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围隔维修服务招标公告(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2025)



项目概况 滨湖区太湖沿线围隔维修服务 JSZC-320211-ZXTC-G2025-000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4-10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11-ZXTC-G2025-0005
项目名称:滨湖区太湖沿线围隔维修服务
预算金额:3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54.2138万元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滨湖区太湖沿线围隔维修服务。详见“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毕,并投入正常使用。
3、质保期:2年,即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不低于24个月的免费质保服务。
4、质量要求:合格。
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6、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毕,并投入正常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7.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2.被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
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cz.wuxi.gov.cn/doc/2023/10/11/4080287.shtml)。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4-1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线上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潜在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苏采云”系统使用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为“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流程: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网址:http://jsxcmm.com/help/gys.html。请相关供应商提前完善相应办理材料。办理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5号、6号窗口。
(3)咨询电话:供应商注册:0519-86722801、0519-86722806,CA及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0510-81827781,其他事项:0510-81827730。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2.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本级)
单位地址:金城西路500号
联系人:张家睿
联系电话:195199092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无锡市鸿桥路801-709
联系人:盛夏、丁瑜
联系电话:182615256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夏、丁瑜
电话:18261525669

JSZC-320211-ZXTC-G2025-0005采购文件.doc

无锡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全流程电子化,暗标)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1-ZXTC-G2025-0005采购项目名称:滨湖区太湖沿线围隔维修服务采购人: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五年三月目录一、投标邀请函2二、投标人须知7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24四、合同书(格式文本)32五、投标文件格式39一、投标邀请函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的委托,对滨湖区太湖沿线围隔维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相关事项: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滨湖区太湖沿线围隔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1-ZXTC-G2025-000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暗标)2采购人: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采购人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01号(现代国际工业设计大厦704室)采购机构地址:无锡市鸿桥路801号704室3采购项目概况、要求:1、采购内容:滨湖区太湖沿线围隔维修服务。详见“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毕,并投入正常使用。3、质保期:2年,即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不低于24个月的免费质保服务。4、质量要求:合格。5、项目投标预算价:360万元。6、最高限价:354.2138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供应商条件: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和戒毒企业的,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三)特定资格条件1、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被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1.获取招标文件期限: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网上获取(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cz.wuxi.gov.cn/doc/2023/10/11/4080287.shtml)。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咨询电话:供应商注册:0519-86722801、0519-86722806,CA及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0510-81827781,其他事项:0510-81827730。6供应商提疑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1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代理机构。答疑时间:2025年3月25日16:00,采购代理机构以线上不见面、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各供应商。7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8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9投标文件接收信息:1.苏采云投标客户端网上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10日上午9:30止,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网上投标解密时间:开启解密后30分钟。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苏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线上不见面开标。注:本项目为线上不见面采购,供应商无需到开标现场,无需递交纸质文件。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递交一份纸质文件正本,两份纸质文件副本。纸质投标文件应当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特别提醒:(1)本项目进行线上不见面采购活动,供应商准备好制作标书的笔记本电脑、CA锁(政务CA),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等待开标流程进入“解锁环境”,点击“点击立即解密”进行标书解密,解锁完成后及时关注开标大厅,等待后续答疑澄清等提示。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2)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保持在线,等待评标委员会的询问等,直至系统公告中提示评审流程结束,告知供应商可离开电脑。如未按要求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若资格审查中或评审过程中,采购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存在疑问,供应商被授权代表须在接到在线询标函后15分钟内,在开标界面在线以澄清函回复并签章;若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作出回复,则视为供应商默认资审结果或评审结果。10开标时间:2025年4月10日9:30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11确定中标单位时间:2025年4月10日9:30确定中标单位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12投标文件制作要求:1、本项目采用线上电子开评标,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2、开标当天请供应商联系人保持通讯畅通。3、供应商请仔细阅读供应商注册流程和招标文件中关于电子开评标等相关事项,如有问题可发送邮件或电话咨询。4、本次采购采用“苏采云”系统进行采购活动,招标文件发布、报价、评审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5、中标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必须提供与系统中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两份(一正两副)。13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采购人: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采购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2110140290905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金城西路500号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家睿联系电话:0510-81173022采购代理机构: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1748733191J联系人:盛夏、丁瑜联系电话:18261525669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01号(现代国际工业设计大厦704室)邮政编码:214000电子邮件地址:1264619034@qq.com14潜在投标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1)潜在供应商访问江苏省政府采购(苏采云)平台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招标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2)“苏采云”系统使用的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为“意源”CA数字证书和“方正”电子签章。