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文化馆建设或优化艺术普及数字资源 优化艺术普及数字资源招标公告(吉林省文化馆2025)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吉林省文化馆建设或优化艺术普及数字资源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3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01138号1-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名称: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公共文化云建设)
资金来源: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已落实。
采购需求: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公共文化云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信息:[2025]-01138号1-6
标段
标段名称
预算金额(元)最高投标限价
1
全民艺术普及相关直录播
500000
2
全民艺术普及品牌活动
400000
3
学才艺项目建设
800000
4
采集场馆及其培训活动信息及赶大集专区建设
773000
5
建设或优化艺术普及数字资源
500000
6
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
1600000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3月20日每天00时至23时59分
2.地点、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2025年4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开标室四室;
3.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由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
五、发布公告的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媒体: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按照财政部财库 [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2020]46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
2.电子化平台相关注意事项:
(1)供应商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
(2) CA 数字证书申请:未进行政采云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安信 CA 申请流程: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翔晟 CA 申请流程: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jilin)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 CA 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 CA 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
(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 95763 获取帮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吉林省文化馆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浦东路22号
联系人:王彬
电 话:189436232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代理: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
项目联系人:沈何鑫 /祖鹏然/孙宏伟
电话:18210046989/15140106622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第5标段)-建设或优化艺术普及数字资源.doc446.4K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吉林省文化馆建设或优化艺术普及数字资源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吉林省文化馆
行政区域
吉林省
公告时间
2025年03月13日 15:44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3月21日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09:00
开标地点
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开标室四室
预算金额
¥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沈何鑫
项目联系电话
18210046989
采购单位
吉林省文化馆
采购单位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2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8943623233
代理机构名称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346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210046989
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公共文化云建设)招标文件(标段5:建设或优化艺术普及数字资源)项目编号:[2025]-01138号-5-05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吉林省文化馆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零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6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20第四章合同条款25第五章技术部分30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37第七章附件54第一章招标公告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公共文化云建设)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3日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5]-01138号1-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名称: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公共文化云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已落实。采购需求:公共数字文化建设(公共文化云建设),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标段信息:[2025]-01138号1-6标段标段名称预算金额(元)最高投标限价1全民艺术普及相关直录播 5000002全民艺术普及品牌活动4000003学才艺项目建设8000004采集场馆及其培训活动信息及赶大集专区建设7730005建设或优化艺术普及数字资源5000006基层全民艺术普及服务提质增效1600000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3月20日每天00时至23时59分2.地点、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招标文件。供应商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响应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未进行网上注册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3.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截止时间:2025年4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2.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吉利招,开标室四室;3.提交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人应先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政采云”平台进行下载),并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后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时,请填写参加采购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开启时间后30分钟内,由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锁)及电脑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五、发布公告的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媒体:本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六、其他补充事宜1.按照财政部财库[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2020]46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2.电子化平台相关注意事项:(1)供应商在电子化平台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前,应在电子化平台完成信息注册;(2)CA数字证书申请:未进行政采云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安信CA申请流程: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翔晟CA申请流程:http://www.share-sun.com/xsapply/admin/login.aspx?unitname=jilin)(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请供应商确保在电子响应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妥善保管CA数字证书并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参与整个采购活动;(4)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帮助。