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服务项目和避险转移撤离预案 街道避险转移撤离预案招标公告(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5)



綦江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服务项目和避险转移撤离预案项目(QJQ25C00023)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人: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綦江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服务项目和避险转移撤离预案项目(QJQ25C00023)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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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綦江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服务项目和避险转移撤离预案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3月24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QJQ25C00023
项目名称:綦江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服务项目和避险转移撤离预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20,000.00元
最高限价:1,9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4名地质工程师驻守通惠街道、赶水镇、永新镇、郭扶镇、篆塘镇、安稳镇、扶欢镇、中峰镇,并编制8个街道避险转移撤离预案
660,000.00元
1


包号:2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4名地质工程师驻守三江街道、新盛街道、石角镇、东溪镇、丁山镇、横山镇、永城镇,并编制7个街道避险转移撤离预案
640,000.00元
1


包号:3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2名地质工程师驻守文龙街道、三角镇、隆盛镇,并编制3个街道避险转移撤离预案
310,000.00元
1


包号:4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2名地质工程师驻守古南街道、打通镇、石壕镇,并编制3个街道避险转移撤离预案
310,000.00元
1


最高限价总计:1,92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分包四:
1.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且具备良好信誉:
2.应具备派遣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业且有工作经验的地质工程师驻守镇街;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3月14日 至 2025年3月24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5年3月14日 14:56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3月24日 09: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5年3月24日 09:30
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采购经办人:徐老师
采购人电话:023-8589001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南门路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中臣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徐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15025358288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21号普惠康城23幢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15025358288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24-8版.zip
定稿-綦江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服务项目和避险转移撤离预案项目--.doc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4名地质工程师驻守通惠街道、赶水镇、永新镇、郭扶镇、篆塘镇、安稳镇、扶欢镇、中峰镇,并编制8个街道避险转移撤离预案

最高限价:660000.00

数量:1

单位:项

服务要求:

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号:QJQ25C00023项目名称:綦江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服务项目和避险转移撤离预案项目采购人: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中臣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五年三月目录第一篇采购邀请书-3-一、竞争性磋商内容-3-二、资金来源-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3-四、磋商有关说明-4-五、投标保证金:无。-5-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5-七、其它有关规定-5-八、联系方式-6-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7-一、项目基本概况-7-※二、项目内容及要求-7-三、项目技术要求-7-四、目标任务-7-五、服务时限-8-六、其他要求-8-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9-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9-二、报价要求-9-※三、付款方式-9-四、知识产权-9-五、其他-9-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0-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0-二、评审标准-12-三、无效响应-13-四、采购终止-14-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5-一、磋商费用-15-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5-三、磋商要求-15-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16-五、成交通知-17-六、关于质疑和投诉-17-七、采购代理服务费-18-八、交易服务费-19-九、签订合同-19-十、项目验收-19-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19-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20-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1-一、经济部分-23-二、服务部分-25-三、商务部分-27-四、资格条件-29-五、其他资料-34-第一篇采购邀请书重庆中臣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綦江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服务项目和避险转移撤离预案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1.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项目名称分包号及名称驻守预算价(万元)预案编制预算价(万元)总价单价(万元)綦江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服务项目和避险转移撤离预案项目分包一(4名地质工程师驻守通惠街道、赶水镇、永新镇、郭扶镇、篆塘镇、安稳镇、扶欢镇、中峰镇,并编制8个街道避险转移撤离预案)501666驻守12.5万元/人/年;预案编制2万元/街镇分包二(4名地质工程师驻守三江街道、新盛街道、石角镇、东溪镇、丁山镇、横山镇、永城镇,并编制7个街道避险转移撤离预案)501464分包三(2名地质工程师驻守文龙街道、三角镇、隆盛镇,并编制3个街道避险转移撤离预案)25631分包四(2名地质工程师驻守古南街道、打通镇、石壕镇,并编制3个街道避险转移撤离预案)25631备注:1.每个供应商可参与本项目所有分包的响应,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分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评审,若多个分包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的为同一供应商,则按照供应商所投分包号先后顺序成为第一个分包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且失去成为其他分包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其他分包由该分包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依序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2.除明确适用于某分包的条款外,其他条款对所有分包均适用。1.2.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为192万元。1.3.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分包四:1.具有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甲级资质,且具备良好信誉:2.应具备派遣地质灾害防治相关专业且有工作经验的地质工程师驻守镇街;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1.4.四、磋商有关说明(1)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线上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电子投标在线报名”→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在线获取”),无论供应商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注意事项:1.招标公告所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本项目为綦江区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线上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招标公告附件《綦江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操作手册(含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失败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下载《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操作手册(含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并按照要求操作。4.投标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按照《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操作。(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见本项目公告。(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限: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期:同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五)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4楼)。(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本项目公告。(七)磋商开始时间:见本项目公告。注意事项: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1)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2)投标截止与开标的时间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2.其他补充事(1)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供应商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网上开评标大厅”,进入开标室完成在线签到、标书解密、确认开标结果。(2)建议: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开标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于规定的开标时间前,前往指定磋商地点(地址:重庆市綦江区通惠街道通惠大道69号,市民服务中心B栋4楼)参加开标。因为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磋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绝。(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全程以电子数据为基础。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招投开评标电子化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招标公告附件《綦江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操作手册(含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1.5.五、投标保证金:无。1.6.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7.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四)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五)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市綦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23-85890015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南门路1号(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中臣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徐老师电话:15025358288地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通惠大道21号普惠康城23幢3-1-1(三)电子招投标系统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联系人:谭老师电话:18315002442(四)数字证书:东方中讯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联系人:何晓伦电话:139837874601.9.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技术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1.10.一、项目基本概况项目名称分包号数量及名称綦江区2025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服务项目和避险转移撤离预案项目分包一4名地质工程师驻守通惠街道、赶水镇、永新镇、郭扶镇、篆塘镇、安稳镇、扶欢镇、中峰镇,并编制8个街道避险转移撤离预案分包二4名地质工程师驻守三江街道、新盛街道、石角镇、东溪镇、丁山镇、横山镇、永城镇,并编制7个街道避险转移撤离预案分包三2名地质工程师驻守文龙街道、三角镇、隆盛镇,并编制3个街道避险转移撤离预案分包四2名地质工程师驻守古南街道、打通镇、石壕镇,并编制3个街道避险转移撤离预案1.11.※二、项目内容及要求1.綦江区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服务项目共12名驻守地质工程师,驻守我区21个街镇,按照《地质队驻守镇街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核实排查、群测群防指导监督及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做好所驻片区的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和避险转移撤离预案服务。2.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队日常培训、演练和专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3.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时,协助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应急测绘、应急监测和排危抢险等应急处置与抢险救援工作。4.做好小流域威胁对象的现场核实。5.配合街镇修订完善《强降雨期间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预案》,编制完善《小流域地质灾害避险转移撤离预案》等工作。6.做好其他甲方安排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工作。1.12.三、项目技术要求1.《地质队驻守镇街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核查排查、群测群防指导监督及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实施方案》。2.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行业标准和规定等。1.13.四、目标任务1.主要目标是进一步加强地质队对区县街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技术支持力度,完善地质灾害群专结合的监测预警,最大限度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主要任务:(1)配合驻守街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和核查工作;(2)配合驻守街镇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防灾预案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对街镇群测群防工作进行技术指导;(3)配合规划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工作;(4)指导驻守街镇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5)配合驻守街镇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为应急救灾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6)协助驻守街镇编制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预案,明确撤离路线和监测预警措施;(7)定期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1.14.五、服务时限1.驻守期限为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2.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服务工作为常态性工作,驻守街镇的地质工程师须长时间驻守街镇,其余时间根据甲方工作要求,各驻守地质工程师应随叫随到,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救援服务等工作。1.15.六、其他要求1.成交供应商的工作人员在为采购人的服务期间,因疾病、工伤、意外伤害、疾病传染、劳动保护、职业病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2.在履约服务期限内,中标供应商自行组织人员完成合同约定事务,并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用工制度,中标供应商为完成合同约定事务自行聘请的人员工资、福利、社保等用工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中标供应商未完善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3.成交供应商人员因自身工作失误造成设备、现场、人员及其他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采购人不承担责任。1.1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要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1.17.一、服务时间、服务地点※(一)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1年。(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18.二、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需分别报每人每年驻守单价、预案编制单价和分包总价。