办理流程: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供应商)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具体网址:http://jsxcmm.com/help/gys.html。请相关供应商提前完善相应办理材料。办理地点: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市滨湖区观山路199号)12号楼二楼5号、6号窗口。(3)咨询电话:供应商注册:0519-86722801、0519-86722806,CA及电子加盖公章或签电子公章:0510-81827781,其他事项:0510-81827730。(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5)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2.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供应商自行承担。3.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专栏、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投标人须知(一)遵循原则: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二)招标文件:1.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2.招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3.供应商应登录苏采云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cz.wuxi.gov.cn/doc/2023/10/11/4080287.shtml)。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4.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三)招标文件的解释:1.供应商如有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第13项。2.采购人、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第6项规定的时间对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四)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约束力。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发布更正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回函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或通知,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并关注原采购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因供应商未尽注意义务,未及时全面地关注更正公告导致其提交的投标材料不符合招标要求,而造成的损失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未中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相应内容上传至投标客户端,并按规定签章。明标部分: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原件扫描件;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原件扫描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6)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9)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12)被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1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系统中。3.投标供应商情况表(格式见附件)4.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5.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服务要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8.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格式见附件)9.投标人同类业绩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0.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11.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暗标部分:技术标(格式自拟)(六)投标文件的制作: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除外)。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3.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6.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的组成”的顺序制作。7.暗标编制要求:暗标不得出现投标供应商名称、人员姓名,要求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涂改,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特征或其他提示性的标记或标识,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他投标供应商的特殊做法;排版要求:A4单面黑色打印,字体为小四号宋体,不得出现手写,不得有空白页,目录格式见附件。如有平面布置图、进度表、网络图可采用A3单面黑色打印;不可编辑的照片、图片、截图中字体及字号不作限制。8.投标费用自理。9.供应商进行网上投标请参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cz.wuxi.gov.cn/doc/2023/10/11/4080287.shtml。(七)网上投标1.投标供应商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简称“苏采云”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在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供应商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后果自负。3.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网上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如未按时解密后果自负。4.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5.投标供应商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明)、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供应商进行网上投标请参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http://cz.wuxi.gov.cn/doc/2023/10/11/4080287.shtml。(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无效:1.未按规定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首页入口进行供应商注册;2.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投标的,纸质投标文件(如有)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3.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章的;4.投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解密投标文件的;5.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6.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投标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9.电子投标文件图片、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10.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11.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12.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13.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14.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15.不同投标供应商聘请同一人为其投标提供技术或经济咨询服务的;16.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17.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8.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其中某一标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19.改变招标文件规定的暂定价格或不可竞争费用的;20.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名称、计量单位、采购数量、项目特征;21.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技术文件(暗标)的;22.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或开标一览表中的报价与系统报价确认环节的投标报价不一致的;23.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2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5.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2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27.技术文件(暗标)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28.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29.