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梁专项维修设计招标公告(湛江交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2025)



黎湛铁路跨线大桥等三座桥梁专项维修设计项目询价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我司下属单位湛江交投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需采购湛江海湾大桥连接线二期工程黎湛铁路跨线大桥、洋村大桥、库竹大桥三座桥梁专项维修设计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湛江海湾大桥连接线二期工程黎湛铁路跨线大桥、洋村大桥和库竹大桥出现混凝土结构裂缝、蜂窝、麻面、空洞、锈胀、破损露筋、支座钢垫板锈蚀、开裂、伸缩缝损坏等病害需要进行维修,现需委托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做出维修设计方案。工作内容和服务要求详见附件1,付款方式等其他信息详见附件2。
二、采购方式
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意向单位请提交书面报价文件。
三、询价要求
(一)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
(二)报价文件组成内容:
1.报价函,报价供应商须在报价函中明确本项目报价,报价函格式自拟;
2.资格条件佐证材料,报价供应商须按照附件1中“三、服务单位要求”,完整提供各项佐证材料;
3.其他需要承诺或者说明的内容,报价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三)报价限价及选用原则。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00700元,我司将按照最低报价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如最终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应确保能够以高效、勤勉、尽责、保密的原则完成服务事项,如有违约行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具体违约条款详见附件2。
(四)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17:30分前以快递方式(以收到时间为准)或以专人直接送达方式报送湛江海湾大桥桥头北侧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二楼207房。
2.报价文件一式两份,报价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且文件袋口须用密封条密封(注:快递包装不视为密封),文件袋封面须注明报价方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文件袋密封示例如下:

 
3.响应供应商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报价材料,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五)联系方式
投标联系人:樊工0759-3396810

        附件:1.项目需求
                   2.黎湛铁路跨线大桥等三座桥梁专项维修设计项目技术服务合同
 
 
 
湛江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3日

附件下载:

0313-黎湛铁路跨线大桥等三座桥梁专项维修设计项目询价公告附件.zip
1016.29 KB

点击下载

行H源屋M请有限公司陕器证成利华生物技京付8陕西金稼;陕西诺原利非林科技发展港条★★密封条★★密封条★★密封条★★密封★★密封条密★密封条★★密封条★★密封条★★密封条★★密封条★★密封条★封条密封条★★密封条★★密封条★★密封条★★密封条★★密封条★★资封条密封条★★密封条★★密封条★★密封条★★密封条★★南封条★密村条::wrTT7f4NN密封条★★密封条★★密封条★出条条密村条光长¥H深¥¥光轩¥¥年果¥¥米祥库¥¥祥采¥¥彩新*¥光彩祥采¥¥光样¥光光安光OV文件密封提示报价方需严格按照询价公告中密封示例图片对报价文件进行密封,并注意核对下列图片区域密封情况。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樊先生,联系电话:0759-3396810。须密封处理,否则密封无效!以上2框选处均须密封处理,否则密封无效项目需求一、项目概况为做好桥梁的养护管理工作,确保桥梁安全畅通。现需采购湛江海湾大桥连接线二期工程黎湛铁路跨线大桥、洋村大桥、库竹大桥桥梁专项维修服务。二、工作内容根据2024年度湛江海湾大桥连接线二期工程黎湛铁路跨线大桥、洋村大桥、库竹大桥定期检查报告对桥梁混凝土结构裂缝、蜂窝、麻面、空洞、锈胀、破损露筋、支座钢垫板锈蚀、开裂、伸缩缝损坏等病害的维修进行设计。三、服务单位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2.(1)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以上。(2)业绩要求:近5年以来,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设计方)承接过工程总投资大于300万元或设计费大于6万的工程项目设计业绩不少于2项。注: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合同未体现项目具体投资额及特征的,须提供相关佐证材料。(3)人员要求(报价方须提供下列人员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以及报价截止时间前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设计负责人:具备桥梁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同时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结构负责人:具备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同时具备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同时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截图上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结果有效)。本项目总工期为25天。设计技术服务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发包人(发包人):承包人(承包人):设计证书等级:签订日期:年月日设计合同协议书发包人: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规模:,。工程阶段:施工图设计工程建安费:暂按万元,最终以最终审定的预算造价为准。工程施工图设计内容:本工程。主要包括等维修的施工图设计,满足发包人对该工程使用要求。工程设计要求:按规范要求的标准完成维修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资金来源:自筹资金。第二条设计依据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规范、标准、规程。3、工程基础资料及其他文件。4、本施工图设计服务合同及补充合同。5、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施工需求。6、合同履行中与施工图设计服务有关的来往函件。7、其他设计依据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1、合同协议书2、中选通知书(文件)。。3、发包人要求及任务书4、报价文件第四条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1、发包人派专人配合本工程技术服务工作;2、如需其它资料发包人应积极配合随时查阅;3、发包人提供上述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根据项目的进展据实提供。第五条设计工期要求1、设计工期:个日历天;本项目设计工期实施节点控制,具体要求如下:承包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个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工作。技术后服务期至,施工完成,并通过验收后12个月。2、工期顺延非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根据本合同约定承包人可工期顺延的,承包人应在顺延原因发生后5日内向发包人申请工期顺延,在得到发包人的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双方办理同意顺延工期手续。如承包人未在5日内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的,视为工期不顺延。第六条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资料1、承包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图设计成果资料8套。2、承包人负责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图预算书资料8套。第七条技术服务内容1、按合同约定时限交付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文件,并通过业主评审通过。2、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时限交付成果文件后,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交工验收。包括按甲方要求派出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图纸会审答疑、施工图技术交底、其他内容的答疑,及时参加各部位的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交工验收。3、在工程通过验收后,乙方尚需提供12个月的技术后服务期。第八条费用1、本合同施工图设计费用暂定为(下称合同额),包含设计费、预算编制费、服务费以及为实现合同目的所需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勘查费、材料费、工器具仪表费、报告编制出版费、差旅费、调遣费、节假日及夜间作业增加费、管理费、保险、利润、税金等乙方完成合同约定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上述价格均为含税价格。第九条费用的支付方式1、提交设计成果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乙方技术服务费用的90%(¥***元);2、技术后服务期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按甲方要求办理完结算手续并经甲方审批完成后,支付剩余技术服务费用的10%(¥0.00元)。3、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合法合规的等额发票,承包人未预先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发票的,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双方确认,承包人提供发票是其重要的合同义务,任何情况下,承包人不得以提供发票只是附随义务为理由要求发包人在没有收到发票的情况下付款)。第十条双方责任1、发包人责任(1)发包人委托任务时,必须向承包人明确设计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四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2)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解决现场的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3)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停、窝工,承包人有权要求工期相应顺延。(4)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不支付设计费,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递交催告函,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支付违约金。且承包人有权要求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时,承包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在发包人付款后,承包人应在2日内恢复工作。(5)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承包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6)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承包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应退还发包人已付的费用,发包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承包人已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与承包人进行结算。2、承包人责任(1)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书及技术要求进行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2)在工程设计前,若发包人负责提供材料,承包人应明确所需材料清单并派人与发包人的人员一起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3)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承包人负责解决。设计文件要完整,设计内容和设计深度符合规定要求:(a)能据以编制施工图预算;(b)能据以安排材料、设备定货和非标准设备的制作;(c)能据以进行施工和安装;(d)能据以进行施工验收。(4)为了更好地将承包人利益与责任有机的结合起来,对承包人接受的工程项目设计要能体现“科学、合理、周密、节约”的原则要求。(5)由于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成果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责任。并且,对其不合格的设计成果,承包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承包人在发包人通知的期限内无力补充完善,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费用;如因承包人设计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或工程质量事故时,承包人除应负全部法律责任、无偿采取补救措施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还应按实际损失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包括发包人为此支付律师费、诉讼费、取证费、差旅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6)因设计不合理、欠周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较大的变更,导致需要追加较多投资,承包人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对于变更累计追加投资占财政部门审核的施工图预算5%以上的,按变更追加投资占财政部门的施工图预算百分率减5%后乘以合同勘察设计费总额扣减设计费。对于项目的增项设计不突破原投资计划的,事前必须经参建各方共同认可;若增项设计突破原投资计划的,必须按程序上报审批后才可实施。属变更设计部分的,不另支付设计费。(7)合同生效后,承包人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如发包人同意的,承包人已提交的设计成果无偿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应退回已收取的所有费用。(8)承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单位的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必要的调整补充。(9)承包人按合同约定时限交付成果文件后,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交工验收。包括按发包人要求派出相关专业人员参加招投标答疑、施工图技术交底、其他内容的答疑、参加定时组织的施工协调会议或因工程需要临时召集的专题会议,及时参加各部位的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交工验收。(10)竖向标高等规划条件需要深化的工作由承包人负责,设计费用及评审费用已包含在设计费中。(11)承包人所投入的承包人员必须与下表所承诺的拟派人员一致,未取得发包人同意时不得更换。