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吉林省文化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浦东路22号联系人:王彬电话:1894362323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项目联系人:沈何鑫/祖鹏然/孙宏伟电话:18210046989/1514010662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招标人采购人:吉林省文化馆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浦东路22号联系人:王彬电 话:189436232332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号项目联系人:沈何鑫 /祖鹏然电话:18210046989/151401066223标段名称建设或优化艺术普及数字资源(第5标段)4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5资金来源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6出资比例100%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8招标范围建设或优化艺术普及数字资源9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10质量要求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1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3踏勘现场不组织14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5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6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7分包不允许18偏离不允许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20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 10 日2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3日09:00(北京时间)。2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文件后 24 小时内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 小时内24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材料。25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后90天(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26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单位宜在开标截止时间前 48 小时(北京时间)将投标保证金存入至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保证金以最终到帐日期为准。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计入 48 小时以内。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现金(银行转帐、电汇,下同)或银行保函(提供担保保函的银行,经营范围中应具有“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业务)或担保公司保函(提供担保的担保公司应具有工信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万元;递交账户:单位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 中国银行长春汽车厂支行帐 号: 157201042317备注:1)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递交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从投标单位的基本帐户转入到招标文件指定的账户,并注明投标项目标段名称及标段编号。2)以保函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在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3)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限足额转入、非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的,保证金无效;以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和交纳方式,保函无效。违反上述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4)投标人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对应每个标段分别单独递交投标保证金。27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28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29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4是否退还投标文件不退还。35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5年4月3日0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36开标程序以政采云系统现场为准。37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评标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依法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8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39履约保证金1.供方应向需方提交合同总价4%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履约保证金以转账方式支付给招标人指定账户。40付款方式(1)在合同签订后,先由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金额4%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总额。(2)在项目验收通过之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返还全部履约保证金;41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00000元42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43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2)按照下述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差额定率累进法收费:以中标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 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并缴纳。44采购政策按照财政部财库 [2014]68号、[2017]141号、[2019]9号、[2020]46号等文件要求,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须知1.适用法律:本次采购适用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2.定义:2.1“招标代理机构”指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负责采购活动的组织工作。2.2“招标人”指吉林省文化馆,负责采购项目的整体规划、采购需求设计和可行性论证,作为合同的需方,承担质疑答复,合同履行、验收、评价等义务。2.3“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部分》。2.4“潜在投标人”指确认参加投标的供应商。2.5“投标人”指响应本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以上各款关于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均须提供中文文本,否则无效,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的相关规定提交。4.项目答疑会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召开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6.招标文件:6.1招标文件的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五章服务采购需求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第七章附件6.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文件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7.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方,采购方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视所提问题具体情况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澄清,同时在政采云平台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的答复文件。答复中包括所提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招标人对收到的供应商书面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规章的规定处理。7.2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含)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将在政采云平台上发布,任何口头答复、通知无效。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并经公告的为准。。7.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投标人自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从政采云平台上下载打印澄清或者修改公告,并通过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等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即视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或者修改内容。7.4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含)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公告将在政采云平台发布变更或者更正公告,并告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不足三日的,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是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具有合格的投标资格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8.2投标人应提交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规定的全部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9.