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30.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或者联系人员出现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31.不同投标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32.同一投标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33.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34.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者同一把数字证书加密锁加密或者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的;35.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上传使用的MAC地址和IP地址一致的,不同投标文件留有相同标记标识、存在两处以上一致性错误或雷同等情况,视为投标供应商相互围标、串标,其投标无效;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37.电子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格式不一致而无法导入计算机评标系统;38.启用投标文件电子文本的项目,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电子文本无法导入应急开评标系统的,视为放弃其投标;39.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九)开标、评标:1.开标工作程序1.1所有投标供应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各自投标文件,并由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宣读各投标供应商的《开标一览表》。1.2解密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笔记本电脑、无线网络)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简称“苏采云”系统),并根据不见面开标大厅流程及招标文件要求,在【供应商解密】环节进行CA解密、【唱标】环节进行唱标确认、【评审】环节等待询标澄清或最终报价的准备,其余环节均由代理机构语音播报,供应商观看开标即可。投标供应商在评审过程中保持在线,等待评标委员会的询问等,直至系统公告中提示评审流程结束,告知供应商可离开电脑。如未按要求应答,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或解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审。1.4开标时,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一)-(四)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供应商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并加盖公章,或者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作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投标供应商资格审查2.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组建的资格审查小组负责。2.2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资信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3关于对参与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政府采购要求: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代理机构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显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按处罚结果执行,但不受区域限制(财库〔2015〕150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生效)。2.4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登录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2.5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进入后续评审。3.评标工作程序3.1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3.2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3.2.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3.2.2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条款相符。不得限制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供应商的义务,也不得对其他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3.2.3招标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人的需要。3.2.4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15分钟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6除上述情形外,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3.2.7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3.2.8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3评委会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3.3.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3.3.2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3.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3.3.4根据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向采购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供应商;3.3.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3.4评委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3.4.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3.4.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4.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3.4.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3.4.5配合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3.4.6配合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3.5评标内容的保密3.5.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3.5.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6比较与评价3.6.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结束后,凡属于“(八)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的投标文件不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3.6.2经评审有效的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比较与评价。3.6.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如有),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4.评审方法4.1投标供应商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4.2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评审委员会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投标供应商的分值;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未列入本评分标准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5.评标标准:(一)评分项目及总分(总分100分)明标部分:(1)报价30分(2)投标供应商综合情况26分暗标部分:(3)技术文件44分(二)各项目评分标准明标部分:(1)报价(30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供应商综合情况(26分):1、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合同得2分,最多得4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并签章,不提供不得分)。2、围隔主材及安装辅材(包括橡胶、裙体布、泡沫、镀锌钢管、PVC绳,共5种材料)具有第三方检测报告的,每有1种材料得2分,最高得10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并签章,不提供不得分)。3、人员配备(8分)1)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在同类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得2分。(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项目负责人身份以合同为准,若合同无法证明项目负责人身份,需合同发包人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并签章,不提供不得分)。2)拟派项目组成员(除项目负责人外)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每配备1岗位专职人员的得1分,最多得6分。(以上人员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门红章的或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二维码验证的扫描件]。4、售后及保障(4分)1)提供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清单且有价格表和优惠措施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资料并签章,不提供不得分)。2)承诺报修围隔维修人员2小时内到现场的,或高于此标准的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并签章,不提供不得分)。