张家界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市情特点和评估结果,选取设立适用于张家界市的美丽建设目标体系,按照近(2027年)、中(2035年)、远(本世纪中叶)三期提出美丽张家界建设的愿景目标和指标体系。4.开展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制度体制等研究。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城市,研究提出美丽张家界建设背景下的经济绿色低碳发展总体思路、发展方向、战略目标及战略任务,研究水环境由净到美、大气环境由达标到健康、土壤环境由污染治理到周期管理等面向中长期的环境质量提升路线,研究建立以流域为基础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性生态保护修复路径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以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生态科技支撑体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方面为重点谋划生态环境制度建设中长期路线。5.配合开展美丽张家界系列政策解读等宣传活动。(三)工作成果:《美丽张家界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美丽张家界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研究报告》。(四)服务周期:1.现场调研与分析研究阶段:开展现场调研,详细调研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环境基础设施、自然资源禀赋等,并开展详细梳理与研究,识别关键性要素与问题。2.方案阶段:编制初步方案,包括总体规划思路、美丽张家界建设形势、绿色发展路径等,并向甲方汇报初步方案。3.成果阶段:根据汇报意见,完善编制成果,由评审专家组出具评审通过证明,编制成果通过张家界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五)保障:技术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担任,团队成员不少于5名中级及以上相关技术职称人员。六、商务要求甲方名称、地址 名称: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街道大庸中路项目现场张家界市(具体由采购人指定)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服务时间:2025年12月底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服务地点: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服务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质量保证期(服务期限)整个服务期 响应时间服务期间,如采购人要求,乙方应提供加班服务。验收1.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合同进行验收,由评审专家组出具评审通过证明,编制成果通过张家界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2.评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3.中标单位需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和时间节点提供阶段性成果;中标单位提请验收时,需编制完成《美丽张家界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美丽张家界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研究报告》,提交成果纸质文件一份,以及相关电子文件刻录光盘一份。中标人如在采购人指定的期限内未能按时、保质、按量交付合格的成果和产品,采购人有权即时中止合作并追究违约责任,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单位全部承担。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支付方式:☑国库支付□自行支付□其它支付条件: 以合同约定为准 1、付款人: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国库集中支付)。2、付款方式:分期付款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60%,提交全部成果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40%。3、支付程序:付款时,将发票和采购人开具的验收单交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网支付合同款。4、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具体情况,综合考虑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以及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详见技术要求 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仲裁合同未尽事项协商解决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第一节资格审查1.1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如下:资格审查表序号评审指标评审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合法有效提供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应完整地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的, 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人资格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详见投标人须知第 21.2 条要求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三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4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承诺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7特定资格条件(如有)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3-3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5条要求查询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1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条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1投标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7条要求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第二节符合性审查2.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符合性审查表序号评审指标评审标准格式及材料要求投标文件中商务技术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投标人须知第17条要求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要求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是否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的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要求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投标有效期需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第16.1款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格式四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要求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第三节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详细审查)3.1评标委员按照下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和评分。3.2综合评分法,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价格部分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A1)10%,技术部分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A2)50%,商务部分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A3)40%,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具体评分细则如下:附表1.1投标报价评审标准表序号评标因素(分值)评标标准1A1报价评价项(F=100分)1.投标报价调整(小微企业服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服务、监狱企业服务);2.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100。注:根据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A2技术评价项(F=100分)项目理解及现状分析(10分)根据投标人在项目方案中提供的“项目理解与现状分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美丽张家界建设相关政策,②美丽张家界建设工作的必要性,③美丽张家界建设基础条件,④美丽张家界建设机遇和挑战等,结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综合打分:项目理解分析透彻、建设意义阐述清晰、建设基础准确详实、建设机遇和挑战分析充分计10分;每有一处方案描述阐述不到位、不实际、可行性欠缺的扣1分,每有一项遗漏缺失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2A2技术评价项(F=100分)思路与技术路线(30分)根据投标人在项目方案中提供的“思路与技术路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本项目开展的总体思路与技术路线,②美丽张家界建设的中长期生态环境形势研究的思路与技术路线,③美丽张家界建设总体战略研究的思路与技术路线,④美丽张家界目标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的思路与技术路线,⑤其他具体规划任务研究的主要研究内容及任务分析。