投标文件的编制(采用电子招标的,以政采云平台以及采购文件要求为准)9.1投标语言: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9.2计量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3投标文件规格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A4幅面,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为便于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制作,投标人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对应每个标段分别单独制作投标文件。9.4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以及在投标、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相关文件中所加盖的公章,均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9.5招标人不接受采用传真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10.投标报价10.1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在控制范围内,超出此范围的投标报价为否决。投标货币: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10.2投标人应一次性报出投标的单价和总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在本招标文件指定地点交货、由投标人负责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的全部价格。10.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0.4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足额的投标保证金。11.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弥补招标人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在因投标人的违规行为而受到损害时,将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所受损害的补偿。11.3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开标时,凡没有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1.4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1.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21条规定签署合同,并按第22条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11.6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做到:a.按照本须知第21条规定签订合同;b.按照本须知第22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3)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2.投标有效期:12.1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时起90天。投标文件在这个规定期限内应保持有效。12.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除按照招标人要求修改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外,不能修改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12.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等同于合同履行期。13.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采用电子招标的,以政采云平台以及采购文件要求为准)13.1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第七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中凡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或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按第七章规定的格式提交)。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招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14.2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对投标文件的规定一样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14.3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包括开标一览表的内容)。14.4从开标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5.投标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上传)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16.开标16.1招标人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项目,投标人应通过政采云平台参加开标。16.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1)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文本格式未按照电子化采购系统要求制作,出现乱码等情况不能进行评审的;(2)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未加盖电子签章;(3)其他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同一IP地址上传;(5)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属于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16.4开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有权宣布本项目招标失败:(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首次招标失败后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仍出现本款情形的,可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处理。17.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除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公开的评标结果外,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18.评标18.1评标工作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的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由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招标人代表由招标人委派。需要设立评标委员会主任的,评标委员会主任由专家担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评定预中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只负责评标组织工作,不参加评标。18.2审查是否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不能支付的,应予否决。18.3审查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行为: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认定属于串通投标行为,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否决处理。评标结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报告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错、漏之处相同的;(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或者相互加盖了对方公章的,或者相互出现了对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的,或者相互书写了对方名称的;(3)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的;(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项目成员出现同一人的;(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制作非正常一致的;(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的段落、字句、售后服务电话、联系人姓名等非正常一致的;(7)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标有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或者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予代理人签名的,其投标作否决处理;(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投标人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9)《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2号)第三条规定的串通投标行为;(10)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18.4对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每个投标人提交的商务文件是否齐全完整,是否合法有效,是否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商务(投标人资格)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8.5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18.5.1对于商务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是否对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格等要求都做出了实质性响应。18.5.