暗标部分:(3)技术文件(44分):1)项目理解及总体思路(5分)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5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条得3分;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条得1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内容存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2)项目维修实施方案(5分)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5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条得3分;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条得1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内容存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3)质量保证及验收方案措施(5分)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5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条得3分;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条得1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内容存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4)进度及工期保证措施(5分)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5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条得3分;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条得1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内容存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5)安全生产体系及保证措施(5分)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5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条得3分;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条得1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内容存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6)重点难点及解决方案(5分)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5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条得3分;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条得1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内容存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7)创新及可持续性服务方案(5分)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5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条得3分;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条得1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内容存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8)有完整的生产或采购方案(5分)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5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条得3分;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条得1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内容存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9)售后及保障措施(4分):内容详实、需求贴合度高且条理清晰的该条得4分;内容较为简单、可行、细节待完善的该条得2分;内容粗略、无针对性、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该条得1分;每缺少一条内容或内容存在不能满足采购需求,或存在逻辑错误、前后矛盾,或存在违反现行相关规范的,该条不得分。注:投标供应商须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条件,编制相应的“技术标”。取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十)定标: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符合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记入供应商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采购的整个过程均受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4.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十一)废标的确认: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3.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十二)中标无效的确认: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7.中标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三)签订、履行合同: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2.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3.本项目无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十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标(成交)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中标、成交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国办发〔2024〕33号)精神,提升政府采购便利度,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全面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1.江苏省财政厅通过政府采购流程确定开鑫科技有限公司为“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提供系统技术服务。该平台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链接访问(首次使用需注册)。2.“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通过数据互联互通的方式,将政府采购项目和电子履约保函申请自动关联,实现供应商、采购人、金融机构三方无缝衔接。供应商在线完成电子履约保函申请和办理,采购人在线核验电子履约保函,全过程业务系统留痕、可追溯。电子履约保函从源头上解决了传统纸质保函难辨真伪、管理不便的痛点,助力采购人高效、便捷地管理保函。3.对于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登录“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平台”,选择第三方机构并提交保函(保险)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支付相关费用即可。供应商可通过上述平台查询相关保函(保单)信息、理赔信息和开具发票。4.电子履约保函与履约保证金、纸质保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我市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5.供应商可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下载“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操作手册”,具体地址为: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十五)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根据我市《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20〕17号)】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无锡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见附件2。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十六)代理服务费:1.本项目代理费由采购人支付。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方法计算:100万元以下费率为1.5%,100万元-500万元费率为0.8%,在此基础上按7折计取,以成交价作为计算依据。(十七)其他:招标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投标人应自行检查招标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采购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投标人负责。附件1.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采购人):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订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的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月日附件2:无锡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告知函各供应商:欢迎贵公司参与无锡市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无锡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无锡市中心支行共同支持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在线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20〕17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无锡市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查询联系。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项目为滨湖区太湖沿线围隔维修服务,主要实施对滨湖区马山、蠡园、雪浪等沿太湖损坏围隔进行维修,长度约10km。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扶持。