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资料收集费、调查走访费、实地勘测和复测费、物料设计和制作费、校核调整费、成果编制费、交通费、通讯费、人工费、验收专家费(若有)、税费及其它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1.19.※三、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待上级资金到位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合同约定时间到期后支付剩余合同金额。1.20.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1.21.五、其他1、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2、供应商须满足本采购项目所有服务需求和商务需求,并明确响应,标明差异情况,凡有负偏离情况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1.22.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23.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并签到。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保证金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参与包的保证金(如果有)。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第三篇“※”标注部分的内容。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服务、商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重新做出相关的书面承诺,最后书面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最后报价表》在磋商现场向供应商提供)。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1.24.二、评审标准(同时适用于分包一、分包二、分包三、分包四)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20%)20分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说明: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服务部分(60%)60分一、供应商提供对所投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房前屋后边坡、高位山体地质灾害、地质灾害风险评价和防治区划等情况的认识,对供应商各项工作的认识程度和分析深度进行评审: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每存在一处瑕疵扣1分,未提供得0分。注1:方案须建立在本项目服务需求之上,否则对应方案按0分处理。注2:本项内容中所称的“瑕疵”指以下内容:①方案内容缺项、内容表述不完整或缺少关键分析点;②项目现状、需求、背景分析、重难点分析等不符合本项目;③内容表述前后矛盾、无连贯性、内容存在逻辑漏洞;④常识性错误;⑤各项方案并不适用本项目特性或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制定;⑥方案中提出的思路、技术标准、规范、实施进度节点等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⑦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实现采购目标;上述任意一种情形为1处瑕疵。二、供应商提供对所投工作区的地质背景条件进行分析,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地质条件以及孕灾地质条件和地质灾害发育的关系进行分析、总结和认识。2.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分布规律、形成机理进行分析。3.威胁道路、景区、河流、学校等地质灾害的认识。4.危岩特征、危害性的认识。5.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剖析。根据供应商对上述5项工作的认识程度和分析深度进行评审: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每存在一处瑕疵扣1分,未提供得0分。三、供应商对所投工作区进行总体部署,根据分包工作区内各乡镇地质灾害隐患点数量、地质条件复杂程度等,科学合理安排技术力量。根据部署总体思路清晰、机制健全、内容齐全,内容详实等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每存在一处瑕疵扣1分,未提供得0分。四、供应商对所投分包工作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应急演练工作进行详细阐述,对其应急处置的专业性、科学性、实用性进行评审。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每存在一处瑕疵扣1分,未提供得0分。五、对所投分包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细化,目标任务明确,重点突出,能充分保证达到预期要求。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方案进行评审。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每存在一处瑕疵扣1分,未提供得0分。六、根据供应商为本分包设置的人员安排、安全和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审。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5分,每存在一处瑕疵扣1分,未提供得0分。七、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避险转移撤离预案,包含不限于目标原则、组织机构及职责、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风险区、地质灾害风险源、避险转移撤离响应等内容。方案包含上述所有内容,且对各项内容均进行描述的基础上,方案内容不存在瑕疵得10分,每存在一处瑕疵扣1分,未提供得0分。3商务部分(20%)项目组成人员(10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地质类或水工环地质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数量达到2人及以上得10分。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业绩(10分)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供应商承担过或参与过类似的业绩,每提供一个得5分,最高得10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说明: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对服务承接企业为小微型企业的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1.25.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封面签署CA电子签章的,视为响应文件已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全部认可,若响应文件正文部分缺少签署盖章但响应文件封面已签署CA电子签章的不作为无效投标构成要件);(四)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七)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九)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26.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27.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28.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与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9.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供应商须知、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政府采购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30.三、磋商要求(一)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响应文件组成响应文件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二)联合体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及协议合同金额,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联合体业绩计算,按照共同联合协议分工认定。6.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拒绝该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五)提交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投标文件:1.1电子投标文件一式两份,一份为加密投标文件,一份为备份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用于正常情况下的在线投标,当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时,须及时在系统中提交备份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与备份投标文件保持一致,系统会对备份投标文件与加密投标文件一致性进行核验。备份投标文件与加密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加密投标文件为准。1.2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1.3在电子投标文件(含备份投标文件)中每页必须电子签章。2.若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确认。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六)响应文件的递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按《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操作。(七)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1.31.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1.32.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qgp.gov.cn)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33.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收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34.七、采购代理服务费(一)供应商中标后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招标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备注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二)采购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户名:重庆中臣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号:50050116620000000635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綦江城东路支行(三)代理服务费在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以转账形式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并在银行转账(汇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代理服务费+项目号”。1.35.八、交易服务费中标人在公示期届满后,请按照《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綦发改价〔2022〕16号)文件要求到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缴纳相关费用。重庆市綦江区公共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486717611.36.九、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和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2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37.十、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38.十一、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1.39.第六篇政府采购合同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号:)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价单位:____________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计量单位: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一、服务要求二、考核方式三、付款方式:X、履约保证金:四、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本合同一式__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1.40.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文件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投标日期: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二)明细报价表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定)四、资格条件及其他(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1.41.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服务,初始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人民币小写:元。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一份为加密投标文件,一份为备份投标文件。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如果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明细报价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三、服务及质量需求”报价。2.该表逐页加盖公章。1.42.二、服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他资料(格式自定)1.43.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项目号:磋商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2.本表可扩展。(二)其它优惠承诺(格式自定)1.44.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五)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1.45.五、其他资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适用于服务采购项目);……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定)(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1.45.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地质灾害防治驻守技术服务项目和避险转移撤离预案 街道避险转移撤离预案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