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规定的事项、条款、条件和技术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18.6重大偏离和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限制了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离和保留,将作否决处理:(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所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或者提交的文件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有效签署和/或加盖公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4)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要求;(5)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方法和标准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7)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18.7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细微偏离,但这些修正应不会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相互排序)产生不公正的影响。18.8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18.9投标报价的审查:评标委员会将对商务审查、技术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的报价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和累加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投标报价以《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为准,《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报价与《开标一览表》的报价不一致的,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的报价相应修改《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报价,并相应修改分项报价。按上述原则调整后的价格为评标价,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确认后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按照上述原则修正其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8.10澄清:评标委员会对于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以及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细微偏离问题,将以书面形式(澄清细微偏离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集体决定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限内(在评标结束前)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须提交签字人身份证件并与投标文件签字人一致),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澄清、说明、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拒绝其投标。接受细微偏离有利于采购成功,不应因细微偏离而否决投标。19.重新招标和招标方式变更首次招标因评标过程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而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仍然出现前述情形的,以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项目出现前述情形的,如果招标人需求紧急需要直接变更方式采购,经招标人代表现场提出,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和评标监督人员同意,可以在评标专家、招标人代表、评标监督人员、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以及采购中心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同时在场的情况下需要变更采购方式继续采购,并按下述规定办理:(1)采用招标方式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出现前述情形的,如果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时,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2)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采购的项目,出现前述情形的,应重新组织招标。(3)只有1家供应商投标,或者经评审只有1家合格供应商的,不得直接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招标人需要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应当在招标失败后向采购办申请批准。(4)招标失败后直接变更采购方式的项目,应当当场由评标专家、招标人代表、评标监督人员和相关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共同签署《招标失败后直接变更采购方式备忘录》。评标结束后,由采购中心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将《招标失败后直接变更采购方式备忘录》和评标纪要(评标报告)报采购办备案。(5)招标失败后直接变更采购方式的条件应在采购文件中事先申明。20.评标方法和标准20.1评标委员会将只对商务(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技术(符合性)审查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详细评审。20.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按下述标准评定预中标人:按评审后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按评标价低的排序在先;若评标价一致,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人的项目组人员得分、企业业绩高低进行排序,即先确定投标报价得分高的优先,如投标报价得分相同时,则以项目组人员得分高的优先,以此类推。若上述三项均相同时,则由评委会表决或招标人选择确定。21.签订合同21.1招标人将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1.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1.3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招标人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如果中标人不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投标人在被评标委员会评定为预中标人(中标人)之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前放弃中标的,按本条规定处理。21.4中标结果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不再以书面方式通知未中标人。22.履约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要求。23.保密和披露23.1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其他政府部门或有关的非政府机构负责评审标书的人员或与评标有关的人员披露。23.2在下列情形下:当发布中标公告和其它公告时,当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招标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投标文件、合同文本、合同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采购内容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并且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第三章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部委的联合制定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招标评标办法。评标程序(一)组成评标委员会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的相关规定,从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与招标人代表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共有5人组成,其中专家4人,招标人代表1人。(二)评标工作评标工作应本着客观公正、公平竞争、择优推荐、规范合法的原则进行。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工作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单位不进入详细评审。(三)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进行评审。(四)确定中标候选人按经评审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位预中标候选人。(五)特别声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做否决投标处理。(六)初步评审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并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六章 “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企业证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律法规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信誉3.3(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保证金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投标价格低于(含等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载明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其他要求没有出现相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中规定的属于否决投标其它情况。