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支持。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围隔技术规格:强力橡胶布浮体D口0=DOTT77777770772777777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8*8888:8u88288882:828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公复合多功能控藻布ooa公配重链条浮筒式挡藻围隔,由上层聚乙烯浮筒、下层拦藻隔帘、链条配重块、钢管定位桩、固定绳等组成。挡藻专用围隔采用新型浮筒材料,厚度≥4mm(含内衬),浮筒内填充发泡,成为整个浮体。为便于制作、运输连接。上部为浮体,下部用帘子布和加筋带缝制而成,帘子布下部用防盗配重链精工缝合而成,达到有效配重。每隔5m留有固定的铁扣件,以供安装时使用。帘子布用铁夹板与围隔连接。1)上层橡胶浮筒尺寸要求上层浮体由橡胶带、浮筒(颜色可自选,含高密度泡沫),采用耐油、耐候、耐老化、耐海水腐蚀的合成塑料和阻燃配合剂配方,耐多种化学品及油类的腐蚀。橡胶带规格:高度≥600mm浮筒规格:外径≥Φ450mm、高度≥510mm、长度≥500mm总高/mm有效挡藻高度/mm水下高度/mm节长/m600±10450±10150±1016±5%2)橡胶:采用高强度、耐磨、耐油、耐候性能好的特种橡胶—氯丁橡胶。材质:耐候橡胶+强力帘子布复合材料。技术要求:径向拉伸强度≥400N/mm,纬向拉伸强度≥150N/mm;定负荷伸长率(80N/mm负荷下)≤10%,粘合强度≥5.0N/mm。3)浮体:橡胶材料外拼装两个半圆圆柱体高分子聚丙乙烯浮体,半圆柱体长度不小于50cm,高度不小于51cm,半圆柱体内填充聚丙烯材料,直径45cm,分节拼装,成为整个浮体,使围隔整体具备良好浮重比。围隔浮体抗紫外辐射,二年内不发生老化现象。4)下部主裙体帘子布(标准不低于400g/m²)和加筋带缝制而成,底部用石笼配重、连接部件等组成。主裙体水下深度为2m。5)帘子布技术要求:单位面积质量不低于400g/m²,径向抗拉强度≥80KN/m,纬向抗拉强度≥50KN/m,径向延伸率≤35%,纬向延伸率≤35%;采用加密帘子布,孔径0.07~0.5mm。2.围隔安装要求:1)帘子布用铁夹板与橡胶围隔连接,下部用配重石笼精工缝合而成,达到有效配重。每隔5m留有固定的铁扣件,以供安装时使用。2)围隔主要用于分割水域,建立功能生态区,具有导流,挡藻等功能。有效抵御波高1m风浪袭击和7级及以下台风侵袭,可随湖泊水位变化,可承受因湖泊水位变化而引起的压力。在平均波高在35—45cm时,围隔外藻类不得因风浪的作用越过围隔浮体。3)将在铺设围隔两边各10m左右进行水下施工打钢桩(钢桩用直径80mm镀锌钢管),系绳索固定围隔(直径16mmPVC绳)。中间市元国-出R店-2ET控藻橡胶布装配式浮筒复合控藻专用裙布水面线河底绳锚绳10000配重(链条)50005000镀锌钢管锚固桩—一回@装配式浮镀锌钢管锚固桩10000224)将围隔根据需要连成一定长度,分段下水。围隔下水前,整理好围隔裙体,避免围隔下水后产生扭曲、缠结,确保铺放流畅。为防止磨损,围隔下水处须设有托辊或铺有铺垫物。围隔布放后调整系绳索的长度,使围隔静态时能具有稳定的状态,有风浪时也能维持良好的状态。5)在线路中间设置必要的蓝藻打捞船进出口通道,安装方案应充分考虑该因素,方案需经过采购方认可后方可实施。三、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1.主要实施对滨湖区马山、蠡园、雪浪等沿太湖损坏围隔进行维修,长度约10km。2.维修要求:损坏围隔范围内复合挡藻专用裙布、锚绳及吊环要求全部更换;更换裙布范围内的钢管桩、装配式浮筒及配重链在满足围隔要求的情况下自行考虑更换或修复。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毕,并投入正常使用。4.维修地点:由采购方指定最终地点。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1.质量要求:合格。2.质保期:2年,即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不低于24个月的免费质保服务。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包含由于此设备损坏而造成的所有设备、人员、工期、社会影响等连带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3.如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因供货原因要求调换通知后,须立即作出响应,2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予以调换,直到满足要求为止。并保证零配件供应。五、其他要求:1.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至少达到以上技术参数要求,同时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安装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使用的材料的清单,同时明确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书。2.投标人必须承诺响应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对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3.投标人应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设备并按国家的各项标准和规范要求验收。设备质量出现问题,投标人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设备的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包装、原产地证明、报关单和中标单位承诺的其他指标。验收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及技术要求,以验收通过为准。投标人交付验收时应先书面通知采购方。4.投标总价包含全部货物和服务的报价应包括且不限于:材料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人工费、材料费及损耗、包装费、运输装卸费、卸车费、措施项目费、保险、材料检测及现场复检试验费用、经销、关税、商检、国内税收、企业经营管理费、利润、地**府收费、现场技术服务人员工资、津贴、补助和差旅费等、加工费、采购保管费、现场清理费、辅材配料费、安装费、材料进场协调管理费、设备运行(产品使用)或维护保养时必需的附件、工具、零件、辅料、资料、材料样板费、预期的市场价格的涨跌、汇率的变动、国家与地**府政策发生改变的等所有费用。5.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投标单价需包括全部更换复合挡藻专用裙布、锚绳及吊环;更换裙布范围内的钢管桩、装配式浮筒及配重链在满足围隔要求的情况下自行考虑更换或修复。结算时按更换复合挡藻专用裙布范围以围隔长度计量。6.知识产权:中标单位应保证采购方免除且中标单位承担由于采购方在其本国使用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方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7.中标单位提供免费配合安装指导服务,提供现场操作培训。8.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代理公司通知为准。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30%为预付款,项目验收完毕支付至合同价的50%,验收满一年付至合同价的80%,余款在质保期后一次性付清。四、合同书(格式文本)需方(采购人):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供方(中标方):一、项目名称:滨湖区太湖沿线围隔维修服务二、采购编号:JSZC-320211-ZXTC-G2025-0005三、采购内容:主要实施对滨湖区马山、蠡园、雪浪等沿太湖损坏围隔进行维修,长度约10km。三、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单位:元);四、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毕,并投入正常使用。五、服务地点:滨湖区马山、蠡园、雪浪等六、质量标准(服务要求):合格。七、质保期:2年,即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不低于24个月的免费质保服务。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包含由于此设备损坏而造成的所有设备、人员、工期、社会影响等连带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八、款项支付步骤和办法: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30%为预付款,项目验收完毕支付至合同价的50%,验收满一年付至合同价的80%,余款在质保期后一次性付清。九、违约责任: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如有违约,按照相关合同法律解决。十、解决争议的方式: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其他事项:/。十二、合同不可分割部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供方在投标、评标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三、合同备案:十四、合同一式五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见证方(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十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招标代理公司见证后生效需方: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供方:(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供方户名:供方开户银行:供方账号:见证方:(盖章)合同的特殊条款根据招标文件和该文件的中标通知书及供方投标文件,供需双方就本项目及相关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一、合同的标的物:序号标的物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1…合同价格(大写)人民币元(¥元)二、合同价格与支付2.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小写(¥)包括全部设备、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安装、调试、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以及投标单位企业利润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2.2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投标单价需包括全部更换复合挡藻专用裙布、锚绳及吊环;更换裙布范围内的钢管桩、装配式浮筒及配重链在满足围隔要求的情况下自行考虑更换或修复。结算时按更换复合挡藻专用裙布范围以围隔长度计量。2.3支付步骤: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30%为预付款,项目验收完毕支付至合同价的50%,验收满一年付至合同价的80%,余款在质保期后一次性付清。2.3服务完工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日内完毕,并投入正常使用。2.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三、质量保证3.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负责。