结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综合打分:项目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对项目主题理解深刻、技术方法科学合理计30分;每有一处方案描述阐述可操作性不强、技术参数不清晰、方案欠缺、不实际、可行性欠缺的扣2分,每有一项遗漏缺失的扣6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2A2技术评价项(F=100分)主要研究内容及任务分析(30分)根据投标人在项目方案中提供的“主要研究内容及任务分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美丽张家界建设的中长期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的主要研究内容及任务分析,②美丽张家界建设总体战略研究的主要研究内容及任务分析,③美丽张家界建设目标与评价指标体系的主要研究内容及任务分析,④其他具体规划任务研究的主要研究内容及任务分析。结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综合打分:项目内容具体完整,分析深入透彻,方法明确,任务体系完整、逻辑性强、可实施性强计30分;每有一处方案描述阐述不到位、不实际、可行性欠缺的扣2分,每有一项遗漏缺失的扣8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2A2技术评价项(F=100分)重点难点分析(10分)根据投标人在项目方案中提供的“重点难点分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重点和难点,②合理化建议等,结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综合打分:重难点分析准确、认识深刻、所提建议操作性强计10分;欠完整、欠明确、欠合理、欠详细的每处扣1分,每有一项遗漏缺失的扣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2A2技术评价项(F=100分)质量与进度保障措施(10分)根据投标人在项目方案中提供的“质量与进度保障措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项目质量目标,②项目质量保障措施,③项目工作进度计划,④项目进度保障措施等,结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综合打分:项目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及特点、项目工作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完整全面的计10分;每有一处方案描述阐述不够严格,程序规范有欠缺,质检措施不详细、针对性不强的扣1分,每有一项遗漏缺失的扣3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2A2技术评价项(F=100分)增值服务方案(10分)根据投标人在项目方案中提供的“增值服务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服务响应时间,②处理速度,③应急方案,④技术支持等详细服务等,结合本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综合打分:方案全面、详尽,内容充实、合理且有针对性的计10分;欠完整、欠明确、欠合理、欠详细的每处扣1分,每有一项遗漏缺失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3A3商务评价项(F=100分)类似业绩(25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承担过美丽中国系列规划编制的,每提供一个计5分,最高计25分。未提供不计分。备注:1.需提供合同或任务委托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2.项目时间以上述各文件落款时间或合同、任务委托书签署时间为准(多份文件时间不同时以任一文件满足条件即可计算得分);3.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一家提供均可。3A3商务评价项(F=100分)项目负责人(15分)1.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①生态环境相关专业正高级技术职称的计10分;②生态环境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计6分;③生态环境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计3分;备注: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并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和所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2024年7月-2024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则不计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主持过五年及五年以上的中长期生态环境保护类规划项目(包括美丽中国系列规划)经验的计5分,未提供不计分。备注:需提供项目合同及体现为项目负责人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3A3商务评价项(F=100分)团队成员(40分)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所学专业涵盖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水、大气、土壤、生态学相关、区域或城市规划、经济、自然地理、人文地理。涵盖上述全部10个专业的计25分,每少1个专业扣2.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计分。备注:成员中同一人具有多重专业职称的不重复计分,上述人员需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扫描件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2024年7月-2024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则不计分。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环境工程、环境科学、水、大气、土壤、生态学相关、区域或城市规划、经济、自然地理、人文地理等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每人计1.5分,最高计15分。学历和职称不重复计分,未提供不计分。备注:需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扫描件及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半年内(2024年7月-2024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则不计分。3A3商务评价项(F=100分)企业实力(20分)1.投标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组成员获省部级(含)以上科技成果奖项,每项加5分,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未提供不计分,因同一工作获奖不重复计算。备注: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奖项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一家提供均可。合计∑(100分)=F1×A1+F2×A2+F3×A3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且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a.企业成本的相关材料,同时须提供单位管理成本证明材料;b.财务报表,单位生产及管理成本、单位纳税额、利润和单位服务费用信息;c.企业一年内类似项目服务价格,同时提供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服务发票;d.企业一年内类似项目的合同;e.企业近三个月公司所有人员工资对账单,及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对账单。f.其他能够证明报价合理、未低于成本的证明材料。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第一部分合同书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美丽张家界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研究编制项目采购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乙方(供应商):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美丽张家界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研究编制项目;1.2.2服务内容: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湖南建设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张家界市实际情况,面向2035年基本建成美丽张家界目标,全面系统开展美丽张家界建设的中长期生态环境形势分析、美丽张家界建设总体战略研究、美丽张家界建设目标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美丽张家界建设重点任务(涵盖绿色发展、环境提升、生态保护、文化制度等内容)专题研究等系列研究,提出美丽张家界建设总体战略定位、目标指标和战略任务,形成《美丽张家界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美丽张家界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研究报告》。1.开展美丽张家界建设的中长期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基于党的二十大报告对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时的经济社会发展情景阐述的六个目标维度,充分发挥张家界特色产业优势、绿色生态优势、红色文旅优势等,分析张家界市人口、资源能源利用方式、经济产业结构和布局、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排放总量和结构等基础情况,判断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融合程度所处的地位,识别未来发展形势下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明确美丽张家界建设的历史方位及战略需求。