设计团队人员姓名注册执业证书(如有)技术职称工作年限类似设计经验年限①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的,承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意向(附前任和后任人员的详细履历资料),并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必须保证后任人员的资质、资历、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前任人员的素质,即使征得发包人同意更换,但后任人员实际工作能力低于前任的,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撤换。②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承包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撤换。承包人可以提出整改意见;如发包人不予接受,或认为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则承包人必须在7天内无条件撤换,所调换来人员的资质、资历、学历、职称、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原投标书中所承诺人员的素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③承包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和专业技术负责人未征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自行更换的,应按本合同的违约责任条款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2)承包人应按时参加发包人定时举行的设计施工协调会以及为工程需要临时召集的专题会议。(13)施工期间发生疑难或事故,需要设计人员到场协助处理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或监理人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现场处理。(14)承包人须按要求提供方案评审所需的所有资料,并承担评审过程中所有相关费用。(15)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设计图纸、工程概预算书等)须满足相关评审、报批以及发包人及有关部门的有关要求,并对成果文件的质量负责及承担相关的制作费用。(16)在收到发包人的设计变更通知后根据发包人确定的提交时间提交完整的变更图。(17)在建设阶段,承包人须持续对项目的实施效果保持关切,除依照上款的规定及时处理相关事项外,承包人尚需根据施工部位、施工节点的情况,对难点、关键点给予主动关注,必要时派员到现场提供指导。施工过程发现设计方案存在实施困难的、或存在其他实施障碍的,承包人应协助解决或及时调整设计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且不得另行收取费用。(18)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成果文件通过审查后,发包人根据实际需求提出修改,承包人应无条件无偿配合。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付款超过30日,在承包人书面催告后仍不按时付款的,自承包人催告期满之日起,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向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应付未付金额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但在发包人支付欠付款之前承包人未书面主张该欠付欠款违约金的,则视为承包人放弃要求发包人承担该欠付部分产生的违约责任,过后不得再行主张。2.如承包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设计成果,或对于发包人或政府部门提出的设计修改和调整意见未能按规定时间修正,每逾期1日,承包人应支付本合同设计费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3.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或授权给其它个人或单位的,发包人有权利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应向发包人返还已收取设计费,并赔偿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4.承包人应保证设计成果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并确保相关文件正确、清晰,若承包人提交给发包人的工作成果出现错、漏、碰、缺、版次混乱以及不符合成本控制等情况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5000元/(次/处)支付违约金,且承包人应当及时整改;若因此等原因影响发包人的工程进度、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给发包人造成损失或浪费的,承包人还应并赔偿发包人因此而实际发生的全部损失。5.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更换了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团队成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按5000元/人次支付违约金;擅自更换的人员是项目负责人的,违约金为本合同勘察设计费用的5%;擅自更换的人员是专业负责人的,违约金为本合同勘察设计费用的2%。6.承包人缺席各阶段工作会议的,每缺席一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施工期间发生疑难或事故需要设计人员到场协助处理,承包人不按时到场的,缺场一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万元,如果因此导致发包人损失扩大的,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相应损失。7.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有权利解除本合同:(1)承包人不按时交付设计成果,逾期超过30日的。(2)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经发包人书面催告后10日内仍未改正完毕。(3)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更换了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人员或缺席工作会议达到5人/次,或拒不到现场处理施工疑难/事故达到2人/次。(4)项目要求设计人在施工期间驻场,承包人不依约指派人员驻场、或指派驻场的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的。(5)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配合发包人聘请的其它设计单位或顾问单位的工作,经发包人书面催告后5日内仍不改正。(6)承包人发生破产、资不抵债、停止营业、无力偿还债务或其它影响其履行本合同能力的情形。(7)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时。(8)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成果经专业第三方评定存在重大缺陷,显示承包人的专业能力与本合同的要求不符。7.发包人依本条约定解除合同的,合同自发包人的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承包人之日起解除。自解除合同之日起,不再支付剩余未付款项;对已付款项作以下处理:a.承包人尚未提交任何设计成果的,或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成果不为发包人所确认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退还所收到的全部款项;b.承包人已提交部分工作成果且该等成果已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按该等成果所对应收费标准的80%结算设计费;c.除以上约定外,发包人不承担除上述实际已完成工作设计费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和责任。8、因承包人违约导致发包人解除合同的,承包人的其他违约责任不因合同解除而消灭,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支付相应违约金或赔偿金。9.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不以造成实际损失为前提),并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损失。10.发生承包人违约应付给发包人违约金的情形时,发包人有权从任何一期设计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如未支付设计费不足抵扣应付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利继续要求承包人支付,包括要求承包人返还已收取的部分或全部设计费。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发包人所遭受损失的,发包人有权继续向承包人追偿。第十二条保密1、承包人对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发包人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以及对为发包人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发包人保密的责任。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透露。保密期限至该等资料为公众所知悉为止。2、承包人人员违反上述保密规定时,承包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在本合同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第十三条知识产权1、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书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2、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但承包人享有署名权。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可向发包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其他1、承包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为止。2、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尾部载明的地址可用于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各类通知、协议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后,该通讯地址是人民法院送达司法文书及其他书面文件的有效地址。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在通讯地址变更后3日内通过书面方式通知对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的,其他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该方发送所有通知或文书,视同送达。3、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承包人完成全部勘察设计工作且勘察设计费用结清后失效。4、本合同一式八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四份,承包人执四份。5、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发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发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廉政合同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87条规定处理。2发包人义务2.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2.2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2.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2.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2.6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3承包人义务3.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3.5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4违约责任4.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4.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1~3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八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四份,承包人执四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桥梁专项维修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