标的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修、包退、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3.2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3.3除特别约定外,合同条款中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均自标的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计算。四、包装乙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原包装,在送交甲方验收前不得拆箱。五、标的物的交付5.1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5.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5.3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5.4交货时间:按采购方要求。5.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六、验收:6.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标的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外观、随机备件备品、装箱单、随机资料、包装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检验合格证明,合格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标的物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6.2甲方根据本采购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检验证明,经检验无误后出具验收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甲方出具验收合格证明仅是对乙方货物数量、外观的认可,如甲方接收货物后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甲方仍有权向乙方主张索赔及相关权利6.3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技术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由乙方承担。6.4验收期限:自标的物交付之日起天内。七、标的物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7.1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及处理方式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7.2如果甲方在验收期满后既不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又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所交标的物符合合同规定。7.3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七天内负责处理问题,否则将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八、违约责任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8.1甲方违约责任8.1.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8.1.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8.1.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标的物,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8.2乙方违约责任8.2.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8.2.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九、不可抗力9.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9.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十、索赔10.1甲方有权根据当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10.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限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0.2.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标的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10.2.2根据标的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标的物的价格。10.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标的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且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被更换部件或标的物的质量保证期。10.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或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十一、合同的解除和转让11.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11.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11.2.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1.2.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11.2.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11.3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十二、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招标代理公司见证后生效。十三、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在招标机构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附则14.1合同份数:合同一式陆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招标代理公司执壹份、财政壹份。14.2本合同文件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14.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纪要、协议以及中标通知书、采购响应文件和招标文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4.4未尽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解释。五、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政府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人:年月日(一)投标函(格式):投标函致: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我方收到贵方项目编号JSZC-320211-ZXTC-G2025-0005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此次滨湖区太湖沿线围隔维修服务的投标。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文件,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2、我方愿意提供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相应内容上传至投标客户端,并按规定签章。明标部分: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原件扫描件;2.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原件扫描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扫描件(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供应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投标供应商如是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请自行将“法定代表人”更改为“负责人”,分支机构投标时涉及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要求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本条规定);(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5)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应为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6)投标供应商提供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件;(7)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8)投标供应商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9)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和签订合同。(12)被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近一年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如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供应商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社保缴费证明必须提交带有社保部];(13)《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系统中。3.投标供应商情况表(格式见附件)4.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5.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7.服务要求响应表(格式见附件)8.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格式见附件)9.投标人同类业绩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0.评分标准中对应的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如有自行添加)11.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暗标部分:技术标(格式自拟)三、我们同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四、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五、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中标人。