(七)详细评审表:项目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商务部分20分综合业绩合同签订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1.直播拍摄类:提供省级以上公共文化直播拍摄类服务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5分2.视频制作类:提供省级以上公共文化类宣传片、专题片视频制作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5分 (以上两种业绩不重复计分,应至少提供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和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签订日期为 2022年 1 月 1 日以后,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得分。)10分团队综合实力1.项目组参与人员全部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得4分(需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证明)2.项目组参与人员具备中级新闻编辑职称资格证书 得2分(需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证明)3.项目组参与人员具备AOPA超视距驾驶员资格证 得4分(需提供资格证复印件证明)10分技术部分70分拍摄方案提供拍摄方案(至少包含1.拍摄执行方案2.实施组织方案),从方案完整性、整体结构合理性、可行性、创意性等方面进行比较评审。优得15分,良得8分,一般得2分,其他不得分。15分视频制作方案1.视频剪辑、包装、编转码、遮幅、策划、编排等能力 2.后期制作团队配置3.本地绿棚及拍摄器材供给能力4.虚拟制作设备及技术 5.三维场景制作能力等6.航拍设备及技术展现能力7.AI技术的运用与融合(从方案完整性、整体结构合理性、可行性功能符合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优得20分,良好得15分,一般得10分,其他不得分。20分内容审核方案1.内容审核机制2.审核流程(从方案完整性、整体结构合理性、可行性、功能符合性、创意性等方面进行评审)优得10分,良得6分,一般得3分,其他不得分。10分资源库建设方案1.资源库建设标准2.内容规划3.资源库目录4资源库管理团队建设(从方案完整性、整体结构合理性、可行性功能符合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优得15分,良得8分,一般得2分,其他不得分。15分售后服务方案1.客户服务中心的设置、客户服务管理机制、服务人员、售后服务热线配备 2.应急活动响应速度 (从方案完整性、整体结构合理性、可行性、应急速度、服务时长等方面进行评审 )优得10分,良得8分,一般得2分,其他不得分。 10分价格部分1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备注:1、 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10分第四章合同条款注:本章条款仅供参考,具体以甲乙双方在合同内约定条款为准。(一)合同条款1.定义:除非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下列术语按如下定义进行解释:(1)“合同”指供需双方或供需双方签署的、在合同中载明的合同各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构成合同的所有附件、附录和其他文件。(2)“附件、附录”指与本合同的订立、履行有关的,经供需双方认可的,对本合同约定内容进行细化、补充、修改、变更等文件资料。(3)“合同价格”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4)“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承担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包括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其它材料、消耗品、设备、机械、备件、工具等辅助货物)所有服务。(5)“需方”指政府采购服务的使用单位。(6)“供方”指按照合同规定向需方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7)“第三方”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8)“日、天”均指日历天数。(9)“工作日”指扣除公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日历日。2.适用范围:本合同条款仅适用于本项目。3.合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和评标办法”及供方的投标文件。未尽事宜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4.合同价格、服务期限及地点、交货方式、付款方式及条件: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5.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6.保密条款6.1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无形的信息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需双方的往来书面文字文件、电子邮件等)中另一方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6.2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前款规定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获知该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之日起至本条规定的秘密成为公众信息之日止。7.合同的解释7.1任何一方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释均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照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通常的理解进行。7.2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均应以书面做出。8.伴随服务8.1供方应提供交付服务以及辅助服务的其它所有伴随服务,包括供方须向需方提供的服务材料、消耗品、维护指南、服务手册、备件、工具等辅助货物。8.2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9.验收9.1供方提交的服务由需方负责检验验收,需方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由需方聘请有关部门对服务的品种、质量、数量、外观等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检验费用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9.2验收过程中,如果供需双方对合同标的服务质量发生争议,应当聘请有关部门对有争议的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9.3按照规定必须由国家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检验合格才允许使用的货物,由供方负责(需方配合)向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的报告(证书)或者使用许可证,费用包含在供方的总报价中。10.索赔10.1需方有权根据具有法定资格的质检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供方提出索赔。10.2如果供方对缺陷负有责任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质量低劣以及需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2)用符合合同规定的服务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供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需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10.3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供方未能在接到需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上述第10.2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需方同意,需方有权从应付款或从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并拥有对赔偿不足部分进一步索赔的权利。11.履约延误11.1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需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服务。11.2如果供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违约终止合同;如果需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或者需方遇到可能妨碍其按时接收服务和接受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期限和理由通知对方。需方(或供方)在收到供方(或需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服务期限,或者终止合同。12.误期赔偿12.1除本合同条款第14条规定的情形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供方应向需方支付误期赔偿费。误期赔偿费每周按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12.2误期赔偿费可从应付款和/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2.3收取误期赔偿费不影响需方采取合同规定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12.4在收取误期赔偿费期间,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终止合同。12.5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3.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14.不可抗力14.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但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14.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14.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5.税费15.1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需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需方负担。15.2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对供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5.