2.开展美丽张家界建设总体战略研究。着眼于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以及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美丽中国的总体要求,研究美丽张家界建设总体战略,针对重点关注、重点突破及持续推进的领域,系统构建张家界市产业绿色发展、污染治理、生态保护、文化制度等多方面总体战略思路和框架,勾画美丽张家界建设的中长期路线图。3.开展美丽张家界目标与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建立美丽张家界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市情特点和评估结果,选取设立适用于张家界市的美丽建设目标体系,按照近(2027年)、中(2035年)、远(本世纪中叶)三期提出美丽张家界建设的愿景目标和指标体系。4.开展经济绿色低碳发展、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生态保护修复、制度体制等研究。对标国际、国内先进城市,研究提出美丽张家界建设背景下的经济绿色低碳发展总体思路、发展方向、战略目标及战略任务,研究水环境由净到美、大气环境由达标到健康、土壤环境由污染治理到周期管理等面向中长期的环境质量提升路线,研究建立以流域为基础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性生态保护修复路径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以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生态科技支撑体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方面为重点谋划生态环境制度建设中长期路线。5.配合开展美丽张家界系列政策解读等宣传活动。1.2.3服务质量: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要求达到采购文件要求、响应文件承诺、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及考核办法进行考核。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年(大写:人民币元整)。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3……合计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60%,提交全部成果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40%。1.4.2发票开具方式:增值税普通发票。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活动结束,具体以采购人要求的开始实施时间为准;1.5.2服务地点:张家界市,采购人指定;1.5.3服务方式:提供本地化服务。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0.2%;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5%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0.2%;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1.7.1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张家界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甲方(加盖公章):乙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 间:年 月 日时 间:年 月 日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服务类)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10%的履约保证金;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部分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1.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60%,提交全部成果并通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40%。2.支付程序:付款时,将发票和采购人开具的验收单交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网支付合同款。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具体情况,综合考虑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以及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2. 11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协商解决。2.15检验和验收(1)履约验收主体: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 (2)具体考核办法:需中标人和采购单位约定,细则以签定合同为准。(3)履约验收方式:召开评审会或相应的技术评议,由评审专家组出具评审通过证明,并通过张家界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视为履约验收。(4)履约验收内容:《美丽张家界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美丽张家界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研究报告》,及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验收。(5)履约验收标准:采购人按照合同进行验收,由评审专家组出具评审通过证明,编制成果通过张家界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会议审议。评审会和张家界市委市政府有关专题会议形成的书面文件或意见即为各阶段成果验收是否合格的标准。2.评审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3.中标单位需严格按照技术要求和时间节点提供阶段性成果;中标单位提请验收时,需编制完成《美丽张家界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美丽张家界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研究报告》,提交成果纸质文件一份,以及相关电子文件刻录光盘一份。中标人如在采购人指定的期限内未能按时、保质、按量交付合格的成果和产品,采购人有权即时中止合作并追究违约责任,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单位全部承担。2.17履约保证金无2.1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执两份,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政府釆购中心)执一份。甲方(加盖公章):乙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签章或印鉴):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 间:年 月 日时 间:年 月 日第6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四、投标函五、分项报价明细表六、采购需求响应七、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八、采购需求偏离表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十、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小写金额: (人民币元)大写金额: (人民币元)服务期限:(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身份证(正面)复印件身份证(反面)复印件注: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三、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须知1、投标人应按第二章第13.1要求提供下列的证明材料附件3-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附件3-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3-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3-4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3-6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承诺书附件3-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2、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附件3-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附件3-1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公民处罚款在1000元及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罚款在200万元及以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六、我单位未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期限已经届满的除外)。七、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如下:九、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十、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我单位保证随时按照要求提供能够证明上述声明事项真实性的任何有效文件。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按第二章第14.1(1)项要求提供。(1)投标人为营利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2)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4)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5)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6)分支机构须提供法人单位授权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单位愿为其承担履约责任的承诺书。