六、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由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协调解决,并按照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七、我们认可并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八、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愿意在见证合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九、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编:开户行:开户行账号:开户行地址:(二)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1-ZXTC-G2025-0005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我公司(单位)参加本次项目滨湖区太湖沿线围隔维修服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本次项目滨湖区太湖沿线围隔维修服务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日期:(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1-ZXTC-G2025-0005无锡市滨湖区水利局: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司(单位),特授权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滨湖区太湖沿线围隔维修服务的投标、参与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电话: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投标供应商名称)在此承诺: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此次滨湖区太湖沿线围隔维修服务进行投标。我单位承诺如下:1.我单位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2.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3.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4.我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1)我方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违法记录,或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已届满: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我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我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6.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我方与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8.我方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9.我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恶意串通,不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单位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并自动放弃贵单位自本项目起所有采购项目的投标事宜。10.我单位如果中标,做到诚实守信,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单位在投标中所做的一切承诺履约。11.我单位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单位的成本价,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单位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单位清楚,若我单位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且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单位中标本项目,我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单位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单位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12.我单位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单位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单位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13.我单位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14.我单位承诺未参与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技术指标、商务指标等内容的设定,不存在对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公平的行为。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15.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日期:(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六)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单位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投标供应商名称)参加(采购人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签章):日期: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监狱、戒毒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日期:(八)开标一览表(格式):开标一览表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滨湖区太湖沿线围隔维修服务项目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 项目负责人服务期限质量要求质保期投标供应商(签章):日期:(九)报价明细表(格式):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滨湖区太湖沿线围隔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1-ZXTC-G2025-0005序号项目内容单位数量单报价分项总报价1围隔维修m10000总报价(小写)服务承诺1.质量 2.安装 3.“三包”包修、包退、包换)4.其他承诺(以上是主要承诺,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根据自己单位的情况作出具体承诺)投标供应商(签章):备注:(1)投标供应商报价应包括采购人在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中所有需求;(2)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十)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滨湖区太湖沿线围隔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SZC-320211-ZXTC-G2025-0005序号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是否偏离证明文件或响应内容所在的位置备注注: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十一)服务要求响应表(格式)服务要求响应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序号采购文件服务要求内容投标文件服务要求响应内容偏离说明………………投标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日期:年月日注:(1)本表不得删除;(2)如无任何偏离,请于本表“偏离说明”中注明“无偏离”;(3)如有偏离项,请于本表中列明偏离内容,如需要可自行延长,其余无偏离内容不须赘述。(十二)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投标供应商情况表单位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企业地址注册资本万元经营范围职工人数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资产总计 万元净资产万元股东权益 万元主营收入2024年 万元实现利润2024年 万元营业面积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积平方米承租面积平方米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单位优势及特长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财政、工商、税务、物价、技监部门稽查情况和结果)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情况及说明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十三)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格式):(1)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政府采购编号:序号姓名性别年龄岗位名称学历持有证书工作经验12345678910…投标供应商(签章):注:上述人员可自行添加完善,表格可自行延长,附评分标准中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2)项目负责人简历政府采购编号:姓 名性别年 龄学 历职务职 称证书号参加工作时间以往工作经历已完成管理服务项目情况被服务单位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服务期限管理质量投标供应商(签章):(十四)投标人同类业绩汇总表(格式)投标人同类业绩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时间合同金额(人民币)业主单位备注12345…注:附评分标准中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如出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内容不完整或字迹、内容、盖章模糊不清等情况均不得分。投标供应商(签章):日期:年月日(十五)技术标(暗标)(格式自拟)投标供应商应按评分点编制完整的技术方案,以便评审。技术部分属于暗标,投标供应商在制作技术部分相关内容时不得有体现投标供应商身份的内容,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围隔维修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