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执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16.争议解决方式17.1供需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双方可以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二种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7.2因合同部分履行引发仲裁(诉讼)的,在仲裁(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8.违约终止合同18.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供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和服务。(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供方在本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采取了任何“不正当竞争行为”,危害到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需方的合法权益。18.2如果需方根据上述第18.1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服务类似的服务,供方应对购买类似服务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将被作为需方采取上述补救措施的购买资金的一部分。并且,供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8.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9.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供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需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需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力。20.合同转让和分包:本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21.需要补充的合同条款:在政府采购合同书中约定。22.适用法律: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3.主导语言与计量单位23.1合同应用中文书写。供需双方所有来往信函,以及合同有关的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23.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4.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政府采购合同书格式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日期: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需方)需求的经采购代理机构以编号为的招标文件在国内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定(供方)为中标供应商。供需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1.合同标的:服务名称,服务、辅助服务(如果有)、辅助货物(如果有)的主要内容2.合同价格:(大写)元,(小写)元3.服务期限:合同订立后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为:4.服务地点:5.服务方式:6.付款条件和方式:6.1供方交货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国家有关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服务质量检验证书(如果合同约定有的话)等。6.2财政付款: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6.3需方自行付款:本合同总价款中由需方自行支付元。需方承诺在年月前一次(或分次)支付。如果需方届时不能支付或者不能全额支付,由需方承担违约责任,供方承担全部收款责任。7.履约保证金7.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供方应向需方提交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取整数位到百元)。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帐或者现金的方式提交。7.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供方提供服务之日止。8.质量保证金:9.合同补充条款:10.合同构成: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0.1本合同书;10.2中标通知书;10.3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补遗文件;10.4供方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澄清、说明、补正文件;10.5采购验收报告单;10.6合同的其它附件。上述组成合同的文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日期在后的为准。1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供需双方各执份。12.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13.合同修改:除供需双方签署书面修改、补充协议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需方:供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签字日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联系人:联系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户名称:账号:账号:注:本合同为简易版本,使用过程中,请结合项目特点,充实细化。第五章服务采购需求2025年吉林省建设或优化艺术普及数字资源项目采购需求采购需求2025年吉林省文化馆通过开展吉林省全民艺术普及资源建设项目,建设具有本地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群众文艺创作、艺术普及课程、传统文化、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等类型的短视频、慕课资源。对存量资源进行优化加工,使其更适应移动互联网传播方式,同时拍摄制作原创视频,建设出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展现吉林省群众文化风采和地方文化魅力的艺术普及资源,最终建设或优化艺术普及数字资源共计25小时。建设标准按照统一的建设标准和总目录,吉林省文化馆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的指导下围绕群众文化活动、群众文艺作品、艺术普及直播、艺术普及课程、艺术普及电子图书、全民艺术普及师资库、文化馆(站)行业信息、行业主题赛事等内容,建设适应移动互联网传播方式,符合当前群众文化消费习惯,具有地方特色的艺术普及资源,并从中遴选可参加全国公共文化机构新媒体影响力评选与公共文化活力短视频大赛的资源,提高公共文化资源传播力,提升公众服务效能。1.基本要求全民艺术普及数字资源应是文化馆拥有完全版权的资源,新建或已建的原创资源均可,资源时长共计25小时。形式适应移动互联网传播方式,符合当前群众文化消费习惯,内容具有新颖性并体现地方特色。2.内容范围(1)结合文化馆群众文化活动、辅导培训、艺术创作、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等职能业务,建设具有本地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群众文艺创作、艺术普及课程、传统文化、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等类型的数字资源;(2)内容可涉及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文学、美术、书法、摄影等艺术门类。3.建设形式对存量资源进行优化加工或新建原创全民艺术普及资源两种形式。4.成果形式具有本地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群众文艺创作、艺术普及课程、传统文化、文旅融合、乡村振兴等类型的短视频、慕课资源。体量较小的微视频、短视频、课程资源或其他形态的节目视频均可。5.资源版权全民艺术普及数字资源应是文化馆拥有完全版权的资源,合法解决其中涉及的包括如聘请师资、获取拍摄对象授权、购买素材使用权等有关版权。最终成果资源版权由资源建设单位与******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共同享有。6.资源质量(1)资源标准:不低于高清标准,画面清晰。视频剪辑合规、有逻辑。声音符合相关技术标准,无失真,配音、配乐得当。如添加字幕,须字幕使用规范,无错别字。解说得当,普通话发音。(2)后期制作:制作上综合运用图片、效果包装、片头片尾的引导包装、字幕等多种表达手法来加强可看性,画面清晰、色调明朗、节奏顺畅、视觉效果突出、丰富画面表现力与感染力。(3)资源审核:对资源内容进行审核,包括对意识形态、知识准确性、内容主题的审核。(4)结构设计有规划,成系列,风格统一,体量合理,分集内容结构清晰,避免重复、冗长,适合互联网传播。7.资源发布建设完成后可在吉林省数字文化馆及吉林新媒体矩阵平台提供点播服务。成果提交(1)向吉林省文化馆提交资源建设成果包括策划制作方案、视频资源、资源清单等相关成果;(2)按照******、******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对公共文化云项目验收要求,通过公共文化云项目跟踪管理系统或以硬盘、网盘方式提交成果,提交发展中心审核验收。1.第六章投标文件构成、要求及格式(项目名称)第标段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____日(说明:电子投标文件可不提供此封面)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开标一览表六、投标人基本情况七、人员配备八、服务方案九、服务偏离表十、中小企业资格声明十一、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资料注: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展目录内容,标明页码。注:投标人对本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对应每个标段分别单独制作投标文件。评分目录一览表初步评审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文件证明材料对应页码详细评审表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投标文件证明材料对应页码要求:1、投标人必须按照文件要求以及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清单中虽未列出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商务文件,投标人也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2、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自行检查要求提交的文件是否已完整提交和签章,若有缺失、无效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一、投标函(采购人名称):根据你方(项目名称)的编号为(项目编号)(标段)招标文件,我方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人名称),按照你方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人须知》要求的全部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文件是真实的、有效的和准确的。