附件3-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注:按第二章第13.1.1项要求提供。附件3-4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公司(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注册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注册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附件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20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依据财库〔2022〕3号“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3-6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承诺书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竞争的承诺书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本公司郑重承诺:1、本公司与参与该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期:年 月 日附件3-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电子签章:日 期:年 月 日附件5-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或未组成联合体投标,不需此件)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项目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注册资金、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各成员的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比例如下:。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成员1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影响本协议书第五条的,应同时修改本协议书第五条。否则,评审时价格评审优惠不予以考虑。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人:政府采购编号:委托代理编号: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年月日四、投标函致:(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投标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和技术文件。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一、开标一览表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四、投标函五、分项报价明细表六、采购需求响应七、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八、采购需求偏离表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十、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见《开标一览表》。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电话:,邮箱:。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五、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人可自行编制)附件5-1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序号服务名称计量单位服务内容、具体要求说明服务承诺金额备注序号服务名称计量单位服务内容、具体要求说明服务承诺单价小计备注1234567…总价合计(1+2+3+4+5++6+7+…):小写: 元大写: 元备注:(1)本表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按包填写。投标人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明细表,其投标无效。(2)不得填写“免费”或“赠与”,也不得进行“零”报价,否则投标无效,采购人要求的除外。(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本表相应内容应同时修改。否则,分项报价按投标报价修改的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风险由投标人自已承担。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六、采购需求响应备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自行编写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其内容可包括,且不限于详细的采购清单服务要求、技术服务等,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附件6-1主要人员简历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姓名性别职务职称毕业学校、专业身份证号拟在本合同任职执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号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时间类似项目名称担任职务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七、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的应答偏离说明投标人保证:除本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合同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及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填写本表;(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及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八、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代理编号:项目名称:包号:包名称:序号招标文件章节条款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答偏离说明投标人保证:除本采购需求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单位对招标文件的其他采购需求条款完全响应,无偏离。备注:(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中采购需求填写本表;(2)投标人如果对招标文件第三章中采购需求的响应有偏离,应将偏离条款逐条如实应答,并作出说明;(3)如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章的所有条款要求,其投标无效。(4)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如中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采购需求偏离表”中列出偏离说明,无论已发生或即将发生任何情形,均视为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写入合同。若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以上述事项为借口而不履行合同签订手续及执行合同,则视作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日期:年月日九、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投标人符合第二章第37.3条要求的,应提供下列证明资料,否则,评审时不予以考虑。附件9-1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9-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附件9-3监狱企业证明资料监狱企业证明资料(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十、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备注: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包括:(1)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的其他资料;(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1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章(签字或盖章):单位名称(公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2.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3.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4.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5.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6.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7.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0744-8223688zjjszfcgzx@163.comhttp://ggzy.zjj.gov.cn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欢迎您!WelcometoZhangjiajiePublicResourcesTradingCenter.Contactus0744-8223688zjjszfcgzx@163.comhttp://ggzy.zjj.gov.cn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欢迎您!WelcometoZhangjiajiePublicResourcesTradingCenter.Contactus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美丽张家界建设规划纲要研究编制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