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服务的投标总价为(大写)元人民币。2.如果我方中标,我们保证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具体服务时间承诺如下:。3.我方已按要求提交了足额的投标保证金。4.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承担履约责任。5.我们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的附件,我们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和条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6.我们对招标文件关于时限、程序方面的规定没有异议,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参加投标活动。7.我们同意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开标时间起遵循本投标书,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中标。8.我们如果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则你方可不予退还我们的投标保证金。9.我们保证向你方提供你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10.我们完全理解你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本投标自开标之时起90天内有效。12.我方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将被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与其他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代理机构、采购单位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被评定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订立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6)签订合同后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地址:电话、传真或电传:邮政编码:日期:请投标人注意:投标函必须按规定有效签署和加盖公章。投标函附录项目名称:(标段)招标项目编号:序号条款名称约定内容是否响应1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2投标有效期90天3服务要求符合第五章“技术部分”规定4服务地点56……备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_单位性质:_地址:_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_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反面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采购人):兹委托(姓名)职务:为我方委托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参与(项目名称)招标过程中投标等具体工作,并签署所有有关文件材料、协议和合同。我方对上述被委托人的行为承担全部责任。除非以书面形式通知你方撤销本授权,否则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将至投标有效期结束,或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单位,将持续至合同签订为止。无论本授权委托书撤销或有效期届满,均不影响被授权人在被授权期间所签订的任何文件材料的有效性。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反面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职务: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职务:身份证号码: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四、投标保证金致(采购人名称):(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递交了(项目名称)的投标文件。并附有人民币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我方同意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并对我方有约束力。附: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五、开标一览表(以政采云平台为准)项目名称:(标段)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总价(元)服务期限投标保证金(有/无)备注1.“开标一览表”用于开标时唱标使用。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对投标文件密封、标记的规定单独密封和标记,另做一份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价格折扣的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效投标。3.“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应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一致。如果“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以及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不一致,则以“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1.1.投标分项报价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序号名称内容数量单价总价备注1服务名称234567总价:注:1.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每种服务填写一份该表。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六、投标人基本情况文字描述:企业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服务理念、技术力量等。也可加入图片描述:主要产品、经营场所、生产场所、服务流程等。(一)投标人资格声明致吉林省文化馆:我单位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项目,本单位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一、本单位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二)本单位(如前三年内有名称变更的,含变更前名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本单位及附属机构,并非受托为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三、本单位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四、我方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本单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特此声明!说明:1.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单位全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二)类似业绩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服务时间项目金额委托单位委托事项备注12345678910……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三)信誉要求注:投标人根据初步评审因素提及的信誉承诺及相关网站截图按顺序排放所审查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等。格式自拟七、人员配备服务人员配备表序号姓名学历职务从业时间在本项目中的岗位分工.......主要人员简历表附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1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项目任职项目负责人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采购人及联系电话后附:人员证明资料其他人员简历表附1:其他人员简历表-2姓 名年 龄学历职 称职 务拟在本项目任职毕业学校年毕业于学校专业主要工作经历时 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采购人及联系电话后附:人员证明资料注: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决定是否添加八、服务方案注:投标人根据详细评审服务方案评分内容因素按顺序排放所审查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等,自行拟定工作方案。格式自拟九、服务偏离表项目名称: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偏离投标人的承诺或者说明……注:1.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采购需求”条款的要求应答,若技术条款无偏离投标人可在“偏差说明”栏填写“无偏离”,若技术条款有偏离请逐条逐项填写完整的技术偏离详细清单。2.投标人可根据其投标内容进一步细化上述表格,并可增添其它表格或说明以便进一步明确投标内容。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年月日十、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十一、其他材料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第七章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及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二○一一年六月十八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化馆建设或优化艺术普及数字资源 优化艺术普及数字资源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吉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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